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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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正道章第二

什么是“正道”?

简单通俗地讲,“正道”就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正确方法或正确道路。

《素书》认为:“夫欲为人之本,不可无一焉。”意思是,“道、德、仁、义、礼”是做人的根本,是为人处世的基本要求,只有具备了天道、德行、仁爱、正义、礼制这五个方面,才能是一个有“道”之人。

《素书》所说的有“道”之人,只能算是一个合格的人,或者说是一个好人。但要有所作为,成为一个能够救世济民、兴国安邦的“贤人”,也就是《素书》说的“贤人君子”,仅此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具备《素书》所要求的“俊”“豪”“杰”的基本标准。

一、德高望重

原文:“德足以怀远,信足以一异,义足以得众,才足以鉴古,明足以照下。此人之俊也。”

“俊”是由五个方面所组成。

1.德足以怀远

“德”是指人的品行、品质,是人们共同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荀子对什么是德,有一个深入浅出的表述:“不知则问,不能则学,虽能必让,然后为德。”(《荀子·非十二子》)一个人举止谦恭,不耻下问;不会的东西认真研究,虚心向学;有了知识,学有所成,能够应用在治国理政、为国为民上,这就是品德高尚的贤人君子。所以荀子认为,问、学、让就是德。

正确解读“德足以怀远”,还要正确理解什么是“怀”?“怀”有多种解释,人的前胸也叫作“怀”,“怀”还有“揣”的意思。但在《素书》里,这个“怀”字的意思是“归向”,指的是怀念和人心归属。例句有:“德乃降,黎民怀之。”(《尚书·大禹谟》)意思是,德惠能下施于民,民众就会怀念他、归附他。

“远”则是长久的意思。

“德足以怀远”的意思是指品质优秀、有德于民的“贤人君子”,老百姓就会拥护他,即使是远方的民众也会闻风而归,成为他的拥戴者。

“昭德塞违”,德高就能望重。一个德行高尚、施德于民的“贤人君子”,就会有很高的知名度。知名度高,“粉丝”就多,号召力就强,就会产生“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轰动效应,这是成大事者的首要条件。

史料记载,商朝后期由于纣王无道,各诸侯国均有反叛之意。西伯侯姬昌,即后来的周文王,为了推翻商纣王朝,他遵循先祖后稷、公刘的事业,仿效古公、公季的办法,厚重仁义、尊敬老人、慈爱少辈;对待贤能的人,态度十分诚恳谦卑,也很有礼貌;工作到中午都没有时间吃饭,仍然接待来自各地的士人。由于姬昌“以德行政”的声誉很高,所以许多士人都来投靠他、归顺他,甚至连隐居在孤竹的伯夷、叔齐都前往投奔他,而在纣朝为臣的太颠、闳夭、散宜生、辛甲大夫等一类贤人也纷纷归服他。殷纣的宠臣崇侯虎诋毁、陷害姬昌,在纣王面前奏报:“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史记·周本纪第四》)

崇侯虎一句“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就是对“德足以怀远”的最好注释。

2.信足以一异

“信,诚也。”(许慎《说文解字》)

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诚”与“信”是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是做人的根本,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基础。一个正直诚实、言而有信的人,必定会有美好愿景。

异:不同,例句有:“世异则事异。”(《韩非子·五蠹》)“一异”,就是不变。

张商英在“信足以一异”这句话之后的注解是:“天无信,四时失序;人无信,行止不立。人若志诚守信,乃立身成名之本。”意思是,如果天不守信,春夏秋冬四时季节就会混乱,而人不守信,就不能立足于天地之间。

“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为言?”(《春秋谷梁传·僖公二十二年》)千百年来,人们都把“诚”和“信”作为立身处世的根本,对执政者来说,更是如此。孔子在谈到执政者如何才能得到老百姓的信任时说:“民无信不立。”如果一个国家对老百姓不讲诚信,就必然得不到老百姓的支持;只有对老百姓讲诚信,才能够树立起自己的威信。

曾参是孔子门生中七十二贤之一,是春秋末期鲁国有名的思想家。曾参不仅博学多才,而且诚实守信,关于曾子“杀猪”,说的就是他信守承诺的故事。

有一次,曾参的妻子要到集市去办事,年幼的孩子吵着也要去,曾参的妻子不愿带孩子去,便对他说:“你在家好好玩,等妈妈回来,将家里的猪杀了煮肉给你吃。”曾参的妻子走后,曾参果真将家里的一头猪杀了。曾参妻子回来后,见曾参把猪杀了,就说:“我是为了让孩子安心在家等我,才说杀猪烧肉吃,你怎么能当真把猪杀了呢?”曾参说:“说出来的话,都是要当真的,无论大人孩子,都是不能欺骗的。孩子年纪小,不懂世事,今天你欺骗了他,明天他就学你的样子欺骗你、欺骗别人;今天你在孩子面前言而无信,那么,今后他也就不会信任你。长此以往,哪里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呢?”

曾子的故事说明:“君子寡言,言必忠信。”君子说话不在多,在于说话算话、说到做到。只有诚实守信,你才可能得到别人的拥护、信任和服从,你才有可能统一大家的不同意见,进而统一众人的意志。

3.义足以得众

“义”是“正”,公正合宜的道德、道理或行为。“义正词严”指的是用严厉的措辞说明正确的道理;“义不容辞”就是面对正确的事情绝不推辞;而“见义勇为”则是说不怕危险,不怕困难,见到合乎正义的事勇敢地去做。孔子认为:一个人“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为政》)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两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孟子·告子上》)

孔子认为,为了义要不怕牺牲,勇敢面对;而孟子则认为,为了义应舍生忘死。孔子和孟子的认识是一致的,那就是:一个人只要有了强烈的正义感,就不会见利忘义,就会“赏不先于身,利不厚于己。”就会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喜乐共用,患难相恤;就会得人心,受人敬,成大事。

由于“义”代表着公正和正义,所以在历史上,许多为了推翻封建王朝的统治,反击外敌入侵的民间组织,就以“义”为号召力,达到唤醒民众、聚众举事的目的。他们树立起“义”的大旗,号称义军、义师,所进行的是义战,如“义和团”“义勇军”等。而《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他们无论是会集在“聚义厅”,还是集中在“忠义堂”,两者都有一个“义”字,他们也是在“义”字的大旗下招徕天下英豪,杀富济贫、行侠仗义、惩贪除恶,成就一番事业的。

“义足以得众”是什么意思呢?《素书》对“义”的定义是:“义者,人之所宜,赏善罚恶,以立功立事。”这里的“所宜”就是公正合宜;而“立功”指的则是成功、可以、能够。“义足以得众”这句话的意思是:身居上位的人,要有正义感,对下有仁义之心,做到义不负心、明辨是非、功过分明,就能服众,得到众人的敬佩和拥护,事业就能获得成功。

但在历史上,“义”的名望最大者莫过于关羽。关羽生前跟随刘备南北转战,屡立战功,是一员功勋卓著的战将。特别是当他被曹操俘获后,不为金银美女、高官厚禄所动,坚持操守,忠心义胆的行为更是为人称道。但仅此,关羽远不可能成为历史上“义”的代表,成为后人顶礼膜拜的神圣。那么,关羽又是从何时起被尊为神的呢?关羽被尊为神也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关羽死后四十一年(260年),刘惮追封关羽为“壮缪侯”。此后,关羽为“侯”800余年并未得到升迁,直至1102年,风流天子宋徽宗突然心血来潮,加封关羽为“忠惠公”。仅过了6年,徽宗又加封关羽为“武安王”。由“侯”而“公”,由“公”而“王”,6年关羽连升两级。自此之后,历经宋、元、明、清十二帝,700余年共对关羽进行了16次册封,到清朝顺治帝的封号为:“忠义神武关圣大帝”。从此,关羽不仅为“帝”,还与孔子并肩成“文武圣人”。

令人迷惑不解的是,历代统治者为什么处心积虑、不厌其烦地拿关羽大做文章呢?分析认为:统治者拔高关羽是假,是迷惑人的幌子,而利用关羽的忠心义胆而愚弄百姓才是真。

儒家认为,“义”有正义、仁义、忠义。而以上“三义”的内涵是不同的。“正义”的应用较为广泛,属于人的基本道德范畴;而“仁义”指的是上对下,即上位者对大众百姓的仁爱;而“忠义”则指的是下对上,即下位者对上位者的行为态度。

显然,由于“义”有“一上一下”的解读,所以历史上才有了淡化“仁义”,吹捧“忠义”,拔高关羽的事情。其目的都是因为身居上位的统治者,既想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又企图把自身置于“仁义”之外。所以他们才不惜采取愚民政策,把死后的关羽抬出来当“虎皮”,以关羽的所谓“忠义”引导民众忠于皇权,把自己应当向民众施行的正义、仁义改变为民众对皇权的忠义。

所以说,在讲“义”时一定要区分正义、仁义、忠义的属性,只要坚持正义,施行仁义,才能达到《素书》中“得众”的效果。

4.才足以鉴古

“才”是指一个人的才能和本领。

“鉴”是镜子,例句有:“以铜为鉴,可正衣冠。”(《新唐书·魏徵传》)同时,“鉴”还可以作“借鉴”或“教训”讲,例句有:“臣愿陛下鉴汉唐五代之所以乱亡。”(王安石《上仁宗皇帝言书书》)

“才足以鉴古”是指真正有才能的“贤人君子”,能够以古为鉴,鉴古知今。

以古为鉴,是指把前人的经验教训、成败得失当作一面镜子,成为自身为人处世、治国理政的鉴戒。

鉴古知今,是说凭借历史的经验和规律,能准确预知现在已经发生或尚未发生的事情。

以上两种解释,“才足以鉴古”属于哪一种呢?按理说,后一种“鉴古知今”更符合《素书》作者的本意。理由是:“以古为鉴”是认识,“鉴古知今”是行为;正确的认识需要深刻的理解,而正确的行为则需要超凡的智慧和超强的毅力。

中国历史上的帝王在治理国家过程中,真正能够做到“以古为鉴,鉴古知今”的并不多,他们有的虽然熟读历史,对历史上发生的国家兴衰、政权更迭了然于胸,但在实践中,并不能把历史作为一面镜子,成为执政的鉴戒,而是继续重复前朝败亡的故事。

“鉴”的本意是古时盛水的青铜大盆。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鉴,大盆也。一曰鉴诸,可以取明水于月。”清代学者徐灏说:“鉴,从皿以盛水也。其后范铜为之,而用以照形者,亦谓之鉴,声转为镜。”意思是说,“鉴”字原先是指青铜盆,由于可以照见人的形貌,所以就把这个“鉴”转称为“镜”。“鉴古”,就是把历朝历代的成败得失汇集起来,作为现实中的镜子,加以对照,以便从中寻找到最为适宜的治国理念和更好的治国方法。

在历史上,将《素书》中的“鉴古”加以完善的是唐太宗李世民。唐贞观十七年(643年),直言敢谏的魏徵病死了,李世民很难过,他流着眼泪说:“夫,以铜为鉴,可正衣冠;以古为鉴,可知兴替;以人为鉴,可明得失。今魏徵一鉴亡矣。”(《新唐书·魏徵传》)

“以古为鉴,可知兴替”,这是李世民重要的执政理念。他登上皇位之后,经常不断地与大臣们探讨隋朝兴亡的原因,总结隋朝的经验教训,然后有针对性地制定许多强国富民的政策。如坚守诚信、以法治国,重贤纳谏、整顿吏治,惩贪肃鄙、节约俭朴,培养人才、重农奖耕等,都深孚众望,深得民心,得到了很好贯彻,收到了极好效果,成就了有史以来最为繁荣强盛的“贞观之治”。

根据以上分析,能够达到“才足以鉴古”的人必须是:既博学多才,通古博今;又能以古为镜,鉴古知今。将前人的成功当作自己的经验,不断总结提高;将前人的失败当作自己的教训,时刻引为警戒。同时还能先知先觉,预知未来,对尚未发生的事情作出准确的判断。

5.明足以照下

“明”是亮,与“暗”相对。《说文解字》对“明”的解释是“照也。”“照”与“亮”没有太大区别,因为只有“亮”才能有“照”。

《周易》里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唐代孔颖达注疏《尚书》时,将“文明”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现代有人对孔颖达这个注疏解读为:“经天纬地,意为改造自然,属物质文明;照临四方,意为驱走愚昧,属精神文明。”这个解释与古人的本意是否相符?是否过于实用和牵强?尚有待探讨。

“日月”为“明”。古人对“明”的认识就是明亮。高挂在官衙大堂上的“明镜高悬”四个字,意思就是明亮的镜子高悬在堂上,对堂上的官吏和堂下的人和事都照看得清清楚楚,从而达到依法办案公公正正、明明白白。乾清宫正中的皇位上方高挂着一幅写有“正大光明”四个大字的牌匾,其中的“正大光明”又是什么意思呢?

“正大光明”一词出自朱熹,原文是:“大抵圣贤之心,正大光明,洞然四达。”(《答吕伯恭书》)意思是,所有圣贤的心境都是光明磊落、无私无畏,像太阳光芒一样普照四面八方。(“洞然”,即“明亮”。语出明·归有光《项脊轩志》:“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可见,“正大光明”的意思,就是光明下照,普育万物,表示皇家帝王德惠万民,皇恩浩荡。

“明”的应用十分广泛,除了以上“亮”和“照”的解释之外,还可作出其他不同解读。例如,形容人精明的词语有“明察秋毫”;形容老年人的视力好,通常用“耳聪目明”;赞美一个人公而忘私、顾全大局,往往会用“深明大义”来形容;称赞一个人接受能力强,又很有智慧,就会用上“聪明睿智”这个词。同时还有明白、明了、明确、明知,明火执仗、弃暗投明、明辨是非等等,不一而足。

那么《素书》中的这个“明”又该作何解释呢?

《素书》中的“明”是与“照”联系在一起的,所以《素书》中的“明”就是明亮的“明”。“明足以照下”这句话的意思应是:贤人君子的行为要像照射在大地上的太阳一样,既光芒四射,普照人间,又和煦温暖,孕育万物。

以上五条是“俊”的要求,《素书》认为,一个人具有端庄的品行,高尚的道德,既诚实守信,又坚持正义,施行仁义;不仅知识渊博,鉴古知今,而且光明正大,心怀坦白,就像天上的太阳那样,普照四面八方,就达到了“俊”的标准,就会成为一个德高望重、众望所归的贤人君子。

二、卓尔不群

原文:“行足以为仪表,智足以决嫌疑,信可以使守约,廉可以使分财,此人之豪也。”

“豪”是指卓越、豪迈、行为奇特的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行足以为仪表

“行”的本意是“道路”。《说文解字》解释:“行,道也。”“行”作为动词,是“走”。例句有:“行百里者半九十。”“行”还可用在表示人的行为上,如善行、恶行、罪行。例句有:“陆逊陈其素行。”(《三国志·吴书·吴主传》)

“仪表”不仅是指人的容貌,同时还包括外在的气质和风度,以及穿衣戴帽等外表的形象和仪态。例句有:“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史记·儒林传序》)

“行足以为仪表”的意思是:一个人的行为举止,特别是在公共场所,要大度得体,仪表端庄,言辞恰当,斯文典雅,从外观上给人留下丰姿潇洒、神采飞扬的良好印象,同时还要使人感受到此人风神有异、才气超群的内在潜质。如果一个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叼着烟、趿拉鞋、袒胸露背,满口污言秽语,可以肯定,无论这个人多么有才华,都不可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所谓的“人不可貌相”,指的是长相,是有生以来客观存在无法改变的,而绝不是指邋邋遢遢的外在形象。

举个例子,曾经有一个教育检查团到一所乡镇小学检查工作,负责出来接待的校长虽然外貌儒雅,但形体装扮却有碍观瞻。当检查团到来时,只见他脚上穿着拖鞋,耳朵上夹着一根香烟,大家见了没有不摇头的。身为一校之长,为人师表,此种穿着打扮的确不敢恭维。小中见大,由此可见这个学校教学质量再高也高不到哪里。

2.智足以决嫌疑

“智”是智慧、智能。那什么是“嫌疑”呢?“嫌疑”一词具体有三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猜疑”,是一种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仅凭个人主观臆想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并非少见,有些人气量狭小,凭空猜想,好生事端,不负责任,从而导致朋友反目、夫妻离异、上下离心等事例时有发生,屡见不鲜。例如个别女性见到自己丈夫与其他女人通一个电话,或者吃一顿饭,参加一次舞会,甚至见面打个招呼讲几句话就醋意大发,胡猜乱想。

猜疑是最不靠谱的,所以也是最受排斥的。《三国志·诸葛恪传》:“山民去恶从化,皆当抚慰,徙出外县,不得嫌疑,有所执拘。”这里用的嫌疑,就是“猜疑”,意思是这些山民(指草寇)已经改过从新,应当勉励,这次迁到外地,不得再有猜疑,随便捉拿拘捕。

第二种解释是“怀疑”。怀疑与猜疑不同,猜疑是什么根据都没有,全凭主观想象。而怀疑则或多或少还有一些根据,或者是一些表面现象,由于一时还缺少直接证据加以证实,只是怀疑有某种行为的可能性。例如司法专用词“嫌疑人”,就是已掌握一定的犯罪行为,但仍需证据加以证明,尚未最终定案的人。《红楼梦》第二十七回讲到宝钗去潇湘馆找黛玉时,见到宝玉这时走了进去,便想道:“宝玉和黛玉是从小儿一处长大的,他兄妹多有不避嫌疑之处,……此刻自己也跟了进去,一则宝玉不便,二则黛玉嫌疑,倒是回来的妙。”这一段用了两个“嫌疑”,而这两个“嫌疑”都是怀疑的意思。

《乐府诗集·君子行》第一首诗:“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这首诗就是“瓜田李下”这个成语的出处。意思就是告诫世人不要做容易使人产生误会的事情,以免惹人怀疑,招惹是非,有口难辩。

第三种解释是“疑惑”。大多指事实不清,前景不明,一时难以决断时的表现和态度,例如“疑惑不解”“疑惑难断”,都是这个意思。《三国演义》第一〇四回,当诸葛亮在五丈原病故之后,征西大将军魏延不满诸葛亮临终嘱咐,对由杨仪代行丞相职权,并不服从,更不愿殿后掩护大军撤回汉中。尚书费祎为了稳住魏延,假借去说服杨仪让出兵权,然后急忙到大寨将魏延企图告知杨仪。杨仪得知魏延反意之后,马上命令姜维率兵断后,自己领兵扶柩先行,按照孔明遗令,徐徐向汉中撤退。而魏延在寨中久等不见费祎返回,心中疑惑,令马岱引十数骑兵前往探听消息。魏延心中“疑惑”,就是因为费祎久去不归,他不知道让杨仪让出兵权,自己取而代之的结果如何,下一步该如何办,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所以“疑惑”。

根据以上三种解释,《素书》所指的“嫌疑”应该是第三种,“疑惑”的意思。

“决嫌疑”,就是用智慧对不明的情况、仍在疑惑之中的事情作出正确判断,分清主次,分明是非,果敢决断,以免错过机会,或者是贻误战机,造成伤害和损失。

“决嫌疑”的“决”在这里并非是让智者对猜疑的东西、怀疑的东西进行澄清,以还原真相,而是作出决定的意思。因为“决嫌疑”的智者不但要有大智慧,而且还要有大勇气,在关键的时候,能够作出判断和决定。

“处利害,决嫌疑。”(《墨子·小取》)。墨子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有智慧的人在利害攸关的时候,不要犹豫,要当机立断。《史记·太公自序》也言道:“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辩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太史公讲的“别嫌疑”与墨子的“决嫌疑”基本上是同一个意思,就是在对疑惑不解的问题作出准确判断后,要立即拿定主意,尽快下定决心。不要婆婆妈妈,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如此者必定是一事无成,贻害无穷。

3.信可以使守约

这句话不难理解,至今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仍在经常使用。诚信、守信、言而有信,有关“信”的词语也不胜枚举。从古至今,基本上所有的理论家、思想家、政治家、外交家对“信”都有不同的理解和论述,但有一点是一致的,那就是“讲话要算数”,“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答应的事情不能反悔”。

特别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活动十分频繁,市场行为对经济发展越来越起到主导作用的今天,涉及“诚实守信”为内容的方方面面已经是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据了解,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经济纠纷案件,绝大多数是因为当事人不守信,不守约,因利忘信所发生的。

请注意,《素书》中所说的“信可以使守约”并不是指我们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一般信用。这里所指的是国家信用、政府信用。具体来讲,就是各级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信用。单位与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的信用缺失,影响的只是这个单位和个人。而一旦官民之间缺少信用,其直接受到伤害的是国家和民众。假话大话讲多了,承诺保证做少了,谁还会相信你?谁还会服从你?由此带来的“信用危机”也就产生了。

“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论语·而学》)与老百姓交更应该言而有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小人之言,僭而无征,故怨咎及之。”(《左传·昭公八年》)意思是,君子说话,既诚信又有道理,所以怨恨就会远离他;而小人说话既虚伪又没有道理,所以怨恨和灾祸就离他不远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一个诚实守信,通情达理的官员,老百姓就会拥护他,他的工作就不会遇到麻烦,一切都会很顺利;而如果是一个说大话、吹牛皮,讲话不算数,承诺不兑现的官员,老百姓就会怨恨他,这个人早晚都会被抛弃。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讲了一个以诚实守信作为治国理念的故事:公元前635年冬季,晋文公率领军队包围了原国(又名原城,现在河南济源市),部队出发时晋文公命令每人携带三天的粮食。同时宣布,到了三天原国还不投降,我们就撤兵回来。当派出去的使臣从原国回来后报告晋文公,说原国准备投降,但还要等一下,三天之内可能来不及。听到报告后,在抵达原国的第三天,晋文公下令撤军,并对身边的官吏和兵卒说:“既然原国三日内不能投降,现在要履行我原先讲的三日之内原国不投降,立即撤军的承诺。”随即下令大军后撤三十里。当有人劝阻晋文公不要撤军时,晋文公说:“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所亡滋多。”意思是,信用是国家的宝贝,有了它,百姓才能得到保护。如果得到原国而失去信用,我用什么来保护百姓?因此丢掉的东西会更多。

“信,国之宝也。”2000多年前的古人都有如此高度和深刻的认识,我们今天作为2000多年后的现代人,对“信”的理解和应用应具有更高的深度和广度,形成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国家与民众之间更高层次的信用关系,从而构建出更加融洽、更加宽松的社会环境。

4.廉可以使分财

《素书》的“廉”和我们今天倡导的“廉洁”“廉政”“清廉”的“廉”是同一个意思,都是对为官者廉洁自律、不贪不腐的起码要求。而“分财”是什么意思呢?

“分财”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对财物进行分配,例如兄弟“分家”,夫妻离婚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这些都可以简称为“分财”。另一种是无偿地将自己多余的,或者是节省下来的财物分给有困难需要帮助的人,这种捐赠行为也叫“分财”。

“天子既下缗钱令而尊卜式,百姓终莫分财佐县官。”(《史记·平淮书》)意思是天子虽然颁布了缗钱的命令,并且提倡尊崇卜式,但百姓仍然不能分出财产来帮助政府。

“缗钱”,就是按照相等数额用绳子串起来的钱。汉景帝时,为了弥补因连年征战、国库空虚的国家财政,所采用的一种按缗钱估算资产并依此为据征收税赋的方法。

卜式,河南人,以种田牧羊为业,此人虽然只是一介平民百姓,但国家观念十分强烈,当发现国家多次派兵出击匈奴,就给皇帝写信,要求将自己的家产一半捐献给国家用于保卫边疆。皇帝把卜式的想法告诉丞相公孙弘,公孙弘认为这不合常理,卜式肯定是一个沽名钓誉、不守本分的人,请求皇帝不要准许他。几年以后,河南受灾,大批灾民外迁,由于政府的粮仓钱库都空了,无力救灾济民,这时卜式拿出20万钱给河南太守,用来供给移民费用。当河南太守向朝廷报告资助贫民的捐献者名册时,皇帝看到了卜式的名字后,对大臣们说:“这就是以前要捐献一半财产资助边防的那个人。”皇帝认为,当富豪都争相隐匿财产时,只有卜式一再要捐献钱财帮助国家,因此发布通告,大肆表彰卜式,用卜式做国民的榜样,引导百姓分出财产帮助政府。

《素书》中的“分财”指的是第二种行为。意思是一个廉洁自律的官员还应该是一个乐施好善的“分财”者。现实中,有些官员虽然在任期间也能廉洁遵纪,但平日里小里小气,斤斤计较,本着我不占别人的,别人也别沾我的,俗话是“铁公鸡一毛不拔。”眼见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失他视而不见,面对群众遭灾遇难他无动于衷。此类官员虽然不贪不腐,但由于麻木不仁,视财如命,缺乏助人为乐,仗义疏财的精神,所以不仅被人瞧不起,也不可能有大作为。因此《素书》要求为官者不仅要“廉”,而且还要有爱心,做到“廉可以使分财”。

以上四条是“豪”的标准,《素书》认为,一个人具备了端庄的仪表,行为举止大方得当;讲信用、守约章,言而有信,诚实守信;既有高超的智慧,正确判断复杂问题的能力,又有果敢决断,当机立断的工作作风;同时还能做到清明廉洁,两袖清风,疏财仗义,济贫扶危,就符合“豪”的要求。

三、高风亮节

原文:“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见嫌而不苟免,见利而不苟得,此人之杰也。”

“杰”是指才能出众、智商特异的人。例句有:“非俊疑杰兮,固庸态也。”(屈原《九章·怀沙》)意思是:诽谤、怀疑俊杰的人,本来就是小人的心态。

“杰”也有四条标准:

1.守职而不废

按我们今天的理解,“守职”就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把本职工作做好,在遭遇不测、面对危险的时候,能做到临危而不惧,遇险而不离,沉着冷静,勇于面对,恪尽职守。

公元前100年,汉武帝天汉元年,苏武奉命出使匈奴执行双方交换被扣留使臣的使命。当他完成任务即将返回之际,匈奴内部虞常等人策划谋反,计划刺杀太后,然后投汉。但由于内部有人提前将秘密报告给单于,谋反阴谋胎死腹中,虞常等人被抓获。但由于使团中有人参与谋反策划,致使苏武受到了连累。匈奴认为苏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对他百般利诱和威逼,劝其投降归顺。但苏武丝毫不为所动,大义凛然地说:“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由于匈奴的严密防范,苏武虽多次自杀,但都没有成功。匈奴见苏武冥顽不化,就把他孤身一人流放到荒无人烟的北海边(贝加尔湖)放羊,并扬言,等公羊生下了小羊才能放他回国。天寒地冻、风雪交加、饥寒交迫之时,苏武以捕食野鼠、掘挖草根来维持生命。一十九载,他历尽艰辛,经受了常人难以想象的非人折磨。但他不辱使命,坚守“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操守,最终回到他魂牵梦萦的祖国,完成了出使匈奴的使命,成为后世尽职尽责的典范和坚守民族气节的楷模。

废:废弃、停止。例句有:“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

“守职而不废”的“废”是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意思,例如成语“半途而废”。“不废”就是不失职。

“任重而责重,责重则忧深。”(元·张养浩《为政忠告》)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面对中外记者,在回答关于“本届政府在余下的一年多时间里应如何应对”时,温家宝总理引用了《素书》中的这句话,情深义重地说:“守职而不废,处义而不回,永远和人民在一起。”温总理的话表达了他在余下的任职期间,一定要善始善终,站好最后一班岗,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案。

2.处义而不回

处:交往。

义:忠心。

“回”在这里并非“回头”、“回旋”、“回转”,而是奸邪的意思。王安石《兼并》一诗有“兼并乃奸回”,其中的“奸”是奸恶,而“回”就是邪僻。

“处义而不回”是指与人相交要“义”字为先,“义不负心,忠不顾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生死与共,不做奸邪之人。在历史上,“处义不回”知名度最高的莫过于《三国演义》中刘、关、张桃园“三结义”,一句“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愿同年同月同日死”把人间“忠义”推向了巅峰。特别是关云长土山被围,为了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被迫降曹后,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并不为曹操赠绿锦战袍、送赤兔宝马、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黄金美女的诱惑而见利忘义。当得知刘备下落后,挂印封金,义无反顾保护两位嫂嫂离曹而去的故事更成为世代相传的佳话。

“义”与“义气”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义”和“义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此大家在讲“义”时千万不要把“义”与“义气”混同起来。所谓“朋友义气”是指为了实现某种目的,或小团体利益相互利用而形成的哥们儿义气。

此种朋友间的哥们义气只能算是小义,虽然小义也是义,但小义与大义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小义往往会演变为不义。例如,有的为了所谓“哥们儿义气”,不惜违法乱纪,狼狈为奸,沆瀣一气,这就是不义。

无论是古人,还是我们今人所讲的“义”,指的都是大义、正义、忠义。当然这里的“忠义”是指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并非是忠于哪一个黑社会“老大”。而“大义”又是什么意思呢?

“大义凛然”是大义。例如文天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绝唱就是大义;而于谦“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豪言也是大义。

唐德宗三年(784年),颜真卿临危受命,只身前往汝州劝降叛将李希烈,面对宰相之职的诱惑以及活埋、火焚的威逼,年近八旬的颜真卿发出了“吾守吾节,死而后已”的豪言壮语,最终被李希烈残忍杀害。颜真卿的坚守节操,视死如归的表现更是集忠义和大义之大成。

在大义凛然之外,京剧《赤桑镇》里的包拯得知侄儿包勉在担任余杭知县期间贪赃枉法,残害百姓,十分气恼,毅然抛开自己从小父母双亡,全凭嫂嫂抚养成人,而今嫂嫂又只有包勉一个儿子的亲情,秉公执法,处死了包勉。包拯的行为也是大义,叫“大义灭亲”。

成语“大义灭亲”的典故来源于《左传·隐公四年》的记载。大约公元前719年,卫国的州吁杀了卫桓公自立为国君,为了得到周天子的认可,获得合法地位,石厚听从父亲石碏的建议,与州吁一同到陈国请陈桓公从中斡旋。就在此时,石碏暗中派人到陈国告诉陈桓公,证明州吁确实杀了国君篡夺了王位,请陈桓公趁机除掉他们。陈桓公得到了石碏的密告,当州吁、石厚到达陈国后立即将他俩抓获,并通知卫国来人处理,结果卫国派右宰丑在陈国的濮地杀了州吁,石碏派家臣总管獳羊肩在陈国杀了石厚。

事后,德行、品行高尚的人都称赞“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意思是说,石碏是真正的忠臣,怨恨州吁,连自己的儿子石厚也不放过,大义灭亲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形吧!

3.见嫌而不苟免

“嫌”在这里有两重意思,一是嫌疑,二是“仇怨”。《三国志·蜀书·先主传》记载:刘璋根据张松哥哥张肃的举报,杀害协助刘备入川的张松,与刘备结下了仇怨。原文是:“于是璋收斩松,嫌隙始构矣。”这里的“嫌”就是结怨。

“苟免”一词出现在《礼记》一书中,原句是:“临财勿苟得,临难勿苟免。”意思是,面对钱财不随便求取,面对危难不苟且偷生。而《素书》“见嫌而不苟免”的意思就是:虽然相互之间有一些嫌疑和怨恨,但为了顾全大局,在需要交流和沟通时,要正确面对,不要回避;要宽容大度,不计得失,不计前嫌。

张商英对“见嫌而不苟免”这句话有一个解读:“周公不嫌于居摄,召公则有所嫌也;孔子不嫌于见南子,子路则有所嫌也,居嫌而不苟免,其惟至明乎。”意思是,周公为了江山社稷,虽被召公诽谤、猜忌,却依然忠心辅佐成王;孔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去见南子,引得子路的不满,但孔子觉得问心无愧,并不多作解释。他们才是至明至达之人。

张商英引用周公和孔子这两个事例,说明“见嫌而不苟免”指的是为了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以及涉及全局的整体利益的行为,在受到他人误解和结怨的情况下,贤人君子依然可以襟怀坦荡,以德报怨,宽恕他人的过错,最大限度地容忍别人的怀疑和责备。

不过,这种“见嫌而不苟免”的前提是误解,这与“莫须有”的诬陷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因为《素书》的“嫌疑”是指当事者身处是非之地,受到质疑而产生的误判和相互之间因误会而产生的怨恨,不存在主观故意。而诬陷则是无中生有或者虚构事实的恶意陷害,其主观故意十分明显。所以说,对捏造事实、恶意陷害的行为就要辨明是非,不能迁就纵容。

《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晋献公立骊姬为夫人,生下奚齐,为了将奚齐立为太子,骊姬伙同中大夫设计用毒药毒死了献公的猎狗和侍臣,然后向献公哭诉诬陷是太子申生投毒。太子听到消息既不分辩也不解释,连忙逃到了新城。这时有人对申生说:“你如果申辩,国君一定会弄明白真实情况。”申生说:“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饱,我辞,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乐。”太子的意思是,父王没有骊姬,就吃不好,睡不好,如果我要辩解,骊姬必然获罪,国君年纪大了会很痛苦,我也不会高兴,随后申生在新城自杀而亡。

申生被骊姬陷害,不揭发,不辩解,忍气吞声,委曲求全,造成自己自杀和老师杜原款之死,另外两个兄弟重耳和夷吾逃亡外地,这就不属于“见嫌而不苟免”的范畴。这是纵容包庇,助纣为虐。这种容忍、宽宥、放纵违法犯罪的行为与《素书》的“见嫌而不苟免”是完全背离的。

4.见利而不苟得

“见利而不苟得”与《礼记》“临财勿苟得”的意思是一致的,都是提醒世人:“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凡是见利起意,或者是损人利己,谋取不义之财,都是要受到惩罚,都是要治罪的。

事实上,《素书》中关于“见利而不苟得”的意思还远不止于此,由于《素书》的相对人是身居上位的执政者,所以《素书》中“利”的意思有更深一层含义,其中不仅包括财物,而且还包括名气、名誉。对一般人而言,财是主要的,名是次要的,甚至是可以不要的。例如小偷只要财不要名,而“站街女”也不在乎名,更不要出名,一句“笑贫不笑娼”是她们内心的最大慰藉。

而有些身居上位的人则不同,他们为了获取更高的地位,攫取更多的权和利,实现更大的个人目的,所以他们当了官以后还想出名。“名”就是资本,名气大声望就高,就有了得到提拔和升迁的前提条件,就有可能做更高的官。做更高的官就可以出更大的名,得更多的利。所以说,《素书》中的“利”既包括钱财,也包括名利,从严格意义上说,贪名和贪财一样都是贪污腐败。

《雍正王朝》有两个大家十分熟悉的历史人物:

一个是雍正年间出任山西巡抚的诺敏,这个人为官十分清廉,当他母亲六十大寿时,竟拿不出银子办酒。诺敏虽然不贪财,但他贪名,在清偿国库欠款时,他串通全省官员,弄虚作假,谎报半年之内山西全境所有国库亏空全部还清,雍正接到报告后,龙颜大悦,手书“天下第一巡抚”匾额。但诺敏欺瞒朝廷的谎言被河南巡抚田文镜探知,并报告了皇上,雍正爷恼羞成怒,大骂诺敏“溺职于前,欺君于后,虽不贪财,但实贪名,比贪财更可恨。”于是下令将诺敏午门斩首。

另一个就是乾隆年间巨贪和珅。根据史料记载,和珅这个人非常聪明,他不但熟读四书五经,而且精通汉、满、蒙、藏五种语言,这在当时十分难得。据说和珅初入仕途也还清廉,任户部侍郎时,一个叫安明的官员多次向他行贿,希望他能向尚书推举自己任司务一职,都被和珅婉言拒绝,当安明如愿升任司务一职后,送给和珅一块玉,和珅也当场拒收。但后来由于和珅在伴随乾隆帝期间,善于察言观色,溜须拍马,善解人意,受到了乾隆帝的宠信,由此官越做越大,权越来越重,心也就越来越贪。他通过巧取豪夺,卖官鬻爵,攫取大量钱财,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贪官。嘉庆帝继位后不久,巨贪和珅就被抓捕赐死,家产全部抄没归公。和珅到底有多少家财,史上说法不一,《清朝野史大观和珅财产》一书认为:和珅的财产总数为20亿两白银,相当于清朝政府20多年的财税收入。而薛福成在《庸庵笔记》中记载的数额是2.3亿两白银,不过许多人都认为绝对不止这个数字。

和珅生前不择手段大肆敛财,结果被抄家籍没,所敛财物一律充公,自己落得个白绫自尽和千古罪名,图个什么?和珅临死的时候终于醒悟,所以留下了“百年原是梦,廿载枉劳神”的绝命诗。捞钱捞了廿年,到头来是给嘉庆帝捞的,自己不但一文不名,而且还白搭了一条命。

“百年原是梦,廿载枉劳神。”这是和珅临死前的感悟,也是对后人的告诫。

以上两个例子,一个是贪名,一个是贪财,由于他们“见利苟免”,所以都得到了身败名裂的下场。

以上四条是“杰”的标准,《素书》认为:一个人能够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忠于职守;为人处世义不负心,义薄云天,襟怀坦白,无愧于心;在其位,谋其政,不争名,不谋私,全心全意为国为民,就符合“杰”的标准,就是一个杰出的人。

四、英俊豪杰

以上是对《素书》“俊、豪、杰”的解读,最后还要讲一下什么是“俊、豪、杰”。

根据考证,《素书》里的“俊、豪、杰”是道家学说,最早出自战国时的楚人所作《鹖冠子·能天》一文,内容是:“德万人者谓之俊德,千人者谓之豪德,百人者谓之英。”汉武帝时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爵国》作了进一步细化:“万人者曰英,千人者曰俊,百人者曰杰,十人者曰豪。豪杰俊英不相陵,故治天下如视诸掌上。”

根据史料记载,所谓的“英、俊、豪、杰”是春秋时期,或者更早些时候对官员考评、任用或者晋升时贴的标签,跟现在优秀、良好、满意、及格的意思差不多。其中十人、百人、千人应为职务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并非指所管辖的人数。比如符合“豪”的标准就可以当县官,符合“杰”的标准就可以当州官,符合“俊”的标准就可以封侯,而“英”是专门留给国君的。不过,《素书》只讲了“俊、豪、杰”,而没有讲“英”。

现在问题就出来了,既然《素书》是写给国君大臣的,那么有关考察大臣们的标准“俊,豪,杰”都讲到了,而留给国君的“英”,《素书》为什么没有讲呢?这又是一个谜。

按理说,黄石公不可能不写。但事实上,流传下来的《素书》并没有“英”的内容,这是为什么呢?可能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就是皇帝是不能写的,指名道姓给皇帝立规矩、贴标签,显然是罪不可恕的,所以作者留了一个空白,让后人去猜想。

第二个原因有可能《素书》是有“英”的内容,但在以后的流传过程中,有人,这个人或许是皇帝本人,也可能是哪个拍马屁的官员,发现了“英”的内容之后,认为这种大逆不道的言论,是不能存在的,所以作了删除。

以上两个原因,哪一个可能性更大呢?笔者认为,当然是第二种可能性更大。

标准有了,条件已经摆在那里,但如何实行才能达到呢?请继续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