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工作措施及成效
2016年,吉林省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通过出台政策,健全机制,加大扶持,开展培训等工作,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一)开展家庭农场认定
为进一步规范家庭农场的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了全省家庭农场的认定。指导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结合实际,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健康发展的原则,细化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目前,全省9个市(州)全部出台了家庭农场认定办法,明确了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为全省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加强工作推进力度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发展,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做出“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的批示。2016年,省政府将加快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对各地的考核内容。为推动全省各地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省农委将其列入绩效延伸考核中,并细化了评分内容。将规范化建设、政策资金项目扶持、指导培训服务、发展质量数量等列为重点,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占40分,工作推动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积极培育农场主
吉林省将新型家庭农场主培育纳入“十三五”《吉林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委托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农科院等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能培训,依托国家和省级现代化龙头企业开展实用技术培训。2015—2016年,省内举办各类培训班7132期,培训新型职业农民96万人次,其中农场农场主2万余人,占全省全农场家庭总数的90%;先后组织22个班次,分别赴北京、黑龙江、河北、江苏、山东、湖北、浙江等农业部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参加培训,培训2000多人;选派优秀家庭农场主赴日本、韩国、法国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四)加大宣传力度
为充分发挥家庭农场促进规模经营的典型和经验引领作用,结合全省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省委宣传部和省农委联合开展了系列宣传报到工作,专门下发了《关于总结推荐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突出典型和模式的通知》,组织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吉林广播电台等省内主要媒体开展宣传报到。还利用送科技下乡、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发放各类宣传品73.8万件,张贴标语4.8万条。
(五)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
2016年,全省调减大豆、水稻、蔬菜、葵花等面积332.58万亩,涉及全省37个县(市、区),从调整主体看,规模经营主体调整面积141.71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43%,完成了农业部下达调减300万亩籽粒玉米面积任务。家庭农场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主力军。
(六)开展信贷贴息服务
实施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根据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6年吉林省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要求,开展了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项目。全省拨付补贴资金2299万元,带动银行贷款资金8.8亿元,扶持资金规模扩大38倍,其中,家庭农场贴息1116万元,占扶持资金总数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