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学的新研究:近世士大夫思想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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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政治与文学、隐逸

(一)政治

朱熹曾对门人这样评论周惇颐:

濂溪在当时,人见其政事精绝,则以为宦业过人,见其有山林之志,则以为襟袖,有仙风道气,无有知其学者。惟程太中(程珦)独知之。这老子所见如此,宜其生两程子也。(《朱子语类》卷九十三)

这是庆历六年(1046)针对二程师事周惇颐一事而发,确如朱熹所言,周惇颐兼具作为行政官的风范与作为隐逸者的风貌。首先来看第一个方面。

周惇颐是一位优秀的行政官。由蒲宗孟《墓碣铭》可知,任洪州分宁县主簿时,每有未决的裁判,由他“一讯立辨”,邑人感叹说“老吏不如也”。上面曾提到,周惇颐任南安军司理参军时与转运察使王逵发生冲突,据《墓碣铭》载,其具体情况是:周与王逵就处罚囚人的问题发生争论,王逵听不进意见,周就抛出“告身”(委任书)要求辞职,还说“如此尚可仕乎!杀人以媚人,吾不为也”。王逵由此感悟,便免除了囚人的死罪。50这说明周惇颐为官的廉洁与严格。关于知南县的治绩,《墓碣铭》这样写道:

君益思以奇自名,屠奸弊翦,如快刀健斧,落手无留。富家大姓,黠胥恶少,惴惴怀恐,不独以得罪于君为忧,又以污善政为耻也。江之南九十余邑,如君比者无一二。

可见,他的治政与裁判是极其严正、迅速的,使得富家子弟、不正行为者以及犯罪者感到有一种惧怕的威严感。由此他也得到人们的赞赏。潘兴嗣《墓志铭》说:“其为治精密严恕,务尽道理。民至今思之。”

在这里应注意的是,朱熹因不满蒲宗孟的《墓碣铭》而将其中的一部分删除。朱熹的看法见于他的《再定太极通书后序》(《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而在《答汪尚书》第六封书信中,朱熹则说:“载蒲宗孟《碣铭》全文,为害又甚。”(《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原来,蒲宗孟是新法的积极推进者,如《宋史》本传所说,当时对其人品评价不高。大概是根据朱熹的这种看法,南宋版《文集》卷八所收《墓碣铭》有一注记“大字晦庵刚(应作‘削’)本,小字蒲碣全文”。这是说把朱熹删定的文本以大字记载,此外原文则以双行注小字记载。52上面所引“君益思以奇自名,屠奸弊翦,如快刀健斧,落手无留”被朱熹删除。这大概是因为朱熹等人顾虑到如此记载会显得周惇颐行为怪异,但我们还是应遵从直接了解周惇颐本人的蒲宗孟的记录。

周惇颐晚年任提点广南东路刑狱时的工作状况,《墓碣铭》载:

君以朝廷躐等见用,奋发感厉。不惮出入之勤、瘴毒之侵,虽荒崖绝岛,人迹所不至处,皆缓视徐按,务以洗冤泽物为己任。施设置措,未及尽其所为,而君已病矣。

可见,周惇颐详细地视察了当时瘴疠蔓延、偏僻而未开发的广东地区。“洗冤泽物”,意谓洗刷冤罪,施恩于民众。关于这条记载,朱熹又删除了“以朝廷躐等见用,奋发感厉”部分,其实没有这样的必要。相反,这段记载充分说明,周惇颐以恩荫出身而被提拔为提点刑狱(“躐等”的意思是跳跃一般的等级),他为这种破格提拔而感激,故尽心尽职。虽然相关资料很有限,但仅从以上记录来看,就能发现他作为行政官做出了不少成绩,执行政务时非常廉洁、严格,甚至到了有点奇特的地步。

这种地方治理的态度与《通书》所载有相通之处。在该书中,周惇颐认为在政治方面重要的是为政者的“纯心”,如:

十室之邑,人人提耳而教,且不及。况天下之广,兆民之众哉。曰:纯其心而已矣。仁义礼智四者,动静、言貌、视听无违之谓纯。心纯则贤才辅,贤才辅则天下治。纯心,要矣;用贤,急焉。(《通书·治第十二》)

只有为政者的“纯心”才能吸引贤者,由此才可治理天下。这个观点与其施政廉洁是有关联的。

此外关于裁判方面的成绩也常被提及,这是由于他担任过司理参军、提点刑狱等负责裁判、刑罚等官职的缘故,但主要原因则在于他认识到刑罚在政治方面的重要性。如《通书》中有如下说法:

圣人之法天,以政养万民,肃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动情胜,利害相攻,不止则贼灭无伦焉。故得刑以治。情伪微暧,其变千状,苟非中正、明达、果断者,不能治也。……呜呼!天下之广,主刑者民之司命也。任用可不慎乎。(《通书·刑第三十六》)

这是说,在这个世界上因欲望和利害的纠缠而产生混乱,要想恢复秩序,“刑罚”就是必要的。不过,事实关系十分微妙且复杂,所以必须用“中正、明达、果断”的态度,冷静地做出判决,由此人民的生命也就能得到保证。这是主张刑罚的判断不能根据个人私情,而必须具有任何人都能够认同的公正性。《通书》载:

圣人之道,至公而已矣。或曰:何谓也。曰:天地至公而已矣。(《通书·公第三十七》)

用“至公”一语来概括圣人之道,其因亦在于此。

周惇颐晚年曾表示过对王安石新法的期待。据蒲宗孟《墓碣铭》所引,周惇颐在逝世前寄给蒲宗孟的书信中说道:

先时以书抵宗孟曰:“上方兴起数百年,无有难能之事。将图太平天下,微才小智苟有所长者,莫不皆获自尽。吾独不能补助万分,又不得窃须臾之生,以见尧舜礼乐之盛。今死矣,命也。”其语如此。呜呼!可哀也已。

周惇颐于熙宁六年(1073)前后逝世,新法改革正在疾速推进。当时,蒲宗孟任集贤校理,继以翰林学士担负着新法的施行,周惇颐对妻兄蒲宗孟表示出同情也不足为怪。不过,在周惇颐的友人中也有赵抃、程珦、王拱辰、孔文仲等反对新法的人,而周惇颐几乎没有亲眼看到新法掀起的深刻矛盾就去世了,因此,我们不能单凭这封书信就认为他的政治思想属于新法一系。53

然而朱熹把《墓碣铭》中的这封书信也删掉了。不仅如此,南宋末期何子举的《先生墓室记》(南宋版《文集》卷八)及饶鲁《金陵记闻注辨》(同上)都认为,这封书信是蒲宗孟为辩护新法而伪造的,但这种看法只不过一种妄言。当时周惇颐并不是那么有名的人物,所以蒲宗孟没有必要特意捏造书信。如《通书·乐上第十七》所说,周惇颐很希望圣王出现,制定“礼法”。在这封书信中他期待“尧舜礼乐”的复活,与其说是对新法政策的全面支持,倒不如说是他坦率地吐露了一种愿望,希望以神宗为中心的政治改革能使礼法得以复活。我们没有必要将后来的党派观点牵涉进去。

(二)文学、隐逸

周惇颐在作为行政官努力从事政务的同时,很憧憬悠闲潇洒的生活。关于这点,蒲宗孟《墓碣铭》云:

生平襟怀飘洒,有高趣。常以仙翁隐者自许。尤乐佳山水,遇适意处,终日徜徉其间。酷爱庐阜,买田其旁,筑室以居,号曰濂溪书堂。乘兴结客,与高僧、道人,跨松萝,蹑云岭。放肆于山巅水涯,弹琴吟诗,经月不返。及其以病还家,犹篮舆而往,登览忘倦。语其友曰:“今日出处无累。正可与公等为逍遥社,但愧以病来耳。”……吾尝谓茂叔为贫而仕,仕而有所为,亦大概略见于人,人亦颇知之。然至其孤风远操,寓怀于尘埃之外,常有高栖遐遁之意,则世人未必尽知之也。(蒲宗孟《先生墓碣铭》)

这里完全表露了周惇颐隐逸的愿望。他自称“仙翁隐者”,希望离开世俗的尘埃,弹琴吟诗,游山玩水,逍遥自在。令人惊讶的是,除了其中“酷爱庐阜,买田其旁,筑室以居,号曰濂溪书堂”一句以外,其余部分全被朱熹删除了。这是因为朱熹忌讳这里的道家倾向而删除的,但这里描述的内容无疑正确地抓住了周惇颐生活方式的一面。

吕陶《送周茂叔殿丞序》(南宋版《文集》卷七,又吕陶《净德集》卷二十九)也记录了他的风格:

舂陵周茂叔,志清而材醇,行敏而学博。读《易》《春秋》探其原,其文简洁有制,其政抚而不柔,与人交,平居若泛爱。及其判忠谀,拯忧患,虽贲育之力,莫亢其勇。……斯民有望,然而常自诵曰“俯仰不怍,用舍惟道。行将遁去山林以全吾思。”

周惇颐一方面作为行政官尽到了社会责任,同时也常有脱离社会而“遁去山林”的愿望。实际上,在周惇颐的诗中,有许多便是吟诵脱俗生活的,如:

思归旧隐

静思归旧隐,日出半山晴。醉榻云笼润,吟窗瀑泻清。

闲方为达士,忙只是劳生。朝市谁头白,车轮未晓鸣。

 

喜同费长官游

寻山寻水侣尤难,爱利爱名心少闲。

此亦有君吾甚乐,不辞高远共跻攀。

行县至雩都邀余杭钱建侯拓、四明沈几圣希颜同游罗岩

闻有山岩即去寻,亦跻云外入松阴。

虽然未是洞中境,且异人间名利心。


可见周惇颐在公务闲暇之余喜欢游山玩水,离开人间社会的烦恼与名利而沉浸在舒畅、清爽的心境中。至于《思归旧隐》所说“闲方为达士”的“达士”,意指《吕氏春秋·知分篇》“达士者,达乎死生之分”,《庄子·达生篇》“达生之情者”“达命之情者”中的“达”,即超越生死与欲望的达观之意,“达士”就是这样一种人物。而他想要远离俗尘的这种心情,在《万安香城寺别虔守赵公》中的“公暇频陪尘外游”,《题寇顺之道院壁》中的“一日复一日,一杯复一杯,青山无限好,俗客不曾来”等诗句中也有明显的表露。

周惇颐诗友的诗也吟诵了他的脱俗性格。例如赵抃《题周茂叔濂溪书堂》(南宋版《文集》卷七)便称周惇颐为“清深远城市,洁净去尘壒”,“主人心渊然,澄澈一内外”;任大仲《江上怀永倅周茂叔虞部》(同上)则云“不闻求进路,只见话休官”。

这种希望远离世俗、澄明清闲的生活方式与从儒家立场出发强烈希望改革社会的程颐和朱熹很不同。朱熹删除《墓碣铭》中“高栖遐遁之意”的部分,原因也就在此。相反,周惇颐的诗之所以被称为没有那种道学的酸腐气而自有一种幽趣,也正是由于这种超俗性。54他的《爱莲说》无疑是这样一种比喻:即便是生活在污浊的人世,也要超越它,而应以纯洁高雅的生活为贵。

朱熹对《爱莲说》完全没有评价,至今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一事实。《爱莲说》没有被《近思录》所采用,在《朱子语类》中也没有提到,整理周惇颐经历的《濂溪先生事实记》(《朱文公文集》卷九十八)亦未论及。在《朱文公文集》中,只有淳熙六年(1179)《书濂溪先生爱莲说后》(《文集》卷八十一)提到《爱莲说》而已。该文是因惇颐曾孙周直卿赠送《爱莲说》拓本而撰写的,其中就《爱莲说》,朱熹写道“熹得窃闻而伏读之有年矣”,可知朱熹对《爱莲说》早有了解,但他对此完全没有留下具体的评论。总之,这说明朱熹对《爱莲说》没有给予任何评价。而朱熹对周惇颐《拙赋》的评论在《语类》中仅有一条,朱熹以为“其言似庄老”,可见评价很低。55

(三)关于“洒落”

以上我们谈了周惇颐的超俗性问题,“洒落”一词亦与此有关。众所周知,此词原是出自黄庭坚《濂溪词并序》(《山谷别集诗注》卷上)。黄庭坚与周惇颐并不相识,但他是周惇颐子周寿及周焘的友人,在周惇颐去世后的崇宁二年(1103),黄庭坚应他们的要求写了此序。56此序开首就说:

舂陵周茂叔,人品甚髙,胸中洒落,如光风霁月。

“洒落(sǎlà)”是叠韵连缀词,表示利落干净的样子。“光风”是指风和日丽的春光,“霁月”是指在清澄的秋空中悬挂的月亮。57如本文开头所说,这些词后来成为描述周惇颐人品的代名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此词相似的形容已经在他的诗友中被使用。例如,潘兴嗣《赠茂叔太博》(南宋版《文集》卷七)称赞周惇颐的人品说:

心似冰轮浸玉渊,节如金井冽寒泉。

在这里,潘兴嗣将清爽纯净的心情比喻成澄清秋空中的月亮,即“冰轮”。何平仲在《赠周茂叔》(同上)中说“冰壶此外更无清”,将其喻为“冰壶”。此外,三孔之一的孔平仲在《题濂溪书院》(同上)中也说:

先生性简淡,住在溪之曲。……先生于此,已优游洗去机心,涤尘目。……由来物役无穷已,计较愈多弥不足。何如潇洒静中闲,脱去簪绅卧林麓。

在这里也以“潇洒”一词来表现脱离俗尘烦恼、悠然自适的生活。“潇洒”与“洒落”是同义词。上引蒲宗孟《墓碣铭》对周惇颐也有这样的描述:“生平襟怀飘洒,有高趣”,这里用了“飘洒”一词。如此看来,把脱俗飘逸的生活方式作为理想,用“洒落”“潇洒”“飘洒”或“冰壶”等词来形容,其实是有先例的。周惇颐的理解者和支持者赵抃等人就是如此。

如上所述,周惇颐的友人赵抃是一位被称为“铁面御史”的严格行政官,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位洒脱的诗人,他的这种生活方式与周惇颐相仿。赵抃40岁时皈依佛教,成为云门宗蒋山法泉(谥号佛慧)的门人,赵抃去世时,法泉吟咏了这样一首偈:

慧剑无纤缺,冰壶彻底清。春风浴水路,孤月照云明。58

这里用“冰壶”来形容他的性格,同时也有用“春风”“孤月”等词来做比喻。传说赵抃经常带着琴、鹤及白龟59,即使是作为行政官,也有不染世俗而超然脱尘的志向。

文同(1018~1074)是赵抃的挚友,梓州(四川省)人。众所周知,他以画竹及山水而闻名,对此苏轼曾赞叹不已。60有趣的是,文同的人格也被称为“潇洒”“如晴云秋月”。如司马光这样描述文同的人品:

高远萧洒,如晴云秋月,尘埃所不能到。61

在文同的墓志铭中也说他“超然自得”,还用这些词描写文同的人品。62远离尘埃,如“晴云秋月”而“萧洒”自在,正与形容周惇颐如“光风霁月”而“洒落”自在的说法一致。

由于资料有限,现在无法确定周惇颐与苏轼、文同有没有直接的交往,但苏轼在元祐四年(1089),应周惇颐儿子周焘之请而撰写《故周茂叔先生濂溪》63一文;苏轼友人张舜民亦撰有《濂溪诗》(南宋版《文集》卷七)以赞美周惇颐,如果考虑这些事实,就浮现出这些诗人之间的关联,即:周惇颐─赵抃─潘兴嗣─孔文仲、孔平仲等三孔─苏轼─文同─黄庭坚。苏轼、黄庭坚、文同都十分厌恶“俗”,强烈地否定那些沉湎于俗恶现实中的人们,提出了有关“俗”与“不俗”的新的价值标准,关于这点,已有研究者的论述。64孔文仲等三孔受到苏轼的强烈影响,这一点为大家所知,而且如上所说,周惇颐则游离于“尘外”,避开“俗客”。

由此看来,周惇颐被视为“洒落”,并非只是来自黄庭坚一人的印象,也不是周惇颐一人的孤立性格,这在当时,作为一种人格的美感,周惇颐的这种“脱俗”之性格是与赵抃、文同、苏轼及黄庭坚等人为首的诗人团体的共同理想——“不俗”相互重叠的。正是因为周惇颐典型地体现了这种人格之美,所以这批人都十分赞赏他。很显然,周惇颐的“洒落”与苏轼、黄庭坚、文同等人提倡的宋代士大夫的“不俗”之精神有着直接的关联。同时也表明,这种“洒落”精神与程颐所主张的作为自我抑制原则的“敬”的观点是相当不同的。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