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功能语法和认知语法的基本分野
在当代语言学的文献包括中文的汉语研究文献中,有一些与功能认知有关的术语频繁出现,例如“凸显”(prominent,salient),“背景”(background, ground),但其确切的含义并不一致,有时概念貌似相同而实际所指迥异甚至相反。
我们发现,这些分歧的根本原因在于功能语法和认知语法在学术范式和方法论上的深刻差异,而这些概念的使用者(包括以往某些拙作)往往对此习焉不察。梳理辨析这些貌合神离的概念,不但能帮助我们准确地理解文献的学术含义,避免误解和错用,而且我们可以从功能学派和认知学派一些难以调和的概念冲突中察觉当代语言学家必须面对的一些根本性的理论问题。
讨论这个主题,还得从形式和功能的根本对立谈起。
当代语言学最大的学派分野是形式和功能。与形式派相对的功能学派,是广义的功能学派。广义的功能学派中,包含了认知学派。有时,广义的功能学派也称功能-认知(或认知-功能)学派。
在广义功能学派内部,与认知学派相对的是狭义的功能学派。
以生成语言学为代表的形式学派和(广义)功能学派在语言观上存在根本的对立。形式学派相信人的语言能力是先天存在的,是独立于其他心智能力的,因此句法是自主的,语言学家应该对语言系统本身进行研究。广义功能学派相信,人的语言能力与人的一般智力是一致的,是人类的一般智力在语言活动上的体现。句法不是独立存在的,不是自主的,而是人运用一般智力在交际和认知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句法规则反映了交际规则和认知规则,语言学家应该结合人的交际活动和认知活动来研究语言。
本文的关注点不是形式和功能的对立,而是狭义功能学派和认知学派的对立。虽然功能学派和认知学派都建立了成体系的理论,意在提供对语言机制包括言语单位的生成产出和理解各个环节的系统性解释,两者在共同的语言观下也有不少交叉的领域和共同的认识。但是,在实际的理论体系和研究实践中,两者关注的重点还是有很大的不同,上一段中讲到的“交际”和“认知”,大致就是这两个学派的根本差别所在。
结构主义时期的布拉格学派可以视为功能学派的一个主要先驱,它的显著特点就是对交际活动和能力的关注,注重语篇在语法研究中的重要性。而以美国西海岸功能学者T.Givón, S.Thompson等为代表的功能学者,传承发展了重视交际功能、话语篇章的语法研究范式,可以视为与形式语法显著对立的功能语法的代表,也是本文所取的狭义功能语法的代表。其方法上的最大特点是反对仅凭内省语感构建句法规则,相信句法规则是交际规则或语篇规则凝固化的产物,因而注重从真实语篇中的组织规律中发现语法规律,重视语篇的种类(或语体,实即交际行为的种类)对语法的影响。其他功能学派,如欧洲A. Martinet, S. Dik等各自建立的功能语法理论,Halliday创立的“系统功能语法”(Systemic Functional Grammar)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有重视交际行为和真实语篇的倾向。
认知语法以R. Langaker, G. Lakoff、L. Talmy等人的理论为代表,也包括在认知语法框架下形成的构式语法等学说。其特点是以人的认知能力和认知规律为背景来探讨语法的内部结构和由来。与语言有关的人的认知能力涉及学习、记忆、注意、理解、激活等与语言的编码和解码有关的能力。
也有一些学说与功能和认知分别关注的两种侧面都有关系,例如在构式语法中发展起来的基于用法(usage-based)的构式语法(如Bybee 2006)。构式语法的理论框架主要孕育于认知语法,而基于用法的构式观又与功能语法注重语篇的理念非常一致。
人的交际活动离不开认知能力的介入。例如,话语的编码过程,就涉及从大脑中提取需要的词语和句法规则的认知功能,而很多体现认知能力的言语行为,也要在实际交际或语篇中才能展示出来。但是,由于关注的角度不同,狭义的功能语法和认知还是在研究范式和思路上呈现出一系列非常显著的区别,并导致对一些共享或相近概念的解读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本文试根据我们的一点理解对此做些简略的对比和概括。下文提到的功能语法,主要就指注重语篇分析的狭义功能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