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合则留,不合则去肥吾民,勿肥吾身——合肥知县孙葆田

大清光绪十一年(1885),安徽合肥知县、一代儒吏孙葆田为合肥县衙大堂撰了一副对联:合则留,不合则去;肥吾民,勿肥吾身。显然,这是在表心迹、明心志。表什么心迹,明何方心志呢?既然是为县衙大堂撰写的对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