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古族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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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巴、蜀古代居民的族属

上面,我们分析了建立巴、蜀国家的统治者民族的问题,指出他们的族属各别,不曾有过一个统一的巴族和蜀族。但是,任何时期的统治者在全部居民中总是少数,用他们的族属来代表整个国家或巴蜀居民,当然是不够妥当的,因此,下面准备对巴蜀地区古代居民的族属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据《华阳国志·巴志》的记载,在古巴国地区,“其属有濮、z55、苴、共、奴、儴、夷、蜒之蛮”。这是对巴地居住民族的简要概括。遗憾的是,《蜀志》对蜀地居住民族却缺乏这样的概括,而只说了一句:“其宝则有璧玉金银珠碧……之饶,滇、僚、z55、僰僮仆六百之富。”如果用“滇、僚、z55、僰”来概括蜀地民族,显然就没有包括蜀地西部边缘山区的夷人、笮人、邛人等民族注36,当然是不全面的。但是,用滇、僚、z55、僰来概括把西部边缘山区除外的蜀地民族,应当还是符合实际的。因而可以认为,古代巴蜀地区的主要居民就是濮、z55、苴、共、奴、儴夷、蜒、滇、僚、僰等十一个族称。下面就来逐一考察这十一个族称在巴蜀的分布和他们的民族系属问题。

濮人之名早见于《尚书·牧誓》,《左传》、《国语》、《史记》也都有记载,或称濮,或称百濮,其活动多见于楚西南注37。扬雄《蜀都赋》言:“东有巴z55,绵亘百濮。”左思《蜀都赋》也说:“东则左绵巴中,百濮所充。”《舆地纪胜》卷一五九引《益部耆旧传》说:“昔楚襄王灭巴子,封废子于濮江之南,号铜梁侯。”此濮江即今合川一带。濮江之名就表明本为濮人所居。注38巴地本有濮人,是无可置疑的。

但濮人所居并不止于巴地,蜀地也有。《蜀志》载广汉郡郪县有地名“濮”。蜀郡临邛县有江名仆千水、蒲江,都当是濮人所居的遗迹。但蜀地的濮人,字又或作“僰”,僰、濮两字古音同部通用注39。《说文解字·人部》说:“僰,犍为蛮夷也。”说明僰人当分布在犍为郡各地,并不止于僰道一县。笔者别有《蜀本无僚辨》详说之,此不具论。

z55人,由于其人口岁出z55钱四十,故名。又号为板楯蛮。《巴志》载,因从汉高定三秦有功,复除租税,“专以射白虎为事”,故又称白虎复夷,或白虎夷。据《巴志》所载,巴东郡、宕渠郡、巴西郡都有z55人居住。在宋代,还在梁山军(今梁平县)发现铭文有白虎夷王姓名的汉代碑刻注40。宋洪适《隶续》卷十六所载《繁县长张禅等题名》中也刻有“白虎夷王谢节”、“白虎夷王资伟”。《隶续》所录皆汉碑,繁县汉属蜀郡。世传繁县有白虎夷王墓、白虎夷王城注41,当非虚语。《太平寰宇记》卷八二引晋《九州记》说绵州有z55注42,宋绵州在今绵阳一带,汉属广汉郡。这都说明z55人所居不限巴地。

苴人之名不见他书,《华阳国志·蜀志》载有苴侯,“蜀王别封弟葭萌于汉中,号苴侯,命其邑曰葭萌”。苴人之名宜起于此。这个蜀王指开明氏,苴侯既为开明氏之弟,则苴人应与开明氏同族。前面谈过,学者们认为开明氏是巴人或楚人,即廪君巫蜒或濮人,则苴人也应当是巫蜒或濮人。

共人,除见于《巴志》外,仅见于《逸周书·王会》。它载:“具区文蜃,共人玄贝,海阳大蟹。”孔晁注:“共人,吴越之蛮。”共人所贡为玄贝,产于大海;其位置在海阳与具区之间,海阳在今江苏扬州之东,具区为今太湖,都是古吴越之地;孔晁释共人为吴越之蛮当为有据。则共人就可能是越人之西迁于巴者。邓少琴先生《巴史新探》说:《太平寰宇记》卷一二〇载唐麟德二年移洪杜县于龚湍,即今酉阳之龚滩。龚、共字通,可能曾为共人所居,故名。

奴人,不见于他书,学者多谓奴即卢注43;奴、卢古音皆在鱼部,可通用。《牧誓》八国有卢国。此卢虽不必在巴地,但《巴志》载巴东郡有奴人,宕渠郡有卢城,说明巴地确有卢人。《左传·桓公十三年》载,楚莫敖屈瑕伐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楚军,屈瑕自杀。知卢为罗之与国,在春秋初且国力不弱。《水经·沔水注》载:襄阳故城(今襄樊市),楚时北津戍,“其土古鄢、鄀、卢、罗之地。秦灭楚,置南郡,号此为北部”。又载:中庐“县,即春秋卢戎之国”。汉时中庐县,在今襄樊市西南、南漳县东。《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说:“房州竹山县及金州,古卢国。”此卢国处于宕渠、中庐之间,当为卢人迁徙所经注44。是巴地之“奴”即中庐之“卢戎”,是戎人。

“儴人”,《巴志》于巴东郡,涪陵郡载有“儴人”,《蜀志》言巴郡有“儴人”。《太平寰宇记》卷七六载简州有“儴人”,并引李膺《益州记》说:“此四郡儴也。”宋简州古为牛鞞县,属犍为郡,合巴东、涪陵、巴郡、正为四郡。简州古为蜀境,知儴人分布也较广,不仅限于巴地。

夷人,《巴志》载巴东郡有夷人。《太平寰宇记》卷七六载简州也有夷人。知夷人也是分布于巴、蜀两境的。夷人又名夷子,犹僚人之又名僚子注45。《通典·边防典》、《新唐书·南蛮传》的《西赵传》都载有夷子。光绪《毕节县志》说,唐代的夷子,元代称蚁子,明代称羿子。这个民族,明清时代居住在川南地区及黔西北、滇东北一带注46,受汉文化影响颇深。当地彝族称之为“沙濮”,意为“汉仡佬”。羿子自有其语言,与仡佬语接近,彝族以之与仡佬族同称为“濮”(亦见光绪《毕节县志》),是非常合适的。因此,夷人无疑为濮人的一支。

蜒人之居于巴地者不少。《世本》载:“廪君之先,故出巫诞也。”巫,地名,今川鄂边区之巫山、巴东、恩施、咸丰、建始一带,皆古巫县地,秦汉属南郡。诞,即蜒,或作z66、蛋,巫诞者,巫地之蜒也。这说明廪君即蜒人的一支。据《巴志》载,巴东郡、涪陵郡皆有蜒人,当为蜒人之另一支。自秦汉至隋,川、鄂、湘边区一直都有蜒人活动的踪迹注47

滇人,即《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中的“滇僰”。这个“滇僰”《华阳国志·南中志》作“滇濮”。这不仅说明“僰”、“濮”两字通用,而且也说明滇人是濮人的一支。考古工作者近年来对以晋宁石寨山、江川李家山为主要代表的“滇文化”进行分析,也多认为滇人应属于濮僚系统。学者各有专论,此可毋庸赘述注48。滇人所居,古称南中之地,《蜀志》说,杜宇之时,“以南中为园苑”,则滇自可包括在广义的蜀地范围内。

僚人是巴蜀地区的古老居民,《蜀志》载:开明王朝前期,卢帝攻秦至雍,保子帝攻青衣,开明王朝逐渐强大起来,于是“雄长僚僰”。注49“雄长僚僰”意即成为蜀地众多僚僰部落之雄长。因此,我们认为,古代蜀地不仅有僚僰,而且僚僰还应当是蜀地的主要居民。《晋书·李势载记》说“蜀土无僚”,是不足凭信的注50

僰即濮之异写,已见前,此不复述。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古代巴蜀居民的“民族成份”是复杂的,且在民族分布上也不能以巴地、蜀地来区分,他们中不少民族是同时居住在巴、蜀两地的,只能笼统视之为巴蜀居民。古代巴蜀居民既有这许多民族,他们的系属关系怎样呢?这便是我们准备下面进行探讨的。

前面说过,濮与僰两字在古代音同字通,滇僰或写作滇濮。笔者在另文又曾提出,先秦汉魏时期的濮(僰)就是魏晋以后的僚。晋宋时期的学者尚知濮、僚同义,可以互用。盖濮是他称,僚是自称,这种情况至今还保存在贵州部分仡佬族中注51。文献记载上先见他称、后见自称,是符合规律的。因此,濮、僰、僚三名,只为同一民族在不同场合之异称而已。由于濮僚在古代是分布广泛、人口众多、支派林立的大族,所以常被称为“百濮”、“诸僚”、“群僚”。内部情况是复杂的。

z55人,据应劭《风俗通义》、谯周《三巴记》、常璩《华阳国志》,都说他们有著名的巴俞舞:“阆中有渝水,z55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陷阵,锐气喜舞。(汉高)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令乐人习之,今所谓巴俞舞也。”注52但介于应劭、谯周与常璩之间的郭璞(西晋人,276—324年)在注释司马相如《上林赋》时却说:“阆中有渝水,僚人居其上,皆刚武好舞,汉高募此以平三秦,后使乐府习之,因名巴俞舞也。”注53我们知道,郭璞曾给《三仓》、《尔雅》、《方言》、《山海经》、《穆天子传》、《楚辞》、《子虚赋》、《上林赋》等作品作过注释,是一位擅长名物训诂之学“博学有高才”的学者注54,他把z55人称为僚人,应当是有根据的。《隋书·地理志》载:“梁州(主要指今川、云、贵之地)……又有儴、蜒、蛮、z55,其居处、风俗、衣冠、饮食,颇同于僚,而亦与蜀人相类。”z55人的居处、风俗、衣冠、饮食既基本与僚人相同,他们被称为僚人就不是偶然的了。他们显然应当是僚人的一支。这个记载很重要,它不仅指出z55人是僚人的一支,它同时还指出前面谈到过儴人、蜒人也应是僚人的一支。《太平寰宇记》卷七六“简州风俗”更提供了十分有力的佐证:“有儴人,言语与夏人不同。嫁娶但鼓笛而已。遭丧乃立竿悬布置其门庭,殡于别所,至其体骸燥,以木函置山穴中。李膺《益州记》云:‘此四郡儴也。’又有夷人,与儴类一同;又有僚人,与儴、夷一同;但名字有异而已。”这里不仅谈到儴、僚两族,还谈到了夷人。这个记载比《隋书》说得更为明确。“与儴类一同”,“与儴、夷一同”,说明他们之间不仅是“基本相同”,而且是“完全一样”了;只不过“名字有异而已”。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儴人、夷人是僚人的一支吗?前面曾分析过夷人是后世的羿子,是仡佬的近亲民族,与此也完全吻合。

前面曾分析了苴人是廪君族或楚人,也就是说是蜒人或濮人。又分析了奴人(卢人)是戎人的一支。总起来看,古代巴蜀的十一个族称,除共人可能是越人,奴人可能是戎人外,其余九族都是僚人的支系(或异称),或者说是百濮的支系(或异称)。因此可以统称之为百濮或群僚。因而扬雄、左思在《蜀都赋》中说“绵亘百濮”,“百濮所充”,常璩在《华阳国志》中说开明氏“雄长僚僰”,都绝不是偶然的。同时,也正由于巴蜀地区的主要居民是属于同一民族系统,因此解放以来在广阔的巴蜀地区出土大量的具有地方特点的青铜器文物,无法严格区分其为巴文化或蜀文化,而只能统视之为“巴蜀文化”,是有其深刻根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