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一、心理健康服务的四个悲剧及启示3
(一)憋死在“子宫”的重生术
坎迪丝·纽梅克(Candace Newmaker)是个11岁的女孩,出生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五岁时,纽梅克的亲生父母因为极端忽视她而被剥夺抚养权,两年后被一位单身女儿科护士收养。一段时间后,养母发现纽梅克的行为有问题,她攻击其他孩子,弄死家里养的金鱼,甚至曾在家里纵火。养母带纽梅克去看过精神科医生,但经过药物治疗后,行为并没有改善多少,甚至更加恶化。2000年4月,她的养母决定带她去看心理医生。两位注册咨询师朱莉·庞德(Julie Ponder)与柯奈尔·沃特金斯(Conell Watkins)接待了她们,并决定为她提供依恋治疗(Attachment Therpay),试图采取重生术(Rebirthing)的干预方法,重建纽梅克与养母的亲密关系。该治疗为期两周,费用高达七千美元。
所谓重生术,就是试图让纽梅克重新体验从母亲身体里出生的过程,让她感受到出生时的压力,接受婴儿期的无助感,学会与自己的养母形成正确的依恋关系。沃特金斯对每次会谈过程进行了录像,希望她的成功经验能帮助其他的培训师与病人。在录像中,她们要求纽梅克像胎儿般卷曲身体,蜷缩在绒布造成的“子宫”内。“子宫”上面放有许多枕头及重达三百公斤的重物(包括坐在上面的两位咨询师)。开始时,小女孩成功地打开了一个洞,准备从里面爬出来。但治疗者又把口子扎上,让她体验更难的重生过程。这一次,纽梅克大叫自己不能呼吸,非常难受。她呕吐,甚至小便失禁。她向治疗者求饶,说自己马上就要窒息了。其中一个咨询师说:“你想死吗?好的,那就死。继续,现在就死。”她的养母也恳求她:“你想要重生吗?”小女孩低声地说:“不。”20分钟后,没有任何动静的纽梅克被治疗者从“子宫”里拉了出来,但此时的她已经全身无力,嘴唇发紫,停止了呼吸。十分钟以后,医生赶了过来,却已经回天乏术。
小女孩纽梅克去世了,死于2000年4月18日。两位咨询师被控虐待儿童致死,被判监禁16年。这一事例也使“重生术”这一“心理治疗”方法臭名昭著,成为有害心理治疗清单中排名非常靠前的一种(Lilienfeld,2007)。
(二)夺命的“俯卧”行为训练
安吉·阿恩特(Angie Arndt)是一个被人收养的七岁小女孩。2006年春天,她参加了一个为期八周的名为“Mikan”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该项目的社会工作者(后文简称为“社工”)推荐她进行心理与行为矫正,以确保她能跟上学校正常的学习进度。在矫正教育不久后,阿恩特的养父母发现她的负面行为不减反增,因此约定六月份到西北指导与咨询诊所(Northwest Counseling & Guidance Clinic)进行专业治疗。
2006年5月24日上午,阿恩特来到了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吃午餐时,她在牛奶里吹泡泡并且大笑。她的这种行为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被后者带到休息间并坐在一条硬椅子上。她交叉着脚,将手支在腿上,撑着头休息。这种没有听从指令的行为被工作人员发现,她又被带到另一个放松训练室。该房间内只有一条椅子,一个垫子孤零零地摆在水泥地上,四周的墙壁空荡荡的。阿恩特受不了这种环境,在房间里面大哭,不愿待在那里。
哭着哭着,她在放松训练室里蜷缩着身体睡着了。工作人员发现后叫醒她,要她昂头挺胸,平放双脚安静地坐着。但一会儿,她又瞌睡了,工作人员再次叫醒了她。阿恩特变得焦虑不安,想四处走动。工作人员制止了她并让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警告她,如果她再反抗,做出不安全的行为,要进行脸朝下的“俯卧”训练。小女孩开始大哭,工作人员告诉她要必须学会控制情绪。她从椅子上挣扎出来,恳求不要进行“俯卧”训练。但工作人员并未放过她,双手抓着阿恩特的两个脚踝,整个110公斤的人压在她身上长达98分钟(正常的规划是一岁一分钟,也就是七分钟)。
阿恩特大叫着请求帮忙,大小便失禁,呕吐并晕倒了。当最终被放开后,她已经无法移动了。工作人员翻过她的身子,发现她脸色发紫,进行心肺复苏也没有作用。后来,医生进行了检查,证实她是因为窒息而死于他杀。最终,西北指导与咨询诊所被罚款十万美元,惩罚阿恩特的工作人员被判60天监禁并被罚款一万美元。
(三)致命的“让人听话”的药物
丽贝卡(Rebecca)还在28个月大的时候,父母带她去看医生。在简短的家庭病史查询及办公室面谈后,并未咨询学前教育老师及其他亲属的意见,精神科医生就将其诊断为患有ADHD(Attention Deficit Hyperactivity Disorder)与双相障碍,开具了可乐定(针对ADHD)与丙戊酸钠(针对双相障碍)两种精神类药物。丽贝卡在开始服用这些药物后,显得“听话”得多。但问题是,这两类药物其实并不推荐给儿童服用,美国食物与药品管理局在药物包装上已经明确标识,只推荐给成年人使用。该医生明显了解这一点,但还是把药开给了丽贝卡(事实上,当时也有其他医生将此类药物开具给儿童)。丽贝卡学校的老师、护士、儿童的服务者与社工等,均未对这些药物的开具提出异议。
一段时间后,丽贝卡的父母发现孩子有疑似药物滥用的症状,但她的精神科医生没有意识到这些危险信号。而且,丽贝卡的母亲后来报告,她在没有得到医生授权的情况下,为了让孩子更加“听话”,擅自增加了孩子晚上睡觉时段的用药量,以确保她能更好地睡眠。当地的药房曾两次投诉该母亲在处方药还未到期之前,就去药店购买更多的药物。第一次,母亲说她把药物弄丢了,另一次她又说自己不小心弄湿了药物。而且,医生开处方时也违反规定,一次性开具了30天的用药量(医生本来只能一次性开具十天的用药量),使母亲有机会在短期内获得更多的药物。最终,丽贝卡的母亲在一年里获得了比正常的用药量多两百颗的药物,且这些药物全部让丽贝卡服用了。
2006年12月13日,丽贝卡在服用药物后,死于药物过量。那时,小丽贝卡才刚刚四岁。她的父母也被依法逮捕,被控谋杀。
(四)暴力的“戒网瘾”方法
在中国,网络成瘾的人越来越多。戒除网瘾的机构也如雨后春笋,遍布大江南北。但实际上,多数网瘾戒治机构并没有什么“妙招”,只是用限制人身自由、军训、体罚等方式,对迷恋网络的孩子进行惩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课题组2010年发布的《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状况及对策研究报告》对此描述颇为详细:多数网瘾矫治过程中存在惩罚现象,如将未成年人连续数天单独关在一间小黑屋中,用高强度的俯卧撑、跑步、站军姿等手段进行惩罚,用戒尺等工具对未成年人进行体罚,强迫未成年人进行严重超负荷的行走,让抽烟的未成年人吞食烟丝等。多数父母知道其子女在矫治过程中受到惩罚,却大部分接受和同意(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课题组,2010)。
在家长默许的状态下,很多体罚极容易升级为暴力惩戒,变成极端事件。2007~2014年,因青少年“戒网瘾”致伤致死的惨剧不断上演。2007年,重庆市网瘾少年不堪教官虐打发生了三次自杀跳楼自残事件;2008年,广东一训练营教官对网瘾少年实行殴打、禁止喝水等惩罚方式,最终造成了少年肾衰竭;2009年,广西15岁少年邓森山被送入“南宁起航训练营”戒治网瘾,被四名教官殴打体罚致死;2011年,广州少年小俊因没有听话进入网戒中心活动室,遭暴力对待致胳膊骨折;2014年,河南两少女在戒网瘾学校被强制加训“前倒、后倒”达三个多小时,导致一死一伤;同年,14岁网瘾少年小涛,因偷吃饼干,双手被网戒中心教官用军用背带捆绑着吊在单杠上,最终导致八个指头关节处皮肤缺血性深度坏死(杨柳,2016)。
以上列举的四个极端案例,只是心理健康服务过程中造成“医源性”伤害的“冰山一角”。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有心理健康服务,总比没有心理健康服务要好。但事实上,已经发展了多年的医学都无法做到希波克拉底所说的“至少不要伤害”。心理健康领域的问题更加复杂,因为涉及生理、心理、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所以心理健康服务的效果如何更亟须评估。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心理健康服务给服务对象造成了二次伤害,往往难以发现。比如,一个有行为问题的孩子,接受心理健康服务后,问题行为更多了。这到底是服务导致的,还是孩子本身的问题正在不断恶化的过程中?是不是没有心理健康服务,孩子的问题行为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更快地自愈呢?这些问题很少有人去验证、查实。事实上,一些心理健康服务的提供者往往会夸大自身的能力及对服务对象的影响力,将服务对象的好转当作是自己的“功劳”,而将他们坏的变化归因为服务对象自身的问题(如问题过于严重或未依从自己的建议)。
但是,作为科学的心理健康服务,我们必须确切地知道,自己所采取的服务方法到底是有效还是有害,而判断的方法绝对不能单凭道听途说或个人经验。我们以曾在社会上引发轩然大波的另一种戒除网瘾的方法——“电击疗法”为例来进行说明。有人认电击疗法是“洪水猛兽”,另一些人认为这是“天使福音”。下文引自《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有删节),对这一疗法进行了现象学的描述(兰天鸣,2016):
在这间屋子里,有个穿白大褂的人对他说:“来,我们做个检查,检查一下你有没有网瘾。”说罢,八个盟友用力按着他的身体,给他嘴里塞进了牙套。一阵“滴滴滴滴”声之后,有人拿着两个白色小棒,从他的眉心往两边太阳穴上滑。瞬间,他看到眼前一道白光,类似于闪电,贯穿脑袋左右,犹如两个小锤用力敲击着太阳穴。他想挣扎却动不了,只能张口大骂。可骂人的最后一个音节还没说出口,第二轮“闪电”又一次来袭。第三次,第四次……一个声音问道:“还骂吗?”“不骂了。”“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里吗?”“不知道。”他眼前的闪电又开始交织。他只能意识到自己发出的“呜呜呜”的声音。“我不听话……”“等会儿出去知道怎么跟你父母说吗?”“知道,我好好说。”“好。让他起来吧。”盟友松开手,他下床的时候直接跪在了地上。……他至今无法用语言说清那种感觉,“那种对人心理的把控,让人确实感受到你是真的错了,电击会让你真正心服口服。就像小说《1984》,你想什么,老大哥都知道。”
他说,也正是那段经历成就了现在的自己。……“那些至今对此恨之入骨的人基本没啥大出息,而出来后真正认真读书的人,对那个地方不会抱有太大的负面情绪。”在他看来,不反对“电击疗法”的《战网魔》和批判“电击疗法”的《网瘾之戒》这两部片子的角度都有道理。“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坏留给后人评。”……“电击疗法并没有说的那么残忍和恶毒,想想里面有哪个孩子是善类,有哪个不是自私享乐不顾父母的?”
到底“电击疗法”能否有效戒除网瘾?治愈率是否达到了某些戒网瘾机构自己所宣称的“六成以上”?显然,部分当事人的描述及戒网瘾机构所做的一些研究,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最终回答“电击疗法”是否有效,还有待更规范的大规模、多样本、多中心的科学研究来进行证实。作者对此领域并不熟悉,只对当前的数据库做了简单的检索,并没有发现高质量的原始研究或元分析。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按本书后续各章所述的方法进行检索与查询,以了解“电击疗法”的真实效果,并对是否应该取缔这种疗法形成自己的判断。
心理健康服务的效果需要得到验证,不能说只要进行了心理健康服务,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状态就一定会有所改善。现实的情况还有另一种可能,服务对象接受了无效甚至是有害的心理健康服务,非但未获益处,反而受到了伤害。因此,在国家与政府大力推行心理健康服务的过程中,确实需要保证所有服务对象都能公平地接受心理健康服务,不因地域、性别、社会阶层等因素而有所区别。最为关键的是,一定要有证据证明,服务对象不仅不会受到伤害,还会获得最大可能的益处。不幸的是,有大量的证据显示,在社会护理环境中,针对儿童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服务通常实施的是缺少实效证据支持的,由价值观驱动的干预,那些既有疗效又有实效证据的干预措施仍然非常少见(Palinkas and Soydan,2011)。一些被证明有害的心理测验及心理治疗方法仍然在广泛使用,库克尔等(Koocher et al.,2015)曾研究并列举了一个针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最不可信心理测验与心理治疗清单(表1—1),这些心理测验与治疗方法非但不会促进心理健康服务质量的提高,还极可能会对服务对象产生“医源性”伤害。可以说,时代正在呼唤公平、高效、优势均衡的心理健康服务,而新近西方出现的循证心理健康服务,恰好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可能的途径。
表1—1 十种最不可信的儿童和青少年心理测验与治疗方法
资料来源:Koocher,G. P. et al. 2015. Discredited Assessment and Treatment Methods Used with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A Delphi Poll. Journal of Clinical Child & Adolescent Psychology, Vol. 44,No. 5,pp.72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