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捡到个人
练习生宿舍里,曲宵坐在马桶上,眼睛紧紧的盯着黑暗中发着惨烈白光的手机,不停的一遍遍刷新着微博,他围观了整场战役。
他甚至都没想到,陆满清出手如此快捷迅速,甚至不等凌景天被恶化的事情发酵一番,就疯狂的开始洗白,而且是瞬间洗白。
曲宵虽然还没有出道,但在海皇待得久了,对这圈子里很多事情也是熟悉的很了,他知道,今晚的这一切,都是陆满清的手段。
这是个手腕相当不一般的经纪人,在这之前,他是知道陆满清很厉害的,毕竟在海皇,经纪人多的像是牛毛一样,能登上银牌的各个都不是平凡人,在加上陆满清这般年纪,可以说在整个圈子里,这个年纪能爬到这个位置的,都找不出第二个人了,更何况,陆满清的确带出过不少艺人。
他知道陆满清很强,可却没想到,陆满清这般厉害,更重要的是,她能够这么保护自己的艺人。
从凌景天剧照发出,到凌景天被黑潜规则,在到方刚工作室发出视频,而后评论的扭转以及凌景天登上热搜,甚至是这会儿约哥发出的爆料,曲宵知道,这一切都不是偶然。
准确的说,只要是这圈子里的人,都会知道,今夜发生的一切都不是偶然,或许广大网友们只会认为今晚约哥的爆料是个巧合,可凌景天知道,在这个圈子里,从来就没有什么所谓的巧合,只有恰到好处的安排。
曲宵只觉得心头一片片的火热,自从他动了心思之后,他就一直在默默的关注陆满清的事情,可那都不如今天这一战让他觉得震撼。
如果陆满清是自己的经纪人,曲宵只是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他可以肯定,只要陆满清肯签他,自己一定会光速的火爆起来,他有绝对的实力,他真的很坚信,训练了这么多年,他真的只缺一个机会。
可如何让陆满清签下他呢,揉着自己的头发,曲宵简直都要抓狂了,从上次假装撞上对方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一个星期的时间了,可他却在没有见过陆满清一次。
虽然同在一个公司,可又处于不同的楼层,他这边训练任务繁重,而陆满清更是带着三个艺人忙的恨不得起飞,想让她注意到自己,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曲宵知道,陆满清在选人,她想从练习生里选人,可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曲宵也不知道,他不敢等,也不想等,他等了太久太久了,久到心都快冰冷了,如今,他已然是等不下去了。
不停的一遍遍刷着陆满清的微博,曲宵的脑子也在疯狂的转动着,他想签给陆满清,一定要签给陆满清,可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更好的吸引陆满清呢?
陆满清微博的内容并不多,他逐一看过去,面色也越发的凝重,跟大家传的差不多,陆满清似乎真的是指签男艺人的,而且从谢允桁离开后,她签的每一个,都是颜值超高的小鲜肉。
重点是,风格各异。
任向阳是温柔的阳光男孩,季末虽然还没怎么显露,可看长相,是属于那种电眼妩媚型的,至于凌景天,曲宵实在不知道该如何说,对方靠颜值已经不需要分类了。
曲宵知道,经纪人在挑选艺人的时候,也会刻意的规避和自己手下艺人风格相近的新人,毕竟资源都是有限的,想保证自己艺人的发展,就不能让同样风格和需求的艺人出现,才能避免撞车。
曲宵也没想过以独立艺人的身份签给陆满清,他也知道,陆满清已经不缺这样的人了,他希望的,是可以签到她手下,成为那个男团中的一员,最好是,最重要的那个一员。
所以,他不能和她手下的艺人相似,而且还要能吸引她的注意,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曲宵几乎是彻夜未眠,但陆满清却也不知道,还有个练习生如此心心念念的惦记自己,她只知道,这一天,她在下班的路上,捡了一个晕过去的大男孩。
好吧,这件事还得从头说起,通过一夜的运作,陈浩然事件已经高挂热搜榜首,大家都在等待今晚约哥的爆料到来,而陈浩然显然已经意识到了事件的当事人就是他自己,所以这一个白天,陆满清接到了三通谢允桁的电话,五条谢允桁的信息,外加陈浩然经纪人二十几通电话和信息的轰炸,然而,陆满清一个都没理。
她专注的运作着凌景天的粉丝群,没错,就在今天,凌景天的粉丝运营团队正式拼凑成功,粉丝群也建立了起来,一天的事件,五百人的群就建立了七个,速度之快,让他们忙的不得了。
粉丝群这种东西,对艺人来说有利有弊,运作好了,绝对是聚粉拢粉的关键地方,给偶像宣传、投票甚至是接机去现场围观等等,都离不开这些粉丝们,有组织的粉丝那是完全不一样的。
可同样的,这如果运作不好,一旦一个群爆炸了,整个粉丝队伍都要受到不小的冲击,所以由不得他们半点疏忽和马虎,初建期间,他们更重要的是要维护住群内的良好氛围和讨论问题的走向,更要尽可能的不放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和小黑粉进来,在没有真正的粉头接手之前,他们的工作量相当的庞大。
陆满清对着电脑忙活了一整天头晕眼花,晚上还要去看季末的首次直播排练,到了下班时间,整个人都是飘乎乎的去到负一层的停车场的,可她也没想到,还有比她更飘忽的人。
因为这男孩就在陆满清的眼皮子底下,晃晃悠悠的倒在了陆满清的车边上,甚至还靠着她的车轮,如果这里不是停车场,如果不是停车场有监控,如果不是陆满清距离车子还有一段距离,她简直以为自己遇见了传说中的碰瓷。
可眼下,碰瓷虽然是不至于,可这人晕倒在自己眼前,她总也不能坐视不理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