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鬼脸蛊
雨已经下了一整天了,没有一丁点将息的节奏。湿气从敞开的窗户里飘进来,熏了徐海城一脸。他一无所觉,依然沉沦于梦境中无法自拔。这是一个每天都要重复的梦:在那个阴暗潮湿的溶洞里,低下的诸多脑袋中探出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啪啪啪……
又一次在这里惊醒,和往常一样,徐海城哧哧哧地喘着粗气,眼神茫然地看着窗外苍茫的雨气,有点回不过神来。汗水在额头浸湿了那个灰白色的圆形伤疤,那是聚龙洞枪战留下的。当然,那一次追索真相之行,带给他的远远不只是这个。他身上还有三个弹孔,而他的心也洞开一个窟窿,也许一生都没有办法修补。
嘭嘭嘭。
徐海城惊了惊,终于彻底回过神来,有人在敲门。
他趿拉着拖鞋走到门口,打开门,门外站着一个年轻男子,一双眼睛非常明亮,即使在黯淡天光下依然很有穿透力。他长相不赖,留着莫西干头,穿着剪裁得体的黑色西服。这年头,除了热情的房地产中介,很少有人穿得这么齐整。但他显然不是房地产中介,没有一个房地产中介会穿着阿玛尼高定西服,戴着百达翡丽的陀飞轮手表,拎着爱马仕的包。徐海城曾经处理过一桩奢侈品走私案,花了大力气研究,这对些品牌了如指掌。
“徐队长,你的手机一直打不通。”
手机落在聚龙洞了,但徐海城觉得没有向他解释的必要。“你是谁,找我什么事?”
“我听说,徐队长擅长推理,堪比福尔摩斯,不如你猜猜我是谁,来找你做什么?”年轻人拨开徐海城挡着门的手,走了进来,在沙发上放松地坐下,随手拿过旁边一个相框看着。
“我对猜谜游戏不感兴趣。”徐海城意兴阑珊地说,抽过他手里的相框,放在身边。相框里是他和方离的合影。方离在曼西千年古墓里受伤住院时,他去探视,扶起她帮她披上外套,她转眸看着他,嘴角噙着一丝笑意。熟知他心意的小张用手机偷拍了这张照片,虽然像素不高,成相模糊,但这是他们唯一的一张两人合照。
想到他们两个,徐海城情绪更加低落,拿过烟盒,抽出一支烟。
“怕猜错吗?”年轻人挑挑眉,顺手又拿起茶几上的《远古祭祀文明》,翻开扉页,上面印着一句话:人的一生不过是一次一次祭祀的历程罢了。右下角另有一行秀气的钢笔小字:方离购于2005年7月6日。方离的签名似乎被摩挲过太多次,都有些起毛了。
“激将法对我没有用,于浩。”徐海城按下打火机,火苗蹿起,照着他眼眸里深深的寂寥。
于浩盯着他一会儿,不无惊讶地问:“佩服,怎么猜出来的?”
“能把上百万随随便便穿在身上,而且穿得很服帖,这说明你不是暴发户,而是很有家底,而且你的年龄不超过三十,所以肯定不是白手起家,你应该是个富二代。你的中文发音很标准,但是说话口气有点生疏,说福尔摩斯四个字的时候更接近于Holmes的英文发音,比说中文时要流畅,说明你很长一段时间不说中文了,平时是用英语交流,你应该是生活在国外,刚刚回国。”徐海城吐出一口烟,看着腾腾的白烟慢慢地散开,“所以,我猜你是于从容的儿子,于浩。”
于浩默然片刻说:“符合这两个条件的人应该很多,为什么你猜是我?”
“因为其他人没有理由来找我。”徐海城又抽了一口烟,说话时白烟慢慢逸出,“我不过是个小小的刑侦队长,能量有限,更何况现在还在休病假。像你们这样的家境上头都有人罩着,没有什么事情搞不定。所以你找我,肯定是为了这些大人物也没有办法解决的事情,我想来想去,只可能是曼西族的事。而跟曼西族打过交道的只有于从容。”
“徐队长果然厉害。”于浩把书搁回茶几,朝他伸手,“给我来一支烟吧。”
徐海城有一秒钟的犹豫,还是抽出一支扔了过去。于浩接住,拿起桌子的打火机点燃,也深深地吸了一口。一秒种后,鼻孔里喷出两股白烟,他开始剧烈地咳嗽,上气不接下气,眼泪鼻涕全下来了,优雅得体的青年才俊形象瞬间崩溃了。
良久,于浩才停止咳嗽,看着依然面无表情地抽着烟的徐海城问:“这是什么烟?”
“朋友送我的土烟,很劲道,可以缓解我的嗜睡症,让我保持清醒。”嗜睡是大脑中枪给徐海城留下的后遗症,此外,就是心境的更改,毕竟那么多条人命死在他面前,而作为一名警察,他无能为力。
于浩点点头,将只剩半支的烟掐灭,拿起手机拨通一个电话:“董助理,你被开除了,去人事部办手续吧。为什么?你好意思问我为什么?你给我的资料里怎么说的,徐海城平时抽云烟。谢谢你的仔细调查,我深刻地体会了什么叫眼泪鼻涕一大把。”
徐海城不动声色地看着这一幕,说:“我一个星期前才换的。”
于浩反问:“如果你手下的刑警不知道嫌犯一个星期前更换了香烟品牌,你也会这么替他开脱吗?”
“当然不能。”
“我的手下也不能。”
徐海城盯着于浩一会儿,终于生出一丝好奇。“你调查我这么仔细,发现了什么?”
“不是为了发现什么,只是想了解你。”于浩又恢复了优雅从容,背部后仰靠着沙发靠椅,双手交叉搁在膝盖上,“因为我想邀请你加入我的队伍。”
“你的队伍?”
“是的,我的队伍,一支寻找曼西族的队伍。”
徐海城瞳仁微微收缩,上下打量于浩一会儿说:“你显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于浩摇摇头:“我比你想象中要知道更多,你递到市政府的报告我都看过。”
“知道是一回事,没有去过的人永远无法理解那里的……”徐海城的目光落在相框上,良久吐出两个字,“黑暗。”
“我知道,但我有非去不可的理由。”于浩苦笑一声,从包里掏出一张照片递给徐海城。
照片上是一个冰柜,当然不是那种平常放冷冻食品的冰柜,是那种科幻电影里会出现的冰柜,人形大小的冰柜,连接着一些看起来很高大上的仪器。冰柜所处的背景非常简单干净,但很有科技感。冰柜里躺着一个人,鸡皮鹤发,脸上结着冰花。徐海城费了一些时间才认出来,诧异地抬头看着于浩:“这是你爸?”
于浩心情沉重地点点头,把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
原来于妍死后,关淑娴伤心至极,成天以泪洗面,于从容也英雄气短,把公司的业务交给信任的手下后,带着关淑娴到了美国定居,一是避免她触景伤情,二是有儿子的宽慰能缓解伤痛。事情不出他所料,在于浩卖力的开解下,两人的心情好转。但是美国生活毕竟不同于国内,语言不通就是头一条。关淑娴还好,她一直是个家庭主妇,宅在家里不需要与外人接触,洗洗刷刷做做饭插插花,一天也就过去了。
于从容一直是场面上的人物,在南浦市不说是呼风唤雨,也是前后簇拥,多少人巴结,多少人奉承。到人生地不熟的美国,在他人眼里就是一个普通的中国老头,不复往日的辉煌,这种落差令他无所适从。为了消磨掉突然空闲出来的大量时间,他开始学习收藏古董,每天去唐人街一家百老老古董行,一待就是一天。
大概两个多月前的一天,于从容去古董行回来当晚就昏迷不醒,于浩送他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没有查出任何问题,但是他一天一天变得衰老。因为生活条件优越,于从容一直保养得很好,年过半百,还头发乌黑皮肤光润,可入院不到七天,头发由全黑变灰,再由灰变成白,脸上每天长几条纹路,到后来已经纵横交错,身上也是一样,全身皱皱巴巴,就像水果失去了水分,彻底干瘪了。
说到这里,于浩顿了顿,眉峰紧皱,目光痛苦,搁在膝盖交叉的两只手紧紧地绞在一起。每天看着父亲衰老,无能为力也无可奈何,那种心情就像成千上万只蚂蚁在啃噬着心脏。
“这是被下蛊了吧?”徐海城将烟蒂掐灭,目光一扫之前的散漫,变得炯炯有神。
“我师妹也是这么说的。”于浩摇着头又强调了一遍,“我之前完全没有概念,压根儿不知道世界上居然还有黑巫术这种诡异的东西。”
“以前我也不相信,经历过后才明白。”徐海城目光微黯,“这个世界确实存在一种非常理能够解释的黑暗力量。”
于浩心有戚戚然地点着头。
房间里有一刹那的沉默,窗外的雨声像是落在两人的心上,沉甸甸的。
片刻,于浩重重地呼了一口气说:“师妹跟我说,除非找到下蛊的人,否则解不了。我联系了学校的生命实验室,把父亲暂时冰冻,延缓肌体老化。但即使这样,他依然以肉眼看不到的速度在衰老,而且他的身体里……”
“他身体里怎么了?”
于浩犹豫了一下,从包里拿出一叠照片递给徐海城。
这是一叠胸腹腔CT扫描图的转拍照片,胸腹腔之间的横隔膜位置,有一个茧形黑影,从最开始的不可见,到蚕豆大小,再到最后一张茶杯大小,轮廓走向隐隐形成一张鬼脸……就算徐海城经历巫域之后,心理承受能力大大增加,看到这张鬼脸,也不由得毛骨悚然。
“它还在长,每天都在长。”
徐海城把照片还给他,然而眼前那张鬼脸仍是挥之不去。“你怎么知道是曼西族下蛊?”
于浩叹口气说:“我去古董行找过老板,老板说,那天来了一帮国内的游客,我爸跟其中一个聊得很开心,一起喝了一杯茶。奇怪的是,他完全不记得那名旅客的长相。我想来想去,只有曼西族跟我父亲有仇。”
“什么样的仇?”这一直是萦绕在徐海城心里的疑问,于妍受曼西族剥皮之刑后自杀,于从容非但没有报警,而且很快移民美国,实在不符合一般人的反应。
“我不知道,他没跟我提过。”
徐海城盯着于浩,目光锐利如同刀片,每个刑警都学过微表情,于浩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闪烁了一下,显然他知道原因,但是不打算说出来。“曼西族追到美国也要杀死你的父亲,就算你进入巫域找到他们,他们会给你解药吗?”
“难道我就什么都不干,看着他肚子里的鬼脸一天一天地长大,最后……”于浩脸部微微扭曲,悲愤地说,“我不知道它最后会变成什么鬼东西。我必须要冒这个险,找到他们,我并不是全无胜算,我手里有一个筹码。”
“什么筹码?”
“现在还不能告诉你。”于浩深吸口气,平复内心的激动,“徐队长,你愿意加入我的队伍吗?”
“什么样的队伍?”
于浩又拿出几张照片递给他:“包括你在内总共六个人,都身怀绝技,有过非凡的经历。”
第一张照片上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个子矮小,不到一米六五,长着一张典型的南亚面孔,眉骨突出,棕色的眼睛藏在黑眉下面,散发着一种未开化的野蛮气息,一看就是长期跟野兽打交道的。
“这人叫拉赫曼,是个马来人,职业是驯蛇师。”
第二张照片是个年轻的女性,二十五六岁,身材高挑,留着长长的黑色直发,抱着书站在图书馆的台阶上,五官秀丽,笑容动人,一看就是那种读过很多书的文化人。
“这是我的同校师妹杨月,宗教学博士。别看她是个女人,她可不比男人差,甚至比男人更厉害。她的研究生毕业论文是关于非洲宗教的,为此她花了一年时间走遍所有的非洲部落,就她一个人。”
第三张照片是个又矮又瘦的男人,大概也就一米六,八字眉三角眼,灰头土脸,乍看挺沧桑的,细看应该还没到四十岁。嘴角挂着一丝谦卑温和的笑容,看起来很像是赵本山新收的徒弟,叫什么宋小宝的。徐海城看过他表演的小品,被他逗乐过,印象深刻。
“这人叫陈三好,绰号耗子,是个资深盗墓贼,懂爆破,对各种机关了如指掌。”
第四张照片上是个黑人,三十岁左右,留着削去鬓角的寸头,塌鼻子厚唇,长得有几分像拳王阿里。他上身穿着一件紧身T恤,下身一条迷彩裤,肌肉发达,一块一块高高隆起,两只胳膊各纹着四个青色的骷髅头,每个骷髅头里有一个汉字,左边是“生死由命”,右边被挡住了。
“这是我的保镖,绰号小阿里,是个雇佣兵,参加过伊拉克战争。”
徐海城戏谑地说:“你这个保镖觉悟很高呀。”
于浩明白他的意思,笑了笑说:“别笑话他,雇佣兵训练营那可是世界上最残酷的地方,淘汰率高达80%,他以第一名成绩毕业,伊拉克战争中参加过红色黎明行动,我请他可是花了大价钱的。”
“我可没笑话他。”徐海城说着,翻到下一张照片,照片上居然是于浩,置身于低调奢华的办公室,穿着黑色高定西服,双手抱臂,倚着办公桌站着,笑得自信满满,一副天下我有的华尔街精英派头。
“这是我,金融学硕士,一直从事金融投资,跆拳道黑带,枪法不错。当然,不敢跟徐队长比,我听说徐队长是个神枪手,至今仍是南浦市警校射击纪录保持者。”
“你对我调查得挺清楚的。”徐海城不痛不痒地应了一句,继续翻到下一张照片,不用说,这张照片上的是徐海城了,用的是他警校毕业时的照片,二十出头,年轻青涩,英气勃勃,坚定的目光里蕴藏着勇往直前的气概。徐海城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镜子,镜子里的自己眼神疲倦,下巴好几天没刮了,密密麻麻的胡碴,更添几分沧桑,让人不忍直视。
第七张照片不是人,而是军用作战服,迷彩色,配有头盔、风镜、防护口罩、护肘护膝、防滑手套、腿包。看设计是欧美人的风格。于浩说:“这是英国一家研究所最近研制的军用作战服,我高价买了几套。这种作战服用的是核生化防护面料,轻便,防风拒水,阻燃防静电,防撕裂防辐射,防生化毒气,只要不脱掉它,幽灵瘴幽灵蛊盲蛇蛊,都不是问题。”
有钱果然是手眼通天,研制中的国外军用装备都能买到,徐海城对于浩有些刮目相看了。不过,说句实话,这种装备只适用于训练有素的单兵,在这支队伍里,大概只有小阿里能将它的作用发挥出来,徐海城大概能发挥出六成,至于其他人,也就是一件比较结实的衣服。
于浩已经从情绪低潮中走了出来,恢复了平静:“其他装备我也已经准备好了,绝对是最好的最轻便的。怎么样,徐队长,你还要拒绝我吗?”
徐海城把照片还给他,问:“什么时候动身?”
“明天早上。”
于浩走后,徐海城也出了门。自从一个月前他出院回家,还是第一次出门,站在楼道里,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和牛毛一样的细雨,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聚龙洞中枪到现在将近半年,是他生命中最黑暗的六个月。前两个月他一直昏迷不醒,沉沦于黑暗之中,无人救赎。后四个月他虽然醒了,依然在黑暗中徘徊,无法面对。
搭档小张死了,方离失踪了,整个南浦大学考察团加上瀞云驻军救援小组,还有山区几大村寨的向导,总共二十四条命,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消失了。他是唯一的幸存者,如果可以,他宁愿和他们一起死去,永远留在那个黑暗的巫域。
他沿着楼梯慢慢往下走,时值傍晚,有同事家属下班回来,和他打招呼,目光里含着一点同情。这里是公安局的福利房,大家都知道他在不久之前历经劫难。这大概算是好事吧,至少他们自觉地放过他,不再问东问西。
走到楼下,才发现雨看着不大,其实无孔不入,即使打着伞,后背也很快地潮了。徐海城沿着小区绿化道,走到最后一幢楼,局长陈琛就住在这一幢,他的停车位还空着,想必是还没有回来。他点燃一支烟抽着,雨水突然变大,扑面而来的雨气令他精神一振,大半年来一直浑浑噩噩的大脑开始高速运转,把于浩说的每一句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开始剥茧抽丝……
也不知过了多久,听到轮胎压过地面的细微声响传来,徐海城抬起头,看到陈琛已经将车停在车位上,摇下窗子问:“大徐,你怎么站在外面?”
“局长,我在等你。”
陈琛朝他招招手,徐海城收起伞,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坐了进去。
“队医说你没有去做心理康复,为什么不去?”
“我不需要康复,我的心理没问题。”
“没问题最好,但按规定,你还得接受心理康复治疗,毕竟你中了四枪,差点死了。早一天走完程序,早一天回到工作岗位,你不在,最近刑侦大队状况百出,我是焦头烂额,就等着你回来帮我。”陈琛苦口婆心地说。
“局长,于浩,就是于从容的儿子来找我了。”徐海城简单地将于从容被下蛊、于浩要组队寻找曼西族的事情说了一遍。
陈琛一下子明白了,皱眉严厉地说:“不准,我以领导的名义命令你,不准去。”
徐海城没有说话,只是歉意地看着他。
陈琛叹口气,痛心地说:“大徐,为什么你非得把小命往那里送,就因为那个青梅竹马?你比谁都清楚,她有99%的可能已经被蟒蛇吃了。”
没错,徐海城比谁都清楚,猎狗追踪着方离的气味到水潭边,惊动的那条巨蟒足足有十米长,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吞下一个成年人。他心里也很清楚,方离多半已经葬身蛇腹了,但是情感上不愿意接受,只要没看到她的尸体,他就当她还活着。
“就算是1%的希望,我也不会放弃。”徐海城低声说,“局长,我去瀞云山区,也不全是为了她。小张,他一向视我为大哥,我不能让他莫名其妙地就死在那里。还有,考察团、救援队、瀞云山区的向导、瞳子会成员,将近三十条人命,我没有办法做到不闻不问。特别是那四个战士,他们是死在我枪下的,我不调查清楚,这辈子都得背着嫌疑犯的名声。我知道军方一直想要立案调查我……”
聚龙洞那一场枪战,幸存者只有徐海城一人。在那些死亡的战士当中,四人的致命伤是徐海城手枪射出的子弹。但是他完全不记得自己开过枪,当然,他也不记得自己没开过枪。他记忆里的最后一幕,就是众多弯下的脑袋中探出一支黑洞洞的枪口……
“他们说调查就调查,凭什么。他们的战士被你的手枪打伤,你不也中了他们的子弹,你一个人就中了四枪,脑门上那下差点要了你的命。”陈琛指指额头,激动地说,“让我把你交给他们调查,门都没有,这种事情你别担心,只要我还在,就没有人能动你。”
“这都不重要。”
“那什么重要?”
“重要的是我要找到真相。”
“真相,真相,唉……”陈琛欲言又止。
“局长,我希望局长能够安排人手跟踪调查……”
陈琛举手阻止了徐海城继续往下说:“这不可能,大徐,我们在山区折损太多人了,这事情已经惊动了上面。报告都递到上面去了,可上面的意思不要再轻举妄动,已经交给其他部门处理。”
“其他部门?”徐海城神色古怪地说,“生命科学研究所?”
陈琛惊了惊,说:“你知道?”
“我要连这都看不出来,就白当这么多年的刑警了。那么大的架势,说是北京来的专家,但我查了一下,发现他们在医学界都没什么名气。”徐海城苦笑一声,“我探过他们的口风,滴水不漏。不是我自夸,就我这水平,一般人根本意识不到我在套话,他们分明是受过反刑侦训练的……”
徐海城被直升机送回南浦市时已经奄奄一息,没有人认为他能活下来,身上中了三颗子弹,另有一颗子弹正中脑部额前叶,中枪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身体内部已经开始腐烂。抱着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态度,还是组织专家进行手术。手术时为了取出脑中子弹切除了大部分脑白质。脑白质控制着人类的情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曾经采用切除脑白质治疗精神病人,结果却令他们失去了性格和思维能力。
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昏迷两个多月后,徐海城醒了过来,而且头脑清晰,反应灵敏。除了缺失昏迷那段时间的记忆,他就像从来没有受伤过一样。整个南浦市医学界都轰动了。首先,脑部中枪很少有人生还。其次脑部中枪即使活下来,成为植物人的概率也非常高。第三,切除脑白质后成为智障的概率几乎是百分百,而他头脑灵敏,情绪完整。
专家们对他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各种实验,起初还是南浦市的专家们,三天后忽然来了一支北京的专家队伍,说是生命科学研究所,接管他的康复治疗。一开始徐海城就觉得不对劲,空降的专家们垄断了他的一切治疗,把原来的主治医生都排除在外,这太不合乎常理了。说是接管他的康复治疗,事实上每天都要进行一系列检查,X光、脑CT、血常规、核磁共振这些都稀松平常,很多检查用的仪器徐海城见都没见过……就这样整整持续了三个月才罢休,他也才终于获准出院。
出院后,他通过公安局内部网,查过他们的履历,大学毕业之前都挺详细的,可以与其他资料互相印证,而工作后的资料都特别简单,简单得透出一股不寻常的气息。
徐海城问出长久以来的疑问:“他们想在我身上查什么?”
“你活下来是个奇迹,大徐,这个你也清楚。他们可能想查一下,奇迹是怎么发生的。”陈琛斟酌着说,“不要再在这件事情上纠结了,不会有结果的,除了浪费时间。”
“他们查到了什么?”
“局里没有你的检查报告,直接送到上面去了,我的级别不够,看不到。”陈琛自嘲地笑了笑,“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他们什么都没查到,所以你才能出院。”
“局长,能告诉我他们隶属于什么部门吗?”
陈琛犹豫片刻,摇摇头说:“大徐,我不能告诉你。你只需要知道,这是过去未来永远都存在,但永远不会走到台面上的保密单位,它曾经叫749局。这不是你能招惹的,所以,能避开就避开吧。”
徐海城点点头,心里却在想,这是我想避开就能避开的吗?
“局长,我们明天早上就出发。”
“大徐。”陈琛叫住他,吞吞吐吐地说,“大徐,你想过没有,很多事情……可能永远得不到真相。因为这个世界,也许……也许比我们想象的复杂,也许并不只是属于我们。”
徐海城有些吃惊地看着他,陈琛一直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至少明面上是。
“我跟你说件事吧,这件事我从来没有跟人说过。”陈琛扔了一支烟给徐海城,自己也点燃一支,“一件我年轻时候亲身经历过的事。那会儿我刚当警察,也就是二十出头吧……”
陈琛刚当警察那会儿是八十年代初期,作为菜鸟,他负责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那年夏天特别热,大太阳,晒得人都要化了。中午的时候有个人就躲在大卡车下睡午觉,结果卡车司机从家里出来,不知道车下面有人,直接发动车子。那个人就被碾死了,脑袋直接开瓢,红红白白淌了一地,面目全非,根本认不出是谁。天气太热,尸体不好保存,就直接火化了。
大概一个月后,终于查明他身份,姓胡,是个进城卖草药的山民,那个时候电话还没有普及,送骨灰回家并向家属陈述事情经过这种吃力不讨好的苦差就落到陈琛头上。老胡家在瀞云山区,很偏僻,陈琛直到晚上八九点才找到路,但还不知道他家的具体位置,就在这时,他看到有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提着一盏松明灯守在一条岔道上。他觉得很奇怪,走上去问他,怎么这么晚还在路上不回家?那小孩子说,他在等他爸回家,他爸昨晚托梦说今天回家,让他在路口接他。
陈琛一问他爸的名字,就是那个姓胡的山民。他把骨灰盒送回胡家,把情况大致说了一下,小胡很懂事,不哭也不闹,一再感谢陈琛。事情了结后,陈琛回到镇上,在招待所歇了一宿。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跟招待员聊了一会儿天,说起这事,招待员正好和老胡是同村的,说小胡是他小学同学,五年级的时候掉水里淹死了。
说到这里,陈琛狠狠地抽了几口烟,似乎依然无法释然。
“后来呢?”徐海城忍不住追问。
“我当然不信,又赶到胡家村,远远就看到小胡在他家后山割猪草。我当时想,肯定是那个招待员搞错了,所以我没跟小胡打招呼就走了,走了一段距离,老觉得有人盯着我看,我回头,看到小胡和老胡站在山上的草丛里冲我挥着手。我吓得一脚踩空摔在地上,等我从地上爬起来,小胡和老胡都消失了……”陈琛说完后,车里有短暂的沉默,唯有雨刷的声音,单调而枯燥,响在两人的耳边。
良久,陈琛问:“大徐,明白我的意思吗?”
徐海城缓慢但郑重地点点头,陈琛在他眼里更多地看到了坚定不移。他深深叹口气,看着徐海城下车,撑着黑伞,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