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人的活儿不能让五个人干
我们的企业效益比较低,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
和许多外国比,我们的工人工资比人家低,可是产品却不如人家的有竞争力。同样的产品,如果卖同样的价钱,我们很可能要亏本。
有的外国资本家到中国来考察投资环境,他们把账算来算去,认为中国的工资太高,在中国设厂不合算。这里说的“工资高”,当然不是指哪一个工人拿得太多。就个别工人的工资说,都不高。但是一算总账,不对了,每一个单位产品里面的工资含量往往要比外国还高。
原因就在企业里按全体人员平均的劳动生产率太低。
我们搞经济体制改革,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只有做到这一条,中国的经济才能振兴,人民的生活才能不断提高。
因为,一切财富都只有靠劳动才能创造出来。工人进行生产,就是把自己的劳动凝结到产品中去。这个劳动,就是商品价值的来源。商品价值的另一部分来源,是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料、材料、动力,以及机器、厂房的折旧。这些东西也是过去的劳动产物。过去的劳动变成了物,叫作物化劳动。一个活劳动,一个物化劳动,两个加起来,构成了商品的价值。讲经济效益,归根到底就是要求消耗比较少的劳动,生产更多的产品。
我们的经济效益差,差就差在单位产品耗费的劳动量太多了。说多也不是真多。并不一定就是花费了多少劳动去精雕细刻,而是有许多劳动时间浪费了,并没有真正在那里干活,但是还要照样开工资,因此还要计算到产品的价值里去。这真是太亏了。
工厂里人浮于事,做不到“满负荷”操作的情况,大家也都看见了。究竟多多少人?没有精确的统计,各厂的情况也不一样。许多人说,他们的厂子减下20—30%的人,生产决不会受影响。这种估计可能是接近实际的。有的企业用秒表实测全厂职工实际有效劳动时间,发现平均每天只有4.6小时,这种情况也许不是个别的。
产生这种情况,当然是有深刻原因的。早在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为了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我们就曾提出“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把留用人员统统包下来。这在当时的效果也是相当不错的。后来,我们又过分强调解决城市人口的就业困难,分指标,压任务,搞顶替,不管工厂需要不需要,不断地往里塞人。各个企事业单位反正是吃国家的“大锅饭”,来一个人就有一个人的工资指标,不用自己掏钱,当然也就来者不拒。“进了公家门,就是公家人”,“铁饭碗”一端,无论干不干活、干好干坏,不但很少看到有被解雇的,就连犯了严重错误的,大部分工厂也不敢开除。
这样一来,按劳分配的原则就很难贯彻,劳动纪律很难严格执行,久而久之,企业的风气被败坏了,经营管理很难加强。
这几年,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围绕着打破“大锅饭”,采取了许多措施,也有效果,但是一般还没有触及劳动制度这个最根本的问题,没有端掉“铁饭碗”,所以效果就往往受到限制,有时甚至改改又改回去了。
现在,有些企业开始动劳动制度了,采取了种种方法来精减人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这样做,会不会制造失业大军?社会主义不是不能饿死人吗?我看,从根本上说,不可能出现那么严重的情况。我们现在绝大多数城市,劳动吃饭的机会多得很,主要是有许多活儿城里人不愿意干。社会主义的原则本来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不饿死人也好办,给一点社会救济,保证饿不死,负担也不至于太重。
何况,现在一些工厂采取了许多过渡的办法,并不增加社会负担。例如说,一种办法叫作厂内待业,就相当不错。一方面,定岗定员,多余的人坚决离开岗位。另一方面,又不一下子推到社会上去,而是仍旧留在厂内,给60%、70%、80%的工资,仍能维持生计。他们的说法是,3个人的饭可以匀给5个人吃(不能吃得一样多),3个人的活儿不能5个人干。说得很有道理。
俗话说,“三个和尚没水喝”。劳动就要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才能干出样子来,才能出效益。多余的人混在岗位上,只能使大家都变懒,想干也干不出效益来,得不到鼓励。3个人的活儿5个人干,实际上往往连3个人的活儿都干不出来。还不如把多余的人放到明处,哪怕暂时养起来也可以,其余的人就可以放开手脚干了,干得不好可以换人,这样劳动第一线的精神才能振奋起来。3个人就可能真正干3个人应该干的活儿,甚至于干4个人应该干的活儿。在厂内待业的人,由于失去了原来实际上并不需要他们的岗位,也就可以重新组织起来,去开辟生产和经营的新领域,发挥他们的劳动才能,为社会也为他们自己创造更多的收入。
中国人是以勤劳者著称于世的。社会主义制度,应当为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劳动能力和聪明才智开拓道路。做到了这一点,“四化”的实现,中华的振兴,就都有把握了。
(《共产党员》198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