鹧 鸪 天
有客慨然谈功名,因追念少年时事,戏作
壮岁旌旗拥万夫1。锦襜突骑渡江初2。燕兵夜娖银胡,汉箭朝飞金仆姑3。 追往事,叹今吾4。春风不染白髭须5。都将万字平戎策,换得东家种树书6。
1 壮岁:指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时年辛弃疾22岁。这年秋天,金主完颜亮大举侵宋,以借民间五年税钱的名义搜刮民脂民膏作军费,进一步激起民间怨愤,于是中原豪杰义士纷纷举兵反抗,其中河北大名的王友直、山东济南的耿京和太行山的陈俊,人马最强盛。辛弃疾也率众二千投奔耿京部下,任掌书记。耿京部队很快就发展壮大到二十五万人(辛弃疾《美芹十论》)。所谓“壮岁”“拥万夫”,是写实,一点都不夸张。
2 锦襜(chān)突骑:穿锦衣的精锐骑兵。渡江:绍兴三十二年(1162)正月,因金主完颜亮被杀、金世宗继位后,金廷对山东义军采取怀柔政策,义军多解甲归田而溃散,耿京所部陷入生存困境,于是辛弃疾献策耿京率部南下归宋。耿京遂派辛弃疾和贾瑞等十一人渡江到建康与南宋朝廷接洽,巡幸至此的宋高宗接见了辛弃疾一行,并任命了耿京、贾瑞和辛弃疾等人的官职。待辛弃疾回到海州(今江苏连云港)时,忽闻耿京被部将张安国杀害。辛弃疾当即与贾瑞相商,率领五十骑兵北上去金兵军营中捉拿已降金的张安国。辛弃疾南下时只十一人,何来五十骑兵?其来源有三:一是与辛弃疾同行南下的十一人(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二载有这十一位勇士的姓名:“总辖贾瑞、统制官刘震、右军副总管刘弁、游奕军统制孙肇、左军统领官刘伯达、左军第二副将刘德、左军正将梁宏、右军正将刘威、策应右军副将邢弁、踏白第三副将刘聚、总辖司提辖董昭、贾思成、天平军掌书记辛弃疾”),二是辛弃疾一行从建康北返时,南宋曾委派王世隆等十数位骑兵护送随行,三是从山东来报信的义军将领马全福等忠义人马。“锦襜突骑”,就是指由这三股人马组成的五十位精骑突击队。辛弃疾率此“突骑”生擒张安国后,再次渡过长江,将张安国送至临安正法。“渡江”指此。
3 燕兵:指北方义军。娖(chuò):整理。胡:箭袋。汉:借汉指宋。金仆姑:箭名。燕兵、汉将,互文见义,指辛弃疾所率骑兵用箭攻击敌军。
4 追:追忆。今吾:今天的我。
5 髭(zī)须:嘴边上的胡子。欧阳修《圣无忧》:“好景能消光景,春风不染髭须。”
6 万字平戎策:辛弃疾南归后,曾向朝廷献上《美芹十论》和《九议》等,分析敌我双方形势,极有针对性地提出抗金方略,可惜朝廷不用。东家:泛指邻家。种树书:有关栽培树木技术的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焚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处代指无可奈何当种树的农民、隐士。语本韩愈《送石洪处士赴河阳幕得起字》:“长把种树书,人云避世士。”
辛弃疾23岁时,率领五十骑兵深入到五万之众的金兵军营中生擒叛徒张安国,是他一生最辉煌的壮举,也是令他一生深感自豪自信的心理资本。这件事儿,辛弃疾自己在诗词文中谈及不多,只有友人朱熹和洪迈分别说过此事。《朱子语类》卷一三二载朱熹说:“耿京起义兵,为天平军节度使。有张安国者,亦起兵,与京为两军。辛幼安时在京幕下为记室,方衔命来此,致归朝之义,则京已为安国所杀。幼安后归,挟安国马上,还朝以正典刑。”洪迈《稼轩记》说:“赤手领五十骑,缚取于五万众中,如挟毚兔,束马衔枚,间关西奏淮,至通昼夜不粒食。”朱、洪二位的说法,应该是当事人辛弃疾所告知。其说可信。
有人觉得这件事儿太夸张,不可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没有现代化的通信、侦察、运输等装备,辛弃疾等五十骑兵怎么可能冲进五万之众的金兵营垒中生擒张安国?除非是金兵全都吃了《水浒传》中吴用麻醉杨志等人的蒙汗药。的确,在常人看来,这事儿简直不可思议。可对英雄辛弃疾来说,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做成的。他回南宋后曾对皇上说过:“臣闻天下无难能不可为之事,而有能为必可成之人。”(《美芹十论》)辛弃疾能说出这种牛气冲天的话,他的底气是什么?依据是什么?底气就是他自己把生擒张安国这种“难能不可为之事”变成了“能为必可成”之事 !英雄就是善于将不可能变成可能。辛弃疾曾在《美芹十论》中夫子自道式地说过:“古之善用兵者,非能务为必胜,而能谋为不可胜,盖不可胜者,乃所以徐图必胜之功也。”在辛弃疾看来,打优势明显的必胜之仗,算不上是会用兵,真正“善用兵”的,是能打赢“不可胜”之仗,把“不可胜”变为“必胜”。无疑,辛弃疾本人就是这种“善用兵”的军事天才!
辛弃疾究竟用的是什么战术把“不可胜”变成了“必胜”,历史载籍没有留存下具体的细节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但如果读读辛弃疾《美芹十论》和《九议》中提及的这些战略战术:“知敌之情而为之处者,绰绰乎其有余矣。”“事有操纵在我,而谋之已审,则一举而可以遂成。”“攻其不备,出其不意,是谓至计。”“今之论兵者,不知虚实之势、缓急之序,乃欲以力搏力,以首争首,寸攘尺取以觊下,譬之驱羊以当饿虎之冲,其败可立待也。”我们或者可以有些领悟:辛弃疾一定会经过侦察,对金兵营帐内的虚实和张安国的活动规律了如指掌,然后谋划制订出缜密的智取方案(绝不会“搏力”强攻),化装潜入金兵营帐中。当时张安国正与金兵将领得意忘形地畅饮,辛弃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突然出现在酒席前,将张安国捆缚起来,如挟狡兔,拎上马背,然后飞奔出营。同行的骑兵在外接应,一同绝尘而去。金兵追之不及,辛弃疾束马衔枚,昼夜不停,越过淮河,渡过长江,将张安国送至临安,交给南宋朝廷正法。
年方23岁的辛弃疾,就导演并主演了这幕绝世传奇惊险剧,那是何等的壮伟!这事,一直深藏在英雄辛弃疾的心中,自我品味,自然陶醉,自我追忆!当英雄进入垂暮之年时,一位客人在他面前大谈功名之事,遂激发起他的豪气,一时兴起,便把埋藏在心中的那段“少年时事”挥笔告诉了客人:想当年,协助耿京指挥着千军万马,旌旗指处,所向披靡,那是何等快意!最难忘的是,率领五十骑兵潜入五万之众的金兵营垒,生擒绑缚叛徒张安国,然后飞身上马风驰电掣而去,敌兵追赶时,同行骑兵用密集的箭雨掩护。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战,终于安全渡过长江。
词人快意的神情刚刚浮上脸颊,一会儿就变得面色凝重,陷入沉思。回到南宋,本想大展身手,实现恢复中原、统一天下的抱负,谁料想,年华徒然流逝,胡须斑白,而一事无成。一生心血凝结而成的“万字平戎策”,换来的不是“腰佩黄金印”,不是“沙场秋点兵”,而是“东家种树书”,成了山园种树的闲人。是造化弄人,还是朝廷当局、唯求苟安的社会造成了英雄的失路悲剧?令人深思。
词的上片场面热烈雄壮,与下片的悲凉冷清形成鲜明对照,正映衬出英雄壮年和暮年两种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心态。壮年的自豪与自信,晚年的失望与苦涩,全在场面的对比中透出。题目中的“戏作”之“戏”,透露出几许无奈,也流露出一种乐观和坦然,更含有一种期待和希望。如果完全失望,泯灭了那份“功名心”,他就不会对“壮年”往事那样热烈地留恋和追忆了。辛弃疾是执着的,也是超然的,更是智慧的。他的内心有深深的伤痛,但不沉沦,不绝望,以幽默的态度来面对人生的挫折、化解人生的烦恼。读这首词,我们既为英雄的豪情而感动,为英雄的失落而感慨,更为英雄的善待人生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