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从已知的资料来看,古旧书店在古今中外基本上都属于私营,唯独中国有国营的。北京的中国书店在其成立60周年时,曾出版了一部线装本的纪念册,题目为《壬辰甲子——中国书店六十年纪念文集》。该书中称:“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中国书店作为我国第一家国有古旧书店成立,开启了我国当代古旧书业发展新的一页。”如何开启了新篇章呢?该文集中明确地给出了这样的定义:“一九五二年十一月四日,中国书店在演乐胡同正式开业,开业仪式上,北京市副市长吴晗代表北京市人民委员会作了讲话,北京大学图书馆馆长向达等著名的学者参加了中国书店成立仪式。以国营的体制开办古旧书店,不仅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在国际图书业发展史上也创了一个先例。”
由此可见,世界图书流通史上,以国营的形式来从事此业务者,中国乃其首创。而中国书店则为这种首创的第一家,这样的古旧书店性质,确实值得记入史册。而国有古旧书店的来由,则是由私人书店汇集而成者。对于私人书店的起源,该文集中有如下追溯:“‘书肆’,我们今天称之为书店,古代又称为‘书坊’、‘书林’、‘书铺’、‘书堂’、‘书棚’、‘经籍铺’等。中国的书肆,最早起源于西汉时期。西汉文学家扬雄在《扬子法言·吾子》中曾说:‘好书而不要诸仲尼,书肆也。’这是我们今天能看到的古籍文献中最早提到‘书肆’的记载。”
自此之后,中国的古旧书业有繁荣也有衰落,然其有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直到民国年间战乱之时依然繁盛。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而后相关部门对新书业先作了清理,随着情势的转变,私营古旧书业务急剧下滑,而很多有史料价值的文献被当作废品处理给了造纸厂。面对此况,相关部门作出了反应,《文集》中称:“在这样的一个形势下,时任北京市副市长的吴晗先生与政务院秘书长齐燕铭、文化部副部长郑振铎以及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张友渔等人共同倡导,成立国营古旧书店,专门经营古旧书业务,在古籍收集、保护以及整理、流通上发挥国营主渠道的作用。吴晗指示北京市工商局具体负责此事。一九五二年八月,北京市工商局提交报告,吴晗在收到报告后当天就作出了相应的批示。九月三日,吴晗亲自主持北京市文委联合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国营古旧书店的设立问题。根据齐燕铭、郑振铎等人的建议,新成立的国营古旧书店命名为‘中国书店’。”
对于中国书店成立时的状况,该店的老经理周岩先生在《北京古旧书业的历史变迁》一文中写道:“为了统一领导和团结、教育、利用、改造北京的私营古旧书业,努力做好古籍抢救、保护工作,经齐燕铭、郑振铎、张友渔、吴晗等同志倡议,1952年11月4日正式成立了地方国营中国书店,由市商业局和市文物组领导,1954年后划归市文化局通过新华书店北京分店进行领导。”
中国书店的成立,对历史典籍的保护起到了重大的作用。因为有国家的支持,该店成立的前几年就成为了中国古旧书业的龙头企业:“1953和1954年私营古旧书业每年销货平均一百二十万元左右,国营中国书店销货则占其三分之一,约四十万元。1955年私营古旧书业共销货六十六万元,国营中国书店销货六十四万元。”
那个时段,私营古旧书店仍然存在,这种公私并存的状况,随着公私合营而结束。1956年,北京市文化局下达了《北京市改造古旧书业暂行方案》,该方案中提出了如下改造方式:“保留原字号,独立经营,资产暂不定股定息,自负盈亏。个体户仍按惯例分配盈余。真正自愿私私联营者,可同意其联营。对资金不足的困难户,酌量给其贷款,帮助其自营。经营困难而又不愿继续经营者,其中有一定古旧书业收售业务技能的人,将其资产定股定息,或转投其他合营户后,由中国书店个别吸收;其中无专长者,协助其转入合营新书业或其他行业;对已改行或失散了的有收售业务技能的人,根据需要与可能,协助其重回古旧书业。”
很快,相关部门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周岩在《北京市中国书店建店五十年记》中写道:“1956年1月—1966年5月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初期,鉴于私营古旧书业是文化服务性的商业企业,因此在‘三大改造’期间,国务院于1956年2月21日给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发出了《对私营古旧书业改造必须慎重进行》的电示通知,文化部于6月5日至7日又召开了北京、上海、天津、成都、重庆、江苏、浙江、湖南等八个省市对古旧书业改造的座谈会。文化部在同年7月7日发出了《关于加强对古书业领导、管理和改造的通知》,《人民日报》于1956年9月7日发表了《安排和改造古书业》的社论。从古书业的性质、任务和经营特点出发,提出了区别一般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要求和做法。”
北京旧书业的公私合营方式,则是将私营书店并入国有的中国书店中。周岩在《北京市中国书店建店五十年记》中写道:“北京解放时根本没有一家官办的古旧书店,私营古旧书店也从最多时多达三百多家减少到一百五十多家,从业人员二百零九人,大部分古旧书刊论斤称售。资产五十八亿余元(旧币),营业用房不足四千平米,存有古旧书刊三十六万五千部,一百六十八万余册,价值四十四亿多元(旧币)。这就是旧中国北京古旧书业留给我们的全部家当。”
对于这样改造的结果,徐雁在其专著《中国旧书业百年》中写道:“1956年,中国书店又参与了组织对北京私营古旧书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先后经历了初步改造、政策调整以及促进发展、全面彻底改造三个阶段。到1958年,北京古旧书业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国营、私营并存的过渡性格局消失了,形成了中国书店下辖门店的基本组织形式,这一当代中国古旧书业的地方国营经营体制从那时起一直延续至今。”
中国古旧书业性质的转变,并非北京一地,作为南方古旧书业的龙头——上海书店也在进行着这样的公私合营过程。徐雁在其专著中称:“在私营古旧书业向地方国营古旧书业转制的过程中,北京市中国书店和上海书店成为我国20世纪中叶以来南、北业界的两个重镇,它们在古旧书搜集回收、整理修补、复制出版和发行流通领域,挟50年代后期和60年代前期古旧书行业国有化的政策性优势,与日俱增,做出过独特的贡献。”关于上海公私合营的状况,徐雁在专著中给出了这样的数据:“据《上海市古旧书业改造小结(初稿)》的统计,1955年的时候,上海市有古书店12家、从业人员41人,旧书店45家、从业人员83人,私营或个体经营的旧书摊248户。在随后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这些古、旧书店被悉数撤销合并。”
全国的旧书业在那个时段也如北京和上海的状况,将私人旧书店全部合并到当地成立的国营古旧书店之中。从那个时段开始,直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大陆已不存在私人旧书店,所有需要购买古旧书者无论私人还是公家单位,都只能到各地的国有古籍书店或古旧书店去选购。
对于各地古旧书店的数量,周岩在《振兴古旧书业之我见》一文中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古旧书店(门市部)三十九家,八十个收售门市部,从业职工一千四百余人。其中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广州、扬州等地古旧书店为独立核算单位,其他地方则是新华书店的一个门市部,或属于新书门市部内附设的古旧书刊专柜。1982年销售各类新旧图书四千五百万部册,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读者对于古旧书刊的需要。”
周岩的这篇文章收录在他所著的《我与中国书店》一书中,而该篇文章并未写明写作的时间,故其文中所说的39家国有古籍书店的统计数字,不知是指的哪一年。但此文中的下一个段落首句则为:“三十八年来,全国各地古旧书店(门市部)抢救、发掘和保护了许多珍贵的古旧图书、碑帖、拓片和革命文献资料。”如果以1956年公私合营来计,此后的三十八年当为1994年,这一年前后的一个时期内,古旧书业在中国再次兴旺起来,各地又出现了不少的私人旧书店。再加上古旧书市场的形成,以及古籍善本走入拍场,这一系列原因使得国有古旧书店的经营状况渐趋式微。
此后的一些年,各地国有的古籍书店和古旧书店,有的被兼并,有的停业,有的已倒闭,各地的国有古旧书店数量迅速减少。进入新世纪,当我开始在各地有意地记录国有古旧书店时,其数量仅得本书所写的这些家。正是因为国有古籍书店的特殊性,我认为有必要对其一一走访,并将其现况以及相应的历史记录下来。这当然是中国古旧书业流通史,或者再往大里说:这是世界古旧书流通史上十分奇特的一个篇章。
当然,有些情况也在变化之中,有些国有的古旧书店关张之后又再次开张,而本书完稿之后,我又听闻两家国有古籍书店再次开门迎客的消息。这对爱书人来说,当然是幸事,而对于传统文化而言,则更为民族之幸。因此,我期待着更多的国有古籍书店再次复业,以便我继续进行着相关书店的走访,将这些书店的经营状况写入续集之中。
韦力序于芷兰斋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