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叔追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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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番外的开始

除了大米粥,在这世界上,应该就数小米粥,最容易熬了吧?

“我居然已经三十岁了……?!”

孟晓彤今天终于要过三十岁生日了!

然而,生日这一天,她独自在自己的公寓厨房里,面对那张空空当当的方型小餐桌,竟只煮上了一锅小米粥……

那小米粥,曾经是在她儿时和她少年时被她口口声声呼唤着的“小叔叔”李子孟只要一生病,就最爱喝的小米粥……

如今,李子孟却再也认不出她了……这个情况,已经有整整十年了。

十年前,就在孟晓彤二十岁生日的前夕,说好的,“小叔叔”会和自己一起庆祝生日的,而且还要和孟晓彤说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

然而,自那天之后,不,准确的说,自从那天原本只有他们二人的庆生会、和十年后的今天一样只有孟晓彤一个人度过之后,李子孟就像人间蒸发般的,再也没有出现在孟晓彤的生活中。

手机突然失联、全家突然搬走、亲朋好友甚至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孟晓彤彻底失去了他!

而,就在过去的这个十年里,孟晓彤的学业和事业,彻底一落千丈,坠入了她人生中几乎最难挨的十年……

她不再是被周围人捧在手心里无比团宠、无比称赞的“学霸校花儿”,她自己亲手连连打碎着曾经套在自己身上的一个又一个耀眼的光环。同时,又因为李子孟的消失得如此干净和闪速,她也变得性格孤僻、不再合群,甚至十分地抑郁厌世,尤其是不喜欢人多、聚众的场合。

但是,孟晓彤从来没有想过,要了结生命,而让她唯一坚持想要在这世间活下去的唯一念想,就是想方设法要找到自己的“小叔叔”,活要见人、死要……

呸~呸~呸~女言无忌,什么死不死的!就算是,他李子孟飞出外太空去,她孟晓彤也要见到他!

两个小时后,捧着热气腾腾的粥碗,坐在床边的小桌前,面对着空白的新建文档,孟晓彤打下了自己即将新开的剧本标题《小叔叔,余生请多指教》。

其实,当下,孟晓彤并不是职业编剧,她对娱乐圈也根本不感冒,她甚至对稿费应得多少、自己的粉丝量和知名度已经如何了,也从来不怎么上心。

然而,自从艾南柯做了制片和出品之后、死乞白赖非要把那个什么什么新生派导演介绍给孟晓彤认识之后,她就开始每天利用深夜的四个小时来创作剧本,“呕心沥血”、“挤破脑袋”地非得要混入影视圈,不可了。

她的目的,只有一个,让自己的剧本成为热播剧,让李子孟有机会能看到,让李子孟知道,自己在找他……只此,而已!

然而,她想了许久,原本是决定将她自己和“小叔叔”的父母在他们那个年代的爱情,作为开篇第一卷的。然而,后来,她还是放弃了。

她又想着,或许,应该把它作为番外,放在最后的最后彩蛋,拍个十分钟、八分钟的短视频,就得了。

但是,孟晓彤深刻地意识到:其实,没有他们的父亲和母亲,怎会有她和李子孟的这段还没结果的“孽奇缘”呢?

孟晓彤的父亲叫孟庆云,是京北市郊区梨园乡镇人。母亲叫苏彤,是南川省杭城市人。而,孟晓彤为什么会出生在哈尔市?这便是是后话了。

在孟晓彤和李子孟还没出生的那些年里,他们彼此互不相识的父亲母亲们,穿着黄绿布装,背负着重重的行囊,豪情万丈地踏上北启的绿皮火车,浩浩荡荡地离开了他们所在东南西北中的故乡……来到了这一片最北端的黑土地上,距离具有“东方小巴黎”一般美誉的城镇哈尔市之外四百多公里的、坐落在牡丹江镜泊湖附近的农场,相应号召,依靠辛勤的劳动,争做那个“最美丽的人”、“最有贡献的人”。

李子孟的父亲——不,准确的说,应该是他的养父,李建明出发之前,当时还是第三印刷厂厂长的大儿子。

李建明还有两个弟弟,二弟李建设和三弟李建春,分别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和二年级。原本,李建明也可以像一些相似家庭背景里的孩子们一样,想尽一切办法借用长辈们的能力,留在市里继续读书学习、顺利毕业后在厂子里“子承父业”的。

但是,仿佛在他的血脉里,早就已经浸染了他的父辈、祖辈们那些在历经国难的兴衰荣辱中历练出的、所特有的无比爱国、无比正直、无比清廉、无比伟岸……的灵魂和气魄。同时,在李建明的身上,也并没有一点所谓的“富家子弟”的优越感和富裕感。

然而,在那时比较特殊的大背景之下,他的父母因为被人“诟病诬陷”而遭到了暂时的停职。母亲随父亲一起到了乌河市远郊外的劳动场地进行反思和改造。

李建明的两个弟弟也只能寄宿在亲戚家里,过着无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在背后狠戳脊梁骨的、无法抬头看一眼太阳光的日子。

原本在队里表现很是突出、担任班队长的李建明,因这次家庭情况的突变,而一落千丈。

先前的好兄弟都会在人后偷偷地劝慰他,最好及早地和自己的父母、家庭划清界限,但是,他始终都没有。他坚信,上面终将会还给自己的父母一个公道的。

只是,他暂时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世态炎凉,被冷落、被孤立……没有同伴儿再敢挺身而出为他说话,没有任何人敢轻易地靠近他或者帮助他,甚至,彼此之间连最简单的日常打招呼,都几乎全部被省略掉了。他干完最苦、最累的活儿,回到食堂的时候,已经空无一人,只有剩下的冷饭冷菜。

他,常常,受着冷言冷语、白眼鄙夷,时间一久,似乎快要有些习惯了。

当然,偶尔,也会免不了随之突如其来的、一场莫名其妙的拳打脚踢。一般的皮肉小伤,他忍一忍,自己简单处理和包扎一下,仗着身体还年轻也就抗过去了。

但是,有两次,直到实在是疼痛难受得无法入睡,他才会趁着没人发现的时候,独自借着夜色溜去场区所辖的卫生所,去看一看、治一治。

卫生所里,有一位来自青鲁岛的女同志,叫孟宪玲。美丽而善良,两股乌黑的麻花辫上总是带着两只翩翩起舞的蝴蝶结。她是这里诸多男生们心仪的对象。

她,平时不言不语,微笑起来,两个小酒窝甜甜的,身边方圆一百米之内的蝴蝶和蜜蜂都会被吸引来似的。

她,喜欢写诗唱歌跳舞,是文艺队里的一员主力。而且,据说,还做得一手特别好吃的家乡鲁菜。

她,是由于家族代代中医,来了这里,便自然而然、义不容辞地成为了卫生所里的一名护士员。

以往,她对李建明采取的所有医护行为,表面上,看起来,都是属于例行公事的范畴;绝对不会引来旁人说三道四的闲言碎语。

孟宪玲对别的男生是什么态度,对李建明也是一视同仁的。毕竟,在那个年代里,青年男生和女生之间,是十分注意彼此交往的分寸的。

有一年春节,她替连队卫生所的所长值班,就没有回家过年,和四个来自天南海北、无“家”可归的“留守”人员,一起待在了集体宿舍里。

大年三十的晚上,孟宪玲准备到菜窖里去取两棵大白菜的时候,听见木头门里面似乎有几声非常奇怪的动静,既不像风声、也不像老鼠,吓得她没有直接打开门,差一点把手电筒掉在雪堆里。

在那个年代里,除了瓦丝灯泡,也就是手电筒勉强能算是家用电器了,而且,这个东西对于连部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公共财物——大家在夜里走山路,全靠它了。

孟宪玲三步并两步着,跑回去又喊了一个男生、一个女生陪着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