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哈密吐鲁番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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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资料工作是研究工作的基础。对于我国民族史的研究工作来说,发掘整理有关的文献资料,更是重要。我们编辑这本资料,目的就是希望有助于新疆历史研究的开展。

百余年来,国内外的学者对新疆的历史资料,做了大量的搜集整理工作,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总的来说,明代是个薄弱的环节,这一时期的历史资料没有得到认真的发掘和清理,研究工作的成绩相对来说也要少些。迄今为止,关于明代新疆历史的许多问题,我们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搜集整理明代新疆的历史资料,是很有必要的一项工作。这一时期的历史资料,有汉文的,也有其他文字的。我们现在所做的工作,是从明代汉文的各种文献中辑录有关哈密和土鲁番的资料。明代的汉文文献,真可以说是浩如烟海,我们所接触到的,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尽管如此,已经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东西下面试举一些例子。

(一)土鲁番内部的状况

明代中叶,土鲁番势力强盛,曾一度对明朝发动过战争。但在有关的历史著作中,都没有对它的内部状况做过说明,因而也难以就明朝与土鲁番的关系做出比较合理的解释。这与资料的欠缺是有关系的。其实,这方面的资料还是有的。例如,在桂萼的《进哈密事宜疏》和李承勋的《论土鲁番入贡事》(均见本书第三部分)以及其他一些文献中,都有不少的记载。土鲁番政权“东西可二三百里,南北七八十里”(一说“南北相去约有百里”)“大小城堡共有十五六座”,“人以种植田猎业”,“秋冬居城郭,春夏随水草孳牧”,“其部下男女约有一万余人,除老弱,其余可以上马挽弓者止六七千人”(一说“通国一起[能战者]可五六千人”) 1。需要说明的是,这是明代中后期速檀满速儿当权时的情况。在此以前,在速檀阿力时,“所部精兵不过三百,马步兵不满二千” 2。到速檀阿黑麻时,还没有多大发展,“戈甲不满三百,兵马不满三千” 3。到了速檀满速儿时,如上所说,兵力增加了一倍,再加上威胁其他部落,“势驱沙、瓜,姻连瓦剌,借名诸番”,号称“拥众二万” 4。因此,我们看到,在阿力、阿黑麻时,土鲁番只能抢夺哈密,而到了满速儿时,就敢公开向明朝武装挑衅,要“插旗甘州城门上” 5了。明代有的记载说土鲁番“控弦可五万骑” 6,则是靠不住的。速檀满速儿时,土鲁番送交明朝的书信中也只是说“会众番王备下人马五万又有五千至此” 7,“众番王”指南疆其他封建割据政权。联合起来自吹自夸也不过这点人马,那么土鲁番本身的兵力自然还不及此数。至于有的研究著作说速檀阿力时即有“军队五万人” 8,那就更成问题了。

土鲁番军队数量已如上述。值得注意的是,军队不是常备的,而是临时抽充的,“差头目数人,分投于各族抽取”。出战以前召开军事会议,“众论纷纷,取其长者用之”。这些地方都和北方游牧民族差不多交战时,“有金鼓旗帜,行列部伍,其阵森严整齐”, “每战虽败不退,最能持久”。 9

有的研究著作推测15世纪下半期后,土鲁番居民“当有随着[王室]改信伊斯兰教的可能” 10,态度是审慎的。现在,根据桂萼所述,土鲁番居民“凡女子十一二岁者,皆从满剌读书写夷字,只礼拜天地,不信佛教”。争斗及犯奸等民事纠纷,“告满剌处责治”。满剌是伊斯兰教僧侣。从这些叙述可知,至迟在16世纪上半期,土鲁番居民均已信奉伊斯兰教。

(二)土鲁番速檀世系

土鲁番地方政权的首领称为速檀,汉文译为王子。对于速檀满速儿以后的世系,有的研究著作列如下表 11

吐鲁番速檀世系表(速檀满速儿以后)

这份世系表是以《明史·土鲁番传》为根据的,其实有不少问题。速檀沙是嘉靖四十四年(1565)与瓦剌作战时“中流矢死”的,“拥众嗣立” 的是他的堂弟马速。12隆庆四年(1570),速檀马黑麻“因旧土鲁番马速[]已故沙王子是远房伯叔,不该做王子。伊兄弟系亲支,该做土鲁番[王子]。把马速王父子俱绑在牙儿坎地方去了,亲王子马黑麻做了”。隆庆五年(1571),派遣使臣向明朝进贡谢恩,也就是要明朝政府承认他的地位。 13速檀马黑麻兄弟九人,速檀琐非是长兄,马黑麻是三弟,随同马黑麻进贡的有琐非等兄弟四人,“兄弟五人,各据一方,自立为王”。所谓“马黑麻弟琐非等三人亦各称速檀” 14是不准确的。没有多久,“土鲁番守城头目们,因马黑麻为王不仁,众人商量着要害他”,马黑麻惧怕逃走,这些头目们就从撒马儿罕把速檀马速的弟弟马黑麻阿力卜把都儿“取着来立王”。这大概是万历二年(1574)的事。万历三年(1575),这位新速檀又遣使进贡谢恩 。15在马黑麻阿力卜把都儿之后,相继嗣位的土鲁番速檀还有阿卜纳西儿呵黑麻(万历七年进贡)、马黑麻虎答遍迭(万历十一年进贡)、哈喇哈失(万历二十年进贡)、阿黑麻、虎答遍迭(万历二十二年进贡)、阿都剌因(天启元年进贡)等。 16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上引速檀世系表是有重大缺陷的,它既忽略了速檀沙与速檀马黑麻之间的速檀马速,又武断地断言马黑麻“以后世系不明”。现在根据有关的奏疏,与《明实录》相参证,可以对明代后期土鲁番速檀世系有更多了解。

弄清楚土鲁番速檀的世系,可以增加对土鲁番内部政治状况的认识,而土鲁番统治家族的动乱与否,直接影响到这个地方政权与明朝之间的关系。不仅如此,从马速—马黑麻—马黑麻阿力卜把都儿的更迭,可以看出土鲁番与南疆其他地区(如牙儿坎)以及中亚撒马儿罕是有密切关系的,这些地区的统治者很可能都有血缘联系。

(三)哈密、土鲁番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联系

明代,哈密、土鲁番与中原地区的经济联系是很密切的。当时彼此之间的经济联系主要采取朝贡的形式。哈密和土鲁番不时派遣庞大的使节团向明朝进贡物品,人数常达几百人之多。朝贡的经济目的有二:一是向明朝政府进贡的物品都有一定的价格,可以得到相应的“回赐”。“回赐”主要是绢匹、彩缎等物,有时也给银、钞。因此,“朝贡”实际上也带有贸易的性质。此外,明朝政府还要给赏,哈密、土鲁番的头目还可以指名“乞讨”,“其获利数倍” 17。这些方面都已形成制度,在《大明会典》中有明确的规定。另一是利用“朝贡”的时机,携带各种土特产品到内地贸易,换取各种生活必需品。明朝政府“听其量带方物来京贸易” 18,允许贡使在进贡之后,于会同馆开市五日,“许官民各色铺行人等持货入馆,两平交易” 19,“其获赐而鬻之者” 20,亦听其自便。有时还允许他们在河西临洮府等地贸易。哈密、土鲁番用来“进贡”和“开市”的物品有马匹、玉石、回回青、刀锉、硇砂、兽皮等,他们购买的物品主要有纱罗绫缎、瓷器、茶叶、铁器(锅、犁铧)、药材等。

哈密、土鲁番地区“服食器用,悉仰给于中国(指中原地区编者)” 21。“缎匹、铁、茶”等物,都是“彼之难得,日用之不可缺者” 22。无论哈密或是土鲁番,对于“通贡”都是十分重视的,不断要求增加进贡次数和人数。而当土鲁番占据哈密或进犯明朝时,明朝政府就用断绝贡路作为手段,迫使土鲁番就范。“彼绝贡路,彩缎不去,则彼无华衣;铁锅不去,则彼无美食;大黄不去,则人畜受暑热之灾;麝香不去,则床榻盘虺蛇之害。” 23明朝政府曾对土鲁番头目说,通贡“实尔国无穷之利,比之据守孤城,自阻道路,其得失无难辨者” 24。事实正是如此。土鲁番与明朝之间曾多次发生矛盾冲突,但每次都很快便以土鲁番“悔过”而得到解决,主要原因是它依赖“贡路”而生存。新疆其他地方割据政权的首领们称“贡路”为“金路” 25,可见在他们心目中的价值。这就是说,土鲁番、哈密等地,尽管地处西北边疆,但它们在经济上已与中原地区密不可分。

从上面简单的叙述中可以看出,本书辑集的一些资料,有助于明代哈密和土鲁番历史的研究。对于某些具体史实的考订,本书的某些资料也提供了新的线索。例如,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主张,中亚西部的蒙古人自称为“察合台人”,而把东部(今新疆境内)的蒙古人轻蔑地称为“察台”,即抢劫者之意。然而,我们在文献中发现,情况并非如此。当时哈密人就称土鲁番人为察合台,他们中有人在遭土鲁番掠夺后说:“比先我们种著哈密地方过活,吃用都有,今被察合台将地方夺了。” 26沙州一带少数民族则称“土鲁番察台人马” 27。明朝官员也有“察台” 28之称。看起来“察合台”和“察台”并没有多大差别,而当时中亚东部的蒙古人既称“察合台”,也称“察台”。哈密王室虽然也是元代蒙古贵族之后,但并非察合台系,故他们不在“察合台”之列。又如,原来土鲁番、哈密通用回鹘文,现存《高昌馆课》中收录的土鲁番、哈密文书都是用回鹘文写的,当时简称“番文”、“番书”。至迟到16世纪,开始出现用阿拉伯文字书写的文书,叫做“回回字文书” 29,或者称为“高昌话回回字番文” 30,“高昌话”指回鹘语,“回回字”即阿拉伯字母。这时土鲁番政权送交明朝政府的文书,既有“番书”,又有“回回字文书”,两种文字并用。这和伊斯兰教的传播是有关系的。随着伊斯兰教日益深入,回鹘文逐渐没落,最后为阿拉伯文字所代替。

为了便于读者使用,我们将搜集到的资料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传记”,将《明史》中的土鲁番、哈密以及有关的几个传记辑录在一起。《明史》叙事简明扼要,可以给人们以比较完整的概念。当然其中也有错误,如以哈密、哈梅里为二地。第二部分“编年”,以《明实录》有关记载为纲,将其他资料凡年代可考者均与《明实录》记载一起,按年编排。第三部分“其他资料”,凡不便编年或正确年代难以确定者均编入这一部分。所有资料都加标点,明显的错讹加以校正。有些地方略加按语,予以说明。原书注文用圆括号( ),脱漏补入用方括号[ ]。《明实录》的有关资料,年月日与正文之间常有删节,为避免出现过多的删节号,也用方括号来表示。本书辑录的史料,有个别字句,原书模糊不清,难以辨认,则以虚缺号□标明。

需要说明的是,本书辑集的资料均出自封建官僚或地主文人之手,他们一般都怀有偏见,对兄弟民族常有污蔑之词。为了保持资料原文的完整起见,我们原则上不加删节。还应该提到的是,不少资料中常有“中国”一词出现,但当时的“中国”概念与今天我们所说的“中国”概念是完全不同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中国”就是指中原地区而言。管辖中原地区的封建王朝,就可以自称“中国”。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南方活动时,就曾称当时元朝控制的北方为“中国”,建议四川明玉珍与他联合起来,“与中国抗衡” 31。可见,他就是把中原看成“中国”的。后来明朝统一北方,控制中原,当然也就以“中国”称了。本书中许多资料都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中国”这个名称的。这和我们今天所说的中国统一多民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是两回事。

本书在编辑时,对于那些内容大致雷同的资料,尽量舍去不录,例如,明人编著的《皇明四夷考》(郑晓)、《四夷考》(叶向高)、《鸿猷录》(高岱)等,本书都没有选录。《全边略记》所记和《明实录》基本上一样,我们只选了一条资料,可以证明哈梅里即哈密。《皇明经世文编》一书,历来评价极高,实际上此书编者对选辑的文章往往任意删削,不做交代,而且错讹甚多。因此,我们尽可能从原来的文集、奏疏中征引。只有在找不到原书的情况下,才用此书。我们虽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了一点搜集和整理的工作,但限于学识和时间,一定还会有许多问题。资料挂一漏万,在所难免。整理加工肯定也会有不妥之处,敬请读者予以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