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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岁月终是会拉开两个人的手

岁月终是会拉开两个人的手,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

但是感谢它让我们喜欢的人,在我们身上留下痕迹。

在传统教育下长大,我曾一度对同性恋存有误读。

误以为男同就是人妖、异装癖,女同就是贴胸毛的假汉子。

随着人长大,想法是会改变的。比如一个段子讲,某男第一次看A片时想,天哪,长得这么美拍A片真可惜。后来他再看到漂亮女孩儿就会想,天哪,长这么美不去拍A片真可惜。

我长大后真正认识了一些同性恋,我发现他们的三观不知道有多正!他们的精神不知道多正常!

我认识一个男同,他以为大家都不知道他是男同,会瞎编他的恋爱史。但编的多了,女友的职业、年龄跟上次讲得不一样,他毫无察觉,大家都佯装着一笑而过。

每当那个时候我心里是有些难过的。

社会缺乏宽容,周围人不怎么关注自己的进步,喜欢从别人的八卦里寻找乐趣;一个人自身也确实需要很大勇气才能真正地抛出与别人不一样的自己。

后来我和一个女双性恋私交很好,我坦诚了我对某方面的好奇,她很大方地跟我讲了。我问她是什么时候发现有这种倾向的,她说读书的时候就喜欢那个女孩儿,她们租住在一起,如影随形。她们无数次分合,每一次都万箭穿心。

她们真正分手那一天,下了很大的雪,她看到那个女孩儿故意气她,和一个男孩子约会。她绝望地躺在雪地里,看着大片大片雪花汹涌地扑打在脸上,这样躺到半夜,生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场病,之后她放过了自己。

“爱是一种情感,不是一种规范。”

女孩儿后来结婚生子,过得挺好。那段感情,就像初恋的伤口一样慢慢愈合了。

“你有喜欢过女人吗?”她问我。我急着摇头。

“不,一定有。哪怕就是单纯的喜欢她,就想对她好,觉得她配得上世界上所有的美好。”

我想了想,眼睛竟然有些湿润。

真的有。我希望今天写下我们的故事,不会给她带来困扰。或许她从来都没有意识到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曾对我多么重要。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二十三岁,去一家单位报到。新同事们接我去吃饭,她从一个格子间里站起来。穿白色短袖,米色裤子,素颜,漂亮得大气,有些像周涛。我的心被晃得一亮。

我生性卑怯,大家都在前面走,我在后面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一样跟着。她正在前面和人说话,忽然掉头走了几步过来挽住我。一下子,我整个人都挺直了许多。

吃饭的时候她跟人要烟抽。那个男同事慢腾腾的像一只树懒,她说:“快点掏快点掏。”男人慢条斯理地说:“别着急嘛。”大家哄堂大笑,她眼神清澈。

我几乎是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她。

晚上下班她在办公室打游戏,一边打一边叫:“哎呀我好棒……哎呀我死了……加油加油……我一定行!”

我在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孩子?后来每一天上班,我都会不自觉地去看她,有时候她不在,我的眼睛扑个空,心里跟着一空。

她喜欢跟所有人说话,总是惊天动地地大笑。我们很快混熟了,我才知道我们租住在两个很近的小区,下班要穿过一个乱哄哄的菜市场。于是每天晚上下班我俩结伴而行,在我家小区后门买一个西瓜,一刀劈开,到她家里去看影碟,用勺子挖着西瓜吃。

整个看碟的过程都能听到她笑得地动山摇。

有一天看到太晚,我一个人回去她不放心,但是她送我后再自己回家我又不放心。我只能在她那里留宿。我平时总跟她抱怨我睡眠不好,第二天早上,她说:“你居然说你平时失眠?你知道你睡得有多死吗?老子上厕所时踩到你都踩不醒。”

和她在一起我的心竟然这么静。

幸福感就这样不知不觉地渗透着我。如果她哪天有事情不能陪我,我就会很烦躁。

一天晚上有人打电话叫我们出去吃饭,她说:“算了吧,我俩这么漂亮,晚上出去很不安全的。”我看着她说话的那个劲儿,高兴。

一次她喝大了,忽然从楼道跑下来,在我胸前抓了一把,大声问我:“怎么这么硬?”我说:“胸硬证明是处女。”她说:“屁咧,证明你内衣质量差!”我看着她那个劲,还是高兴。

一次我俩走路上,她拿烟给我抽。我说:“我从来不在路上抽烟,我觉得一边走路一边抽烟很丑。”她说:“你走路不抽烟也不好看。”我看着她,惊叹她的损人技能又升了级,我仍然高兴。

我俩一起翘班,跑到江边去玩,买瓷娃娃在上面涂颜色。她拿其他颜色的彩笔在我的颜色杯里面乱搅,我看准她又一次想动手,迅速把我的颜料杯抢回来,结果用力过猛颜料溅了我一身。她哈哈大笑,我就是高兴。

她欺负我的时候总是要赢,并不是我不想赢,而是我好喜欢看着她得意的样子,心里对她充满了宠溺。

我俩一起去邮局取稿费单,她取了钱又寄钱,但不写自己的地址。工作人员不给汇,因为万一对方收不到不知道退给谁。我问她,给谁寄钱不留名呢?她羞涩地说:“我有个稿子的主人公实在是太可怜了。”

我从未见过谁的心如此晶莹剔透,她像是天外来客,对社会的任何阶层没有一丁点儿优越感,也从来不会自卑。我带她回老家,她根本意识不到自己是根生土长的大城市妞,漂亮又洋气,她完全没有发现经过的很多人都会不自觉地看她。她光着脚穿一双夹板拖鞋,“呱呱呱”地走,与所有和我打招呼的人打招呼,带着一种羞涩气。不自卑表现在后来她和很多大明星成了好朋友,他们呼朋唤友在她家里聚餐,她表现得完美而得体。当然,这都是后话。

我们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亲密,从朋友到入侵彼此成长的伴侣。

在那家单位待了一年半后,我俩先后辞职,和另一个朋友一起做一本我们独创的杂志。一个小聚会上,有个节目是找纸条,谁的凳子下面有纸条就可以参加抽奖。老总的朋友借着酒意忽然来拽她的裙子,作势要到她凳子下面找。她把脸一沉,站起来就走了。所有人瞬间石化。大家都知道我们的关系,以为我会把她追回来化解尴尬,但是我给她发短信:靠,你太酷了,等着,我马上过来。

我溜出来后,和她一起去看电影《金刚》。快开演时,我们从武广往万达一路狂奔。她拽着我的手快乐地问我:“像不像读大学时赶场?”

喜欢一个人是多么单纯啊,看过她所有的样子,精致的、酷炫的、鲁莽的、脆弱的,然后更加希望和她无时无刻在一起。

那本杂志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出来。快要分别的一天晚上聚餐,我们都喝大了,睡在另一个女同事家。半夜醒来,我听到她呼吸的声音犹如风箱,以前从来不是这样,我摇醒她,问她是不是渴了。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一刻她的皮肤又光滑又青涩,像一棵春笋。

她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我翻身起来,去给她倒水喝。我们是第一次到这个同事家,同事睡得像死猪,我找不到灯的开关在哪儿,而且我有夜盲症。我摸索到客厅里,用了一个世纪的恐惧找到饮水机。寂静的深夜,饮水机里“咕咚咕咚”翻起巨大的气泡,我有一种虚幻的满足,因为我从来没有机会,如此温柔贤淑地、熨帖周到地照顾一个人。

她一口气把水喝光,然后“咣”一声又倒下睡着了。

我们贴得很近,我能感觉到她的体温。以前也不是没有贴过,但从来没有不自然。那天晚上我尽量离她很远。

第二天早上她醒了,继续生龙活虎。她大叫:“再也不喝酒了,喝醉了又不洗澡,整个人像一颗发酵的大豆。”

我俩赶紧相互嫌弃地奔回家去洗澡。

到家后我有点心慌,当时的男友在遥远的北方读研,我电话问他,我很喜欢一个女孩儿,肢体接触开始让我眩晕,我是不是有同性恋的倾向啊?

他说,别胡思乱想了,如果有一天你喜欢一个好看的小孩子,你是不是还以为你自己有恋童癖啊。

我如释重负。

他说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的本能。是谁定义同性之间的喜欢是不美好的呢?而且它还那么美好地穿插着我们的青春。

然后我们分别跳槽,她卖掉刚买的房子去旅行,玩遍了全国之后去做北漂。对于我来说,这个年龄里似乎有很多不安定,前途、房子、恋情。但对于她来说,什么都不是问题。真正的酷炫从来都不是口号里喊的或是鸡汤里写的。真正的酷炫是,她卖掉房子两年后武汉的房价翻倍,我跟她说起这个事,她说:“真的?”然后说:“哦。”继续吃东西。

分别后,我忙得焦头烂额,即便是这样仍然觉得生活中缺了很多,又说不清楚是什么。

2007年,她第一次回武汉。当时艺术馆旁边一家电影院开业了,《色戒》刚刚上映。我很爱这部电影,跑去电影院看了两遍。我要拉她去看第三遍。

喜欢一个人就是所有你觉得好的事情都想和她分享,听到她说:好好吃、好好听、好好看,就会心满意足地觉得整个人生都充满了意义。

电影放到最后,我沉浸在那种残忍的爱里倍感压抑。易先生签字之后,他的手下拿出他送给王佳芝的那枚钻戒:“你的戒指。”易先生大约是觉得自己送戒指的对象竟然是一个女特务,没面子,低声说:“不是我的。”手下还是将戒指放到了他的大办公台上。

她马上旁若无人地感叹:“这个人真会做手下。如果我是他手下,我一定会问:‘不是你的啊?为什么不是你的啊?不是你送给王佳芝的吗?’如果他仍然说不是,我就拿走。”

前排的人纷纷回头。

她还是原来的她,好像从来都没有离开过。

后来我把这个情节写到了我的小说里。因为特别喜欢,在我的一本合集里,我把这个故事放在了第一个。我用了她的真名,它躺在扉页。

她的每一个片段都像是生活的神来之笔。我永远不知道她下一刻出什么幺蛾子。她很少正常。她正常的时候我就害怕。

临走前的那天晚上,我去她的出租房帮她打包行李。她忽然变得正常。她说她有时候会看我写的东西,她提到一篇稿子,问我:“你写的是不是你自己?”

我傻了一下。因为我们要靠写字谋生,写字的人都知道,那些故事是为了拿到杂志上去换钱的,怎么带劲怎么来,哪会有平淡无奇的我们自己。

但是她说的那篇稿子真的有我自己。

我嘴硬:“没有。”

她忽然看定我,有点激动:“你跟我说实话。”

“没有。”

她轻声叹了口气:“那就好。如果是,真叫人心疼。”

我的身体像被什么撞了一下,泪水几乎要夺眶而出。

那篇文章讲的是一个坚强又虚弱的女孩儿,想在城市里留下来,想过上世俗意义上体面的生活而挣扎着成长的故事。里面有一段漫长而心碎的爱情。

我说:“你不要把什么东西都往我身上套。”

她什么都没有说,也没有看我。

时间过得那么快,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几年后了。我们各自营生,逐渐疏远。得知她回来的消息,我和另一个同事去酒店见她。在一间五星酒店,她纤弱挺拔,拿着几万块的手包,跟我们说她只做一天停留,马上还有行程去法国。

我有点不知道应该跟她说什么。

再后来,她结婚了,在北京做一家文化公司,据说丈夫很富有。在我的女儿四岁的这一年,她的女儿出生了。

我们很少很少再说话。刷朋友圈的时候也不给对方点赞。那是一种奇异的存在,与我心底的渴望契合。一段好的感情走完了,就是完整的,它应该平静地躺在岁月里,从容,恬静,没有疼痛。

岁月终是会拉开两个人的手,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但是感谢它让我们喜欢的人,在我们身上留下痕迹。我的坦率、真诚、机灵、勇敢,骄傲又软弱,倔强又乖巧,都在循着她的气息一路疾行。

就在前几天,我写的故事被她看到,她忽然微信我说,哇,你现在好强悍的样子,我经常会想起你当年那小动物一样闪躲的眼神。

“你还记得什么?”我问她。她想不起来了。

而我,我记得我们之间所有的细节。

我记得她说过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她说话时眼神明亮的样子。

在她之前,和在她之后,我对任何人都再也没有这种感觉。

现在,我的双性恋朋友抛出这个问题:在这个世界上,我觉得谁配得上所有的好?我陷入回忆带来的震惊。

如果当时我勇敢一点儿,告诉她我对她的感情有偏离正常友谊的苗头,那么我到底是会被她追打,还是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可是我还是更喜欢现在这个结局。

我的作家朋友刀刀在朋友圈说过一段话:“好想念Kimi,希望不管他和谁在一起,都能好好爱他。谢谢他从头至尾对我的好,和爱,以及和我一起的时候,由衷的快乐。”

这就是我想对我心里那个她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