三 研究意义
就本书所讨论的九姓达靼游牧王国历史研究而言,相关史料可归为三大类:一是汉籍编撰文献,二是突厥鲁尼文碑刻文献,三是敦煌吐鲁番出土多语种文献。
其中,第一大类史料主要以正史北狄传中的室韦传为主,兼其他一小部分相关室韦、达靼的地理类著作、政府公文与碑刻文献。在数量庞大的汉籍文献中,这一类史料只能说是九牛一毛,微不足道。而且,百年以来,室韦—达靼历史研究更多是以上述第一大类史料为主。业已由前辈学者反复推敲利用的上述第一大类史料,其历史学方面的价值基本上已被榨干。在继承前辈学者优秀研究成果的同时,如何避免受到某些僵化武断,甚至错误的研究方法之影响,是当前利用这一大类史料的要求所在。进言之,如何获得新的视点并突破瓶颈,是充分发挥这一大类史料之历史学价值的根本与责任所在。就此点而言,第二大类与第三大类史料所具备的史学价值,某种意义而言,远远超出第一大类史料。总之,充分掌握上述三大类别史料,只能说是完成了笔者心目中的九姓达靼游牧王国历史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如何把上述璞玉雕琢成精美的器具,有赖研究者们的独特视角与匠心。
蒙古族是个跨境民族,更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蒙古族历史问题研究上,中国学者无疑最具话语权与解释权。21世纪的今天,蒙古族历史研究需要向国际学术界展示中国人文学研究领域的软实力。弥补以往国内学术界关于突厥鲁尼文碑刻文献研究上的不足,同时充分展现出中国学者在出土文献研究上的长处,这是当前国际学术视野下的蒙古族早期历史研究所赋予我们的使命。充分注意到早期蒙古族历史研究的上述特殊性,这是本研究有别于以往相关研究的最具特色之处。其中最具创造性意义的是,对相关叶尼塞碑铭的最新解读与诠释,将证明10—11世纪的漠北草原曾存在“九姓达靼游牧王国”,其与北宋中央王朝保持有直接的朝贡关系。
近年来,国家提倡“一带一路”建设方案,能否对历史上不同时期、不同历史背景下中央王朝对西北地区经营的历史得失给予评价,从不同研究成果中汲取养分,这是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而晚唐五代宋辽夏时期,正是丝路贸易最为辉煌的时期。这一时期,南来北往的以粟特系回鹘商人为主的丝路商人活跃在大江南北、绿洲草原上。而与他们保持着商业贸易关系的草原游牧民、绿洲农耕民等,也在同时期的文书史册中留下了他们的些许印迹。本研究将活跃于草原边缘地带的游牧民和活动于丝路沿线的丝路商人作为切入点,通过对草原游牧民集团与周边地域互动景象的构筑,对前人偏离客观史实的研究范式和观点作出必要的回应与批评,进而凸显9世纪中后期漠北草原游牧势力的变迁过程,以及10—11世纪九姓达靼游牧集团社会发展的实态及其与周边各政治势力间互动本相的复杂性。由于能够综合不同地域出土的、多种语言文字第一手史料的最新研读成果,本研究可以从高处俯视10世纪时期的漠北草原及其周边地域,平实地展现漠北草原游牧民与周边地域不同群体间互动的生动画面,真实刻画出基督教聂斯脱里派(景教)和回鹘文字文化在漠北草原传播的历史背景;同时,对语焉不详的这一时期漠北草原游牧民的对外交流之历史,给出一个客观公正的答案。
总之,九姓达靼游牧王国历史是蒙古族早期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的相关研究与9世纪末至11世纪初期的漠北草原历史研究相辅相成,无疑能够弥补中国历史学界的研究空白,有助于解决北方民族史研究上悬而未决的一些关键性问题。本研究成果最具价值的是,以客观史实诠释9世纪末至11世纪初期的漠北草原历史发展进程,指明其与晚唐五代北宋中央政权息息相关,与中国西北地区历史紧密关联,是中国历史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这在中国北方民族史研究上是一个跨越性的突破,对构建中国通史与蒙古高原通史均有着创造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