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整合矿产资源推进转型发展
一、煤炭资源整合
煤炭资源是晋城市的支柱矿产资源,总储量约808亿吨,已探明储量271亿吨,总保有资源储量约123亿吨。其中,无烟煤的储量占到全国的四分之一和山西省的一半以上。晋城市煤炭资源不但储量大、分布广,而且埋藏浅,极易开采。建市初,在“有水快流”的思想指导下,各地竞相开办煤矿,1996年,全市煤炭产量2731.72万吨,是全国最大的无烟煤产地,有各类煤矿932个,另有私挖滥采点数千个,为晋城市经济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多、小、散、乱”的矿山数量,不仅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环境的严重污染,而且由于生产条件较差,还造成事故多发。据调查,原晋城矿务局(现晋煤集团)所属的几个矿和市、县办的多数地方矿,煤炭回采率普遍在60~70%,而大部分乡村小煤矿因采易弃难、采厚弃薄,回采率连20%都达不到。为改变这种情况,2002年开始,全市集中治乱治小,严厉打击私采滥挖。阳城县在全国首创储量块段开采管理办法,其具体做法是,国土资源部门根据矿山企业的年度生产计划,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设计,核定其年度开采范围,按核定的开采范围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该办法有效杜绝了采厚弃薄、采易弃难等浪费资源现象,大大提高了矿山企业回采率。2003年开始,全市所有煤矿都实行储量块段开采管理。对全市煤炭企业资源储量逐矿进行核查,对各矿区以外面积在0.01平方公里以上的边角残留资源进行调查,逐矿编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储量计算图,建立储量动态管理基础台账,摸清了资源家底。每年市财政都要下拨专项经费,用于矿山资源储量地质测量。至2005年,对清理出的1100多个私开井口、4600多个私开矿点,全部进行取缔、填埋和炸毁。同时,对全市所有生产煤矿实行以图管矿、定期报告和检查开发利用情况的图纸交换制度。矿山企业必须在每月结束后5日内,对上月的采掘工程和动用资源储量等情况,向基层土地所报告,基层土地所及时入坑、跟进检查,市、县国土资源局逐季组织抽查,及时掌握各矿山企业的采掘动态和储量动态,对图纸交换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科室进行通报,实行共同监管,杜绝越层越界开采。逐年对各矿山企业回采率指标进行实测考核,并依据回采率考核结果,严格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对实际回采率达不到核定指标要求的,不予通过年检。2006年,重点开展以合理布局、扩大规模、压减数量、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为主要目标的煤炭资源整合。坚持“科学规划、关小改中上大、有偿出让和市场配置资源、明晰产权、有效保护资源”的原则,通过两年时间,全市煤矿企业数量由整合前的554座压减到391座,生产规模9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全部予以关闭。2009年,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至2013年底,全市煤矿仅由原来的391座减少到138座(不含5座拟建矿井),压减比例为65%;矿区面积由1494平方公里增加到1710平方公里,增加比例为14.5%;生产规模由12496万吨/年增加到14660万吨/年,增加比例为17.3%。45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全部淘汰,平均单井规模由32万吨提升到87万吨。
二、非煤矿产资源整合
晋城市共发现有23种矿产,除煤炭外,主要有煤层气、山西式铁矿、含锰铁矿、硫铁矿、铝土矿、石灰岩、白云岩、花岗岩、硅石、粘土矿等,其中具有资源优势且在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矿产主要有煤层气、石灰岩、陶瓷土等。还有各类砂石土矿等建材类矿产资源,预测储量约1217亿吨。2013年,共有砂石土矿等建材类矿山78座,生产规模约700万吨/年。截至2014年底,全市境内共设置非煤类采矿权84个(不含县级发证),其中省级发证6个(铁矿4个,铝土矿2个),市级发证78个(石灰岩59个,砂岩7个,陶瓷土8个,花岗岩1个,白云岩2个,角闪岩1个)。
晋城市非煤矿产资源以沉积矿为主,贫矿多,富矿少,勘查程度低,已开发的主要有铝土矿、铁矿、石灰岩矿等,受资源赋存条件等因素影响,总体规模不大,资源利用效率低。
2002年,在全省、全国矿业权制度改革之初,晋城市先行在市县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中,停止行政审批,实行公开出让。相继出台《关于对石灰岩等建筑材料矿产采矿权出让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石灰岩采矿秩序和采矿权市场建设的通知》等文件,完善和规范招、拍、挂制度和程序。当年,市国土资源局在沁水县拍卖两宗石灰石采矿权,敲响了山西省采矿权公开出让第一槌。之后逐步形成从矿权设置、储量检测、价款评估、组织拍卖到限时发证的一整套规范的工作程序。
2010年,全市开展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在此之前,全市共有民营非煤矿山320个,总生产规模946.4万吨/年,矿区面积12.3平方公里。其中:铁矿企业76个,生产规模66万吨/年,矿区面积9.19平方公里;石灰石矿221个,生产规模865.1万吨/年,矿区面积2.2平方公里;河砂矿23个,生产规模15.3万吨/年,矿区面积0.9平方公里。
2013年,全市民营非煤矿山企业由320个压减到217个,矿区面积由12.3平方公里减少到10.66平方公里,生产能力由946.4万吨/年减少到854.9万吨/年。其中:铁矿由76个压减到48个,矿区面积由9.19平方公里减少到8.55平方公里,生产能力由66万吨/年减少到55.3万吨/年。石灰石矿由221个压减到156个,矿区面积由2.2平方公里减少到1.87平方公里,生产能力由865万吨/年减少到789万吨/年。河砂矿由23个压减到13个,矿区面积由0.9平方公里减少到0.24平方公里,生产能力由15万吨/年减少到11万吨/年。
2014年,非煤矿产资源进一步整合,全市省级发证民营非煤矿山企业由48个压减到5个,关闭或整合关闭非煤矿山企业43个,压减比例达89.6%。
三、加强矿业监管
1990年,矿产资源审核管理主要是采矿权的登记审核发证。原市地矿局对全市1933座矿山企业,全部实行采矿权登记。1992年,采矿登记矿山企业达到2119座,并完成晋城矿务局的采矿登记审核上报工作,在原矿区范围的基础上调整给地方乡镇煤矿范围44.6平方公里。同时完成58座小型砖瓦黏土、砂、石类矿山的登记工作。1999—2000年,完成1700多座矿山企业以矿业权有偿取得为核心的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开始由以前单一的采矿权登记工作向采矿权有偿取得与采矿权登记相结合的转变,确保国家矿补费、复垦费的征缴。
2001年,逐步废止行政划拨资源和行政审批制度,对各类采矿企业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审核,核发1188个矿产企业采矿许可证,其中煤矿728个、铁矿97个、硫铁矿177个,奠定了矿业权市场的建立基础。至2006年,共受理各类采矿权审核登记审批事项2680余件,其中,采矿权延续审核登记1580余件,采矿权变更登记520余件,采矿权新立登记360余件,其他200余件。
生产规模属于小型的石灰岩、白云岩、重晶石、饰面用花岗岩、大理岩,由市国土资源局登记。
2004年,投资185万元,与太原理工大学共同研发了一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软件,将矿业权规划、采矿权管理、日常监督、储量动态、规费缴纳、依法办矿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该系统,提高了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
2008年后,在常规矿山企业年检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晋城市实际,把矿山企业依法采矿、依法用地、矿山环境治理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年检范围,实行相关科室共同监管的年检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对采空区、无煤区、其他不可开采区监管。主要措施是,未经批准,煤矿企业不得擅自进入“采空区、无煤区、其他不可开采区”组织生产或其他作业。对上述范围内可能存在实体资源或可复采残留资源的,由有资质的地勘单位核实,经国土、煤炭、安监等部门批准,并补缴采矿权价款后,方可进行开采。
2002—2013年,全市地质勘探共投入15亿元,新探明煤矿储量2亿吨,煤层气2655亿立方米,铝土矿1000吨,铁矿100万吨,石灰石300多亿吨,白云岩1亿吨,重晶石1万吨,还新发现金、银、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矿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
(一)划定防治重点
晋城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及伴生地裂缝等。根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数据统计,2014年,全市共有33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城区11处、泽州县64处、高平市27处、阳城县87处、陵川县84处、沁水县66处),威胁着24518人、95497万元的生命财产安全。
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有:
城区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北石店、西上庄、钟家庄一带,地质灾害主要是地面塌陷、地裂缝、滑坡等。
泽州县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巴公、大阳、金村、南村、下村、周村、北义城、南岭等乡镇,主要地质灾害是采煤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
高平市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马村、原村、野川、永录、寺庄、北城办事处、米山镇、东城办事处、陈区、北寺、建宁、河西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塌陷、滑坡等。
阳城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次营、董封、横河、驾岭、河北、凤城、西河、润城、北留、八甲口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是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陵川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崇文、平城、礼义、西河底、附城、六泉、马圪当、夺火等乡镇,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地面塌陷、崩塌等。
沁水县重点防治区:
主要分布于中村、张村、龙港、嘉峰、郑村、郑庄、端氏、胡底、土沃等乡镇,主要地质灾害是地面塌陷、滑坡。
(二)防治措施
1..开展地质灾害调查
2002年后,成立了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完善《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城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晋城市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制度》《晋城市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晋城市地质灾害饮水解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每年发放地质灾害隐患告知通知书、地质灾害明白卡、避险卡,设立更新地质灾害警示性标志。县、乡、村、所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现场巡查。市国土资源局同市气象局签订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协议,每年汛期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
2..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
2002年后,出台了《晋城市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法》《晋城市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程序的通知》等管理办法,开展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备案工作,涉及公路、铁路、水利、矿山、建筑等行业。其中,有《沁水县曲堤煤矿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晋城市郭壁供水干渠东蜀小渡槽及八角池附近部分区段物探勘报告》《陵川县鑫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扩建179立方米高炉技改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城区司徒绿豆饮料厂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城区七岭煤矿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等。2014年,市级报告评审专家组成员有22人(都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每次评审二、三级报告时,由报告编写单位通知专家对报告进行集体评审,报告编写单位对报告的结论终身负责。有评估资质的地勘在晋城市进行登记备案的有34家。
3..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2006年之后,每年都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核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地质灾害灾情登记卡,将灾害监测任务层层落实到乡镇、村、企事业单位,最终落实到个人。2010—2014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实地演练5次,共3万人参加。共投资近3000万元,对城区白马寺山矿山环境及泽州县龙王山矿山地质环境等5个项目进行治理。同时,对建设用地要求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对防治措施每年组织两次行政督促检查。
五、地质环境治理
2001—2014年,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对地质灾害进行勘察、治理和监督管理,投入各类地质灾害勘察治理经费超过4亿元,对超过30万元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确定勘察治理单位,完成地质灾害勘察治理项目近百个。主要有:
泽州北路采空区勘察 为市国土资源局利用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的地质灾害勘察项目,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察院通过招标方式以45万元竞得该项目的勘察权。2005年,提交《泽州北路采空区勘察报告》。
杨洼采空区勘察 勘察单位为中国冶金工程勘察院,市国土资源局投资15万元。2005年完成《杨洼采空区勘察报告》。
町店桃坪滑坡勘察 勘察单位为山西省第三地质工程勘察院。国土资源部门投资110.0万元,由该村委组织进行治理,现基本处于稳定状态。
长晋高速路采空区治理2002年由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资18000万元,招标定出5个地质灾害资质单位,对采空区进行治理。
陵沁路采空区治理 煤矿采空区治理,投资5000万元,对陵沁线西河底至西上庄段一级公路的采空区治理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在全线范围内共有10个采空区,采空区总长度为9640米,市公路局采用招投标的形式,确定3个治理单位分7个标段进行治理。治理长度达6952米,施工钻孔835个,钻孔深度为53016米;检查孔17个,深度1084米。
阳城北音滑坡治理 阳城北音搬迁工程,该滑坡体是由于修建晋阳高速公路时边坡开挖引起山体移动,使位于该滑坡体上的村庄房屋出现裂缝而无法居住,高速公路管理局投资4000多万元对该滑坡体进行治理。
白马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04年7月,晋城矿区白马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被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批准立项,成为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国家投资300万元,具体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任务有4项:①矸山填埋。按照工程规划设计,矸石山在削坡处理后要进行黄土覆盖78000立方米,浆砌挡土、挡水墙4700立方米,浆砌排水渠2800立方米,边坡种植护坡草坪5.5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250万元。②植树造林。本项目规划植树造林3500亩。③边坡加固。完成投资25万元,修筑挡土墙和排水渠1500立方米。④水源恢复。焦山村北打580米深井一眼,在井旁和山顶各修建500立方米全封闭蓄水池一个,投资30万元。
陵川县西河底镇吕家河村滑坡治理 该滑坡体是2003年汛期开始蠕动的,2004年汛期有了扩大的趋势,直接影响到吕家河村7户34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给予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治理资金10万元。
阳城县凤城镇坡底滑坡治理 总投资1494万元,其中省744万元、市375万元、县375万元,2011年工程开工,可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给坡底村400户2100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威胁。
泽州县南岭乡红卫—后河滑坡治理 共分二期,第一期总投资1508.4万元,其中省753万元、市380万元、县375.4万元,2011年开工。第二期2013年开工,省投资428万元。可确保1300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阳城县北留镇史山村南山滑坡治理 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省1200万元、市600万元、县600万元,2012年开工,可保障1016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陵川县崇文镇城内社区滑坡治理 总投资1256.4万元,其中国土部800万元,市、县分别为228.2万元,2012年开工,可有效保护82户居民和3所学校(城关中学、成才学校、城内小学)3700名师生的安全。
沁水县胡底乡胡底村滑坡治理 总投资670.44万元,其中省300万元、市185万元、县185.44万元,2012年开工,可有效保护胡底村受地质灾害威胁的16户172人、800万元财产的安全。
泽州县北义城镇河底滑坡治理 总投资440万元,其中市220万元、县220万元,2012年开工,可有效保护40户15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泽州县周村镇常庄滑坡治理 总投资220万元,其中市110万元、县110万元,2012年开工,可有效保护25户1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阳城县横河镇横河崩塌治理 总投资227万元,其中市210万元、县17万元,2012年开工,可有效保障周边行人行车安全。
陵川县西河底镇吕家河滑坡治理 总投资206万元,其中市176万元、县30万元,2012开工,可有效保护85户255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陵川县崇文镇张庄村滑坡治理 总投资765万元(部级资金),2015年开工,可保护张庄村临坡居民区内145户、543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阳城县次营镇赛村桥沟滑坡治理 总投资349.58万元,其中市174.79万元、县174.79万元,2013年开工,可有效保护58户、157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陵川县城西五谷山崩塌治理 总投资409.14万元,其中市204.57万元、县204.57万元,2013年开工,可有效保护110名厂区职工的生命安全。
陵川县王莽岭国家地质公园崩塌治理 总投资357.62万元,其中市220万元、县137.62万元, 2013年开工,可有效保护景区游客人身安全。
泽州县山河镇追山村滑坡治理 总投资296.18万元,其中市148.09万元、县148.09万元,2014年开工,可保障周边行人行车安全。
高平市石末乡双泉村崩塌治理 总投资301.62万元,其中市145.75万元、县155.87万元,2014年开工,可有效保护26户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阳城县凤城镇山头村滑坡治理 总投资682.75万元,其中市341.37万元、县341.38万元,2014年开工,可有效保护56户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阳城县横河镇横索公路崩塌治理 总投资509.58万元,其中市254.79万元、县254.79万元,2014年开工,可保障周边行人行车安全。
陵川县崇文镇城内社区黄围东街滑坡治理 总投资1672.1万元,其中市500万元、县1172.09万元,2014年开工,可有效保护30户、12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对地质灾害治理的同时,2010年以来,全市还注重采石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地质灾害饮水解困治理。2011年,晋城市投资1087万元治理环城高速公路C8采石场。2013年,投资2483.4万元治理环城高速公路C15、C16采石场,其中省级投资1300万元,市级1183.4万元。
2012—2014年,全市开展51个村的地质灾害饮水解困工程,总投资5000余万元,保证项目实施村庄群众的用水困难和受益村委农业、畜牧业等相关产业用水。
六、地质公园保护建设
全市共有地质遗迹256处,其中I级遗迹点6处,分别为:阳城秋铺不整合、横河长城系虫迹化石,沁水舜王坪长城系虫迹化石,陵川黄围山灵湫洞、凤凰村石门、琴泉瀑布;II级遗迹点60处;III级遗迹点190处。截至2014年,成功申报国家级地质公园1处、省级地质公园3处。
陵川王莽岭国家地质公园 面积62.12平方公里,2009年8月由原陵川棋子山省级地质公园(2001年成立)和王莽岭——红豆杉大峡谷省级地质公园(2005年成立)合并成国家地质公园。2011年6月申报为国家级国土资源科普基地。园区内拥有丰富的峰丛地貌、岩溶地貌和峡谷景观,地质遗迹面积约22.5平方公里,重要地质遗迹点68处。2013年4月揭碑开园,由王莽岭园区(王莽岭、锡崖沟景区)、黄围——门河园区(黄围山景区、红豆杉大峡谷景区、门河景区)组成。
析城山
阳城县析城山省级地质公园 位于阳城县横河镇境内,面积167.4平方公里。2010年4月批准成为省级地质公园,2012年编制完成《阳城县析城山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正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历山
泽州县丹河蛇曲谷省级地质公园 位于泽州县金村、柳树口两镇辖区内,地质遗迹以泽州县蛇曲谷为主,故名。2007年批准为省级地质公园。面积57.6平方公里,主要地质遗迹面积4.03平方公里。岩溶地貌,并有丰富的碳酸岩,是对华北新生代地壳活动在空间和尺度上的重要记录。公园区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青莲寺和道教建筑群珏山等人文古迹。
沁水县历山省级地质公园 位于沁水、阳城、垣曲三县交界处,面积90平方公里。2010年4月批准成为省级地质公园,2012年编制完成《沁水县历山省级地质公园总体规划》,已投资展开地质遗址保护碑和保护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