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对家庭农场补贴扶持政策尚未落实到位
涉农财政补贴向家庭农场倾斜,涉农项目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截至2016年年底,全省省、市、县三级基本没有对家庭农场的扶持与补贴政策。有的市县想对家庭农场进行扶持,但由于财政体系,要求家庭农场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甚至合作社等法人主体才能给予扶持。建议从国家层面对国家级示范农场给予奖补,对奖补程序、范围予以明确,以利于各级照章执行。一些农业项目也因家庭农场不是法人主体不便于承担。
(二)对家庭农场概念急需明确
全国仅从宏观上给了界定,具体由各地明确,但实际操作中会产生大户、农业企业均认为自己是家庭农场,甚至有的合作社理事长也认为自己合作社从本质上讲也是家庭农场的局面。家庭农场这个概念从领导到农民接受起来均不如大户概念深入人心;国家对家庭农场在工商登记采取自愿态度,但实际工作中面临必须登记局面,如补贴等。希望全国统一明确是否工商登记。
(三)家庭农场基础设施建设有待提高
山西省土地整治、道路桥梁、沟渠治理及机井等农田水利设施历史欠账较多,不少家庭农场流转的土地往往交通不便,零碎插花不集中,属于土壤相对贫瘠、水利设施较差的耕地,土地集中连片难。还有不少家庭农场自行对“四荒”地进行整治,一次性投资较多,对农场主来说负担不轻。建议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以农业生产基地为重点,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引导家庭农场承担起对承包农田范围内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责任,并从有关项目或各级财政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适当的运行经费补助,保障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得到有效管护和运行;加大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广度、深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