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方言辞书中目前存在的三个普遍性的问题
其一,许多方言词典混杂了大量普通话词语。方言词典的首要问题是确定什么样的词才是方言词,并由此决定收录与否。方言词典应该是纯粹的方言词典,但一些方言词典却混杂了大量的非方言词。如部分方言词典收录了如下条目:之后、之前、之外、之内、之间、之上、之下;第一、第二;第一个、第二个;从一到十、十一、二十、二十一、三十、三十一、四十、四十一、五十、五十一、六十、六十一、七十、七十一、八十、八十一、九十、九十一、一百、一千、一千一百、三千、五千、八千、一万等基数词;天干字、地支字;二十四节气名;太阳、月亮、北斗星、天河、银河、风、狂风、大风、小风、乌云、雷、雨、虹、彩虹,等等。
其二,几乎所有方言词典都是描写性的,即只解释词义是什么,而不解释为什么。如有的词典释:“滋:喷射。拿水枪~水耍呢。”其实“滋”绝对没有喷射的意思。“滋”是同音同调“刺”的别字。仍然是以水喷射的“刺”声,指喷射。
另如:“失鬼:捣鬼。”其实“失”是“实”的别字,“鬼”是“诡”的谐音。是说实在诡。而普通话“捣鬼”字面也不成意思,也是“捣诡”的谐音。
另如:“实扎扎儿:形容没有空隙。”其实“形容”一层是废话。“扎”是“匝”的别字:周;全。
其三,不研究理据,也就不知道本字,就简单地标同音代替号。方言词并非多是有音无字,不以方言词典的字作为探求义源的依据,那又另以什么为依据呢?同音代替字是方言中普遍存在的,而同音代替字绝大多数是同音不同调。如有辞书解释“龇:支使”。编纂者选与词义不合的“龇”字,就是紧扣阴平调的读音,我们说“龇”应是“刺”的同音异调别字,是因为去声的“刺”与词义吻合。单纯紧扣读音,就是“就音不就义”,我们现在提出应该“就义不就音”。词语的字有各种变调,都是书写本字,而不是按变调另写别字。
词语中的字也有某种变音,即声母或韵母发生异变,也都是书写本字,而不是按变音另写别字。1931年《庆阳县志·方言》:“土地爷:俗名‘土贴爷’。‘地’亦有人读‘替’。”“自古:读‘的固’。”“威:读若‘歪’。势力强大曰‘威’。俗转‘外’音。”“外:读若‘未’,呼母之父母曰‘外家’。”“大概哩:读‘代核哩’。”“几块:‘块’读‘怪’。谓几个曰‘几块’。”“夜里:‘里’读‘了’,昨日之谓。”“去吧:‘去’读如‘弃’。”即仅是音异而字不异。
汉字基本是表意而兼顾表音的,异时异地的音或不同,而历时共地的字形是相同的。我们遵循“就义不就音”,是完全合乎语言学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