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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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管理领域的“西学东渐”

1.入世以来的“师夷长技”所得

不管中国经济怎样增长,实业界和学术界心里都很清楚,在市场经济方面,我们毕竟是后来者。所以,这十几年的总趋势还是学习,先当学生后当先生的主旨未变。但是,加入WTO意味着在国际上要用同一种规则说话,要按同一种规则做事。所以,“天朝自有法度”的心态已经在国际交往中吃不开了。即便对内还能以国情不同坚守那些西方所没有的东西,对外也得装扮出欧美绅士的风度;在家里面条包子吃饱管够,到外面还得学着用刀叉切牛排;国内武术可以用少林心法与武当秘技,去国外则必须用他们认可的拳击或者散打。这种时代变迁使这一阶段对西方管理的学习,已经同上世纪八十年代乃至九十年代的学习有了很大的变化,从而把改革开放分成了两个阶段。也许,这就叫作“转型”。

大体上,加入WTO后中国对西方管理的学习,同此前相比,有了以下进展:

第一,更扎实地学习。这种扎实,表现为不再满足于“西方先进”的宏大叙事,也不再局限于零敲碎打的局部模仿,而是试图从体系上把握西方管理的本质,在充分消化的基础上为我所用。例如,现在国内说起泰罗的科学管理,不再停留在科学管理的原则阐释阶段,也不是仅仅盯着泰罗时期的工时研究和动作分析,而是从组织流程的系统化和精密化角度对泰罗制予以创造性的发挥。如中航工业自控所的流程化管理,不仅要回到泰罗,而且要超越泰罗(详见张新国《新科学管理》中关于中航工业自控所的案例介绍和分析,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即便是在笔者进行的管理培训中,也发现了一个显著变化:过去,一谈到西方的管理学说,那些中小企业的经理人员,往往会认为西方的东西远水不解近渴,听着好听而距离我们太远,现在则由衷感受到这些东西确实有用,值得学习。如果说,早期的学习西方管理,有点像刚学开车的新手,只顾单一的操作,一倒车就刮蹭,一起步就熄火,现在则像老练的司机,知道注意细节观测与宏观视野的统一。

第二,并行式学习。与八九十年代不同的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企业对与西方新创的管理理论与管理技术,基本可以同步展开。例如,卡普兰1996年出版了《平衡计分卡》一书(尽管卡普兰和诺顿关于平衡计分卡的论文是1992年发表的,但在企业界大面积推广是在书出版之后),1998年就有了汉语译本。此后卡普兰关于平衡计分卡的系列著作,汉译本几乎都是稍后就同步出版,而且在中国有了专门从事推广平衡计分卡的咨询公司(如得到卡普兰授权的博意门咨询公司等),暂且不论其推行效果如何(连卡普兰自己也说世界五百强推行平衡计分卡有不少理解上的错误),起码在快速跟进这一点上,中国企业界、咨询界和学术界毫不逊色。由于难以进行具体的统计分析,仅仅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估计,中国大型企业推行平衡计分卡的比例,应该同世界五百强的比例不相上下。连卡普兰本人,也曾数次来中国专门讲述平衡计分卡以壮声色(2008年在华为就讲过)。至于有些企业关于学了平衡计分卡后的成效,更是常见于报刊报道。值得指出的是,伴随着中国人底气的上升,业界对平衡计分卡在执行过程中的失误,也有了同国际类似的抨击和分析。这些都说明了中国学习西方管理已经今非昔比。

第三,情境化学习。毕竟,中国不同于西方,因此,在向西方学习过程中,肯定会碰到水土不服的问题。例如,印度裔学者普拉哈拉德于九十年代提出的核心竞争力,很快就在中国流行开来。现在,核心竞争力这一词汇,几乎成了管理时尚而且经久不衰。问题是中国的企业同欧美的企业存在着较大的不同,制造业为主的产业结构,代加工形成的生产方式,粗放式经营的快速扩张,制约着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涵和外延。普拉哈拉德说的核心竞争力本来强调的是能力,而且必须是“不能拷贝”和“不可模仿”的能力。但在中国情境下,这种他人学不到的核心竞争力多数无法实现。所以,中国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追求,很快就撇开了普拉哈拉德的告诫,变成了能叫得响打得出的产品(普拉哈拉德恰恰强调核心竞争力不是产品,在他的论述中,产品是枝叶,能力才是根本),进入中国情境下的核心竞争力,标志就变成了拥有专利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正是中国情境,使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眼下还无法达到他人“学不去”境界,所以不得不聚焦于外显的“自主性”产品。但是,如果仔细分析中国企业对核心竞争力的理解,就会发现,这里面不存在对普拉哈拉德的歪曲,而是中国情境下的变通。这种变通,恰恰是一种理解后的学习。

第四,改造型学习。应对中国情境的另一种方式,是干脆改造西方的学说,拿过西方的概念为我所用,名称是来自西方的,内涵却是中国的。学习型组织就是这种改造型学习的一个范例。如果说,情境化学习是在西方理念中渗透中国元素,那么,改造型学习则是在西方框架下阐释中国理念。自从1994年彼得·圣吉的《第五项修炼》一书传进大陆后,学习型组织的热潮就在中国迅速扩展,尤其是官方的倡导,使组织学习几乎波及各个领域,不仅企业在创建学习型组织,而且整个社会要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村民小组等等,一直扩展到学习型社会,2010年中共中央还提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但是,作为一种影响极广的管理学说,除了还有一些专家在认真地辨析学习型组织的本意外,多数人并不考察组织学习理论的内在逻辑,连热衷于来华传道的圣吉本人也感到无奈。在实践领域,学习型组织的中国本土化最为彻底,其内涵完全被改造,尤其是党政机关所说的学习型组织,基本上就是过去政治学习、思想教育的改进升级版。即便是在企业,人手一册的《第五项修炼》,修炼的也不是独立性和自主性,而是服从上级的执行力和贯彻领导意图的忠实性,几乎失去了西方组织学习理论追求组织与个人和谐的本来意义。但毕竟时代不一样了,这种组织学习,毕竟要在概念和方式上“与时俱进”,所以,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过程中,过去常用的灌输方式有所改进,注意到了逆向的反思和观念的转变。可以说,情境化学习中不管包含多少中国元素,其实质是“以夷变夏”;而改造型学习中不管采用了多少西方名词,其实质是“以夏变夷”。

第五,创造型学习。所谓创造型学习,既不是情境化的“以夷变夏”,也不是改造型的“以夏变夷”,而是夷夏融汇形成一种新的东西。比较典型的创造型学习范例,是在政企分开后为了完善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而产生的中国式治理理论(国内在企业之外的领域倡导的“善治”也是如此)。西方的治理理论,建立在两权分离和委托代理的基础上。然而,西方的产权体系和社会基础(包括它们的政府体系和法制背景),使它们的企业治理同中国的企业治理有着极大的差别。中国的产权明晰、两权分离、委托代理、独立董事等等,名称同西方完全一样,但实质有着巨大差别。在治理理论上,中国确实是在向西方学习,但这种学习的内涵,不但几乎全部针对中国元素,而且几乎全部来自中国理念,其中所有的概念和逻辑,都不能也无法按照西方的解释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然而,中国的治理理论在所用的方法上又确实来自于西方,采用的是西方的分析方法和制度框架,建立在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所以,这种学习,实际上是一种创造,是以西方经济学的理性分析和逻辑建构方法,建立中国式的治理结构。由此,我们不难看到,外观同西方非常相似的企业治理结构,在运行中表现出的全是“国货”。国企不论名称和结构如何,实质总是同国家体制类似;民企不管大小和经营范围,实质总是同民情习惯吻合。这一点,非常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中国为何总是看重“潜规则”(不论是官场的潜规则还是民间的潜规则),正是这种学习的反映。通过这种创造性学习,外在的西式制度框架,创造性地容纳了中国人自己的行为准则。观察大小企业的治理结构,尤其从其运行中的重大事件中不难看出,治理结构的名词十分西化,但内涵十分中国,理论假设是西方的,价值准则是中国的,而且糅合得相当彻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