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高智商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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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见习死神(八)

一方面,我也觉得有点被骗的感觉,毕竟,这几个星期以来,她都没说过她除了我之外,还有交往的对象。

但是我也没问。所以,我不能指责她说谎骗我;

另一方面,我至今还记得,当时听她说了那番话,我心如刀绞的感觉。

我明白了,我是真的喜欢她,我想娶她。我想,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如果她愿意,我想担负她的未来,我想许她一生幸福,再也不要因为悲伤而流泪。

她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

突然,她抱住了我,亲了我。

她脸上残留的泪蹭到我脸上,她的脸凉凉的,眼泪烫烫的,我顿时觉得我的心被什么塞住了,无法呼吸,我真的没办法对她说一个不字。

我说:“和他分手吧。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她很用力的点头,很用力很用力。

她当着我的面,删掉了那个男人的联系方式。

就在那一刻,她做了她的选择,我做了我的选择。

我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想,但我,我不后悔。现在我也不后悔。虽然,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

后来我们又在车里待了很久,我担心她休息不好,半哄半劝地让她回去睡觉,她表现得很顺从,很乖的上楼了。

我回到自己家的时候,接近凌晨五点。

我躺在床上,全无睡意。我觉得我很幸运。简直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甚至都有点感激那个没见过面的渣男,把这么好的女孩拱手送给了我!

又是兴奋又是不安,迷迷糊糊两个小时,天亮了,几乎是一夜没合眼。

那天,刚好是星期六。陈曦的公司也休息。我想,正好今天趁热打铁,把她约出来,正式约个会,那天,就当是我们的恋爱纪念日。

我下楼吃了个早饭,开车直奔开门最早的商场,去给她买礼物。

但我一钢铁直男,也不知道买什么给女孩子她会喜欢,那时我才反应过来,我之前以为我很喜欢她,但我一点都不了解她。她喜欢吃什么,穿什么,用什么,我一概不明白。

但从那天开始,我决定要做一个更好的男人,更配得上她的男人。

网上都说女孩子喜欢口红,而且我知道她平时也会化淡妆,我决定第一份礼物就送她口红了。

牌子什么的,我也不懂,我在商场一楼,转了一圈,选择了我唯一听过的牌子,什么香奈儿之类的。

那边的柜姐听说是送女朋友的,问了陈曦的肤色,年龄,职业,还有平时的穿衣风格,推荐了五六个色号,我全买了。

柜姐还说涂了口红要卸妆,否则对唇部皮肤不好,问我要不要搭配卸妆和护肤的东西,我也照单全收。

柜姐又说他们家香水也很经典,说玛丽莲梦露必须喷着他们的五号香水才能算睡觉。

好,买买买。

柜姐帮我打了一个很漂亮的礼盒,我拿着礼盒送给陈曦的时候,我看见她脸上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

她马上拍照发了朋友圈,还发了我们的合影。

我想,这就是她对全世界宣告,她已经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的方式吧。

我也保存了她发朋友圈的那张合影。在那张照片里,她笑得很好看。

正式交往一个星期后,她说,她现在住她父母家,家里有弟弟、弟媳还有小孩,觉得住着越来越不自在了,特别因为有弟媳,平时穿家居服都要捂严实点,很不方便。

我知道,她是个很注重自己小世界的人,这一点在平时的交往中就能看出来。她一开始就跟我说,虽然我们在一起了,但是她希望我能给她空间,尊重她的隐私边界。

我觉得这很正常,情侣之间互相尊重才是健康的关系。我也严格按照她的要求,遵守着她的底线,守护着她的边界。

然后话锋一转,她问我:

“我可以搬到你那里住吗?现在我家真的是没有我的空间。”

我自然是高兴的,我巴不得她马上就搬过来跟我住。

我帮她雇车,从她家搬走了她的私人物品,也是在那时,我跟她的家人正式见面。

伯父伯母看上去很和气善良,她的弟弟和弟媳也是很好相处的人——至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们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

我虽然只是个事业单位的小职员,但我老爹做了一辈子生意,家底儿还是有一点的,给我结婚用的房子房子车子早就准备好了。两套市区的小高层,一大一小两辆车,还有一套郊区的别墅,我不经常去住,嫌远。

我现在住着的是一个六十平的复式小房子,适合我这样的单身狗,对,就是你也在住的那个小区,所以我们是邻居嘛。

我这个人懒,自己住的话,房子越小越好打理,吸尘器转一圈就干净了。

陈曦当时就跟我搬到了那个房子。

跟我回家之后,我就把处于我名下的房产、财产和车辆都给她说了。

她很高兴,眼睛里还有泪花。她说她很感激我对她开诚布公。

她说:

“你别看我爸妈,我弟弟他们对你和和气气,其实我在家也是受气的。我是长女,你知道的,老年人都有点重男轻女,从小我们家有什么好的,都紧着我弟弟用,我上学的时候,几年都不会买新衣服。自己工作了之后,花自己赚的钱才有底气。”

我说,以后不会了,以后,我不会让你在钱方面犯难。我保证让你过无忧无虑的生活。

过了一周,她说她想参观我的另外两个房子,我跟同事调班,花了一个下午,先带她去了别墅,因为比较远,我担心晚上开长途不安全;傍晚时分吃了顿饭,又带她去了我市区另外一套房子,那间比较大,有一百五十平左右吧。

她去了之后开心得不得了,非要在那里睡下。

我想也没有什么不可以,就随她了。

第二天,她很早起来,把我摇醒,很认真地说:

“苏星星,我要住这里。我还想养只小猫猫,大房子养宠物才方便啊。”

我有点为难,因为那个大一点的房子,比我现在住的地方离动物园还要远,上班要花更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