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注意具體古籍文本的特殊情況
辨認俗字時,必須注意具體古籍的實際情況,盡量關注到具體材料提供給我們的各種信息,不能輕易忽視這些線索。
第一,注意俗寫的複現和文本的前後照應。特别是同一古籍本子,俗寫往往有一定的複現率,可幫助我們解決古籍俗寫問題。
只
《集成》清刊本《忠烈全傳》第十二回:“却説只刀口藥係卜收口幼年時遇見異人傳授的個方子。”(186頁)“只”即這個的意思,在此本子裏,“這”因詞形還未固定,往往俗寫作“只”。同前第三回:“差人説道:‘小的係家内人,只個不敢領。’”(46頁)同前第十四回:“就是只頭上瘡痕,也是從一而終之義。”(220頁)同前:“就是只樣送去,太便宜了些。”(222頁)《集成》清刊四雪草堂初印本《隋唐演義》第二十五回:“劉刺史道:‘這如何註銷得?即少一兩,還是一宗未完,關着我考成的。’柴嗣昌道:‘這等待各捕盜賠了,完了只考成罷。’”(584頁)“只”就是這的意思,今標點本改為“這”注121。《集成》清刊本《續西遊記》第八十六回:“待那唐僧師徒路過此橋,便炤只計策,誘他落水。”(1537頁)“只”是這的意思。這種例子不是個别現象,《集成》清抄本《雅觀樓全傳》第四回:“只些事你家娘從前都代人辦過的。”(78頁)《集成》清刊本《綠牡丹全傳》第十九回:“倘被他看見,知他歡喜登高不歡喜我登高?只親事又不能妥諧了。”(193頁)《集成》清刊本《混元盒五毒全傳》第六回:“謝相公同劉氏問道:‘甚麼事,只等大京小怪的?’”(42頁)同前第七回:“只謝春只得崔(催)促大娘起身,吳氏不忍,洒泪而别。”(50頁)“只謝春”是這謝春的意思。同前第十一回:“又細細觀看只女子,年紀約有十五六。”(79頁)《集成》清刊本《都是幻》之《梅魂幻》第六回:“又忖道:宫梅符咒向來並不悮事,難道只番偏害了我?”(102頁)《集成》清刊本《清風閘》第一回:“話說只一部小說,出在宋朝仁宗年間時故事。”(1頁)《集成》明刊本《今古奇觀》第二十五卷《徐老僕義憤成家》:“此奴隨我多年,竝無十分過失,如何只管將他只般毒打?”(996頁)“只般”即這般義。《集成》清刊本《說唐演義全傳》第四十八回:“喬公山道:‘老夫沒有將軍的令,不敢擅自回去,只呌做來得明,去得白。請問將軍不方(妨),纔出戰勝負如何?’”(850頁)“只”即這義。
“這”也有時表示“只”的俗寫,《集成》清刊本《混元盒五毒全傳》第六回:“謝廷舉目一看,這見今日劉氏打扮得這般模樣,與往日大不相同。”(37頁)“這見”即只見。同前:“豈知大爺洗了兩箇時晨(辰),那知皮肉俱化成血水,連心肝五藏俱已化盡,這有一盆肉骨。”(42頁)“這有”即只有。又同前:“正自嘆息,這見劉氏上前,用手扯住謝廷,道:‘你強奸我,不從就下毒藥,藥殺我丈夫。’”(42頁)同前第十二回:“謝相公抬頭一看,這見一位如花似玉、貌若天仙的女子,這得上前行禮。”(83頁)《集成》清刊本《儒林外史》第二十九回:“衆位多見過了禮,正待坐下,這聽得一個人笑着麼(吆)喝了進來。”(995頁)上揭“這”均是“只”的意思。同前第三十回:“方纔這一位宗先生說到敝年伯,他便說同他是弟兄,這怕而今敝年伯也不要這一個潦倒的兄弟。”(1001頁)“這怕”即只怕。
撻
《集成》清刊本《異說反唐全傳》第一百十六回:“可憐方表縱有冲天之志,怎受今日嚴刑,早被两邊衙役鷹拿燕提,拖番地下,打了四十迎風頭號大板,打得肉撻皮開,淋淋鮮血。”(1190頁)“撻”字,不能按常見辭書的義項去解釋,這裏當是“”的俗字,後作“綻”,蓋元部與月部對轉,故音“撻”。“肉撻皮開”即肉綻皮開。
第二,注意細察文字的區别性。有的古籍其中文字的寫法,是靠文字一些細微的不同來區别的。我們可以具體舉一些例子。
月、
明清時期民間有大量的“肉”字俗寫作“”。如《集成》清刊本《雪月梅》第四回:“岑秀感激不盡,道:‘途路難人,蒙老叔大人骨之愛,不知將來何以為報?’”(63頁)同前第十四回:“劉電舉杯謝道:‘天涯萍跡,何幸得遇老叔如此周偹!即骨至親,亦不過此。不知他日何以為報?’”(254頁)同前第二十五回:“在此三年,叔祖母與叔嬸待如骨,生死不忘,不是一時口上謝得盡的。”(477頁)這些“”均是“肉”的俗寫。我們知道自隸變之後,“肉”旁往往寫“月”,如“股”等。但我們從《雪月梅》刻本比較,“月”與“肉”單獨成字時,還是在寫法上有細微的區别的。“肉”的俗寫“”,其中不是兩個短横,而“月”字是二短横,靠這樣來以示區别。我們可以多舉些例子,《集成》清刊本《雪月梅》第二十八回:“姪女若不是在大人這裏蒙恩以骨相看,如何得有此日?”(546頁)第四十一回:“承三哥不遠千里去看家母,骨之情,無以加此。”(831頁)同前:“岑秀道:‘弟與三哥情同骨,與大哥也是一般,如何說此客話?’”(832頁)同前第四十五回:“許公道:‘至親骨,原該如此。’”(946頁)再看“月”的寫法,同前第三十一回:“因敘起科塲之事,王公道:‘賢姪此番竟得名聞天下,勝如中式。大約閏十內就有好音。’”(612頁)同前:“娥聼說至此,不覺轉愁為喜。”(617頁)同前第四十一回:“却說寧海王公自那年十一初三日同家眷起程赴任,到了台庄。”(833頁)實際上月亮的“”內畫缺右,可見在《雪月梅》小說中,“月”與“肉”的俗寫“”是有區别的,整部小說刻本均遵循了這一區别性。當然,我們不好說所有的刻本都遵循了這一區别性,但至少我們在解讀俗字時必須看到具體古籍中的這種區别性,不能熟視無睹。在《娛目醒心編》中也有“肉”的這種俗寫,《集成》清刊本《娛目醒心編》卷一第一回:“同胞骨本相親,何事分張等路人?”(14頁)又同前卷一第二回:“若論盤費,吾與令兄平日情同骨,亦不忍聽其骸骨不返。如若要往,願以百金相助。”(20頁)“”即“肉”之俗。《集成》清刊本《枕上晨鐘》第四回:“一旦風波平地起,頓教骨輕於紙。”(71頁)同前:“豈料父親中其奸謀,視骨如讐敵,以奸奴為腹心。”(72頁)“骨”也是“骨肉”二字。《集成》本《五鼠鬧東京傳》卷一:“但是家事及心腹之言,每每商議,情如骨,並無尔我之心。”(5頁)“”即“肉”字。確實有不少刻本“肉”的俗寫與“月”有區别,《集成》清刊本《說唐演義全傳》第七回:“不想昨夜三更得其一夢,夢見先兄對我說:侄兒有難在你標下,須念骨之情,好生看顧。”(123頁)《康熙字典·辨似》“五字相似”云:“:日月之月,內畫缺右。丹:即丹字,清靖靜等从此。月:肉字旁內畫連。冃:冐字旁二畫居中。:舟字旁勝朝前等字从此。”按:明清小說俗寫“肉”并不是完全依照此《康熙字典》的說法。清人唐塤《通俗字林辨證》卷四“月”條云:“字旁作月者有三:胐朒朓朗等俱从,胼胝膢臘等俱从肉,服朝等字及勝騰滕,則俱从舟。《說文》‘’,服本字,从舟,段()聲。古文作。‘朝,旦也。从倝,舟聲。’觀篆書服作,朝作,始信月之為舟矣。《康熙字典·辨似》本有五字相類,其丹冃無論矣;旁應內畫缺右,舟旁應內畫連作月,肉旁應作从冫作。書寫之例甚嚴,而可隨筆塗之乎?”注122明清小說中俗寫“肉”倒是如唐塤所說作“”。
俗寫“肉”與“月”曾有書寫的不同,還可追溯到唐代。《五經文字》卷上《肉部》注:“如叔反,《說文》肉字在左右及下皆作肉,與肉同。今依石經變肉作月,偏旁從月者皆放此。”注123“肉”是“月”裏二畫横死。同前《部》注:“闕也,象形。”從月亮的“”,裏短橫右缺口。故明清古籍中“肉”既寫“”,又有作“月”的。《集成》清刊本《儒林外史》第五回:“只因這一句話,有分教:爭田奪產,又從骨起戈矛;繼嗣延宗,齊向官司進詞訟。”(193頁)“骨”即骨肉。同書還有寫“月”的,第三回:“范進再三推辭,張鄉紳急了,道:‘你我年誼世好,就如至親骨月一般!若要如此,就是見外了。’”(115頁)又第八回:“昔年在南昌,蒙尊公骨月之誼,今不想已作故人。”(286頁)“骨月”即骨肉。也有把“骨肉”寫作“骨”的,《集成》清刊本《儒林外史》第十五回:“馬二先生忙還了禮,說道:‘快不要如此,我和你萍水相逢,斯文骨。這拆字到晚也有限了,長兄何不收了,同我到下處談談?’”(524頁)同前第二十回:“前日和我同來的一個朋友,又進京會試去了;而今老師父就是至親骨一般。”(688頁)
我們也看到不少小說“肉”的俗寫作“月”的。《集成》清刊本《大明正德皇遊江南傳》第十一回:“駐語奪鰲與周勇,骨月一般,時常往來。”(141頁)《集成》清刊本《白圭志》第九回:“既與令嬡相許,便是骨月至親,却來問我姓名,何謹慎之不蚤也!”(216頁)《集成》清刊本《雲鍾雁三鬧太平莊全傳》第二十七回:“骨月一家分几處,天涯漂泊断人腸。”(593頁)同前第二十八回:“萍水相逢如骨月,謝君高義實難忘。”(611頁)同前:“誰知今日被奸臣陷害,弄得一家骨月,四散分离。”(617頁)同前第二十九回:“一家骨月團圓樂,多感恩多義廣人。”(642頁)同前第三十回:“誰知今日被刁賊害的四分五落,骨月凋殘。”(650頁)《集成》清刊本《後宋慈雲走國全傳》第三十三回:“不幸王考賓天,奸相父女弄权,至内乱自生,徒使骨月參商之釁,朝政日非。”(617頁)《集成》清刊本《枕上晨鐘》第七回:“况你兄弟雖有刁仁夫妻撫育,然終是骨分離,使我牽腸,此心已碎。”(148頁)《集成》清刊本《躋春臺》卷一《節壽坊》:“一日,壽姑笑謂曰:‘我二人情同骨月,心性相投,可惜上下懸殊,若是姊妹,二人同歸一室,豈不好耍?’”(216頁)“骨月”均是“骨肉”字。當然,這并不奇怪,因為楷書的“肉”旁大多寫作“月”了,如“肥”“膏”等是其例。
《集成》清刊本《梁武帝西來演義》第十三回:“尔今高官厚爵,世受國恩,不思報本匡勷,反擁衆不軌,骨相殘,自相吞併,則外姓又將若何?”(321頁)“骨”即骨肉。今安徽九華山的地藏菩薩肉身殿匾額“護國身寳塔”,“”即“肉”字。
《正字通》引“《字彙》舊本首卷”的《檢字》云:“凡从者屬肉部。”《正字通·肉部》:“月:肉字偏旁之文,本作,石經改作月,中二画連左右。與日之異。今俗作以别之。”《康熙字典·肉部》同前。
准、淮
“準”的俗寫簡省為“淮”。《集成》清刊本《海公大紅袍全傳》第十六回:“今日暗奏這一部大臣貪賍,明日冒奏那一班武將怠玩。帝無不淮,不知黜革了多少官員。”(300頁)同前第四十一回:“嵩常常入宫,與帝弈棋、飲酒時,或要取甚麼東西,要那中貴走動不便,帝乃時敕嵩淮帶家人三四名,相隨入宫,以便使用。”(784頁)《集成》清刊本《走馬春秋》第一回:“两个囯臼謝恩出朝,回到府中,淮偹接駕。”(15頁)《集成》清刊本《大明正德皇遊江南傳》第四回:“少主淮奏,賞假梁儲養間一月,待病痊之日,再復趋朝。”(47頁)同前:“惟有李東陽一人,不淮告退。”(47頁)《集成》清刊本《混元盒五毒全傳》第八回:“凡有四品以下文武官員,淮其先斬後奏。”(52頁)《集成》清刊本《雲鍾雁三鬧太平莊全傳》第八回:“刁龍道:‘羌兵此敗,必為淮備,不若只守此關,再作計教。’”(160頁)《集成》清刊本《粉粧樓》第四十回:“天子道:‘卿有何策?快快奏來,朕自淮你。’”(354頁)但是,由於“淮”正字又是淮河的意思,容易造成歧義,故準備的意思出於區别性的需要,俗寫為“准”。雖然古籍中也有“準”字俗寫“淮”的,但多數是俗寫為“准”字。《集成》清刊本《走馬春秋》第八回:“却說斉東率領御林軍將南郡府圍住,准備干柴、火燄等物,耑等信火升空,即便行事。”(128頁)《集成》清刊本《大明正德皇遊江南傳》第四回:“因見此日上表陳言,主上不准,反貶他為龍塲驛丞,不勝憤恨。”(53頁)
第三,注意文本的方音情況。
抄練
《集成》清刊本《忠烈全傳》第四十二回:“番王大喜,日日抄練人馬,整頓盔甲,靜候元帥理(裡)應信息,即便起兵。”(627頁)“抄練”就是“操練”,蓋不少區域方言沒有z、c、s和zh、ch、sh的區别,同前第四十三回:“再説居家火足小心,亦要留心盗賊,不可大意。”(644頁)“火足”即“火燭”。
有的因方音而寫的俗字,并不能按官話的讀音去解讀,而要根據方音的實際情況去理解。《集成》清刊本褚人穫《隋唐演義》第六十五回:“那吐谷渾蠻兵,見他這般舉動,恐怕柴紹是箇勁敵,倏忽間要衝上山來,便飛箭如雨,攢將下來。柴郡馬將士,毫無驚惶之意,按陣站定,箭至面前,一步不移,口銜手掉,各各擒拿,絕無一箇損傷。”(1690頁)這個“手掉”,不是手搖動的意思,而是指用手操持。此“掉”不讀diào,當與“綽”音義同。“口銜手掉”謂將士口銜着、手操持着敵人射來的箭。《集成》明刊本《孫龐鬬志演義》卷三:“鄭安平結束上馬,綽鎗在手,統兵五萬出宜梁城。”(81頁)《集成》清刊本《後三國石珠演義》第九回:“俞魁見滅了他火,現原身,綽斧砍來。”(153頁)蓋覺得“綽”是個動詞,故換“扌”旁作“掉”。《集成》嘉靖本《三國志通俗演義》卷七《劉玄德遇司馬徽》:“因此火急掉鎗上馬,引三百軍出城。”(1124頁)同前卷十一《周瑜南郡戰曹仁》:“周泰出曰:‘某願往。’即時掉刀上馬,直殺入曹軍之中。”(1632頁)《集成》清刊本《異說反唐全傳》第二十七回:“說罷,掉了丈八矛,飛身上馬,分付衆偻儸,吶喊助威。”(267頁)同前第七十三回:“掉一口青龍刀,飛馬搶上山來。”(750頁)又第一百二十九回:“騾頭太子聞言,立挺身掉一根鉄棍在手,大踏出營外。”(1322頁)
去
《集成》清刊本《大清全傳》第四十四回:“這一路之上,派有綠林英雄甚多,均在各去等大人行刺,絶不能叫大人上任。”(561頁)同前:“彭公听賊人之言,吩咐把謝豹交本去地面官,解送涿州知州,叫他嚴刑審訊明白。”(561頁)這兩例“去”是“處”的音借,蓋小說作者方音“去”“處”音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