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语言政策研究(第三辑)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一、引言

当今欧洲社会在全球化大环境下正经历着快速的变化,人口流动日益加快,数以千万计的劳动力在欧盟成员国之间流动。社会流动对人们的语言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发展多语能力是大势所趋。欧盟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开始向成员国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开设两门外语的建议。2005年,欧盟委员会在其《多语制新框架战略》中再次重申外语学习的重要性,强调欧盟委员会的长期目标是促进个人多语能力发展,直至每一位公民除母语外至少另外掌握两门语言 (European Commission,2005;Lauridsen,2013)。

在欧盟委员会2008年提交给欧洲议会、欧洲理事会、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及欧洲地区委员会的一份咨文中,开篇如此表达了多语制在维护欧洲语言多样性中的重要性:“欧洲诸多语言和谐共处,是欧盟在多样性中追求统一的重要象征,属于欧洲一体化的基石。语言不但确定人们的身份认同,而且由他们共同传承。语言增进相互理解,是沟通的桥梁,是通向其他国家和文化的通道。成功的多语政策能给公民带来更多的机会,包括增加就业机会、获得应有的服务和权利,加强跨文化交际和社会凝聚力,促进团结。语言多样性秉承这样的精神,能变成宝贵的财富;这一财富在当今全球化的世界愈渐宝贵。”28

欧盟多语制由来已久,1957年欧盟前身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之时(创建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正式生效),多语制就被视为联盟的重要目标。作为维护语言文化平等的多语制具有法律地位和约束力,备受欧盟各界关注,既有自上而下的语言政策和语言教育政策提倡并支持个人多语能力发展,也有学界、民间对语言问题的密切关注。本文首先概要论述欧盟多语制政策最新决议,然后从人们关于多语制的认识、具体实施等角度分析多语制面临的问题及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