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建市30年实录(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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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经济监管

建市三十年来,适逢全国经济体制改革风起云涌的大变革时期。随着改革领域的不断扩大、各种经济成分的不断涌现,政府在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中的监管职责就显得尤为重要。建市之初,市委、市政府就紧紧抓住经济监管这把利剑,在安全生产、计划管理、物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物资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食品药品管理、技术质量监督以及审计、统计等方面,全方位、宽领域广覆盖地实施经济监管职责。各级监管部门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生活中的各种违法乱纪现象,建立了正常的生产流通秩序,保证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安全生产

(一)审时度势,创新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

建市之初,晋城市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是山西省的“老大难”之一,1985年到2001年仅煤矿事故就死亡1770人,平均每年死亡104人,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在4人以上,2001年11.18沁水县湘峪煤矿瓦斯爆炸造成14人死亡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当机立断,改革原来的安全监管机制,成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将市劳动局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移交新成立的安监局。并在全市6个县(市、区)配备安全专职副县(市、区)长,85个乡镇配备分管安全的副乡镇长,设立专职安监站,配备安全监管人员379名,在地方所有煤矿全部派驻驻矿安监员;成立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全市工矿企业、乡村(街道办事处)均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构筑起市、县、乡、村(企)四级安全监管体制。主要实施四项管理机制,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考评体系,将省政府、省安监局下达的事故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投入、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全部细化量化,科学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监局、局直属单位,明确了目标任务,层层签定了责任书。二是实行了包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实行了资源整合、煤炭生产、安全稳定市级党政领导包县(市、区)督导制,市安委办实行了领导联系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所包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定期督查指导,极大地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三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按照省里安全生产“三落实”和“五人包保责任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了各个行业企业分管领导和监管小组成员,并全部在报纸上进行了公示。四是全面推行法人承诺制。组织全市各个行业行业企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007年至2008年,侧重对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设立应急救援办公室,着手建立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先后编制全市卫生安全事故、矿山事故灾难、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煤层气开采事故灾难、煤层气储运事故灾难、破坏性地震等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实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分级备案制度。

2010年,加强村级、社区安监机构建设,完善市、县机构建设。组建晋城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心、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督促六县(市、区)安监局设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等专门监管科室和专业执法队伍。2011年,编制完成《晋城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企业分管领导和监管小组成员,落实率达到100%,并全部进行公示;在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直接与市、县(市、区)主要领导挂钩,强化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出事受追究的安全监管责任制。市安监局成立7个调研督导组,深入六县(市、区)和市直企业,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调研督导,分别召开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机械、职业健康等方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座谈会,基本摸清全市各类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企业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承诺,承诺率达到100%。调查处理了“1·6”山西兰花科创股份公司唐安煤矿锚索伤人事故、“1·7”天泽煤化工集团公司煤气化厂尿素车间触电死亡事故、高平市“4·1”道路交通事故,高级技工学校“7·13”新建教学楼施工工地伤害事故、“6·18”晋城市春晨兴汇实业有限公司高炉煤气中毒事故,12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分,1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单位行政处罚20万元。高平市7天内连续发生4起事故,市安监局与高平市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

2012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全市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管工作。继续推行公开承诺落实主题责任,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企业法人代表承诺率达100%。

2013年以来,在安全管理体制上又有了新的突破。一是明确领导责任。进一步构建了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强化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力,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且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等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调查分析原因,划清领导责任,并依法依纪予以问责,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二是明确部门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部门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落实了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覆盖、无死角。三是明确主体责任。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作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大力督促企业健全和完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并在所有行业企业继续推行了法人承诺制,在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行了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为全面提高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知责、履责、尽责意识,切实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市政府印发了《晋城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刘润民市长为组长的“四责”活动领导组,在重点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开展了知责教育活动、履责规范活动、尽责考核活动和问责追究活动,着力形成人人知责、认真履责、个个尽责、严格问责的责任制建设新格局。

(二)建章立制,完善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

建市以来,围绕安全生产这个头等大事,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制度。

2001—2005年,市政府累计制定出台了《晋城市切实加强重特大安全事故防范管理实施办法》《晋城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晋城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晋城市乡镇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管理办法》《晋城市烟花爆竹行业管理办法》等110个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性、措施性和操作性强的文件,使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6—2010年,坚持严格执法不放松,印发了《关于对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经营行为进行督查问责的通知》,明确了七项问责严格规定,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秩序的稳定好转。一是按照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我市有关部门认真制定了行政执法计划,根据行政执法计划有条不紊开展了执法工作,五年共检查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民爆物品等企业970000余次,每年均能完成全年计划的110%左右,共查出隐患17万余处,均在限期内督促企业予以了整改。二是强化关键时期检查。每年都组织了元旦、“两节”、“两会”、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国庆60周年庆典期间,我市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形成了企业全面自查、县乡地毯式排查、市里抽查督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格局,确保了敏感时期全市安全生产无事故。三是开展了不间断的专项整治。按照省政府“不论非法合法、不论规模大小、不论隶属关系”无一遗漏排查的要求,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全面排查摸底,按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分类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四是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市、县安监部门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1260家,停产整顿136家,关闭取缔127家,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

2011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对2003年印发的《晋城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许可科室联合审查办法》、行政执法规范、案审委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领导沟通协调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部发放了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和释义;并邀请新《安全生产法》起草者之一、《安全生产法》释义副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滕炜到晋城市办了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在《太行日报》开辟专栏连载8期进行宣传,将新安法的第六章法律责任、国家安监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等内容编印成专版;将新安法电视公益广告和整理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利用每天上、下班时段在单位一楼大厅和外部广告屏幕滚动播放,并继续在局网站进行了宣传。

(三)合力推进,加强安全生产的文化建设

多年来,全市十分重视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了政府引导、部门推进、企业创建的良好氛围。

政府引导,全方位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坚持以每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培训教育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推手,大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享受安全的社会氛围。先后开展了安全宣传专栏专版、安全主题宣传咨询、安全生产文艺晚会、安全发展论坛、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专题讲座、安全书画作品展、安全演讲比赛、千企万人安全宣誓签名仪式等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太行日报》、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作为重要的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先后建立了“晋城市安监局网”“晋城市安全培训网”“晋城市安全协会网”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网站,为全市广大从业人员提供了最前沿、最快捷、最准确的安全生产信息服务。狠抓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放松,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培训班的同时,针对事故高发、易发的行业企业,邀请国家、省、市专家对企业职工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深化企业三级教育。同时,为了切实推进安全宣传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各级安监部门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日常检查的重要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稳步发展。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刊发安全生产论文、报道2000余篇,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万份,举办安全主题文艺晚会100余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3000余场次,发送安全信息600余万条,举办专题培训班2000余场,累计受教育人数达200万人次。

部门推动,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年度考核目标。2012年,结合全国、全省的创建要求,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有关专家深入各县(市、区)、市直及驻市重点企业开展了安全文化建设专题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创建领导组,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周密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任务,并将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本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当中,切实做到与其他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将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各级安监部门指定专门科室、专人负责,深入企业,掌握实情和动态,对照创建标准,督查和指导企业开展创建活动。为了加快创建步伐,各县(市、区)严格对本地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分别在不同行业领域确定了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有热情、基础好、素质高的企业,作为创建示范重点企业,要求其先行示范,探索经验,争当创建工作的排头兵、领头雁。

企业创建,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企业管理范畴。安全文化不仅是企业管理的最高境界,而且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各创建企业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实现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充分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在安全标准化建设、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及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基础上,探索出了一系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的特色安全文化。兰花集团成立了“女工家属安全协管委员会”,坚持井口送温暖、献爱心,人人签订《夫妻安全联保责任书》;东峰煤矿大力推行企业“四个一”精品安全文化,即一本刊物、一首歌曲、一本手册、一个广播站,大力开展安全文化宣传;阳城伏岩煤业从办公区到宿舍区、从餐厅浴室到各个生产现场、从地面到井下,建立起了一条条的安全文化长廊;在通往井口的长廊内建立了“全家福”和“安全寄语”板块,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安全意识;晋煤集团天源化工公司建立了“一动一静两突破三消除一验证”的现场安全管理法;晋煤集团晋丰化工公司、维高水泥公司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美国杜邦等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为了推动企业创建工作,各基层社区同步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沁水县在各重点乡镇建立以安全理念、宣传图片、事故案例、安全动态等为内容的安全文化长廊,在辖区内的主要道路、墙壁护栏等处悬挂了安全标语,安装安全文化灯箱,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四)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制度

2001年以来,全市建立起了一整套目标控制体系,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量化细化、科学分解,落实到市、县、乡、企第一责任人头上,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落实了各级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实行了监管“包保”责任制,推行了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001—2005年,为了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预防,提出了变事后追究为隐患责任追究,强调隐患就是事故,不消除隐患就是违法,就要受到责任追究,创新性地制定了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对查出的隐患,坚决实行了落实整改内容、整改限期、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的“五落实”制度,五年来,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受到责任追究的矿井3466矿次,追究相关责任人1358人。与此同时,实行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每年年底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业严格进行考核,凡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安全生产不达标的单位、部门,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2002年,专门规定,凡乡镇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村支书、村委主任和矿长一律依法查办,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律依法撤职罢免。这样的追究力度在全省是空前的,2005年,国务院《特别规定》出台后,又将《特别规定》中对存在15种重大隐患矿井的处理办法,延伸到了事故矿井的处理上,进一步加大了事故查处的力度,五年来,共查处煤矿事故89起,追究相关责任人907人;大力清理纠正煤矿入股问题。国务院“撤资令”下达后,全市34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主动进行了撤资,撤出资金474.2万元,铲除了官煤勾结的土壤,大大净化了煤矿安全生产环境。

2006—2010年,按照“守土有责、主体主责、守岗有责、过失问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了责任体系。一是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考评体系,将省政府、省安监局下达的事故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投入、安全检查、安全培训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全部细化量化,科学分解,落实到了各县(市、区)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安监局、局直属单位,明确了目标任务,层层签定了责任书。二是继续实行了包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实行了资源整合、煤炭生产、安全稳定市级党政领导包县(市、区)督导制,市安委办实行了领导联系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对所包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不定期督查指导,极大地强化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三是严格落实了监管责任制。按照省里安全生产“三落实”和“五人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分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了各个行业企业分管领导和监管小组成员,并全部在报纸上进行了公示。四是全面推行了法人承诺制。组织全市各个行业行业企业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法人代表向政府、社会和职工进行了安全生产承诺,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4年,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突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2014年全市发生地面企业一般事故10起,造成12人遇难。其中对高沁高速公路“4·5”机械伤害事故、泽州县珏山景区“4·6”坍塌事故、兰花丹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8”高处坠落事故、天泽集团煤气化厂“5·20”事故、阳城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7·19”机械伤害事故、泽州福盛钢铁有限公司“9·26”中毒事故、晋煤集团天溪煤制油分公司“10·22”机械事故、泽州县晨晖管业有限公司“11·7”物体打击事故、泽州县福盛钢铁有限公司“12·6”事故等9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除“9·26”“11·7”“12·6”事故还在调查中外,其他5起事故县政府已批复,5起事故中受到党纪处分8人、行政处分16人、追究法律责任6人、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19.2858万元、对事故单位罚款83万元、对分管领导戒勉谈话4人。在强化事故督办的同时,还对事故发生单位天泽集团和突发涉险事件处置不当单位国投晋城热电公司进行了约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履行好社会责任。

(五)加大投入,提升安全生产的保障机制

晋城曾以“小煤矿、小冶炼、小化工”等五小工业著称,安全生产基础薄弱。2001—2005年,先后争取省级资金1.3亿元,市政府导向性投入3.8亿元,调动企业投资近48.7亿元用于提高安全装备水平。至2006年,累计投入5亿多元加快矿井采煤方法改革,全市415座生产矿井全部实行了壁式开采,是2001年的6.2倍。一批新型的采煤技术和设备如轻型综采、综采放顶煤、滑移支护开采、悬移支护开采等在煤矿企业安家落户,机械化开采矿井煤炭产量占到全市煤炭总产量的30%,淘汰了高落式、台阶式等旧的落后的煤炭开采方式,淘汰落后的煤炭生产设备2万余台(件);累计投入20.6亿元,改造和建成30万吨/年以上骨干矿井65座,比2001年翻了两番,骨干矿井煤炭产量达到4224万吨,占全市煤炭总产量的78%。全市煤矿单井规模平均达15万吨/年,比2001年单井平均规模6万吨/年增长150%;累计投入5.5亿元,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191座;累计投入5亿元建设双回路电源煤矿310矿井;累计投入近20亿元,装备采区防爆设备、瓦斯风电闭锁装置、矿井风电在线监测、双风机、双安全出口等,开展了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在全市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42座高瓦斯煤矿,装备瓦斯抽放系统60套,年抽放瓦斯量达6.18亿立方米,在瓦斯综合利用上积极探索,开发建设坑口瓦斯发电站,安装57台500千瓦以上的坑口瓦斯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到4.2万千瓦。其他高危行业均加大安全投入。其中,消防部门投入4000余万元,建立可视化管理培训系统,完善119消防指挥系统等。危化、烟花爆竹行业投入4000余万元,对生产车间和安全设备进行重新规划和安全改造。特种设备行业投入1000余万元,配置内窥镜、金相分析仪等59台设备。2008年,完善市、县、乡、企四级安全监管网络体系,市县两级安监执法人员达到900人;44个乡镇设立安监站,安监人员230人;驻企业安监人员达1000人。全市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建成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200座,其他高危行业亦有22家企业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

2009—2010年,全市投资近2000万元,建设了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与应急救援系统,实现了市县及重点企业联网监控;2009年,85个乡镇均设立了安监站,市财政投入340万元,为85个乡镇配备了安全监管执法车,全市乡镇安监站车辆达到152辆,培训乡镇安监员近600名。大部分乡镇安监站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责、档案、车辆、装备和办公用房“八到位”,并建立村(企)监管网络。对全市85家乡镇安监站进行全面验收,全市85家乡镇安监站达到一级的36家,二级45家,占全市乡镇的95.3%。2010年,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强化乡镇安监体系建设,对乡镇安监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全面培训;开展乡镇安监站升级达标活动,共有42家乡镇安监站达到升级标准,其中一级升标准化14家,二级升一级25家,三级升二级2家,三级升一级1家。

2011—2014年,全市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大。93座煤矿共投入29.36亿元,用于通风系统改造、主提升系统改造、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安全保护设施建设、安全装备配备等。3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共投入3.24亿元用于自动化改造。460余家冶金等工贸企业投入0.67亿元用于安全标准化建设。

(六)技术革新,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

2001—2005年,市安监局与沈阳新元信息工程软件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合作,研究开发“数字煤矿安全广域网络动态实时多级监管系统”,并率先在阳城县试点。该系统利用直观先进的多种信息图形可视化手段,对煤矿特别是瓦斯进行远程、实时、全天候监控,并跟踪整改过程。试点成功后,在全市进行推广,2003年建设完成全市415座煤矿、30个产煤乡镇、6个县级局域网络和市安监局中心站四级联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该系统进行了鉴定,认为该系统在总体技术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部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同年,全国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现场会在晋城召开,晋城市煤矿“数字安全”广域实时网络信息系统在全国推广。2004年,全市对监控系统进行升级建设,研制开发了主扇停风报警自动发送手机信息、煤矿通讯中断无记录实时监测显示、主要场所及作业面视频监测、监控隐患三级预警、“数字矿山”系统自动对接等5项新功能。这些成果,在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获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炭安全监察局)第二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一等奖”。2005年市安监局开发出KJF-05矿井通风机在线监控与风量定期分析监管系统,对煤矿超通风能力生产,风量和产量比例失调,瞒报煤炭产量、偷漏税等现象,实现有效监督管理。截至2006年12月底,该系统累计发现煤矿瓦斯安全隐患25220起,其中重大隐患6483起,平均每天发现和处理23.1起。此外,相继和煤科总院抚顺分院、河南理工大学瓦斯地质所合作开展《阳城、沁水矿区煤矿采空区瓦斯爆炸(燃烧)机理及综合防治技术》《晋城市煤矿瓦斯危险程度评价及防治对策》课题研究,探索出适合晋城煤矿瓦斯治理的有效办法,强化高瓦斯高突出和突出危险矿井防范措施的落实,连续5年组织开展煤矿瓦斯和二氧化碳等级鉴定、通风能力测定、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累计获得国家安全科技成果奖1项,省级科技进步奖2项,市级科技进步奖3项。

2006—2010年,不断加大科技兴安力度。一是先后对南非煤矿安全生产组织了考察,引进了南非最新科研成果——瓦斯抑隔爆技术,时任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我市试点,全国推广。二是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总投资近2000万元,建设了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与应急救援系统,实现了市县及重点企业联网监控。三是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所有复产煤矿均达到了标准化要求,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向省安监局提出了二级达标验收申请,10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基本达到了要求,10家规模较大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近年来,在全市还推广了一些先进适用技术和工艺,比如煤矿瓦斯监控、产量监控、人员定位“三大系统”,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井工开采矿山井下机械通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定位系统等,取得了明显成效。

(七)舆论引导,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1992年,组织纪念两个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活动,出动车辆8部,参与职工8万多人,发传单35万份,悬挂张贴标语260幅,制作9集安全电视教育片《警钟》。1993年,组织宣传《矿山安全法》活动,市政府领导在市电视台作动员讲话,参加企业1000多家,受教育职工10余万人。

从2001年开始,市安监局连续7年在《太行日报》开辟安全专栏,刊发各类稿件1000余篇,在市电视台、电台刊发稿件3600多篇,在《中国安全报》《山西安全监管》《晋城经济》《晋城在线》《山西晚报》等新闻媒体上发稿1900多篇,编发《安全生产信息》近700期。不断引深“安全生产月”活动。每年都举办大型“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12.4”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文艺下乡、知识竞赛、专题报告、专家讲座等活动,以短信方式传播安全小常识和安全警示短语,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图片巡回展览进行警示教育,印制《市民安全手册》,发放《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编印和发放《煤矿安全知识画册》,制作永久性安全生产标语,散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等,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受教育群众达200余万人次。进一步强化多层次安全培训。市县两级安监部门组织开展安监人员、驻矿安监员、瓦斯督导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主提升机司机、监控系统值机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累计培训人员15万余人(次),其他行业培训人员7万人(次)。

2006—2008年,先后编制《晋城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晋城市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晋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查,实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分级备案制度。同时,煤炭、建筑、消防等行业领域分别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2006年11月2日,由市政府主办,市安监局具体承办,在兰花集团煤化工公司举办建市以来第一次危化企业应急救援演练,设计启动预案、阀门堵漏、医疗救护、人员疏散、警戒与交通管制、消防灭火、地面清污、环境监测等处置科目,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省政府应急救援办公室和省安监局领导、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长、分管副县(市、区)长、安监局负责人和危化生产经营负责人约300余人到场观摩。2007年至2008年,共培训各类高危行业安全负责人、安监员5110人次,在各类报刊发稿200余篇,悬挂安全标语4780条,设立宣传咨询点234个,出动宣传员3907人,发放宣传资料81.5万份(张),直接受教育群众达100多万人。

2009年,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悬挂条幅60条,播出30余条电视专项整治警句标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接收各类信息600余条,编发简报60余期。开展以发送一条手机短信、播出一条公益广告、召开一次警示会议为主要内容的“3.18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开展“走进晋城”系列报道活动,开辟“唱响安全发展、建设和谐晋城”专版。全年刊出《安监月报》12期、《晋城安全通讯》6期、《安全生产信息》60期、《专项整治动态》88期、《乡镇安监体系建设简报》52期。加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全市共培训、复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特殊工种5170人。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委办组织开展8项活动。一是开展咨询日宣传活动,16个市直安委会成员单位在物茂广场进行安全知识咨询;二是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论坛征文活动,征集论文400余篇,邀请国家安监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彭玉敬作专题报告;三是开展手机短信宣传活动,发送安全生产手机短信300余万条;四是开展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晋城电视台播出一个月的公益广告;五是开展千企万人宣誓活动,全市各级各类企业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安全宣誓;六是开展安全文化下乡进社区活动,向基层赠送《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1.8万本;七是开展职业安全卫生宣传展览活动,组织15家市内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物茂广场进行产品展览;八是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在市、县、乡、企播放生产安全事故案例,10万余人受到教育。

2010年,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以及职业危害管理人员等各类培训班50期,培训5109人次,同比增长67.5%。此外,组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监管科室负责人,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安全助理,县(市、区)安监局长安全监管培训班,邀请博士生导师刘铁民,国家安监总局规划科技司副司长施卫祖,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应急办专职副主任孙跃进,省安监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刘德政等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主题,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手机短信宣传教育活动、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活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应急救援演练周活动,以及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四进”活动,在企业开展安全宣誓活动,在学校开设安全课程,在村镇张贴标语、出版板报,印制60万份安全知识小册子,发放到全市所有家庭。在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安全生产情况,利用手机渠道,发送安全生产短信300余万条,利用报纸渠道,刊登安全生产各类信息和公告30多条。

2011年,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开展手机短信宣传教育活动,发送安全提示手机短信200多万条;开展电视公益广告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市煤炭、质监、住建、交警、消防等六部门,播出为期一个月的公益广告;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组织主要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太行日报开设专栏,宣传安全知识,刊登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家庭“六进”活动;开展“千企万人”安全宣誓活动,在村村镇镇张贴标语、出版板报,制作贴近日常生活的特色宣传品;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市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在报纸上刊登署名文章。在太行日报等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稿件78篇,刊发各类安全生产信息74期,印发《晋城安全通讯》12期;加强市安监网站建设,发表安全生产信息200余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共培(复)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机械等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等9200人次,同比增加35%。

2012年,组织开展手机短信、电视公益广告、主流媒体、警示教育周、主题宣传咨询日、应急救援演练周、安全社区创建等宣传教育活动,发送安全提示手机短信40万条;组织煤炭、质监、住建、交警、消防等部门,播出为期一个月的公益广告;在《太行日报》刊发“安全生产月”专版,开设安全生产月专栏等。累计在《太行日报》等新闻媒体发表稿件200余篇,刊发各类安全生产信息116期,印发《晋城安全通讯》12期。开展“法律法规送到家”活动,制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牌》、《企业生产法规(摘要)》挂幅、《安全法规汇编》《安全生产检查表》,在《太行日报》进行刊登,并分级分档逐企发放《安全生产法律告知书》。改版升级市安监网站,加强日常信息发布,完善信息调度、应急指挥、培训考试等8个栏目,增加安全社区、安全新闻汇总、政策指南3个栏目,制作“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全生产月”和“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重大活动专题页面。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222条,访客数量达52326人次,浏览信息数量179316条次。市、县、企三级分别对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全员进行多层次培训,累计培训22000余人次。

2014年12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安监部门向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发放了新《安全生产法》读本和释义;邀请新《安全生产法》起草者之一、《安全生产法》释义副主编、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滕炜到晋城市举办了新《安全生产法》专题讲座;在《太行日报》开辟专栏连载8期进行宣传,将新安法的第六章法律责任、国家安监总局致全国企业负责人的公开信等内容编印成专版;将新安法电视公益广告和整理的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利用每天上、下班时段在单位一楼大厅和外部广告屏幕滚动播放,并继续在局网站进行了宣传。

(八)严格执法,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管措施

1985年建市初,煤矿规模偏小,安全投入不足,导致生产集中度低、技术装备水平低、科技含量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水平低的问题比较突出。煤矿总数最多时达到1700多座,生产规模不足3万吨/年的占到70%,已动采资源143亿吨,而煤炭总产量不足15亿吨,资源回采率不足15%,煤炭生产秩序混乱,事故频发。2001年到2004年,对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经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矿井坚决实施关闭,制定并实施关闭小煤矿工作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形成县、乡实施关闭、部门配合关闭、市里督查关闭的工作机制。2005年到2006年,又利用国家推行安全生产许可和煤炭资源整合的契机,关闭小煤矿1200余座,全市地方各类煤矿总数下降为447座。其他高危行业提高安全市场准入,对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五大行业开展安全评估和评价,实行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同时,制定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对查出的隐患,实行落实整改内容、整改限期、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的“五落实”制度。2001—2006年,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受到责任追究的矿井3466矿次,追究相关责任人1358人。全市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每年年底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以及重点企业严格进行考核,凡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安全生产不达标的单位、部门,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2002年,加大事故查处力度。规定凡乡镇煤矿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村支书、村委主任和矿长一律依法查办,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律依法撤职罢免。2005年,又将国务院《特别规定》中对存在15种重大隐患矿井的处理办法,延伸到事故矿井的处理上,共查处煤矿事故89起,追究相关责任人907人。此外,开展清理纠正煤矿入股问题,全市有34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主动撤出资金474.2万元,净化了煤矿安全生产环境。2007年,共追究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26人,行政处分89人,辞退和解聘13人,经济处罚41人。对苗匠煤矿“3.18”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纠,15名企业责任人分别被判处6年以上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7名政府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处6年以下有期徒刑,20名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2008年,对38家加油站和15个黏土砖企业分别责令停业整改或停业。2009年共排查各类生产单位13073家,对31家化工、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一类企业进行关闭,对377家二类企业进行停产整顿,关闭10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年行政罚款12万元。2010年,共排查治理隐患企业12216家,关闭取缔74家,经济处罚158家、1132.2万元,追究行政责任45人。“十一五”期间,五年共检查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民爆物品等企业970000余次,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11260家,停产整顿136家,关闭取缔127家;共查出隐患17万余处,均在限期内督促企业予以了整改。规范了安全生产秩序。

2011年,检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15家,查出问题和隐患447条,落实整改416处。同年,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6640家,查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439起,关闭取缔非法企业19家,责令违法企业停产整顿122家,追究相关责任人261人。2012年专项整治共检查企业820家,查处隐患2900条。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0177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7872次,警告184次,责令停产停工70家,行政拘留45人,移送刑事追究15人,行政罚款108.5万元。

2014年,全市深刻汲取“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从3月14日开始,以煤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全市各级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冶金等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专项治理、冶金煤气企业专项治理、跨越公共区域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专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市各级共检查督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3824家,排查各类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39171起,隐患整改率达到93%。各县(市、区)安监局共检查督查危化和烟花爆竹企业738家,排查各类隐患2018条,隐患整改率达到88%;非煤矿山企业325家,排查各类隐患654处,隐患整改率达到93%;冶金等工贸企业641家,排查各类隐患1895处,隐患整改率达到85%。同时创新改革督查方式,市安委会抽调32名专业人员和媒体记者组成7个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督查方式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市长带队突查二次,各位副市长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突查三次,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带队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突查四次。累计督查142家生产经营单位,累计查处各类隐患和问题502处,依法停产整顿企业3家,关闭取缔1家,处罚5家5.4万元。

附:建市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

陵川县秦家庄乡原沟煤矿“9·3”重大顶板事故2002年9月3日早上7时许,带班长原根胜带领当班22名工人入井。除原根胜、安全员原计兴和一名井底挂钩工,一名打杂工外,其余的18名工人分成三人小组,分别在上巷东巷(注:当班工人的习惯称呼,无统一编号,以下称事故巷道)等3个工作面作业。常其中、常新利、杨文义所在的这个小组共6个人,来到井下照例到事故巷道(此工作面系本年擅自拆开闭贯内的一个工作面)作业。上午10时许,带班长原根胜和跟班安全员原计兴发现该面顶板不安全(顶板有响动,个别点柱弯曲)后,就将常其中所在作业组的6名工人撤到事故巷道往南的作业面。约下午2时许,事故巷道往南的工作面需要放炮,放炮员王元满让常其中等3人躲炮,常其中让原永平开着非防爆三轮车到事故巷道工作面装煤,常对原说:“灯泡不亮,去拿个灯泡。”(注:灯泡为127伏灯泡,不是非防爆三轮车照明用)原刚离开工作面不多远,就听到常其中他们的喊叫声:“不好,快跑。”原刚跑出几步,顶板矸石便冒落了下来,常其中、常新利、杨文义3人连同非防爆三轮车被冒顶塌方的煤和矸石埋压于该工作面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该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极其混乱,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均得不到落实。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下达的停产整改意见书,三番五次违规强行组织生产,最终酿成恶果。事故发生后,该矿被陵川县人民政府关闭。

高平市西山过境公路“1·22”重大交通事故2004年1月22日7时55分,山西省高平市西山过境公路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14人死亡,14人受伤。事故车为一辆从侯马开往长子县的长途客运车,出事时车上载有28名乘客,9人当场死亡,另有5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4人受伤。事故发生时正值春运,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连夜疲劳驾驶和超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晋城市天户煤矿“2·28”瓦斯燃烧事故2004年2月28日早7时30分,白班工人陆续到达班前会议室,班前会上带班长做了工作安排,其中3103掘进工作面带班长张光陆召集本班23名工人重点强调了上班后3号联络巷透贯前应注意的事项并部署了本班工作;通风科安排抽放队5人负责完成本班60米的钻孔工作任务。8时许,工人开始下井,当班入井总人数为173人,其中3103下分层掘工作面23人,进入3103掘进工作面后,瓦斯员已测得正巷3号联络巷瓦斯浓度为0.6%,副巷掘进头瓦斯浓度为0.7%,随后答复掘进队进入工作面开始作业。放炮前瓦斯浓度为0.65%,然后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放炮透贯,当时联络巷道已掘进至28米处,还有2米即可掘透,现场两台11千瓦对旋局扇分别向正副巷掘进头供风。抽放队进入工作面后,有3名打眼工开始安设钻机,准备打眼,两名抽放工在正巷左帮底排放瓦斯管路积水。下午13时20分,放炮员在第二次放炮后,将正、副巷道贯通。13时24分,瓦斯监测监控室显示3103掘进工作面瓦斯突然超限达13.6%,主机开始报警,监控中心值班员立即报告矿调度室,调度室值班员李永者于13时50分通知了调度室主任苏富荣,苏富荣到达调度室后,于14时20分亲自通知井下该工作面瓦斯员孔晋彪,让其迅速撤出该工作面所有人员。瓦斯员接到通知后马上返回工作面,通知所有人员撤出。14时35分带班长张光陆接到通知后随即带领掘进队15人从工作面撤出。抽放队负责人习小亮约13时40分发现钻机停电后,安排抽放队就地等电,打完最后抽放眼。14时50分抽放队接到从副巷赶来的瓦斯员撤人通知后开始撤人,之后瓦斯员返至2号联络巷口,用铁器钉挂风帘,抽放队人员在撤退过程中发生了瓦斯燃烧事故,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

泽州县下村镇煤矿“3·1”重大透水事故2004年3月1日8点30分,该矿井下01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死亡4人,轻伤3人。3月1日零点班班前会后带班长和跟班主任带领34名工人入井,分两个作业区进行作业,其中01掘进面安排7人作业。凌晨3点30分左右,01掘进工作面探出古空积水,有一个探眼冒出2米多远的古空水,该面无法作业,该班负责人立即把工人撤至305工作面。3月1日早晨7点跟班主任、带班长组织8点班班前会议后,安排44人入井作业,其中01掘进面2名,01回采面6名,两工作面相距1.5米。7点40分,零点班包工队管理员韩元庆向8点班包工队管理员王国政、矿总安全负责人王永富和总技术员牛永明汇报零点班探出古水。韩元庆、王国政、王永富和牛永明商量后分工,王永富、王国政到01掘进工作面查看古水情况,牛永明、韩元庆到305工作面查看情况,随后牛、韩也赶到01掘进面。8点35分钟左右,牛、韩赶到01掘进巷下部车场时发现古水已经涌出,古水淹没大巷约1米多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大约1小时左右将水排空,发现4人死亡,3人受伤(其中包括王永富和王国政两人),3人脱险。事后了解,王永富和王国政到01掘进巷查看古空水排放孔后,王永富和王国政认为古空水不多,违章冒险指挥炮工将煤壁炸开放出古空水,结果造成透水事故。水不但冲至01掘进工作面,还冲至相邻的01旧采工作面,造成死亡事故的发生。

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寺河煤矿“2·1”瓦斯爆炸事故2006年2月1日19时02分,晋城煤业集团公司寺河煤矿井下发生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3人遇难,53人受伤(其中重伤6人)。晋城煤业集团公司是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寺河煤矿是高瓦斯矿,1993年经原国家计委批准立项,1996年开工建设, 2002年竣工投产,设计能力400万吨/年,2005年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核定能力为1080万吨/年。主井为斜井,副井为立井,盘区式开拓,中央和分区混合式通风。寺河煤矿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造成事故的原因是寺河煤矿在东二盘区二三〇七回采工作面安装设备时,封闭的采区巷道内发生局部瓦斯爆炸,冲击波摧毁三道密闭墙,致使在二三〇七工作面四条进风巷道内的作业人员一氧化碳中毒,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矿井中的密闭区是指矿井下利用墙体等物质人为隔断出的煤矿采空区,这些密闭区在矿井下有很多,密闭后矿工不能进入,而矿井的抽风设备也不能抽出密闭区的瓦斯,采空区、密闭区的瓦斯得不到有效治理,是造成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

山西兰花集团阳城化肥有限公司“6·17”高空坠落事故2006年6月13日,山西兰花阳城化肥有限公司决定从2006年6月14日8时开始停产,对厂控项目脱碳、合成更换氨冷器、再生器加长等13个项目进行检修,并于2006年6月18日检修结束,具备全线开车条件。6月15日负责合成车间精炼再生器平台加长的十三化建第七分公司十三队的施工人员闻家辉、孙长超、孙天胜等人在平台焊接平台钢板接口时,由于钢板不够用,便向本队调度杨勇作了汇报。杨马上向阳化公司设备科长、技改科长兼公司检修办公室主任薛红亮作了汇报,薛答应现没有钢板,一两天就解决。因再生器的平台加长缺钢板,包工队当日留下平台中间南北长6米、宽0.45米的缺口没有焊接钢板。16日十三化建第七分公司十三队队长丛峰安排闻家辉等人开始焊接安装平台周围护栏杆。17日队长丛峰安排施工人员往再生器平台吊装加长的再生器,晚上工人加班焊接对口。当日晚上约10时许,技改办主任薛红亮到作业工地,走到四楼平台上时,从缺口处掉了下去。这时肖海龙刚放下焊条,抬头不见了薛红亮,就听到“啊”的一声。常大兵急忙跑下三楼平台一看也不见薛红亮,就喊叫“薛科长掉下去了,薛科长掉下去了!”边喊边往楼下跑去。这时,生产科副科长梁红胜、车间主任杨永福听到喊声后赶到出事地点,一方面立即打120急救中心派车救护,另一方面让常大兵等人去找木板将薛抬上救护车,在送往阳城县人民医院途中死亡。

晋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11·18”白水街道路工程雨、污水管沟坍塌事故2006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晋城市政工程总公司三分公司白水街道路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挖机对KO+500处向东开挖雨、污水管沟,11点30分挖至大约3.0米深、10米长时,停机确认沟槽底标高,由测量员茹雷真和田辉测量时,田辉在槽底立塔尺,11点37分左右南侧沟槽边坡突然坍塌,将田辉压入槽底。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挖掘救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向120急救中心、119消防救护队救援。消防支队二中队于11点55分左右赶到现场并迅速展开营救,13点20分左右将人救出,120急救中心救护车迅速将田辉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经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全力抢救,终因窒息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

山西兰花集团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2·31”挡土墙基槽坍塌事故2006年12月31日下午15时,由屯留县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的山西兰花集团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二甲醚项目二标段挡土墙施工现场负责人兼技术员杨进勇,按照公司领导的事先安排,吃过午饭后,约12时45分,叫两名挖掘机司机牛志华、关羽龙来到施工工地,准备开挖基槽。按照技术员杨进勇的分工安排,牛志华开的挖掘机从北向南挖,关羽龙开的挖掘机从南向北挖。两台挖掘机同时从两侧向中间开挖基槽。工人崔凤宝、赵守国二人在基槽南侧底部用铁锹清理基槽底部高低不平、散落的虚土,两台挖掘机在挖了大约一个小时后,约下午13时45分,两台挖掘机已经同时挖到中间,因场地地方小,两台挖掘机互相影响不能作业,关羽龙开的一台挖掘机退出作业地点,留下牛志华的另一台挖掘机继续开挖剩余部分基槽内的土方。工作至下午约14时50分,牛志华开的挖掘机已经基本快要挖完基槽内的土方时,赵守国看到崔凤宝不知什么原因从基槽的南侧过到挖掘机北侧基槽内用铁锹继续清理基槽底部散落的虚土,过了大约十分钟,挖掘机挖完土方,基槽基本上全部贯通。这时,赵守国看到基槽西侧土坡高处有2~3米一批土方坍塌下来,叫在基槽底部清土的崔凤宝快跑,话音刚落,又看到土坡高处又有一批长约10余米的土方坍塌下来。当时赵守国怕埋住自已就赶快顺着基槽向南侧跑去,最后从底部上到地面。上到地面后看到基槽上方土坡还在继续往下塌土,崔凤宝被坍塌下来的土方掩埋。在场的技术员杨进勇喊叫在场的工人用铁锹挖土,赶快抢救崔凤宝。事故发生后赶来救援的工人在挖土过程中看到基槽10余米高处的土方一直在不停的往下坍塌,这时赶来工地的领导怕前来抢险的工人因抢险而再发生意外,让工人暂时先撤离到安全地段,后又叫来两台挖掘机和一台铲车,在赵守国大致指认崔凤宝被淹埋的位置后,两台挖掘机开挖基槽内坍塌下来的土方,挖了大约半个小时,抢险现场的工人看到漏出了崔凤宝的衣服,两台挖掘机停止作业,退出抢险现场,在场的工人有的用铁锹有的用手扒开崔凤宝身体周围的虚土,把崔凤宝慢慢地抢救出来,并将其抬上一辆事先赶来的晋城市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崔凤宝已经死亡。

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苗匠联办煤矿“3·18”特大瓦斯燃烧(瞒报)事故2007年3月18日18时左右,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办事处苗匠联办煤矿发生了特大瓦斯燃烧的责任事故,造成21名矿工死亡。苗匠煤矿在手续不全、安全设施和技术条件不具备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安排包工头组织工人非法违规生产,并千方百计逃避监管。苗匠煤矿发生瓦斯事故后,矿主隐瞒不报,破坏现场,剪断井口电缆,藏起风机,用铲车将绞车、电缆线等物掩埋,主要人员逃匿,致使抢险救援工作拖后了44个小时以上,导致井下作业的21名矿工遇难。

沁水县尉迟煤业有限公司“4·24”井下冒顶(瞒报)事故2008年4月24日17时40分左右,沁水尉迟煤业有限公司井下3111运输顺槽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谎报事故造成两人被困井下,两人受伤,瞒报事故真实死亡人数。该矿位于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始建于1987年,生产能力21万吨/年,井田面积1.1161平方公里。该矿开采3#煤层,属高瓦斯矿井。该矿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空顶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谎报瞒报事故死亡人数,逃避法律的制裁。

晋城泽州207国道“2·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2月25日凌晨,河南省三门峡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游分公司一辆号牌为豫M08666的大型普通客车(核载35人,实载34人),从河南省三门峡市义马市前往晋城市泽州县山河镇道宝河村登山,因该车辆驾驶员路线不熟,车辆驶过目的地后掉头返回。上午9时27分,当车辆行驶至207国道1319公里950米处(晋城市泽州县山河镇境内)时,失控撞毁道路右侧水泥警示墩后坠入约45米深的悬崖,造成15人死亡、19人受伤。事故原因是驾驶员疲劳驾驶以及在连续急弯下坡路段超速行驶。该起事故的发生,不仅暴露出车辆超速行驶的问题,也暴露出部分地区在旅游包车管理、山区公路安全设施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管控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晋济高速公路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2014年3月1日14时45分许,晋济高速公路晋城段岩后隧道内,发生甲醇运输车辆追尾事故,致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导致隧道内滞留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31辆煤炭运输车等车辆被引燃引爆,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2月28日由于晋城地区普降大雪,晋城市区域内高速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晋济高速公路因不具备通行条件于当日17时40分封闭。3月1日7时10分晋济高速公路恢复通行,致使运煤车辆集中驶入。因煤焦管理站通行缓慢,导致事故发生路段车辆拥堵,3月1日14时50分,晋城市福安达物流公司驾驶人李建云驾驶重型罐式货车(核载30.6吨,实载29吨甲醇),由北向南行驶至二广高速公路1060公里加900米处岩后隧道路段,进入隧道光线骤然变暗,未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导致进入隧道10米即追尾碰撞前方河南省孟州市汽车运输公司汤天才驾驶的重型罐式货车(核载32吨,实载29.6吨甲醇),发生甲醇运输车辆追尾事故,碰撞致使后车前部与前车尾部铰合在一起,造成前车尾部的防撞设施及卸料管断裂、甲醇泄漏,后车前脸损坏。由于危化车司机擅自违规处理,致前车甲醇泄漏起火燃烧,造成隧道内42辆汽车、1500多吨煤炭燃烧,并引发液态天然气车辆爆炸,加重了事故后果。

二、计划管理

建市三十年来,计划管理工作努力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正确处理计划与市场、规划与发展的关系,不断探索计划管理的新模式,使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始终保持了协调有序的良好态势。

(一)宏观调控,微观搞活,促进经济社会有序发展

1985年,晋城市按照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计划管理体制,本着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根据企业、产品和生产任务的不同,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三种管理办法;加强经济预测,健全和完善计划体系。改革主要内容:(1)对农业生产不再下达指令性计划,除个别品种外,不再下达统购、派购任务。(2)大幅度缩小工业生产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工业生产计划指标由原来的700多种基本上是指令性计划,减少到200多种,其中100多种为指令性计划,100多种为指导性计划,其余产品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3)减少统一调拨的物资,由原来的236种减少到18种。(4)放宽基本建设审批权限。300万元以下的自筹投资项目和100万美元以下的利用外资项目由地、市审批。5万元以下的零星土建项目由县、区审批。(5)从1985年起,凡国家和省、市预算内财力安排的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投资,由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区分不同的建设项目实行差别利率,并规定不同的还款期限。(6)扩大企业经营选择、执行计划、产品自销等方面的自主权。企业完成国家计划和合同订购后的超产部分,可以按规定自销。在完成计划的前提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7)加强对经济杠杆调节手段的运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督促有关部门综合运用价格、税收、利率、工资和财政补贴等,实现计划。

1987年后,境内出现“经济过热”。根据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的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全市从1989年开始进入治理整顿时期。计划管理工作为实现总量平衡,结构合理,提高效益,采取了一系列集中计划管理权限,加强宏观调控的措施。

1992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晋城市计划管理体制发生了以下方面的变化:(1)继续减少生产和流通领域的指令性计划。统一调拨的物资由18种减为4种,并实行“保量不保价”的导向分配。农副产品和工业日用消费品绝大多数实行市场调节。(2)继续下放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自筹基建项目的市级审批权限由300万元扩大到3000万元以下,利用外资项目审批权限由100万美元扩大到1000万美元。1992年,市政府确定1000万元以下的自筹基建项目由县(区)审批,由于在执行中存在不少问题,1995年收回审批权限,确定5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由县、区审批。企业留用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企业自主决定立项和开工,不再报政府部门审批。集体和个体所有制基建项目,市里统一切块,由县、区确定。(3)明确划分投资范围,实行分层决策和分级管理,建立建设项目备案制度。对建设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和工程招标承包制,把项目实施的经营和管理推向市场。为合理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加强重点建设,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实行投资方向调节税。(4)加强国民经济总量管理,建立宏观经济计划管理体系。实行两年流动计划,安排一年,预测两年,衔接五年。年度计划中设置宏观经济调控目标。计划覆盖的范围,从偏重生产建设和国营经济,转向社会再生产全过程和国民经济领域整体管理上来。

1996年5月,制定《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这是全市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一个中长期计划,对计划的指标采取预测性和指导性。用宏观调控手段对市场进行调节,标志着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

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下发,晋城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对待,合理确定建设项目,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

2005年,落实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作为重点,切实做到该保的保,该压的压。同时,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等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投资,为全市发展取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力争靠大项目来支撑产业崛起,保障经济腾飞。在计划的安排上,政府投资重点向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倾斜,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倾斜,向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晋城方面倾斜。对社会投资,则严把国家政策鼓励、允许、限制、淘汰四大类项目的审批关。

2007—2008年,宏观调控重点转入计划规划调整评估、项目管理、重点工程建设、重大项目稽察、经济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改革等方面。对“十一五”规划展开中期评估,涉及5大类44项59个指标,安排投资计划8.3亿元。全市共有8个重大工业交通项目通过省级审批、备案,项目总投资近130亿元。重点工程2008年实际完成投资29.2亿元。结构调整方面提出《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9户企业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其他企业改制进展顺利。

2009年,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出市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初稿),完成县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评审工作。编制完成全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规划修编草案及《晋城市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规划(2010—2015年)》和《晋城市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09-2011年)规划》。争取国家、省级投资项目493项,争取资金27643.2万元。全市安排重点工程81项,总投资709.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7.8亿元,实际完成114.1亿元。在服务业领域实施“1850”工程,共审定50个服务业发展工程100个项目作为扶持和奖励引导对象。出台《晋城市推进清洁发展CDM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全市有17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获国家发改委批准。

2010年,以“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为目标,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起草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促进晋城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确定8家上市储备资源企业。全市安排重点工程153项,总投资1436亿元。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全年共签订招商项目270个,总投资666.1亿元人民币、55.5亿美元。

2011年,编制完成《晋城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出台《晋城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对4大类42项指标、14类72项工作任务、41个专项规划进行任务分解。综改试验区建设,编制完成《晋城市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行动方案(2011—2012年)》,确定高平市为省级试点、泽州县为市级试点。全市共安排省市两级重点工程项目169项,总投资1463.2亿元,计划完成年度投资348.52亿元。年底实际完成投资466.3亿元,同比增长48.6%。全市累计引进项目128个,总投资2934亿元。探索晋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晋城模式”,编制完成《晋城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晋城市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物流产业动态监测制度,出台《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2012年,全力推进综改试验区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一市两园”试点工作。晋煤集团高硫煤洁净利用循环经济工业园、晋城市新能源科技创新园确定为晋城市“一市两园”试点,享受省“一市两园”政策优惠。实施转型综改“十百千”工程。初步评选出第一批30名转型领军人物和50个转型项目。全市共落地项目633个,完成落地投资额1256.7亿元,占全年落地任务122.4%。省级重点工程完成23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4.5%,全省排名第一。编制《晋城市低碳试点工作初步实施方案》,申请低碳试点城市。11月26日,晋城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出台《晋城市现代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晋城市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2010—2020),在全省率先制定《晋城市服务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开展服务业领军人物申报评选活动,42个企业法人进入“服务业领军人物”初选名单。11月17日,国务院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晋城市正式纳入中原经济区规划。

2013年,国务院召开“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并出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为落实国务院改革方案,晋城市下发《关于市发改委等9部门对西北片区改造开发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的通知》和《关于市发改委等10部门对巴公等转型综改试点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的通知》,将涉及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环保、园林、行政执法及人防共54项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10个转型综改试点,由专项综改试点自主承办审批工作,最大程度的赋予这些试点建设改革的自主权,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二)统筹规划,狠抓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市以来,依据国家整体发展计划,本着科学预测、综合平衡的原则,我市共制订了“七五”至“十二五”六个五年计划。围绕六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狠抓计划的执行和落实,圆满完成了各个五年计划的奋斗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实现新的跨越。

“七五”计划时期(1986—1990年),围绕提前实现“翻两番”“达小康”的目标,市计委于1987年4月编制完成了《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该《计划》以改革为动力,以农业为基础,以流通、交通为先导,突出抓好科技、教育,实行综合规划,整体开发,进一步深化煤铁优势,发展丝绸、果品优势,开发林牧优势,带动和促进全市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三者协调发展,把晋城市建设成为山西能源重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成为丝绸和果品生产基地,为创建一个各业兴旺、环境优美的文明城市,提前实现“翻两番”“达小康”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过全市人民五年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七五”计划制定的奋斗目标。至199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6.95亿元,为“七五”计划的142%,比1985年增长34.3%,平均每年增长6.1%;工农业总产值达到46.43亿元,为“七五”计划的107.7%,比1985年增长51.2%,平均每年增长8.6%。“七五”期间,农村改革以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重点取得新进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投入机制初步建立,改革和调整了粮油购销体制和农产品价格,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城市体制改革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环节,贯彻实施“三十五条”,普遍推行多种形式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厂长负责制,企业之间的横向联合和企业集团发展较快。同时,还进行了计划、财政、金融、物资、商业、外贸、物价、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一些配套改革,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有所加强。科技教育体制进行相应改革,对外开放逐步扩大。在“七五”计划实施期间,也暴露出一些存在问题。主要是:前两年农业遭灾,粮食减产,暴露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一度出现经济过热现象,导致通货膨胀严重,发生市场“抢购风”等问题;煤炭工业后劲不足,产品结构调整缓慢;“七五”后期,经过治理整顿,又出现流通不畅、企业开工不足、市场疲软、经济效益滑坡等问题。多年积累下的结构失衡、经济效益低下、体制不顺等深层次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八五”计划时期(1991—1995年),围绕“全面规划、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总体改革战略,《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深入改革,扩大开放,坚持科技兴市,发展教育事业,大力加强农业,继续搞好化肥原料煤基地和煤炭化工基地建设,调整经济结构,完善市场体系,强化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全市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加快兴泽富民步伐。”

这一时期,农村改革放活土地使用权,大力推行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革以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实施股份制、租赁、拍卖、破产等多种形式改革,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计划、财税、金融、外贸、投资等方面的改革,注重平衡,进展顺利,运转正常。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有较大进展。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明显增强,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提高,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1995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4.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为1990年的2.4倍,年均增长19.4%。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660元,为1990年的3.1倍,年均增长25.4%。财政总收入达到5.82亿元,为1990年的2.9倍,年均增长23.7%。金融部门各项存款余额达到96.56亿元,为1990年的3.92倍,年均增长31.4%。主要工业产品,“八五”比“七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八五”时期,全市继续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煤炭、冶金、化工、纺织、电力、建材、食品等优势产业,形成门类齐全的地方工业经济体系。1995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33.9亿元,为1990年的3.55倍,年均增长28.9%。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原煤达到3463万吨,年均增长2.2%;生铁达到406万吨,年均增长43.4%;化肥达到6.84万吨,年均增长3.7%。全市5年累计外运煤炭6655万吨,有力地支援了全国的经济建设。农林牧渔业全面发展,乡镇企业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实施科技兴农战略,大面积推广实用农业技术,粮食产量相继登上7亿公斤和7.5亿公斤台阶。1995年,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178.9亿元,年均增长46.6%,实现利润9.87亿元,为1990年的113%,年均增长2.5%,乡镇企业发展由“速度型”向“效益型”转变。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交通方面,侯月铁路全线铺通,太焦铁路高平段复线建成,晋(城)—长(治)二级汽车专用公路、陵(川)—辉(县)、国道207线等新建及改扩建重点出境公路竣工通车,陵(川)—修(武)路、阳(城)—济(源)路完成路基工程简易通车。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到1948公里,比“七五”期末增加261公里,公路密度达到20.4,实现了乡乡通公路。邮电通讯方面,市区1.8万门程控电话和阳城、高平6000门程控电话开通,境内全部实现国内国际长途直拨,无线寻呼、移动通讯等业务得到较快发展。城市建设和服务设施也有很大发展,城市建成区面积由15平方公里扩展到20平方公里。199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91元,为1990年的2.71倍,年均增长22.1%;农民人均纯收入1552元,为1990年的2.45倍,年均增长19.6%。城市和农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由1990年的5.2平方米、18.5平方米增加到9.8平方米、21.5平方米。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由13.9亿元增加到58.35亿元,年均增长33.2%。全市共实施市以上科技项目168项,其中108项获国家和部、省级奖,70项获国家专利。3545所中小学基本上实现“一无两有三配套”,小学、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94%。城区、阳城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九五”计划时期(1996—2000年),经过深入调查和反复论证,市计委编制出了《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依靠科教兴市,加强农业基础,进一步推进化肥原料煤和煤化工基地建设项目,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努力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改变,实施“三步走”赶超战略,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这一时期,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9%,2000年达到145亿元,比“八五”期末增长68.1%,其中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5.0%、10.8%、12.6%。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870元,比“八五”期末增长61.5%,年均增长10.1%;财政总收入达到11.55亿元,人均财政收入达到547元。人民生活基本实现小康。199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达小康和稳定脱贫两个目标,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宽裕型小康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建成4个宽裕型小康乡镇、84个宽裕型小康村。200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4842元和2629元。国有企业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集体和非公有制企业参保率明显提高,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启动运行。开始调整经济结构,煤转电、煤转肥迈出步伐,一批潜力产品开始启动。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成效显著,水利、交通、城乡电网建设与改进步伐加快,城市道路、供水、供热、煤气、绿化及邮政通讯等设施进一步改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国有和二轻工业企业改制改组面达到86%,国有企业三年改革脱困目标基本实现。兰花公司实现资产重组并成功上市,两年募资5.7亿元。乡镇企业改革逐步深化,改制面达到89%。社会保障、住房、粮食和其他领域的配套改革进一步推进。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九五”期间进出口总额是“八五”期间的3.7倍。科技工作、教育事业取得重大进步,进入全国“科教工作先进市”行列,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基础教育“双基”工作整体达标,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有新的进展。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果。积极推行依法治市战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五”普法教育达到预期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依法取缔了“法轮功”邪教组织,社会秩序保持稳定。

“十五”计划时期(2001—2005年),是晋城市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期和经济体制的完善期。编制“十五”计划的依据是:以争先发展为主题,以加速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富民强市为目标,主攻清洁能源、冶炼铸造、煤化工、丝麻纺织、新型材料和基础设施建设六大工程,创新人才、投融资、科技进步、社会保障、开放和环境六大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

“十五”期间,全市经济连续5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和增长质量。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316亿元,年均增长12.6%。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4354元,超过“十五”确定的计划目标。财政总收入达到61.7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0.1亿元,年均分别增长39.8%和34.7%,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年累计达到444亿元,年均增长17.4%。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实施“2316”规划,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日趋合理。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亿公斤左右,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旅游业、物流业、社区服务业等发展势头强劲。城乡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一批水利、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市新增公路通车里程150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8公里,初步形成以高速公路为骨架,通达四邻、连接城乡的公路网络。城市面貌发生重大变化,累计完成投资17亿元,建设和改造城市街道16条,道路面积达到5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210万平方米。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中心城市的绿化覆盖率、公共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9.6%、37%和12.5平方公里。改革开放步伐逐步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投资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农村税费改革、城市公用事业改革等取得明显进展。与国内发达城市和周边城市的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富士康、中石化、天脊等大企业、大集团相继落户。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行列。基础教育进一步加强,五年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40.6万平方米。建立完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集中改造了42所乡镇卫生院,建成全国卫生先进市。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3%和6.4%。消费需求升级换代步伐加快,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保持旺盛,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6%,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城镇、农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3.3%和35.7%。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达到28.3平方米和31.2平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十一五”计划时期(2006—2010年),市发改委于2006年6月编制完成《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其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是:全市GDP年均增长12%以上,人均GDP保持全省领先水平;农业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煤炭、电力、化工、冶铸等优势产业进一步发展,服务业比重不断提高,形成一批技术进步、规模较大、主业突出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优势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非公有制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经济外向度迅速提升,城镇化步伐逐步加快;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5%以上,单位GDP污染物排放量下降40%以上,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城镇就业岗位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持续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交通、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条件有较大改善;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和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为构建和谐晋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经过五年的艰苦努力,较好地完成了预定的主要目标任务。至2010年底,全市实现生产总值730.5亿元,年均增长12.8%,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2329元,年均增长12.2%,财政总收入实现153.2亿元,年均增长2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32.6亿元,年均增长27%。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全市保留矿井129座,规划产能11230万吨/年,保留矿井总数和产能规模居全省之首。全市建成尿素生产装置13套,形成315万吨尿素、111万吨甲醇、20万吨二甲醚、10万吨合成油的生产能力。建成阳电二期、国投晋城热电一期项目,全市发电装机容量达到440万千瓦。福盛钢铁二期项目建成,年钢铁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煤层气开发利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市形成了集煤层气勘探开发、管输、液化、民用燃气、工业燃料、瓦斯发电、汽车加装煤层气等产业化体系。连续十年获全国“科技先进市”称号。全市公共文化体系建设达标率达到67.5%,三级医疗机构达标率由“十五”期末的57.4%提高到97.1%;连续五年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2009年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五年间白马寺山生态综合治理、城市防护林带、两河治理一期工程、丹河人工湿地等重点项目先后建成,2007年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高。特色城镇化建设成效显著,城镇化率达到51.04%,较“十五”期末提高9.75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7353元,年均增长14.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899元,年均增长10.4%。城镇基本社会保障覆盖率达到91%,年均提高6.8个百分点。根据省政府关于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评价结果,晋城经济社会发展指数位于全省第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位于全省第二。

“十二五”计划时期(2011—2015年),是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建设全省以煤为基、多元发展先行示范区和转型跨越发展的要求,“十二五”计划的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到2015年,确保实现经济总量翻番,达到1500亿元以上;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分别增长15%,到2015年确保实现总量翻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左右。

2011—2014年,全市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尤其是2014年,全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性特征更加明显。面对极端困难局面,全市上下全面实施“一争三快两率先”的发展战略,按照“止缓、回稳、促增”的六字方针,冷静应对,坚韧前行,使全市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至2014年底,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35.8亿元,年均增长8.3%,成为全省第六个进入“千亿元俱乐部”的成员;财政总收入完成207.3亿元,年均增长8.8%;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8亿元,年均增长13.3%;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74.8亿元,年均增长2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332.8亿元,年均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907元,年均增长9.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87元,年均增长1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均实现了预定目标。重大项目快速推进。高铁项目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国家铁路总公司已就项目预可研进行了评审。机场项目已列入《山西省通用航空机场发展规划》,正在开展各项前期工作。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针对2011年—2013年全市签约项目中未落地项目,开展了招商项目“百日攻坚”,共促进123个项目落地。全年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均顺利完成预定目标。项目开工完成率全省排名第一,项目落地完成率全省排名第三。省市重点工程全年完成投资891.8亿元,增长11.5%,增幅高于全省17.8个百分点。统筹推进综改试验区建设,到2014年底,巴公镇财政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潞城镇基本医疗卫生保障体制改革和统筹专项资金使用方式、马村镇创新土地利用新机制、町店镇依托资源优势招商引资促进转型等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同时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加快了财税、金融、财政、科技创新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县两级10个部门共54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基层,实现了市、县、综改试点乡镇三级同权、同职、同责。工业转型稳步推进。“煤电气化”综合能源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快,巴公、高平西部、北留周村三个相对集中的煤化工产业园区初具规模。沁水力宇燃气动力制造、皇城中道能源有限公司汽车产业园等项目建设顺利,山西海诺科技公司“高性能空心玻璃微珠”项目正式投产运营。富士康晋A区全面建成投产,富士康晋城园区工业产值连创新高,成为全球精密光机电产品生产基地。全市煤层气产业发展迅猛。2014年,新增投运井数729口,钻井总数达到7643口,地面抽气量达到26.4亿立方米,增长12.3%,实现销售收入36亿元,增长33%。注重现代服务业培育和发展,旅游产业强势崛起。2014年全市累计接待国内外游客2715万人次,同比增长22%。至2014年底,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37%。园林城镇建设取得新成效。共有北留镇、润城镇、巴公镇、河西镇、町店镇、南村镇6镇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镇,占到全省的近四分之一,其中,北留镇、润城镇被命名为国家级园林城镇。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态环境得到逐步改善。完成了2013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自评估考核工作,评估得分97.5分,全省排名第一;编制完成了《晋城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打造的6条特色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已具雏形,其中煤层气循环经济产业链条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重点推广的60个典型案例之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晋城中专、高平中专国家级改革发展示范校项目通过省级验收。图书馆、美术馆、档案馆三馆项目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博物馆对公众免费开放,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高平、阳城、沁水、泽州4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14所公立医院全部取消“以药补医”,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市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3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27%,低于年度控制目标(4.2%以内),排名全省第一。全市城乡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分别达到8.75%和17.48%,新农合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2014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由340元提高到390元,全市新农合参合人数149.02万人,参合率99.25%。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新开工15528套,建成6000套,均完成了省定目标任务,基本解决了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巩固农业发展良好势头,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大力推进新增粮食产能,总产达到14.6亿斤。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抓手,全市特色农业产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2014年完成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超过63.3亿元,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11家。

三、物价管理

建市以来,物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安民生、保稳定、促和谐”这一主题,不断深化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着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深化物价监管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监管体系

价格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价格监管体系,是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晋城市的物价监管改革大体可分为五个阶段。

1985—1988年,对消费品价格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有计划地逐步放开;对生产资料价格采取调放结合;对重要公用事业及主要劳务的收费标准加以调整,其他逐步放开;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合同定购以外的粮棉价格随行就市;对重工产品价格管理实行价格双轨制。1985年,首先放开了猪肉、鸡蛋、蔬菜价格,对粮食销售价格由购销倒挂改为购销同价;调整生铁、钢材、煤炭、中成药、医疗收费等百余种价格。1986年,先后放开名牌自行车、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收录机、80支以上纯棉纱及其织物等7种工业消费品价格,调整部分冶金、机械、建材、肥皂、中药材、木材、大豆、棉羊毛等百余种产品价格。1987年,提高谷子、玉米等12种产品的合同收购价格和化肥、烧碱、钢材、名酒等162种工业品价格。1988年调整机电、化工、化肥、生铁等20类2889种产品厂销价格和小麦等11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放开13种名烟、名酒价格;同时将150余种商品价格管理权限下放给县、区和企业,扩大浮动价格范围,实行差价管理,修改自行车、电视机、农药、毛线、茶叶等作价办法。据测算,这一阶段,通过放开和调整价格,增加全市企业和农民收入近5亿元。

1988年,全国性物价上涨,境内发生大范围抢购风潮,市场物价普遍大幅度上涨,消费价格指数达125.4%。对此,物价部门一是对零售物价指数实行目标管理;二是对猪肉、鸡蛋、蔬菜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和限价管理;三是对30种主要日用消费工业品和服务收费以及计划外自采的化肥、农药、石油、食糖、彩电等重要商品实行价格审批制度和限价管理;四是对非商品收费进行清查整顿;五是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市场上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同时,建立9个“职工物价监督站”、19个乡镇街道群众价格监督组织,选聘社会物价监督员686名,扩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六是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实行明码标价,遏制了物价过快上涨势头。1988年底,境内市场价格比重显著上升,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形式的比重分别由建市初的67.5%、14.4%、18.1%变为24%、19%、57%,价格杠杆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开始有效发挥。

1989—1992年,境内通货膨胀形势严峻,物价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治理乱收费、整顿价格秩序中深化价格改革。首先,加强宏观调控。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将物价指数控制目标逐项分解到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签订物价控制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包干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零售价格总水平由1988年的125.4%逐年回落,到1992年为105.8%。1989年在全省率先建立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通过每年投放价调基金,运用经济手段增强对副食品价格的调控能力。同时,采取“三个一批”控价措施,即对涨价过猛、利润过高和销售疲软的部分商品价格采取“降一批、控一批、限一批”的措施:对猪肉、蔬菜、水果、33种中草药、17种中成药、毛线、自行车及部分服装、手表等适当降低价格;对棉布及针织品、食糖、食盐、肥皂、洗衣粉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对议价粮油、电冰箱、卫生纸、毛巾、袜子、汾酒等放开的紧俏工业消费品实行价格审批和提价申报制。其次,强化物价管理。成立“市场物价管理领导组”,每年由市政府召开3—4次市长办公会议,分析物价形势,研究制定控制物价上涨的措施;在市财委、供销社、物资局、粮油公司等12个业务主管部门设立物价机构,并在全市相关单位配备上千名专(兼)职物价员。制定《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物价科(室)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强化企业物价管理;开展物价跟踪审计,对食品、衣着、日用品、医疗和生产资料等16种商品价格进行跟踪审计;健全价格信息网络,参加晋冀鲁豫边界四省十一市价格信息网和国家级、省级价格信息网络,还同全国70多个物价部门建立价格信息联系制度;实行调定价前成本审核制度,制定《晋城市成本调查工作考评细则》,对农业生产资料、副食品、粮食等价格展开专题成本调查;建立收费许可证年度审核制度,强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加强监督检查,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农业生产资料、公路客运、煤炭、宾馆、招待所、医疗卫生、电力等行业价格和非商品收费进行专项检查,狠刹乱涨价和变相涨价歪风。第三,深化价格改革。一方面把握调控力度,调整不合理的价格结构。调整了公路外销煤炭、生铁、水泥、小化肥、油料、棉花、桑蚕茧、木材、自来水、医疗收费、公路客运等127类2479种工农业产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仅调整煤炭价格一项,当年就为全市企业增加收入3亿多元。另一方面推进市场价格机制的发育。对1992年前实行限价管理和差率控制的商品全部放开;取消地方提价需报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批的规定;放开城镇居民定量供应和议价粮油、鲜奶、酱油、醋、食品、猪肉、鸡蛋、酒、蔬菜、家具、纺织品、理发、洗澡等103种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全面放开商业零售企业的商品价格;对1985年建市以来的价格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212个文件;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使企业拥有更大的定价自主权。到1992年底,全市放开商品价格的比重占到90%以上,国家管理的商品价格比重已经不足10%。

1993—1996年是物价上涨的又一轮高峰,全市零售价格上涨指数1993年为113%、1994年为122%、1995年为114.5%。为遏制物价上涨,制定出台了《餐饮业价格管理办法》《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涉外价格管理办法》《晋城市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的实施办法》等25个价格管理办法,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采取提价申报、调价备案、价格审批、差率控制和最高限价办法,同时进一步放开钢材、铁矿石、民用载重汽车等100余种商品价格。多次调整碳铵、磷肥、棉花、粮食、桑蚕茧价格,先后调整小火电、黄金、牛奶、公共汽车票价、煤气、自来水等319种工农业产品价格,为农民及企业增加收入近7亿元;调整计量鉴定、环卫、理发等71种收费标准。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清理整顿涉及建筑和房地产方面的乱收费,在清费治乱方面,对所有收费项目逐项清理、审核,共取消国家、省、市定收费项目356项,降低收费标准123项,调整收费项目157项,查处超标准、超范围等乱收费单位157个,实施经济制裁总额520余万元。实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向全市843家企业免费发放企业交费登记卡。对道桥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邮电资费、建筑收费开展价格(收费)大检查,共取消和降低47项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和标准,减轻农民负担近亿元。在全市16个主要乡镇建立物价管理所,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价管理组织和农村物价监督网络。加强对农村排灌用水、用电、化肥、农机等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1993年落实粮食收购价格保护政策,当年就为农民增收990万元。建立健全了市场价格监测网络,全市确定100个监测点,监测品种达138个,采取定人员、定品种、定时间、定网点的“四定”办法,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集贸市场价格的监督管理,在节日期间进驻集贸市场,重点加强对粮、油、肉、蛋的监管,从明码标价到限价的执行情况,都认真监督检查。开展价格管理创星级活动。成立“晋城市价格事务所”,开展价格鉴证、赃物估价、价格评估等价格事务工作。开展对煤炭专项基金的稽查。继续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细化为11类50项,以千分制考核办法落实到相关单位。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管理,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实行监审。加强收费管理,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这一阶段,价格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价格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开始显现。

1997—2000年,物价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基本建立了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市场供应由短缺经济变成了结构性供过于求,价格水平出现了逐年下降。1997年改进政府定价办法,对重要的具有垄断性的公用事业价格实行了价格决策听证制度。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出台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暂行办法》。首次开展了餐饮业价格等级评审工作,试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1999年,面对市场疲软、商品价格持续走低的形势,价格调控由过去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上涨,转变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价格水平合理回升上来。出台了《晋城市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施了收费管理“阳光工程”。

2001—2004年,在我国基本完成了由高度集中的以政府定价为主的价格形成机制向以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转换后,围绕着“放得开、管得好”的问题,充分发挥“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作用,开始逐步探索依法治价,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宏观调控机制。在尊重市场规律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严格按照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调定价程序办事。在十余年的调整城市供水、供暖价格、管道煤气价格、景区门票价格、客运票价等工作中,都做到了从受益方和消费方利益出发,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依规科学定价。

2005年,煤炭价格一直在高位运行,农资尤其是化肥价格出现上涨,物价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对无烟块煤价格实行最高限价临时干预措施和对电煤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以稳定煤炭价格;召开农资价格政策新闻发布会,通过市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及时向全社会会公布相关农资价格政策;对化肥生产用无烟块煤、尿素、碳铵等化肥出厂价格,采取上限控制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保障了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国家发改委对我市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6年,对放开的重要经营性收费全面实行《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制度。在学校推行“一费制缴费明白卡”。2007年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实施意见》,用黄、红、绿三种颜色区别明码标议价、明码降价、明码实价三种标价方式,进一步规范了明码标价工作。同时针对市区不同车辆在不同区域、不同路段、不同时段占用道路和停车场的收费实行“差别定价”,缩短占用道路计时基数,提高商业繁华地段的收费标准,对市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进行了统一规范。

2008年,在举行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际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经报请市政府出台了市区生活处理费收费标准。

2010年,经过严格的调价程序,晋城市从三月起市区供水价格实行了“阶梯式水价”政策,居民生活用水分三级用水量,价格由2元—6元/立方米。对限制类、淘汰类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对城市公共供水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实行惩罚性水价,迈出了全市资源价格改革实质性步伐。从10月1日起调整提高了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达到了省政府要求的居民生活用水不低于0.80元、其它用水不低于1.00元的要求。2010年供暖季开始,对达到供热计量收费设施要求的居民住宅和公共建筑已全部实行两部制热价。

2011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管理通胀稳定物价政策要求,建立起了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特别是在应对3月份受日本地震影响而发生的食盐抢购风波中,物价部门的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建立了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度,要求开发销售商品房必须实行“一套一标价”和“一价清”制度,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职能作用。

2012年,市物价局把握住市场物价稳定的有利时机,经过听证程序顺利调整了我市市区供热价格。居民住宅由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2.48元调整为3.30元,非居民由4.50元调整为7.20元。同时还出台了“对市区区域供热实行与集中供热同价;对申请整个供暖季不用热的居民用户暂不收取基本热费;对已经实行计量热价的居民用户,如实际热费高于预收不再补收;对市区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673.20元供暖补贴”的四项配套措施,不仅化解了供热价格方面的许多矛盾,还解决了实行执行过程中的许多问题,社会反响很好。

2013年,为保障市政府确定的“市区煤层气源置换”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本着不增加居民生活用气支出的原则,按照等值等价的作价办法,及时科学地制定出了置换后市区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1.15元/立方米,热值8400大卡以上),新的价格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让广大居民得到了实惠。

2014年,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将一般行政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到10个工作日,将成本监审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到25个工作日,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申请资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流程和政务大厅首席代表授权书,达到了审批事项的再优化、再提速。进一步放开和下放审批权限。按照国家、省规定取消了行政性收费项目12项,取消了3项中介服务收费,放开了电信业务资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以及除政府投资项目及政府委托服务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近30项经营性收费,停止执行了全市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工程费标准,让市场价格自由竞争,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下半年,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涉煤收费工作精神,取消了征收多年的煤炭价格稽查管理费。

(二)强化商品价格监管,建立适应市场运行的价格机制

全市的商品价格改革,通过调整、放开、引导、协调、放中有管、管中有放等渐进式和循环式的措施,在保持社会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使价格形成逐步适应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

建市以来,农产品价格改革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即1985年到1992年,在继续提高主要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同时,取消大部分农产品的政府定价,逐步形成以市场价格为主的格局。第二阶段,即1992年到2002年,一方面加强对农产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另一方面继续深化农产品价格体制改革。到2002年,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农产品只剩下少数几种产品。同时,建立完善了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按照省物价局、粮食厅《关于全省按保护价敞开收购议购小麦的紧急通知》精神,在完成国家定税小麦收购任务后,粮食部门对农民仍需出售的议价小麦按保护价敞开收购,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健全了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三金一储”制度,即:价格调控基金、副食品风险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从1997年起,每到元旦、春节等节日,对粮、油、肉、蛋、菜等农副产品进行优惠供应和价格补贴,既有效稳定了节日市场价格,安定了人民生活,又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1985年,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地方和企业定价的实施细则》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下放价格管理权限,扩大浮动价格的商品范围,重点搞好煤炭等商品的按质论价。对公路运销的煤炭、水泥以及其它商品,实行季节差价,适当扩大家用电器等商品的地区差价。凡是下放给企业的价格管理权限,物价部门不得乱加干预。2002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省物价局制定了《山西省定价目录》。按照新修订的《山西省定价目录》,共保留商品和服务价格22种(类),其中授权给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计11大类,具体为:1、种子销售价格;2、除小麦外的机收、机耕、机播等作业收费;3、省管以外的医院自制药剂价格;4、省管以外的煤制气销售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5、石油液化气销售价格;6、市、县管理的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7、县级城市供水价格、自备水源单位地下水价格和相关服务价格、污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回供水销售价格;8、农村机井灌溉及人畜饮水供水价格;9、县级城市热力销售价格及相关服务价格;10、公路汽车运输价格及相关收费;11、特殊产品及服务价格。

2002年后,全市商品价格监管注重打好“组合拳”。一是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制度。在全市建立了价格监测网络,对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置,有效防止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2012年,全年采报各类价格监测数据7万余条,在市级主要媒体发布相关价格监测信息435期。2013年,市物价局进一步把价格监测职能单独出来,强化其功能和地位。2014年,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日常检测报告制度,设立市级检测报告制度12项。价格监测的品种涵盖了粮油副食、蔬菜批发、生猪收购、鸡蛋批发、钢材、水泥、煤炭、汽(柴)油、化肥、农药、药品、生铁铸管等162种重要商品及服务价格。二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对涉及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医疗、商品房销售等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通过广泛调研、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确保价格公平合理,使广大居民得到了实惠。三是加强对涉及民生价格的监督检查。2012至2014年先后开展了教育、医疗、旅游、涉农、涉煤交通运输、商业银行收费、涉企收费等领域的专项检查,并在重大节假日综合运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发放提醒告诫函、对商家打折促销进行监督等手段,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四是积极受理价格投诉,坚决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012年,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案件731起,立案查处66起,退还消费者价款80.22万元,罚款0.2万元,经济制裁总额80.42万元;2013年,共受理各类价格投诉案件540起,实施经济制裁总额21.092万元;2014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66起,查处违法所得金额859.23万元,实施经济制裁892.54万元,退还用户金额22.6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72.13万元,罚款97.77万元,上缴财政869.90万元。

(三)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行政事业性收费也称非商品收费,1997年《价格法》颁布后被国家行政机关收费取代。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其派出机构和依法委托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过程中向特定对象实施特定管理或提供特定服务收取的费用。按照收费主体管理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划分为社会管理方面的收费,如公安、民政;经济管理方面收费,如工商;科技管理方面的收费,如专利管理;行业管理方面的收费,如乡镇、煤炭;资源管理方面的收费,如农林水利、国土资源环境方面的收费;其他管理方面的收费。按照收费性质进行分类,可以划分为证照类、审批类、资源类、补偿治理类、鉴定类、管理类、涉外类。

晋城市国家行政机关收费管理在1991年以前,主要是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进行。1991年1月,省政府第23号令出台《山西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的通知》。1995年11月25日,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1997年7月30日,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1998年,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1999年,省物价局、经贸委、财政厅、监委、审计厅、纠风办印发《山西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上规章和地方法规,是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主要法规依据。

1988年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制度。1991年,晋城市按照要求以收费点为基本领证单位,实行一点一证,并按规定在每年第一季度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度审验,每3年对许可证进行更换。1999年,按照《山西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晋城市对收费许可证的发放范围进行了清理,把发放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原实行许可证管理的重要经营性服务收费全部实行“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制度。1996年,全市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378个,其中,行政性收费单位396个,事业性收费单位982个,全市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694项,年收费总额42143万元。1996—1997年,共取消各种收费项目279项,以后行政事业性收费逐年减少。

2009年,全市物价部门共年审《收费许可证》(含副本)1277个、《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112个,年审率100%。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数字电视收费等收费行为进行清理整顿,4月1日起,停止市博物馆、阳城县博物馆门票收取和数字电视IC卡费、数字电视机顶盒的安装服务费,取消有线电视用户申请办理开通、移机、停机、复机、过户等手续收费,降低凤凰欢乐谷、天坛山、孙文龙纪念馆门票价格。

2010年,全市物价部门共年审《收费许可证》正、副本902个,年审率100%。取消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门(牌)工本费、“职工退休证”工本费、高中信息教育费、小水电管理费、预防保健代理费等9项收费;纠正一些医疗机构在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时的错误算法,规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行为;对1995年以前制定的收费项目逐一清理,保留12个单位的31项收费、提高4个单位的6项收费、新增1个单位的1项收费。共年审《经营性服务收费登记证》135个,新办证6个,注销1个,年审率达到100%。废止汽车配件市场服务费、炉料交易生铁交易服务费、餐饮业价格等级评审费等10项收费;降低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服务费、娱乐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费、晋安诚信数字证书服务费等12项收费标准;放开家电维修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至2014年,全市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单位296个,涉及收费管理项目263项。

(四)强化价格调控,维护正常的流通秩序

1988年,全国副食品价格改革工作全面展开,随着农副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价格放开,境内副食品市场呈现一片繁荣景象。但由于新的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体制刚开始建立,还不够健全和成熟,造成放开的农副产品一度出现流通秩序混乱现象,一些经营单位和个人钻价格改革的空子,乱涨价、乱收费和变相涨价现象较为严重。致使价格暴涨暴跌,生产大起大落。晋城突出的表现是议价粮油和副食品价格出现前所未有的上涨势头,同时带动糖果、酱醋、牛奶等食品类价格全面上涨。受其影响,工业消费品价格随之普遍上涨,零售物价指数一度达到125.4%。对此,全市对零售物价指数实行目标管理。将影响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幅度较大的主要商品价格指数逐项分解到各县、区和业务主管部门,规定具体控制指标,层层包干负责,实行目标管理;对猪肉、鸡蛋、蔬菜等主要副食品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和限价管理,如规定猪肉市区毛白差率不超过65%等等;对30种主要日用消费工业品和服务收费以及计划外自采的化肥、农药、石油、食糖、彩电等重要商品实行价格审批制度和限价管理;对非商品收费进行清查整顿,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市场上各种乱涨价、乱收费行为,共出动检查人员2794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481起,实施经济制裁总额275.55万元。

1990年,晋城市根据省政府晋政发〔1990〕7号文件精神,建立价格调控基金。当年市政府正式出台《晋城市价格调控基金征集管理暂行办法》,对计征范围、依据及基金的使用作了规定。

1992年初,经济秩序出现混乱,物价涨幅出现两位数。到1994年,全市市场物价在连续两年高水平的基础上继续攀升,全年零售价格总指数为126.5%;许多商品价格节节上扬,出现了“紧俏”商品,宏观经济环境日趋严峻。主要原因一是食品粮价格上涨较高,影响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持续上涨;二是国家价格改革迈出步伐较大,力度加大;三是哄抬物价、乱涨价和变相涨价严重。对此,1992年市政府办公厅又印发《晋城市价格调控基金征集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县(区)均成立市场物价管理领导组,下设价格调控基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财委(办),由各级财委(办)、财政、税务、物价和人民银行等单位组成。全市实行物价控制目标责任制,把目标任务细化为11类50项,以千分制考核办法落实到相关单位;全面加强对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管理并严格控制出台新的调价项目。对粮油肉蛋菜限价管理,控制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价格,对纯粮制品、彩电等26种商品价格实行监审;组织开展物价大检查,重点对农业生产资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等商品和收费进行检查,共实施经济制裁总额342.97万元。

1995年,市政府又印发《晋城市价格调控基金征收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市、县(市、区)均成立“三金一储”领导组,价格调控基金动用权归“三金一储”领导组。同时,市政府在1989年成立“晋城市市场物价管理领导组”基础上,于1992年和1995年以晋市政办〔1992〕10号和晋市政办〔1995〕70号发文对领导组进行了调整。

2002年,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理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下发《关于理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将原“价格调控基金”更名为“价格调节基金”,在市物价局设立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公室,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2003年初,突如其来的“非典型性肺炎”,使原本平稳的市场物价骤涨,先是中药材价格暴涨,4月份出现食盐抢购风波,随即与防“非典”相关日用品(口罩、消毒液等)、相关药品(板蓝根、红霉素等)价格也大幅度上涨。对此,市物价部门先后下达20个紧急通知,对市场价格积极进行干预和监管。一是对预防“非典”相关中药材实行差率控制,并规定处方最高限价。二是严密监测市场价格动态。全市共组织28名监测人员,对医院、商场、粮店等86个监测点的与防“非典”相关的抗病毒药品、提高免疫药品、相关日用品及粮、油、肉、蛋等60种商品价格实行每日重点监测,同时认真分析市场物价动态,对价格进行预警预报,为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了解市场物价动态和进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三是召开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告诫会,向全社会发出《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倡议书,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四是紧抓市场监督检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及借防“非典”之名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案件,市场价格趋于稳定。同时,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使用、审批拨付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从根本上保障了价格调节基金在调控市场价格中的作用。全市在元旦、春节期间共动用价格调节基金2000余万元,用于平抑市场物价、保障价格改革。

2007年5月开始,受国际国内市场影响,晋城市同全国、全省一样,也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以食用油、肉类为主的副食品价格上涨问题,一直持续到2008年。先是猪肉价格在短时间内就达到40%的涨幅,紧接着食用油价格又迅速蹿高,以5升装金龙鱼花生油为例,2006年初为每桶73元,2007年最高时涨到了每桶121元,涨幅达66%。全市物价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稳定市场物价政策,重点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及时启动价格应急监测制度,扩大监测范围,从饲料价格、饲养成本到出栏量、补栏量等进行全方位监测;二是对全市所有经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及其食品制成品的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三是及时宣传引导。出动10台宣传车深入集贸市场反复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每晚在电视台的信息频道公布市区当日的肉、菜价格,在“晋城在线”开辟“粮油副食品市场行情”专栏等。四是认真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措施。2008年1月23日,市物价局及时召开各县(市、区)物价局长、检查所长以及列入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全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紧急会议。晋城市履行调价备案的企业共36家,主要品种为面粉、食用油、纯牛奶、方便面等,合理的价格上涨同意备案,不合理的或涨幅过高的给予制止,有效防止了不法商家的乱涨价。从而取得了2007年当年全市居民消费涨幅104.2%,低于全省0.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7个平分点,2008年物价涨幅由4月份最高的9.4%回落到10月份的4.9%的好成绩。

2009年,强化价调基金征管工作,修订《价格调节基金管理使用、审批、拨付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新制定《价调基金使用工作规则》、《价调基金第一个五年使用规划》,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全市共征收价调基金9546万元,动用754万元用于价格补贴。

2010年,市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稳定物价工作,制定《关于运用价调基金扶持市长“菜篮子”工程建设有效保障人民生活的方案》《关于运用价调基金对市场粮油肉菜实行价格补贴以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方案》,下发《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制定17条稳价措施。市物价局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农产品价格稳定,对市区12家大型农贸市场和超市的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全部实行减半收取或全免优惠政策,商家共计让利100余万元,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蔬菜主要品种价格出现明显下降,最高降幅达到25%。全面清理降低涉及“三农”的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开通农副产品运输绿色通道。12月1日,市物价局对晋城市境内晋焦、长晋、晋阳、阳翼、环城等5个收费站落实绿色通道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当日绿色通道车辆流量达498辆,计免收通行费101490元;组织8个检查组,对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不间断巡查。协调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落实临时价格补贴政策,共计发放补贴823.327万元。2010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为102.5%,低于全省0.6个百分点,低于全国0.8个百分点,在全省11个地市中按从高到低排序居第九位。

2011年,贯彻国家管理通胀稳定物价政策要求,市政府下发《关于稳定当前物价的紧急通知》,出台《晋城市人民政府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晋城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想方设法保证全市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继续回落。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累计涨幅为4.9%,比全省平均涨幅低0.3个百分点。3月,受日本地震影响,市区发生抢购食盐风波,市物价局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实行食盐及生活必需品价格日报制度,组成6个价格监督检查组开展食盐价格专项检查,迅速平息了食盐抢购风暴。5月,全市生猪价格出现持续上涨,市物价局完善价格监测,加强市场价格巡检,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扶持生猪生产,为沁水三利实业、高平金茂养殖等5家养殖场争取省级价格调节基金335万元,增加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

2012年,运用359万元价调基金对粮油肉菜实行优惠供应,稳定春节市场物价。争取省级价调基金545万元,扶持9家生猪、蛋鸡养殖和蔬菜种植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对市区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等公用事业支出实行补贴。当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低于2011年同期2.5个百分点,分别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0.1和0.2个百分点,实现市政府年初确定的市场物价总水平涨幅不超过4%的工作目标。

2013年春节期间,运用300万元价调基金对市区及周边地区粮油肉菜实行优惠供应。9月份又针对性的拿出30万元价调基金对市区部分蔬菜、水果和肉类经营户通过减免摊位费实行补贴等措施调控物价,收效明显。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逐月下降。全年价格指数为103.4%,比调控目标低0.1个百分点。

2014年,动用1020万元价调基金,优惠供应面粉400万公斤、食用油75万公斤、蔬菜150万公斤、猪肉127万公斤。针对生猪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养殖企业普遍亏损的情况,启动“生猪生产风险基金”,按照能繁母猪和种公猪每头100元的标准,共发放补贴资金775.4万元,稳定了生猪生产。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较上年降低了1.4个百分点,比年初调控目标低1.5个百分点。

四、工商行政管理

建市以来,市、县两级工商管理机构全面加强效能建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围绕晋城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尽职尽责加强监管执法,尽心尽力促进改革发展,充分发挥了工商管理职能,为晋城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市场管理,培育完善市场体系

1985年至1988年,全市形成了市场建设高潮,一大批楼层式、庭院式、棚顶式集贸市场在城市、城镇拔地而起,上市商品也由农副产品扩展到日用工业品和小商品。1985年,在晋城市区规划兴建的朝阳市场、观巷市场、水陆院市场、北环路市场、泽州路市场、运动场市场、工会市场、西关商贸区市场,高平县的泫东市场,阳城县的东桥市场、天桥市场,陵川县的古陵市场、塞尔圣市场,沁水县的北坛路市场,晋城市郊区(现泽州县)的巴公市场,都成为这一阶段规模大、设施好的新型市场。

1992年,邓小平视察南方谈话后,掀起了规模更大的第二次市场建设高潮,把市场建设作为改革开放的重要环节来抓,开展了“学习侯马市场经验,掀起市场建设热潮”活动,市场建设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办,发展到厂矿、企业、乡(镇)、村和个人开办,由消费品市场推进到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由较发达地区扩展到边远山区,并消除了有形市场空白县。至1996年底,全市共有集贸市场和专业市场134个,集市贸易成交额65176万元。

1997年,各级工商局以完善市场交易规则为目标,以打假、打私、打骗为重点,坚持消费品市场抓规范、生产资料市场抓到位、生产要素市场抓突破的“三抓”方针,市场管理得到加强。

1998年,加强对粮食市场和汽车、农资、成品油等生产资料市场的监管,并探索对金融、房地产、劳动等生产要素市场的监管途径。市场建设发展迅速,全市集贸市场成交额达到8.2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完成26亿元。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办市场,是年共新建、改建、扩建市场9个。完成旧体育场改建市场工程,年营业额达1.5亿元。

是年,国内走私贩私严重,山西发生“1.26”假酒案。全国相继展开查假酒、打走私、禁传销大行动。全市工商机关重点组织开展打击假酒、假食品,春季打击假劣农资,夏季打击假劣饮料,打击假劣矿山机电,打击节日假劣烟酒五次打假专项斗争,集中查获了一大批假酒,假冒香烟,假劣饮料、化肥、农药,假冒汽车。在打击走私贩私中,晋城市工商局共查封案值515万元的走私物资。在查禁非法传销经营活动中,查获一起涉及人数1024人、金额达230万元的大案。

1999年,工商部门以推进体制改革,实现职能到位为契机,在市场监管中抓住两个打击,即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做到三个规范,即规范经营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四个监管,即加强粮食购销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监管、商标广告市场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监管。是年,共查处各类非法粮食收购运销案件208起,查处粮食11.92万公斤。阳城县在粮食市场监管方面实行“三方联保”责任制、“三账一卡”经营制,在全市得到推广。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坚持源头治理和专业队伍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打假方式,端掉52个假冒商品窝点,查扣无牌无证月饼2万斤、食盐50吨等100多个品种1100余万元的物资。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农资市场进行整顿,查获一大批假化肥、假种子、劣质农用柴油。全市建立“12315”消费者申(投)诉电话网络和处理申(投)诉机构,便于消费者就近投诉举报。

2000年,根据国家工商局、省工商局“两整顿”要求,开展整顿市场秩序、整顿队伍作风活动,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违法生产经营活动,商标侵权和违章广告、变相传销、违法合同等4种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管。在整顿粮食收购市场方面,打击私商粮贩和未经批准的粮食经营企业非法收购、运销粮食的违法行为,规范经批准入市收购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的经营行为。同时,集中进行整顿农机、农资市场。开展医药市场整顿,查获劣质药品170个品种580件以及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7.5万支,没收假劣中西成药价值28万元,销毁1000余万元的假劣药品。

200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成立后,工商行政管理向着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转变。全市工商部门重点整顿和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市场交易行为、市场竞争行为,强化全市各类市场的监管。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中,按照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铲除窝点、严打惯犯、冲破保护伞”的方针,全市开展“重点地区、重点商品、重点打击”活动,查获假冒化肥232吨、劣质饮料19万瓶、三无食品4万公斤、假冒酒7170瓶、劣质棉花1.2吨、劣质济南老窖460件等总共案值500余万元的物资。与此同时,评选出晋城市“消费者满意一条街”1个、“诚信单位”42户。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和垄断性限制竞争行为。全年查获仿冒知名商品“厦普赛尔”黄梨汁,生产标有“上海浦东计量仪器厂”“京城衡器厂”的衡器,强制客运业主办保险,强制更换电表等垄断案件。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收购拆解拼装报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同时,严厉打击全市的走私贩私和非法传销活动。

是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所办市场脱钩。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所代管的7个市场服务机构、人员213人,5个自办市场、5个联办市场、千余万元债务,全部移交当地政府,实行市场办、管脱钩。

2002年,实行“小局大所”的监管方式改革,夯实基层监管力量。晋城市把118个集中交易场所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在整治中与长效监管有机结合,先后制定了市场准入制度;“两账、一卡、三承诺”制度,即建立进(销)货台账、信誉卡,承诺不欺诈消费者,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处理消费者争议;“两公、两台”制度,即所有集贸市场必须设置公平秤、公平尺,监督台和投诉台;市场不良行为警示制度;市场巡查制度;联合整治制度;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12315投(申)诉制度。是年,根据国务院决定,工商机关负责流通领域商品监管,相继组织成品油打假专项执法行动、家庭装饰装修材料打假专项行动、汽车及摩托车配件市场打假保安全行驶行动、食品打假行动、农资打假行动。

2003年,工商行政管理开始由监管单一的市场主体到监管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转变。开展“查无照重拳出击”“反垄断拆除藩篱”“打假劣放心消费”“查广告净化视听”四大战役,共查处各类案件3000余件。在抗击“非典”中,共查处案件428起,平抑了物价,维护了非常时期的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消费安全。全市有10个市场被省工商局命名为省级“文明规范市场”。改进市场监管方式,实行重要商品市场资格准入制,完善市场预警制、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2004年春,全国发生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晋城市工商系统全方位开展市场监管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市场秩序稳定,确保广大经营户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力度,集中开展“三打三保”执法行动,“打非法传销保社会稳定”“打合同欺诈保交易安全”“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累计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2548件,上缴罚没款430余万元。推行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模式,在大型超市、市场实行食品准入工程,并在农村建立放心店,实现食品监管“关口前移”。同时,引深查无照、查假劣、查垄断、查广告执法行动。

2005年,重点开展食品安全整治、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非法传销、打击虚假广告、打击合同欺诈、反不正当竞争、取缔无照经营、“红盾护农”等“八项执法行动”,共查处各类案件3685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230件,10万元以上大案7起。以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信用晋城”建设。新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组,组建企业信用信息中心,初步建立起企业数据库,基本完成信用体系的主体框架。

2006年,重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取缔无照经营、打击虚假广告、打击商标侵权、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合同欺诈、整治煤炭市场、净化网络市场等“十项专项行动”。并大力推进商品监管改革、信用体系建设、12315执法体系建设、农村监管体系建设。

2008年,在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在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彻底消灭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行为,实现“两个100%、一个彻底解决”的硬指标。晋城市流通领域100%的肉类经营者实现检疫上市、挂牌公示,放心消费。以打假维权为重点,狠抓12315维权网络建设,全市设立消费者维权站总数达900余个。

2009年,组织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打击商标侵权、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传销、打击合同欺诈、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治理超限超载等十项专项执法行动。查处案件3636件,万元大案270件,同比分别增长8%和5%。其中,10万元以上大案7件,20万元以上案件1件。查办食品违法案件506件,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22起,查处垄断案件4件,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6起,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64件,查处广告违法案件235件,取缔传销窝点9个,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065件,查处合同违法案件28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走在全省工商系统前列。在全省工商系统率先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和“一票通”制度,在40家食品批发企业和6家大型食品经营超市建立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

2010年,全市工商系统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共办理各类案件3116件,一般程序2572件,简易程序544件。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奶制品市场、食品添加剂和地沟油等专项整治工作,与乳制品经营者签订清查问题乳制品责任书3773户,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2000余户,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示范店,在全市200户食品批发企业推行电子台账管理,全市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028个,查处食品违法案件99件。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查办商标侵权案件262件,侵犯驰名商标案件165件,侵犯著名商标案件45件,没收侵权商品21类,价值155.8万元。在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中,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起,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30件,查处其他公平交易违法违章案件691件。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中,全市6个县(市、区)共85个社区、2185个行政村全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院校”活动。取缔传销窝点1个,遣散传销人员45人。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专项整治中,查处“两虚一逃”案件4件,无照经营案件965户,违法经营网吧42户,取缔黑网吧10户。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公共聚集场所等经营主体8764户,收缴被吊销煤矿企业营业执照78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前置许可过期、未按规定年检等违法经营行为37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7份,规范办照69户。

2011—2012年,创新推行3项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开展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八大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346件。投资40余万元,为全市560户食品批发户、超市和商场安装食品电子台账监管系统,实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全覆盖。对全市653家食品批发户2278余辆食品配送车、10000余种产品进行登记备案。在全市所有食品批发、零售户中推行“一票通”,明确食品流向渠道。开展“双打”专项行动,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和限制竞争案件39起,商业贿赂案件8起。查处各类假冒伪劣案件97起,案值达43万元,罚款37万元。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查处1441起,规范办照1230户,取缔431户。

2013年,全系统共查处各类案件1893件。重点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和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对全市的化肥经营企业制度落实和化肥包装标识规范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同步对化肥批发企业的化肥抽样检测,检验项目包括复合肥、复混肥、有机肥等农资肥效项目,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化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384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241台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323户次,抽检化肥样本26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取缔无照经营12户,共查处各类农资案件63起。在成品油专项整治中,检查加油站(点)230余户,检测32个样品,立案15起,结案15起。通过质量监测,进一步熟悉本辖区成品油及肥料市场的经营情况,完善成品油肥料经营企业信用档案,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格监督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水平,有效规范了全市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加强了生鲜肉市场监管、防控禽流感、打击网络商品交易违法行为、重点网络商品交易网站专项检查等日常监管。

2014年,积极开展诚信市场、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对辖区商品交易市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将诚信市场创建工作与商品交易市场监管相结合。一是对市场开办主体和市场内经营者进行规范;二是对市场内商品质量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对申报省级诚信市场进行摸底、核查和培育发展。全市申报五家省级诚信市场。继续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和整顿成品油市场。检查各类农资经营户1261户,取缔无照经营户8户,办理案件19起。检查加油站(点)232余户,立案9起。开展了品牌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汽车经销商23户,立案6起。配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节日、旅游市场、铁路护路、道路交通预防等工作。重点对辖区内旅游市场烟花爆竹市场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市场的经营者主体资格。看是否有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对经营的商品实行上市准入制,建立重点商品购销台账,确保上市商品质量。同时严厉查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买骗卖、哄抬物价、欺诈销售,纠缠消费者并向其兜售商品,或强行向消费者推销商品行为。另外,还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铁路护路、反假币等整治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企业登记管理,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1985年10月4日,晋城市政府发出《关于统一换发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的通知》,全市所有工商企业从发文之日起到12月10日全部重新换发营业执照。凡1982年开业的,要重新登记,收取登记费;1983年1月1日以后开业的,换照时只收执照工本费。此次换照,涉及所有工商企业,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换证填写经营范围时,按照国家计委、经委、统计局、标准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规定的要求填写。至1991年,全市登记发照10017户。1992年后,营业执照注册进行了一系列改革:①简化审批程序,弱化部门干预。②扩大经营范围,放开经营方式。③放宽开办企业条件。④简化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1992年共登记发证13416户,1993年15673户,1994年16327户。根据《公司法》规定,晋城市工商局从1994年开始对部分国有或集体企业进行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登记。截至1996年,全市共注册登记各类企业12616户,其中注册登记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157户。

1997年,全市共登记各类工商企业13116户。其中法人5600户,营业单位7516户。出台企业改革、改组、改制14条优惠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拍卖、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企业集团,并且按照《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要求,搞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范登记。全市共登记有限责任公司600余户,组建企业集团5个。

1998年,全市共登记注册各类企业11514户,改制企业301户,其中,国有企业改组162户,城市集体改组127户,乡村集体改组2户。

1999年,经改组重建后,全市登记注册企业共有9322户。在企业注册登记中抓服务,公开登记条件,公开登记程序,公开登记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实行办事制度公开、登记职责公开、监督管理公开、违示责任公开。市工商局被省、市工会财贸工委评为优质服务先进集体并出席临汾会议进行经验交流。在规范企业登记注册上,对粮食经营企业进行重点规范。同时,清理整顿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所办企业。对煤炭生产企业,重新审核原有的705户,整顿后保留643户。

2000年,着重对粮食收储企业、粮食批发企业、金融企业、农资经营企业等完善前置审批条件,并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进行整顿,注销和吊销了一批小煤矿、小玻璃厂、小水泥厂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五小企业”。全市企业共有8573户。

2001年,市工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对新准入的市场主体,做到“三禁止”:即严格执行登记管辖权限,禁止越权登记;严格执行登记管理的条件和程序,禁止随意降低法定条件和减少登记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制度,禁止随意减少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和随意增加不必要审批。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工商部门大力支持企业的改革改制,帮助晋城第二化肥厂和晋城绿洲纺织有限公司两个企业上市进行前期准备工作,规范了晋城市兰花集团、梅花丝麻集团、金驹集团、厦普赛尔集团、晋园集团五个集团企业。对煤炭生产企业整顿中,按照省工商局煤炭企业档案上缴条件,严格把关,逐一审核,上交了煤炭企业档案,煤炭生产企业的登记2001年上划到省局。是年,全市企业共有7703户。

2002年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第一年。根据中国政府的承诺,入世后,大量涉及市场主体准入的前置审批事项被取消。全市企业登记注册贯彻国民待遇原则,平等对待内外企业。由原来的企业科和个体科合并为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科,进驻市政府审批大厅,与其他部门联合办公,实行“一条龙”服务。全年新登记各类企业1052户,年检企业7121户。在对企业的登记监管中,严格企业名称的审核登记,实行逐级审批注册制度,确保企业名称的独占使用权。严查公司出资行为,坚决打击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行为,规范公司主体资格。推进小局大所的监管模式,实施企业注册分级登记,属地管理,使企业注册场地的查验、企业年检、初审工作均在企业所在地工商所办理,加强了工商所监管企业的力度。

2003年,全市新办各类企业登记1857户,其中国有集体控股有限公司116户;分公司173户;个人投资的有限公司652户;分公司179户;一般法人企业75户;营业单位225户;股份合作制企业12户,合伙企业27户,个人独资企业368户;变更登记企业885户。全市工商机关县县所所进入审批大厅和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取消一批审批项目,并在内部实行事权下放、属地初审、限期办结,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兴办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是年煤矿登记上划省局后,为减轻企业负担,全市工商系统主动为582户煤矿代办登记业务。

2004年,对注册登记工作及时做出调整,以“三个统一”规范登记管理,即统一登记标准,统一登记程序,统一登记要求,杜绝随意提高或降低条件、随意增加或简化登记程序的现象发生。从六个方面放宽准入领域,促进全市企业迅猛发展。支持地方调整产业结构,严把准入关口,分期关闭108个小煤矿、小高炉、小化工厂。严把市场主体退出关,加强对注销、吊销企业及破产企业退出市场的全面监管。

2005年,市工商局出台《晋城市企业注册登记“一审一核”实施办法》。12月份,晋城市企业登记注册大厅正式更名为“晋城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工商注册登记大厅”,对外设有14个服务窗口和一个企业档案室,为企业开展“一站式服务”。根据省政府、省工商局出台的4个27条,全面推行首问责任制、AB岗位职务代理制度、绿色通道制度、重大项目预约登记制度、预约登记制度、否决报备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跟踪回访制、便民服务三必须、企业登记五公示等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规范化标准,专门开辟“下岗职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服务窗口”和“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服务窗口”绿色通道。

2006年,贯彻新修订的《公司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4个令,全市企业登记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实行市、县、所三级联网。全年新登记各类企业1745户,总数达到12105户。通过降低准入门槛,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实施注册资本分期交纳,使更多的经营主体能以公司形式投资经营。帮助一人有限公司设立,方便投资主体经营。整理核对和充实完善企业信息数据库,全面实现企业登记数据信息与登记注册的及时录入、及时更新、及时发布。在市场准入方面,为推动非公经济发展,落实《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意见》27条和《放宽条件发展非公经济实施意见》27条,以及省政府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在服务招商引资中,从登记注册方面制定重大投资项目跟踪服务制,做到事前指导、事中速办、事后跟踪服务。全市工商系统协助引资5.496亿元,注册企业261户。

为服务三农,省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全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做出明确规定:只要有5个农民自愿组成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出资在一万元以上,就可以登记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组织。此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晋城市工商局本着“适度规范,在规范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逐步规范”的扶持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登记注册。2006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329户。对从事农村经纪活动的,采取“先准入、再培训、后规范”的方式,通过免收登记注册费用的政策,引导和扶持农村经纪人取得合法从业资格,鼓励其牵头组建经纪公司,或者向合作经营模式发展,重点培育农副产品经纪人、农业科技经纪人、农业劳务经纪人、农业物流经纪人、农业信息经纪人。

2007年,全市新登记各类企业2243户,总数达到12728户,其中私营企业1757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8430户,总数达到40886户。为437户下岗职工、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减免工商注册登记费11993元,减免工商管理费49.72万元。

2008年,全市新登记的各类企业2194户,总数达到14046户,其中,私营企业1812户,总数达到8622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8804户,总数达41045户。

2009年,全市新发展各类企业2415户,总数达到15155户。其中私营企业1530户,总数达到8768户,新发展个体工商7844户,总数达到46176户。同比分别增长8%、2%、12.5%。泽州县工商局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70户,总数达到1129户,出资总额达到7亿元。

2009年,在省工商局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落户晋城的外资企业远程登记、网上审批、当地发照。凡落户晋城的外商投资企业,只要通过网络向省工商局申报材料,经核准,就可在晋城当地拿上营业执照,为外商在晋城投资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

2011年,全市企业总数达到17815户。其中,私营企业10808户,个体工商户507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92户。分别增长9.4%、12.6%、15.7%和29.6%,增幅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2012年,全市企业总数达到19877户,其中私营企业120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053户,出资总额超过22亿元。

2013年,围绕全市“一争三快两率先”总体战略和“项目落地年”工作重点,积极创优发展环境,通过推行再造登记流程、清理许可项目、下放审批权限、减免相关收费、高效网上年检等“五项便民措施”和首办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五项服务承诺”,力求企业办事更方便、更快捷。全市各类企业总数达到17712户,其中私营企业总数达到1311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4040户;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58445户。与上年底相比,分别增长5.2%、8.9%、32.3%、7.5%。全市应年检企业11078户,实年检9840户,企业参检率为88.81%,网检率为100%。积极推进注册大厅的“四化建设”。一是继续按照省局“六有六做到”的标准,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的规范化建设;二是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推进市场主体准入的制度化建设;三是严格实行“一审一核”、“审核合一”和“重大疑难问题会审制度”,公开办事的依据、过程和结果,推进企业登记注册的程序化建设;四是推进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的法治化建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充实完善企业信息。集中力量开展对市场主体数据的修改、补录,严格进行自查、自测,确保数据的完整率、准确率。同时认真撰写市场主体分析报告,加强对企业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客观反映区域内经济结构、产业优势及经济规模等综合情况,形成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为企业投资、调整产业结构等提供参考。

2014年,开展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一是对现有工商行政审批项目是否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的问题,坚持认真分析,全力清查,对执行的工商行政审批项目均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现有工商行政审批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切实做到审批规范化、法制化、合理化。三是对已经取消的工商行政审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取消。结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减少营业执照种类和文书格式多种方式,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程序,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将服务科学发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主体增速明显加快,截至2014年11月底,全市新登记各类企业4559户,全市共有各类企业25632户。

(三)加强商标管理,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1979年,全国恢复统一商标注册制度。此后,境内的注册商标逐年增加,1986年为91件,1987年为115件,1988年为131件,1989年为154件,1990年为176件。1993年,在注册商标中有山西省著名商标1件,获国家金质奖产品商标1件。截至1996年,“厦普赛尔”饮料、“鸣鹿”电热器、“晋摩”制动件、“濩泽”卷扬机、“云蒙”制砖机、“望川”电焊条、“晋园”饮料、“太行”印刷机、“兰花”煤炭在省内外具有很高知名度。

1997年,大力开展商标注册宣传和商标注册服务。全市新注册商标54件,达到366件。晋城市阳城红旗机械厂“濩泽牌”压砖机、陵川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的“鸣鹿牌”电热水器、山西厦普赛尔有限公司“厦普赛尔”黄梨汁等6个商标被评为“山西省著名商标”。

1998年,实施名牌战略,促进企业名优产品发展,召开建立地方名优饮料市场研讨会、名优产品电视发布会。

1999年,全市申请注册商标14件,经国家工商局核准注册10件,全市注册商标总数达到381件。将1995年以来全市未使用或注册人已停止的53件注册商标逐一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档案。

2001年,通过摸底调查、企业申报、审核考察,以市政府名义首次命名晋城市知名商标30个,同时,推荐27家企业商标参加并通过省工商局著名商标认定。全市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商标34件,办理续展变更18件(次),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注册商标28件,全市注册商标累计达到428件。同时,开展“打侵权、保名牌”专项整治,加强商标管理力度。对商标印制企业进行清理规范,打击非法印制行为。

2002年,开展对专卖(专修、专营)店清理整顿工作。2003年,全市获得省级著名商标达到20件,认定市级知名商标30件。开展农副产品商标的摸底调查工作,将闲置的名牌商标进行拍卖,并在全国注册锡崖沟、棋子山、太行山3个旅游商标,申报了兰花炭全国驰名商标。全市拥有注册商标400余件,注册农副产品商标58件,申请注册24件。

2004年,出台“增强农副产品商标注册意识和实施品牌兴农战略”方案,制定名优商标激励政策,对荣获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坚持三个联手,培育名牌,即坚持与市农业局联手,培育注册农副产品商标;坚持与市计委联手,培育注册重大调产项目产品商标;坚持与经贸委联手,做好全市商标注册工作。全年认定知名商标50件,推荐著名商标19件。在商标监管中,集中开展打商标侵权保知识产权战役,全面强化知名商标、著名商标、驰名商标、涉外商标的管理,提高全社会的商标保护意识,严厉查处一批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加强专营专卖店管理,实行专营专卖商标备案制度,严格专营、专卖商品进货渠道。

2005年,市政府采取“政府搭台、工商主抓、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的举措,组团参加全省第一届品牌节,并在晋城举办山西省第二届品牌节晋城品牌展示活动。2007年以后每年举办一次品牌节。先后出台《关于强化农副产品商标注册意识加快品牌兴农战略的通知》和《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两个文件,2005年对荣获省著名商标的农副产品商标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2006年对荣获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

2006年,全市工商部门深入开展“商标注册推进年”和“商标战略推进年”活动,做到“两深入”、“三到位”、“四集中”,即深入千家企业,深入万家农户,开展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商标注册服务到位,保护商标专用权执法到位,集中注册、培育、推荐、保护一批商标,全市注册商标数、著名商标数呈现出快速增长势头。至2008年底,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山西省著名商标50件、注册商标1300余件。晋城煤业集团的“蓝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零的突破。皇城相府集团的“皇城相府”商标也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继故宫之后全国景区类企业第二家驰名商标拥有者。

2009年,围绕全省第三届品牌节活动,积极指导企业注册商标,加强培育、推荐山西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工作,帮助30户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帮助注册农副产品商标20余件,新增山西省著名商标15件。全市累计注册商标1380余件,农副产品商标累计注册140件,全省著名商标60件,中国驰名商标2件。

2010年,企业申请商标注册350件,农副产品商标注册52件,29件商标被新认定为全省著名商标,“兰花”商标被推荐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全市拥有注册商标1380件,驰名商标2件,山西省著名商标56件。

2011年,参加第五届山西品牌节,全市40家驰名、著名、重点培育的商标企业参加展出,市工商局被省工商局授予第五届品牌节“综合优秀奖”“优秀组织奖”“优秀主题日活动奖”。全年新增注册商标340件,认定省著名商标17件,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由2005年的160件增加到2148件,有效山西省著名商标78件。是年,“兴晋钢”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全市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件。沁水县制定出台《关于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兴县的实施意见》,将驰名、著名商标的奖励资金分别提高到50万元和20万元,每年安排资金20万元用于商标注册和宣传工作。

2013年,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帮助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助推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力予以推进。全市新增注册商标200余件,有效注册商标达到2900余件。新认定山西省著名商标31件,总数达到66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件。

2014年,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争三快两率先”目标要求,立足商标职能,强化商标培育,提升晋城品牌,开展“双打”行动,强化监管执法,致力品牌宣传,扩大品牌美誉。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推进品牌兴市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4年新增注册商标180余件,累计注册商标达到了3100余件,“丰田山庄”商标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重点培育企业29家,深入企业70余户,帮扶农户160余户,鼓励企业运用商标,走品牌兴企之路。

(四)强化广告管理职能,规范净化广告市场

改革开放后,全市广告业发展迅速,形成了广告公司与媒介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市工商局运用广告管理职能,建立了与省局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强化对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告的跟踪监测,虚假违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促进了广告业健康发展。

1987年10月,市工商局首批核准晋城电视台、《太行日报》社为广告经营单位,并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1990年前,市区的大街小巷、汽车站、火车站都没有广告牌。1990年12月,全市集中开展设立广告牌活动,共设置路牌广告58块,墙壁广告345块,总面积6785平方米,共投入广告制作费用25.35万元。有36户企业每户设置了1块广告牌,有13户企业每户设置了2~4块广告牌。1991年,晋城市15户广告经营单位共发布广告201条,营业额70万元。1994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27户,营业额211万元,共发布广告3249条,其中电视广告187条,报纸广告1466条,橱窗广告68条,路牌广告187块,面积计5340平方米,其他广告293条。1996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28户,广告营业额311万元,电视广告、广播广告、报刊广告、荧屏显示屏广告、印刷品广告、灯箱广告、车身广告、路牌广告随处可见。

1997年,对全市26户广告经营单位普遍进行年度检验,新审批登记4户,共30户,广告经营额达402万元。

1998年,打击违背社会风尚、宣扬享乐主义、格调低下、语言下流的广告。12月16日,组织全市广告经营单位30余名从业人员,进行全国第四期广告专业岗位资格考试。全市广告从业人员268人,取得岗位资格证162人,持证上岗率达65%,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999年,全市广告经营单位总数达到49户,年广告经营额395万元。在广告经营许可证换证年检中,年检换证通过26家,核销5家,变更5家。2001年,开展“反误导打虚假”广告市场专项治理。2002年,新发展广告经营单位15户,全市广告经营单位累计达78家。2005年,开展整治虚假广告专项行动,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印刷品、美容五类广告,建立协调统一的严查严控机制,实行广告监测制度。

2008年,全市共有广告专、兼营单位178户,从业人员1549人,全年广告经营额总计3006万元。其中,专业广告公司121家,兼营广告企业27家,电视台、电台、报社等其他经营广告单位30家,广告业已经发展成为服务门类和媒介种类较为齐全、专门为社会提供各类信息的新兴行业。

2009—2010年,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44起。

2011—2012年,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查处案件502件。

2013年,全市共办理各类广告案件104件。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违法医疗、药品广告案件7件。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的各类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歌舞厅、体育场(馆)各类等候室、各类营业厅等场所发布的广告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1124户,发现涉嫌违法行为45起,责令改正31条,立案查处14件。开展了电子显示装置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市区内安装的各种电子显示装置,特别是门楣LED显示屏数量增长迅速的趋势,对全市的各类电子显示装置广告进行了摸底,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通过检查,发现涉嫌违法的广告6条,立案查处6件。开展了广告语言文字专项检查行动。对辖区内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手机、印刷品、户外等媒体发布的广告及招牌中使用的语言文字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清理不规范广告招牌15块。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对全市范围内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以及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了排查和清理,共出动执法车辆41台次,执法人员104人次,监测媒体广告175条次。强化日常监管,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档案,各类广告经营单位档案的建档率达到了95%以上。

2014年,共办理查处各类广告案件62件。一是继续把食品、药品、医疗等广告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力量开展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范围内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摸底清查,对未注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擅自发布户外广告予以查处,期间共出动人员248人次,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6起。另外加强户外广告的登记工作,全市共登记户外广告766条,做到了档案资料齐全,内容规范合法,并将档案资料数据录入。二是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出台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广告工作的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经营商、广告发布者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业125家,发现涉嫌违法房地产广告1条。三是整顿和规范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对辖区内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重点是未取得或非法转让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以及利用印刷品广告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四是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各类网站发布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网络广告及信息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广告发布源头的治理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清理整治网络虚假宣传和低俗不良广告,净化了网络环境。五是开展电视购物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药品广告、医疗及医疗器械广告、食品广告、化妆品广告、致富信息及招生中介类广告以及其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59人(次),执法车辆26车(次),监测检查各类广告1103条(次),发现涉嫌违法购物广告1条。六是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广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全市所有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切断了非法集资广告发布的渠道,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五)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引导企业走诚信经营之路

改革开发后的1980年,经济合同监管工作得到全面恢复。1985年建市后,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增强了全社会的合同法律意识;积极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加强了合同监管力度,持续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行动,建立合同长效监管机制,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

1985年,市工商局对法人之间签订的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供用电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科技协作等10种合同的签订、履行实施监督管理。1986年3月,市政府批准市工商局、粮油公司《关于切实抓好粮食定购合同签订工作的报告》,开展粮食定购合同签订。此后,经济合同在生产、流通中普遍推行。

1997年,共鉴证经济合同232份,金额达15634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07万元。共抵押登记913件,金额69454万元。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以市政府名义命名了120家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其中有7家企业被省工商局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1998年,以打击合同欺诈,加强合同鉴证,规范企业合同履约行为为重点,开展合同管理。全年共鉴证经济合同220份,金额25166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74余万元。开展企业抵押物登记391起,金额达41834万元。

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合同法》将改革开放以来先后制定的《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部专项合同法律统而为一,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全市工商机关大力宣传《合同法》,努力加强企业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共检查企业663户、合同2233份,金额17130万元,其中不合格合同29份,金额4118万元,纠正无效合同341份,金额14838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余万元。还在抵押登记工作中认真抓了抵押登记管理档案。

2001年,全市有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78家,并推荐“晋煤集团凤凰山矿”上报国家工商总局“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2002年,共检查各类企业290个,检查合同1162份,其中不合格合同174份,涉及金额2072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8万元;办理合同鉴证32份,合同金额14797.5万元。2003年,检查420户企业、2482份合同,纠正不合格合同184份,涉及金额2072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发放合同示范文本1900余本,并为企业融资办理抵押登记79件,抵押物价值近12亿元。全市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367户,培训企业法人1300余人次。

2004年,集中开展打合同欺诈保交易安全战役,营造诚信守约的信用环境。市政府发出《关于实施“企业信用”工程建设全面促进“信用晋城”建设的意见》,实施“金信工程”,投入基础建设资金100余万元,建立信用体系工作机站。组织企业参加全国、全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评定和验收,30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3家企业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年共办理抵押登记23件,实现融资2.5亿元。大力扶持公司+基地+农户的订单企业发展,规范涉农合同,推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化肥买卖合同、煤炭买卖合同等专用示范文本,预防合同欺诈。

2005年10月18日,成立晋城市信用企业协会。全市向省局推荐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9家。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2006年,开展回访活动,帮助规范合同管理。实施合同助农工程,推广订单农业的产销模式,在沁水县召开订单农业工作现场会。帮助涉农龙头企业制定合同格式文本,引导蚕茧订单合同、中药材订单合同、养殖业订单合同的推广,支持涉及粮食、木耳等多品种的农业优势产业板块基地发展。

2007—2008年,共检查合同3万余份,办理各类合同案件162件,其中突出对房地产交易合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检查房地产企业及中介机构119家,检查合同439份,立案6起,结案6起。

2009—2010年,打击合同违法专项执法取得新成效。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25件。加强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对全市952家中介机构进行摸底调查。

2011—2012年,打击合同欺诈行为,查处案件119起。

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认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75家,其中国家工商总局“守重”企业16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280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179家。

2013年,开展打击合同欺诈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7件。开展对苹果等电子产品企业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行动。以城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涉及苹果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9人次,检查苹果电子产品经营户29户,其他电子产品经营户19户,查处案件1起。加强对银行业、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全市以辖区管理和“经济户口”监管为依托,在上年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新对辖区内银行业、电信业所制定和提供的合同格式条款,经营者使用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等符合要约条件的格式条款进行全面登记。全市共有银行业14类419家银行,收集各类格式条款110种,电信业3类440家电信经营企业,收集各类格式条款60种。对备案中发现的不公平格式条款,督促其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觉纠正或撤销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加大对涉农企业和订单农业的帮扶和指导力度。对所辖10家“涉农龙头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回访检查,详细了解涉农企业的主体资格,经营状况,是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收集适应涉农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情况,并认真听取企业负责人对工商部门开展合同帮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肯定企业在带动当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做出的成绩,同时对部分企业在涉农订单的签约、履约中的不足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四家拍卖企业的32次拍卖活动进行了监管,拍卖金额11743.55万元,全市共办理动产抵押25件,为企业融资1090万元。

2014年,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重点向国家局推荐16家“2012—2013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对公示为“2010—2011年度”16家国家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重新进行申报。建立全程监管机制,对拍卖前提供的备案资料从主体资格、标的展示、公告内容、方式、时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全年共实施现场检查21人次,通过现场检查,了解掌握拍卖企业的基本情况,增强监管拍卖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年共办理拍卖备案29次,成交金额660.9375万元。

(六)加强个体工商管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985年,境内个体工商业户有14517户,从业人员50344人。晋城市成立后,放开放活经商政策,允许农民、城市居民、企业下岗人员、待业青年、离退休人员、闲散人员从事个体工商业,并在城镇兴建集贸市场,为个体经营提供场地,办理营业执照从简从快。1988年,全市私营企业仅有46户。私营企业虽已出现,但管理仍按个体工商户登记。1989年,工商部门贯彻《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开展对私营企业的登记工作。1996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0800户、63290人。私营企业发展到1047户,雇工14953人。

1997年,国家把个体私营经济列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年12月2日,晋城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放开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范围、经营范围、申办条件、经营方式,鼓励、保护个体工商业发展,新发展个体经营户2000余户。

1998年,市工商局结合贯彻市政府《关于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若干规定》,出台加速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具体实施意见,并坚持边、贫、老山区“先发展、后规范”的原则,优先、从快、从简,为个体户办好有关手续,支持个体经营户逐步完善规范经营。

1999年,全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34340户,注册资金41187万元,从业人员56283人。

2000年,对全市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检和新版换照。

2001年,执行省政府《山西省鼓励和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简称二十七条),放宽民营经济的登记条件。

2003年,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7468户。工商机关为下岗职工再就业和非典期间八大行业免收四种费用439万元。集中开展查无照专项战役,打击不法经营户,保护合法经营。

2004年,全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148户。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出台《助农增收十条措施》,促进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下岗失业人员凭“下岗失业再就业优惠证”新开办个体户,从发照之日起按规定免收证件类、登记类、管理类行政性收费。共安排下岗人员2万余人,减免费用20万元。市工商局被省政府表彰为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此外,个体工商业协会在各行各业深入开展“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活动,促进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在沁水县召开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现场会,采取典型引路、推动全面的方法,加强对个体队伍中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理顺了党员管理。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并与光彩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参加全国性的文艺晚会,组织经营户进行三个代表演讲、宪法知识竞赛,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截至2004年,市委、市政府、市工商局对各单位1200多名先进典型进行了表彰奖励,有1000余人被各级政府、工商局、个协命名为“讲道德、无假货”经营户、“精神文明户”“遵纪守法经营户”“十佳标兵”“光彩之星”和劳动模范。广大经营户先后在“抗洪救灾”“见义勇为”“助残献爱”“扶贫助困”“抗击非典”中捐款捐物达860余万元。有38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有53人成为各级政协委员。

2005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了《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新27条,进一步放宽准入领域,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准入效率,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2006年,全市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24880户,规范办照11368户。全市上下全部建立辖区无照经营信息通报制度,基层工商所全部建立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联系制度,基层组织定期报送经营主体的摸底情况。建立个体户经济户口,并按照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实行三类四级监管,建立健全各类监管档案,全面推行电子档案,实现监管方式质的飞跃。

2008年,全市私营企业8052户,从业人数69293人,注册资金983444万元;个体工商户39089户,从业人员64618人,注册资金160966万元。

2009年,全市新发展私营企业1530户,总数达到8678户。新发展个体工商户7844户,总数达到46176户,同比分别增长2%、12.5%。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592户,总数达到1129户,出资总额达到7亿元。

2011年,通过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商标出质、信用贷款等投融资平台,帮助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融资9.25亿元。

2012年,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和《个体工商户条例》,放宽行业限制,缩减办事流程,市工商局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企业登记权限下放到城区工商分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个体工商户《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批发放权下放到基层工商所,极大限度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

2013年,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58445户,私营企业总数达到13110户。

2014年,新登记个体工商户8028户,全市个体工商户总数达到66473户;新登记私营企业3846户,全市私营企业总数达到16325户,注册资金4963886.8万元;有限公司13225户。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建设中一支重要力量。

五、物资管理

物资管理是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手段。晋城市的物资供应和管理是在市管县体制改革中发展起来的,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1986年晋城市物资局成立后,矢志改革经营体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物资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物资市场的管理与监督,促进了物资市场的繁荣与规范,推动了物资流通事业迅速发展。在晋城建市后的前十年,境内各项建设和企业发展所需的木材、钢材、化工、建材、机电、汽车等物资基本上都是由新组建的市物资局所属各公司供给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物流格局的形成,晋城物资虽已辉煌不再,但它在晋城经济发展史上所起过的积极作用功不可没。

(一)顺应改革形势,理顺物资管理体制

1985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晋东南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晋东南地区撤销后,原晋东南地区物资局改称太行物资总公司,继续担负晋东南各县的物资调运。境内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县物资公司改称物资局,业务上仍受太行物资总公司领导。11月,在原晋城市(县级)物资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晋城市物资局,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城、郊两区的物资供应。

1986年底,撤销太行物资总公司,其人、财、物分别划归长治、晋城两市物资局。自此,晋城市物资局的管辖服务范围扩大至全市6县区。

晋城市物资局成立初,下设木材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化轻建材公司、金属回收公司、物资交易中心等6个局属专业公司。1989年,组建物资开发公司、生产资料服务公司、物资储运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和晋城市驻长治物资供应公司。1993年,组建物资边贸公司和物资能源公司。到1995年,市物资局下属13个公司,共有职工1100余人。

1996年,晋城市物资局机关整体转制改为晋城市物资产业集团公司。即,局机关由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改为行使企业管理职能,监管下属公司的发展,局机关的行政人员置换成企业管理人员,经费来源由财政拨款改为收取下属企业的管理费。

1997年至1998年,物资产业集团公司采取分离重组、主辅分离、股份制等多种方法对下属企业全部实行了改革,大部分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只保留了少数几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008年底,集团公司机关仅保留领导干部4名,借调下属公司人员7名。2010年,经考核和民主选举,健全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集团公司机关共有9人。

(二)适应发展形势,改革物资经营体制

1987年前,晋城市的计划内物资供应仍由太行物资公司负责,不能直接参加全国订货会。1986年12月25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西省太行物资总公司与长治市物资局合并的通知》,理顺了长治、晋城两市的物资供应关系。此后,晋城物资部门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有了主动权。

1988年初,市物资局率先在下属的9个物资企业推行为期三年的“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分成,欠收自补”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同时积极促进和指导各县物资企业的承包工作。到1989年,全市物资系统的28个物资企业全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在企业内部管理上,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层层经营承包责任制,把职工收入同经济效益挂起钩来,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经过3年经营承包,市直物资企业的销售额达1.49亿元,比承包前的1987年增长了50%;利润年均达417万元,比1987年增长48%。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是全市产权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该公司明确规定,各科科长和分公司经理对内部人员拥有使用调配权、解聘权、奖罚权及工资总额的分配权,使各科室和分公司得到整体优化。到1992年,该公司物资销售额达到5169万元,利润103万元,比公司刚成立的1985年分别增长4倍和2倍。固定资产达到400万元,比成立时增长44倍。

1992年初,晋城市物资局对局属的11家企业实行第二轮承包。在承包形式上,针对企业存在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两种承包方式。在责任奖罚上体现重奖重罚原则,强化激励机制。在承包时间上与“八五”计划同步,一律定为四年。新一轮承包的第一年就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1992年,市直11个承包企业完成物资销售2.3亿元,比上年增长68%,实现利润513万元,比上年增长91%。1992年,全市物资系统职工增加到1500多人,独立核算企业46个,城乡网站155个。共销售钢材4.06万吨、木材5.5万立方米、汽车1206部、生铁11.9万吨、水泥1.15万吨、炸药1.1万吨、轮胎1.43万套。建成钢材、汽车、木材、生铁、生铁铸件、农机以及旧机动车辆、闲置设备、旧机电产品等各类专业交易市场。1992年全市主要生产资料的成交额接近10亿元。固定资产增加到1512万元,比1985年增加40多倍。全部流动资金增加到464万元,比1985年增长19倍,销售额2.3亿元,比1985年增长了6.5倍,实现利润513万元,比1985年增长了4.5倍。

1993年,销售钢材2.3万吨,木材3000立方米,大小汽车1200部,炸药7000吨,轮胎1.3万套。累计销售总额3.5亿元,实现利润621万元。其中,市木材总公司销售总额1435万元,实现利润59.6万元,成为全省木材行业盈利企业,被省物资局评为1993年全省先进企业。

1994—1996年,物资企业出现全行业经营困难,效益滑坡,连续3年亏损,累计亏损额达4000多万元。

1996年,晋城市物资产业集团公司组建后,下属企业13个,经营网点110户,职工总数1180人,固定资产5000多万元,仓储面积近30万平方米,铁路专用线2000米。当年,全市物资购进总额35985万元。市直库存总额为2972万元,市直企业年贷款额为11258万元,仅沉淀资金占到4500万元,亏损1634万元。资金长期不能回笼参与周转,严重制约企业经济发展。根据对16种主要物资统计,除钢材、木材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7%、7.5%外,其它6种物资销售均比上年同期下降,生铁下降49%,轮胎下降8.8%,水泥下降70.5%,汽车下降16.5%,烧碱下降31.2%,平板玻璃下降63.3%,更为严重的是有7种物资表上为零,而与国有物资企业竞争市场的集体相比,个体商贩却瞄准市场,经营手段十分灵活,经营效益明显好于国有物资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市区范围经营钢材的达200多家,经营木材的160余家,经营机电产品到处可见。

1997—1998年,市物资产业集团公司在两年的时间,采取分离重组、主辅分离、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对下属企业全部实行改革。组建了9个国有企业和12个非国有企业,把业务指标落实到公司,公司落实到科室,科室落实到人头,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9个国有企业是:

市民爆器材专营公司 该公司主管民用爆炸物品,承担着所属6县(市、区)的民爆产品中转供应及配送服务,是全市独家行业。2006年,销售炸药9283吨,是上年计划的133%;销售雷管2310万支,是上年计划的115%;实现销售收入6220万元,比1997年增长150%;实现利润156万元,比1997年增加105%。

市水陆院商贸有限公司 前身是晋城市木材总公司,1998年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地处市区黄金地段,利用场地优势,开办商品市场。2002—2005年,进行了两次改造和修建,市场占地6820平方米,入住商户190余户。1994年实现经济效益80余万元,到2006年增加到240万元,增长了2倍。

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是全市唯一合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法人机构。2006年回收报废汽车1100余辆、报废摩托车1000余辆,销售收入138万元。

市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从事旧机动车辆交易业务,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价格、纳税等手续。2005年与一个民营企业联合,2006年进入交易的各种车辆5000余台,成交量3672台,成交金额1.1亿元,营业收入186万元,比2005年增长15%,利税增长10%。

市机电设备总公司 是1998年企业经过剥离重组留下来的老机电设备公司,主要经营留下来的部分不良机电产品,进行低价处理。2005年已处于半关闭停业状态。

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是经过分离重组后留下来的老公司,到2002年企业的经营工作处于停滞状态。2006年该企业资产为零,只有60余名下岗职工。

市物资贸易中心、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 两家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均于2000年向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请破产。由于账款不符,账物不符,很大一部分债务人未能找到等原因,中止了破产。

市物资局储运公司 位于晋城市经济开发区侯匠村,组建于1987年。占地面积40亩,有700米长的铁路专用线。鼎盛时期服务的种类有20余种,服务用户300余家,年吞吐发运各种物资300余万吨。

12个非国有企业单位中效益较好的有:

市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后先后取得衡水锦华钢管厂晋城总代理、济源钢材厂晋城总代理、福盛钢材厂晋城总代理、昌河汽车晋城总代理、昌河金杯汽车晋城特约维修。在此基础上,公司又投资350万元控股建成晋城市首家钢材市场,占地40000平方米,形成了周边城区的钢材集散地。销售收入1993年为3000万元,1998年为4600万元,到2006年增加为20000万元,是1993年的6.6倍,是1998年的4.3倍。

市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是市内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配件、信息服务四位一体的较大规模企业。该公司坚持走品牌之路,改革9年来,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升,客运出租市场占到90%以上,长城汽车销售量已占到皮卡和多功能SUV市场的80%,被市政府批准为定点采购企业。2006年销售额,比1998年销售额1010万元增长57%。2006年的利润比1998年净增51万元,增长22%,职工人均工资增长112.5%。

此外,山西机电有限公司和市蓝天建筑租赁有限公司的经济效益和职工收入也不断增加。

截至2006年底,在21个企业(国有和非国有)单位中,有8个企业单位在竞争中发展壮大;有6个企业单位在竞争中得以生存,并有所发展;有7个企业单位在竞争中失利,入不敷出,发不了工资,其中有4个企业单位于2000年左右停业。

2008年,共清理出不良资产1070万元,9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单位总资产为13908万元,总负债15381万元,净资产负1473万元。职工总数为693人,其中离退休87人,下岗职工290人。非国有企业单位职工总数444人,其中下岗无经济来源人员234人。

(三)发挥专业优势,扩大物资储运服务

1987年6月,市物资局组建全市唯一的专业化物资储运企业——晋城市物资局储运公司。储运公司位于侯匠村,紧邻市开发区,占地面积40余亩,拥有700米长的铁路专用线、储运货场及吊装运输设备和办公场所。利用这些专业优势,为用户提供货物储存、装卸、收发、包装、铁路运输和经营信息等服务。

1989年,市物资局开发公司通过租用外单位的铁路专用线,开展以发运煤炭为主的储运业务。在物资系统内部,储运部门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对各公司坚持铁路运输计划优先,发运优先,装卸优先,价格优惠。针对晋城市生铁、铸件、煤炭、化肥产量高,外销量大而造成的发运难、销售难、仓储难等问题,储运部门积极开展代购、代销、代储、代运的“四代”服务,并为用户提供铁路车皮计划和各种经销信息等服务。该公司从1988年到1993年“四代”服务已涉及全市300余家用户,服务的物资种类达到20余种。此外,储运部门还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供求双方牵线搭桥,受益的用户达到100余家,为全社会吞吐发运各种物资300多万吨。

1990年,投资100多万元扩建储运货场,增加和改造了交通运输工具、吊装设备及通讯设施。针对铁路部门和用户的营业特点,实行24小时工作制,做到了用户、储运、铁路三个环节相配套,扩大了合作范围。

储运公司的业务主要是代办铁路运输和货物仓储。随着多数企业单位逐渐增设自己的仓储场地和运输工具,以及全市小高炉、小煤矿大量关闭,加之其自身经营方式僵化,该企业的发运量急剧下滑,企业经营陷入困境,大多数职工下岗,2004年终止了储运业务。

六、质量技术监督

质量技术监督是经济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市以来,市、县两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求实创新,造亮争先”的工作思路,以源头监管、安全监管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在监管手段、监管方式、监管成效上创新突破。紧紧围绕晋城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全面履行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安全监察的职能,坚持不懈地抓了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基础工作,全力推进计量管理

在提升计量检定能力方面,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建立健全了一些急用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1987年,共建立了长度、热工、力学、电磁、化学五大部类项20余项65种计量标准。至2011年底,全市共建立容量、长度、电学、力学、物理、化学、气象、声学、以及温度等十大项210余种计量标准,其中社会公用标准55项,保证了全市各行各业使用计量器具和计量仪表的量值准确一致。与此同时,加强了计量检定测试工作,新开展了计量加油机、分光光度计、酸度计、心脑电图、血压计、汽车里程表、出租车计价器、电话计时计价器、抗折机、水表、电表、经纬仪、水准仪、热能表等计量器具的检定测试项目。到2014年,市检测所共建立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50项,可开展长度、力学、温度、电磁、化学等检定项目67项、校准项目72项;可以开展食品、建材、化工等领域237种产品、1167个参数的质量检验。全市强检计量器具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在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方面,大力开展了计量能力评定和达标活动。

1985年,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建立计量室,全市500多个企业建立了计量机构,专职计量人员达到900多人。1989年对全市工业企业计量检定测试工作进行整顿,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在全市计量工作整顿验收中获第一名,市技术监督局获山西省先进单位称号。1992年以来,在全市开展了工业企业计量工作定级、升级工作,为各类企业培训计量检定人员100余人,全市共有82家企业被评为一、二、三级计量合格单位。2000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计量工作的意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结合全市中小企业多、计量工作底子差的现状,在全市印发《关于举办中小企业计量检测合格评定培训的通知》,对中小企业计量管理人员进行《计量法》、《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规范》、《山西省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共培训计量人员100余人。截止2006年,全市共有60个中小企业通过山西省中小企业二级计量检测保证能力合格评定。

2007年,开展能源计量服务节能减排工作。全市重耗能企业在兴高焦化厂召开“晋城市能源计量工作兴高现场会”,同时以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关于在重耗能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开展能源平衡测试工作的通知》,并在天泽化工公司召开“晋城市重点耗能企业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动员大会”。这项工作在全国得到推广。2001年至2011年,连续十年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每年对全市各类煤矿集中开展一次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了全市煤矿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合格率达到了100%。

2011年,在中小企业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对市热力公司、煤炭高新计量检定站等16家建标单位进行证后监督检查;对全市40家煤矿、3家石油企业、16家化工企业、9家加气站、6家冶金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安全防护类在用计量器具3499台,其中具有有效期内鉴定证书的计量器具3398台(件),抽查合格率为97%。

2012年,开展能源计量达标活动。全市50家重点用能单位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能源计量规定的要求。组织23家企业自查,检查安全防护用强检计量器具18000台,现场抽查8家企业,抽查400台(件),合格率达90%。

2013年,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61项,创历史新高。对全市22家治超点35台地中衡进行全程监管,获市政府“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对兰花、晋煤等8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能源计量现场审查圆满完成了能源计量审查任务;帮扶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获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当年全省2家取证企业之一。

2014年,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项,新建DN200口径大型流量计,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标准装置。授权兰花集团负责其内部强检压力表的计量器具检定,与法定机构相互配合补充,有效地提高安全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覆盖率。

在商业计量监督管理方面,加强了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

1996年起,质监系统对全市商业企业持续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执法检查。1996年,市技术监督局会同市工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对大型商场、超市及有关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产(商)品净含量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从1999年开始,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检查列入每年元旦、春节、国庆三大节日的市场检查内容。2003年7月,在全市范围开展了规模宏大的集贸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500人(次),执法车辆300余台,对20余个集贸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了计量违法行为。

2003年,开展了加油机计量专项监督检查,为全市加油站培训计量管理人员238人,确保了加油站计量人员持证上岗。此后,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计量监督检查。截止2011年底,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对106家加油站的732台在用加油机、1010支加油枪进行了监督检查。

2006年,组织开展了夏粮收购专项计量监督检查。共检查粮食收购单位109家,在用计量器具299台,查处计量违法案件12起,保证了粮食收购市场的计量秩序,维护了广大农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09年,大力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活动,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种子、化肥、农药等涉农物资、医疗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群众生活所用“三表”、出租车计价器、加油机等计量监督力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2年,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行动和加油机防作弊监督检查。共检查50家集贸市场、25家大型超市、230家商店的1200多台计量器具,对全市181家加油站在用627台加油机进行检查,查处在用加油机无防作弊功能加油机12台、未启动防作弊功能加油机65台。同时,对50家企业40类1200批次的农资、食品产品定量包装和过度包装进行了监督检查。

2013年,以民生优先,扎实开展“四进”活动,民生计量进社区、准确计量进油站、放心计量进超市、光明计量进学校、在全市创造了满意的市场计量环境。

2014年,认真开展了“全市严厉打击计量欺骗行为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全市加油(气)机受检率、集贸市场和超市电子秤受检率、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合格率、眼镜配制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出租车计价器受检率全部达到100%。

(二)规范生产服务,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管理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社会管理中,通过制定、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的过程。建市以来,在标准化管理和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的新突破和新成效。

1..工业标准化建设筑牢基础

1985—1998年,结合企业研制的新产品制定产品企业标准,共制定并发布市级地方标准29个。深入进行企业标准化整顿验收,先后对200家企业颁发了合格证书。同时大力开展消灭无标生产, 1998年城区、泽州县通过了验收,1999年阳城、陵川两县通过了验收,2001年底,高平市、沁水县通过了验收,全市消灭了无标生产县。1989年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原发布的市级地方(企业)标准进行清理,对企业制定的产品标准进行备案管理,至2006年底,全市共备案企业产品标准760余个,涵盖了钢铁、化工、轻工、食品等行业。从1994年开始,全市采用国际标准标志备案工作,先后对化工、机械、建材等产品进行采标验收,截止2006年底,共有128种产品进行了采标发证。

2007年,出台《关于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的意见》,帮助企业制定煤层气开采、运输、充装、利用等系列标准,对7个企业的12个标准进行了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绿洲、蓝焰、晋煤集团煤机、陵川同仁堂4个企业的9个标准被确定为国家标准项目。高平厦普赛尔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2008年,全国煤炭标准化委员会煤层气工作组落户晋城蓝焰。泽州县世纪球墨铸管通过“采标”。

2009年,山西乐百利特科技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商用照明LED灯》《道路照明LED灯》《普通矿企业照明LED灯》《公路隧道照明LED灯》通过了山西省地方标准评审。

2010年,晋城市被确立为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围绕试点城市建设,建立了煤矸石利用标准体系、煤层气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焦炉、高炉煤气利用标准体系等6个标准体系。2011年,《车用压缩煤层气》《民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实施。

2012年,《煤层气废弃井处置指南》通过煤标委审查,《煤层气术语》编制完毕;联合中国石油大学完成4个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沁水蓝焰煤层气通过了省级标准良好行为企业确认。截至2014年底,由我市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3个,省级地方标准5个;全市产品采标总数达到145个,居全省领先水平。

2..农业标准化建设开始起步

1986年,在晋城市郊区(现泽州县)种子公司实施“优种标准化生产”项目,并于1995年5月通过省科研成果鉴定,获二等奖。

1995年,把陵川县和晋城市郊区作为农业标准示范点,推广“两高一优”农业生产,陵川县作为重点列入省局计划。

从1996年开始,开展农业标准示范县工作,先后有陵川县生物覆盖玉米种植、泽州县日光温室大棚蔬菜生产、阳城县蚕桑生产标准化等项目被列为国家级示范项目,并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验收。

2004年,高平市生猪生产、陵川县党参生产、泽州县南岭酥梨生产被确立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陵川县小尾寒羊生产、泽州县甜糯玉米生产、城区黄金梨生产、城区食用仙人掌生产、阳城县肉牛生产、阳城县沁河鳖生产、沁水县虹鳟鱼生产、沁水县波尔山羊生产、高平市无公害蔬菜生产等9个项目被确立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2007年10月,泽州酥梨、陵川党参、高平生猪三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通过了验收。同年,泽州甜糯玉米、高平无公害蔬菜、阳城肉牛、沁水肉羊4个项目被确立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并于2010年9月通过了国家级农业标准化项目验收。

2010年11月,泽州彤康有机小米、陵川党参、高平黄梨三个示范区代表山西省参加了国家标委举办的农业标准化成果展。2011年,泽州山楂种植被确立为第七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同年,泽州黄谷子种植标准化示范区和沁水虹鳟鱼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两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通过了验收。

2012年,确定高平食用菌工厂、泽州省级万吨食用菌、泽州小庙岭种猪场、阳城县无公害谷子4个示范区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2013年,全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进会在高平市召开;泽州彤康国家级山楂栽培与加工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高分顺利通过验收,成为全国“地下转地上”、“黑色变绿色”带动山区农民致富的典范。泽州小庙岭种猪场等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起了完善的标准体系;高平市生猪养殖综合示范项目被列为第八批国家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2014年,加快推动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召开了山西凯永国家生猪养殖综合启动会议;指导泽州小庙岭种猪场、高平金田食用菌等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参与起草编写《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导案》。

3..服务标准化建设规范运行

2002年,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单位创建活动,先后有阳光大酒店、晋城大酒店等8家星级饭店创建为市级服务标准化单位。同时在汽车维修业和洗染业开展了服务标准化活动。2003年底,对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进行标准化考核,对合格的38家颁发了登记证书。2004年,成立了市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化工作领导组,出台了《关于推进旅游行业服务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5年,配合晋城市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对全市旅游景区景点、旅游饭店、酒店、旅行社等进行了旅游服务标准化培训,并对旅游饭店、酒店、景区、景点、商业单位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进行了检查和完善。

2008年,山西铭石煤层气储运物流服务标准化被确立为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并于2011年通过验收;2011年11月,珏山旅游景区被国标委确立为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

2012年,编制《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指南》,通过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的中期评估;建立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信息平台,开设政策法规、标准公告、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库等栏目,循环经济相关标准可免费查询下载。

2013年,山西蓝焰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通过国标委的中期评估;泽州珏山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服务标准化成效显著。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高分通过验收,拔得全国头筹,评审专家一致建议扩大工作示范效应,在全国推广。

2014年,省质监局及省内服务标准化专家对我市国家服务标准化试点企业山西蓝焰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确立了今后建立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工作方向。12月,我市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委专家组的评估验收。

4..标准化监管扎实有效

1985年开始对工业企业标准化进行整顿,要求企业建立以产品技术标准为主体的企业标准体系,其中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业标准。到1991年,共有200家企业通过了标准化验收。同时,积极推广国际标准和国家先进标准的采用工作(简称“双采”),凡是制定地方(企业)标准时,都注重“双采”。先后有10余项标准进行了采标并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1995年后,开展产品采用国际标准认可和采标标志认可。到1996年底,全市共有30余种产品通过了采标认可,有的还获得山西省“双采”成果奖。1989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颁布实施后,停止了地方标准的制定,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实现标准登记或备案。同时,对109项原地方标准进行整顿,清除、废除一部分,大部分重新申报为省级地方标准并进行了备案。截止1996年底,共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53项。从1988—1996年底,对41家企业200种预包装食品进行了标签备案。

2007—2008年,对食品等10类重点产品进行安全专项整治,做到100%建立质量档案,100%完成企业标准复审,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100%获证产品受到监督抽查。

2009年,对晋煤集团、巨能电网有限公司、晋城江淮工贸有限公司等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和卧龙山甜糯玉米、巴公大葱、丰田食品等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010年,对辖区内山西长晋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20余家认证企业和晋城市强民乳业有限公司等5家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011年4月1日,召开晋城市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动员大会。9月,国标委、国家发改委专家组对我市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和试点推进工作进行调研。是年,泽州黄小米种植标准化示范区、沁水虹鳟鱼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两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和泽州国家级山楂栽培与加工标准化示范项目,通过省质监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检查验收组验收;珏山旅游景区被国标委确立为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山西铭石煤层气储运物流服务标准化通过省质监局验收;由山西和沁水蓝焰煤层气公司负责起草的国家标准《车用压缩煤层气》、国家标准《民用压缩煤层气(煤矿瓦斯)》发布实施,填补了中国煤层气产业无国家标准的空白。

2012年,编制完成《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指南》,通过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市的中期评估;建立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信息平台,开设政策法规、标准公告、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库等栏目,循环经济相关标准可免费查询下载。确定高平食用菌工厂、泽州省级万吨食用菌、泽州县小庙岭种猪场、阳城县无公害谷子4个示范区为省级标准化农业示范区;《煤层气废弃井处置指南》通过审查,《煤层气术语》编制完成,联合中国石油大学,完成4个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企业确认审查;启动珏山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山西省珏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规范》地方标准的草稿编制。

2013年,积极参与晋城市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改革配套试验行动计划,参与起草了地方标准《循环经济标准体系总则》等四个标准的制定和评审;起草制定了地方标准《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体系》。《煤层气废弃井处置指南》《煤层气术语》两个国家标准顺利通过评审,制定发布了《煤基合成汽油》地方标准。

2014年,深化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总结提炼了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创建中的成绩,编制了《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模式案例报告》上报国标委,《大众标准化》首期对晋城市用标准化手段为循环经济发展架构起技术支撑平台的工作经验进行刊发,进一步扩大了晋城市循环经济标准化模式的影响力。同时重点在煤层气、瓦斯抑爆、园林管理等领域推动地方标准制定,《瓦斯输送管道自动抑爆装置》、《矿用自动抑爆装置》、《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3个地方标准发布。

5..标准化信息服务全面覆盖

1985年,市质监局建立了标准情报室后,每年定期购置当年出版发行的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并搜集部分企业标准。2007年与中国标准出版社进行了网上订购业务,使标准的购置更加方便快捷。2011年按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需要,与山西省信息所联网,建立了循环经济标准化信息平台。已建立的标准信息库可向标准用户提供标准信息网上查询和在线咨询,并可实现国内外标准信息的适时传递。截止2014年底,共有馆藏国内外标准文献7万余件,涵盖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是全市门类最多、品种最齐、数量最大的标准信息中心。

6..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严格有序

组织机构代码是由技术监督部门赋给每一个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标识。从1993年初到1996年底,共赋码10052个,并颁发代码证书10052套。2002年全市开始启动电子档案扫描,共扫描完成电子档案82560份。至2014年底,全市有效代码库总量达96195户。

(三)强化质量意识,全面实施质量管理

建市以来,市委、市政府不断强化质量意识,全面推行质量工作责任制。围绕建设“质量晋城”、“品牌晋城”、“诚信晋城”的目标,在全市大力开展了“质量兴市”、“品牌强市”、“诚信塑市”活动,使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质检能力全面提升

1985年,成立晋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988年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和质量认证。

2009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复同意在晋城市设立山西省煤层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检测所投资20万元增加和完善监测项目,质量检验能力达到236种产品、1154个参数,计量监测新建最高社会公用标准5项,新增9个校准项目,并投资200万元购买TOFD监测设备、21元素光谱分析仪、高温测厚仪和电梯限速器测试仪等设备。完成国家实验室认可的前期准备工作。

2010年,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山西省食品检测中心、山西省民用四表检定中心和山西省车用气瓶检验中心。市检测所开展的国家实验室认可工作通过了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现场评审,取得资质证书,进入国家实验室行列,并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国家实验室基本能力建设试点单位。煤层气质检中心得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资质认可和市发改委的建设批复。市特检所接受国家质检总局专家评审组的资质评审,取得检验资质。

2011年,市检测所更新温湿场校准装置、真空干燥箱、原子吸收仪等设备,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评审。质检总局准许市特检所从事蒸发量每小时小于20吨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功率小于14兆瓦的热水锅炉的能效测试,是山西省唯一一家通过验收的地市级特检机构。

2012年,市检测所投资150万元进行检测设备购置和实验室硬件改善,建立石油产品检测室。市特检所新增设备10台,检验检测设备达到197台(套),特种设备检验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2013年,市检测所加快扩大检验检测项目、参数和产品覆盖面,投资近200余万余元购置检测设备,开拓了气体流量计检测、粉尘采样器检测和交通安全执法用计量器具检定等业务新领域。市检测所49项建标项目,4个复查项目顺利通过省局计量机构授权复评审;11月,国家实验室到期复查及扩项评审也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2014年,市检测所围绕社会产业发展需要,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项,新建DN200口径大型流量计,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标准装置,具备了200口径以下气体流量计量计的检测能力;围绕环保事业发展和安全生产需要,购置了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综合检验装置,新增了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烟粉尘采样器检定项目;更新了电导率仪、心电监护仪和X射线辐射源等检测设备,检测领域不断拓宽。

2..质量监管全面加强

1989年组织了5次大规模的市场商品查处工作,共查处假冒伪劣产品43种,总标值数十万元。同年,还对水泥、农机、饲料、化工等4类7种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涉及314个企业,抽检合格率93.5%。1991年结合“质量管理年”活动,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在全市商业企业开展商品质量信得过活动的通知》,评选出一批讲信誉、讲承诺、重质量、重管理的商业企业为质量信得过单位。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颁布实施,全市组织了规模宏大的贯彻宣传活动,加大打假力度,涉及生产经销企业410家的1015个批次的产(商)品。

1996年,为纪念《产品质量法》颁布三周年,组织了三次较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10余辆、摩托车902辆,一副资料11万余份,设立投诉、咨询站18个,受理投诉197件,接受咨询服务万余人次。还面对企业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培训班13期,参加培训人数1620人次。按计划对全市360家企业生产、经销的食品、家具、化肥、农药、种子、生铁、水泥、成品油等40余种产品进行了抽检。抽检批次853个,合格率78.1%。全年共查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总标值达421.26万元,货值金额达53万余元。

从2002年起,加大了对食品、农资、建材、汽车配件、煤炭、棉花等产品的专项质量监督活动。2004年对全市70家十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并通报了全市10余种乳制品食品质量检查情况;2005年对30余家木工板经销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81个批次,合格36个批次,合格率为44.45%。不合格45个批次,涉及企业26家,不合格木工板3859张。

2009年,在全市开展“查农资、保春耕”活动,共检查22个专业市场和76个乡镇666家农资经营单位,查处不合格农资品种9986公斤,不合格农机具120件,全市处理企业32家,立案查处9起,其中受理举报6起,结案5起,涉案货值金额5.2万元,整顿农资市场96个,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万元。

2010年,强化食品添加物的监管,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一承诺、一报告、一警示、两台账、两严禁、五统一”的食品添加物监管制度,对全市食品企业进行分级分类,把全市分为48个区域,按监管等级,确定监管频次。2011年,突出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食醋、食品添加剂6类重点产品的专项检查,撤销2家乳制品区域生产许可证,实施三聚氰胺风险抽样检测89批次,均检测合格。

2012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200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690余家次。对7县区20个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共发现企业存在问题300余条,全部责令进行了整改。

2013年,深入开展“双打”、“质监利剑行动”和“严执法、保春播”等7项专项执法打假活动,全市质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760人次,检查单位800余家;开展蜂窝煤、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23批次,合格108批次,不合格15批次,批次合格率达88%,后处理工作全部完成。按照定检计划,全年共对959家单位的30类产(商)品抽样1245个批次,产品抽检覆盖率达100%,重点监控产品抽检覆盖率达100%,商品抽检覆盖率达到90%。“12365”投诉举报系统接听有效咨询电话220个,举报63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得落实。

2014年,组织开展了“双打”专项打假行动和各类产品质量整治,以汽车配件、化肥、建材产品、洗涤用品、化妆品和家用电器等9类产品为重点。先后出动执法人员65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5台次,检查企业31家,查处有关举报投诉20起。在“利剑行动”执法打假工作中,出动执法人员约700余人次,检查单位28家,立案23起,结案7起,上缴罚款83万余元。12365接到有效咨询电话500余个,举报57起,办结率达到100%。

3..质量管理活动全面展开

“质量兴市“活动1999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创造新质量,迎接新世纪”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2001年6月,晋城市人民政府成立名牌战略领导组,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名牌产品的评定和推选工作。2002年9月,市政府召开全市质量工作会议,颁布实施《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从源头上加强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表彰质量稳定合格企业的决定》,对全市30个连续3年质量监督稳定合格的企业进行表彰。市政府首次和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质量和打假工作责任书”将质量兴市与落实各级政府质量及打假工作责任制相结合。当年,在省政府组织的质量及打假工作责任制考核中,晋城市人民政府名列全省第一。2003年9月,市政府颁布《关于开展质量兴市活动的意见》,明确要求组织开展“质量兴市”“品牌强市”“诚信塑市”活动,确立了建设“质量晋城”“品牌晋城”“信用晋城”的目标,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质量兴市领导组,全市质量兴市活动正式启动。当年,泽州县人民政府荣获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县称号。2005年6月,市政府率先在全省推出了《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煤化工基地建设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措施,决定从2005年起,对获得山西省名牌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至50万元的奖励。2006年市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兑现奖励730万元,2009年市政府兑现奖励340万元,2011年市政府兑现奖励260万元。2013年,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宣传贯彻落实《纲要》会议,印发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3年行动计划》,全市质量工作由质量立市进入质量强市新阶段。全面启动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11月,市政府副市长赵沂旸带队赴京陈述答辩,申报创建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加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高质量完成全市铸造、服装、陶瓷、丝麻4个行业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和全市产品质量状况综合分析报告,得到了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积极指导帮扶凯永养殖有限公司申报山西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即将开展现场评审。2014年,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后续创建活动,制定了我市创建方案,同时作为示范城市参加了《中国城市质量发展报告》的编撰,材料已上报总局。

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一线工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力度。87人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6人报考设备监理师,受理业务咨询300余人(次)。广泛开展质量小组、质量对比、顾客满意度测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了山西省用户满意企业(产品)、优秀QC小组(班组)、优秀质量工作推进者申报工作,被省质量与名牌协会评定用户满意企业(产品)4家、QC小组等4个,晋煤集团凤凰山矿在全省成果交流会议上做了经验交流。推行质量素质教育和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指导山西凯永养殖有限公司申报山西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获得成功。组织5家企业质量工作负责人参加“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并为其发放“首席质量官”证书,在大型企业中探索启动了“首席质量官”试点。

实施名牌战略2002年,全市仅有1家企业1个产品获上年度“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6家企业的6个产品获“山西名牌产品”称号;2004年2家企业的2个产品获上年度“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13家企业的13个产品获“山西名牌产品“称号;2006年3家企业的3个产品获上年度“山西标志性名牌产品”,16家企业的16个产品获“山西名牌产品”称号;2007年,“厦普赛尔”牌果蔬汁饮料和“LZ绿洲牌”亚麻布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实现了我市中国名牌产品“零”的突破。2008年24家企业的24个产品获上年度“山西名牌产品”称号;2009年7家企业的7个产品获上年度“山西名牌产品”称号;2011年有29家企业的30个产品获上年度“山西名牌产品”称号;2012年11家企业的11个产品获上年度“山西名牌产品”称号。2013年,全面启动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不断完善评审工作机制,制定了市长质量奖评审细则。完成标识公开征集,收到各类作品206幅,全市规模企业积极申报奖项。2014年,加大“市长质量奖”工作力度,市长质量奖标识经专家评选和市政府领导审定已进行媒体公示,8月28日,组织了晋城市首届市长质量奖陈述答辩评审,10家申报企业和6名申报个人参加了陈述答辩,颁奖大会正在筹备中。继续帮扶企业申报山西省名牌产品、质量信誉等级企业评选,并对荣获2013年山西省质量信誉等级企业和荣获山西省名牌产品的进行了通报。

质量诚信体系建设2003年,晋城市成立“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领导组”,在全市企业中开展质量信誉体系建设。当年,全市有3家企业被评定为山西省质量信誉AAA级企业,9家企业评为山西省质量信誉AA级企业,14家企业被评定为山西省质量信誉A级企业。2006—2011年,全市共有41家企业被评定为山西省质量信誉AAA级企业,129家企业被评定为山西省质量信誉AA级企业,208家企业被评定为山西省质量信誉A级企业。2012年,组织8家企业参加山西省质量奖评选,山西兰花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入围全省10家重点企业。加大质量信誉等级奖励力度,奖励城区质监分局、泽州县质监分局经费64万元。2013年,认真组织开展了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和山西省名牌产品推选,共申报质量信誉等级企业99家,省名牌产品企业29家31个产品;加大生产许可证年审及证后监管力度,对全市68家获证企业进行了年度自查及初审工作,对30家企业进行了年审监督检查。2014年,组织23家AAA级企业签署《企业质量诚信承诺书》,通过媒体进行了宣传。加快完善了市、县两级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推进与相关部门质量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

(四)完善责任制度,全面加强特种设备管理

2002年3月11日,晋城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能由晋城市劳动局划转到晋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简称市质监局)。

2002—2007年,加大安全监察机构建设力度,各县(市、区)局(分局)都先后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先后培训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21名。同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制度,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制度,对辖区特种设备定时进行安全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协管员制度,市安委会下发《关于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的通知》,各县相继出台文件,加大协管员的培训,协管员做到持证上岗。

2003年1月,市质监局被省质监局评为“2002年度锅容管特先进单位”。同年4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宣传贯彻活动,共发放传单5000份,小册子3000本,挂图600张,组织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806人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知识的考试。

2003年6月1日,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开始实施。市锅检所、市特检所对全市特种设备检验工作全面开展起来,市锅检所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以及安全阀检验、水质检验、无损检验。市特检所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起重机验收检验等项目。

2004年,根据质监总局《关于实施特种设备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市质监局专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行政执法机构、技术检验机构和法制工作机构的职责,逐步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四方联动的管理模式。自2002年机构划转以来,逐年签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局党组先后20余次专题分析安全形势。各县级局与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落实特种设备动态监管机制,乡乡建立起特管办,村村设特管员,落实重大危险源单位监管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单位档案,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2007年,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达到100%,监督检验率达到100%。城区在全省首家探索推出气瓶条码信息化管理模式。

2008年,全市开展“隐患活动整治年”活动,市、县两级共同进行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实现特种设备全年无事故。

2010年,对全市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共发现141家特种设备存在200处安全隐患,并督促消除;市政府出台《晋城市车用气瓶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对CNG车辆的管理职责。城区取缔了后河村2台土锅炉,查封了白马寺超期未检滑道,查处3家无证生产单位。

2011年,全市993家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部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建成“山西省(晋城)城市车用气瓶监督检验中心”,6月份投入运行;市政府拨付45万元,用于推进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建设。封闭运行后,未粘贴电子标签的车辆将无法加气。

2012年,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学校在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096车次,执法人员3643人次,对1139家特种设备进行排查共涉及特种设备11316台(不含压力管道和气瓶),共发现安全隐患1343项,督促1205项整改到位;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运行顺利,全市6050余只车用气瓶粘贴电子标签。

2013年,召开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4次特种设备安全例会和全市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集体约谈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先后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等十余次集中整治,共出动执法车辆1167辆次、执法人员4640人次,对全市范围内的1042家特种设备单位进行了全面排查。积极引导学校、医院、车站、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电梯运行远程监控系统,全市315台电梯安装了电梯安全卫士并全部正常运行。

2014年,先后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移动式压力容器专项整治、重点特种设备单位全面检查,出动执法车辆800余辆次、执法人员3500余人次,排查特种设备单位699家(次),涉及各类特种设备10906台;共排查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798项,依法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34份;查封特种设备74台,责令停用特种设备2103台,使一些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难点问题得到解决。6月,开展了液化钢瓶泄漏起火、液化气管道泄漏起火、充装车间钢瓶泄漏致人冻伤、槽车卸气发生泄漏、汽车运输钢瓶泄漏起火等五个科目的应急救援演练,40余家气瓶充装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了观摩,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七、审计

建市三十年来,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有效地发挥了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职能。

(一)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国家审计

1985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抓规范、上质量”,不断推进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形成了以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主题的“3+1”审计模式。除此之外,还开展了建设项目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以及外资项目审计等。

1..财政审计

1986年,根据“上审下、逐级进行”的原则试审计高平县财政决算。从1987年开始,依次对6个县(区)轮审,先后查出县级财政越权减免税收、违规还贷、违规退库、漏征少征税款、虚列支出、财政管理松弛、财政收入流失等违规问题,分别作了上缴国库、调整账务等处理。1988年起,县级审计机关开始审计乡镇财政决算。1995年,依照《审计法》的规定,市、县两级分别开始进行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重点从最初单一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逐步向合法性审计与效益审计并重转变,着力促进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财务活动秩序,注重分析研究,为各级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2007—2008年,共对292个(次)一级预算单位2006—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00387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9725万元,应上缴财政284811万元。对3个县(市、区)11个乡镇2006—200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817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7207万元。

2009年,共对151个同级一级预算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85553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6114万元,应上缴财政54462万元。对3个县(区)、12个乡(镇)2007、2008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查处了收支不实、专项资金管理不严、隐瞒截留、漏征少征各项预算收入、违规分配使用预算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决策不当造成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以及效益不高等问题,力促区域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0年,共对162个同级一级预算单位200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2499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5113万元,应上缴财政31113万元。全市审计机关按照省审计厅安排,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上下联动,完成对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建设运营情况、地方政府债务、应急水源工程专项资金、养老等六项社会保险基金、城乡低保资金和福彩公益金、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及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旅游景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等10项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揭示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对3个县(区)、11个乡(镇)2008—200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重点查处了收支不实、专项资金管理不严等问题。

2011年,完成市、县两级共156个单位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并按照省审计厅安排,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全市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3项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完成对高平、阳城、陵川3个县(市)和部分乡镇的2009、2010年财政决算审计。重点查处收支不实、专项资金管理不严等问题。

2012年,在市本级201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违纪违规及管理效益方面存在的问题103个,违纪违规金额总计208531.88万元,对2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3个单位给予警告,收缴资金1199.97万元、收缴罚没款2191.58万元,督促各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资金19.09亿元、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5597.25万元、调整账务4219.26万元。

2013年,市审计局以“一基三落实”的审计理念指导全市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即以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重点从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依法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个方面开展审计。当年对19个部门和单位2012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131个所属单位。同时,市审计局开展了对高平、阳城、陵川3个县(市、区)的2011年和2012年县级财政决算审计,主要存在的问题是:一是人为调解收入进度,未及时解缴预算收入17.62亿元;二是预算约束不强,三个县区2012年未纳入预算管理总额达11.28亿元;三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经抽查项目发现三个县区由于项目推进缓慢造成的资金闲置资金达1.18亿元。

2014年,对市本级17个预算单位和市地税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共查出问题金额516441万元,其中:违规违纪金额146925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69094万元,损失浪费金额422万元。审计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财政金额100446万元,调整账务资金4075.85万元,拨付滞留资金1427.16万元。同时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全市乡村清洁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10项民生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全市乡村清洁工程资金筹集使用、设备购置不合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药品不全、网购难和年底突击购药等问题,乡村两级政府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差距等问题。

2..金融审计

1987年,首次开展对市建行、市工行信贷资金调查。从1988年起,依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计划安排,对全市的金融机构开展财务收支审计、信贷资金审计。随着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县审计机关开始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对当时金融机构运转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不良倾向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依法处理了所查出的私设“小金库”、乱挤乱摊成本费用、漏缴税费等问题。至1996年,共审计检查单位91个,查出违纪金额2283.5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96.9万元。2008年,对全市6个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和26个基层农村信用社2006、2007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揭示各种问题金额101145万元。

2010年,对全市6个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及其39个基层农村信用社2008、2009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违规放贷等问题金额36909万元,并从加强信贷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等角度提出审计建议。

2011年,完成邮储银行晋城分行2010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重点审查邮储银行及下属各分支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存款储蓄业务、中间业务情况及支持服务“三农”情况。

2013年,对全市5个县(市、区)农村信用联社2011、2012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查出贷款形态划分不真实431548.21万元,异地贷款、以贷还贷1347万元,违规放贷问题金额9343.89万元,无效担保贷款2445.67万元,并从加强诚信法制环境建设,创优金融发展环境;强化信贷制度,加大管控金融风险力度;加强信贷资金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做实不良贷款,大力清收不良贷款,改善信贷资产状况;加强同地方政府的合作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3..企业审计

1985年,对晋城市综合食品厂进行审计,查出该厂浪费、管理不善等问题,该厂厂长被依法逮捕,在社会上引起震动。1986年,审计了原太行物资总公司。1987年,经审计署授权,全局组成40余人的审计组对晋城矿务局1986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审计组分别进驻该局所属的凤凰山矿、王台矿、古书院矿和局机关开展审计。此次审计共收缴违纪金额500万元,是建局以来审计的第一大单位。1988—1990年全市开展了对企业厂长(经理)承包兑现审计和承包经营责任审计,共审计工交企业180户,商贸企业200余户,查出各种违纪金额1.8亿元。从1988年起审计机关还开展了对石油系统、物资系统、煤运系统、煤炭系统等行业的财务收支审计,对公路养路费、煤炭专项基金、企业技改资金、粮食补贴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企业审计从开始的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财经法纪审计等全方位、多功能的审计,审计职能也从以经济监督为主转换为以监督服务为主。2008年,对兰花集团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提出客观分析和改进建议。

2009年,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对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审计。该公司对外投资逾百亿元、投资范围涉及八个省市的七十多家单位。市审计局统筹整合审计力量,历时两个月的紧张工作完成审计任务。审计中把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经营风险作为关注的重点,客观揭示投资决策不尽规范、损益核算不尽真实等问题。

2010年,对晋城市保安公司原经理、山西兰花伯方煤矿分公司原经理和山西兰花北岩煤矿原董事长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2011年,对晋城市热力公司、市煤气开发利用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市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和市城建物业管理总公司6户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2010年度政策性亏损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核减亏损1928万元。对山西梅花丝麻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2012年、2013年,对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997年至2011年5月底国有资本收益情况和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查出了欠缴国有资本红利、市级国有资本出资人机构悬空等问题,促进了公司规范经营和相关问题的解决。

2014年,市审计局组织力量成立六个调查小组共40余人,历时7个月,完成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本收益审计调查工作,此项工作是晋城市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的一次调查工作,此次调查工作摸清了晋城市市属企业户数,截至2013年底,晋城市属企业总户数为258户(其中一级企业122户,二级企业73户,三级企业54户,四级企业9户),国有资本参股企业户数为52户。审计局将审计调查情况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市政府领导充分肯定了市属企业审计调查成果,此次调查为下一步国企改革理清了思路和脉络,明确了方向和重点,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4..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1988—1995年,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对部分企业的厂长(经理)进行离任后的审计。1996年,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联合下发《山西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试行规定》,晋城市审计局在全省率先成立干部离任审计科,开始对组织部门确定的拟离任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前的审计。此后,在领导干部的任期中即对其履行经济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流,从而使监督关口前移。2000年,晋城市出席国家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经验交流会,并作为全国两个先进地市之一进行了大会发言。2004年11月,沁水县与其他地区的两个县市一起,代表山西省出席了由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召开的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并被授予“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先进县”称号。2007年至2008年,对40名县(处)级、197名乡(科)领导干部和7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30766万元、损失浪费金额66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7817万元。

2009年,共对全市12名县处级、6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12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212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226万元,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评价,对所存在问题的相应责任进行划分。

2010年,共对全市12名县处级、60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11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处级3人、科级8人)进行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385.1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125.86万元。

2011年,市、县审计机关对33名县处级、7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和部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308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7327万元,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评价,对存在问题的相应责任进行划分。

2012年,对160名县、乡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3556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1836万元,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评价,对所存在问题的相应责任进行划分。

2013年,对全市24名县处级、5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04552.33万元,其中:应负直接责任14221.11万元,应负主管责任173788.21万元,应负领导责任16543.0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42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报告和信息62篇。

2014年,对全市52名县处级、69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520330.65万元,其中:应负直接责任18109.23万元,应负主管责任399072.37万元,应负领导责任103149.05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94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报告和信息39篇。

5..建设项目审计

审计机关成立之初,贯彻“抓重点、打基础”的方针,着重开展了自筹建设资金审计、城建资金审计、施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等。1990年以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进入稳步发展时期,逐步开展了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基建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建设项目的在建工程审计以及竣工决算审计,投资审计由传统的财务合规性审计向资金效益性审计发展,使微观审计与宏观分析相结合,既查处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反基建程序、高估冒算、偷漏税金等违纪违规问题,又从宏观角度对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较全面地体现了投资审计的特点。从2004年开始,市审计局比照招投标方式,确定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重点建设项目审计任务,由审计机关向中介机构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切断社会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联系,从而有效地缓解了建设项目数量多、资金大、时间长、任务重与国家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尽可能地将全市范围内所有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视野,有效提高国家建设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2007—2008年,对61个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审计后核减工程价款5561万元。

2009年,市、县审计机关分别对本级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全市共审结55个项目,审计投资总额120872万元,审计核减工程款9051万元,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2010年,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定期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市、县审计机关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安排,分别对本级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全市共审结62个项目,核减工程款逾2亿元。

2011年,按照省审计厅安排,开展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竣工决算、晋城环城高速公路西北段竣工决算审计。市审计局对14个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审计,各县(市、区)审计局对部分本级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全年全市共审结项目106个,核减工程款1.1亿元。

2012年,市审计局共审计建设项目28个,审结11个,审结项目投资总额160427.49万元,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63725.32万元,工程价款核减率近10%。同时对“方便晋城”十大工程、部分基本建设重点项目、“一区六园”工业园区建设等26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查出部分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未落实项目资金6474.05万元,因前期工作不谨慎导致需追加投资8200万元,共计1416.2万元的工程未经过招标程序,部分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不健全,未列入预算、产业方向同质化明显等问题。市政府依此进行督查督导,纠正相关错误行为。

2013年,市审计局共审计投资项目15个,投资总额55785.65万元,经过审计核减节约财政资金4546.31万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3289.86万元。

2014年,市审计局共完成4个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投资总额418481.52万元,核减总金额6662.16万元,核减比例1.59%。

6..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市审计局组建初期,主要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进行摸底。1985—1988年,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开展定期审计,即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大小,分为月审、季审、半年审、年审,审计覆盖面达到90%以上。此办法得到国家审计署的肯定,并要求在全国推广。1989—1992年,在原来定期审计基础上,加大力度、扩大成果,重点开展了“三有一多”(有预算外收入、有罚没收入、有资金分配权,违纪资金多)的经常性审计,审计面不低于30%,资金不低于70%。1993—1996年,在不放松经常性审计的同时,为配合省、市经济体制改革,重点采用“上审下、交叉审”等形式,集中开展重点部门专项资金的审计,主要审计了国土资金、水资源费、林业基金、扶贫资金、计生费、排污费、普教经费等。1994年被评为全省国土资金审计先进单位,1996年被评为全省计生费审计先进单位。

2011年,对市、县共9所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2009、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查各医院医疗收费、药品采购等业务环节,查出乱收费、乱加价等违规问题金额583万元。并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规范大型医疗设备的配置和管理、健全和完善价格调整机制、规范药品招标采购程序等审计建议。

2012年,完成了对市人民医院2011年度的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存在违规收费、漏缴税金、电子化信息系统滞后等问题,根据医院电子信息化管理滞后和未设置专职内审机构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电子化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以适应现代化医院管理要求,建立专职内审机构,加强收费管理的建议及时被采纳,促进了被审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运行。

2014年,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九所医院2012年、2013年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同时完成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8所高中、6所初中、25所小学2012年、2013年财务收支审计,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教师及管理人员空编、缺编,招生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财务管理,提高职能部门业务管理水平等建议。

7..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建市以来,全市审计机关依据国家审计法规,积极开展有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2007—2008年,加强对“三农”资金、扶贫资金、社保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和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时注重调查、分析,提出针对性意见或建议。先后对市县两级人民医院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违规集资、乱收费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变医疗药品收入结构、制止乱收费等建议;对全市污染防治资金进行审计,指出环境保护计划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对部分县区、企业社会保险、救济、优抚、福利等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揭示了欠缴少缴社保费、社保基金流失、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此外,全市审计机关还先后对农业专项资金、造林支出、排污费、城市失业保险基金、煤炭资金等进行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提出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的建议。

2009年,全市审计机关根据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安排,结合我市经济工作的重点,对国土、农林水、教育、科技、污染防治等15项专项资金及项目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2010年,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的定期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

2012年,全市审计机关先后实施社保资金审计、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情况审计调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等重大全国性审计任务。根据审计结果,市委、市政府将失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保体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市人口基本实现应保尽保,提高补助标准,晋城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为全省最高,催征补征社会保险费2亿多元;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新配置70辆校车投入使用,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学费全覆盖希望工程等重大惠民措施。

2013年,晋城市及各县(市、区)审计局共派出8个审计组对市本级、开发区及六县区2013年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2013年,晋城市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性资金85869.89万元。截至2013年底,市本级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2532套,限价商品房5848套,基本建成廉租住房144套,完成投资额124647.54万元。揭示了财政资金闲置、部分市县保障性住房分配有失公平等五方面问题,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整改。是年,市审计局还对六县(市、区)84个乡(镇、办事处)2009至2012年乡镇财政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调查结果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乡镇之间财政收入不均衡,乡镇财力保障水平差距较大;乡镇财政体制不尽完善,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财政负担较重,一定程度上造成乡镇乱收费和乡镇债务的形成;乡镇财政基础工作薄弱,财政财务收支核算不规范。乡镇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未按协议收取入股资本收益,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及核算未执行相关规定等问题。

2014年,完成了晋煤集团百亿立方米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审计调查,在晋煤集团百亿立方米煤层气抽采利用审计调查中发现,蓝焰公司在煤层气井场用地方面存在违规临时占地14716.29亩,以及晋煤集团拥有的煤层气资源量仅占其规划目标资源量的0.54%等。这些重大问题的揭示,节约了财政资金,堵塞了违规通道,预警了企业发展的消极因素,对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

8..外资项目审计

2007年,对世界银行贷款援助的基本卫生服务项目、性病/艾滋病预防与控制项目以及亚洲银行贷款城市煤层气利用项目等进行审计,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二)加强指导,依法开展社会及内部审计

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境内的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分别始于1988年和1985年。依照《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加强对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分类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依法审计,依法经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社会审计

1988年,晋城市审计事务所成立。这是境内最早建立的社会审计组织。1989年各县区审计事务所相继成立。到1996年底,全市共有审计事务所8个,从业人员由1988年的42人(其中聘用人员24人)发展到160人(其中聘用人员36人),注册审计师从没有到17人。1988—1996年间,全市社会审计组织受1194个单位的委托,完成了1427个委托事项的审计,共为委托单位挽回经济损失4158万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4360万元,核减虚假注册资金7778万元,核减基建预决算755万元,培训财会人员1257人。社会审计1988—1990年为创立摸索阶段,1991—1994年为发展阶段,1995—1996年为步入成熟阶段。1998年审计事务所进行脱钩改制,成为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归口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有权对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1998年审计事务所进行脱钩改制,成为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规口行业管理,未再进行过社会审计工作。

2..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工作开始于1985年。由政府行文决定在市直33个部委、局和厂矿企业设立审计机构。至1989年,全市已建内审机构147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339名,内审人员审计了254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2105万元。至1996年,全市已建内审机构194个,配备专职内审人员309名,共审计项目3000个,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769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额2839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2420条,可增加财政收入546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1件,涉及27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28人。

1991年,市审计局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为加强和改进内审和社审工作,边申请边组建了综合科,负责指导内审、社审和法制工作。对内审机构实行了计划管理、考核评比等项制度。对市直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下达指导性计划。全市174个内部审计机构,全年共完成审计320项,,查出违纪金额103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292万元,有6名违法乱纪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993年,市审计局采取分类指导、交流推广等措施,促进内审工作的开展。全年内审机构共完成审计566项,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670万元,促进企业增收节支1890万元,查处各类案件20起。市建行内审机构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金融工会评为“全国金融系统稽核工作先进单位”。

1994年,市审计局制定实施了《社审内审工作考核办法》《内审工作计划管理办法》,申请成立审计局驻市直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全市193个内部审计机构,506名内审人员,全年共完成审计547项,查出损失浪费金额341万元,纠正违纪金额750万元,促进提高经济效益839万元,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挖潜堵漏,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5年,建立晋城市市直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考核办法,考核范围为市直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考核内容包括机构建立、工作计划、审计任务、工作质量、审计档案、内审报表、工作总结、审计信息、培训研讨、制度建设等十项。根据省厅有关派驻内审机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草拟了市直单位派驻内审机构的规定,并征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会同市编委下文落实了对市直有关部门派驻内审机构、配备、内审人员,稳定了内审队伍,保证了内部审计工作在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下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全市208个内部审计机构,先后完成了889项审计检查任务,查出违纪金额6816万元,增加财政收入349万元,增加企业利润617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217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543万元,为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加强部门、行业和单位内部管理,为实现两个根本转变,起着积极的作用。

1996年机构改革时,对审计局职能进行了调整,不再设置内审管理机构。下发了晋审〔1996〕第16号文“晋城市审计局关于社会审计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和晋市审指〔1996〕第17号文“关于对市直单位1995年度内部审计考核情况的通报”。

1998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的需要,晋城市审计机关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使全市内部审计在机构、人员、工作、效益等方面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根据省审计厅和市政府的有关文件,先后设置了派驻部门审计科21个,督促成立内审组织50多家,充实审计人员125名,制定了《派驻部门审计科有关问题的若干规定》,对派驻机构人员职权、待遇等有关问题做出明确规定,从而壮大并稳定了内审队伍,提高了内审执法的独立性,增强了内审工作的积极性。审计机关还多次开展对派驻机构人员和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大大提高了他们的执法水平和工作质量。全市189个派驻机构和内审组织全年共完成了30个指令性任务和874项其他审计检查任务,查出违纪金额8236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56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890万元,查出备类案件20余例,为促进改革和廉政建设,加强部门、行业和单位的内部管理,为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99年,全市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414个,配备了内部审计人员1034人。他们在所在部门或单位的领导下,在各级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对促进所在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依法行政或经营、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极大地配合支持了国家审计的顺利开展,如当年开展的对建设银行的审计,在国家审计开始前,他们的内审机构就对全行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为国家审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审计机关在加大对内审工作指导监督的同时,也在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和提高内审人员自身业务素质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市局就组织各内审科长组成审计小组,集中对某个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从而有效地避免了部门干扰和部门保护主义,也切实提高了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尤其是审计业务不太熟的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

2002年,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晋市政办〔2002〕9号文件对市审计局职能进行了调整,将市审计局派驻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审计机构调整为审计局内设科室,其人事、财务等由市审计局直接管理,增设经贸系统审计科、政法系统审计科、科教文卫系统审计科,审计项目由市审计局统一安排。

(三)深挖违规违纪线索,查处大案要案

1985—2008年底,市审计局累计审计单位4425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036056万元,应上缴财政480440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案件35起,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人。6个县(市、区)审计局累计审计单位11335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494874万元,应上缴财政98206万元。2009—2014年,全市审计机关共累计审计单位3038个,按审计统计口径计算,查出违规金额258234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955943万元,经审计应上缴财政65379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47987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80227万元,向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41件。

典型案例如下:

1985年10月,郊区审计局在对该区经济开发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查出该公司钢铁办公室主任连某贪污公款11.27万元,该公司干部彭某贪污公款1.1万元,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3年有期徒刑。

1986年,晋城市审计局对城区综合食品厂进行了全面审计,查出该厂经营管理混乱、浪费严重等违纪问题,该厂厂长涉嫌贪污被依法逮捕。

1987年7月,阳城县审计局查出县资源开发公司经营不到2年累计亏损4.5万元、累欠外债135万元、违法违纪金额达38万元,其中贪污受贿金额3万余元的一起大要案,原县委副书记、该公司经理李某被依法逮捕。同年8月,陵川县审计局在对该县大理石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查出该公司累计亏损97万元,浪费63万元,请客送礼10万元等问题。该公司经理宋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1994年上半年,沁水县农经委内审在对该县郑庄乡湾则村的审计中,查出违纪金额12万元,并查出支书、村长、会计合伙贪污私分公款2万多元的案件,3人都被司法机关逮捕判刑。

1995年,市财委审计科在对某粮店经理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查出其利用空买空卖方式贪污公款2.3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后,被依法逮捕并判刑3年。同年,城区审计局在对区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时,发现该单位截留、侵占、挪用募捐款、扶贫周转金、救灾款达193万元,依法进行了处理;同时还查出该单位高某私刻结婚专用章(木印、钢印各一枚)办理假结婚证的问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了处理。

2002年,沁水县审计局对该县苏庄乡财政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该所会计李某涉嫌贪污公款2.49万元、挪用公款1.8万元,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后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04年,阳城县审计局对县爱卫办原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办原主任曹某、副主任栗某、张某、原副主任卢某涉嫌贪污公款,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后4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同年,阳城县审计局对县创卫中心原主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原主任郭某有涉嫌贪污公款等行为,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后郭某以贪污罪、受贿罪、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2012年,市审计局在对市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跟踪审计中,查出主管部门坐收坐支土地出让金4.35亿元,部分单项工程高估冒算1742万元,应缴未缴税金1252万元,挪用国有房屋销售款12085万元,国有资产流失2000多万元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引起省纪委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分。

八、统计管理

建市三十年来,统计管理工作围绕全市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环节,不断改进统计方式,拓展统计服务功能,提高统计公信力,推动了统计事业的发展,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一)强化效能建设,统计方式有了新发展

境内普遍实行以统计年报、季报和月报等定期统计报表形式的全面调查方法。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统计方式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统计方式更加科学、统计报表更加简便,统计手段更加先进,节省了工作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统计报表不断改进

1985年,晋城市统计局成立时,各专业统计报表有170余种。在1982年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一整套国民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国民财产、财政金融、人民生活、科教文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统计内容。

1993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对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精神,晋城市新的统计指标体系总体结构是实施“七个指标群”,基层布置“一套表”。“七个指标群”是:①企业基本情况;②企业单位主营业务活动(五大物质生产部门); ③企业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等6大要素); ④企业劳动情况;⑤企业原材料、燃料能源库存指标;⑥企业技术开发基本情况(大中型企业); ⑦企业附营单位指标(工业产销存、建筑业、商品贸易、交通运输四大行业)。“基层一套表”有:农林牧渔业企业报表、工业企业报表、建筑业企业报表、批零贸易餐饮业企业报表、交通运输业企业报表、服务业企业报表、行政事业单位报表中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表共8种基层表。综合统计报表有9种,在基层一套表基础上除合并以外增加了劳动、原材料、能源和三资企业综合统计报表。资料来源,除各一套表的数字资料外,广泛利用各业务部门的资料进行科学加工生成综合表。新的统计报表制度统一了统计调查单位的范围。基层一套表的统计范围,除乡镇企业局管理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法人企业外,包括国营、集体、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制、三资、港澳台、其他9种类型。工业和批零贸易餐饮业统计范围要大一些,包括乡及乡以上企业。综合年报的范围,原则上是全社会,基层一套表不包括的要根据制度采用各种方法取得资料。1993年,是农村住户调查信息处理方法全面转轨的一年,从记账方式、资料处理方法到农村住户调查方案,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住户调查年报与1992年比,取消了“农村住户对主要商品的需求量”、“农村住户购买商品情况”和国民经济核算中有关农村住户、个体工商户等调查项目,扩展了“农村住户购买商品情况”和价格调查内容。农业年报表共有23个表种,比1992年减少14个表。1992年一季度,工业统计开始执行《改进工业经济评价考核指标方案》。

1993年7月起,由于全国新的财会制度改革,为不影响工业经济效益统计,将原《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的29个指标减为17个,取消了新会计报表中无法取得的储备资金、生产资金、发出商品等项指标,《工业生产销售总量及主要产品产量》表中,减掉了“出口交货值指标”。1993年工业定期报表为8种表,比1992年增加4种,工业年报表为18个表,比1992年增加5种,主要增加了原属能源物资专业的“原材料消费与库存”、“能源消费与库存”、“煤炭企业产品产销存”,另增了工业企业附营的其他行业活动情况。交通运输统计1993年年报共3个表,比1992年增1个表,定期报表由月报改为季报,运输生产主要指标改为“运输业企业财务状况指标”。劳资统计1993年年报主要有6个表,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统计指标作了相应增加,主要有从业人员年末数、劳动报酬、下岗职工及生活费、长期、临时工指标等。定期报表由1992年的月报改为季报。三资企业从1994年起按季进行定期统计。服务业统计范围为金融保险、房地产、社会服务和卫生体育、文教广播、科研技术、机关团体、其他8大行业以及农林牧渔服务业和交通运输辅助业。科技统计主要有5种表。

1996年,工业统计有工业企业单位数、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设备、产品生产销售和库存实物量、工业企业用水等报表,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按工业普查新方案规定执行。年报统计的综合范围为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定期报表综合范围原则上为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生产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产量;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生产设备等项统计的范围为重点工业企业或各部门归口管理的主要产品和设备。是年12月,市县两级统计部门安排部署了从1997年起试编工业生产指数工作。农业统计主要报表有农村基本情况、农林牧渔总产值、消耗、增加值和商品产值、县乡村农村经济卡片、非农行业总产值、乡镇发展情况调查表。农村统计报表从1996年起执行以村为起报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统计报表主要有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表及完成情况一览表、房地产开发基层标准表、大中型基建投产项目概况表和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一览表、基建完成情况表、投资效果、单项工程建设生产情况、私人建房情况、建筑企业及附营建筑业生产情况、财务状况、500万元以上项目一览表。与1995年相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增加了反映资金情况、开发经营和销售、出租情况等指标;5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统计报表由过去的月报改为一年两次报表,并增加了新开工项目的本年完成投资额和资金来源指标。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基本建设单位及更新改造企业、事业单位、国有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单位、城镇集体经济、股份制经济、联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及其他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单位以及各种经济类型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建筑业统计报表扩大了统计范围,由原来县及县以上建筑施工企业扩大到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四级以上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生产单位,另增“财产保险费”和“利息支出”财务指标。在建筑业中,国有企业改为股份制企业后统计为股份制经济。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报表有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和类值(含大中型批发零售表)、消费品零售总额表,批发及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机构、网点、人员表,大中型批零贸易、餐饮企业财务状况表;统计范围为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农民。

劳动统计主要报表种类有从业人员和报酬情况、工业建筑企业人数和工资、城乡劳动力资源配置情况、职工人数变动情况和个人收入情况。统计范围为中央和地方各类国有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及其他各种经济类型单位,不包括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以及乡镇企业。

原材料、能源统计报表有主要煤焦产品产销存、煤炭集运站煤焦收支与库存、企业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工业企业能源加工转换情况;统计范围为本市辖区内除部队总后系统以外的县及县以上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建筑、运输、邮电企业。还包括有农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服务业、行政事业等单位的独立核算的工业、建筑、运输邮电业;煤焦产品产销存报表填报范围扩大到乡村及个体矿(窑)、煤炭集运站。煤焦收支与库存表统计范围为各个煤炭集运站。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的计算价格,建筑、运输和邮电企业的类值包括进项税额。交通运输统计,主要有民用车辆拥有量、全社会客货运输(吞吐)量、独立核算企业财务状况和主要运输工具及设备;统计指标与1993年大体相同。定期报表由“运输企业财务状况”变为“运输企业生产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民用车辆和运输量。

三资企业统计,主要有三资企业投资、机构、人员情况和经营情况、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统计范围为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的辖区内所有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制企业及其他。服务业统计主要有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科技统计主要有企业科技活动人员、经费筹集、产出情况和企业科技活动项目(课题)情况。1996年,晋城市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表分工仍同1993年,农机、水利、林业、渔业、乡镇企业、自然灾害、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和效益等报表仍由有关部门(农业、农机、林业、畜牧、经营、民政、乡镇企业、劳改、劳教、农垦等)组织本系统完成。从2003年定期报表开始,实施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并从年报开始执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是年,市统计局还逐步用由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的工业发展速度来代替用90不变价方法计算的工业发展速度,实现与新的国际标准的接轨,并将这项工作推广到县级统计部门,开始实施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一步理顺民营企业统计报表渠道,民营企业报表资料主要由民营经济调查局来负责搜集、汇总。

从2006年起,开始对规模以下工业进行以县为总体的抽样调查。同时推行在地统计工作,将原来在市统计局直接汇总的基层报表单位(在市局为:市直单位与县级统计局汇总全市数据)按在地原则全部移交所在地政府统计机构统计汇总。国民经济核算方面,根据《山西省地区GDP核算下管一级方案》,2006年市统计局开始执行地区GDP核算下管一级制度。按属地原则重新计算各县(市、区)的GDP数据。是年,市统计局与市经贸委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建立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等相关指标报送制度和修订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两个文件,成立能耗考核监测领导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开展能耗核算工作,初步建立起能耗公报制度。

2009年,晋城市被国家统计局确定为企业统计“一套表”工作试点。经过初期准备、先期试点、全面推进和巩固完善等阶段,完成机构组建、方案制度制定,网报条件完善、工作平台搭建、队伍培训等工作,实行对试点企业调查数据的采集处理上报。2010年开始实行并轨,企业只需报送一次表,大大节省了企业时间,提高了报表效率,保证了数据质量。

2..统计调查不断规范

统计调查是统计工作的主要方法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统计调查在设计上更加科学,内容上更加宽泛,程序上更加规范,调查的结果也更加准确。统计调查形式主要有:

大型普查

1985—2014年,市政府统计机构先后组织实施了14次全国性大型普查,分别是:1985年和1995年全国第二次、第三次工业普查,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全国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 1993年、2003年全国第一次、第二次第三产业普查,1996年和2006年全国第一次、第二次农业普查, 1996年、2001年全国第一次、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2004年、2008年和2013年全国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经济普查。

工业普查1985年第二次工业普查,主要调查辖区内中央及地方全民所有制企业、乡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重点调查工业技术设备、经济效益、工业内部结构、职工状况等。1995年第三次工业普查,调查对象重点是国有企业、乡村工业和三资企业,调查内容重点是工业技术进步、企业投资效益和负债、主要工业产品的生产、销售、库存、生产能力利用和产品的质量、价格、成本、盈利、税收情况及不同类型企业的市场占有份额。这次普查实行全国统一方案设计、统一调查表式、统一指标目录、统一分类标准和数据处理标准。采用条块结合、分工协作、以块为主、资料共享的原则。1987年,市统计局获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荣誉奖杯。

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为每十年进行一次。1990年进行的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晋城建市后组织实施的第一次人口普查,普查内容27项,其中按人登记21项、按户登记6项。增加了常住户状况、迁来本地原因,在户口状况中增设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在文化程度中增设学业完成情况等。普查同时采用手工汇总和电子计算机汇总。全部普查数字处理于1991年结束。

2000年进行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与前四次人口普查相比,增加了普查项目,按户调查的项目23项,按人调查的项目26项,共49个项目,主要是增加了住房和人口素质方面的项目;采用短表长表技术,把普查和抽样调查结合起来。短表内容包括有关人口的自然属性等基本指标和简单的住房状况指标,长表内容包括有关人口素质、经济活动、婚姻、妇女生育状况、住房状况等指标;改变了常住人口的时间标准和空间标准,常住人口的时间标准缩短为半年,空间标准缩小到乡镇街道;改变了普查的标准时间,以往人口普查都是以7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这次人口普查改为11月1日0时;增加了附表“暂住人口调查表”,目的是为了防止流动人口漏报,对人口总量数据的质量进行控制;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优势在于节省人力,不受人工因素影响,精度高,录入速度快。同时建立了人口地理信息系统。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普查短表有18个填报项目,普查长表有45个填报项目。全市普查登记220多万人。此次普查中,沁水县统计局获国家级先进集体奖;晋城市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等39个单位获省级先进集体奖。

第三产业普查1993年,晋城市组织实施全国首次第三产业普查。普查的范围是:市辖区内所有第三产业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具体包括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和为管理国家、管理社会服务的部门等三大层次的单位。普查内容分八个部分,共280种表。通过普查,首次摸清了全市第三产业底数,规范了第三产业统计,核实调整了历年国内生产总值资料。普查的形式采用条块结合的形式,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简称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简称武警)和铁道部系统(简称铁路)按条条普查。其他第三产业行业按块块普查,分国家、省、地、县四级进行。普查的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

2003年,晋城市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第三产业普查。此次普查的对象为全市从事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具体范围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资源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标识、主要属性、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各个方面共80余项指标。普查的时期资料是2003年度,标准时点为2003年12月31日。

农业普查1996年,晋城市组织实施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此后每十年进行一次。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时点是1996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是1996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普查表的调查项目为38个。全市农业普查试点工作于1996年7月在沁水县结束,1997年7月采用速读皇光电录入机(当时是世界上最先进的设备)完成了数据处理工作,整个普查工作于1998年结束。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从2005年12月开始至2006年10月,全市进行了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2006年11月开始普查登记和复查工作。第二次农业普查共设计6种普查表,分别是:《农业土地利用普查表》《住户类普查表》《非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普查表》《农业服务业经营单位普查表》《行政村普查表》和《乡镇普查表》。这次普查以《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普查的法律依据,普查工作于2007年结束。2008年4月,市统计局被评为“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

基本单位普查1996年8月,全市进行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1996年12月31日,于1997年6月6日结束。这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有单位的经济类型、所属行业、从业人员、企业规模、营业状态等各类单位的基本属性和主要标识。普查范围为全社会各种法人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及法人单位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不包括个体经营、合伙经营的单位。1997年,市统计局获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特等奖。2001年,全市进行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1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调查年度为2001年。普查表式包括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分为甲、乙两种表式。甲表为《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乙表为《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普查综合表分五种表式,即《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数》《按单位类别分组的法人单位数》《按单位类别分组的产业活动单位数》《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普查数据的审核和初步汇总工作于2002年7月底前完成。这次普查后,建立了国家、省、地、县各级基本单位名录库,并在以后每年开展更新工作。

经济普查2004年晋城市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普查的对象是境内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就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等。普查表设置法人单位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从2005年1月1日开始,经济普查转入正式登记阶段,普查员佩戴统一证件入户登记。这次经济普查第一次由国务院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普查的法律依据。2005年12月30日晋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了《晋城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5年7月,市统计局获经济普查全国先进集体。

2008年全国第二次经济普查,全市经济普查数据经过程序培训、普查登记、数据录入、逻辑审核改错、数据汇总、初步数据结果评估等工作,于4月24日12时上报省统计局。5月中旬,开展了普查数据抽查自查自纠。6月省统计局对沁水县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抽查验收,涉及龙港镇永宁和新城两个居委的300个单位和800多家个体经营户。市统计局分别被国务院第二次经普领导小组、省人民政府授予“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单位”“山西省劳动模范集体”。

2013年,晋城市统计局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简而言之,就是除第一产业以外的所有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时点是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2012年作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阶段,主要是研究全国经济普查的总体方案和开展专项试点;2013年为普查的准备阶段,主要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组建国家及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宣传动员,进行普查综合试点,部署并落实普查方案,选调普查人员并进行培训,做好登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14年为普查登记、数据审核处理和普查结果发布阶段;2015年为普查资料出版和利用普查结果开展课题研究阶段。

专项调查

商业饮食业及物资能源调查1986年10月,晋城市土产日杂公司对有问题的商品开展首次抽样调查。此后从1987年起每年进行一次库存商品调查。1987年8月,晋城市五交化采购供应站对城区、郊区(现泽州县)黑白电视机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对高平县进行日光灯管、普通灯泡市场销售情况调查。1988年,市物资局对钢材消费与库存进行普查。1990年9月,市煤炭局对全市煤炭库存进行实地普查,其结果与统计报表数字基本相符。

经济税源调查1986年10月,市县两级税务部门依据税收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开展经济税源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整理统计调查资料。1988年财税分设后,通过税源统计调查,摸清了纳税户数。1994年3月,税务部门对1993年度的产品税、增值税和资源税税源进行了统计调查,共调查428户、1302个产品,涉及58个行业,具有较强的广泛性和代表性。1995年2月,市国税局对1994年度增值税、消费税和资源税进行调查,共调查三税户数200户。

土地普查1987年,市土地管理部门开始土地评查,以县为单位,运用省测绘部门航空遥感图片现代化先进技术设备,进行野外测量,内业转绘,于1988年完成。评查结果为:全市土地面积9415.27平方公里,折1412.29万亩,占全省土地面积的6.03%。

交通运输普查1994年3—7月,晋城市交通局对全市四级以上公路(含乡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等进行路况普查。同时每年进行一次客货周转量和社会车辆抽样调查。从1996年起,这两项调查每年一次改为两次。

森林资源清查1985年建市后,市林业局进行过第二次全国性的森林资源清查。1990年,进行过第三次全国性的连续定点清查。1995年,全市各县分期分批开展森林调查,首批为泽州县和沁水县。

城镇房屋普查1985年12月,全市对城镇房屋结构、层次用途、完好程度、住宅套数、建筑使用面积等情况进行了普查。调查结果:人均使用面积为13.9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为9.8平方米,危房面积达2.4万平方米,占住宅面积的5‰。1988年,进行住房制度改革调查,调查城镇居民对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看法和要求。市城调队编撰的《住房改革调查报告》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残疾人抽样调查1987年4月1日,全市开展对残疾人的抽样调查。主要调查了残疾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不在业人口、婚姻、残疾等级、原因、需何种康复医疗、经济来源等。

会计人员调查1989年,市财政局开展会计人员基本情况全面调查。调查时点为1988年12月31日。

儿童抽样调查 全市于1987年7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间,随机调查儿童情况,主要调查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发育、预防接种、受教育和家庭与社会环境情况。

抽样调查

晋城市从1985年起在农业统计专业中开始实行抽样调查,抽样调查项目为农产量和农村住户。随后又在人口统计专业推行抽样调查,1987年第一次实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此后每年进行一次。1996年9月,市统计局对小型批零贸易、餐饮企业进行抽样调查。1999年4月22日,市统计局发出《关于布置1998年度非国有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度抽样调查年报工作的通知》,开始在工业统计专业实行抽样调查工作。2006年开始积极推行批零贸易业等专业抽样调查统计工作。2006年11月26日晋城市统计局向社会发布《关于2005年晋城市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006年获得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先进单位。2006年9月获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先进单位。2009年,市统计局先后进行了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调查及农村住户、城市住户、规模以下工业、人口、城乡劳动力、非公有制企业人才现状与需求等抽样调查。2010年组织开展全市文化产业专项调查。同年,开展全市重点服务业调查,由企业每季度进行报表。

其他调查

1985年8月15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由统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分工负责,各有侧重。属于基本反映国情国力的劳动工资统计,由统计部门负责,具体有7项:劳动力资源与分配统计、农村劳动者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统计、职工人数与工资统计、职工人数增减变动情况统计、职工工资总额构成统计、劳动生产率统计、职工分类统计。此规定从1986年年报和1987年定期报表工作开始。1985年8月25日,晋城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发出《关于改革和完善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改革统计调查方法,村村开展两项抽样调查工作,改革方案责成市统计局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1987年11月15日,晋城市统计局工业统计年报首次实行计算机超级汇总。

1988年,市城调队开展中学教师问卷调查和学费情况调查,并分别撰写了调查报告,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新闻部门的采用。1992年,全市开展投入产出调查。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基层调查和搜集现有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设计了“积木式、板块式”的科学结构,具有多种转换功能,编制技术先进,实用性强,应用成果显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994年7月,市统计局对固定资产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快速调查,调查范围为市辖区内所有房地产投资单位。1995年7月,对全市6月底以前房地产投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快速调查。1996年6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快速调查。1996年10月,市统计局会同市劳动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城镇劳动力调查,是年12月又进行了一次跟踪调查。1997年,开展山西省地级和县级试点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统计监测的统计调查工作。1998年,根据省企调队《关于下发村及村以下工业年度抽样调查二级样本的通知》精神,组织开展村及村以下工业年度抽样调查工作。同年4月,组织开展国有工业企业改制情况调查。1998年9月,开始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抽样调查工作。同年11月,开始组织开展乡镇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调查。1999年8月,市统计局完成国家布置的旅馆业抽样调查任务,并科学推算了全市旅馆业总体发展水平。1999年11月,晋城市煤炭局、统计局联合发出《关于对全市煤炭企业库存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重点以乡镇为基本汇总单位,对全市煤炭企业进行摸底调查。1999年,晋城市企业调查队在1999年全市企业中开展企业景气调查工作。2000年9月,组织开展旅游假日统计调查。

1992年,农村住户调查也实行超级汇总。1993年,全面推行新统计制度方法。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统计方式的改革,市统计局于1998年对原监测指标体系及统计口径、方法进行了修订,并要求从同年4月1日起执行。同年3月,劳动工资统计指标进行了增减改革。1995年开始,从试点到全面推开完成了小型批零贸易业统计报表制度改革。

2003年,全市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清查,固定资产投资已经建立起全社会口径季度统计报表制度,私营投资和城镇集体投资已经纳入月报统计范围。同年9月,市统计局与市经济研究中心联合开展2004—2005年工业经济新增生产能力的调查。2003年9月还参加了由中组部组织的非公有制从业人员调查。同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对三个县区的16个加油站进行成品油市场调查。同时还圆满完成了2002年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2004年开展并完成人口变动调查系列的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工作以及群众安全感调查,同时开展了社区和文化产业的统计调查试点工作。

2008年,进行了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外国专家专项调查、城镇私营单位劳动工资调查、妇女儿童监测统计调查,以及农村住户、城市住户、规模以下工业、人口等抽样调查。2009年,市统计局开展了妇女儿童监测统计、公路和水路运输能力消费、社区普查、体育及相关产业、干旱、农民就业情况、畜牧业生产和特色农业生产情况等专项调查。2010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调查。2013年,再次进行了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和外国专家专项调查、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投入产出指标进行了摸底,对全市外国专家进驻情况进行了调查。

3..统计处理方法不断革新

统计处理方法又称统计计算手段。首先是统计计算工具,先后经历了手工和算盘汇总、计算器汇总、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与应用开发三个阶段。其次是统计计算手段。第三是数据传输方式由纸质、电话到磁介质、数字式、网络电子邮件等方式。

1985年晋城市建市初,电子计算机仅有两台,只有重要年报数据处理才用计算机,一般统计报表数据处理使用算盘等手工计算工具进行加工处理。1985年后半年,市局和各县(区)统计局开始陆续配备计算机。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开始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汇总处理。1987年工业统计年报实行了超级汇总。

1987年,晋城市及所属县局在计算机配备、应用方面开辟了新的领域,市局与省局运用调制解调器通过点对点的方式进行计算机数据传输。1988年起通过点对点的方式实现了市局与县局计算机数据传输。

1990年,市局开始使用传真机传输文字资料,部分乡镇统计机构也开始配备计算机。1992年9月,农村住户报表开始实行超级汇总。1993年,统计报表制度改革后,各专业报表开始实施统一数据处理,统一应用软件,使用通用表式和统一代码,采用板块结构,按专业组合进行跨行业综合汇总的模式。截至1996年底,市统计局计算机达到12台。从此,市县两级统计报表和专项调查数据已全部实现计算机处理。

1998年,市统计局基本实现统计人员人手一台计算机。报表报送方式上,1987年以前,采取邮寄、电报、电话报送。使用计算机后,数据输送从邮寄统计报表改为报送磁盘。2000年,全市政府统计机构局域网络开通,实现国家、省、市、县计算机四级联网;数据处理方式,从由市级统计部门集中汇总全市各类统计数据,改为采用先进的分布式处理技术;在软件方面,从无到有,到1987年市统计局自己编制了《报表通用汇总程序》,解决了报表汇总问题,受到国家、省统计局好评。

2000年4月,市统计局率先在政府办公大楼建立统计部门独立的局域网。局域网交换已达到百兆,全局开通计算机网络信息点达60余个。局中心机房建立了独立的UPS供电保护系统、独立空调供电系统、中央空调供电系统、照明供电系统和消防安全保护系统。2001年底前,市统计局完成市到县广域网专线铺设,路由器、语音系统、安全系统等设备、软件的安装调试,基本建成连接国家、省、市、县四级统计信息广域网络,国家骨干网络工程按期完工。

2002年,市统计局又投入资金,配置市场主流配置微机10台,并正式开通晋城市统计信息内网。2003年10月所属六县(市、区)已全部接入国家统计信息网,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并安装了IP电话系统。2003年进行了统计数据库建设的尝试,从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编码到数据整理入库,数据库建设历时一年多,采取由近至远,由简到繁,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的办法,现已完成2001—2003年以来年报综合数据加载入库。2001年开始着手搭建晋城统计信息网,开展网页制作竞赛,全市六县(市、区),全局各科、室、中心、队都建立了网站。网上信息交流日趋活跃,访问晋城统计信息网的人数已超过10万人次。2004年,在经贸、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下,建立晋城市企业信息网,实现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网上直报,统计报表方式实现历史性的突破。有200余家工业企业实现了网上直报,占全市80%。同年8月,全市大中型重点工业企业定期报表也开始全面采用国家统一开发的统计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网上直报。网络环境下统计数据采集、处理能力大大增强,报送效益明显提高。2005年12月,市统计局与市财政局、市经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企业信息网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06年下半年起,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工业、财务和能源专业报表全部实现网上直报采集数据。实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网上直报是晋城市自2003年以来的一项创新性工作。2006年12月1日,晋城统计信息网正式开通运行。

2008年底,市统计局拥有计算机45台,实现人手一台微机。局中央机房拥有服务器2台,网络交换机、路由器6台。局计算室配备了投影仪和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图像数据采集设备。每台计算机还配备了音箱、摄像头。市统计局先后研发信息采编系统,改版了局内网,开通了晋城统计信息网(外网),改版了晋城企业信息网,研发了局域网上办公系统,实现引进软件与自编专用软件相结合、办公传统化与办公自动化相结合,推进了统计指标系统化、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管理集中化和统计工作现代化的进程。全市84个乡镇统计站正式接入统计信息网,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联网”。

2009年,市统计局投资130万元,购买2台高档PC服务器(总数量达到10台),1台高性能路由器(总数量达到3台)、1台精密空调、1台配电柜、3台机柜、900个VPN客户端。进行市至县广域网扩容(升级为10+2M)市统计局因特网出口拓展(由10M扩展到30M)和网络核心技术的升级换代。在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联网的基础上,通过给试点企业安装VPN客户端,将统计信息网络延伸到所有“三上企业”;构筑充分满足企业统计“一套表”要求的网络构筑平台,统一购置视频会议设备,利用网上视听系统举办“统计讲坛”和业务培训。

2010年,完成中心机房统计信息工程扩建项目,全市15个统计专业、3600多个用户通过统计网上直报平台进行统计报表。启用国家统一的报表平台,全市“三上企业”及劳资企业实现国家企业统计“一套表”平台报送。完善了统计数据库建设,25个专业和建市以来的年度数据实现网上公开查询。2008年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2010年人口普查、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均采用国家统一的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上报,大大缩短了上报时间,提高了数据处理效率,实现了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到2013年底,市统计局拥有计算机134台,实现人手一台微机。局中央机房拥有服务器13台,网络交换机、路由器6台。局计算室配备了投影仪和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等图像数据采集设备。每台计算机还配备了音箱、摄像头。市统计局先后研发信息采编系统,改版了局内网,开通了晋城统计信息网(外网),改版了晋城企业信息网,研发了局域网上办公系统,实现引进软件与自编专用软件相结合、办公传统化与办公自动化相结合,推进了统计指标系统化、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管理集中化和统计工作现代化的进程。全市84个乡镇统计站正式接入统计信息网,全市15个统计专业、3600多个用户通过统计网上直报平台进行统计报表,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省、市、县、乡“五级联网”。

(二)强化基础、法制建设,统计监督取得新成效

为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晋城市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包括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统计监测预警、县级网络建设和网络应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和《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加大了统计执法检查,加大案件处罚力度,有效的地促进了统计监督的开展。

1..强化统计监测,增强了统计工作的公信力

1985年,晋城市统计局利用月度《工业统计快报》、月度综合《统计月报》对经济运行状态进行数字反映,并通过整理统计信息与简况分析、统计分析报告对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监督、咨询功能。同时,还通过新闻媒体,发挥统计的监督作用。1988年后,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形成制度,对每年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以及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进行专题分析。1991年后,市统计局《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年年被作为全市人代会参阅文件印发,并在《太行日报》上刊登,向全社会公布。1992年后,编印工业生产和财政收支等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快报》,每月5日前报送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1994年后,市统计局被市政府列为全市信息发布中心成员单位,定期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发布经济信息。

1995年,市统计局首次具体实施经济目标统计监测考核工作,实行对各县(市、区)逐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考核,并建立经济目标统计监测制度,逐月开展统计监测月报工作。1996年以后,在市政府组织的经济分析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市统计局每次都被指定为首家发言单位。2003年启动包括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统计监测预警、县级网络建设和网络应用等方面内容的统计巡查工作。2006年11月16日,晋城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统计工作的决定》(晋市政发〔2006〕3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统计监督职能,并制定《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2006年11月18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会议,布置了全市“十一五”时期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地区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资源环境和人民生活五个方面共44项指标。

2009年,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房地产企业投资情况进行统计,对“新农村建设五个全覆盖”进行跟踪监测。编辑出版《晋城经济监测》12期。

2010年,对全市分行业、分部门、分县区节能目标进行分解、监测和研究,在各类媒体发布统计分析、统计新闻、统计信息3000条。初步完成《晋城市“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及“十二五”时期主要发展目标预测分析》。

2011年,建成了全省统计系统一流的《统计内部信息网》、《晋城统计信息网》(外网)和《晋城市宏观经济数据库》,编辑出版了《晋城统计报告》(月刊)、《晋城经济运行监测》(月刊)、《晋城统计》(双月刊)和《数据晋城》、《晋城统计资料提要》、《晋城统计年鉴》(年度)等书刊,为系统内部开展工作、社会公众知政问政、党政机关科学决策提供了及时周到的服务。对于一些主要考核指标的运行情况,实时监控,及早介入,提前预警,创办了《晋城统计监测要情》;对于一些热点、难点以及苗头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和分析,创办了《统计分析报告》,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科学评价和预测,充分发挥了统计作用,进一步扩大了统计影响力。

2012年,对晋城统计信息内网、外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内容更加丰富,时效性和实用性更加鲜明;更新升级了《晋城市宏观经济数据库》;编辑出版了12期《晋城经济运行监测》、4期《晋城统计》,编印了《晋城统计资料提要—2011》、《晋城统计年鉴—2012》和《论数字话发展—2011之晋城》等书刊,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社会公众知政问政、系统内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及时周到的服务;编印了《比较与跨越-2012年上半年》一书,通过与全省、周边、中原经济区和中部六省地级市的横向比较,更加清新明晰地反映了晋城市发展的真情实况。

2013年,继续完善更新了《晋城市宏观经济数据库》;及时撰写、发布了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并组织完成解读《统计公报》相关稿件的统稿和发布工作;编辑出版了《晋城经济运行监测》(月刊)、《比较与跨越》2012年版和2013年上半年版、《2012年晋城统计资料提要》、《晋城统计年鉴—2013》等书刊,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社会公众知政问政、系统内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及时周到的服务。编印了16期《统计监测要情》;对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分析,编印了41期《统计分析报告》,多篇报告被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批示;通过短信发布系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了15期《统计数据专报》,为各级领导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及时把控经济运行动态提供了良好服务。编印了14期《统计监测要情》;通过短信发布系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了12期《统计数据专报》,为各级领导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及时把控经济运行动态提供了良好服务。

2014年,及时发布了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了《晋城经济运行监测》(月刊)、《晋城统计资料提要—2013》、《晋城统计年鉴—2014》等书刊,为党政机关科学决策、社会公众知政问政、系统内部开展工作提供了及时周到的服务;编印了《比较》(半年刊),通过与全省、周边、中原经济区和中部六省地级市的横向比较,更加清晰地反映了晋城市发展的真情实况;编印了《晋城市2010年以来经济运行情况统计分析系列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良好的统计服务。编印了14期《统计监测要情》和31期《统计分析报告》;通过短信发布系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送了12期《统计数据专报》,为各级领导掌握第一手数据资料,及时把控经济运行动态提供了良好服务。

2..强化统计执法,提高了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1985年,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活动。1987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发布。同年经市政府批准,市统计局内设法规制度科,首次配备专兼职统计检查员25名,并由国家统计局颁发“统计检查员证书”。自此,建立起全市第一支统计执法检查队伍。

1987年后,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式的统计数字质量检查。1988年6月8日,《山西省统计检查监督规定》颁布实施,市统计局广泛进行宣传贯彻。1988年8月,在全市统计系统再次配备检查员、助理检查员342人。

1990年6月,由市人大财经委、市政府办公厅、市统计局三家联合组成晋城市统计法制检查组,对市直单位及六县(市、区)进行为期15天的统计法制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这也是建市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统计执法大检查。1994年11月20日,会同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对全社会统计对象依法实行统计注册登记制度,开展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城乡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大规模统计登记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统计局法制科负责,2004年执法大队成立后由市统计执法大队负责。

1995年5月,为贯彻落实省监察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开展统计执法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市统计局组织了为期一周的全市统计执法情况大检查,查处了一批统计违法单位。1996年5月,市统计局抽专人分三大组对1995年全市统计年报数字质量和统计台账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大检查。1997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由市人大、市政府牵头,市政府法制办、纪检委、法检两院、工商等部门配合,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1998年8月,组织对全市75个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进行重点抽查和交叉检查。1999年7月12日,市统计局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实施方案》,部署了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和重点要求。1999年7月,市统计局发出《关于启用国家统计调查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始组织实施使用统计调查证工作。

1998年12月,市统计局制定市直劳资报表登记卡制度,这是创新工作,首开统计执法先河,受到省局表彰。1999年11月,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和市统计局联合组成《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检查组,对全市亿元乡镇企业比较集中的泽州、高平、阳城、陵川四县(市)进行了历时15天的检查。

2000年1月12日,市统计局组织专人参加了全市村务公开、宽裕型小康建设的检查验收工作。2000年1月,承办全市儿童状况监测统计工作。2000年4月,市依法治市领导组办公室、市统计局联合发出《晋城市统计局“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安排意见》,系统部署了“三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内容为《宪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等八个法律。2000年6月,组织开展了以市、县两级统计局制度建设、办公自动化、业务建设、法制建设、统计服务情况、乡镇统计工作站建设以及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基础工作、数字质量等为内容的全市统计基础工作大检查。2000年8月,组织开展贯彻执行新《统计法》及国家统计局新发布、新修订后的《统计法实施细则》的全市统计执法大检查。

2001年9月,举办四期统计法规培训班,并进行了“三五”普法考试。2002年3月,举行“四五”普法启动仪式,全面开展统计普法教育宣传活动。2003年1月,统计行政审批工作正式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2003年7月,组织对各县(市、区)的统计执法检查,共检查30多个单位,立案2起,查处2起,罚款6000元。同时市局还对1000余个市直单位进行了统计年审和变更登记。2004年,组织对市直单位开展重点统计执法检查,立案11起,查处11起,罚款3.1万元。2005年9月,举行“四五”普法培训班,全市1115人参加培训,并顺利通过验收考试。同年,共执法检查137个单位,立案24起,查处24起,罚款11.6万元。2006年6月,市统计局获全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06年9月,启动“五五”普法工作,成为全省“五五”统计普法教育启动最早的市。

2006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市统计局走向街头,用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8年,对农村经济统计业务骨干和乡镇统计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能源统计人员、建设领域统计专业人员、劳资报表基层单位统计人员等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500多人次。

2009年,市统计局协同省执法检查组完成省经济普查执法检查组赴运城的执法检查任务,城区统计局处理一起经济普查紧急突发事件。规范统计法制工作,制定《统计法制工作规范化指南》。组成联合核查组,对全市45家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核查检查。

2012年,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先后深入各县(市、区)对108家三上企业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有8家单位已经立案,其中有4起案件正在处理,有4起案件已经结案。

(三)拓展服务功能,统计资料不断推出新成果

统计资料体现统计成果,统计成果增强了统计服务功能。1985年以来,统计资料不断由单一向多元化发展,由单项向系列化发展,既有综合性统计数据,也有专题性深度分析;既有纸质资料,也有电子版资料。丰富的统计资料产品,拓展了统计服务功能,既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也为境内外各界人士全方位了解晋城提供了方便。

1..纸质统计资料

1985年6月30日,晋城市统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了新组建后的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详细统计资料。1985年7月8日,创办《晋城市统计》刊物,作为本市统计信息提供与交流的工具。年度资料有:1986年5月,编印第一本统计资料提要——《晋城市1985年统计资料提要》。1986年6月,编印第一本统计年鉴——《1985年晋城市统计年鉴》。以后每年编印年度《晋城市统计资料提要》和《晋城市统计年鉴》。1987年,市统计局整理编印《1949—1986年晋城市统计资料手册》,发行500册。1988年1月1日,创办《晋城统计简报》。同年1月2日,创办《统计报告》。1989年8月,整理编印《1949—1988年晋城市统计资料提要》。1995年4月,整理编印《晋城经济社会概览》。1996年,先后创办《统计政务信息专报》《统计工作要事》《统计信息快报》《统计资料》《统计监测月报》《统计分析报告》六个刊物。同年,整理编印历次全国性大型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及普查资料。1998年,市统计局与市经委根据国家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和阶段要求联合编辑出版《工业企业统计基本知识》一书。1999年4月,与市计划委员会联合创刊《经济监测预警》季度报告刊物。2000年8月,编辑大型资料图书《晋城五十年》。2000年12月,编辑出版1985年到1999年底《晋城市优秀统计分析报告集》。2002年创办统计服务刊物——《晋城统计》。同时,发布党的十五大以来《晋城发展蓝皮书》。

2003年,市统计局对年度统计资料《晋城市统计资料提要》和《晋城市统计年鉴》进行全新改版,大16开本、新装帧。印数由原来的200册、500册,增加到1000册。2004年,为“两会”编辑出版专辑《前进中的晋城市》。

2006年11月,统计局编撰的统计资料开始由单一向多样化、系列化发展。既有综合统计资料,也有专业、专题统计汇编;既有进度分析,也有专题分析、预测分析、意向分析。改版后的《晋城统计报告》改变了以往《统计月报》单一的表格形式,增加了图表、经济动态分析、统计知识等栏目。创办《晋城统计》杂志。编辑出版《“十五”时期晋城周边城市统计信息概览》。编辑印制《地区经济社会考核评价统计实用手册》。编辑出版“2006数据晋城”宣传资料和《比较》丛书。2007年,市统计局对《晋城统计年鉴》进行了全新的设计和改版,在统计内容和编排上做了科学修订和完善,并由山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该年鉴系统收录了全市和各县(市、区)2006年经济、社会各方面的统计数据,以及建市以来重要年份的全市主要统计数据。

2009年,整理撰写了《辉煌晋城60年》。2010年,市统计局编辑出版的统计资料有:《晋城统计报告》(月刊)、《晋城经济运行监测》(月刊)、《晋城统计》(双月刊)、《统计专报》及历年的《晋城统计年鉴》等。2011年统计局创办了《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监测要情》资料,不定期发布最新的优秀统计分析和各县区月度经济指标数据,使得统计服务工作更加及时、高效。2012年,统计局创办了《比较与跨越》(后改为《比较》)资料(季刊),搜集了晋城周边80余地市以及山西119县分季度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服务。此外,晋城统计局还先后出版了《晋城市统计分析报告集2012》以及《晋城市统计科研课题汇编2012》等书籍。

2..电子版统计资料

2006年12月,创建晋城统计信息网和晋城企业信息网,并正在建立“宏观数据库”。除每年统计公报、公告在局内外网上发布外,统计月报资料、统计杂志、统计信息、统计分析、文件通知、工作布置等信息资料实现网上发布。此外,市统计局还建立了网上图书室、音乐室和荣誉室。2010年,建成《统计内部信息网》、《晋城统计信息网》(外网)、《晋城宏观经济数据库》,25个专业和建市以来历年年度数据均可实现网上公开查询。

3..协作统计资料

市统计局主要参与整理的书稿及资料有:1988年,《中原经济协作区各地市统计资料》;1996年与省委组织部、省统计局联合编写的反映山西省地(市)、县(区)1978年以来发展情况的大型工具书——《比较与发展》,1998年该书问世;1997年,参与市政府《晋城市志》编撰工作。同年,组织参与全市开展的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作用的测算工作。1998年,由市城市经济调查队参与了《山西城市经济》一书的整理编辑工作。1998年参与具体实施全市妇女儿童“九五”规划的监测评估工作。1999年9月,参与由省统计局主编的《山西统计五十年》书稿整理工作。此外,还参与历年《晋城经济年鉴》的编辑整理工作。2010年,完成市创业型城市领导组和市委宣传部委托调查的创业型城市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2013年,参与由晋城市民政局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晋城卷》一书整理编辑工作,同年,参与由省统计局主编的《2013山西发展报告》。此外,还参与历年《晋城经济年鉴》的编辑整理工作。

九、食品药品监管

2002年,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以来,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制度规范,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促进了全市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建立强有力的管理机构

1985年建市后,境内食品药品监管分别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功能分散。2001年初,落实全国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着手进行市县两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同年12月7日,省政府下发《山西省市县两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建方案的通知》,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行政机构的设置为:设晋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下属机构开展药品监督管理业务;所属6个县(市、区)根据工作需要设置5个(晋城市城区未设)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科级建制,为晋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技术机构的设置为:设晋城市药品检验所,为晋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机构,科级建制,受山西省药品检验所业务指导,主要职责是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的检验职能。县(市、区)不单独设置药品检验机构,原有的药品检验机构撤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2月8日组建并正式挂牌办公,编制23人,内设6个科室,即办公室、安全监管科、市场监督科、案件督查科、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晋城市药品检验所2002年5月24日挂牌成立,核定编制20人,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室、中药检验室、生物测定室、化学药品检验室、财务室6个科室。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高平为10人,阳城、陵川、沁水县为8人,泽州县6人,均内设3个股室。

2004年3月3日,省委、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在市(地)、县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基础上组建市(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原未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的县(市、区),直接组建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为正科级建制。市(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在继续行使药品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增加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等职能。市(地)、县有关部门原承担的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维持现状。

根据省委、省政府规定和省编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2004年12月,晋城市正式组建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27人,内设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科、药品安全监管科、药品市场监管科、药品案件督查科、规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等8个科室。原晋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同时废止。原未设立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的晋城市城区,直接组建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所属县(市、区)编制分别为城区6人,泽州县、高平市各10人,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各8人。

2013年,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继续保留开发区分局和开发区食品药品稽查队,机关新增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科和行政许可科,扩充为12个科室;新组建副处级建制的市食品药品稽查队;全局新增划转行政编制7名,全额事业编制30名,各县参照市级改革全部到位,全市实现了“内设机构完备、领导职数适度、基层站所充实、编制配备合理”的改革愿景。

(二)建立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要。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上,敢于创新,主动作为,率先在全省推出“脸谱”公示制、“三纳入”制、首创“12345”一线工作法,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2005年1月7日,成立晋城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赵学梅担任。2006年,组长由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章宏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每年召开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分别签订“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分解、职权分明、责任到位。开通食品安全信息网,编发《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简报》,举办了2次全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曝光十大食品典型案例。同时,先后开展晋城市食品安全现状基础性调研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豆制品及农村食品流通消费环节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论文10篇,其中4篇分别获全省食品安全现状调研活动优秀论文一、二、三等奖。

2006年,山西省政府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活动。晋城市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质监、卫生、农业、林业等部门,对6县(市、区)政府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督促检查,以城区为试点单位,制定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制度、信用奖惩制度等6项制度,出台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考核方案,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初具雏形,全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受到山西省考核评价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全省首家开通食品安全综合性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并成功举办全市食品安全监督信息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年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同时,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发布体系。2006年,高平市被授予“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市”称号,在全国食品示范县(市)长春经验交流会和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12月15日,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把全市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三纳入”,即,将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年底工作考核,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要求,在所有8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在2000口人以上行政村聘请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500元和30元的标准由县、乡两级财政分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了充分肯定,《山西日报》、山西人民广播电台等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

2008年,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组成3个综合评价组,对食品安全进行全面考核,出台《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2011年,在全省率先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脸谱”公示制,对全市2400余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脸谱”公示,发放“笑脸”公示牌423个。在市区部分学校食堂和前进路、红星街餐饮单位试点推行“透明操作法”制度。结合餐饮企业违规撕分制,对全市2358家餐饮服务单位实行动态量化分级管理,比率达到98%以上。全国爱卫办“创卫”技术评估组的食品安全专题评估报告中,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三项制度”给予高度评价。组织监管人员赴浙江义乌实地学习考察,借鉴先进经验,推动监管工作。组织举办保健食品“两个管理办法”专题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水平。9月7日,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工作动态》第13期刊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经验。

2012年,推行网格化监管、格式化检查、痕迹化管理监管模式,出台《晋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和《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制定格式化检查表,统一检查内容,明确监督职责,落实痕迹管理。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脸谱”公示制、违规行为撕分制和透明操作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首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12345”一线工作法,被国家药监局网站和《中国医药报》登载推荐。制定《晋城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办法》,明确规定考核对象、内容和方法,应用“人机对话”形式强化考核效果。全市2052名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和8322名餐饮从业人员通过机考,获得餐饮服务从业资质,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以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2013年,积极启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协调市编办出台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横向构建行政管理、监督执法、技术支撑“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纵向形成市、县、乡、村“四个层级”的联动机制。特别是明确将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成建制划转到同级食品药品监管站,为我省在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基层站所人员编制来源趟出了一条新路。全市除沁水按区域设置6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外,均实现了“乡乡有站所”,张建欣副省长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2014年,积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主动协调市委、市政府以及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按照责权一致、谁监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形式对27个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初步划分和定位,先后制定和代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晋城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办法》、《关于明确晋城市食品安全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和《晋城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正在修订过程中)等。基本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减少了工作中的推委、扯皮,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理顺了部门职责交叉问题,实现全市食品安全全程和无缝对接。同时在落实全省食品安全“八项整治”基础上,适时组织开展了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清真食品、“魔爽烟”等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在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上,一是推行“药品安全双层监管责任制”,细化监管职责,明确责任追究,使监管人员的执法行为和涉药单位的从业行为得到双监督、双规范。二是建立健全广告监督、药品召回、假劣药品先行退付的运行机制。三是探索实行假劣药品案件通报制,对于故意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恶意违法行为,及时向违法单位和个人所在地域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通报,并在公众媒体上公示。晋城市城区在全省率先试行“假劣药品先行退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推广。四是加快药品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将现代网络技术运用于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研发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和问题药品查询软件,实现了对药品生产、流通过程的实时动态监控。五是认真落实驻厂监督员制度,对晋城海斯药业等企业的生产实施全过程监督。在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进货验收台账制,严把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关。六是以百分制考核为载体,量化细化食品安全监督、药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部门形象建设等九方面的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进度和考核指标。2009年,开展了以构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为目标的科学监管长效机制建设。2011年,组织市区70家药品经营单位开展“卖良心药、做诚信人”的公开承诺活动,与药品经营企业现场签定《药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三)完善全天候的综合监管措施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境内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屡查屡现,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现象存在,治理难度大;案件查处不彻底,执法不严,存在以罚代刑等现象;城乡差距显著,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相对薄弱。针对上述问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在全市先后开展肉类食品、儿童食品、集体食堂、食品生产加工和农村食品安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

2005年,组织开展以“关注儿童食品安全,关爱儿童生命健康”为主题的儿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在山西省率先出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考核评价方案》,对全市449所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规范企业操作规程,提升产品质量标准,保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加强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把好食品卫生安全准入关。在此次活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39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179个,查获不合格食品417个品种、3583袋(瓶),货值46.80万元,立案95起,取缔无证经营户48户,对135家不合格单位(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2006年,针对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隐患比较严重的实际,开展以“清理农村假劣食品,净化农民消费环境”为主题的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3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4台(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餐饮食堂318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25份,取缔无证照经营户54户,没收和销毁不合格食品7200公斤,立案133起,货值金额13.47万元,执行罚没款19.45万元。

2008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200余户,没收不合格食品276袋,涉案金额122万余元,食品安全率达98%以上。

2009年,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174人(次),检查单位9823家,查处案件7起,整治重点地区(单位)711家,重点产品101个。牵头组织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5月19日,在物茂广场隆重举行《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和流动巡回宣传活动,设置现场咨询台12个,展出宣传版面20面,出动宣传车11辆,发放宣传材料6万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1000余人(次)。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研活动,采取全面调查、重点抽查、典型分析等方法,积极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现状大调研,走访相关单位25家(次),发放收集调查表2135份,撰写调研报告7篇。其中,《晋城市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状况及对策思考》一文,先后被《晋城工作》《晋城政务信息调研专刊》刊载。

2011年,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对572家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购进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等环节,针对相关经营企业未建立进货台账、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进口化妆品无进口备案凭证或进口批准文号、销售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销售假冒化妆品等问题,依法予以严厉查处,立案3起,上缴国库罚没款1.04万元。“创卫”期间,推出小餐饮专项整治“四免费”政策,即免费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免费办理健康证、免费发放台账记录本和档案盒、免费发放制度牌,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1176家,免费发证1155个。开展“迅雷一号”“迅雷二号”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67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3789份,持证率由整治前的44%上升至100%。全年查处餐饮单位违法违规案件61起,上缴国库罚没款43.6万元。是年7月,“晋城市食品药品综合监测中心”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1753.2万元。

2012年,开展“瘦肉精”、违法添加罗丹明B工业染料等专项监督检查7次。联合教育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十六条”提出具体要求,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协调住建部门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春雷”行动,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食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食品采购可追溯率均为100%。“五一”和中秋、国庆期间,联合旅游文物部门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宣传专项整治、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违规标识专项整治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三项专项行动,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527家。开展保健食品临时经营许可,发放《保健食品临时经营审核通知》120份。

2013年,先后开展了“年夜饭”和“高、中考”餐饮监督检查等专项行动19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杜绝安全隐患。出台了晋城市餐饮服务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实施办法》、《食品摊贩临时登记管理办法》,有效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及时总结推广国家级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经验,以点带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沁水县通过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验收,全市新增市级示范店、示范街道、示范乡镇60个。坚持监管区域网格化、监督内容格式化、执法检查痕迹化“三化”监管模式,明确监管责任,严格量化分级,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动态等级量化率达94%以上。城区着眼提升执法效能和餐饮企业自我规范意识,以“批发式”检查和“周清”制度为推手,确保了2013年全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餐饮服务环节验收主城区“零丢分”。泽州县实行“红黄绿”三级色标管理,积极推进学校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2014年,在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初步摸清全市食品生产流通经营单位的底数,全市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88家,全市共有食品流通经营单位11136家(户)。先后开展了重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大桶水”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儿童用鱼肝油专项检查、校园周边儿童食品专项检查、烤鱼片市场检查、明胶生产经营检查等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十多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43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745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41家次,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24件,查处超过保质期食品数量8042.9公斤。查处了孟某某经销超过保质期食品案、某粮油调味门市部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某粮油连锁超市涉嫌销售过期食品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食品违法案件。对餐饮消费环节,联合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旅游文物局开展了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景区周边餐饮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了年夜饭、农村自办宴席等重点环节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群体性餐饮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了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品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共出动督查车辆200车次,督查一线餐饮服务单位600余家次,提出整改意见79家。上半年承担餐饮保障活动4次,完成餐饮环节食品抽样25个品种批次,办理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1600个。

在药品监管方面,实现了日常监管和综合监管有机结合。日常监管主要有:

1..行政许可

2002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时,许可项目共4项:①境内企业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事项及变更;②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及许可事项变更;③医疗机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资格审批;④癌症患者申办麻醉药品专用卡审批。2005年11月,③④行政许可两事项移交卫生部门。2003年,零售经营企业行政许可309家,辖区内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家。2004年,零售经营企业行政许可201家,辖区内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注册医疗器械产品1个。2005年,零售经营企业行政许可85家,辖区内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注册医疗器械产品6个,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5家。取消9家不符合规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在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先后对辖区内的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5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2006年,零售经营企业行政许可56家,辖区内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注册医疗器械产品2个,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8家。2007年,零售经营企业行政许可25家,辖区内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注册医疗器械产品2个,开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家。2009年,在流通环节以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契机,严格换证标准,坚决淘汰了一批经营滑坡、管理失范、屡查屡犯的药品零售企业,全市706家药品零售企业有602家取得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至2014年底,全市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共有400家,医疗器戒经营企业310家。

2..中药材GAP认证

GAP是英文Good Agricu1tura1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农业规范”(因为中药材栽培或饲养主要属于农业范畴),在中药行业译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我国中药制药企业实施的GMP重要配套工程,是确保中药质量的一项绿色工程和阳光工程。2002年,组织专门人员对陵川县中药材种子基地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帮助和指导陵川县中药材生产种植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管理。陵川县和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北京同仁堂陵川党参有限公司,使久负盛名的“同仁堂”品牌落户陵川。2004年10月21日,北京同仁堂陵川党参有限责任公司党参生产和质量管理,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山西省第一个通过GAP认证验收的中药材品种。

3.. GMP认证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制造过程中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2001年6月、2002年1月,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和山西晋华药业有限公司分别通过单品种GMP认证。2004年,通过GAP认证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山西省崇安堂药业有限公司、山西兰花集团七佛山制药有限公司、山西恒泰制药有限公司。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通过原料药、口服固体制剂品种认证。2005年,以换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工作为契机,对提出换证申请的药品生产企业逐一严格验收。全市13家药品生产企业,有9家通过换证验收。有2家企业通过GMP认证,分别是山西诺克制药有限公司、山西皇城相府药业有限公司。2006年,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山西福瑞制药有限公司、晋城中晋药业有限公司、山西天九制药有限公司,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于2月通过原料药品种认证,8月通过注射剂、胶囊再认证。2007年,通过GMP认证的企业有2家,泽州泊南股份合作制氧厂通过认证,山西晋华药业有限公司完成再认证。2014年,4家企业7个车间通过全省GMP认证。

4.. GSP认证

GSP是英文Good Supp1ying Practice的缩写,直译为“良好的药品供应规范”,中国药品行业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02年,晋城市出台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1234”的优惠政策,“1”是“一优”(综合条件较好的药店优先认证);“2”是“二免”(免收认证资料工本费、免收认证培训费);“3”是“三上门”(对交通条件较差的药店上门审核资料、上门实地指导、上门帮助整改);“4”是“四统一”(统一帮促方式、统一认证程序、统一认证标准、统一认证纪律)。药监局工作人员免费为零售药店进行GSP现场指导,帮助其建立和完善药品分类管理、进货检查验收和销售记录、温湿度记录、拆零记录、处方审核等制度,使90%以上的农村药品零售企业顺利通过GSP认证。2003年,是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GSP认证的第一年,重点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展GSP认证工作。年底,晋城医药药材公司、高平医药药材公司、晋城杏泽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GSP认证现场检查,进入公示程序。2004年,共受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请105家,通过现场检查100家,其中,单体药店26家,连锁门店49家,批发所属门店25家,限期整改5家,2家未达到质量管理要求的药品零售企业被淘汰。2005年,共受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请364家,通过现场检查354家,其中,单体药店301家,连锁门店53家,限期整改10家,认证数量和进度都居全省首位。2006年,共受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请55家,通过现场检查52家,全部为单体药店,限期整改3家。2006年,出台《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农村诊所、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标准》及相应的验收标准,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2006年11月,在全省首家召开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并为首批通过“规范药房”验收的14个卫生院、19家卫生所授牌。2007年,共受理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申请65家,通过现场检查61家,全部为单体药店,限期整改4家。参照GSP认证的做法,坚持局部试点、典型引路。2009年,全年完成11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现场检查和跟踪检查,对已达标授牌的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进行跟踪回访。2012年,全年认证药品经营单位69家,跟踪检查253家。至2014年底,全市通过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共有260家。

在加强药品日常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综合监督措施,取得了成效。

2002年至2008年,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案件查处“五不放过”的原则,即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今后防范的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持续打假治乱,连续7年被市政府表彰为“打假治劣先进集体”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集体”。

2002年,共出动药监执法人员3262人(次),对全市2000余个涉药单位进行监管,责令整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800个,依法取缔无证批发窝点21个,无证零售单位177家,立案519起,案件标值185.8万元,结案482起,结案率93%;查获假药257个品种(批次),标值8.61万元;查获劣药921个品种(批次),标值13.058万元;其他违法经营药品1321个品种(批次),标值66.24万元,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154.48万元,执行上缴国库127.98万元。

2003年,落实“严查周边,深入终端,摧毁网络”的案件稽查工作部署,铲除一批制售假劣药品的“黑窝点”,摧毁一批制售假劣药品的“黑网络”。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147人(次),对全市2336个涉药单位进行检查,立案查处607起,案件标值150.9万元,结案557起,结案率91.76%,查获假药117个品种(批次),标值17.69万元,查获劣药2016个品种(批次),标值52.74万元,上缴国库罚没款313.53万元,居全省第一。

2004年,围绕“一个目标(即农村药品市场秩序根本好转)、两个基本要求(即掌握和建立全市农村药品市场第一手资料和基础档案,清理和销毁农村涉药单位和农民手中的假劣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镇千村药品质量万里行”驻村蹲点活动。药监系统有4554人(次)深入到2062个村“驻村蹲点”,占到全市农村总数的91%,举办各类讲座和咨询活动2829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6855份,张贴《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7654份;播放宣传磁带6895场(次),按受群众咨询142690人(次),入户调查14914户,发放行风问卷和调查问卷10375份,回收10210份,清理农民家中小药箱8468个,检查规范涉药单位2740个,查获假药157个品种(批次),标值12063元,劣药6016个品种(批次),标值159628元,立案172起,取缔无证经营户51家。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773人(次),对2798家涉药单位进行了检查,立案查处305起,案件标值44.43万元,结案302起,结案率98.7%,查获假药129个品种(批次),标值5.41万元,劣药890个品种(批次),标值3.54万元,上缴国库罚没款105.83万元。是年,研发出《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制作及案件管理系统软件》。10月22日,山西省药品监督执法文书及案件管理计算机软件开发推广会在晋城召开。

200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670人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3733家,立案353起,案件标值53.58万元,责令整改257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154家,查获假药93个品种(批次),标值20.82万元,劣药735个品种(批次),标值8.53万元,上缴国库罚没款160.81万元。

2006年7月,全国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市政府名义发出《关于印发晋城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形成各级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指导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联动机制。按照“紧盯源头质量,抓住流通不放,扫除监管盲点,消除安全隐患”的稽查方针,严厉查处了假药“人血白蛋白”、马某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系列案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共出动执法人员6841人次,立案269件,案件标值74.59万元,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窝点101家,查获假药82个品种(批次),劣药239个品种(批次),上缴国库罚没款155.99万元。

2007年7月17日,在市物茂广场举行全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30多个涉药单位举办了大型图板展览,104家涉药单位就药品质量与安全作出书面承诺。专项行动期间,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考核办法》,开通12346药品打假举报热线,制定举报奖励制度。开展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疫苗流通、计生用医疗器械、特殊药品、避孕套等专项整治。先后查处了安徽马传信无证经营中药饮片系列案、假药人血白蛋白系列案、陈兴财跨省邮售假药案等,共受理投诉举报83件,出动执法人员11682人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6742家,立案456件,结案438件,案件标值79.43万元,责令整改723家,取缔无证经营药品及医疗器械61家,注销一类医疗器械品种1个,申请省局收回GMP证书1个,查获假药97个品种(批次),标值14.58万元,劣药251个品种(批次),标值43.78万元,上缴国库罚没款188万元。

2008年,对12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销毁过期咖啡因61.4公斤。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涉药单位2000余家,查处案件289件,上缴国库罚没款101.2万元。

2009年,以“药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为契机,先后开展节假日药品市场、非药品冒充药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和冬季感冒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山西天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劣药案、阳城昂生六店和阳城万锦大药房经营假药花蛇解痒胶囊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针对甲流防控开展了冬季感冒药品集中整治行动。对全市外埠药品销售人员309名进行登记备案;对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液、第二类精神药品等四大类重点品种实行全过程电子监管;安装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监测设备,加强对电视、广播等媒体刊播药品广告的监测力度,并暂停“参七脑康胶囊”等6种广告严重违规药品的销售。不断加大药械抽验和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力度,全年完成医疗器械抽样任务15批次,药品监督抽样171个品种,318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653例。全年药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87人次,监督检查涉药单位3361家,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80件,上缴国库罚没款17.06万元。

2011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新版GMP培训,促进2010年版《中国药典》实施,对367个品种的检验能力进行核查。严格药品质量源头追溯,对328名外埠药品销售人员资质进行核查登记。定期监测媒体刊播药品广告情况,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12个。在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综合检查验收中,晋城市名列全省第二。全年完成药品检验35个品种497批次,完成全市90个品种批次的国家基本药物抽样任务。强化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571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337份。严格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审批制度,全年受理审批20家,办理变更事项30项。为12家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审批换证。全年监督检查涉药涉械单位1350余家,立案124起,上缴国库罚没款49.2万元。

2012年,以药品GSP认证核查为抓手,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药品仓储在线管理和电子监管平台建设,确保基本药物流通环节和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可靠。药品广告监测实行电子监控与专人值守相结合,定期报告违法广告信息,定期移送违法违规广告,全年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送严重违法药品广告43起。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信息、非法收售药品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8次。对4月30日前上市的478批次胶囊剂药品进行检验,责令企业召回存在问题的胶囊剂药品和边缘产品,共销毁胶囊剂药品255.927万粒。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立案387起,上缴国库罚没款149.7万元。完成餐保化和药械抽样694个品种(批次)。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031份,百万人口平均数排名全省第一,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935份,全省排名第二。

2013年,以新版GMP和GSP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两打两建”专项行动。在药品生产环节,重点加强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质量监管,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了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交叉检查、国家基本药物原料、辅料产地和工艺变更情况专项检查。在药品经营环节,以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和零售药店GSP认证、跟踪检查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高平市以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为契机,争取财政资金68万元,建立药械质量远程监控平台,对辖区内102家涉药单位实行远程监管。在器械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和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认证,重点对义齿、高风险植入类产品和医疗机构规范用械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先后两次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查获假药10个品种34个批次,移送涉刑案件28起,立案数和移送案件数位居全省首位。

2014年,实现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全覆盖,共检查企业11家次,限期整改企业8家次。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管理专项检查,重点从人员资质、物料管理、配制过程管理和记录、产品检验等情况进行隐患排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对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购进、销售及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强化含麻复方制剂管理。开展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专项检查。完成对辖区内9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和6家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在药品市场监管方面,按照“控制总量,提高质量”的指导原则,严格控制药品零售企业的市场准入,鼓励企业上规模,支持发展连锁企业,促进药品零售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严格落实电子监管工作。始终把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作为提升监管效能、规范药品流通秩序的科学监管手段。对企业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多频次抽查检查,督促企业将电子监管工作融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将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与药品验收入库相结合,实行药品电子监管赋码逢码必扫。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在现场随机抽查赋码药品的真伪、流向等,及时处理预警信息和发现的问题,科学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同时在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检查时,采取倒查的办法,对实施电子监管码药品的来源进行追溯,确保流通渠道的合法。组织开展全市中药饮片专项治理行动,做到“五查五看”:查人员状况,看是否配备了中药学技术人员;查饮片来源,看票账货是否相符;查饮片包装,看外包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查储存养护,看日常养护管理是否规范;查饮片质量,看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虫蛀、霉变、受潮变质等现象,是否掺有伪品,是否有染色、增重、硫磺过度熏蒸、违法加工中药饮片等。针对目前部分中药材掺杂掺假,染色增重等情况,加大日常监管监督抽验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共重点抽样中药饮片40个品种(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5个品种(批次)。在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印发了《晋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机构56家次,深入县局开展“五整治”督查12次,执行罚没款位列全省前三,有力规范了市场秩序。

十、国有资产管理

建市之初,境内国有资产缺乏统一、规范管理。1992年晋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后,国有资产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完全和完整,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收益的最大化。多年来,围绕国有资产管理的目标任务,在各个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1985—1991年,全市未设专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其职能分散在市财政局、企业主管部门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主要由市财政局管理,经营性资产由企业主管部门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1992年3月,成立晋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为二级局,归市财政局管理,编制20名。所辖各县(市、区)在财政局内设国有资产管理股(科)。1995年8—12月,晋城市城区、晋城市郊区、高平市、阳城县、沁水县相继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1996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企业科、行政事业资源科。下设晋城市资产评估公司和产权交易中心。共有职工46人。至2001年,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处置的通知》、《关于对占用国有资产开办的集体企业或经营单位进行产权登记的通知》、《关于对用国有资产开办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收取国有资产占用费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核收资产占用费的暂行规定》、《晋城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经济实体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通知》、《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财产清查登记结果审核批复的通知》、《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随意处置国有资产大检查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定,确立了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2001年底,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撤销,国有资产管理重新纳入财政局。2002年6月市财政局设立统计评价科,主要负责市级国有资产的统计评价工作,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2002—2005年,完成各年4类报表(行政事业、国有企业、基建、金融企业)的汇总、分析上报工作,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进行计算与确认,对政府宏观经济和编制财政预算、实施科学收支管理提供重要参考和基本依据。制定并实施《晋城市企业效绩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展企业效绩评价工作,推动政府对企业监管方式转变。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出台《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晋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对市级企业资产(资金)损失挂账进行确认与核销,提高资产质量和使用效率。

2005年11月3日,正式成立晋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市政府对市属国有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闫培烈任市国资委主任。内设办公室、考核分配科、统计评价科、产权管理科、企业改革科、规划发展科、监事工作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信访接待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纪检委(监察室)、政策法规科11个科室。

2006年6月,市财政局统计评价科更名为资产管理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009年,根据《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市发〔2009〕22号),设立晋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晋城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将原市经济委员会的职责、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划入市经信(国资)委。

(二)国有资产总量持续增长

1985—1990年,由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散,无全市性的国有资产总量统计数据。1992年晋城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后,进行全面检查,当年全市国有资产总量为15.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9.1亿元,占60.3%;非经营性资产6亿元,占39.7%。1996年,境内国有资产为26.3亿元,以区域划分的分布情况为:市直12.887亿元,占总量的49%;泽州县3.4979亿元,占13.3%;阳城县3.2875亿元,占12.5%;高平市2.6826亿元,占10.2%;沁水县1.4728亿元,占5.6%;陵川县1.2887亿元,占4.9%;城区1.1835亿元,占4.5%。此后,注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增长较快。至2006年底,全市国有资产总额达109.69亿元,是1991年的8.6倍。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45.24亿元,占41.2%;经营性国有资产64.45亿元,占58.8%。

2007年,国有资产总量小幅下滑,为107亿元,2008年增长为148.1亿元。2009年,由于煤炭运销隶属关系变更为省属企业等原因,国有资产总量减少为86亿元。此后,国有资产总量持续增长。2010年达到106.9亿元,2012年增长为177.4亿元。2013年,全市国有资产总量达到198.4亿元,同比增长4.9%,其中市级国有资产总量达到111.3亿元,占全市总量的56.1%,县级国有资产总量87.1亿元,占全市总量的43.9%。

截至2014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量达到2089833.69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产总量1227851.09万元,占总量的58.75%;县级国有资产总量861982.59万元,占总量的41.25%。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为689181.22万元,同比减少1.73%。

(三)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加强

国有资产管理包括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1992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后,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努力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提高了国有资产的营运效益和使用效益,促进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企业国有资产管理

1991年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底数不清、归属不清、账实不符、资产流失等问题。

1992年后,通过产权登记、清产核资以及加强国有企业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使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

产权登记

1996年前,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1992年4月7日,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方全民所有制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这次产权登记,重点解决企业单位普遍存在的产权归属不清、定性不准、账实不符,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为1994年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奠定了基础。1996年1月25日,国务院(192号令)发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明确了产权登记的法律作用,同时废止了原试行办法。

随着时间推移和企业改革发展形势的变化,特别是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企业产权登记工作面临着新情况和新挑战,主要是:国资监管的体制环境、职责定位和监管对象发生了巨大变化,产权登记工作的功能定位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产权登记范围已不能满足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国资监管需要,境外企业未实施产权登记等。同时,现行产权登记制度受立法依据和信息化手段等因素制约,未完全体现出资人管理需求和特点,未能兼顾多元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大量涌现的现实等局限性,客观上要求重新制定新的产权登记管理制度。为适应新形势下国资监管工作和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及时、真实、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国务院国资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2012年4月底颁布了《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国务院国资委第29号令的出台,是国务院国资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摸清企业产权分布状况,推动企业优化产权配置,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99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及年度检查结果显示,截至1996年12月31日,晋城市进行产权登记的279户国有企业资产为551167万元,负债总额为39467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5649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61%。全市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424万元,平均资产利润率为2.83%,平均资本金利润率为4.52%。

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共办理产权登记企业366家,实收资本31.8亿元,国有资本28亿元;其中市属企业140家,实收资本22.1亿元,国有资本20.66亿元。产权登记工作获省表彰。

2009年,承办全省企业产权登记年检及数据汇总工作培训会。开展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年检。共年检企业180户,其中,市属企业98户,县级企业82户,办理企业产权占有登记22户,变更登记21户,注销1户。2010年,年检企业144户,其中,市属企业78户,城区2户,泽州县40户,阳城县22户。办理企业产权登记29户,其中,占有登记3户,产权变更登记25户,产权注销登记1户。完成太行无烟煤集团资本减持工作,变更为国有独资公司。完成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确认工作。

1992年,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成立后,开展国有资产年度统计报表工作。据统计,1991年度全市资产占用总额为25.4亿元,其中预算内全民所有制企业19.7亿元,预算外全民所有制企业632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5.1亿元。全市国家资金(国有资产)12.8亿元,占全市资产占用总额的50.43%。全市负债资金12.2亿元,占全市资产占用总额的47.83%。视同负债4420.9万元,占全市资产占用总额的1.74%。

1996年,全市统计企业273户,行政事业单位667户,资产总额为64.9亿元,国有资产总额为26.4亿元,与1991年度相比分别增长了154%、105%。国有资产统计报表体系1995年列入国家统计报表体系。

2006年,初步建立出资人财务监督体系。先后制定出台《晋城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对全市397户国有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统计编报及清产核资业务培训。建立并完成全市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全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

2013年底,纳入统计范围的市属国有企业共计95户,资产总额468.7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06.2亿元,其中国有权益111.3亿元,各项经济指标均有大幅度增长。历年的国有资产统计报表表明,全市的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在逐年增加。

截至2014年底,产权登记范围内的113户市属国有企业换发了新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证。其中,公司制企业19户,非公司制企业90户,其他类型企业、机构和事业单位4户。涉足国民经济行业96个大类中的批发业、零售业、食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仓储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研究和试验发展、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其他金融业等14个大类。113户企业中,107户为1级企业,6户为2级企业;国有全资企业102户,国有绝对控股企业5户,国有参股企业6户;均分布于晋城市辖区内。

清产核资

1993—1995年,对全市305户企业清产核资。企业资产总额为46.2亿元,比清查前增加6.7亿元,其中产权界定增加16万元,固定资产价值重估增加2.98亿元,土地估价增加4.7亿元,盘盈入账增加1437万元,核销损失挂账减少1.1亿元。305户企业负债总额为29.97亿元,其中流动负债22.2亿元,长期负债7.8亿元。清产核资前,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5.97%,资产核实后平均负债率为64.93%。此次清产核资共清查出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3.3亿元,其中资产损失1.6亿元,资金挂账1.7亿元。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占清查前资产总额的8.3%。清产核资后核销损失数7883万元,占全部损失的48.23%。

国有经济营运

2006年,全市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53.4亿元,同比增加19.45%。其中市级国有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0.6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46.02%。全市国有企业实现利润31.2亿元,同比增加19.44%。其中市级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4.3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46.05%。全市国有企业上缴税金18.9亿元,其中市级国有企业上缴8.6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45.21%。

2008年,22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207.4亿元,净资产达96.1亿元,实现利润31.8亿元,上缴税金13.3亿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26.7%。盈利大户主要是兰花集团、天泽煤化工、晋城煤运公司。

2009年,纳入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312.62亿元,同比增长50.73%;所有者权益136.80亿元,同比增长42.3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达121.15%。全年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77.17亿元,同比增长63.12%;实现营业收入209.33亿元,同比增长87.62%;上缴税金30.82亿元,同比增长131.73%(2009年起,全市煤运系统市县两级财务合并报表)。

2010年,市属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241.53亿元,同比增长18.3%;所有者权益108.83亿元,同比增长18.32%,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8.84亿元,同比增长15.81%;实现利税38.83亿元,同比增长8.17%;实现利润22.51亿元,同比增长23.94%。

2013年,全市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204.4亿元,同比下降15.6%。其中:市级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37.5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67.3%。县级营业总收入66.9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32.7%。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25.8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61.6%。全市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3.1亿元,同比下降59.9 %。其中:市级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3.9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60.2%。县级9.2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39.8%。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实现利润14.0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60.6%。全市国有企业上缴税费34.2亿元,其中市级国有企业上缴18.4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53.8%。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上缴税费17.7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51.8%。全市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实现149.0亿元。其中:市级112.2亿元,县级36.8亿元,在市级国有企业中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实现108.3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72.7%。全市国有企业劳动生产总值实现110.5亿元。其中:市级67.9亿元,县级42.6亿元,在市级国有企业中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劳动生产总值实现63.5亿元,占全市国有企业劳动生产总值的57.5%。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2.1%。其中:市级102.7%,县级101.5%,在市级国有企业中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104.8%。

2014年,全市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759121.67万元,同比减少13.85%。其中:市级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1227522.19万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69.78%。县级营业总收入531599.48万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30.22%。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营业总收入1112035.76万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63.21%。其中: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总收入681421.57万元,同比减少17.52%。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营业总收入359615.55万元,同比减少0.03%。全市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5636.51万元,同比减少93.30 %。其中:市级国有企业实现利润27538.51万元,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实现利润31779.21万元。全市国有企业上缴税费262832.53万元,其中市级国有企业上缴146271.98万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55.65%。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上缴税费139829.03万元,占全市国有企业的53.20%。其中:兰花集团完成121808.28万元,天泽完成10272.14万元,两家重点企业上缴税费占监管企业上缴税费的94.45%。全市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实现1266887.22万元。其中:市级970834.89万元,县级296052.33万元,在市级国有企业中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实现940273.78万元,占全市国有企业工业总产值的74.21%。全市国有企业劳动生产总值实现905151.62万元。其中:市级588963.22万元,县级316188.39万元,在市级国有企业中,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劳动生产总值实现541434.73万元,占全市国有企业劳动生产总值的59.81%。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26%。其中:市级101.44%,县级98.61%,在市级国有企业中市经信委直接监管企业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9.71%。

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006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249.9亿元,是1995年的5.4倍,比2005年的201.7亿元增加48.2亿元,增幅23.89%。其中流动资产101.9亿元,固定资产94.6亿元,长期投资29.3亿元,无形及其他资产24.1亿元。按级次划分:市级资产总额148.8亿元,占总额的59.55%,比2005年的125.7亿元增加23.1亿元,增幅18.35%;县级资产总额101.1亿元,占总额的40.45%,比2005年的75.9亿元增加25.2亿元,增幅33.08%。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资产总额为124.7亿元,比2005年的105.2亿元增加19.5亿元,增幅18.48%。其中流动资产45.5亿元,固定资产合计57.6亿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5.7亿元),长期投资11.5亿元,无形及其他资产10.1亿元。2008年,全市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计778.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227.5亿元,固定资产352.7亿元,流动资产平均余额201.9亿元,固定资产原价541.2亿元,固定资产净值322.9亿元,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312.9亿元。2013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786.4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流动资产314.8亿元,固定资产净额151.4亿元,长期投资94.8亿元,无形及其他资产225.4亿元。按级次划分:市级资产总额468.7亿元,占总额的59.6%,同比增长6.4%,县级资产总额317.7亿元,占总额的40.4%,同比增长15.2%。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84.5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流动资产152.9亿元,固定资产净额81.5亿元,长期投资15.9亿元,无形及其他资产134.2亿元。2014年,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8461610.19万元,同比增长7.65%。其中:市级资产总额5147138.37万元,占总额的60.82%,同比增长9.83%;县级资产总额3314471.83万元,占总额的39.18%,同比增长4.44%。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4159810.72万元,同比增长7.89%。其中:流动资产1643464.68万元,固定资产合计1454384.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803195.72万元)。

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量2006年,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量达到72.5亿元,比2005年的64.6亿元增加7.9亿元,增幅12.10%,其中市级国有资产总量45.1亿元,占总量的62.22%;县级国有资产总量27.4亿元,占总量的37.78%。截至2014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量达到2089833.69万元,同比下降0.0002%。其中:市级国有资产总量1227851.09万元,占总量的58.75%;县级国有资产总量861982.59万元,占总量的41.25%。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总量为689181.22万元,比上年的同比减少1.73%。

国有企业负债总额2006年全市国有企业负债总额148.1亿元,是1995年的4.9倍,比2005年的121.7亿元增加26.4亿元,增幅21.69%,其中流动负债112.9亿元(短期借款26.6亿元);长期负债35.2亿元(长期借款23.4亿元)。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负债总额66.3亿元,比2005年的58.2亿元增加8.1亿元,增幅13.92%,其中流动负债50.5亿元(短期借款8.5亿元);长期负债15.8亿元(长期借款14.3亿元)。2008年,全市国有控股企业负债合计500.8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289.7亿元,长期负债206.4亿元。2013年全市国有企业负债总额433.9亿元,同比增长14.3%,其中流动负债247.8亿元(短期借款90亿元);非流动负债186.1亿元(长期借款94.6亿元)。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负债总额229.7亿元,同比增长9.5%,其中流动负债124.1亿元(短期借款48.7亿元),非流动负债105.6亿元(47.0亿元).全市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为55.2%。其中:市级56.0%,县级54.0%,在市级国有企业中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为59.7%。2014年,全市国有企业负债总额4928332.94万元,同比增长13.83%,其中:流动负债2697236.50万元(短期借款812583.96万元);非流动负债2231096.44万元(长期借款1031094.36万元)。我委直接监管的企业负债总额2627743.03万元,同比增长13.98%,其中:流动负债1393068.00万元(短期借款415661.54万元);非流动负债1234675.04万元(长期借款421250.35万元)。

国有企业净资产2006年,全市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85.6亿元,比2005年的71.9亿元增加13.7亿元,增幅18.94%,其中实收资本35.7亿元,资本公积23.9亿元;盈余公积10.2亿元,未分配利润15.8亿元。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42.1亿元,比2005年的38.9亿元增加3.2亿元,增幅8.14%,其中实收资本15.2亿元,资本公积15.6亿元,盈余公积3.5亿元,未分配利润7.8亿元。2008年,国有控股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277.9亿元,其中实收资本149.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58.4亿元,其他业务收入134.6亿元,营业利润66.1亿元,投资收益13.1亿元,利润总额66.4亿元,应缴所得税13亿元,利税总额99.2亿元。2013年全市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352.5亿元,同比增长4.7%,其中实收资本70.5亿元,资本公积68.5亿元,盈余公积23.5亿元,未分配利润110.7亿元。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54.8亿元,同比增长0.4%,其中实收资本17.4亿元,资本公积10.4亿元,盈余公积3.9亿元,未分配利润49.8亿元。2014年,全市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3533277.25万元,同比增长0.07%,其中实收资本700333.41万元,资本公积731081.25万元;盈余公积242834.15万元,未分配利润1053334.53万元。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1532067.69万元,同比减少1.17%,其中实收资本175796.69万元,资本公积108240.13万元,盈余公积41069.67万元,未分配利润490817.70万元。

职工待遇2008年底,全市国有控股企业年平均从业人数为98733人,工资总额42.5亿元,福利费总额1.8亿元,人均工资43045元,福利1823元。截至2013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年末从业人数为70989人,年末职工人数76607人(其中在岗人员66783人),离退休人员11421人,全市国有企业年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5606元。其中: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年末从业人数为32864人,年末职工人数35770人(其中在岗人员31574人),离退休人员5810人。年末在岗平均工资为65752元。截至2014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年末从业人数为72176人,年末职工人数77112人(其中在岗人员67653人),离退休人员12471人。其中: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年末从业人数为33565人,年末职工人数35411人(其中在岗人员31794人),离退休人员6143人。2014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年末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922元,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年末在岗平均工资为68069元。

养老保险金社会统筹2006年,全市国有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3808人,占年末职工人数74.29%。其中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数26801人,占年末职工人数84.98%。2008年,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88859人,占国有企业职工总数的90%。2013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0346人,占年末职工人数91.8%;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7711人,占年末职工人数88.4%;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5491人,占年末职工人数85.5%;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7519人,占年末职工人数75.1%;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5451人,占年末职工人数85.4%。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3155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92.7%;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795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91.7%;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2679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91.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1660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88.5 %;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2313人,占年末职工人数90.3%。截至2014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0040人,占年末职工人数90.8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68820人,占年末职工人数89.25%;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6675人,占年末职工人数86.47%;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7541人,占年末职工人数74.62%;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2514人,占年末职工人数81.07%。市经信(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数33579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94.83%;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3495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94.59%;参加工伤保险人数33130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93.56%;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1597人,占监管企业年末职工人数89.23%;参加生育保险人数33049人,占年末职工人数93.33%。

考核体系建设

1995年3月20日,市国资局转发《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对有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概念、考核的主管部门、考核程序、考核内容等作了明确规定。8月15日,对市直74户企业下达1995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各县(市、区)也分别下达了所属企业保值增值指标。1996年初,对1995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汇总,剔除客观因素后,考核的290户企业,国有资产总额8.8亿元,比年初国有资产核定基数增加893万元,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1%。

1996年度,考核企业242户,国有资产总额14.7亿元,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国有资产总额为117.7亿元,国有资产增值额为1101万元,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为101%。

市国资委成立前,对国有企业的考核,并存着由原晋城市经委承担的国有企业经营责任制考核、工业企业经营年度目标考核,由晋城市财政局承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等形式。国资委成立后,制定出台《晋城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完成天泽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五户企业“2006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制定工作。在构建薪酬激励机制方面,制定《晋城市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07年,对市属企业进行清产核资,144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为147.5亿元。出台《晋城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程序(试行)》,依此开展产权登记。

2009年,市国资委出台《关于直接监管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监事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国有资产监管。加强财务监测和清产核资,完成2008年度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和国有资产统计。督导部分市属企业对清产核资后应核销的各项不良资产、不良债务、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成立专门机构进行清理和追索。委托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企业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2010年,市国资委与兰花集团、天泽煤化工集团、市城建开发总公司、绿洲纺织、市医药药材公司、市竟成食品6户企业签订《2010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并完成上述企业2009年度经营业绩责任考核工作。

2013年市国资委与兰花集团、天泽煤化工集团、市城建开发总公司、绿洲纺织、市医药药材公司5户企业签订《2010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2014年完成上述5户企业的考核工作。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是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06年,涉及省属企业的主要是两块:一是晋煤集团自办中小学校共10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普通初级中学4所,小学5所。学校总占地面积15.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资产总值5800万元;有在册教职员工1265人(含教委机关44人),离退休教职工187人;在校学生人数13001人,其中高中学生1895人,初中学生3820人,小学学生7286人。二是晋普山煤矿学校1所,有教职员工55名,学生470余名。其中,小学有六个年级12个班,学生420余名,初中有三个年级3个班,学生共41名。学校占地面积19892.97平方米,建筑物面积2409平方米,使用面积1860平方米。共有固定资产1695415.97元,其中房屋建筑类1405147.97元,通用设备类290268元。

涉及市属企业共有自办中小学校17所,其中,小学11所,初中6所。在岗教师253名,退休教师48名,离岗教师16名,月平均工资530元,在校学生3500人,占地面积4.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资产总额2829万元。11所小学分别是晋钢公司1所、丝麻集团3所(绿洲公司、阳城制丝、盛唐公司各1所)、兰花集团6所(望云矿、北岩矿、大阳矿、莒山矿、唐安矿、化工厂各1所)、天脊化工集团1所。6所初中分别是丝麻集团2所(绿洲公司、盛唐公司各1所)、兰花集团4所(望云矿、北岩矿、莒山矿、化工厂各1所)。此外,太印原有子弟学校1所,现已停办,有退休教师3人。

分离学校后勤及附属设施方面,涉及市属企业自办医院1所,即晋城市钢铁厂职工医院。该院是一所一级甲等医院,有300mAX线机,阿洛卡630B超、日本产心电图机、全自动呼吸麻醉机、血流变仪、凝血四项监测仪、体外震波碎石机、电视腹腔镜等大型检测治疗设备;有职工60余人。

2006年,中央驻市三户企业巴公电厂、5716厂和江淮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学校分离移交工作已全面完成,涉及学生1583名,教师87名,离退休人员45名。至2008年,市属国有企业共12户分离移交自办12所中小学校工作分二批完成。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过程。建市30年来,尤其是近四年来,市财政局积极推进资产管理的法制化进程,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购置、处置、调配和房屋出租等各项管理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轨道。

清产核资

1992年6月—1994年6月,全市进行行政事业财产清查。列入财产清查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共计849户,核实后的全部资产为89963.4万元,较清查前账面数80564.7万元增长11.67%,绝对额增加9398.7万元。其中盘盈数为10554.1万元,较清查前账面数增长13.1%,按规定处理和经批准核销数为1152.9万元(包括盘亏数145.9万元),已界定增减相抵后净增209.7万元,固定资产标准提高减少212.2万元。

1994年10月17日,市国资局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施办法》,1995年5月1日开始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试点,参加产权登记的共有100户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26253万元。这次产权登记试点,晋城市走在全国前列。

1996年,新中国成立后首次进行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在全市全面展开。列入此次产权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应登记户数为670户,较1993年财产清查户数绝对额减少179户,实际登记发证户数为645户,实登户占应登户的96.2%。截至1995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用资金总额为12.8亿元,负债总额为3.1亿元,国有资产总额为9.8亿元,国有资产总额较1993年财产清查绝对额增加7952万元。此次产权登记存在少登和漏登现象,发现公物私用、重复购置问题严重,不能体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合理、节约、有效”使用原则,且资产使用效率低下。

2005年,再次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截至2006年12月31日,共对1294户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其中行政单位292户,事业单位992户;市直297户,县(市、区)1027户。全市1294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账面数为61亿元;资产清查数为60.86亿元,清查数比账面数减少1400余万元。共查出盘盈资产4.4亿元,财产损失2.8亿元,出租、出借资产2663万元,闲置固定资产1543万元。

2007年,为更好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状况,完善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工作,实现资产的精细化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充分利用该信息系统审核单位的资产存量、分布和使用情况,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具体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清查结果,考虑不同行业职能特点和机构编制人数,审核单位人均资产占有情况。针对单位新购资产,按照单位性质、人员配置、工作需要、资产存量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严格把关,确保资产配置不重复、不浪费,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提供了有力的信息支撑。

附:晋城市若干年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表

2001—201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国有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总额及变动情况表

注1:数据来源2:001—2006年,国库科部门决算报表2;007—2013年,资产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年度报表。

2表格中本年年初与上年年末数据出现不相符的情况,是由各年统计户数差异原因导致;

3户数变动原因是由于单位新设、合并、分立所致。

机动车辆管理

1992年3月12日,市国资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处置的通知》,就车辆报废、调拨、变卖等方面的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同年12月28日,市国资局转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产权管理的通知》,就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动车辆发生有偿出售、转让、产权变动等行为时应履行的手续作出具体规定。至1996年底,全市车辆报废30部,调拨、变卖25部。

200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处置的通知》,对行政事业单位车辆加强管理。

2013年,根据《晋城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并下发《关于核定市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对党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人大、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的车辆编制数予以明确,为全市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方面重申和完善了有关规定,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大宗财产处置管理

1996年12月6日,出台《晋城市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市级行政事业占用、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车辆及单位价值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仪器设备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须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资产处置,由主管部门决定,但须报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备案。

2005年,出台《晋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凡是涉及到行政事业固定资产的处置,由财政进行调配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拍卖,确保公开化和透明化,彻底堵塞处置过程中的资产流失,把好国有资产“出口关”。

2006年,统计评价科更名为资产管理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5月,财政部颁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上述两个办法,市财政局不断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构建资产管理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在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2009年,实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通过规范预算编制流程、严格购置审批管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创新资产共享机制等一系列措施,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坚持以存量确定增量、用增量调整存量、对富余、闲置的资产进行调剂安排,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置,把好国有资产“入口关”。

2011年,市政府印发了《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同年,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明确晋城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年限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未达到使用年限而需报废、报损的资产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处置和更新过程的检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现有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和使用效能。制定出台了《晋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依据资产类型及使用状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资产,优先调剂解决,如部分单位的车辆调配,盘活了闲置资产,减少了重复购置,节约了财政资金;对于价值比较大的废旧资产实行网上竞价,确保收益最大化;对于无使用价值的资产采取中介机构询价的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

图书财产管理

1994年2月16日,市国资局转发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山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图书财产管理办法》。该办法中图书是指事业单位图书资料馆及社会公共图书馆藏书,包括印刷品、缩微型、视听资料、机读型资料。各种图书不论其单价多少,均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图书资料馆要自觉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经常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

“非转经”资产管理

“非转经”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实质上是资产的一种更向行为。1993年,晋城市国资局与晋城市财政局、工商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对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核收资产占用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4年3月24日,市国资局、财政局、体改委、清产办联合下发《关于对市直各行政单位创办的经济实体进行清产核资界定产权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经济实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决定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经济实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至1996年,先后有76户“非转经”单位,占用国有资产1125万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共有35户从事“非转经”,占用资产总额769万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8户,占用国有资产104万元;集体企业20户,占用国有资产521万元;出租单位7户,占用国有资产154万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晋城市确定的应缴占用费比例,年应缴占用费46万元,仅收5万余元。1999年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逐步取消,但国有资产流失较大。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2011年,制定出台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及出租出借收入的上缴提供了制度依据,强化了资产收益管理。

2013年,根据《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公开招租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行为。截至2014年底,共组织九批行政事业单位闲置房产招租,分别对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24家单位的121个商业用房标的进行了公开招租,在广泛公开、科学定价、网络竞租的基础上,104个标的成功交易,原租金284.08万元,成交总价630.26万元,增值率为121.86%,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同时充分挖掘存量资产价值,有效促进了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

国有资产流失查处

1995年5月和7月,先后两次就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现状,特别是存在的严重流失现象进行实地调查。1985年后,市直机关南迁,滞留在长治市近3亿元巨额房地产由于产权分散,身处异地以及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存在问题十分突出:(1)产权分散,管理混乱。全市现在滞留长治的近3亿元房地产分散在39个单位,平均每个单位占用750万元,有18775平方米的房地产被长治310户居民无偿占有,价值高达1631万元。这部分房地产既管不住又不敢管,按年收益80万元计算,10年累计损失达800万元。一些房地产长期闲置不用,据调查有10969平方米的房地产长期闲置,价值9.6万元。这部分房地产无人管理,年久失修,一些已被毁坏甚至报废。(2)产权单位随意处置,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有6个单位未经批准,也未经评估,低价变卖处置房地产14727平方米,处置资产价值1334万元,人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3)低价出租房地产,国有资产收益流失严重。留驻长治单位共出租房地产1065平方米,涉及20个单位,按每平方米损失10元计算,每年损失高达10余万元,10年累计流失100余万元。1995年初,根据群众举报,市国资局对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违反规定、擅自处理机动车辆一事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罚决定,进行通报。

(四)资产评估日趋规范

资产评估既是确认企业产权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又是国资监管工作中一项有力的监管措施。1991年11月国务院颁布《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后,晋城市于1992年6月组建资产评估公司,主要职能为资产出售、转让、企业拍卖、合资、合股、租赁、经营以及资产抵押等资产流动和产权的变动提供公正的中介性服务。公司成立初共3人,1996年增至22人。内设内务和4个评估部。并在6个县(市、区)设有办事处。1993年3月4日,经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获得正式资产评估资格,成为晋城市唯一的资产评估专职机构。同时有正式资产评估资格的还有晋城会计事务所。1996年,全市共评估项目331个,评估值28568万元。1999年机构改革后,晋城市资产评估公司和晋城会计事务所成为社会化的中介组织,实行自负盈亏。

2006年,为了规范市属国有资产评估行为,推动和加快市属企业改组改制步伐,市国资委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向市属各国有企业印发了《关于规范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资产评估管理权限、评估范围、工作流程,建立了资产评估项目管理制度等。

2009年,制定《关于认真做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中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的意见》。

2010年,规范市属煤炭企业兼并重组中有关资产评估的核准和备案程序,加强对各县(市、区)煤炭企业兼并从组整合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兰花科创在朔州拟收购两处煤炭资源资产评估进行备案,对山西蓝盟科技开发公司出资45%实物资产评估予以核准。

(五)产权交易公平活跃

境内有“晋城市产权交易中心”和“晋城市机动车辆交易市场”两个产权交易机构。多年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客户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在盘活资源,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晋城市产权交易中心1994年4月开始筹建,1994年12月被市编委正式批准组建,级别为科级,由市财政局监管。市产权交易中心为市交易市场的办事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具备法人资格。交易中心主要业务范围为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交易,实物资产的市场调剂转让,公物拍卖,企业经营权的转让,收集、发布产权转让交易的供需信息及与此相关的咨询服务。1996年6月10日,经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获得国有产权转让交易资格。1996年10月18日,经申请获得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拍卖行)许可证,成为晋城市唯一具备合法拍卖资格的产权交易中心机构。1996年11月18日,晋城万方拍卖行批准成立,与市产权交易中心合署办公。同年11月,市财政局、市国资局联合印发《晋城市公物处理公开拍卖实施办法》,认定公物拍卖范围,明确市级公物拍卖由与市产权交易中心合署办公的晋城万方拍卖行具体承办。交易中心从成立至2014年,共办理机动车辆交易8万余台,交易额达45亿元;先后举办193次拍卖会,成交额4039.1万元。

晋城市机动车辆交易市场1995年9月,由市物资局、市工商局、市国资局等部门组建成立。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市国资局委派进入市场,行使对全市国有车辆产权变更和交易进行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其他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职能。1995年9月21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生产资料市场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暂行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晋城辖区进行交易的机动车辆,都必须进入市场交易,为机动车辆交易工作稳固了车辆资源。1996年3月,在市生产资料管理委员会牵头下,由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市再生公司共同组建晋城市旧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截至2014年底,共评估车辆1.66万台,评估价值达8.9亿元。

附:

晋城市获中国名牌产品名单(共2个

1.夏普赛尔牌果(蔬)汁饮料 山西厦普赛尔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绿洲牌亚麻布(大麻)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司

晋城市获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共6个

1.2006年,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蓝焰无烟煤

2.2007年,山西皇城相府旅游有限公司皇城相府观光旅游

3.2010年,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兴晋钢合金钢、铸钢

4.2012年,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泽州尿素

5.2013年,山西丰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丰田山庄木耳、核桃、黄花菜、花菇

6.2014年,山西吉利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佶利迩牌服装

晋城市获历届山西省名牌产品名单(共64个,排名不分先后

1.增威牌硅酸盐水泥 晋城市东凤水泥厂

2.一铭牌四氧化三锰 晋城市坤达煤化磁材有限公司

3.兴高牌焦炭 高平市兴高焦化有限公司

4.吐月牌小麦粉 晋城市吐月面粉有限公司

5.强民牌巴氏杀菌乳 晋城市强民乳业有限公司

6.诺威牌膨化硝铵炸药 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孟府牌环形混凝土电杆 晋城市孟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8.蓝焰牌无烟煤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竞成牌系列速冻食品 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

10.晋铸牌球墨铸铁管 晋城市晨晖管业有限公司

11.皇城相府牌旅游服务 阳城县皇城相府(集团)旅游有限公司相府景区管理处

12.丹峰牌工业糠醇 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

13.安全套 高平市丹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14.光通讯连接产品 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

15.高档产品玻璃花瓶 山西晋城九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16.啤酒 晋城市白马王啤酒有限公司

17.皇城相府牌锂离子电池 山西皇城相府中道能源有限公司

18.丰田山庄牌杂粮系列食品 山西丰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9.兴晋钢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

20.贝飞达牌双岐三联活菌胶囊 晋城市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21.爱德尔贝牌双扑伪麻分散片 山西皇城相府药业有限公司

22.求索牌防盗安全门 山西求索门业有限公司

23.蓝焰牌电线电缆 山西宇光电缆有限公司

24.沁花牌瓶装系列蜂蜜 山西沁花蜂业有限公司

25.鸿生牌食用玉米淀粉 晋城市鸿生淀粉实业有限公司

26.巴公牌脱水蔬菜(叶菜类)泽州县双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7.科擎牌树脂锚杆锚固剂系列 晋城宏圣科威矿用材料有限公司

28.正易牌无公害生猪 高平市正易农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9.析城山牌土特产品 阳城县析城山土特产开发有限公司

30.绿洲牌大麻布 山西绿洲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31.书兰牌验配眼镜 阳城县书兰眼镜专营有限公司

32.景柏牌职业装系列 山西景柏服饰有限公司

33.森鹅牌针织内衣 山西森鹅服装有限公司

34.兰花牌酒店宾馆服务 山西兰花大酒店有限公司

35.振远“99”牌高钾有机水溶肥料——活力久久 山西振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6.金万福牌小麦粉 晋城市金万福面粉有限公司

37.厦普赛尔牌果汁饮料 山西厦普赛尔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38.九康牌馍片 山西九康食品有限公司

39.山城雪牌小麦粉 陵川县山城雪面粉食品有限公司

40.欣鸿海牌功率型直热式负温度系数热敏电阻器 晋城市欣鸿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1.长平牌尿素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2.玄牌电线电缆 晋城市新华线缆有限公司

43.沃迈尔牌汽缸套 晋城市恒瑞通工贸有限公司

44.科通牌电子汽车衡 晋城市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45.金隅牌水泥 陵川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46.凯永牌种猪商品猪 山西凯永养殖有限公司

47.白马寺牌酿造食醋 山西兰花酿造有限公司

48.红萍牌西服、衬衫、睡衣 山西红萍服饰有限公司

49.佶利迩牌真丝系列制品 山西吉利尔潞绸集团织造股份有限公司

50.兰花牌尿素(农业用)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51.兰花牌煤炭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52.泽州牌尿素 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53.维高牌普通硅酸盐水泥 高平市维高水泥制造有限公司

54.泽州牌水泥 阳城县西城水泥厂

55.侨枫牌日用瓷器 阳城县侨枫瓷业有限公司

56.古陵山牌饼干 晋城市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

57.彤康庄园牌山楂红酒 山西彤康食品有限公司

58.谷宜生牌谷物浓浆 晋城市伊健食品有限公司

59.谷宜生牌花生露 晋城市伊健食品有限公司

60.阳之源牌酿造食醋 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

61.高妆牌馍片 阳城县征弘食品有限公司

62.百梦园牌相府蜜酒 晋城市皇城相府酒业有限公司

63.沁翔牌普通硅酸盐水泥 阳城县洎鑫建材有限公司

64.玄牌排水用柔性接口铸铁管、管件 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晋城市获山西省历届著名商标企业名录(共186个

2004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10个):

1.山西兰花七佛山制药有限公司 佛力得愈美片

2.山西省陵川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工牌切削工具

3.山西省阳城县晶岗陶瓷有限公司 晶岗瓷砖

4.晋城市东凤水泥厂 增威水泥

5.国营江淮机械厂 军爵刹车蹄组汽车零部件

6.山西省高平市绿是金食业有限公司 绿是金手工面

7.晋城市鸿生淀粉实业有限公司 鸿生食用淀粉

8.晋城市白马王啤酒有限公司 白马王啤酒

9.山西皇城相府旅游有限公司 皇城相府观光旅游

10.山西红萍服饰有限公司 红萍服装

2005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29个):

11.山西森鹅服装有限公司SenE针织服装

12.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兰花尿素

13.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蓝焰无烟煤、煤

14.山西厦普赛尔集团有限公司 厦普赛尔无酒精果汁饮料

15.山西省煤炭运销总公司晋城分公司 兰花无烟煤洗精煤

16.山西吉利尔服饰有限公司 佶利迩服装

17.天脊集团晋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泽州尿素

18.山西益新制动部件有限公司 晋摩汽车制动件

19.晋城市水泥厂 钻石水泥

20.晋城市东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景德桥花瓶

21.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 竞成火腿火腿肠

22.晋城市钢岭地稀土金属有限公司 钢岭地稀土硅铁合金

23.晋城市强民乳业有限公司 强民牛奶制品

24.晋城市吐月面粉有限公司 吐月小麦粉

25.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凤展商业管理辅助推销

26.高平三甲散热器有限公司 三甲散热器

27.高平华康猪业有限公司 华康生猪

28.高平塔王醋业有限公司 永香醋

29.晋城市孟达水泥有限公司 孟府水泥预制构件建筑砖瓦

30.山西太行阿珍食品有限公司 阿珍小杂粮

31.山西鸣鹿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鸣鹿电热水器

32.山西丰田食品有限公司 木耳花菇

33.沁水源通饲料有限公司 祥牛饲料

34.山西沁花蜂业有限公司 沁花蜂蜜

35.阳城县柏沟铝材厂 阳铝铝型材

36.晋城市金洁水暖器材有限公司 金洁水暖管件

37.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公司 诺威炸药

38.山西绿洲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大麻织物

39.山西华萸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华萸非医用营养胶囊

2007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12个):

40.山西兰花酿造有限公司 白马寺醋

41.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 丹峰糠醇

42.山西红萍服饰有限公司 红萍服装

43.沁水柳氏民居有限公司 柳氏民居旅游

44.北京同仁堂陵川党参有限公司 五花芯中成药

45.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 阳之源醋

46.晋城市晋大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晋大牛奶及制品

47.晋城市伊健乳业有限公司 伊健奶茶

48.高平泫氏铸造有限公司 金属管道

49.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兴高焦炭

50.晋城市神利电器有限公司 神利推销

51.山西丰田食品有限公司 丰田山庄杂粮

2009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15个):

52.山西求索门业有限公司 求索金属门,建筑物,栅栏,外窗,门窗

53.山西兰花七佛山制药有限公司 七佛山阿莫西林胶囊

54.阳城县东兴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东昕日用瓷器

55.阳城县东方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东骄石墨电极

56.山西晋城九州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林海日用玻璃器皿

57.泽州县双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巴公大葱

58.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 兴晋钢合金钢、铸钢

59.阳城县三利珍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三利珍黄花菜、加工过的核桃、柿饼

60.山西丰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丰田山庄谷类制品、玉米(磨过的)

61.阳城县西城水泥厂 泽州水泥

62.晋城市鸿生淀粉实业有限公司 鸿生淀粉

63.晋城江淮工贸有限公司 军爵刹车蹄组汽车零部件

64.山西兰花七佛山制药有限公司 佛力得愈美片

65.晋城市白马王啤酒有限公司 白马王啤酒

66.高平绿是金食业有限公司 手工面

2010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29个):

67.晋城市晋氏实业有限公司 晋氏实业针织品丝绸品

68.山西兰花酿造有限公司 都知道醋

69.晋城市艺海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广告及代理室外广告

70.晋城海斯制药有限公司 海斯欣达注射用盐酸丁咯地尔

71.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长平氮肥、农业肥料

72.山西九康食品有限公司 九康食用面粉

73.阳城县丰泰食品有限公司 履泰食用淀粉产品

74.沁水县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海水生猪育种饲养

75.沁水县郑庄沁河农场 沁河坚果(水果)、鲜水果

76.晋城市古陵山淀粉有限公司 古陵山食用淀粉产品

77.山西厦普赛尔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普赛尔蔬菜汁(饮料)果汁(不含酒精)

78.晋城市康乐药店 医疗咨询

79.陵川县附城镇清真牛肉丸买志红食品厂 志红牛肉丸

80.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兰花化学肥料

81.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泽州尿素

82.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凤展商业管理辅助推销

83.晋城市钻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钻石水泥

84.晋城东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景德桥花瓶

85.山西省晋城市吐月面粉有限公司 吐月面粉、淀粉、面包

86.晋城市强民乳业有限公司 强民牛奶制品

87.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 竞成火腿火腿肠、水饺

88.山西森鹅服装有限公司SenE服装

89.晋城市孟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孟府水泥预制构件建筑砖瓦

90.阳城县柏沟铝材厂 阳铝铝型材

91.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诺威炸药

92.山西绿洲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大麻织物

93.山西沁花蜂业有限公司 沁花食品用蜂蜜

94.沁水县源通饲料有限公司 祥牛饲料

95.山西吉利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佶利迩服装

2011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17个):

96.山西皇城相府药业有限公司 爱德尔贝人用药、药用化学制剂

97.山西阳城蟒河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蟒河观光旅游

98.晋城市晋凯视力矫治中心 晋凯眼镜行

99.阳城县书兰眼镜专营有限公司 书兰眼镜行

100.沁水县顺世达铸业有限公司 顺世金属管道

101.阳城县侨枫瓷业有限公司 侨枫日用瓷器

102.晋城市神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神利电器推销

103.山西兰花酿造有限公司 白马寺啤酒

104.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 丹峰糠醇

105.山西红萍服饰有限公司 红萍服装

106.沁水柳氏民居有限公司 柳氏民居旅游

107.北京同仁堂陵川党参有限公司 五花芯中成药

108.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 阳之源醋

109.晋城市晋大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晋大牛奶及制品

110.晋城市伊健乳业有限公司 伊健奶茶

111.高平泫氏铸造有限公司 金属管道弯头

112.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兴高焦炭

2012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18个):

113.晋城市科通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科通衡器、自动计量器

114.晋城市味利达商贸有限公司 本尔昆谷类制品

115.晋城市美虹彩板钢结构有限公司 美虹工厂建设,盖屋顶

116.山西坤歌木业有限公司 坤歌胶合板

117.阳城县绿秀源林农开发有限公司 绿秀源小米

118.山西厦普赛尔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普赛尔无酒精果汁饮料可乐果汁

119.沁水县永青矿机工程有限公司 永青采矿选矿用机器设备、矿井作业机械

120.晋城市伊健食品有限公司 谷宜生豆类饮料植物饮料

121.高平市泫氏铸管有限公司 金属管道

122.泽州县双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巴公脱水菜干食用菌水果肉

123.沁水县华昱工贸有限公司 建筑设备出租、砖石防护堤建筑挖土机出租

124.山西丰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谷类制品玉米(磨过的)

125.山西求索门业有限公司 求索金属门窗

126.阳城县东兴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东昕日用陶瓷

127.山西丰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丰田山庄木耳、核桃、黄花菜、花菇

128.阳城县西城水泥厂 泽州水泥

129.晋城市鸿生淀粉实业有限公司 鸿生玉米淀粉

130.晋城市白马王啤酒有限公司 白马王啤酒

2013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32个):

131.晋城市高远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高远推销

132.晋城市健牛冶铸有限公司 健牛金属管

133.晋城市金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饭店、餐馆

134.晋城市太阳石有限公司 太阳石通风设备和装置

135.晋城市泽地萃绿农开发有限公司 泽地萃冬茹、木耳、发菜、干食用菌

136.山西凯永养殖有限公司 凯永新鲜蔬菜

137.山西金豆子食品有限公司 尚清坊豆腐制品

138.沁水县十里八香家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十里八香谷(谷类)

139.王利刚(授权山西骏通铸管有限公司使用)骏通进水装置管道(卫生设备部件)

140.山西省陵川工具有限责任公司 工切削工具

141.山西森鹅服装有限公司 森鹅服装

142.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兰花化学肥料

143.晋城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凤展商业管理辅助推销、照明复制、商业区迁

144.晋城市钻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钻石水泥

145.晋城市艺海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广告及代理室外广告

146.山西兰花酿造有限公司 都知道醋

147.晋城东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景德桥花瓶玻璃制品

148.山西省晋城市吐月面粉有限公司 吐月面粉、淀粉

149.山西森鹅服装有限公司SenE服装

150.晋城市艺海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广告及代理室外广告

151.晋城市晋氏实业有限公司 晋氏实业纺织织物棉织品丝绸(布料)等

152.山西九康食品有限公司 九康食用面粉

15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长平精甲醇氮肥

154.晋城市孟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孟府水泥预制构件、建筑砖瓦

155.阳城县诺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诺威炸药

156.山西绿洲纺织有限责任公司 大麻织物

157.山西沁花蜂业有限公司 沁花蜂蜜

158.沁水县源通饲料有限公司 祥牛饲料

159.山西吉利尔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佶利迩床上用品

160.沁水县三利实业有限公司 海水生猪饲养

161.沁水县郑庄沁河农场 沁河坚果(水果)、鲜水果

162.晋城市古陵山淀粉有限公司 古陵山食用淀粉

2014年获山西省著名商标企业名单(24个):

163.高平市南阳兔业有限公司 益德寿兔肉

164.山西高达电缆有限公司 旭阳电源材料

165.山西泫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属水管、金属管道、金属管道弯头

166.山西兴高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兴高焦炭

167.山西省高平化工有限公司 丹峰糠醇

168.山西红萍服饰有限公司 红萍服装

169.晋城市晋大农牧产业有限公司 晋大牛奶牛奶制品

170.晋城市东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沃迈尔发电机气缸

171.阳城县侨枫瓷业有限公司 侨枫日用瓷器

172.山西源源醋业有限公司 阳之源醋

173.阳城县书兰眼镜专营有限公司 书兰眼镜行

174.山西阳城蟒河生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蟒河观光旅游

175.晋城市古陵山食品有限公司 六泉坊粉丝(条)

176.陵川县附城回族星月食品厂(许可晋城市星月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伊品星月油炸丸子

177.晋城天成化工有限公司 四方促进剂

178.北京同仁堂陵川党参有限责任公司 五花芯药用植物根

179.沁水县顺世达铸业有限公司 顺世金属管道

180.山西圣康蜂业有限公司 沁河浪花蜂蜜

181.沁水县金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舜王坪木耳干食用菌精致坚果仁

182.沁水县柳氏民居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柳氏民居观光旅游

183.山西兰花酿造有限公司 白马寺醋

184.晋城市神利电器有限公司 神利电器推销

185.晋城市晋凯眼镜视力矫治中心 晋凯眼镜行

186.山西皇城相府药业有限公司 爱德尔贝人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