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佛教通史(第1卷)印度佛教:从佛教起源至公元7世纪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节 作为大觉悟者的佛陀

一 解脱与解脱智

按照阿含经教,解脱道的解脱趣向使解脱道的一切围绕解脱安立,并承许佛陀以大解脱者为本位。但解脱必以智慧为内在的本质,换言之,解脱是智慧的直接作用,即由智慧的生起而灭尽烦恼,是为解脱。智慧以解脱为用,故可称解脱智,其所证境界可称解脱境界。在解脱道中,诸佛与诸阿罗汉、诸独觉的最基本解脱是平等的,因此,其最基本解脱智亦应平等,其所证最基本解脱之境界,即寂灭境界,亦应完全相同。这里所说的最基本解脱是指对烦恼的灭除,而最基本解脱智以及最基本解脱境界二者皆是与最基本解脱相应的解脱智与解脱境界。佛陀的解脱还解脱了烦恼的习气,因此佛陀的解脱是比最基本解脱更圆满的解脱,所以其解脱智以及解脱境界亦应更圆满。通常所说诸佛与诸阿罗汉、诸独觉解脱平等,是指最基本解脱的平等。

二 佛智与阿罗汉智之别

解脱智(亦即最基本解脱智)所证解脱境界(亦即最基本解脱境界)是四谛十二因缘所摄寂灭境界,诸佛与诸阿罗汉、诸独觉的解脱智所证皆平等如此。具体而言,解脱智所证包括四谛十二因缘所摄之所有无学法,以及寂灭境界。然而在解脱道中,佛与阿罗汉、独觉间,阿罗汉间,独觉间,以及后二者间,虽然解脱智相等,但各自的整体智慧并不相等。实际上,在解脱道中,佛陀智慧称佛智,阿罗汉、独觉智慧称阿罗汉智、独觉智,皆不限于解脱智。即解脱智是共有者,而加上诸圣者的各自增上所证悟者,方是诸佛智以及诸阿罗汉智、独觉智。在下文的讨论中为了方便,以阿罗汉摄独觉,关于独觉不再单独讨论。

在阿含经中承许过去、现在以及将来有诸佛,而现在佛乃释迦牟尼佛。诸佛皆获得无上正等正觉,因此智慧是平等的。但阿罗汉与佛间的智慧差距则不可思议。举舍利弗为例,其在诸阿罗汉中智慧最高。在《增一阿含经》中佛陀云:

我昔亦有弟子名舍利弗,智慧之中最为第一。如大海水纵横八万四千由旬,[14]水满其中。又须弥山高八万四千由旬,入水亦如是。然阎浮[15]里地南北二万一千由旬,东西七千由旬。今取较之。以四大海水为墨,以须弥山为树皮,现阎浮地草木作笔,复使三千大千刹土人民尽能书,欲写舍利弗比丘智慧之业,然童子当知,四大海水墨、笔,人之渐渐命终,不能使舍利弗比丘智慧竭尽。[16]

此中以喻显示舍利弗智慧的深广:即使三千大千世界的所有众生尽一生以四大海水为墨,以阎浮地草木作笔,以须弥山为书写的树皮,都不能描述尽舍利弗的智慧。但舍利弗的智慧却无法与佛陀相提并论。如《增一阿含经》中佛陀云:

我弟子之中智慧第一,不出舍利弗智慧之上。计此舍利弗比丘遍满三千大千刹土,无空缺处,欲比如来之智慧,百倍、千倍、巨亿万倍,不可以譬喻为比,如来智慧力者,其事如是。[17]

此中言遍满三千大千世界这么多舍利弗之智的总和,也不可望佛智之项背。在《长阿含经》中舍利弗对佛陀言:“我于过去、未来、现在诸佛心中所念,我不能知,佛总相法我则能知。”[18]即舍利弗不能窥知佛陀智慧境界,因为佛陀能尽然了知一切总相、别相法,而舍利弗唯能尽然了知总相法。因此,舍利弗之智与佛智有天差地别,一切阿罗汉之智当然都是如此。不仅佛与阿罗汉间智慧差异极大,诸阿罗汉间的智慧差别也相当大。智慧最高者有舍利弗,而智慧最低者有周利槃陀迦等。

佛陀的智慧在境界的甚深、微妙与广大方面,在性质的彻底、圆满方面,皆是无可比拟的,这在阿含经教中用如来十力来显示。正因成就殊胜十力,《阿含经》说:“如来应等正觉得先佛最胜处智,能转梵轮,于大众中师子吼而吼。”[19]即唯有佛陀是真正的天人师,能将众生恰当地安立于佛教中予以调伏、化导、度脱。同样,属于解脱道性质的独觉道的独觉智慧也是无法比拟于佛智的,虽然在其觉悟发生的这一生并不需佛陀的直接教导。

佛陀与阿罗汉、独觉的智慧之别,实际反映的是他们觉悟之别。就他们所共的解脱智而言,其所证境界是四谛十二因缘所摄的寂灭境界,但其各自的整体智慧实际所证境界不止于此。如果从生命法与非生命法看,解脱智是以生命法为中心的,即了知了生命流转与还灭的实相。但佛与阿罗汉、独觉的智慧,还包括了对非生命法的如实地、直接的把握或证悟,不过,证悟的程度有所不同。其中,佛陀是如实地、圆满地证悟了一切法即生命的与非生命所摄的一切事物之实相,阿罗汉、独觉虽证悟了生命法之实相,但对非生命法之实相证悟较少,犹以阿罗汉证悟最少。从觉悟的境界看,佛陀最高,是圆满的,而独觉次之,阿罗汉最低,后二者皆不圆满。所以,佛陀之觉悟(菩提)可称大觉悟(大菩提),独觉之觉悟(菩提)可称中觉悟(中菩提),阿罗汉之觉悟(菩提)可称小觉悟(小菩提)。此三分在解脱道中是被广泛接受的。[20]

三 佛智

在阿含经教中,佛陀主要以大解脱者形象示现,因此佛陀之智慧就其具体的显现而言,展现的主要是解脱智方面。但佛陀在解脱智方面与诸阿罗汉、独觉平等,故唯以解脱智不能反映佛陀无上正等正觉的本来面目,换言之,佛陀的整体智慧相应于无上正等正觉,绝非唯解脱智方面,这在阿含经教与大乘经教中是共许的。不过,阿含经典对佛整体智慧及其所证境界甚少直接说明,只有间接显示。

阿含经教对佛陀解脱智的凸显,既体现在对佛陀觉悟境界主要通过四谛十二因缘来诠定上,也反映在整个解脱道强调急趋解脱的性质上。在《中阿含经》的“箭喻经”中,就解脱的紧迫性以及修行所缘境界予以了形象的说明。在该经中,佛陀批评解脱道修行者耽于形而上学的思维而忽略生死解脱的紧迫大事,会重新堕入出没无期的轮回中去,如同中箭者,性命危在旦夕,不即刻医治,反去研究箭的颜色、材料、来源等,其结果必然会是延误病情,伤者不得即时救治而亡。所以,佛陀对“世有常、世无有常?世有底、世无底?命即是身、为命异身异?如来终、如来不终、如来终不终、如来亦非终亦非不终耶?”这类问题不予回答,即置答。[21]佛陀指出:“此非义相应,非法相应,非梵行本,不趣智,不趣觉,不趣涅槃,是故我不一向说此。”[22]即这类问题与解脱没有直接关系,不应孜孜探求。这其中佛陀实际给解脱道修行者的智慧或觉悟的性质与境界划出了基本的界限,即必须以最快速、最方便的方式获证解脱为目标。由此,不仅以四谛十二因缘摄解脱道之所证寂灭境界,而且在对一切法的认知上也是如此贯彻的,如将色、受、想、行、识的五蕴法之实相皆判为无常性、苦性、空性、无我性,而与四谛十二因缘直接相应。

佛陀将从解脱道角度看无足轻重的“世界有常”等问题列为“无记”,劝诫解脱道修行者不要沉溺其中而忘记解脱的趣求,并不意味着对无记所涉问题没有如实的了知。作为无上正等正觉者,佛陀当然对一切法之实相皆已圆满证悟,所以,佛陀才有四无畏,其中的佛陀“正等觉无畏”如是说:

如契经说:“我是诸法正等觉者,若有世间沙门、梵志、天、魔、梵等依法立难,或令忆念于如是法非正等觉,无有是处,设当有者,我于是事正见无由,故得安隐,无怖无畏,自称我处大仙尊位,于大众中正师子吼,转大梵轮,一切世间沙门、梵志、天、魔、梵等所不能转。”[23]

从此中可知,对一切法(“诸法”)无颠倒、圆满地证知,方可为无上正等正觉。在此意义上,阿含经教称佛陀为一切知(智)者(Sarvaja),即知一切者。

如果说以四谛十二因缘为基本所缘境表明了解脱意趣,刻画出解脱智所证的寂灭境界,那么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角度观察一切法,则将所缘范围大为扩大,虽然这样的描述方式仍属四谛十二因缘所摄。将直接所缘从四谛十二因缘扩展到五蕴等三科,即使仍是在解脱意义上去观照,亦能显示出安立解脱道的佛陀的觉悟所悟境界关涉一切法,而不仅限于生命法。与这样的境界相应,必然关联到一切法及其染净、因果。按照解脱智,观照生命法及其流转、还灭的基本道理乃十二因缘的缘起,但佛陀还有进一步揭示,将以生命法为中心的十二因缘缘起扩展到一切法皆为众缘和合(或者说因缘和合)而生的普遍缘起。一切法的普遍缘起思想,可用著名的缘起偈显示。在《佛说初分说经》中舍利弗在未出家前与佛陀弟子乌波西那的对话云:

“尊者汝师何人?复说何法?”乌波西那答言:“我师是大沙门。”……乌波西那言:“我师所说缘生之法。缘生法者,谓一切法从因缘生,从因缘灭。”复以是义说伽陀曰:“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24]

舍利弗闻乌波西那[25]所说即悟入,而得法眼净。此中,对一切法的实相通过因缘及其和合来揭示,即是以缘起性作为一切法之本质。而对此的悟入,则是根本智慧的初步获得,即所谓的法眼净。以缘起性说明法或者说事物的实相,在解脱道中还有更具体的显示。《中阿含经》云:“诸贤,世尊亦如是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所以者何?诸贤,世尊说五盛阴从因缘生。”[26]此中“阴”即蕴。引文将法与缘起等价,可看出缘起为法的体性,悟入缘起即悟入法的实相。

从此角度,可以看到佛陀智慧的本来面目是以一切法的实相为所证境界的,绝非仅限于四谛十二因缘及其所摄寂灭境界。甚至阿罗汉们根本智慧的获得亦是对缘起法的悟入。这显然已经超越了解脱智的性质。因此,佛陀的正觉是以一切法为所缘境,是对一切法实相如实的、圆满的证悟,而其解脱智的侧面只是其圆满智慧显现的一方面而已。

佛陀觉悟以诸法实相为所证境界,而实相可以通过缘起性显现,这是以可思议、可言说的方式开显。但实相境界本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如《杂阿含经》卷五云:“如来见法真实如,住无所得,无所施设。”[27]此中,法的“真实”即是法的实相,或者说本来面目,而“无所得”、“无所施设”是指法的实相的不可思议、不可言说的性质。这样的实相不能用思维与言说去把握,只能直接证悟,即觉悟。

四 结论

在阿含经教所诠说的解脱道中,本是大觉悟者的佛陀主要以大解脱者的身位出现,其觉悟及其所证境界也主要与此相应地单向度地展示为解脱智与所证境界即四谛十二因缘及其所摄寂灭境界。但阿含经教亦透露出佛陀无上正等正觉的本来面目及其所证悟的广大、微妙、甚深的境界,即以广大的一切法为所缘、以一切法实相为所证境界。不仅如此,甚至透露阿罗汉亦是悟入一切法的缘起本性而觉悟的。这似乎是在显示大乘智慧,而与解脱道以解脱智及其所证即四谛十二因缘及其所摄寂灭境界为阿罗汉之智慧以及所证境界在意趣上有相违之处。但这只是一种表观矛盾,并非不易解释,可从解脱道与菩提道两个角度说明。

从解脱道角度看,解脱道只对其趣求有严格限制,即以解脱为目的,但对其智慧的范围规定较为宽松。更准确地说,阿罗汉的智慧只要满足一个下限即基本的解脱智即可,对上限没有规定,即不封顶,原则上除佛智外的任何佛教智慧要素都可增加进来。在此意义上,大乘的一些智慧要素也是可能在解脱道的阿罗汉的智慧中出现的。这也是阿罗汉间的智慧差异甚大的原因。这样,在解脱道中发现一些大乘智慧要素(或者大乘佛教的境界要素)就不足为怪了。

从菩提道角度看,解脱道中的相当多的阿罗汉只是显现为阿罗汉,内在实际是菩萨,在这种情况下,大乘佛教智慧及其境界必然会有所显示。在此意义上,解脱道中有不少教言在解脱道本位不易如实把握,是因为它们本属于菩提道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