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家庭农场发展报告·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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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

本部分对家庭农场作物(或养殖畜禽)种类、化肥及测土配方使用、农药使用、秸秆处理、地膜处理、畜禽粪便处理、农产品销售渠道与对象、加入合作社情况及与龙头企业联系情况等内容进行深入统计分析,以了解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了解农业部关于“一控、两减、三基本”号召的执行情况,了解家庭农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参与情况。

(一)家庭农场作物种类情况

从图1-14和表1-43可以看出,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每个农场平均种植作物种类1.92种,种植1种作物的农场占比41.26%,种植2种以内作物的农场占比78.94%。云南、海南、贵州和新疆四个省(区)的种植类家庭农场种植作物的种类较少,分别为1.41种、1.34种、1.16种和1.07种;河南、河北和宁夏三个省(区)的种植类家庭农场种植作物的种类较多,分别为3.09种、2.84种和2.71种。

图1-14 2016年种植不同数量作物种类的农场占比(单位:%)

粮食类家庭农场的生产专业化程度相对较低,每个农场平均种植作物种类2.09种,种植1种作物的农场占比28.56%,种植2种以内作物的农场占比75.55%。湖北、福建、辽宁和新疆4个省(区)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种植作物的种类较少,分别为1.54种、1.50种、1.37种和1.13种;甘肃、河南、海南、宁夏和河北五个省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种植作物的种类较多,分别为3.33种、3.08种、3.00种、2.85种和2.74种。

表1-43 2016年各省(区、市)家庭农场种植作物种类情况

(二)家庭农场化肥使用情况

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41.63%的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42.3%的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和周边农户持平,16.07%的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高于周边农户。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37.99%的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这一占比略低于种植类家庭农场;46.29%的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和周边农户持平,15.72%的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高于周边农户(见图1-15)。这表明,与周边农户相比,种植类(包括粮食类)家庭农场更加注重节约生产成本,更加关注农业生态效益。

图1-15 2016年家庭农场中亩均化肥施用量与周边农户相比的农场分布情况(单位:%)

分省(区、市)看,北京(95.45%)、江西(80.7%)、湖南(75.93%)和浙江(70.15%)4个省(区、市)70%以上的种植类家庭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而青海(14.29%)、新疆(13.79%)、内蒙古(5.56%)和吉林(4.15%)4个省(区、市)不到15%的种植类家庭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天津(41.94%)和青海(30.61%)两个省(市)30%以上的种植类家庭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高于周边农户。北京(100%)、海南(100%)、江西(86.67%)、福建(83.33%)和湖南(75.56%)5个省(区、市)75%以上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而内蒙古(77.42%)、吉林(88.60%)、广东(100%)、青海(100%)、新疆(75.00%)5个省(区、市)75%以上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与周边农户一样多,贵州(100%)和天津(62.5%)两个省(市)60%以上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的亩均化肥施用量高于周边农户(见表1-44)。

表1-44 2016年各省(区、市)家庭农场中亩均化肥施用量与周边农户相比的农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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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庭农场测土配方技术采用情况

总体上,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农场占比较高。其中,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56.5%的农场采用了测土配方技术;粮食类家庭农场中,58.74%的农场采用了测土配方技术(见表1-45)。粮食类家庭农场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农场占比高出种植类家庭农场2.24个百分点。分省(区、市)看,上海、湖南和新疆3个省(区、市)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农场占比较高,种植类、粮食类农场中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农场占比均在80%以上;河北、安徽、山东、宁夏4个省(区)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种植类、粮食类农场占比均在76%以上。内蒙古、重庆、青海3个省(区、市)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农场占比较低,种植类、粮食类农场中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农场占比均在35%以下。

表1-45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中采用测土配方技术的农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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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农场农药使用情况

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46.17%的农场的亩均农药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45.87%的农场的亩均农药施用量和周边农户持平,7.96%的农场的亩均农药施用量高于周边农户。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40.96%的农场的亩均农药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这一占比比种植类家庭农场低5.21个百分点;50.83%的农场的亩均农药施用量和周边农户持平,8.21%的农场的亩均农药施用量高于周边农户。这表明,与周边农户相比,种植类(包括粮食类)家庭农场更加注重节约生产成本,更加关注农业生态效益。

图1-16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中亩均农药施用量与周边农户相比的农场分布情况(单位:%)

分省(区、市)看,北京(90.91%)、江西(89.47%)、浙江(83.58%)、安徽(78.67%)、湖南(77.78%)和贵州(76.79%)6个省(市)75%以上的种植类家庭农场的农药用量要低于周边农户,而甘肃(14.58%)、新疆(13.79%)、吉林(6.22%)和内蒙古(3.7%)4个省(区)不高于15%的种植类家庭农场的农药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北京(100%)、福建(100%)、海南(100%)、贵州(100%)和江西(95.56%)5个省(市)95%以上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的农药施用量低于周边农户,而辽宁(20.00%)、宁夏(25.45%)和新疆(25%)3个省(区、市)20%以上的粮食类家庭农场的农药施用量高于周边农户(见表1-46)。

表1-46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中亩均农药施用量与周边农户相比的农场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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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庭农场主要作物灌溉方式

家庭农场主要作物的灌溉方式有以下几种:(1)畦灌、沟灌、淹灌和漫灌;(2)喷灌;(3)微喷灌、滴灌、渗灌;(4)其他。有效监测样本数据表明,家庭农场主要以较为粗放的畦灌、沟灌、淹灌和漫灌等灌溉方式为主。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73.02%的农场对作物进行灌溉,并以畦灌、沟灌、淹灌和漫灌为主,采取这一方式的农场占比为62.85%;其次为微喷灌、滴灌、渗灌,采取这一方式的家庭农场占比为21.51%;采取喷灌的农场占比为15.08%。分省(区、市)看,大部分省(区、市)家庭农场主要采取畦灌、沟灌、淹灌和漫灌,但也有个别省(区、市)例外。例如,云南、新疆和北京的种植类家庭农场主要采取微喷灌、滴灌、渗灌方式,采取这一方式的农场占比分别为72.54%、62.07%和50%;河南的种植类家庭农场主要采取喷灌方式,采取这一方式的农场占比为72.58%(见表1-47)。

表1-47 2016年种植类家庭农场中采用各种作物灌溉方式的农场占比

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72.20%的农场对作物进行灌溉,并以畦灌、沟灌、淹灌和漫灌为主,采取这一方式的农场占比为80.02%;其次为喷灌,采取这一方式的农场占比为14.29%;采取微喷灌、滴灌、渗灌的农场占比为5.21%。分省(区、市)看,大部分省(区、市)家庭农场主要采取畦灌、沟灌、淹灌和漫灌,并且福建、江西、广东、海南、重庆、青海、宁夏和新疆采取这一方式的农场占比达100%,但也有个别省(区、市)例外。例如,贵州的粮食类家庭农场全部都采取微喷灌、滴灌、渗灌方式;河南的粮食类家庭农场主要采取喷灌方式,采取这一方式的农场占比为83.33%(见表1-48)。

表1-48 2016年粮食类家庭农场中采用各种作物灌溉方式的农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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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家庭农场秸秆处理方式

总体上看,在秸秆处理方式上,家庭农场主要采取机械化还田、再利用(农家肥、烧火做饭、做饲料等)和卖给养殖场、发电厂等方式。56.64%的种植类农场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处理方式,67.89%的粮食类农场采取这一处理方式。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再利用和卖给养殖场、发电厂这3种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合计达81.12%;在粮食类农场中,这一合计占比则达到81.98%(见表1-49)。

分省(区、市)看,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河北、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和宁夏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较高,均在80%以上,农场占比最高的是上海,达96.47%。重庆、四川、甘肃采取回收再利用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较高,农场占比分别为59.57%、71.70%、62.50%。吉林、黑龙江、海南采取直接在地头焚烧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较高,农场占比分别为55.44%、44.2%、80%(见表1-49)。

表1-49 2016年种植类家庭农场中各种秸秆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

分省(区、市)看,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和河南采取秸秆机械化还田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较高,均在94%以上,农场占比最高的是山东,达100%。贵州、云南、新疆采取回收再利用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较高,农场占比分别为100%、50.00%、62.50%(见表1-50)。

表1-50 2016年粮食类家庭农场中各种秸秆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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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庭农场地膜处理方式

有效监测样本数据表明,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78.34%的农场采取回收处理方式,12.39%的农场采取丢弃在地里方式(见表1-51)。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79.74%的农场采取回收处理方式,13.37%的农场采取丢弃在地里方式(见表1-52)。这表明,种植类家庭农场和粮食类家庭农场对地膜主要采取回收处理方式。

分省(区、市)看,大部分省(区、市)种植类、粮食类家庭农场对地膜采取回收处理的方式,个别省(区、市)采取丢弃在地里的处理方式。例如,山西的种植类家庭农场主要采取丢弃在地里的方式,采取这一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为47.17%;内蒙古的种植类家庭农场主要采取其他方式,采取这一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为47.06%。山西和内蒙古粮食类家庭农场主要采取丢弃在地里的方式,采取这一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分别为48.48%和41.94%。

表1-51 2016年种植类家庭农场中各种地膜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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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52 2016年粮食类家庭农场中各种地膜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

(八)家庭农场农产品销售

有效监测样本数据表明,家庭农场主要通过农产品商贩/经纪人销售农产品,农场占比达67.81%。将农产品销往国家粮库、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养殖企业或者养殖户、合作社、超市的农场占比分别为29.35%、25.78%、19.95%、12.71%、9.34%、7.40%;通过自营出口、网络销售和其他方式销售农产品的农场占比分别为5.74%、4.67%和3.27%(见图1-17)。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销售对象或渠道存在一定差异,例如,粮食类、机农结合类家庭农场主要以销往国家粮库为主。

图1-17 2016年不同类型家庭农场中采取不同农产品销售渠道的农场占比(单位:%)

考虑到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农业”,因此也对农场使用网络购买农资或销售农产品的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81.45%的农场主没有从网上购买过农资或销售过农产品,只有12.81%的农场主在网上购买过各类农资,只有10.61%的农场主在网上销售过农产品。种养结合类农场中通过网络购买农资或者销售农产品的农场比重,略高于其他类型农场(见图1-18)。

图1-18 2016年不同类型家庭农场中通过网络购买农资或者销售农产品的农场占比(单位:%)

家庭农场预先与个人、农民合作社或者农业龙头企业签订农产品销售合同,从而实现订单农业式生产,是稳定农产品价格、确保家庭农场合理收益、抵御市场价格风险的重要举措。在2998个有效监测样本中,28.50%的农场通过订单农业渠道销售农产品(见表1-53),湖南(66.20%)、安徽(61.39%)和湖北(60.23%)通过订单农业渠道销售农产品的农场占比均超过60%,而辽宁(12.12%)、云南(12.12%)和吉林(9.50%)的这一农场占比相对较低,均在13%以下。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28.27%的农场通过订单农业渠道销售农产品,湖北(82.22%)、湖南(68.52%)、安徽(64.00%)和陕西(62.75%)的这一农场占比较高,均在60%以上;云南(9.52%)、吉林(9.33%)、上海(5.88%)的这一农场占比较低,均在10%以下。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27.53%的农场通过订单农业渠道销售农产品,贵州(100%)、湖北(85.71%)、湖南(71.11%)的这一农场占比较高,均在70%以上;云南、广东、海南、青海、新疆的农场都没有采取这一销售渠道。

表1-53 2016年家庭农场中采取订单农业销售渠道的农场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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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情况

农民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主体,能够为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服务、信息服务、农业技术服务、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的供销服务、农副产品的初加工和深加工服务等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增强家庭农场的技术风险、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防范能力。在2998个有效监测样本中,36.97%的家庭农场加入了农民合作社(见图1-19和表1-54),上海(75.00%)、湖南(74.65%)、湖北(69.32%)、甘肃(68.37%)和安徽(67.33%)5个省(区、市)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场占比均在65%以上,新疆(20%)、海南(18.52%)和吉林(17.00%)3个省(区、市)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场占比均在20%及以下。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37.39%的农场加入了农民合作社,湖南(79.63%)、湖北(77.78%)、安徽(73.33%)和上海(70.59%)4个省(区、市)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场占比均在70%以上,山西(18.46%)、吉林(17.62%)、内蒙古(16.67%)、四川(14.55%)、青海(14.29%)和新疆(13.79%)6个省(区、市)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场占比均在20%以下。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38.02%的农场加入了农民合作社,贵州和海南的家庭农场全部加入了农民合作社,湖北(82.86%)、湖南(77.78%)和安徽(71.70%)3个省(区、市)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场占比均在70%以上,广东、福建、青海、新疆4个省(区、市)的家庭农场都没有加入农民合作社。机农结合类家庭农场中加入农民合作社的农场占比高达55%,显著高于其他类型家庭农场(见图1-19)。

图1-19 2016年不同类型家庭农场中加入合作社的农场占比(单位:%)

表1-54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中加入合作社的农场占比

从家庭农场加入合作社后获得各项服务的情况看,整体上,40.26%的家庭农场获得了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位列第1位;其次是农产品销售服务,获得这一服务的农场占比为26.28%;其他的依次为农资购买服务、农机作业服务、贷款服务和其他服务,相应的农场占比分别为20.31%、16.18%、6.50%和4.67%(见图1-20)。此外,机农结合类家庭农场中获得服务的农场占比明显高于其他类型家庭农场。

图1-20 2016年不同类型家庭农场中加入合作社后获得各项服务的农场占比(单位:%)

(十)家庭农场与龙头企业的联系情况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能够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家庭农场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是带动三大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在2998个有效监测样本中,24.39%的家庭农场已经建立了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为紧密的联系(见图1-21和表1-55),不同类型家庭农场差异不大。安徽(69.31%)、湖南(56.34%)、湖北(54.55%)和广西(51.06%)4个省份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联系的农场占比均在50%以上,云南(12.63%)、上海(12%)、内蒙古(9.09%)和吉林(3%)3个省(区、市)的这一农场占比相对较低。在种植类家庭农场中,23.69%的家庭农场已经建立了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为紧密的联系,安徽(72.00%)、湖北(66.67%)和湖南(62.96%)3个省份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联系的农场占比均在60%以上,青海(8.16%)、上海(5.88%)、内蒙古(3.70%)和吉林(3.00%)4个省(区、市)的这一农场占比均在10%以下。在粮食类家庭农场中,22.9%的家庭农场已经建立了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较为紧密的联系,海南(100%)、安徽(73.58%)、湖北(71.43%)和湖南(62.22%)4个省份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了较为紧密联系的农场占比均在60%以上,北京、贵州、广东、云南、新疆、青海6个省(区、市)的家庭农场都没有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联系。

图1-21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中与龙头企业有联系的农场占比(单位:%)

表1-55 2016年各类家庭农场中与龙头企业有联系的农场占比

续表

就家庭农场从龙头企业获得各项服务的情况看,整体上,28.39%的家庭农场获得了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服务,位列第1位;其次是农产品销售服务,获得这一服务的农场占比为21.15%;其他的依次为农资购买服务、农机作业服务、其他服务和贷款服务,相应的农场占比分别为11.64%、7%、5.07%和4.07%(见图1-22)。

图1-22 2016年不同类型家庭农场中从龙头企业获得各项服务的农场占比(单位:%)

(十一)养殖类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行为

1.家庭农场畜禽饲养种类

从图1-23和表1-56可以看出,饲养1种畜禽的养殖类家庭农场占比74.81%,饲养2种以内畜禽的养殖类家庭农场占比93.51%,总体上看,养殖类家庭农场的生产专业化程度较高。分省(区、市)看,河北、辽宁和云南的养殖类家庭农场均饲养了1种畜禽,云南(91.67%)和贵州(90.63%)养殖1种畜禽的农场占比均超过90%。贵州、河北、辽宁、陕西、湖北、黑龙江、山东、甘肃、安徽和新疆的养殖类家庭农场饲养的畜禽均在2种以内,只有内蒙古的养殖类家庭农场饲养的畜禽全部是3种。

图1-23 2016年养殖类家庭农场按畜禽饲养种类数量分组的农场分布(单位:%)

表1-56 2016年养殖类家庭农场按畜禽饲养种类数量分组的农场分布

续表

从图1-24和表1-57可以看出,饲养1种畜禽的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占比46.68%,饲养2种以内畜禽的养殖类家庭农场占比82.1%,总体上看,种养结合家庭农场的生产专业化程度要低于养殖类家庭农场。分省(区、市)看,上海(100%)、辽宁(91.67%)和新疆(90.00%)饲养1种畜禽的农场占比均超过90%,山东(28.57%)、甘肃(28.57%)、海南(16.67%)和北京(0%)饲养1种畜禽的农场占比均在30%以下;上海、辽宁、贵州、陕西和湖南的农场均饲养1—2种畜禽,北京(66.67%)、天津(62.50%)、安徽(61.54%)和内蒙古(50.00%)饲养2种畜禽的农场占比均在70%以下。

图1-24 2016年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按畜禽饲养种类数量分组的农场分布(单位:%)

表1-57 2016年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按畜禽饲养种类数量分组的农场分布

续表

2.家庭农场畜禽粪便处理方式

从图1-25和表1-58可以看出,在畜禽粪便的处理方式上,18.94%的养殖类家庭农场采取直接排放的处理方式,34.09%的农场采取发酵做有机肥的处理方式,14.90%的农场采取出售的处理方式,22.73%的农场采取做沼气沼渣做有机肥的处理方式。分省(区、市)看,海南(89.74%)、福建(58.33%)和湖南(50.00%)采取直接排放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均在50%以上,内蒙古、山东和新疆的所有农场均采取发酵做有机肥的处理方式。广西、重庆采取做沼气沼渣做有机肥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在60.00%或以上,分别为63.64%、60.00%。

图1-25 2016年养殖类家庭农场中采取不同畜禽粪便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单位:%)

表1-58 2016年养殖类家庭农场中各种畜禽粪便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

续表

从图1-26和表1-59可以看出,在畜禽粪便的处理方式上,12.45%的种养结合家庭农场采取直接排放的处理方式,61.90%的农场采取发酵做有机肥的处理方式,4.28%的农场采取出售的处理方式,15.06%的农场采取做沼气沼渣做有机肥的处理方式。显然,76.96%的种养结合家庭农场都会通过各种方式把畜禽粪便做成有机肥,显然,这与该类型家庭农场兼具“种”“样”这两种典型特征密不可分。

分省(区、市)看,海南(89.74%)、福建(58.33%)和湖南(50.00%)采取直接排放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均在50%以上,内蒙古、山东和新疆的所有农场均采取发酵做有机肥的处理方式。广西、重庆采取做沼气沼渣做有机肥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在60%或以上,分别为63.64%、60.00%。上海、青海的种养结合家庭农场都通过各种方式把畜禽粪便做成有机肥,甘肃(95.24%)、贵州(95.00%)、陕西(93.94%)、山东(92.86%)、山西(91.67%)、江苏(90.00%)、新疆(90.00%)采取做成有机肥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均在90%以上。

图1-26 2016年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中采取不同畜禽粪便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单位:%)

表1-59 2016年各省(区、市)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中各种畜禽粪便处理方式的农场占比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