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百花城
陈旻摸摸肚子,沉重道:“不给肉吃,那请赏我一碗灵米饭吧。”
路瑶对他那夸张的表情不予置评,继续往前走,“行了,不至于啊。现在先吃果子垫着,等入了百花城,随你点。”
路瑶两人在赶路的时候也是有想要下黑手敲闷棍的,反向打劫之下,腰包又鼓了点。入了百花城,还有事让陈旻做,请他吃顿好的也是应当。
等的就是这句话!
陈旻眼睛一亮,收了苦脸,跟在她身后嬉皮笑脸的道谢。完全没了路瑶最开始看见的那个冷面小少年的淡漠模样。
……
交了两份入城费入城后,繁华入眼,花香满道,美景悦心,果然不愧百花之名。
路瑶想到之后不再走山路,又多了个一贫如洗可怜巴巴的未来同门的开销,摸着下巴,打量了下陈旻。
“干嘛?”陈旻被她看得一激灵,这打量货物的目光是怎么一回事?!
路瑶嘴角上扬,笑着回他:“我在想,把你卖了能不能回本。”
陈旻:“……我这些天配合你打劫表现还算可以吧,不要心疼这些小钱。”
两个小孩这么能耐呢?!
周围来往行人听了这句话,纷纷诧异的打量着路瑶两人。见一个玉饰华服,一个粗衣破衫,想着刚才的话,都是对路瑶投去怪异的目光。
穿得这么好,没想到是打劫出身,真是人不可貌相,可惜了这般的好样貌。
路瑶看了一眼自她们入城以来就跟着她们身后走的人,明显见那人顿了下身体,在人站住不动时,路瑶脚步一转,进了身旁热闹的酒楼之中。
“两位客官里面请,有何吩咐请与小的说。”跑堂伙计是九流武者实力,见进来的两个小孩修为都比他高深,气度不凡,不敢怠慢,连忙一脸笑容的迎上去。
路瑶指了指楼梯,“安静些,能赏花观景的。”
“明白,两位客官请随小的来。”伙计略一躬身点头,上前一步领路。
陈旻看了眼还有空位空桌的一楼,跟在路瑶身后往上走去。
入得包厢之中,路瑶径直往窗口而去。
之前跟着她的那人正被人推倒在地,似乎是对此已经习以为常,爬起来理理衣服看了路瑶进的酒楼一眼,又继续说着好话向人行乞,然后被人推开,换人,再被推开……
面容平静,眼神不屈而又执着,不自悲不怨人,如入城后她所见的鹤合花一般,隽永盎然,即使落魄,亦有风骨。
领着她们上来的伙计在人入了包厢后告退一声就下了一楼,包厢中有专门的侍者在旁候着,是一个三流境界的武者。
见路瑶两人进来后一直不说话,侍者也就静立在一旁,以免扰了贵客心情。
路瑶看着下方出神,陈旻也随着她的视线往下看,见到了她一直看着的那人后,诧异道:“那人从我们进城就一直跟着,后来听我说我们是打劫的就怕了,你对她怎么这么上心?”
还专门上二楼包厢盯着看,除了样貌,他怎么没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再说了,那也不好看啊,不至于让她这么上心吧?
陈旻一脸迷惑不解,路瑶反问他:“你瞧着她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陈旻想了想,脸上的疑惑表情慢慢变得嫌弃厌恶,最后眉头紧紧皱着,脱口道:“不对劲!我与她素不相识,若只是容貌,应该不至于让我一想起她就深感厌恶才对,这个人,还真是……奇怪。”
路瑶微微一笑,陈旻能意识到这一点,已经比其他人好了不少。
那个女孩并无修为,跟在她们身后比之前陈旻不加掩饰的跟踪更为明显,是以路瑶当时便转头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的视觉冲击是有,更多的则是心中悄然而起的厌恶之感。这种感觉随心而起,不知不觉,就如现在被女孩拉住的人一样,将人推开后只觉晦气,步履匆匆的拂袖走了,连头都不曾回一次,丝毫不觉有异。
不过路瑶自知自己绝不是以貌取人的人,这情绪来得太过莫名其妙,若只她一人如此,还可说是天生不合。但她所见的全部人都是如此,就明显不是所谓的看不顺眼了。
所以她几番压制心绪再看之后,所见又是不同。如同剥开了重重面纱,人还是那个人,给她的感受却是截然不同,有种得见真实面目之感。
相逢即是有缘,如此性情的特异之人,能结识一番也是不错。
路瑶看了眼静候的侍者,问道:“侍者大哥,不知你对下面那位短发女孩可有印象?”
侍者微微躬身:“不敢承贵客一声大哥,小的姓刘。”
短发的女孩整个百花城就只那么一人,侍者知道她说的是谁,不过还是走到窗边看了一眼,确定后才回答道:“那位小姑娘是风信西道张柳收养的义女,本是个精致漂亮的小孩,不料一月前她一个人在家时出了意外,被火毁了容。”
刘侍者想到女孩之前的容貌,极为惋惜的叹口气,接着道:“她义母恼她不知分寸把家毁了,也不给她找医吃药,后面更是要她赔他们家重建房屋的钱。
她一个小孩子,撑过了最严重的那几天,就被迫出了家门在这城中找活计。只是她才六岁,年岁实在太小,又得了一身火伤,除了行乞,又能怎么办呢!”
就是行乞,旁人见她丑陋面容,多是远远避开,少有解囊相助的。
他们这些看着她长大的邻居,在一开始便拿出钱财为她治病,已经算仁至义尽,无法再帮着去填她那不知满足的义母了。
“百花城的抚幼司不管么?”
“管了,她的伤太过严重,如若没有抚幼司出面,当时人就要去了。只是到底是张柳家的家务事,从最开始赶她出门到现在只让她隔天出来找事做,便是抚幼司跑了多次才与张柳家协定的结果。”
也不知张柳家是怎么想的,不送孩子入学院学文认字也就算了,舍不得给人吃饭,把人赶出家门也不让抚幼司把孩子带走,就让孩子在街道上行乞,委实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