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
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的决定中对语言文字事业提出明确要求,凸显了语言文字事业在文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今年适逢《语言文字应用》创刊20周年,并以此为题组织专家笔谈,及时而有意义。
我国有56个民族,100余种语言,现在常用的文字近30种。这些语言文字,都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在国际或国家的不同层面发挥着交际作用,充当着国人的最为重要的思维工具,记录着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对于这些语言文字,我们必须平等对待它们,充分尊重它们,由衷珍爱它们,科学保护它们,开发利用它们。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有如下几点是应当注意的:
一 树立科学的语言生活观
“地位平等、功能互补”,是我国语言文字在语言生活中的基本状况。语言平等是我国民族平等政策的必然要求,是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也符合“人人平等”的普世价值观。但是,“语言平等”是政治地位的平等,语言地位的平等,在现实语言生活中,各种语言文字所发挥的作用其实并不相同。这是因为:
1.各种语言的发育状态不同:有的有共同语,有的尚未形成共同语;有的有方言,有的没有方言;有的有文字,有的没有文字;有的有大量的书面文献,有的只有口头传说;有的能够进行小学教育,有的能够进行中学教育,有的可以进行大学教育。
2.因各种历史因素的作用,使用状况各有不同:有的语言文字为国家所通用,有的在本民族自治地方使用,有的只是本民族一部分成员在特定场合使用;有的有报纸、图书、广播、电视、电影等各种传播载体和书面成果,广泛应用于社会各领域,而有的只在社会一部分领域甚至只在家庭使用;有的不仅本民族使用,其他民族也争相学习和使用,而有的连本民族成员都在放弃或已经放弃,语言处在濒危状态甚至即将消亡。
但是不管语言的发育状态如何,使用状况如何,它们都在语言生活中发挥着一定的功能,除非已经消亡。而且,各种语言文字在语言生活中所发挥的功能是相互补充的,相互辅助的。普通话是汉民族共同语,也是国家通用语言,其功能是在跨方言、跨民族的层面上发挥交际作用,在教育、新闻出版、行政、公共服务、科技、军事等领域发挥主要交际作用,在国际生活中代表国家行使语言职责。但是,人们不可能在所有场合都使用普通话,少数民族语言、汉语方言、外国语言都有它最适宜使用的场合,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普通话与它们的功能是互补的,在语言生活中的作用是相辅相成的。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并不是要削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功能,减弱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力度,相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还需要大力推广普及,需要大力提倡规范使用;同时更要重视发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汉语方言的作用,保护其应有的使用空间。我国拥有丰富的语言文字资源,语言关系处理得好,是国家宝贵的文化财富;语言关系处理不好,就会发生冲突,文化财富会变成“社会问题”。当然,多语言国度的语言生活,语言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有科学的语言生活观,不要把“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分割开来,对立起来;不要人为扩大语言矛盾,要有解决矛盾的有效机制,要通过语言功能调适来维持语言生活的和谐有序。科学的语言生活观,是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前提。
二 制定科学的语言保护规划
“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不是摆放在共和国大厅里的花瓶,而是牵涉广泛、影响深远且时间急迫又有点敏感的行动。如此之行动必须要有科学的行动规划。
语言保护规划首先是顶层设计,要谋求法律的保障,谋求通过宣传、教育、示范等方式建立社会的语言保护意识,谋求建立上下左右有效协调的运作机制,谋求具体有效的各种举措。
其次,要深入了解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发育状态和使用状况,根据不同语言文字的实态,制定切合实际的语言保护规划。比如,对于即将消亡的语言,当务之急是“语言保存”,应尽快进行全方位的语言实态调查,建立永久保存的数据库,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那样确立“语言传承人”名录;对于濒危中的语言,要通过祖孙隔代传承、建立语言保护区、建设语言文字博物馆等措施,进行“语言抢救”;对于有衰落倾向的语言,主要是通过教育传承、鼓励应用等措施,增加其语言活力;对于具有活力的语言,主要是在政策、教育、使用等层面保持其语言活力。
其三,语言保护规划应当是综合性的社会动员规划,要靠专家和热心人,但不能只靠专家和热心人;规划应当是可以持续进行的,特别是应当具有操作性,语言保护措施应当与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与社会的语言保护意识相适应,不能超出社会的承受力。
其四,语言保护涉及民族与个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保护,应充分尊重语言使用者的意愿,应经常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忌讳越俎代庖,更忌讳强加于人。
三 采用科学的语言保护方法
语言是人使用的,语言保护必须“以人为本”。语言与文化的关系十分密切,语言是文化的根基,又是在文化的“培养基”中发育成长的。因此,语言保护的各种方法都必须考虑到使用语言的人,考虑到语言所负载的亦是语言所根植的文化因素。这种“以人为本,语言与文化一体”的理念,具有语言保护的方法论意义。语言保护的方法很多,应当对这些方法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依据国情及“以人为本,语言与文化一体”的理念择良而用。
需特别强调的是,应重视现代语言技术的运用。现代语言技术主要是录音、照相、录像等方面的数字技术,以及数据库技术等。要制定适合语言保护用的技术标准,研发、优化相关的软件,集成为技术包,并注意优选合适的硬件装备。就技术标准、软硬件的使用以及相关问题进行人员培训,形成一支具有新思维、新装备的技术队伍。国家语委主持的“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的建设经验,值得借鉴。
互联网时代,要充分重视互联网的应用,通过虚拟世界促进现实世界的工作。通过互联网进行语言保护的宣传及其动态报道,以提高社会的语言保护观念,提升社会的知情度和参与度;提倡在互联网上学习和使用各民族的语言文字,以扩大语言文字的活力;创办虚拟的语言文字博物馆、展览馆,便于更多的人利用语言文字的保护成果。更为有意义的是,发动网民参与到语言保护的具体工程建设中,比如提供语音资料、风土人文的图片和视频等等。在互联网十分发达、网民数量超过五亿的今天【1】,互联网的作用绝不可低估。
四 充分开发语言保护的效益
语言保护是有效益的。其效益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社会效益。应该有这样的评估:开展了语言保护工作之后,语言生活是否比过去和谐了,国家语言文字是否能够充分行使其职能,语言使用者是否满意,语言矛盾是否有所消解,语言濒危的势头是否得到遏制……。其次是经济效益。语言保护需要投入,但是也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比如促进新闻出版、旅游、会展、语言艺术等文化产业的发展,产生一些语言文化方面的新职业、新产业,利用语言资源发展语言信息产业等。当然,还可以考虑学术效益。语言保护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学术含量,能够推动语言学、民俗学、人类文化学、信息科学的发展;通过语言保护所产生的语言资源,用于学术研究,也能促进许多学科的发展。
语言保护需要建立强烈的效益意识。在制定规划之时就要仔细谋划,在保护过程中就要有效益利用的评价指标,边保护边开发。语言保护能否可持续进行,关键在于对语言保护效益的开发利用。
[原载《语言文字应用》2012年第2期]
【1】 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已经拥有6.32亿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