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营建研讨会专家发言观点
编者按 2015年5月15日,由江苏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主办,江苏省城市发展研究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技术咨询中心、《乡村规划建设》编辑部承办的美丽乡村营建学术研讨会在江苏省溧阳市举办。与会专家围绕美丽乡村营建、乡村可持续发展、村民意愿与乡村规划、乡村规划理念与技术方法等方面做了学术报告。本辑对研讨会专家观点进行编辑整理,以资借鉴。
● 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与乡村规划展望
(张尚武:同济大学教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乡村规划与建设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乡村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新型城镇化的核心问题。中国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如果成功,其最大的贡献和意义将在于一个农业大国在城镇化过程中,在实现城市现代化的同时同步实现了乡村的现代化转型。乡村的现代化转型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乡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乡村社会的活力、乡村文化的复兴以及乡村生活环境的现代化。
对乡村规划本质的认识。乡村规划的本质是在城镇化过程中维护乡村地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进而重塑其可持续发展的活力。这是乡村规划的基本出发点,也是乡村规划的必要性和存在价值。乡村规划有助于我们看清规划的本源和体系重构的问题:①关于规划的意义,其实更多地在于干预市场的时效,而不是增长问题,特别是对于乡村来讲,其面临的是非增长问题;②关于规划的方式,乡村是一个自组织的系统,和城市的运行方式不同,乡村需要民主的、精心的规划;③关于规划的内容,乡村面对的主要是更新的实际问题,所以规划要思考如何解决目标和行动的关系;④关于规划的手段,从乡村的发展问题可以看到,规划不应该只是技术的规范,更多的是关于社会层面的政策内容。
对乡村规划发展的认识。①乡村发展特点和规律研究。这类研究应建立在乡村调查的基础上,对乡村的历史发展规律、运行特征、空间和社会的组织运行方式进行认识。②乡村社会治理和政策研究。乡村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真正实现乡村现代化的基础。要关注的内容包括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宏观层面的制度创新、城镇化的政策设计问题以及乡村规划的干预方式。③乡村规划理论和方法研究。一是乡村规划的知识体系;二是乡村规划的思想体系;三是乡村规划的内容体系;四是乡村规划的方法体系。乡村规划内涵上具有区域规划、更新规划、社区规划的特征,同时其类型具有多样性,实施主体和需求差异对应的规划目标与内容方法不同。乡村类型的多样性决定了方法的多样性,公众参与是树立乡村规划价值导向的一种基本路径。④乡村规划实践与实施机制研究。要寻求基于地方性的规划方法,在实践中解决乡村规划碰到的实际问题,通过规划实践完善乡村规划的体系和工作方法。
● “在地性”——美丽乡村营建的重要基石
(王建国:东南大学教授,江苏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副会长)
“在地性”是乡村人居环境多元性和实效性保障的重要基础。乡村聚落是全世界地域人居环境特色体现、表达和持续成长的主要载体。乡村聚落的建筑形式和空间格局一般对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因此也使其具有明显的“在地性”。历史上乡土建筑不会离开特定的“在地性”,包括:从特定的地域物产禀赋产生的建筑材料就地取材;由世代相传、因袭式和实效性带来的建筑建造方式;以特定社区生活圈(如以姓氏祠堂为中心的社会组织形式)为基础的生活和审美习性造成的“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风”的地域差异等。根据泰州乡村调查和国际相关文献检索,研究提出用五个关键字来表达对乡村环境的认识,即“人、文、地、产、景”。“人”指乡村的人口结构、人口密度、人群分类等;“文”指历史文化延续,如文物古迹等;“地”指地域的环境特点;“产”指经营的产业类型,如特色产业;“景”指人的互动空间,这与外界的感知有较大关系。基于五个方面的要素,通过图解的方式对泰州乡村属性进行归类分析,同时分析泰州乡村的居民行为与空间特色等。
基于乡村改善和营建的策略。①自然策略。建筑要尊重地域的气候和场地自然特征,挖掘独特自然资源所能形成的特色,有意识地保存乡村生活环境与山水的相互依存关系。②人文策略。保护和合理利用乡村聚落形态格局和建筑遗产,继承经由“在地性”的自然要素、风土习俗、方言、材料、建造工艺形成的建筑文化传统(如泰州的建房口诀)。规划设计师在整治、改造和新建时,应该注意汲取、凝练和抽象乡村传统空间组合的原型,创新并丰富适合于乡村建筑的设计语言。③技术策略。一是传统技术,即保护继承传统工艺、旧材新用、局部再现传统工艺之精美;二是适宜技术,即在现代建造技术的大前提下,改良部分传统技术,发展适用于乡村建筑的适宜技术,提高材料和构造性能,提升建筑的物理环境品质。
美丽乡村营建的五条准则和建议,包括:①基于地域环境特色的多样化人居环境保育;②基于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的多元性建筑环境营造;③基于特色产业发展的个性化乡村经济发展指导;④基于基础设施提升的宜居化乡村人居环境提升;⑤基于建筑性能提升的乡村住宅改善。
● 德国乡村发展和特色保护传承的经验借鉴
(吴唯佳: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
德国乡村规划的发展阶段。战后不同时期,德国对于乡村发展的认识在不断转变,总体上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①“二战”结束至20世纪70年代中期,乡村地区的整治重点关注农业土地结构和基础设施的调整;②20世纪7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初期,受欧洲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影响,乡村更新和规划工作开始重视文化保护;③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从乡村地区整体发展的角度,重视乡村更新和开发工作;④20世纪90 年代末至今,面对全球化等问题的挑战,结合欧盟的相关农业政策和区域整体发展政策,重新构建乡村地区的地位。
德国的乡村规划和发展策略。德国乡村规划涉及多个层次,上至欧盟、联邦,下至州、县区、自治区,其关系可通过财政架构来反映。乡村规划的资金由欧盟提供50%,联邦提供25%,州以下提供25%。德国乡村更新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相应的法规为基础,其核心法规是《建设法典》和《田地重划法》。德国乡村地区发展策略是通过跨镇域战略方式来鼓励乡村发展,发展农村地区的生活、工作、娱乐和自然生态区。其目的是充分发挥不同领域的管理行动,结合乡村地区特点,发掘区域网络的相互作用。除了上述策略,德国还实施了德国农村竞赛制度(自1961年开办至今)。竞赛的主要内容包括经济创新、社会与文化生活、建造与发展、绿色与发展、景观中的农村五项。通过农村竞赛机制不但可激发农村自主发展的潜能,还具有示范观摩效果,成为德国推动农村相关计划的整合平台。
在发展策略和规划工具方面,德国乡村分为开发建设地区和乡村发展地区两个层面。开发建设地区落实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乡村发展地区落实乡村、农业发展项目和田地重划。其中,土地利用规划主要是根据地方公共部门对于当地发展的设想,将全部行政区域纳入规划范围,并对土地利用的各种类型做出初步规定;建设规划具有法律约束效力,其依据土地使用规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建设用地地块层面上的建设指标给出详细规定。
德国乡村发展的主要经验:①注重一致性,德国乡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工具拥有与联邦、州协调一致的基本理念;②强调特殊性,重视各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及其在乡村发展的整体系统中的效果评价,并及时予以调整;③注重参与和激励,即关注农民参与和多方激励机制。
● 尊重村民意愿的规划
(李京生: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城市规划系教授)
村民意愿纳入规划是一项重要任务。《城乡规划法》第十八条规定:“乡规划、村庄规划应当从农村实际出发,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但由于我国有着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国家权力全面深入到乡村,国家性授权的权威往往较大。在村庄自治中出现的纠纷在本村无法解决时,还需要依靠上级行政部门介入解决。因此,《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又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所以,乡村规划有别于城市规划的审批制度,属于双重决策体系,乡、镇人民政府是编制主体,乡、镇上一级人民政府是审批主体,村民是利益主体。
村民意愿的构成与特点。村民意愿的构成包括:①村庄发展意愿,如各类资源的利用、公共事务等;②村民生产意愿,如产业发展、生产组织和利益分配;③村民生活意愿,如生活环境、文化传承;④资产保护意愿(家庭和个人资产的保护)。其中,村民意愿的特点体现在:①集体和个体、发展、生产、生活和资产保护之间的高度关联性;②反映真实的情况和需求是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③具有局限性,乡村社会激烈变迁中的农民是理性和非理性的矛盾体。传统农民的价值观趋向于务实,但狭隘、封闭、强调人际关系,进取与保守并存、均平与特权并存、重义轻利和追求功利并存。当代农民价值观则比较开放,有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和契约精神。
尊重村民意愿的乡村规划需注意的几个问题。在现有乡村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中,作为主体部分的村民却往往没有参与进来,而是沿用城市规划方法编制,编制过程不透明;村民被动选择,利益主体缺失;过分专业的规划内容庞杂,且缺乏针对性和实施性。为此,未来乡村规划应注意以下三点:①乡村规划是所在地区所有居民创意和理解的集中,包含土地利用控制、个人权限的制约以及资产再分配等社会公平性,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才有效;②规划作为一个有组织的学习过程,目的是为了相关人的成长和相互理解,进而成为村民自治和社区振兴的重要手段,也是一个慎重选择的过程,因此,规划的权威性体现在对村民意愿尊重的基础上;③规划编制组织不应仅由政府和专家组成,可以成立规委会组织委托专业部门开展编制工作。
● 浙江实践——美丽乡村建设的再认识
(张晓红: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浙江自2003年开始启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至今历时13年,期间共对1万个行政村、3万个自然村开展了改建、拆并、扩建、复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全省乡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浙江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①在政府决策方面,为提高国民生存质量和城镇化质量做出巨大贡献,随着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农民享受到了现代社会的福利,更多人愿意保留农村户籍;②在乡村建设方面,从树立“示范美”、力争“大家美”,到提升“内涵美”,初步形成了以“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为龙头、系列专项规划相互衔接的规划体系;③在乡村产业方面,一是借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二是借势培育农村新型业态,三是借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此同时,当前浙江乡村建设面临如下不可回避的现状:乡村建设社会结构的变化,即由宗族制度向村民自治的转变;乡村建设主体身份的变化,即由居住者向从业者的转变;乡村建设重点的变化,即由建设向管理的转变;以及乡村建设行政机制的固化等。
关于浙江美丽乡村建设路径的再认识。①美丽乡村建设的路径要可复制。大规模大成本的投入无法复制,不能被推广,因此对规划编制、资金项目规范管理、建设标准等应有一般性的统一要求,以便对今后的建设进行指导。②美丽乡村建设特征要可辨识。美丽乡村建设应当因地制宜,尊重差异性,才能发掘自身特色。③美丽乡村建设的发展要可持续。只有美景没有美德,美景是保不住的。美丽乡村建设不仅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注重生态文明建设,还要弘扬传统文化,充实农民的精神,更要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才能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乡村。
● “实效指向”——关于乡村规划的思考与实践
(梅耀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规划技术咨询中心主任)
乡村规划成为当前热点并面临困境。当前,国家、地方因大量的建设需求而关注乡村规划,规划界、学术界因大量的规划实践而研究乡村规划,社会各界因大量建设成果而热议乡村规划。但乡村规划仍存在着一定的困境,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对村庄一知半解,对农民了解不够,导致规划脱离实际,成果庞杂无效,实施者无从着手。更深层次的原因是有关乡村规划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与城市规划相比不足,规划编制体系、实施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仍延续着城市规划的思维、手法。
乡村规划体系重构。乡村规划的目标是关注人居环境提升与精明紧缩,是更新而不是开发。乡村规划体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县、镇域片区的乡村总体规划;二是村域(行政村)的村庄规划;三是村庄(自然村)的村庄建设规划。
乡村规划要素提炼。乡村规划区别于城市规划,其关注内容具有独特性、复杂性,为了明确重点,让规划“有所编、有所不编”,根据人居环境科学相关理论和乡村聚落体系形成及演变机制相关研究,可提炼乡村规划的核心要素为“人、地、产、居、文、治”。“人、地、产”是城乡之间的基本要素,是聚落形成的必要条件。“居、文、治”作为特征要素,是现阶段城乡之间差异所在,也是乡村规划关注的重点和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人”不仅是“量”,更是“缘”,实现可持续的乡村复兴及发展,要有“人”的持续居住,“以人为本”的理念需首要体现。规划的宗旨应是为原住村民服务,村民日常生活带有深深的田园肌理痕迹,是“乡愁”不能抹掉的部分。“地”关注利用,更关注权属。规划是围绕空间来展开的,特别是乡村地区,以农业为主的生产方式决定了乡村对土地的依赖,人与地的联系紧密。“产”落实布局,更应激活资源。发展乡村产业关键在于提高农民收入,研究乡村产业关键在于提供物质载体。“居”关注空间,更应关注功能。“居”是村民生活的物质载体,规划必须重视看得见、摸得着及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的日常生活环境。“文”关注“土”,也应兼顾“新”。乡村延续着相对传统的生活方式,对传统价值观、道德、风俗、行为规则等精神文化给予了最大的尊重与保留;若产业为乡村塑形,文化则为乡村塑魂。“治”实现自治,关注管控。相比于城镇,乡村地域具备鲜明的自治传统和高度自治化的基层现实。
乡村规划方法优化。一是“多听”,即紧密联系实际,通过多方式切实了解乡村,倾听农民的切实想法(不仅是需求),多向农民学习;二是“巧说”,即灵活有效,拒绝“规划八股文”,根据需求的不同灵活确定规划内容、深度和表达方式,并让实施者听懂;三是“实做”,即能落到实处,通过具体政策措施、实际工程计划等方式落实规划意图,指导规划实施。
● 超越线性转型的乡村复兴——高淳区大山村与武家嘴村的比较
(张京祥: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乡村规划建设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乡村发展的主要类型。学术界通常把中国的城镇化以50%的水平为界分为所谓的“上半场”和“下半场”。如果说中国城镇化的“上半场”是以城市发展、“单兵冒进”取得了所谓的成功,那么乡村发展将直接关系到中国城镇化“下半场”的成败。在城镇化“上半场”过程中,中国乡村发展基本上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种是被城市兼并型,大面积的乡村消失了;第二种是衰败消亡型,即一些乡村在自然演进过程中,由于没有任何竞争力而造成人口要素外流等现象;第三种是乡村城镇化型,如华西村、武家嘴村等走了一条乡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的道路;第四种是乡村特色发展型,如郝堂村、大山村等。
南京市高淳区武家嘴村和大山村两个典型村庄发展路径比较。武家嘴村从最初的船舶运输业开始,逐渐形成涉足造船、旅游、酒店等产业的庞大投资集团,号称“金陵首富村”;大山村是“国际慢城”中以乡村旅游为特色的典型村庄。这两个村庄都是乡村再发展的旗帜和样板,但其发展路径和产生的效果是不同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乡村经济。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两村都非常注重品牌营销,即借助“乡村”品牌的营销放大效应,实现了村庄在尺度上的跃迁和能级上的提升。但武家嘴村是“后集体主义”的典型,一是统分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即以单个船户的个体经济为主体,共同分享“武家嘴”品牌;二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双重体现,即追求社会主义集体富裕的精神理念;三是优厚的政治和社会资本,即“武家嘴村”的品牌具备高度的政治意义,获得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而大山村的复兴相对较晚,是近些年来随着消费主义时代的到来,借助国际慢城品牌发展起来。在村民收入方面,武家嘴村非常富裕,但利益分配不均;大山村藏富于民,但政府得利不多。②乡村空间。武家嘴村经历了多次扩张,2002年以树立“新农村建设典范”的名义在县城北部划出约340亩的国有性质土地,形成植入型“飞地”。武家嘴村空间扩展与转移的社会影响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植入型“飞地”带来的有利影响,即在享受县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的基础上,仍维持着村民的自治管理和明星村集体的归属;二是物质性与精神性层面乡村原真性丧失,即村庄原本紧凑的社会组织构造、相似的生活方式和亲密的人际关系逐渐消失;三是老村的边缘化,即老村的生活品质与县城的新村存在明显落差,成为被忽略的空间主体,大山村在乡村复兴过程中,主要是农业格局、农业种植形态的变化,以集中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方式实现了全村农业产业化经营。③乡村文化。大山村对传统习俗的继承和发扬情况要更好些,保留着村集体活动和传统手艺,而在宗族权威、大事集体商议等方面,武家嘴村村民的认同感要大于大山村的村民。对于乡土文化的延续性,武家嘴村村民并无太多乡土情结,具有更加明显的城镇化的倾向。
乡村复兴的主体路径应遵循一个超越以往“乡村工业化”、“乡村城镇化”的非线性转型过程。①乡村“线性转型”过程中,乡村本身的特性会在产业形态、物质景观、乡土文化等方面丧失(异化)。以武家嘴为代表的“乡村”是基于政治、经济共同体目的而被强化的“标签”,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凝聚力变弱,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应当是城镇化。②超越“线性转型”的大山村模式,代表着乡村复兴的本源目的和深层内涵。大山村传统的乡村特质与属性得以保留,并对城市形成一种独特的“乡村文化”输出,彰显了乡村本该具有的特色和价值。乡村在整个城镇化系统过程中不再是被动的追随者、失血者,有助于中国顺利完成城镇化进程“下半场”的宏伟目标。③对美丽乡村建设行动 “涂脂抹粉” 批判的再认识。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一度被判为“乡村美化运动”、“涂脂抹粉”。桃米村的“乡村营建”、郝堂村的“乡村共同体”等在组织工作方面很有示范意义,但是广大的乡村也需要自上而下的外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产生了“链式反应”,即空间美化—业态转型—收入提升—人口回流—社区认同—村民自治—乡村复兴,超出了当初“美化工作”的预期,而社会空间统一体理论的核心是人营造空间,空间重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