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有必要对本书中的一些概念、谱主选择和一时无法弥补的遗憾,稍做解释和说明。
笔者使用“汉语文学史”这个概念,是因为本书所涉作家,无论其属于哪一个民族,在文学创作上使用的都是汉语。另一方面,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文学家与“士”通常合二为一。“汉”当然首先是民族成分的界定,但中华民族是一个大概念,“汉语”则是对其中一种语言及文学载体的称谓。“士”最简单而普通的含义,则是一种身份界定,即指学习汉语和科举制艺,或以汉语为习用语体及文学表现语体,并达到较高程度的读书人。“汉”“士”合一,因此科举时代的文学家,往往同时也是科举人士,或说科举人士往往同时也是文学家。12像兰茂、木公那样不以科举为务的读书人,毕竟是少数。虽然他们一为汉族,一为纳西族,但若以他们的汉语文化水平来衡量,其身份无疑是士;以他们的汉语创作成就为标准,其身份无疑是汉语文学家。换言之,无论人们学习汉语、掌握汉文化或科举制艺的目的如何、结果怎样,文学创作都有可能成为其精神归宿。云南虽然有诸多民族,但用汉语来进行文学创作,无关乎其民族身份。故为了与少数民族文学相区别,以表明创作的语体特点,汉语文学家这个称谓,是合乎本书谱主实际的,而汉文学史,自然是汉语文学发展演变的历史。
笔者选择谱主的基本条件之所以为明代,主要缘于历史背景和云南汉文学史崛起之时代这两个方面的原因。整部云南汉文学史,在崛起并逐渐汇入中国文学主流的过程中,其地域色彩更为浓郁。这当然由于多元因素的影响,但使汉语文学创作蔚为大观者,无疑是作家这个创作主体。显然,在这个主体中,除了大量汉族文人学士外,并不乏世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少数民族。本书的18位谱主中有4位少数民族,对于拥有诸多民族的云南来说,这似乎为数不多,但从云南汉文学发展史来看,在明代以前则甚为罕见。这关乎上文提到的外部因素:自朱明王朝洪武十五年(1382)平定云南,接着在云南全境相继建立空前强大的统治后,云南的社会变革,加速了其文学发展的进程。朱明王朝经略云南的各种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措施,汉族移民大量进入对云南社会结构的改变,兴教办学、推行科举对云南士阶层兴起的影响,宦滇、谪滇、流寓官员和文士对云南文化的贡献等因素,都推动了本地汉文化和文学的发展。少数民族融入其中,是一个最有力的实证。另一方面,明王朝以程朱理学为尊,以倡导佛道为辅的儒释合一统治思想,则推动了云南士人和汉语文学与中原、江南传统文学的融合。明代以前汉文学史在云南发展的涓涓细流,至此终于汇为引人注目的滚滚江河,在清代愈奔腾向前。明王朝对云南前所未有的综合性强势治理诚可谓史无前例,由此促进的汉语文学之兴盛亦如此。
笔者选择谱主的另一个基本条件之所以为原籍云南,缘于构建地域文学发展形态的基础,必然是本地作家作品。明代云南人包见捷《通志草》云其“艺文”载录的标准是:“其人不必滇,而其事必滇也;其人即滇,而其事亦必滇也——而其文乃入之,成其为滇之艺文而已矣。”13如果以此来裁定本书各年谱谱主,则与本书的编撰宗旨并不完全吻合。包氏显然把写云南事作为其辑录艺文的首选,本书却以谱主原籍必须为云南绳之,而把非云南籍却曾居云南、写云南事者,作为年谱附录的大事纪简存。实际上原籍云南而终身生活于外地者,在本书十八位谱主中,只有杨一清一位。但是,其祖茔皆在云南,其子过继于云南,其号“石淙”缘于不忘云南,“三南”亦见心系云南。一清曾亲自回云南祭扫祖茔,后来又遣其子回云南代扫,其姊夫、其继妻皆为云南人。可见,杨一清与云南的关系是何等紧密!概言之,包氏所括较宽,本书选择较专,这是由二著之宗旨、体例、内容不同决定的。我们重视外来的各种因素,以及各类人员对云南汉语文学发展的重要意义,但也必然会受制于诸如地域、篇幅、文献等条件的限制,而只能选择部分作家,那么自然而然地,籍贯就成为基本条件。明代以来云南籍的汉族,多半是外地各类移民的后裔,少数民族则多为世代土著。文学的发展必然和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及地理环境发生联系,因此,明代以来云南汉语文学的产生和发展,虽然以昆明为中心,辐射了幅员辽阔的山山水水,却相对集中于滇中和滇西、滇西北地区。在这些地区,一心向学和科举取士,造就了各民族大批汉语作家和作品,本课题选择的18位谱主,多半集中在这些地区,民族成分则有汉族、白族、纳西族,他们的共同特点,是以汉语为文学创作语体。
除了经济和文化因素,明代云南汉语文学家的代表性(作家的创作成就和作品的存世数量),也是选择谱主必要的考虑。这里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作家别集和总集录存作品的稀少,给年谱的撰写带来了很大的缺憾,我们只能以存有别集,或各分类总集编选其诗文较多的作家,作为选择谱主的主要考虑。有的人别集之保存异常艰难,如赵炳龙、高应雷,而总集编选诗文较多的作家,往往也是文学声名较大且原有别集者,如唐尧官。再者,在作家后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还遇到不少困难。仅举两例:首先是别集。明代云南别集传世者本来就不多,即令有别集存世的谱主,其著还在近年佚失,如木公的《雪山庚子稿》(嘉靖刻本)和陈佐才的《重刊明遗老陈翼叔先生诗全集》(民国刊本),在本应藏有其本的省内多家图书馆,均不知下落。其次是谱主。本来选中的文学家如雷跃龙,终因课题组成员撰就年谱后,与其家族后裔无法达成该年谱的著作权共识,为了保证国家课题成果无著作权争议而放弃。并不是说未入选本课题的文学家成就都不高,而是囿于客观原因,本书的谱主目前只能如此选择。
虽然有上述不得已,但笔者在选择谱主之后,还是考虑了这部年谱冠之以“云南”二字的普遍性问题,故设置了大事记作为附录,后来又增加了作家地理分布图和人数统计表,希望能够以局部见整体,以一斑窥全豹,勾勒出明代云南文学长卷的基本轮廓。我们深知,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和体例,任何时代的任何人,实际上都难以完全展现一代文学的全貌,或许,这是一个永远无法解决的问题。
总而言之,把明代云南文学家的个体集合起来,就可能汇成较为壮观的群体。本书的18位谱主,从近四百个文学家中被遴选出来了:钱谦益纂辑的《列朝诗集》,录入云南如镇守使沐氏、大理段氏、丽江木氏等文学家族,以及杨一清、兰茂、郭文、张含等数人;王士祯撰写的《居易录》,介绍了“杨门六学士”“杨门七子”及董难;袁嘉谷等编纂的《云南丛书》,辑录了存世的明代别集和散存诗文;李根源等编纂的《永昌府文征》,有明人144家;方树梅著《明清滇人著述书目》,辑明人141家;张文勋主编《云南历代诗词选》,明代作家约占40%。仅从举例的这些经过不同时代编者择选过的数字,应当可以印证本书拟定谱主的考虑情有可原,并辅助说明要展现明代云南文学成就之不易。当然,见仁见智,人言言殊,对于本书谱主的名单,不可能要求人们全面认同,但求我们所做的努力,有益于云南明代文学研究的深入和文学通史的形成,亦为中国明代文学史提供有用的实例。
(孙秋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