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农场发展报告·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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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规范引导上更加注重规模适度,稳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是一个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过程。上海市在培育家庭农场中始终坚持“家庭经营、规模适度、一业为主、集约生产”的原则,特别强调根据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土地流转水平状况来确定家庭农场土地经营规模,兼顾公平与效率,用政策手段和认定标准加以引导,防止土地过度集中,脱离现阶段发展条件。从实践情况来看,各区形成了各自粮食家庭农场适度规模标准,低的限定在80—150亩,高的如劳动力转移充分的松江区上限调高到300亩,新一轮签约中把下限提高到200亩。同时,按照经济作物家庭农场30—50亩、水产养殖家庭农场30—100亩,制订了相应指导标准。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土地适度规模标准,确保了现阶段家庭农场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