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精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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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离开信息废墟,写作吧!

敲下题目正要开始写时,忽然意识到,这不是在鼓励我的读者变成我的竞争对手吗?

———不管了———

假如你多少对写作有一点兴趣,在当了很久的接纳者后,可以考虑换换角色,试试看当一把输出者。

前面提到的那位邻居律师姐姐有两个女儿,其中小女儿12岁,初一还没毕业。

上个月某天我去的时候,小姑娘在用ipad作画,同我边画边聊。

她的画看起来很精细,我就问她:画完一副需要多久?

小姑娘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大意是:很快,但修改和换颜色可能花一整天。

我笑了笑说:像你这么大的孩子很少这么有耐心的吧,应该都是喜欢玩游戏看动画吧?

小姑娘又巴拉巴拉说了一大堆,大意其实就5点:他们玩游戏;女同学还爱自拍;同学们看的东西都好难看;我坚决不看;我喜欢什么样子就自己画,我喜欢什么故事就自己写。

这话让我一愣:自己写?这不跟我一样吗?可这小姑娘才12岁,竟然就不吃喂了,要自己产出。

我就问:你写了什么故事呀?

这时我忽然看到邻居姐姐摇头示意我什么,但为时已晚,小姑娘立马仰起脸,得意说:我的故事叫《球球星》,阿姨你要不要看?!

没等我回答,小姑娘已经兴冲冲地跑进屋,抱出来三本笔记本,不是初中生规格笔记本,而是律师规格笔记本,每本恨不得5厘米厚,比A4纸小不了多少。

我惊呼:这么多!你画了多久?

小姑娘说:我9岁就开始画了。

我掐指一算,画了3年!

我拿过来一看,那是一本用铅笔画的漫画,扉页写着【球球星】

我随手翻着,问:画画还是慢一些,为什么不写?

邻居姐姐大笑:你真是当大人当久了,9岁小孩啊,能画绝对不写。

我又感叹:花这么多时间,好多精力啊,不容易。

邻居姐姐说:有什么不容易的?喜欢干什么,什么就是休息,她喜欢画画,那画画对她而言其实就是休息。休息时间过去,瞎看瞎玩什么都没留下,她这好歹一边玩,一边还产出了些东西,长大了还能翻着看看小时候的杰作,我觉得挺好啊。

邻居姐姐回答的时候,小姑娘已经显得非常不耐烦了,因为她急着跟我分享她的作品。

我太理解她渴望读者的心情了,当即表示:讲!阿姨要认真听你讲!

其实是认真不了的,因为代沟在那里摆着,我一个提笔就是复仇夺权男欢女爱的庸俗成年人,听小姑娘给我讲【我的主角是9个球,分别是风属性,岩石属性,水晶属性……这几个是公主球,这几个是王子球……他们的法宝分别是……他们的技能分别是……】的时候,实在很难集中,小姑娘太急切,说话实在太巴拉巴拉了,我真的跟不上,跟上了也听不懂,听懂了也记不住。但我依旧频频点头——每个人创作出作品,哪怕有一个人看,都是莫大的欣喜和鼓励!我太了解这种心情了。

头一回,小姑娘很兴奋,给我讲满了一个小时。其实是因为那个时候我终于狠下心说:阿姨要回去啦。

临走,邻居姐姐悄悄跟我说:你现在知道为啥我刚才给你使眼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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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初心跟小姑娘一毛一样,但人家一个9岁小姑娘是当机立断地实施,并坚持了三年,这一点上,我实在甘拜下风。

我早在10多年前变成杠精的时候就开始考虑输出,那时候大脑好像发生了器质性变化,开始绝食——电视剧小说好多或逻辑不顺,或追求狗血,或三观奇葩,或没有大毛病但不对我口味,那我为什么要吃它们喂给我的东西?自己做饭呗。

但那时我没能下定决心去写,因为功课太忙。

再次决定写时候,网络开始普及,再次被干扰。

尤其三年前忽然发现了微博的好:信息密集,合我心意。从此一有空就刷微博。

再想回归电视电影知乎综艺时,感觉脑子似乎已被信息密集的微博添加了急性子属性,看什么都嫌慢。后来微博也用腻了,一放空,就想起多年前的写作初心,同时也终于意识到,这些年里一直是把自己埋在信息废墟里,一直被输入,然后任输入大脑的东西一夜过后杳然无踪,这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不如积聚起来,去产出,形成有形有质能持久留存的能量。

头脑不会就那么空着的,所以,一旦狠下心离开信息废墟,头脑就会自行搭建东西出来给你,这些东西可能是桥段脑洞,可能是现象反思。搭建出来的对他人也许一样是废墟,但是,谈及这个问题时,原本就不需要考虑他人!只看对自己是不是废墟就行了。一般情况下,当然不可能是。

所以我极端羡慕那些写自己真心喜欢的内容并成神的作家,不羡慕贴吧里看到的那些自称为迎合市场被迫写自己不喜欢的内容的作家,因为对他们来说,辛苦搭出来的不过是废墟罢了,虽然对别人来说不是。(注意,只是不羡慕,并无批判的意思,若让我必须二选一的话,我也选择搭废墟挣大钱)。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东一步西一步,还是原地散步;一个方向去走,既是散步,散好步还能顺便朝个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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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其实只能叫导火索,写的根本原因永远还是:1,有兴趣,2,(自己未必写得比别人好,但)绝对绝对,合自己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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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写起来,速度是非常快的。30万字,一天哪怕只1000字,通常一小时就能写完,10个月就能写出来。30万字如果付印,是600页,可以分为上中下三部曲,每本200页。也许你的书永远不会被印出来,但当你去书店,看到包装精美的三部曲小说,你起码不会再艳羡它的篇幅,还会有点小小成就感。

如果你看完真的打算离开信息废墟,开始写作,我真心为你开心,这也说明这本【杠精随笔】还不那么废墟,所以,完结前请不要抛弃它。

———一点后续———

大约在小姑娘讲满3个小时的时候,我开口请(威胁)邻居姐姐也读一下我的小说,邻居姐姐当然无力拒绝。

于是我就有了第一个在我身边能给我反馈的读者。

惊喜的是,邻居姐姐虽然大女儿都上高一了,居然没放弃从小就有的读小说的喜好。当时我的连载才到50几章,她看完要求尽快发给她剩下的存稿,令我欣喜若狂。

邻居姐姐也不愧是律师,条理捋得倍儿清晰,对人物和故事的认知跟我希望传达给读者的一模一样,还给到不少攒字数的建议,本来大冲突后就要以23万字完本的,根据她的建议,我又加了好几万字。

作为回报,我要继续去她家听她女儿讲球球星。

为了第一个读者,我没有太在意是否享受了等价交换——

同样因为律师的职业素养,邻居姐姐阅读速度飞快,看完我的小说只花了大约3个小时,外加与我讨论的1小时,一共4小时左右。

而我目测要在她女儿的作品上花费15个小时左右,且不知所云,小姑娘真的太能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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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什么,为了获得读者,上推荐期间,我进行过许多骚操作,发帖子什么的常见招数我都不稀得提。我曾拿家人微信号注册K歌软件,唱了几首成绩为SSS的歌,发布出来,同时写上我的广告。嗯,卖唱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