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二天一早,众人准时来到楼下大堂,萧琢瑒和蓝欢已经等在那里了。等人到齐之后,蓝欢率先向外走去,一辆看不出牌子的加长越野车正停在门口等着他们。
司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穿一身黑夹克,戴着鸭舌帽,帽檐压得低低的,看不见脸。他一见蓝欢,就连忙开门下车,主动迎了过来。
蓝欢上前和他说了几句话,小伙子掏出钥匙交给蓝欢,就直接转身离开了,连个简单的招呼也没打。众人甚至连他的长相都没看清。
蓝欢坐进驾驶室里,油门一踩,车子平稳地向前驶去,驶出城区,沿着蜿蜒的山路,一直奔向大山深处。
开始的时候,车子走的还是马路,路边还能够看到一些村落、田地和小池塘。一直开到中午,车子进入了原始森林区,路就变成土路。众人从车上放眼望去,周围全是参天大树,即便是最细的树干,也需要两个成年人才能抱住。树荫浓密,遮天蔽日,如果不是开路砍掉了一些树,恐怕大白天走进来,也会黑得像晚上。
萧琢瑒和蓝欢轮换着开车,一路马不停蹄地往前赶,一直到下午六点过,太阳已经开始偏西了,才终于停在了大山深处的一个村子外面。土路在这里戛然而止,成了一条断头路,再往前全是莽莽密林。
“都下来吧。能开车的路,到这里就算完了。”蓝欢第一个打开车门跳下来,一边招呼其他人。
凌风双脚一落地,就不停地张牙舞爪,挥手踢腿,说是活动筋骨。坐了一天车,他的关节都要生锈了。萧琢瑒把车子熄了火,也打开车门走下来。
蓝欢把大家召集到后备箱前,手一抬,打开了盖子。众人一看,顿时都发出“嚯”的一声惊叹——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七个巨大的登山包。
蓝欢打开了其中的一个,给大家展示里面的物品,原来是一整套野外探险装备,大到帐篷、睡袋、充气垫、防潮垫,小到头灯、手电、荧光棒、防风打火机,重要到指南针、GPS、对讲机、小型望远镜、求援信号弹,琐碎到钢杯、军用水壶、登山绳、登山杖、捆扎带、军刀,真是什么都有,甚至连冲锋衣裤、雨衣、帽子、头巾、手套、袜子、眼镜、洗漱包等贴身物品,都每人备了一套。装备之齐全,质量之高档,简直可以去赞助一个专业的科学考察队了。
“这个,也太夸张了吧?”凌风惊讶得张大了嘴。
“有备无患嘛。”蓝欢一笑,“车等一下要寄存到村里。每个人先把东西领了,自己随身保管,我们再去住宿的地方。”
大家纷纷排队上前领包,凌风也领了自己的。那包一看就很沉,凌风做好了心理准备,特意用两只手去接,谁知道就连这样都差点没拿住,多亏了叶淮在旁边及时伸手帮他托了一把,包才没有砸到地上。
凌风把登山包放在地上,先取下自己原来的背包,又运了运劲儿,上前用力一提,才终于把它给提了起来。好家伙,那叫一个沉。凌风一边把包背到身后,一边在心里泪流满面。他暗自腹诽,自己一个大男人,背起这个包都这么困难,更遑论两个女孩子了。特别是孟梅辉,一副娇娇弱弱的样子,可别背不起来吧。这蓝欢,考虑得也太不周到了。
这么想着,凌风连忙抬头寻找古兰陵和孟梅辉的身影。结果一看,人家两个女孩子早就已经背好了背包,还把自己原先的行李拎在了手里,都在等他呢。凌风那么厚的脸皮,也忍不住红了一红,连忙把行李拎好站起来,示意大家可以走了。
萧琢瑒把车开去村头的一块空地上,蓝欢就带着大家步行进村。凌风一边走,一边暗暗观察孟梅辉,发现她背着那个比她人还高的登山包,虽然走得不轻松,却也并没有很累的样子,不由得在心里暗暗佩服:这姑娘看着弱不禁风的,实力却不容小觑呢!
看着看着,凌风心头一动,突然间想起了古兰陵和孟梅辉在舜帝陵里面的表现。两相对照之下,他终于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她们当时的体力不支,只不过是一场表演,是为了避免在自己面前暴露实力而进行的伪装。一念及此,凌风不由得暗自咬牙,深深感到以前的自己实在是太傻太天真了。
蓝欢带着他们径直来到一个农家院落的外面,拍门喊道:“王叔,王叔,我是小张,是李大伯介绍来借宿的,请你开门。”
刚喊了几声,门内就响起了一个浑厚的男声,操着方言应道:“来咯来咯。”
随后,一串响亮的脚步声“噼里啪啦”地朝着他们响过来。响到门后,那脚步声听了,随即听到“咔”的一声取门栓的声音,然后是“吱呀”一响,两扇用木板随便拼成的院门打开了,一个穿着灯芯绒外套的壮年男子出现在众人面前。
他约莫五十岁左右,头发已经有点花白,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子,粗眉毛、鼓眼睛、厚嘴唇,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就跟两个小灯泡似的。
他脸上挂着憨厚的笑容,一边拉开门扇,一边看着站在最前面的蓝欢,用方言说:“你就是小张吧?进来,快进来。老李昨天就给我捎了信啦,说你们要进山观察什么树,今天在我这里借住一宿。我把屋子和晚饭都收拾好啦,正等着你们呢。”
“谢谢王叔。我们是来考察这里的山林环境的,给您添麻烦了。”蓝欢本来就生得脸嫩,这时候更是笑容满面,故意做出一副涉世未深的样子来,就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不麻烦,不麻烦。老李和我是几十年的交情了。之前他也带着学生来我们这里观察过树,也是住在我这里呢。不过那时候的环境可没有现在好,就只有两间土屋,也不干净。他们有几个女学生,晚上还被耗子吓得哭鼻子呢。”这位王叔看来是个健谈的主儿,即便是对着一群陌生人,也丝毫没有初次见面的隔阂,毫不见外地就拉起了家常。
众人一边附和着,一边走进了院子。
这是一个南方农村常见的三合院,正面一排三间主屋,两边是两溜厢房,各有两间屋子,院子当中还有一个大院坝。正面的主屋和东边的厢房都是青砖砌的,盖着黑瓦,用来做客厅和卧室;西边的厢房则是土墙房,一间用作厨房,一间用作杂物间。院子里面是泥地,屋内的地面则都做了硬化。看来王叔说的不假,这些年,农村的条件确实好了不少。
王叔分给他们三间屋,七个人还是按照之前的组合住了。等到安顿好行李,王叔就把大家招呼到堂屋里,热情地端上了自制的野味火锅。那是一个农家用的大铁锅,锅的直径足足有孟梅辉一条胳膊长,里面煮着满满一大锅的野猪肉、野山菌等当地山货,看那分量,十个大小伙子也未必能够吃得完。
“这野味火锅,是我们这里的特色菜,家家都会做的。里面的肉、菜和佐料,也都是本地产的,其他地方绝对吃不到。”王叔一边摆桌子一边说,“虽然火锅要冬天吃才最好,但好在山里凉快,夏天晚上也得穿两件衣服呢,也还能吃。谁叫你们来得不是时候呢?”
众人连忙感谢王叔的盛情款待,又一起上前帮忙,抬桌子的抬桌子,拿碗筷的拿碗筷,不一会儿,饭桌就摆好了。
农家饭菜,虽然佐料简单,却自有山野间的天然风味。那个火锅放在桌子上,看似卖相不佳,却散发出阵阵浓郁的香气,直往人鼻子里面钻。七个人坐了一整天的车,午餐就靠干粮对付,早已经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了。这时侯眼见美味当前,谁都忍不住食指大动。
王叔是个爽快人,完全没有给他们客气的机会,大手一挥,就把众人全部都赶上了桌子。等大家坐好以后,作为主人,王叔动了第一筷子,表示开饭,然后大家就恭敬不如从命,纷纷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吃过火锅,时间已经接近晚上八点,外面天色渐暗。两个女孩子不顾王叔的阻拦,硬是抢着收拾了饭桌,到厨房洗碗去了,五个男生则留在堂屋里面,和王叔聊天。
刚聊了没几句,萧琢瑒就朝凌风使了个眼色,眼光朝院门一瞟。
凌风会意,拉着叶淮站起身来,对王叔说:“王叔,我看外面还不算太黑,我们想出去到村子里面逛逛。”
“逛逛村子?好啊,去就是。我给你们留着门,爱逛多久逛多久。我们这里人少,风气也好,夜里不关门都没事的。”王叔愣了一下,连忙答应道,“不过这村子里面可没有什么好逛的,小!从村头走到村尾,也要不了二十分钟。而且人也少。年轻人都进城里打工去了,去了就不想回来,留下的都是老人和小孩子。”
凌风耐心地等他说完,就拉着叶淮出去了。出门一看,果然冷冷清清,路上连一个人影都没有。
好在山里环境好,夏天的夜空还没有黑尽,看上去墨蓝墨蓝的,特别深邃。远远的天边,月牙儿爬上来了。还有些性急的星星,也已经跑到了天上,开始一闪一闪亮晶晶。在月色和星光的笼罩下,四周的房屋和树木看起来都是朦朦胧胧的,好像蒙了一层轻纱,有一种静谧的美感。再加上清新的空气,夹杂着一丝不知名的草木香,凌风几乎要以为自己是在度假了。
黄叶村果然不大,两人散着步,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村口。凌风站在村口漫无目的地四处张望,突然看到,村口的土路上出现了一个人影。
他赶紧拉一拉叶淮的手,叶淮也回捏了他一下,表示看到了。两个人都不说话,就站在村口一颗大树下,盯着那个人影的动作。
那人影一直朝着村子里面走来,等到走近了,凌风在夜色下面看得分明,竟是一个年轻的姑娘,穿着一身少数民族的服饰,手里还抱了一个大布包。
凌风是天底下第一等好事撩闲之人,一看到有妹子,屁颠颠地就想跑过去搭讪,心里打定主意,不管问不问得出有用的消息,借机说说话也是好的。叶淮拉不住他,只得任他去了。
凌风三两步跑到妹子面前,刚要说话,那妹子却被他突然的出现吓了一跳,脚下一崴,身子一个伏趴摔倒在地,姿势颇为不雅,手里面的布包也摔散了,滚出几个油纸包着的糯米粑粑。纯天然糯米和上腊肉颗粒,蒸成一个个成年人巴掌大小的粑粑,晶莹油润,香气扑鼻。凌风尽管刚吃了晚饭,闻着也觉得挺好吃的。不过现在不是吃东西的时候。凌风驱逐掉自己诡异的念头,赶紧弯腰把那姑娘扶了起来。
姑娘爬起来一抬头,年轻的脸庞映着星光,嗬,长得还真不赖。那姑娘大约只有十五、六岁的年纪,眉目艳丽,神态活泼,虽然被凌风吓得摔倒了,却没有生气,反而对着凌风甜甜一笑,露出脸上的两个小酒窝,好像在感谢他来帮助自己。
凌风见人家小姑娘主动朝他笑,更是骨头都酥了半边,当即就借机攀谈起来。
“你一个小姑娘,这么晚了不回家,怎么一个人在山里走啊?”凌风问。
“我就是赶着夜路回家啊。”小姑娘很大方,对着两个从黑暗里冒出来的大男人也毫不害怕,“我家就是住村里的。”
“啊?那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不可能是走回来的吧?”凌风装出一副很惊讶的样子,套姑娘的话。
“我在城里打工,本来隔几个月就要回家一趟的。”小姑娘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我怎么可能是走回来的?这么远。我是搭别人的车回来的。现在有微信啊,老乡们拉个群,有人回来就说一声,同路的可以搭顺风车。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走回家?你真当我们这里是与世隔绝的穷乡僻壤啊?”
叶淮在后面听着两人的对话,笑得浑身直发抖,又不方便笑出声来,只好苦苦忍耐。
凌风有点恼羞成怒,回头朝他翻了个白眼,又转头对姑娘陪笑道:“开玩笑,开玩笑而已。我可没有看不起这里的意思。这里山好树好空气好,人也美,我羡慕还来不及呢。”
小姑娘很好哄,被凌风几句好话一说,顿时转嗔为喜,和凌风攀谈起来。
“你大老远地回来,怎么还带着几个饼子?都脏了,还舍不得扔。”凌风指着姑娘抱在胸前的布包问。
姑娘之前摔倒的时候,有几个糯米粑粑从布包里掉出来,掉到了地上,后来又被她捡起来装了回去。
“那是我买来路上当干粮吃的。你别看这糯米粑粑样子不起眼,在我打工的那个地方,它可是小有名气呢。每天都有好多人排着队买,我也特别爱吃。”小姑娘说,“虽然刚才掉到地上了,但是外面都有油纸包着呢,不脏。我拿回家去擦一擦,还能吃。”
“哎呀,那我岂不是让你亏大了?要不,我给你钱吧,就当我买了。”
“不用,不用,几个糯米粑粑而已,不值钱,而且又没有浪费。”姑娘坚决地推开了凌风递钱过去的手,想了一想,又从布包里掏出一个糯米粑粑递给凌风,“这个不脏,你尝尝。真的很好吃。”
凌风盛情难却,只好伸手接过来,在姑娘灼灼的目光之下咬了一口。嗯,入口鲜香,虽然冷了,口感不够软糯,但味道着实不错。凌风朝姑娘点点头,又竖起大拇指,表示赞赏她的品味。姑娘高兴地笑了。凌风转头想分叶淮一半。叶淮却连连摇摇手,拒绝了他的好意。
和叶淮的矜持相比,姑娘显然更喜欢凌风的热情,一边和两人并肩往村里走,一边主动和凌风攀谈起来。
“你们是从哪里来的?来干嘛的?”姑娘问。
“哦,我们是广西农业大学林业养护专业的学生,来这里考察树种的。”凌风对答如流,还借机反问,“这么晚了,你还一个人在外面走夜路,不害怕吗?我们来之前可是听说了,你们这里有鬼林,里面闹鬼呢。”
“鬼林有什么好怕的?就算闹鬼,里面的鬼也从来不出林子,不会伤害我们这些普通村民。”姑娘一瘪嘴,“要我说,那才不是什么鬼呢,是守护我们家乡的神灵才对。”
“哦,鬼林里面的鬼从来不出林子害人?”凌风感到自己好像抓住了重点。
“对啊。要不然,我们怎么还能够在这里平平安安地生活?”姑娘认真地点头,“外面的人就是不清楚真相,喜欢乱传谣言。鬼林有明确的界限,只要人不越界,在旁边睡觉睡上几天几夜都不会出事。那些出事的人,都是自己跑进鬼林里面去了。是他们先惊扰了神灵的地盘。”
“你怎么知道那里面的是神灵呢?”叶淮问。
“因为他们不害人,没有坏心,而且保护了森林。”姑娘振振有词,“现在到处都说保护大自然,保护大自然,可还不是照样到处挖山开矿,修路修房,搞得一塌糊涂?鬼林那么偏僻,还有人老想要进去。进去的人多了,环境不就被破坏了吗?这些人简直有病。”
话说到这里,小姑娘突然站住了:“我到家了,谢谢你们送我回来。”
凌风还想再多问几句,她却已经转身推开了门,高喊着:“奶奶,我回来啦!”然后进门跑得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