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金融
1985年建市以来,是晋城经济和社会发展日新月异的三十年,也是境内金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的三十年。多年来,境内金融业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手段,以繁荣为目标,积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完善金融体系,改进提升服务水平,为促进晋城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加快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985年前,境内仅有4家银行和一家保险公司的县级机构,网点覆盖面窄,功能不健全。1985年建市后,迅速组建了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晋城支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城分公司等市级机构。此后,在短短的十几年里,各金融机构在境内得到迅速发展。先后设立了邮政储蓄机构、晋城市信托投资公司、国家外汇管理局晋城分局、中国银行晋城市支行、城市信用社等。同时保险、证券和其他金融机构也得到迅猛发展。1985年境内金融机构网点仅有224个,从业人员2199人。至2014年底,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发展到9大类23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达到442个,拥有从业人员8000余人。基本形成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保险公司等分工协作的、能够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比较健全的金融组织体系。
(一)金融管理机构
1985年建市时,境内只有刚刚组建的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承担着金融监管职责。2004年进行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境内始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2011年,为促进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晋城市政府又设立了晋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金融管理机构成立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强化监管,有效地防范了金融风险,维护了正常的金融秩序,促进了境内金融业的繁荣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前身是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县支行,成立于1949年8月。1983年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支行。1985年6月19日,升格为二级分行,称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机关内设10个科室。从业人员134人,下辖高平县、阳城县、陵川县、沁水县4个支行。1998年,更名为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行政隶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国库、统计、外汇、货币发行、保卫等业务工作归口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管理。1998年后,相继成立晋城市保护金融债权领导组、晋城市金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2003年,内设的金融监管科、农金科分离出去,组建为晋城银监分局。至2014年底,机关共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国库科、营业室、事后监督中心、货币金银科、保卫科、后勤服务中心、人事科、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群工部、外汇管理科、内审科、科技科16个内设部门。下辖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个县级支行。全行系统共有从业人员230人,其中中支机关127人,县支行103人。中国人民银行晋城中心支行成立以来,按照人民银行授权认真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综合运用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强化金融管理与服务,维护了辖区良好的金融秩序,促进了资金的高效运转,满足了经济发展的现金需求,为地方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山西省委、省政府授予“山西省模范单位”称号,被晋城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先进单位”、“服务经济发展特别贡献奖”等奖励和荣誉称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 简称晋城银监分局,成立于2004年1月12日,是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单位。职责是:制定辖内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审批辖内银行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及其业务范围;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统一编制全市银行业数据、报表,并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等。到2014年底,分局设立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统计信息科、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察科8个科室,下辖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个监管办事处。共有干部职工53人,其中分局机关40人,监管办事处13人。晋城银监分局成立以来,始终紧紧围绕监管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积极推动辖内银行业改革转型,有效促进银行系统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改进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着力抓好辖内银行高管监控、风险管控及案件防控,以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带动区域经济腾飞,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金融支撑和保障。
晋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立于2011年11月13日,是晋城市政府负责管理和协调地方金融工作的直属办事机构。晋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任务和职责是:紧紧围绕市政府确定的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科学制定全市金融市场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推进金融机构聚集、金融资产聚集和金融人才聚集;着力提升全市金融功能,重点推动地方性金融机构做强做大;加速发展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和专业交易市场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全面推进金融运营模式、金融工具和理财产品等创新;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着力防控地方金融风险;全面推进金融生态建设,着力打造“诚信晋城”品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推进企业上市;着力推动支撑现代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产权交易市场、投资管理中介、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所等市场要素建设;发挥好政府与银行、银行与企业的桥梁功能,着力提升高效、便捷的服务银行、服务企业、服务市场的水平。
(二)银行类金融机构
1985年,境内金融机构体制单一,只有4家国有银行。随着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一金融体制开始突破,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不断涌现。2006年,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的晋城商业银行成为境内第一家地方性股份制银行,标志着境内银行类金融机构组成成分有了根本性的突破。境内多种成分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
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分行 原称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1985年8月1日正式挂牌营业。1998年12月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分行。1985年,市支行共有机构59个(不包括所管理的农村信用社。下同)。1995年末,市支行机关设有科室13个,下辖9个县级行(部)、49个营业所、50个储蓄所,从业人员1112人。1999年后,根据市场和业务需求,不断调整内设科室,撤并网点,分流富余人员。2014年底,市分行机关内设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电子银行部、三农金融部、资产处置部、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内控合规部、信息技术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安全保卫部、监察部、工会办公室、网点管理办公室等16个部室。下辖35个营业网点,其中6个县级支行、7个二级支行、22个分理处,年末从业人员884人。2014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748387万元和925709万元,分别比1985年的15361万元和22369万元增长113.82倍和41.38倍;实现经营净收入53586万元、利润28736万元,较1985年利润增长182倍。先后被农总行授予“全国农行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山西省政府授予“五一劳动奖状”、“行风评议先进单位”,荣立山西省劳动竞赛集体一等功;被晋城市政府授予“和谐单位”、“行风评议免评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奖”等荣誉。荣获全国农行“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示范行”荣誉称号,是山西省农行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二级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原称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1985年6月成立。1996年4月,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1999年1月1日,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晋城市分行。2005年4月,再度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1986年开始,建设银行的职能由财政和银行双重职能向单一银行职能转变。1987年信贷体制改革,建设银行不再代理财政部门审查财政预决算。1987年9月,经人民银行批准,建设银行正式开办储蓄业务。当年其所属网点对外开办现金和储蓄存款业务,并开始向个人发行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建设金融债券。1988年4月,房地产信贷部成立,受市政府委托,办理全市房改金融业务。1992年5月20日,房地产信贷部开始办理住房存款、贷款、结算、验资业务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金融业务。同年,增设国际业务部和证券业务部,证券业务部首次代理发行太原天龙集团股票20万股,募集股金50万元。同时还兼营山西省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在晋城的信托投资业务。1993年,国家实行金融体制改革,组建国家开发银行,建设银行经办的政策性业务划归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建设银行由过去的兼有财政、银行双重职能转变为以办理存、贷款为主要业务,并以中间业务为补充,实行一级法人制集约化经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商业银行。2004年,建行完成股份制改革,成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至2014年底,内设机构15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会计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部、资金结算业务部、电子银行部、风险管理部、纪检监察部、小企业中心、个贷中心、国际业务中心、私人银行、信用卡中心。下辖22个支行、6个分理处,营业网点共28个。年末从业人员702人。2014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160685万元、951528万元,分别比1985年的2156363万元和949740万元,增长500倍和530倍;实现经营净收入69940万元、利润44981万元,较1985年增长68335万元和44717万元。先后获全国金融系统“先进集体”、中国金融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建总行全国百家中心城市行、省级“文明和谐单位”、“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山西省模范单位”、省总工会“先进工会集体”、“创建优质服务品牌模范集体”、省级五一表彰“模范单位”、晋城市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先进单位、“模范集体”、“和谐企业”等荣誉称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原称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伴随着晋城撤县建市,于1985年8月成立。1999年1月1日,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市分行。随着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股份制改造,2005年12月22日,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至2014年底,晋城分行内设机构14个,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公司金融业务部、机构金融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监察室、信贷风险管理部、资金财务部、内控安全保卫部、运行管理部、信息科技部、牡丹卡中心、账务管理类中心、实物管理类中心;全辖共下辖网点30个,其中:一级支行10个、直管二级支行10个、非直管二级支行10个,从业人员924人。2014年年末,存款余额为2232177万元,贷款余额为120122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5252万元、拨备前利润44764万元。近年来,先后荣获全省、全市“五一劳动奖状”、“全省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蝉联全省、全市“文明单位标兵”、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单位”。2002年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创建全国文明行业先进单位”,2005年、2009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010年被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荣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连续第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省金融系统独此一家,2012年被省总工会授予“山西省金融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 成立于1988年1月,原称中国银行晋城支行,隶属于中国银行太原分行。1998年12月,更名为中国银行晋城市分行。2005年5月9日,中国银行晋城市分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行。成立之初,仅内设办公室、计划科、信贷部和会计出纳科。其中,会计出纳科对外称营业部,是支行开业时唯一的对外营业窗口,无下设分支机构网点。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存款业务,贷款业务,汇兑业务,结算业务。共有干部职工12人。1989年5月4日,中国银行晋城支行下辖的第一个县支行——阳城支行开业。到1996年末,市支行机关内设机构由6个增加到15个,市区营业网点由4家增加到16家(未包括营业部),有阳城、高平、沁水3家县支行,下辖11家营业网点。全部从业人员457人(其中正式工332人)。至2014年底,机关内设部门为11个,下辖3个县级支行,共有营业网点23家,从业人员590人。主要业务由成立之初的4项发展到本外币存款、贷款(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结算,国际结算、结售汇、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代销人民币理财产品、外币理财、基金理财、企业财务顾问、企业和个人电子银行等多项业务。1988年末,存贷款余额为1366万元、3430万元,2014年末,存贷款余额达到989326万元、624142万元,分别比1988年增长723倍和181倍;实现经营净收入32637万元、利润13629万元,利润较1988年增长13616.8万元。先后获“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支持地方经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1993年12月28日成立,初称交通银行太原分行晋城办事处,内设一室三部,从业人员30人。成立初,代办保险业务。1996年6月14日,更名为交通银行晋城支行,隶属于交通银行太原分行。2001年1月21日,更名为交通银行晋城分行,内设一室六处。同年7月1日,在市区建设路通宝大厦设立建设路支行。11月7日,矿区分理处和新市区分理处分别升格为矿区支行和泽州路支行。至此,交通银行晋城分行实现一个城市分支行两级管理的现代商业银行管理模式。2004年9月,因发展业绩良好,被交通银行总行升格为省辖分行,列为全国交行系统92家单独核算的分支行之一。2005年11月,交通银行晋城分行变更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简称交通银行晋城分行)。到2014年底,交通银行晋城分行共下辖9个支行,从业人员共211人。2014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061700万元、745300万元,比成立之初的1993年增长了1037倍和1184倍。实现经营净收入6152万元、利润23700万元,较1993年增长5817万元和23451万元。先后获“纳税突出贡献奖”“集中统计数据先进单位”“征信管理先进工作单位”“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共青团工作先进单位”“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文明单位”“三级联创模范基层工会”“中银协千佳示范单位”“国债工作先进单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奖”“全国金融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是晋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监会山西监管局于2005年12月27日核准设立的,2011年4月8日更为现名。总行设在晋城市,下设晋城分行、太原分行和朔州分行,从业人员1400余人。截至2014年末,资产总额为510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0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60亿元。监管评级和发展质量在山西和中西部城市商业银行中均位居前列。晋城银行用改变创造荣誉。不仅各项监管指标持续向好,还获得多个重量级奖项:“2011年度最具成长性中小银行”“2012年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典范银行”“2012最具创新力中小银行”“2012年度最佳最具特色奖”“最佳金融企业形象奖”“最佳金融创新城市商业银行”“最佳公司治理城商行”“改革开放35周年企业文化竞争力优秀单位”。此外,梦之贷金融服务产品曾获“2011年度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色产品”“十佳金融产品营销奖”、2013年度中国银行业协会(花旗集团)微型创业奖最佳社会绩效管理奖等多个奖项。
农业发展银行晋城市分行1996年12月,从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分离成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晋城市分行,主要承担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包括粮、棉、油收购贷款的供应和管理,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成立时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信贷处、财务会计处、监察稽核处。同年12月,相继设立晋城市分行营业部、泽州县支行、高平市支行、沁水县支行4个分支机构。阳城县和陵川县的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分别由设在两县的农业银行机构代理。年末从业人员92人。存款余额4596万元(其中接收3239万元,仍由农业银行代管1357万元),贷款余额47598万元(其中,接收35560万元,仍由农业银行代管12038万元)。2005年,取消无机构县信贷业务委托代理,改为农发行自营,业务范围增加化肥储备、国际结算、粮油种子贷款。2006年9月,业务范围扩大到农、林、牧、副、渔业范围内的企业。至2014年底,共有机构5个,营业网点5个,从业人员109人。2014年末,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9亿元、7.42亿元;实现经营净收入分别为0.31亿元、利润0.02亿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了3.17亿元、0.44亿元、-0.39和0.16亿元。先后获得“山西省模范单位”、“2000—2004年省级文明单位”、“晋城市2004年度爱心助学先进单位”、“2002—2005年度山西省文明单位”、“1997、1998年度优质服务单位”、“模范集体”、“2003年度农村公路建设先进帮扶单位”等荣誉称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2008年3月8日挂牌成立。现辖5个一级支行,37个二级支行, 39个代理网点,共有81个分支机构。市分行本部设11个一级部室,5个二级部室,一级支行设置3个内设部室。现有从业人员393人,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占比94.66%。开办了以本外币储蓄存款、对公存款为主体的负债业务;以国内、国际汇兑、个人和对公转账结算、银行卡、电子银行、POS收单、商易通、个人理财、代理保险、代收代付、代理承兑发行、兑付政府债券、代理开放式基金等多种形式的中间业务;以同业存款、票据融资、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综合消费贷款、小企业贷款、公司贷款等为主渠道的资产业务。自成立以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发挥“多网点,连城乡”的优势,不断完善网络、创新产品,在实现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凭借强大的网络优势及诚信百年的全方位服务,品牌形象在大众心中已根深蒂固,有力地支持了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全市邮储银行拥有存款客户173万户,各项存款规模突破115亿元;共为全市城乡百万余户居民代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退耕还林、社会保障等政府惠民资金和社会养老金近12亿元;累计发放绿卡105.33万张,累计实现理财类业务销量107.4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4.7万笔,金额达57.02亿元;个人网银客户超过16.62万户,电话银行累计注册客户超过15.64万户,手机银行累计注册客户超过10.48万户,微信、微博、易信银行率先推出,电视银行即将推广上线。近年来,连续三年荣获“全省邮储银行经济效益杯一等奖”,被山西省银行业协会授予“全省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百佳示范单位”,被全国银行业协会授予“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千佳示范单位”。
光大银行晋城市分行 位于晋城市泽州路2018号,成立于2011年11月3日。分行下设综合办公室、公司业务部、零售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五个部门和分行营业部、晋城开发区支行两个经营机构和5家社区银行,全行员工62人。分行成立以来,加快业务结构调整,稳定客户基础,积极支持晋城经济转型跨跃发展。截至2014年底,本外币资产总额为42614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422278万元,其中个人客户贷款8099万元,对公贷款414179万元;本外币负债总额410072万元,一般性存款余额为227135万元,对公存款余额为192822万元,储蓄存款余额为33928万元,实现利润15073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成立于2010年12月29日,是招商银行太原分行在山西省的首家异地二级分行,位于晋城市泽州路249号。2014年,分行设5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管理部、信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公司银行部、零售银行部,下辖2个支行、2个营业网点、6个自助网点,从业人员77人。分行成立以来,与晋煤集团、兰花集团、天泰能源、阳城煤运、皇城相府集团、阳泰集团、高平科兴集团、山西清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山西兰花大宁发电有限公司、晋城市天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立深厚合作关系,为其进行技术改造、产能提升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14年末,各项存款25.89亿元,共为企业申请获批授信约69亿元,发放贷款46.8亿元。资产总额计31.39亿元,较2011年增长12.74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5.88亿元,较2011年末增长11.12亿元,贷款余额31.59亿元,较2011年增长13.42亿元,实现利润5914万元,较2011年末增长5012万元。先后获“2011—2012年度晋城市国债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度模范纳税单位”“山西省金融系统十佳优秀工会小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秀奖”“山西省第四届信用示范单位”“五四红旗团委”“文明示范服务百佳单位”等荣誉称号。
兴业银行晋城支行 成立于2011年1月,设企金总部、零售部、营业部、风险部、计财部、综合部六个部门。开业以来,先后与晋煤集团、兰花集团、晋城煤运、沁和能源、福盛钢铁、泫氏铸管等一大批重点企业及其重点项目开展合作,全力助推晋城结构化转型与竞争力提升。同时,不断创新合作模式,鼓励中小企业走“特、新、精、专”的道路,通过与省担保公司和市担保公司的合作,借助全行助力中小企业成长的“芝麻开花”计划,通过信贷、结算、票据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乐百利特、和瑞新能源、兴高能源、鸿诺光电、路宝铝部件、汉通机械、竞成食品等诸多重点中小企业的发展,为其提供基础结算服务和信贷支持。通过“兴业通”为成长型经营业主和中小商户提供融资贷款、支付结算等一站式服务。至2014年底,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综合部、人力资源部、计划财会部、风险审查部、企业金融业务管理部、金融市场部、零售事业部、安全保卫部。下辖5个支行、4个同城支行、1个异地支行,形成了1个异地支行、4个同城支行、8家社区支行和8个自助网点的服务网络。年末从业人员185人。2014年末,各项存款余额突破100亿元,达到120亿元。2012、2013年连续两年被晋城市政府授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 位于晋城市凤台西街紫竹林大厦一、二层。2014年8月7日正式开业。至2014年底,晋商银行晋城分行构建起“五部一室”主体架构,即公司金融部、小企业金融部、零售银行部、运营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综合办公室;从业人员58人,平均年龄28岁。晋商银行晋城分行立足晋城,服务地方,秉承晋商银行“诚信、敬业、守纪、和谐、创新、发展”的核心理念,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扶持小微企业,支持优势企业、服务城乡居民。截至2014年末,各项存款余额5.5亿元,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3亿元,对公存款余额4.2亿元,各项贷款累计发放9.5亿元。
泽州县浦发村镇银行 成立于2010年6月25日,位于晋城市凤台西街秀水苑综合楼,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泽州县域设立的主要为“三农”以及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第八家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综合管理部、风险合规部、运营会计部、零售业务部、授信审查部、业务部、营业部等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由11家企业法人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高达51%的所有份额成为控股股东。主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开业以来,累计为1709个地方企业和当地农户与居民发放贷款2799笔,发放贷款金额达49.7亿元。连续两年被泽州县政府授予“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特别贡献奖”,2013年被授予“纳税先进企业二等奖”;先后获晋城市“巾帼文明示范岗”“五一劳动奖状”“文明单位”“优秀社会责任感企业”、金融系统“征信工作先进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模范集体”“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服务经济发展优秀村镇银行”以及由全国优秀村镇银行评选委员会授予的“全国优秀村镇银行”等称号。
泽州农村商业银行 前身为泽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成立于1996年。2005年,农村信用社管理权限由省政府管理,省联社成立并履行管理职能。2008年10月20日,泽州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挂牌成立,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2014年10月22日,泽州农商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2015年1月9日,泽州农商银行正式挂牌开业,是晋城首家农商银行。现有45个营业网点,其中包括1个总行营业部、28个支行、14个分理处和2个储蓄所;正式接入农信银支付系统,推出“信合通”借记卡,完善了支付渠道,实现了通存通兑。截至2014年12月底,各项存款余额达到9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57亿元,各项收入达到7亿元,资产总额达136亿元,位列晋东南19家农村金融机构之首,是全市营业网点最多、服务范围最广、资金规模最大、科技化手段最强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城办事处1985年,全市农村信用社统一归口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管理。当年,境内有农村信用社117个,从业人员835人。1986年,晋城市开始组建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当年,晋城市郊区、高平县、阳城县、沁水县、陵川县相继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主要职能是管理、协调和服务基层信用社。内设社务、业务、财务、审计、办公室四股一室。县联社主任由农业银行各县支行的副行长兼任。1987年,晋城市城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成立。10月,阳城县联社作为全省17家股份制县联社试点之一,成立晋城市第一家联社营业部,办理存贷款等业务。之后,其它各县(区)联社也相继成立营业部。自此,县联社逐步由单纯的管理型机关转变为经营型的银行性机构。这是农村信用社发展中的一项重大改革。1996年,全市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 6个县(市、区)联社与所在农业银行县级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实行上挂一级,由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统一直接领导和管理。9月28日,晋城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农金体改办),具体负责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领导和行业管理。市农金体改办内设五科一室: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人事科、审计科、保卫科。10月28日,晋城市农村信用社正式成立并与中国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改由晋城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管理。从此,晋城市农村金融体制向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到年底,晋城市农村信用社有6个县联社,122个独立核算的农村信用合作社,141个信用分社,48个储蓄所,1446个信用代办站,服务网络遍布全市城乡,从业人员由1985年底的1320人增加到1640人。1997年10月31日,市农金体改办与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科合署办公。内设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人事部、稽核部、保卫部6个部门。当年,将全市41个农村信用社储蓄所一律改称为信用分社,并要求信用社在编制新的机构规划时不准将机构设在城市,不准设立储蓄所,新增机构名称必须以所在地的乡镇、村命名。2004年1月,市农金体改办归口晋城银监分局管理,改称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简称信合办),为晋城银监分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领导和行业管理。内设综合部、业务部、财务部、人事部、稽核部、保卫部、工会部6个部门,共有干部员工23人。2005年10月,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后,信合办归口省联社管理,同时更名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城办事处,负责全市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工作。2006年12月31日,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晋城办事处正式成立。作为山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晋城办事处不具体承办业务,在省联社的授权下行使对全市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办事处内设综合管理部、人事部、信贷业务部、财务信息部、安全保卫部、稽核监察部、工会教育部7个部门。管辖范围包括全市6个县级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18个农村信用社、103个信用分社和23个储蓄所。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113个农村信用社、76个分社、6个储蓄所、9个便民服务点,经营网点达到204个,从业人员2559人。2014年末,全市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913273万元、203817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9917万元、利润总额57374万元,分别比1987年增长3879187万元、2018194万元和57244万元。
(三)保险业金融机构
保险——服务三农,对受灾小麦进行查勘定损
晋城的保险业起步于1981年,在改革开放中经历了一个逐步成长壮大、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保险规模从小到大、经营主体从少到多、业务范围从窄到宽,始终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在经济、社会和群众日常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成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和维护社会和谐的“稳定器”。综观全市保险业的发展,在1996年人保财险和寿险分业经营以前,全市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从1998年第一家商业性的太平洋保险公司进驻,到2014年底,境内的保险机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级)增加到26家,其中财产保险公司17家,人寿保险公司9家。除此之外,还有县(市、区)支公司级保险机构89家,市、县两级机构总数达到115个,其中财险县级机构53个、寿险县级机构36个。保险从业人员达7434人,其中财险人员1045人,占14.06%,寿险人员6389人,占85.94%;管理人员财险459人、寿险522人,共981人,占13.20%,营销人员5867人,占86.80%。可以说,遍布全市城乡的保险服务网络已基本形成。主要保险机构有: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1986年1月6日成立,原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城市中心支公司,隶属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原晋城市(县级)支公司随着行政区域的划分分成城区办事处和郊区支公司。至此,晋城市中心支公司下辖城区办事处和郊区、高平、阳城、沁水、陵川5个支公司共6个分支机构。1996年,晋城市中心支公司进行机构体制改革,实现产、寿险分业经营,于1996年7月23日分设为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和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1999年,金融机构全部实行两个垂直领导,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人保品牌改称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2003年7月19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注册为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并发起设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城市分公司全部并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1996年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继设立7家市属营业部或营销服务部。至2006年,分公司下辖13个支公司、39个营业部,是全市业务规模最大、机构网络最全、偿付能力最强的财产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市。共开办机动车辆险、财产保险、货运险、意外险、责任险、种植业险、养殖业险、信用保险、工程险、健康险等10多个大类300余个险种,并首批获得交强险的从业资格。2000年,公司在全市金融系统率先推出电话服务专线95518,24小时为客户提供投保、咨询、报案、投诉等服务;2002年5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城市分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和业务处理中心(2003年11月合并为理赔/客户服务中心),为全市客户提供更专业的保险理赔服务;2004年,先后推出“异地出险、就地理赔”“三日付款、五日提车”“小额赔款立等可取”“救援服务”等特色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理赔业务连续多年在全省系统及全市行业保持先进水平。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公司积极向高危行业责任险、农业保险方面探索和发展,先后开办多种农业保险,保障标的涵盖各类牲畜、农作物、农村住房、农村人口等。同时,致力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发更多的适合晋城市场、符合百姓需求的农村保险产品,在全市人口较集中、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广泛铺设网点,将保险服务送到农民身边。至2014年底,营业网点总数达到49个,其中各类农村保险网点184个;全部从业人员1438人;实现保费收入6.04亿元,比1986年增长81.64倍。1986—2014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2.78亿元,共受理理赔案件526083起,支付赔款25.33亿元,累计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了12354亿元的风险保障。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城市中心支公司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和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中保人寿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承接了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城市中心支公司有关人寿保险方面的业务,内设办公室、人事部,计财部、监审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下辖晋城市城区、泽州县、高平市、阳城县4个支公司和陵川县、沁水县、市分公司3个营业部。全系统正式员工82人,拥有专兼职代理网点36个,代理人员300余人。1999年,改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至2014年,下辖10个县级支公司,62个营销服务部,累计保费收入8.9亿元,市场份额达到40%。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简称太保产险晋城中支,是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险专业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的三级分支机构,隶属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管辖。其前身最早为交通银行晋城分行的保险业务部,后从交通银行系统独立出来,名称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太原分公司晋城分理处,经中国人民银行晋城中支批准,于1996年6月筹建并试营业,同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是太保产险山西分公司辖内成立最早的三家地市分支机构之一。1997年9月,公司升格更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太原分公司晋城办事处。2001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实施体制改革,实行产、寿险的分业经营,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晋城地区设立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紧紧围绕业务发展和客户服务两方面的核心内容努力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并利用公司基础实力较强、抢占市场较早、品牌信誉较硬的优势,积极开展机构网络的建设。2003年6月,在泽州、高平、阳城和陵川分别成立营销服务部,四家县区营销服务部在2008年6月经山西保监局批准,全部升格为支公司。2011年5月,在沁水县成立沁水支公司。至此,太保产险晋城中支的县支机构网络覆盖晋城全境,成为辐射全市的产险重要市场主体之一。中支本部设有综合管理部、财务部、车险部、非车险部、客户服务部和理赔科6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城区业务部、业务一部、业务二部、业务三部和业务五部5个销售部门。公司建立有党委、纪委、工会、团总支等组织,组织基础完备。公司现有员工81人,35周岁以下的青年员工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员工占总人数一半以上。2014年,该公司累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288.1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1.116亿元,年均增长4.54%以上;累计受理报案22283件,96.4%以上的案件都及时地进行了结案赔付,累计支付赔款6391.48万元。公司曾连续两年被评为晋城市“文明单位”“优质服务单位”;连续6年被晋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4年被山西分公司授予“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先后被省、市消费者协会评为“诚信单位”、被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6年被总公司评为“风险管控达标单位”。2013年被山西省保监局授予“十佳‘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被晋城市金融团工委授予“先进集体”、被晋城市委宣传部授予“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队”等荣誉称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2001年成立。位于晋城市泽州路2018号。2008年底,在全市设有9家营销服务部,拥有82名职工和1000多名营销员。累计上缴各类税收1541.8万元,提供就业岗位7549个。2006年9月,阳城县董封乡李圪塔小学遭受特大暴雨袭击,26间教室成为危房。太平洋寿险晋城中心支公司与晋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市红十字会联系,组织“送平安进校园”爱心捐赠仪式,共为该校送去1500万元校园意外险保险费,并捐赠2000余本图书、150个书包及其它学习用品。至2014年底,累计实现保费收入36.39亿元,累计赔款支出6560.7万元。多次被晋城市政府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新华保险晋城中心支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成立后,公司规模保费持续快速增长,服务网络遍及城区、高平、阳城、沁水,内、外勤员工近500人,为全市10万余名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养老保险服务。理赔采取预付保险金、保险金银行转账、绿色理赔通道、透明轻松理赔、诚信理赔杂志、理赔公益课堂等,在全国范围实现无障碍理赔。自2009年起,新华保险晋城中心支公司致力于柜面建设,逐步实现柜面服务向标准服务、精益服务的转变。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新华保险晋城中心支公司心系客户,回馈社会,热衷公益,5·12汶川地震、4·14玉树地震,组织员工捐款27000余元。2010—2014年,累计为阳城贫困村捐资捐物近15000元,并赠送保额达39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2014年1月,为晋城市社会福利院捐赠价值2万元的生活用品。至2014年底,公司开办有惠福宝年金保险、金彩一生年金保险、祥和万家两全保险等18个险种,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9亿元,累计赔款支出851万元,理赔率96.44%。先后获山西省金融工委“工人先锋号”、山西省金融工会、山西省行业协会“4A级柜面”、晋城市金融团委“先进集体”、(总公司)四星级客户服务中心等荣誉称号。
永安保险晋城中心支公司 成立于2004年11月。公司下设6家分支机构,分别为泽州支公司、高平支公司、阳城营销部、城区营销部、陵川营销部和沁水营销部,业务范围覆盖全市。经营业务有机动车辆保险、财产保险、货运险、意外险、责任险、工程险、人身险等10多种险种,并推出24小时服务专线95502,为客户提供投保、咨询、报案、投诉等服务;拥有高素质的理赔队伍为全市新老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保险理赔服务。2012年,公司先后推出《机动车3000元以下小额财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应用3G信息技术进行快速查勘、定损、理赔资料传输;并在最短的时间向客户支付赔款。推出“先赔款、后维修”、“小额赔款立等可取”等特色服务,使公司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理赔指标连续多年在全省系统及全市行业保持领先。10年间,全公司基本形成以内控管理为基础,以合规经营为依托,以垂直管理为手段,以反洗钱管理为补充的风险管理体系模式,使公司基础管理得到完善。累计承担社会风险697.29亿元,累计实现保费53275.86万元,年均增速为33.8%,累计上缴利税2989.37万元,代收代缴车船税2027.76万元,累计支付赔款2.6亿元,充分发挥保险的“助推器”和“稳定器”功能作用。在实施定点帮扶活动中,先后承担9个贫困村的帮扶工作,共拿出帮扶资金近20万元。先后获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晋城市“消费者维权服务先进单位”、山西省第四届“信用示范企业”等荣誉称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其前身是天安保险晋城营销服务部,2005年6月筹建。2006年4月在原有营销服务部的基础上重新筹建,同年8月1日经中国保监局批准验收,在晋城工商局登记注册正式成立。主要承保人民币、外币的各种企业财产损失保险、家庭财产损失保险、建筑工程保险、安装工程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车辆保险、船舶保险、能源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信用除外);短期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经总公司授权的其他财产业务。公司秉承“化险为夷,补天爱人”的企业文化,承诺为客户提供24小时优质服务,并拥有国际质量认证标准的95505客服体系。2014年,晋城中支机构内设行政人事部、计划财务部、业务管理部、客户服务部4个职能部室,1个市区营销部,下设阳城支公司,(另高平、沁水支公司于2015年经山西保监局批准开业),从业人员97人。实现保费收入0.21亿元,全年公司承保保险金额60.71亿元。共缴纳税费118.5万元,理赔服务共支付771.46万元,赔付率37.91%。
2006—2014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13亿元,累计赔款支出4266.8万元,累计为晋城市经济建设提供了60.71亿元的风险保障。2005至2013年度曾先后荣获总、分公司优秀中支称号,2009年荣获晋城市委、市政府“和谐企业”称号,2011年荣获山西省总工会金融工会工作委员会“金融系统优质服务竞赛先进基层”称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成立于2005年9月,下设高平、阳城、沁水3个四级机构,共有前线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69名,其中大学本科32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64人,占比92.75%。2009年全国首推“快易免”服务承诺,并连续5年升级承诺,率先实现“全国通赔”、“先赔付,再修车”、“结案支付,即时到账”、“APP自助道路救援服务”等服务。公司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车险、企财险、工程险、货运险、责任险、家财险、意外及健康险等一切法定产险业务及国际再保险业务。在晋城市场上主要承保企业包括高速公路、煤层气公司、大型煤矿等,累计承保保额达100多亿。在晋城3.1晋济高速特大交通事故中,本着特事特办原则,于3月19日完成本次事故保险行业首笔赔款131万余元。2014年,保费规模由2006年的300万增长至8000余万,年平均增长速度282%,在晋城市场增速排名第一。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411万元,累计赔款支出3559.97万元,理赔率42.32%。曾获学习《新保险法》电视知识竞赛组织奖、车船税代收代缴先进集体、先进企业文化等称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2006年7月开始筹建,同年11月正式成立。下设高平、阳城、沁水、陵川4个四级机构。2008年,保费收入3313万元,赔款支出1万元。2014年,开办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保险、个人终身保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等险种,实现保费收入14521万元,比2007年增长487%;受理理赔案件495起,支付赔款309.61万元。2006—2014年,共实现保费收入55214万元,累计赔付1306件,共计赔款支出1089.70万元,累计赔款支出3955万元。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2006年1月,经山西保监局批准成立,开办有机动车辆险、意外险、财产险、责任险等20个险种,当年保费收入1926.9万元。2014年,开办有机动车辆险、意外险、财产险、雇主责任险、校园方责任险、货运险等17个险种,全年承保保险金额413551.62万元,实现保费收入2582.02万元,比2006年增长74.6%;受理理赔案件5191起,支付赔款1741.29万元。2006—2014年,共实现保费收入36691.67万元,累计赔款支出14680.42万元,理赔率55%。现有5家县级机构,实现了晋城地区的全覆盖。
永诚财产保险晋城中心支公司 于2008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省保监局验收合格,10月份正式营业,当年保费收入535629.6元。有正式员工13人,大专以上学历者占95%以上。2014年,开办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全年承保保险金额6.59亿元,实现保费收入4553684.54元,比2008年增长4018054.94元;受理理赔案件828起,支付赔款998650元。2008—2014年,共实现保费收入27598231.8元,累计赔款支出9772841元,理赔率35.41%。先后获新《保险法》培训三等奖等荣誉称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中心支公司2008年5月正式登陆晋城市场,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三级机构。开业当年险种有: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责任险、意外险、其他险,当年保费收入1551万元,赔款支出191万元。2014年,市公司内设一综合、三中心、六部门,县级机构覆盖“二区一市四县”,网络遍布全市。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充分整合了战略发展、产品开发、业务管理、承保理赔、财务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各方面的资源优势,组建了专业化的业务团队,形成了财产保险领域的综合竞争优势。公司秉承“诚实守信、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厚德善行、以客为尊,经验丰富的承保、理赔专业队伍,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专业、高效的保险服务。员工队伍已经壮大到200余人,年保费规模发展到近1亿元,6年累计支付赔付金额1亿余元,市场份额位稳居当地同业前三位。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简称阳光财险晋城中支,是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产险专业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的三级分支机构,隶属于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管辖。2007年11月5日,经中国保监会山西监管局批准筹建,2008年1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是阳光财险山西分公司辖内成立最早的三家地市分支机构之一。2009年1月,在阳城和沁水分别成立支公司,2012年1月在高平成立支公司。至此,阳光财险晋城中支的县支机构网络除陵川之外已覆盖晋城各县(区),成为辐射全市的产险重要市场主体之一。中支本部设有综合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理赔服务部3个职能部门,并设有直管业务部、车商渠道部、综合开拓部、银保业务部4个销售部门。2014年,该公司累计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提供13.5亿元的风险保障,累计实现财产险保费收入1846.3万元,年均增长34.96%以上;累计受理报案3846件,95.34%以上的案件都及时地进行了结案赔付,累计支付赔款729.3万元。公司成立以来,参与了具有影响力的政府工程以及部分大项目工程,并且成为晋城市和泽州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近年来分别荣获“和谐企业”“价值贡献奖”等荣誉称号。
安邦保险集团渤海财产保险晋城中心支公司2008年成立营业,险种有机动车辆险、意外险,当年保费收入36.29万元。2014年,开办有车险、货运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险、家庭财产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险、特殊风险等13个险种,全年承保保险金额138703.2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917.05万元,比2008年增长880.76万元,增幅2241%;受理理赔案件1476起,支付赔款195万元。2008—2014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851.65万元,累计赔款支出286万元,理赔率15.44%。先后获得“2013年度晋城市市直行政单位公务车辆保险定点单位”“2014年度山西省金融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2009年学习新《保险法》电视知识竞赛中获得“组织奖”;从2013年开始连续两年在人行晋城支行举办的反洗钱评估活动中获得财险系统第一名的好成绩。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2007年6月2日成立,隶属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2013年,公司客户服务热线统一改为95589,24小时为客户提供投保、咨询、报案、投诉等服务;曾先后推出“车险小额赔案‘快易赔’服务”“异地出险、就地理赔”“无人伤、万元以下、资料齐全,8小时赔付”“30公里免费救援服务”“上门收集索赔资料服务”等特色服务。2014年,太平财险晋城中支下辖高平、阳城共2个分支机构。经营险种有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机动车辆险、货运险、责任险、意外险、健康险、其他险。公司先后开发上线“立保通”手机承保系统,业务人员可以用手机随时随地为客户进行车辆承保;“E直通”手机自助查勘系统,针对车辆出险后查勘员无法快速到达现场,查勘员可以指引出险客户在自己的手机上进行自助查勘。至年底,全年承保保险金额405326.63万元,实现保费收入2679.38万元,比2007年增长602.53%;受理理赔案件4844起,支付赔款883.13万元。2007—2014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0367.11万元,累计赔款支出3285.44万元,赔付率31.69%。先后荣获晋城市行业协会授予的学习《新保险法》电视知识竞赛一等奖、2012年度行业百分考核一等奖、2013年度行业百分考核三等奖等荣誉称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2008年成立营业,开办有个人业务(传统产品、分红类产品、万能产品、健康险产品、意外险产品)和团险业务(万能产品、健康险产品、意外险产品),当年保费收入11983万元,赔款支出1万元。至2014年底,共开办有64个险种,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78539.9万元,累计理赔支出1466.47万元。先后获中央电视台“新中国60周年60个杰出品牌”“2010年度保险营销创新奖”“2011年中国金融教育先进集体”“2012年度金牌竞争力寿险公司”、2012中国品牌年会企业品牌榜“行业领军品牌大奖”等荣誉称号。晋城市中心支公司2009年4月荣获晋城市政府颁发的“和谐企业”奖、2011年2月荣获中国人保2010年交叉销售及互动业务竞赛创新开拓奖”、2011年7月荣获总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晋城营销服务部2008年成立营业,开办个人业务,险种包括传统产品、分红类产品、万能产品、健康险产品、意外险产品,当年保费收入1528万元,赔款支出12万元。至2014年底,共开办有9个险种,累计实现保费收入28517.65万元,累计理赔支出1089.12万元。先后获“2013年度晋城市企业文化建设先进集体”“2012—2013年度晋城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 成立于2011年7月14日,公司地处市区繁华地带,以“开放、进取、参与、包容”的企业文化为依托,同时秉承“勤劳、协作、积累、奉献”的企业精神,打造了一支专业、高效、有特色的团队。公司自成立以来,根据自己的特色稳步经营,具备了一定的优势,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部门规定的11.84倍,连续12年保持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标准10倍以上;公司还拥有专业规范的理赔队伍,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化服务,“一袋式”上门收取理赔资料的服务。2014年,全年累计保费收入实现1500.54万元,赔款金额497.71万元,赔付率33.47%,在晋城行业协会百分考核中2013年、2014年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一等奖。
(四)证券业金融机构
1985年建市时,境内尚无证券业机构。1997年,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在晋城首设分支机构。2000年后证券业有了较快发展。截至2014年底,境内共有10家证券营业部(其中山西证券2家、大同证券4家、异地证券公司4家),全市共有证券账户数65483户,同比增长6.4%;证券从业人员81人,同比增长12.5%,分别比1997年增长32倍和10.1倍,营业利润达到4351万元,同比增长48.6%。境内证券机构有: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晋城营业部1997年6月成立。是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原中国建设银行山西信托投资公司晋城证券业务部后,在晋城设立的分支机构。营业部下设高平、阳城、晋煤集团3个二级营业部,负责晋城市区及周边地区投资者参与证券投资。1997年成立时,晋城营业部共有员工8人,开户数2000户。至2008年,从业人员增至30余人,开户数达到3万余户。2003年10月,营业部迁于晋城市凤台西街531号,营业面积达千余平方米。营业部提供的交易品种包括:沪深A、B股权证,封闭式基金,上市交易开放式基金(LOF、ETF),国债现货,国债回购以及各类上市金融,企业债券的交易。并且全面代理南方、华夏、搏时、嘉实、银华等国内品牌基金管理公司的开放式基金销售。拥有多种交易手段,包括:热自助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手机委托等。营业部每日向客户提供国内知名咨询公司投资参考报告、国内外报刊杂志信息摘要、上市公司最新动态及详细资料。还向客户提供港澳咨询One to One短信平台服务及手机证券短信服务,内容包括:个性化的成交回报、行情预警、新股中签提醒、送配股提醒、个股行情、大盘指数等分类资讯信息服务。此外,营业部还为客户开展代理新股配售申购,邮寄对帐单,友情提示新股中签、配股及持仓个股重大信息等服务;提供客户上门服务,包括办理各种业务手续、网上交易系统的安装、客户电脑系统的维护等各种亲情服务。并定期对场外交易客户进行回访,定期邀请证券专家举办投资报告会等增值服务。至2014年,累计开户数达到5万余户。2002年1月,被中国证监会太原证券监督特派员办事处授予“投资者教育活动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12月,被共青团晋城市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2013年3月,被授予山西省“青年文明号”称号。2011年营业部经理张萍被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联合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山西省证券业协会和山西省期货业协会授予“山西资本市场证券营业部优秀经理”称号,2012年,营业部被授予“优秀证券营业部”称号,员工杨柯被授予“客户服务优秀工作者”称号。2012—2014年连续三年荣获晋城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A类金融机构。2014年4月,获得“2012—2013年度晋城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 成立于2013年8月30日,分公司在进行统筹管理,特色化经营的过程中,牢牢把握“营销”和“创新”的两大核心精神,构建优质金融平台,实现金融投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分公司下设晋城黄华街证券营业部及高平友谊西街证券营业部两家营业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黄华街证券营业部成立于2002年。前身为山西信托迎泽大街营业部晋城服务部,在晋城信托投资公司办公楼营业。2003年搬迁至晋城市黄华街677号。2005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正式成立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黄华街营业部。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营业部地处商业闹市区,营业面积1200平方米。至2014年,累计开户数达到3万余户,客户资产总值达19亿余元,累计向当地国税机关缴纳所得税百万元,向地税机关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百万元。2005年11月,晋城黄华街证券营业部荣获第六届“中国优秀财经证券网站”最佳网上交易推广营业部团队奖;2006年3月,被山西省委和山西省财政厅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2008年12月,荣获公司最佳营销团队奖、山西证券期货行业安全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奖;2010年4月,荣获晋城市2008—2009年金融系统反洗钱基础工作先进单位奖;2010年5月,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优秀窗口服务单位”称号;2012年4月,荣获晋城市2010—2012年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奖;2013年1月,荣获“山西资本市场优秀证券营业部”称号;2014年4月,荣获2013—2014晋城市年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奖;2015年3月,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我是股东”2014年度评选优秀营业部奖。2012年,高平友谊西街证券营业部获高平市2012年度“青年文明号单位”和“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城营业部2002年7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太原特派办同意正式设立。成立当年客户数量约600余户,2007年增至3066户,至2008年发展到近1万户,增幅达到近450%。2009年从服务部升级成为晋城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晋城营业部始终秉承“诚信、亲和、专业、创新”的理念,始终恪守“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吸收国际、国内的先进经验,确立“以规范运作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核心,以信息快捷为保障,以服务客户为基础”的思路,树立“资金安全、交易公平、跑道畅通、服务一流”的良好形象。至2014年末,客户资产总值6亿元人民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城黄华街证券营业部 成立于2013年10月,位于晋城市黄华街宏翔小区5号楼,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海通证券晋城黄华街营业部依托公司互联网金融,为客户提供在线开户、网上营业厅、在线商城、微信平台和手机APP等五大平台,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终端享受便捷的交易、理财、投资、融资和支付等金融服务。海通证券晋城黄华街营业部以传统经纪业务如股票、基金、债券等为基础,为企业及私人客户提供系统、完整、专业的投融资服务,如赢、财、鑫、升系列理财、理财宝系列保本理财、百万以上高收益理财产品;融资融券、沪港通、个股期权等新交易品种;证券托管、证券交易、股权融资、约定购回、融资租赁、大宗交易、税务筹划、财富管理、资本运作等综合金融服务,涵盖从业务需求分析到业务服务方案设计,再到服务方案实施以及后续的服务反馈等一系列持续服务的全过程,并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提供量身定做的个性化金融解决方案和“一站式体验”服务。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晋城凤台西街证券营业部 于2014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并于同年8月开业。隶属于中江国际集团,为该公司在山西省设立的第二个分支机构,营业部类别为C类。晋城营业部共有正式员工4人,劳务派遣员工1人,经纪人2人,营销类员工若干。营业部提供的交易品种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咨询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沪港通、权证等。拥有多种交易手段,包括:电话委托、网上委托、手机委托等。营业部每日向客户提供国内知名咨询公司投资参考报告、国内外报刊杂志信息摘要、上市公司最新动态及详细资料。至2014年,累计开户数达到300余户,客户资产总值达1000万元。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景西路证券营业部2014年8月成立。机构类型属C型营业部,从业人员6人,位于晋城市城区景西路蕴麒嘉园6号商铺。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晋城景西路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是按照C类模式建设,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采取非现场交易方式,通过中国电信4M光纤与公司组成VPN和3G上网卡互为备份。依托安全稳定的总部中心机房集中交易系统(金证新一代柜台集中交易系统),通过公司统一的网上交易系统(双子星、海王星)和公司统一电话号码95551电话委托系统实现便捷的非现场交易。营业部面积为135平米,信息点18个,现场主要提供柜台开、销户、业务咨询等业务,晋城营业部在个人投资者方面以推广财富管理和投资顾问为主,机构投资者方面以财务顾问、现金管理、发行承销等业务为主。
山西三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晋城营业部 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期货营业部。位于晋城市红星街与泽州路交叉口国际贸易中心A座16层1601室。是晋城市唯一合法的期货经营机构。主要从事期货代理、期货咨询、期货培训等业务。自2001年成立以来,坚持“诚信经营,专业服务”的理念。倡导客户理性投资,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专业服务。2013年,晋城营业部被中国证监会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山西省证券业协会、山西省期货业协会授予山西资本市场优秀期货营业部称号。2014年,成交手数达778666手,成交金额达4724221.44万元。晋城营业部被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授予2012—2013年底晋城市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五)其他金融机构
境内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有信用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至2014年底,晋城市共有10家信用担保公司,注册资金43245万元;3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17.48亿元,全部从业人员311人。2014年上半年,全市27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为10.74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营业收入4689万元,营业支出2572万元,上缴税收659万元,实现利润1687万元。
晋城市信托投资公司1987年3月开始筹建,1987年9月1日,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批准,1988年1月28日公司正式成立并挂牌营业,是地方性全民所有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金2100万元。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方式,按照规定的范围开展信托业务。公司成立后,编入晋城市人民政府机构序列,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的领导和管理。公司成立时有工作人员9名,业务范围是一般的信托、委托项目。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会计科、计划科、业务科等4个职能科室。1988年5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批准公司可以办理证券交易业务,成立证券交易中心。年底干部职工人数为24人。1989年5月7日,公司下辖的晋城市亨鑫信托经销部开业,主要办理财产委托、信托,大型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新产品开发,科教器材、机电设备在经济交往中的抵押赔偿及没收物资变卖等业务。10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批准,公司为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市支行代办城镇居民储蓄业务。1996年,公司出资2000万元与市饮食服务公司合作(以晋城市信托公司为主)兴建晋城商业大厦(1997年完工投入使用)。1996年,在与河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联营债券业务时,由于河南公司交易员在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场内拆入场外投资,未经公司账务核算,拆出资金近5000万元,致使出现支付危机,被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暂收《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7年9月后,晋城市人民政府对晋城市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2001年底,被取消经营金融业务许可,公司由晋城市政府处置。
晋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是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晋城市财政局、泽州县财政局、阳城县财政局共同出资,于2003年6月组建的专门从事融资担保业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2013年6月,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晋城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股权划转至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现公司股东为晋城市城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泽州县财政局、阳城县财政局,注册资本金20675万元。公司主管部门为晋城市财政局。公司主要职能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服务对象为晋城市辖区内依法设立、正常经营,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同时,公司承接政府各类政策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为自主创业人员、妇女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集中安置失业人员企业提供政策性贷款担保。公司业务范围涵盖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再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已与本市各金融机构及省城国家开发银行、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建立了信用伙伴合作关系,业务覆盖全市五县(市)、两区(城区、开发区)。公司成立以来,遵循担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社会效益性三原则,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开发新产品,为一大批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导向的中小企业、创业及再就业者提供了灵活高效的融资担保服务。
晋城市迎春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8年,位于晋城市凤台东街131号。由市中小企业局发起并批准设立,国新能源出资,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设立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业务部、风险控制部4个科室,正式职工10名、外聘专业人员2名。是面向广大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以“建设信用服务体系,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为宗旨。公司围绕融资担保、个人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担保等主营业务,努力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在仅有资本金运作的情况下,一方面加快流动为企业高效服务,一方面稳健运行确保零风险运转。至2014年6月,公司累计融资担保总额8570万元,在保余额3220万元。
晋城市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位于晋城市城区黄华街(华西小区16号楼),注册资金1000万元。公司是由晋城市城区财政局独家出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设有资信评估、风险监控、财务会计、综合管理等职能部门,主要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泽州县金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01年6月成立。是一家政策性担保机构,主营中小融资担保业务,经营区域为泽州县。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350万元,由泽州县资产管理处和泽州县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出资设立,后于2008年9月5日进行了股权变更和增资事宜,注册资本增加至3435万元,由泽州县资产管理处与14位法人股东共同出资,2009年8月3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10名法人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处,公司现股权相对集中,由资产管理处和4名法人单位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泽州县资产管理处出资达到53.42%。2010年,该公司被中国联合资信评估公司评为BBB级信用。2011年9月,通过转让股权,泽州县资产管理处出资达到67%,公司股权结构基本稳定,进一步增加国有控股比例,民营资本已全部退出。截至2013年底,实现收入198.53万元,其中担保费收入96.12万元,利息收入102.41万元.担保业务支出182.55万元,其中提取赔偿准备金104万元,税金及其它办公费用共计78万元,实现利润7.8万元.累计为泽州县范围内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近2亿元,现公司在保额5000万元。
高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位于高平市康乐街99号(高平市城关信用社四楼),2009年8月在高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是由高平市财政投资的首家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它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应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成立以来,公司“以服务中小企业”为己任,以“责任、严谨、诚实、创新”为理念,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在全省担保行业整顿验收和信用评级工作中名列前茅。
阳城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2009年9月成立,是经阳城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享有独立经营和民事权的专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设有资信评估岗、风险监控岗、综合管理岗、审保委员会(非常设机构)等职能部门,经营范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企业短、平、快技改项目,小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担保等。服务对象为阳城县辖区内不同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公司成立以来,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围绕阳城经济发展大局,培植地方财源,为众多中小企业提供了贷款担保。
陵川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6月23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省厅奖补资金140万元转作公司注册资本后,公司注册资本变为2140万元,2013年6月26日政府新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创业人员小额贷款保证金5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140万元,单笔担保额度可达300万元,按注册资金最高不超过放大10倍算,可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3亿元。系政策性国有独资公司。合作银行有陵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行村镇银行和泽州浦发村镇银行三家。
沁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2009年6月26日成立,前身为沁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是经沁水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依法注册,自主经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县财政对县担保公司实行定额补贴。公司初始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货币资本1000万元,实物资本2000万元。2010年11月,按照七部委《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公司制改革和实物资本金置换,2011年4月改制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资本,法人名称改制为沁水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同时成立了三人制董事会和二人制监事会。2013年5月,与沁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建设银行沁水支行、中国银行沁水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订《资本金托管协议》,其中信用社托管资金3396万元,建行托管资金500.95万元,中行托管资金200万元,邮政银行托管资金500万元。
山西泰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2010年4月经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金10100万元。是由三名股东依据《担保法》出资组建的,是具有省级投资担保资质的专业从事担保业务的投资担保企业。业务范围有: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等。主要为晋城市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公司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担保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6个部门,公司经营原则是:“稳健经营,防范风险,持续发展。”经营理念是:“以人为本,信誉至上,服务创新,追求卓越。”管理理念是:“规范化经营,流程化管理,品牌化营销,创新化发展。”
山西首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2010年3月16日成立,位于晋城开发区佳润尚城1号楼104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公司以诚信为本,为中、小企业和个人提供多元化投资融资担保业务。
晋城市城区乾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09年山西省首批正式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的服务宗旨是“乾以诚信,通融致远”。公司坚持“依法合规、诚信至上、稳健经营、灵活高效”的经营理念。以服务“三农”、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为己任,采取信用、保证、抵押、质押、联保等多种贷款方式,为城区及市区的农户、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和中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并提供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服务。公司成立以来,主要为周边地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三农”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为下岗职工再创业提供低息和无息贷款,为当地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绿色贷款通道。
阳城县银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09年2月22日成立,位于阳城县新阳西街新华书店附楼,是晋城市首家挂牌运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2亿元,有信贷部、风险部、综合部、财务部、营业部、筹建处6个部门,员工30人。公司实行市场化贷款利率政策之规定,同时以“小额、分散、灵活、方便、快捷“的服务模式,主要解决“三农”、微型企业及中小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其贷款方式主要有信用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担保贷款。
晋城市城区汇丰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6月23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性质为私人控股,共有三位股东出资。公司内设有业务部、综合办公部和财务部3个部门,有职员21名。公司成立以来,牢固树立“立足三农,服务城乡”的经营理念,重点支持本区广大种植户、养殖户以及城乡个体工商户等小微企业。公司贷款余额为2260万元,最大单户贷款250万元。至2014年底,累计发放贷款40365.05万元,累计户数583户。
高平市银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位于高平市友谊街凤和桥东。是高平市首家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坚持“依法合规,诚实守信,简便快捷,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面向三农,服务地方,为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微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主要业务:发放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公司共有员工21人,其中经理1名,管理人员4名,业务人员15名。2014年1月至7月,营业收入84万元,实现净利润10万元,上交税金7万余元。截至2014年7月底,累计发放贷款11687万元,贷款余额247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23笔,贷款金额845万元,累计收回1349万元。单笔贷款最高金额100万元。
晋城市城区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0年10月,注册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是经晋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备案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并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晋城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试点)》要求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坐落于晋城市新市东街733号(富景写字楼一楼大厅),公司由3位自然人共同投资,纯民营资金组建的新型金融机构。公司坚持“短期、小额、分散、灵活、快捷、方便”的特点,采用信用、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等多种贷款方式,方便高效的经营模式和优质服务理念,帮助客户解决资金困扰的难题。针对不同的客户,定做不同的金融产品,来满足客户的需求,产品主要在1年以下,以半年和3个月短期贷款为主,并促使小额贷款产品多样化,能为客户量身定做提供个性化的贷款产品。
泽州县宝禾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位于晋城市中原东街2829号二圣头桥西200米处,2010年10月18日成立。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三农”微小和中小企业小额贷款。注册资金4500万元人民币,有员工16人。公司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为宗旨,兼顾多方利益,搭建快捷的融资平台。
景源小额贷款公司 位于晋城市红星东街佳润尚城门口1号楼。2010年10月经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批准成立,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开业。有员工10人,注册资金3000万元。公司下设会计、出纳、客户管理、业务引导岗位,其中:董事长、财务总监、总经理、执行董事各1名。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经营理念,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手段,防范预期风险,拓宽借款人的融资渠道,促进市区经济建设。
泽州县鑫烨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0年注册成立。经营地址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南村镇岭杰小区。经营范围:发放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咨询业务。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下设营业部、财务部、风险管理部、综合办公室等。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有员工12人,其中具有大专学历以上8人。公司成立以来,本着“公平、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秉持“便捷、灵活、高效”的经营理念,为弥补区域金融市场的不足,解决中小经济组织融资难问题,以灵活多样的形式,主要面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及个人提供利率优惠、还款方式灵活的短期贷款服务。
融易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1年5月,位于晋城经济开发区,是经省市政府批准、人民银行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秉承“至诚致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贷款原则,坚持“小额、分散、流动”的经营原则,致力于服务本区域有资金需求的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三农”经济主体等。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主管部门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规定。至2014年底,累计发放贷款70余笔,累计发放贷款3亿余元。
泽州县瑞天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于2011年11月23日开业。注册资本5500万元人民币。内设机构有: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综合管理部。公司主要服务于三农、城镇居民、个体工商户、微小企业,以“抵押、质押、保证”三种担保方式,为客户短期资金周转提供小额贷款的专业服务,同时还办理小企业的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公司以“快、优、简、诚”为核心价值,为客户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指导帮助。
晋城市城区金汇丰小额贷款公司 成立于2013年9月,注册资金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向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三农”对象发放小额贷款。经营宗旨是稳健经营,既能有效缓解需求客户的“贷款难”问题,又可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成立以来,着重扶持农户经济、有深度开发价值的小微企业客户和个体工商户。
晋城市合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9月,是经山西省金融办批准,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后设立的晋城市首批小额贷款公司之一。公司位于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由数名发起人发起设立,注册资金达1亿元。公司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下设有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综合部和贷审会。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面向“三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各项小额贷款,按照“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原则开展业务。主要产品有:高科技企业低息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股权(份)质押贷款、汽车质押贷款以及其他动产、不动产质押贷款等。本着“小额、分散”的原则,结合业务经营特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创新服务方式。为满足客户日趋个性化的融资需求,公司着力开发政策扶持的贷款品种,完善风险可控的服务流程,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贷款融资服务;大力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贷前、贷中和贷后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融资增值服务,以降低客户融资成本,提升客户市场竞争力。
晋城市嘉鸿财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3年9月18日,位于晋城市城区黄华街锦华商务大厦B座1539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有股东9人,员工6人。主要经营范围为向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三农”对象发放各项小额贷款,开展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按有关法律法规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二、注重素质提升,夯实发展基础
建市以来,境内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经营结构战略性调整,由行政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把业务发展作为拼抢市场、增强实力的基石。同时,大胆革新激励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员工抓业务、增效益的积极性,各项业务有了长足的发展,经营效益逐步提高。
(一)存款业务
存款是银行资金来源的主要构成项目,主要包括企业存款、财政性存款(含机关团体存款)、储蓄存款、农业(村)存款、委托存款、其他存款等。1985年,全市存款余额为52271万元。2014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8040781万元,是1985年的345倍。
1..企业存款
企业存款是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各行业企业单位的存款,有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之分。1985年,将基本建设存款数据并入企业存款,到1992年,企业存款额较建市初翻了三番多。1993年实行财务体制改革,企业存款中取消专用基金存款,增加乡镇企业存款和三资企业存款。各银行通过改善服务、加强科技投入等手段揽户蓄储,如市工商银行推出礼仪储蓄,与凤凰山煤矿携手开通“黄河卡”储蓄业务。1993年2月20日,市工行广场储蓄所存款余额达到1.1亿元,成为全市第一个亿元储蓄所。1995年,各国有专业银行完成向商业银行转变后,各家银行树立“存款立行”理念,大力抓存揽储。是年,全市企业存款年末余额达24.09亿元,当年增加8.66亿元,增长56.07%。1996年,市建行狠抓“两重”(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生产企业)、“两高”(高垄断行业、高效益行业)、“两路”(铁路、商品公路)、培育信贷存款基地,对储蓄存款实行集约化管理,全年新增企业存款3.18亿元。
1997年至1998年,全市支柱行业煤炭、冶炼、化工行业产销不畅,企业存款仅靠晋城矿务局、煤运公司、兰花集团、保险、电力、电信等少数企业带动,增幅下滑。1999年,企业存款强势增长,年底余额达到50.13亿元,增加6.47亿元,增长14.82%,增幅较上年提高14.47个百分点,绝对额增加6.32亿元。2001年,随着阳城电厂部分机组投产运营和煤炭市场趋好,带动企业存款增加。如阳城电厂从江苏结算回电费款12亿元。晋煤集团当年的煤炭销售量同比增长11%,销售资金回收15亿元,仅建行一家因此就增加存款4.85亿元。
2002年至2010年,全市整体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大集团战略成效显著,企业存款年均增长28.6%,至2010年底,全市企业存款额为444.38亿元。
2..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是先拔后用之财政预算经费和历年结余,包括财政存款、机关团体存款等。
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颁布,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经理国库。依此,全市财政性存款资金归市人行管理,但业务由各专业银行代理,定期缴存,市人民银行实行检查管理。1988年,针对各家银行竞争存户实际,市金融系统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晋城市金融业务交叉暂行办法》,规定各金融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利率政策,不得擅自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存款利率。
1989年,财政性存款大幅度提高,达到18813万元,较建市初翻了三番。至1993年,基本保持平稳。1994年,财政性存款首次突破亿元,达到13107万元。1995年,突破2亿元。此后,随着全市地方财政状况不断好转,财政性存款以较大幅度增长。至2014年,全市财政性存款达到902670万元,是1985年建市时的366倍。
3..储蓄存款
建市初,各银行在储蓄存款领域展开激烈竞争。首先是遍设储蓄机构网点,往往一条繁华地段就有多家机构的储蓄网点存在。1985年底,全市有储蓄所17个,1986年底增至71个,至1989年底已达127个。其次是提高服务水平,各机构的储蓄网点在服务手段上实现储蓄网点电算化,各储蓄所普遍运用储蓄利息计算器,随后又把微机引入储蓄工作中。同时,延长营业时间,取消休息日,如1988年7月,中国银行还开办夜市银行。再就是增加储蓄种类和档次,各银行、信用社恢复过去停办的存本取息储蓄业务,并增设定期三年、五年、八年期限存款档次。1988年9月,针对物价上涨和抢购风潮,各机构按规定适时开办保值储蓄业务,对三年期以上居民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实行保值。某些行还开办有奖储蓄,如中行开办住宅、养老金、独生子女零存整取储蓄以及金戒指、彩电和名牌自行车等紧俏商品奖售储蓄业务。20世纪90年代,各家银行相继开办代发工资、独生子女存款、大额存单、电话预约储蓄等新储种。1993年2月15日,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发出《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办理有奖储蓄的紧急通知》,要求凡开办各种形式“有奖储蓄”活动的金融机构,从2月16日起一律无条件停止办理。同年,《储蓄管理条例》颁布并实施,储蓄存款的计息方法发生改变,凡定期储蓄存款的利率以存入日公布的同档次利率计算利息,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到期时仍以合同利率计息,不分段计息。活期储蓄则以支取日的公布利率计息。同年7月,由于市场物价快速上涨,为了减少储户存款因物价上涨所造成的损失,各银行重新办理保值储蓄业务。
199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市内各商业银行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要求,确立“存款立行、效益立行、依法立行”理念。在组织存款过程中,不断改善服务,实施“工效挂钩”。是年,全市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达58亿元,较上年净增17亿元,增长41.75%,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其中,三年期以上存款,占到全年储蓄增量的50~60%。
1996年4月,市建行在《太行日报》登载开办“利滚利”储蓄广告,并在各营业场所悬挂“利滚利”储蓄宣传横幅标语。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对此立即予以制止,并责令该行写出书面检查,在《太行日报》上刊登更正声明,并在全市金融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市人行制定《金融机构利率管理自律公约》、《储蓄管理公约》,遏制金融机构变相浮动利率、储蓄“搬家”、“水分”储蓄等储蓄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年3月30日停办保值储蓄业务。5月1日和8月23日,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两次下调存款利率。1997年,由于储蓄利率调低,居民投资开始向人寿保险、经商、炒股等方面发展,储蓄存款增势趋缓。此外,多条渠道分流储蓄,当年发行国债和11月市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太钢发行债券共分流4.2亿元储蓄存款,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村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居民集资建房分流储蓄4.8亿元。
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风暴和全国遭受水灾影响,全市经济运行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存款形势普遍严峻。各家银行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时,有违规向客户赠送纪念品、支付手续费,高息或变相高息吸收存款现象。市人行下达“揽存十不准”,并在《太行日报》上公布各行的举报电话和严禁高息揽存的公告。1999年6月10日国家再次下调存款利率,并自当年11月1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20%的利息税。各家商业银行采取撤并网点、以效计酬等多种措施增加存款。
2000年4月1日起,实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市人行下发《关于重申严禁金融机构不正当存款竞争的通知》,要求废除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不得对非存款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不得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职工个人,不得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工资、奖金、福利、干部任用等挂钩。各商业银行普遍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存款业务的考核机制更趋科学、灵活。是年底,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28.89亿元,当年增加9.9亿元,增长8.32%,增幅比1999年下降4.65个百分点,绝对额少增3.76亿元。
2001年,各商业银行实行存贷结合、以贷促存的办法,充分发挥储蓄业务与银行卡业务的联动功能,改进金融服务,扩大服务领域,储蓄存款增势走强。全年储蓄存款余额为143.71亿元,增加14.82亿元,比上年多增加4.92亿元,增长11.5%。
2002年,全市储蓄存款增加23.82亿元,增长16.63%。存贷差扩大为120.56亿元,反映出晋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说明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结构性矛盾和投融资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2003年初,个别金融机构在储蓄业务拓展中,与电信公司联合开办“迎新年,存款送手机”营销活动,进行不正当竞争。市人行对此发出《关于重申规范储蓄业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不得与商品促销活动“相伴而行”。中国银行晋城市分行采取以贷吸存、存贷结合的办法发展企业存款业务,为山西亚美大宁能源公司、市煤运公司、路桥公司等新增贷款23530万元,为沁和能源公司、四方广告公司等累计办理承兑汇票53093万元,吸收大宁铁路公司等一批稳定的派生存款11000余万元。储蓄存款增加28.25亿元,增长16.91%,较上年多增4.43亿元,反映出晋城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水平提高。
1985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为28412.5万元;1989年,全市储蓄存款突破10亿元;1998年突破100亿元;2009年突破500亿元。2004年至2014年,全市储蓄存款年均增幅达12.5%左右。至2014年底,全市储蓄存款余额达到8693192万元,是1985年的306倍。
4..农村存款
农村存款是农村集体单位、乡镇企业、各种专业户和承包户的生产周转金、积累基金等,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吸收的农业企业存款。建市初,集体经济发展迅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存款增长较快,至1989年底,存款余额已达15656万元,比1985年增长近两倍。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乡镇企业在全市经济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为农民增收贡献越来越强,农村经济也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农村存款稳步增长,特别是1996年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后,农村信用社网络遍布城乡。1997年,全市农村存款一举突破5亿元大关,达到5.36亿元。1998年至2001年,全市农业徘徊不前,农民增收困难,乡村企业面临改制,农村存款有所下滑,2001年余额为4.52亿元,较1997年减少8000多万元。2002年,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存款余额达到5.71亿元,结束了近几年停滞不前的状态。2003年,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较上年增长35.2%,绝对额增加2.01亿元。2004年,农村经济繁荣,存款余额突破10亿元关口,达到10.54亿元,增长36.5%。至2010年,全市农村存款余额达到44.82亿元。
1985—2014年晋城市历年存款余额表
说明:2011年,金融统计制度发生重大修订,部分存款统计项目名称或归属发生变动,增加“单位存款”“个人存款”项目,取消“企业存款”“农业存款”项目。
(二)贷款业务
1985年至1993年,贷款主要按用途划分,包括工业贷款、商业贷款、乡镇企业贷款、农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1993年至2006年,贷款改为按期限分类,各项贷款分为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1985年,全市工业贷款余额为1.92亿元,商业贷款余额为2.29亿元,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为1.22亿元,农业贷款余额为1.32亿元,固定资产贷款余额为2251万元。1985年,全市各项贷款余额为73949.2万元;1988年,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突破10亿元;1997年,突破100亿元;2010年,突破500亿元;2014年底,全市各项贷款余额达到9207056万元,是1985年的124.5倍。
1988年,境内出现“抢购风”,各商业单位筹措资金组织货源,商业贷款猛增,年末全市流动资金贷款中,商业贷款余额达38734万元,较上年增加8441万元,增长27.86%,占全市流动资金贷款增加额13924万元的60.62%。同时个体工商户贷款也增长迅猛,到年底,贷款余额668万元,增加238万元,增长55.35%。农村信用社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几乎失控,全社贷款余额达到29277万元,较上年底增长47.53%,占其各项存款的62.74%。而当年全市农村信用社贷款增加9432万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33.03%,占其各项存款增加额的74.01%。其中,乡镇企业贷款增加6808万元,增长72.28%,年底余额达到16227万元。而全市农村信用社的乡镇企业存款当年仅增加1404万元,增长69.3%,年底余额仅为3430万元。
1989年,全市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增加12610万元,占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24.2%。1990年,商业企业普遍出现市场疲软的状况,当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增长2.51%,为1985年建市以来的最低,远远低于1988年和1989年的17.81%和16.19%的增长水平。商业企业的信贷需求明显减弱,全市商业贷款余额为54290万元,较上年增长11.38%,比1988年增长幅度低14.43个百分点。全市贷款余额为209920万元,较上年增长28.19%。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22170万元,较上年增长19.24%;农业贷款60730万元,较上年增长36.88%;固定资产贷款13973万元,较上年增长45.02%。
1992年,全市各行业均向银行提出强烈的贷款需求,贷款增加迅速。到年底,全市各项贷款余额为30.99亿元,较上年增长26.59%。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6.33亿元,较上年增长19.63%;农业贷款10.53亿元,较上年增长38.33%;固定资产贷款1.82亿元,较上年增长15.89%。尤其是乡镇企业对贷款需求旺盛。当年全市乡镇企业个数增加17142个,为建市后兴办企业最多的年份,总数达54554个。全市乡镇企业总收入完成41亿元,较上年增长78.8%。全市乡镇企业贷款年底余额达7.18亿元,较上年增长40.5%,占全市各项贷款的23.17%。当年,乡镇企业贷款增加2.07亿元,较上年多增1.21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31.77%。
1993年3月,中国银行晋城支行向中外合资山西荣泽装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发放外汇贷款45万美元,这是晋城市首次发放中方外汇股本贷款。年底,全市贷款余额39.99亿元,较上年增长29.04%;当年增加9亿元,较上年多增2.49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余额19.89亿元,较上年增长21.8%;农业贷款余额12.94亿元,较上年增长22.93%;固定资产贷款余额4.09亿元,较上年增长125.14%。
1994年,境内严格控制货币投放,全市各项贷款余额47.72亿元,仅比上年增长19.5%。其中,短期贷款余额37.69亿元,较上年增长19.85%;中长期贷款余额6.35亿元,较上年增长35.05%。当年全市各项贷款增加7.76亿元,较上年少增加1.24亿元。其中,10月28日,中国银行晋城市支行利用西班牙中部美洲银行贴息贷款340万美元,支持市邮电局引进西萨公司的S-1240型程控交换机项目在太原正式签订转贷合同,实现全市“三贷”业务零的突破,促进了晋城地区投资环境的改善。12月8日,市建设银行支持的国家重点项目晋普山煤矿改扩建工程全部竣工,该行10年累计为晋普山煤矿注入资金16567万元,使该矿年产能力由70万吨增至130万吨。
1995年,受全市公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大面积开展和商业企业增加商品购进和销售以平抑物价,以及存款大增等因素的影响,全市各项贷款增加12.48亿元,较上年多增2.37亿元。新增贷款重点投向五个方面:一是支持基础产业煤炭、化工、冶炼和丝绸等大中型骨干企业的生产经营,全市共计增加工业贷款1.96亿元。二是支持国有批零商业和物资流通企业的商品购进与储备,稳定市场,平抑物价。全年新增商业贷款2.12亿元,占总增量的16.95%,比上年多增加3153万元。三是加大基础农业投入,确保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供应。全年共计增加农业贷款1.43亿元,占总增量的11.44%,比上年多增加7024万元。四是支持全市骨干乡镇企业上规模、上质量、上档次,开展集约化经营。全年共计增加乡镇企业贷款2.41亿元,占总增量的19.29%,其中,支持市定15户产值超亿元的乡镇企业扩大生产8600万元。五是支持晋城公路、通讯等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和技术改造,全年共计增加中长期贷款3.07亿元,占总增量的24.59%,其中,支持陵修、阳济等出境公路和晋长二级路建设3730万元,支持阳城电厂建设2300万元,支持市邮电局程控电话改造项目327万美元。
1997年,是晋城建市以来增加贷款最多的一年。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突破100亿元,为100.24亿元,比上年增长23.57%。当年贷款增加19.12亿元,比上年多增加2.94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9.59亿元,比上年多增加0.28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50.16%;中长期贷款增加8.28亿元,比上年多增加2.14亿元,占贷款增加额的43.13%。当年贷款的投向:一是集中资金6.08亿元支持全市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特别是公路建设。其中仅晋阳高速公路建设就获得2.68亿元的资金支持。二是大力支持各种农业生产资料购进、农田水利建设、春播生产和抗旱保种,新增农业贷款1.62亿元,发放粮棉油贷款1.73亿元,“菜篮子”专项贷款3000余万元,蚕茧收购专项贷款2175万元。三是集中资金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和乡镇企业的集团化经营和规模效益的提高,工商企业贷款增加3.64亿元,乡镇企业贷款增加2.62亿元,重点支持市营预算内工业企业和国有大中型批零商业企业以及效益好的骨干乡镇企业,其中对15户市定亿元乡镇企业累计贷款达2.86亿元。此外,发放小额贷款4500万元。
2000年,全市贷款集约化程度加强。各项贷款余额为101.1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较1999年底增长9.59%。当年增加9.69亿元,较1999年多增0.94亿元。贷款主要集中向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建设,仅阳城电厂、晋矿西区、晋焦高速公路、黄华街道路改造工程、杜河水电站5家企业就增加贷款3.95亿元。晋城煤气化公司的10万吨大颗粒尿素项目、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司的大麻纱、布出口技术改造和阳城诺威化工有限公司微特步进电机系列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高平申家庄煤矿洗煤技改项目4个重点技改项目发放技改贷款1.12亿元。这9户企业增加贷款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比重达52.32%。到年底,中长期贷款余额达14.71亿元,较上年增长17.86%,当年增加2.4亿元。另外,在国家刺激消费政策的引导下,全市消费信贷业务从无到有,住房信贷和汽车消费信贷得到长足发展。2000年,全市共发放各类消费性贷款25966万元,其中汽车消费贷款4527万元,住房贷款8383万元,助学贷款34万元,小额信用农贷13022万元。到年底,全市个人消费信用贷款余额为13433万元,较上年增加7036万元,增长109.99%。
2001年,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10.64亿元,按可比口经计算增加10.97亿元,增幅为11.01%,比上年多投放1.28亿元。贷款投放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四个倾斜”,一是向大中型骨干企业倾斜,其中晋城矿务局新增贷款2.62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3.88%。二是向基础设施和非生产领域倾斜,据不完全统计,当年电力系统增加贷款2亿元,邮政、电信行业增加贷款3300万元。三是向消费信贷倾斜,到年底,全市消费贷款余额为2.78亿元,当年增加1.18亿元,增长73.75%。四是向农村、农业、农户倾斜,全市农业贷款余额达15.95亿元,净增2.83亿元,增幅为21.57%。农村信用社农贷增量比高达112.9%,其中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净增7619万元,比上年多增加3000万元。
2002年,煤炭价格持续暴涨,全市经济开始逐渐从低迷中走出,贷款呈现为大投放态势,贷款增加额居晋城建市以来的最高,信贷资产质量大大改善。年底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139.37亿元,较上年增长25.47%,当年增加28.29亿元,比上年多增加18.02亿元。其中,国家银行各项贷款余额为85.17亿元,当年增加18.63亿元,增长28%;城乡信用社各项贷款余额为48.73亿元,当年增加8.59亿元,增长21.49%。是年,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全市各界对银行贷款需求较多。虽然当年全市贷款增加是上年的近3倍,创下历史纪录,但存差持续不断扩大。晋城建市以后的存差是在1989年开始出现的,当年存差1.61亿元;之后迅猛扩大,1990—1995年期间,存差年均增加5亿元;1996—2000年期间年均增加12亿元;到2002年底,全市存差增至120.56亿元,当年增加15亿元。
2003年,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64.34亿元,当年增加26.21亿元,增长18.97%,在晋城历年的贷款增加额中居第二位,仅次于2002年的28.29亿元。其中,国家银行新增贷款少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全年,国家银行各项贷款增加12.29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46.89%;城市信用社各项贷款增加2.59亿元,占9.88%;农村信用社贷款增加9.49亿元,占36.21%。城乡信用社贷款占比(46.09%)与国家银行基本持平,这在全市历史上还是首次。基本建设贷款、票据融资(贴现)、农村贷款和消费贷款增长较快。全年,全市基本建设贷款到年底余额达32.9亿元,较上年增长19.98%。当年增加5.48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20.91%。农业贷款虽然也增加较多,但增速放慢。到年底,全市农业贷款余额为29.89亿元,较上年增加7.66亿元,增长34.46%。其中农户贷款增加6亿元,占全市新增贷款的22.89%,主要支持农户的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和消费等,基本满足农户的小额贷款需求。消费贷款共增加1.6亿元,增长52.28%。乡镇企业贷款继续萎缩,当年一、二、三、四季度分别净减少1624万元、2204万元、2505万元和675万元,全年共减少7008万元,年底余额为20.91亿元,较上年下降3.24%。
2004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投放,主要围绕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目标,向煤炭、煤转焦、电力、化工、冶铸、陶瓷、建材、丝麻、服装、饮品、农业等领域投入,到年底,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14.81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较上年增长34.69%。当年增加56.83亿元,较上年多增31.22亿元,再次创下全市贷款增加额的历史最高水平,是之前贷款投放最多的2002年的二倍多。贷款的投向,主要是基本建设贷款、票据融资、农业贷款和短期工业贷款增加较多,四者合计增加52.61亿元,占全市贷款当年增加额的92.57%。其中,基本建设贷款增加15.83亿元,占31.05%,较上年多增10.35亿元;农业贷款增加7.24亿元,占14.2%;短期工业贷款增加5.95亿元,占11.67%,较上年多增3.92亿元。新增贷款主要支持煤炭、化肥等企业和农户。其中,煤炭行业增加贷款27.11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47.70%;农户和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增加7.24亿元,占12.74%;化肥行业增加1.3亿元,占2.29%。新增的贷款仅投向晋煤集团、蓝焰股份、兰花集团、兰花股份、沁和煤业、煤运公司和亚美大宁煤矿等7户企业的贷款就多达25.15亿元,占全市贷款增加额的44.2%,剔除农业银行12月将18.99亿元买入返售资产转为票据融资的因素,这一占比高达66.46%。
2005年,全市贷款出现2001年以来少有的增幅大滑坡的情况。到年底,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222.23亿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比上年底增长5.82%;当年实际增加12.51亿元,比上年少增38.37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222.19亿元,比上年底增长5.93%,当年实际增加12.73亿元,比上年少增38.26亿元;外汇贷款余额85万美元,比上年底下降76.25%,当年减少273万美元,比上年少增132万美元。
2006年,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260.33亿元,较上年增长17.15%,当年增加38.13亿元,较上年多增30.75亿元;外汇各项贷款余额9万美元,较上年下降89.41%,当年减少76万元。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中,短期贷款余额为149.75亿元,较上年增长15.32%,当年增加19.89亿元,较上年多增6.42亿元;中长期贷款余额为99.78亿元,较上年增长16.3%,当年增加13.98亿元,较上年少增5881万元。其中,煤炭行业贷款增加5.98亿元,占全市贷款增量的15.7%,其中,向晋煤集团、沁河能源、亚美大宁煤矿、兰花集团等13个煤炭企业发放贷款11.28亿元。农业贷款增加5.28亿元,占13.84%,支持农户的种养殖业和农村工商业的小额信贷需要。电力行业增加4.13亿元,占10.83%,其中大唐阳城发电有限公司增加2亿元。建筑和房地产业增加贷款11亿元,占28.84%。其中,土地储备中心、新仕达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山西铭基房地产公司等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2.36亿元。制造业贷款增加6.47亿元,占16.97%。其中,富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阳城丰润实业有限公司、清慧汽车配件制造公司等6户企业增加贷款3.18亿元。兰花科创田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和天脊中化等化工企业增加贷款6.9亿元,占18.1%。2007年至2008年,将短期贷款中的建筑业贷款和私营企业及个体贷款专列,两项贷款余额分别为66042万元、22049万元。
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愈演愈烈,从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我国经济受此影响巨大,国内经济从年初的过热迅速转为下行,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从“双防”转为“一保一控”再转为“保增长,扩内需”,货币政策也从紧缩调整为适度放松。在如此巨变的经济金融形势下,晋城市金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主动适应宏观形势和市场需求变化,积极配合全市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加强产品营销,努力调整信贷结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金融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08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376.78亿元,较年初增加54.14亿元,增长16.22%。
2009年,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427.16亿元,较年初增加49.38亿元,增长13.07%。全市各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央、地方扩大内需项目的资金支持和中小企业发展,与14家中小企业签订贷款协议2.6亿元;在全市推广市商业银行建立行业担保商会的经验,成立两家行业担保商会,会员企业由年初的15家发展到23家,授信额度4.3亿元,贷款余额3.3亿元。全市成立7家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余额达10847.46万元。
2010年,金融机构统计制度发生重大修订,全面调整“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统计指标,中止原有的贷款分类指标,增设具有主体分类标志的贷款指标。
2011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33.45亿元,比年初增加110.53亿元,增长21.14%。2012年,围绕全市经济转型发展,重点对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业、旅游和现代服务业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768.98亿元,比年初增加135.53亿元,增长21.4%。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晋城银行、兴业银行在中小企业授信、抵押担保、信贷流程上开展服务创新,支持创业服务活动,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余额达176.8万元,妇女创业贷款余额达1512万元,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余额达548.5万元。建设银行推出小企业“助保金”免担保贷款,为56户小企业发放贷款2.44亿元。
2013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859.02亿元,比年初增加90.04亿元,增长11.71%。全市金融机构贷款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银行业更倾向于对经济实体的长期支持,全年全市中长期贷款增加40.4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46%,较上年上升13.69个百分点。短期贷款增加23.71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27%,较上年下降41.21个百分点。
2014年,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为920.71亿元,比年初增加61.68亿元,增长7.18%。受农村信用社改制剥离不良贷款的影响,全市不良贷款下降。2014年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42.16亿元,较年初减少8.38亿元;不良贷款率为4.57%,较年初下降1.27个百分点。2014年末,全市余额存贷比为50.9%,为2005—2014年十年来的最高,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1985—2014年晋城市历年贷款主要指标统计
说明:为统一口径,1985年至1993年,把农村信用社的乡镇企业贷款并入乡镇企业贷款,其他(农村及农户)贷款并入农村贷款。
(三)保费收缴理赔业务
1..财产保险
1985年—1995年,晋城市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仅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1996年,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成立,境内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为2家。险种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农业保险4种。1996年人、财险实行分业经营,财产保险逐步增加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信用保险等。2003年保险市场放开,境内又相继成立4家产险公司。2008年,全市经营财产保险的主体达到12家,开办的险种共12大类300余个。至2014年底,全市经营财产保险的主体达到17家,开办的险种共10大类60余个。
1985—1996年,全市财产保险共收保费22755.5万元,赔付15781万元。其中,企业财产保险共收保费5341.2万元(企业财产1987、1988、1989、1994年共4年缺项未计,赔付数亦同),赔付3414.8万元;家庭财产保险共收保费429.4万元,赔付182.9万元;机动车辆保险共收保费16800万元,赔付12000万元;农业保险共收保费184.9万元,赔付183.3万元。
1996年,全市财产险规模为5325万元,共赔付3052.7万元。2008年,财产险保费收入达到50828万元,赔付23487万元。
2009—2013年,全市财险保费共收保费42.5亿元。2014年,全市财险保费收入达到11.8亿元,增长7.3%。
2..人寿保险
境内人身保险业务始于1984年,当时仅有团体人身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人数仅有3000人,保费收入1.17万元。1986年,投保人数发展至7.8万人,保费收入262.5万元。
1988年,市保险公司提出“全力主攻人身险”的业务经营方向。1995年人身险与财产险分营,至1996年,境内经营人寿保险主体仍为1家,即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寿险公司)。
1996年11月,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晋城中心支公司成立,兼营财险和人身险,全市人寿保险经营主体为2家。至1996年底,全市共开办普通寿险、年金险、意外险、健康险和个人营寿险5大类23个人身保险险种,承保面达30.3%,比1986年增加26.1%。
1984—1996年,人身保险共收取保险金15311.9万元,年均递增88.7%,累计结案44804件,赔付金额7470.5万元。1996年,全市寿险规模为2400万元,2001年为8951万元,2002年达到29763万元, 2003年达到58198万元,2004年为62902万元,2005年为28506万元,2006年为78357万元。2008年,全市开办人身保险的人寿保险公司增至6家,全市寿险保费总收入达到86328万元。2001—2005年期间累计支付赔款和保单利益5.5亿元。2007—2008年,全市寿险公司共支付赔款1705万元。
2009年全市寿险保费收入17.2亿元,2010年为20.6亿元,2011年达到21.3亿元,2012年为20.8亿元,2013年为20.9亿元。2014年全市寿险保费收入达到22.2亿元,增长6.2%。
(四)信托 证券业务
1..信托
1987年,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晋城市信托投资公司,注册资金1600万元。1993年4月,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晋城办事处,经营信托、委托存贷款、投资、房地产投资、有价证券、金融租赁、代收代付、经济咨询等业务。1996年1月1日停业。
1988年1月成立晋城市信托投资公司,以市政府拔付的2036万元债权作为资本金,业务范围仅限于信托和委托存款。1988年末,营运资金达3500万元,各项存款余额为1942万元,贷款余额为2832万元。之后,业务范围逐渐扩展到信托存款、委托存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投资、融资性租赁、担保见证、证券交易、代保管、经济咨询等诸多种类。到1996年底,营运资金达到25173万元,各项存款余额为18345万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7256万元。此外,还面向资金市场,开展资金横向融通,到1996年底共融通资金20亿元,与省内外金融同业界累计拆借资金11740万元。
1988—1996年,信托投资公司的贷款主要根据晋城区域经济的特点,集中投向交通、能源、原材料、化工、冶金、城建等行业,累计发放各种贷款28190万元,其中信托贷款13448万元,委托贷款15452万元,融资性租赁56万元。担保见证是信托机构区别于银行的一大特色业务。信托投资公司从1988年10月办理第一笔担保业务,至1996年末,共累计担保170余笔贷款,金额达15000万元。此外,也为单位之间的融资活动提供担保,为晋城—长治的汽车专用二级公路5000万元债券的发行提供担保。
1988—1996年,信托投资公司共代理发行国库券3012万元,累计兑付各种债券1855万元。同时还为晋城—长治的汽车专用二级公路代理发行债券2000万元。期间,信托投资公司还开展代保管及代收、代付、经济咨询等业务。1989年为市政府代收集资办电款1000余万元,1991—1993年为市政府代收地建配套费3000余万元。1988—1996年共代保管各类证券1317万元。
1996年,信托投资公司在与河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联营债券业务时,管理失控,河南公司交易员在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场内拆入,场外投资,拆出资金近5000万元,致使出现支付危机,被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暂收《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7年9月后,晋城市人民政府对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清理整顿,收回逾期贷款230万元,清理出天津证券交易中心的场外投资400万元,清理职工欠款4.76万元。1998年,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当年底,资产总额23522万元,较年初减少301万元;各项贷款16959万元,较年初增加105万元;负债总额为23382万元,较年初减少301万元;各项存款为21172万元,较年初增加18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40万元,与年初持平;亏损184.6万元,较年初增加亏损124.3万元。从风险状况看,该公司的监控和监测指标完成不理想,多数指标都超过规定比例。资本充足率为3.93%;不良贷款为6032万元,信托贷款6032万元,信托存款及其他存款2783万元,自营存款比例达216.7%。长期投资比例超标问题严重。证券回购存在违规经营问题,剩余债务为3890.5万元。是年收回外债150万元,市政府向市信托投资公司注入资本金200万元,帮助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1999年,晋城市信托投资公司的收贷收息更加困难,支付危机逐渐加大,新的放款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市政府拨付补充资本金100万元,负债来源问题仍然悬空,仅能勉强维持生计。1999年7月1日,省政府委托山西省中元、晋元两家会计事务所,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其结果是:减值298万元,增值599万元,净增值301万元,加上房改出卖公房收回的资金未作账务处理的114万元,共净增值415万元。为防止资金流失,在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中,对负债进行进一步确认,对资产状况特别是对信托贷款的诉讼时效进行核实,由于当年无负债来源,收回贷款又不多,在人民银行的转存款一直在最低限额,基本上无利息收入。加之所有者权益因经省财政批准核销呆死贷款(帐销案存)452万元,故为负数262万元,表外未收利息4300万元。证券回购债务的清理也很艰难,共清欠2500余万元,尚有债务1480万元,债权本金1900余万元仍在继续清理。截至1999年底,公司资产总额22504万元,其中:委托贷款11170万元,信托贷款4833万元,固定资产1367万元,长期投资2241万元,其它占用3083万元。共有负债总额22856万元,其中:委托存款11597万元,信托存款9150万元。
2000年,市信托投资公司经营状况进一步恶化。业务陷于停顿,收贷收息异常困难,正常支付难以保证,存款无法支付,公司濒临破产。6月18日,晋城市委、市政府派出由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市审计、财委、财政、国资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该公司进行为期两个多月的整顿工作。工作组提出“保留公司,整顿班子,精干队伍,规范制度,壮大资产,盘活资金,依法收贷,强化管理”的32字方针。10月27日,市委、市政府对公司班子进行调整。之后,为了尽快扭转公司的被动局面,该公司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的整顿措施,进行内部机构改革,将原有不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的科室根据业务性质和管理程序进行调整合并。任用科长打破原有职务范围,实行全员竞争,择优上岗;科室定岗、定员、定职实行双向选择,优化组合。同时,结合公司人员偏多的实际情况,拟定内退下岗、人员分流实施方案。全公司有16人报名申请内退,占职工总数的20%。业务方面,一方面继续加大收贷收息力度,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进行清欠,把风险降至最低限度,对一些单位的贷款由政府主管部门协调核实追收,仅12月份一个月就收回贷款102.7万元。另一方面,借助法律手段积极清理天津债务,公司原先和河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联营的天津证券交易中心席位形成的巨额债务,经过双方努力,到2000年初仍欠13户债权单位本金3304.6万元。借助法律手段,通过以房抵债,用20栋别墅共抵顶6户债务本金1638.7万元及利息,加上海南房产抵顶110万元,共清理本金1748.7万元。另外,天当信托欠该公司的447万元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天津经桥支行所欠本金995.7万元及利息,继续用以房抵债办法,减少风险。在全力清收外欠的同时,严格控制压缩各项费用开支,开源节流,当年节约开支20余万元。经过整顿,市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形势开始向好的方面发展。截至12月底,该公司总资产达到26691万元,其中:委托存款11516万元,信托存款3868万元,长期投资1907万元,固定资产1321万元。总负债22261万元,其中:委托存款12899万元;信托存款823万元;其它应付款781万元。所有者权益4430万元,兑付企业债券876万元。2001年,市信托投资公司被取消经营金融业务许可,公司由晋城市政府处置。
2..证券
(1)国债发售
境内银行金融机构从1981年开始发售国债,种类包括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特种国债、国家建设债券、保值公债、财政债券。另外,晋城市还发行有晋城—长治汽车专用二级公路债券等地方性债券。其中,发售的国债主要是国库券。
初时,晋城居民购买国库券的热情并不高,发售往往是靠行政方式强行推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居民和企业单位的经济意识逐渐增强,加之国库券与同档次期限的储蓄相比,利息较高,且风险也小,以及其它方式的投资渠道又缺乏,1986年开始兑付国库券后,国库券等国家债券在晋城发售形势看好,居民购买国库券的热情也日益高涨,每年上级分配的销售金额往往不能满足需要,有时出现排队购买的现象。
1994年以前发行的国库券均以实物券形式发行,发行对象为企业、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个人,票面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不挂失,可以上市转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面额分别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500元、1000元、5000元、10000元等。1994年4月1日发售的三年期国库券是纸质债权凭证的国债,这是国债发行方法的一种变化。这种国债没有实物券,以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记录债权和债权人姓名。1995年,这种国库券被改称为凭证式国债,同时实物券被改称为无记名(实物)国债或实物式国债。凭证式国债票面形式类似于银行定期存单,是一种纸质凭证形式国债,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具有类似银行储蓄的特点,但面向城乡居民和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不可上市流通。在1994年到1997年期间凭证式国债和实物式国债均有发售。到1996年底,国家在晋城共发售国债71647.8万元,其中向单位发售6053.8万元,向个人发售65594万元。
从1996年5月1日下调利率起到2004年10月29日前,国家连续8次下调存款利率,如一年期储蓄存款利率累计下调9个百分点,由1996年4月底的10.98%降至1.98%。1998年受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影响,宏观经济增速放慢,居民投资渠道有限。由于国家债券利率一般高于同期的储蓄存款利率,国债发售形势一直大好,每次国债发售一般均是开始销售的当天即告售完,有的甚至是一个小时之间即销售完毕,因此在国债发行时会出现银行惜售国债和居民抢购国债的现象。如1997年10月23日利率下调之后,一些商业银行将未售完的凭证式国债囤积、惜售。对此现象,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要求持有国债的银行必须立即面向社会全部出售,惜售国债问题得到圆满解决。1996年全年共完成三年期实物式国库券发行10400万元,凭证式国库券发行7798万元。1997年,全市各商业银行承销凭证式国债36595万元、实物券国债1400余万元
1997年,晋城市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发行山西电力债券400万元、太原钢铁公司债券700万元。
1998年起不发售实物式国债,发售的国债全部为凭证式国债。
1999年,晋城市的国债发行销售任务小,供给不足。对此,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作出规定,要求代理发行的金融机构,必须保证每期国债全部上柜销售,不得跨行、超额度违规发行。
2000年储蓄利息税开征,居民购买国债的热情更加高涨,全市金融机构承担的国债发售任务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下发《关于加强国债发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国债的发售网点应公告本网点本期国债发行的数量、应知事项和销售情况。要求全市各发售网点,每期国债必须全部上柜销售,不得惜售、不得柜台内卖关系国债,不得超额度违规发行。同时充分利用《太行日报》、电视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尽最大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国债销售的透明度。2002年后的三期因为受利率主要因素波动的影响,群众购买热情锐减。
2003年,国债发行一改往年分阶段集中发售的形式,变为除元月、八月外全年均匀分期销售,国债业务量几乎贯串全年。2004年,为防止预约国债、人情国债的出现,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强调各商业银行将出售国债的销售网点向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备案;各承销机构要将各期凭证式国债销售任务数及已销售数、剩余数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公示牌形式向群众公示;若有举报或经人民银行检查发现有囤积、惜售等现象,人民银行将在媒体上公布其违规事实。当年发行的第三期(6月)和第五期(9月)凭证式国债采用电子记账方式发售,即财政部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承办银行营业网点,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没有实物凭证,是国债的无纸化,这种国债称电子记账凭证式国债。
2005年,全市共发行凭证式国债五期,金额32860万元。其中:凭证式(一期)国债4300万元、凭证式(二期)国债5100万元、凭证式(三期)国债8800万元、凭证式(四期)国债5560万元、凭证式(五期)国债9100万元。
2006年,为解决凭证式国债销售供不应求、居民购买难的现象,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限定各承销银行每个客户单笔购买国债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不得后台销售;不得预约销售等。推行国债公示牌制度,及时公布每天的销售情况和剩余数量,利用舆论进行监督,保证全市承销的国债全部上柜面向市民销售。全市共发行储蓄国债2期,新开国债账户2120户,累计销售金额8923万元。
2007年,开展“送国债下乡”活动,惠及农民800余人,增加农民收入20余万元。全年共发行凭证式国债5期,金额36244万元。2008年,共发行凭证式国债5期,金额31044.6万元;储蓄国债3期,金额15499.2万元,新开托管账户1555户,安排国债下乡额度1000万元。
2009年,全年共发行凭证式国债和储蓄国债(电子式)66363.52万元。开展“送国债下乡”活动,国债下乡总额度达到4500万元,受惠农民达到8000余户,收益利差收入60.95万元。
2010年,全市共发行凭证式国债四期,金额70796.11万元。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十一期,金额10762.22万元,新开托管账户3462户。全年国债下乡总额度达到4000万元,范围覆盖辖区所有县(市)的40个乡镇,下乡受惠农民近8000余人。
2011—2013年,全市共发行凭证式国债十一期,金额95330.49万元。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三十五期,金额183927.51万元,新开托管账户18787户。全年国债下乡总额度达到2.32亿元。
2014年,全市共发行凭证式国债四期,金额49865.54万元。发行储蓄国债(电子式)十期,金额81513.59万元,新开托管账户4887户。全年国债下乡总额度达到1.54亿元。
(2)国债兑付
1986年开始兑付1981年发行的国债,以后国债兑付逐年进行。1986—1990年共兑付1359.525万元,其中,单位兑付442.18万元,个人兑付917.35万元。
1995年,市人行针对1981—1984年单位国库券的兑付情况,与国债管理委员会配合,深入基层商业银行帮助认真清理收账款单存根联,及时通知单位按时兑付。当年,全市共兑付国家债券本息4966万元,其中本金3161万元,利息1805万元,单位国库券本息2631万元,个人国库券本息2335万元,创历史最高记录。
1996年,设立1992年三年期国债专门兑付点及国库券常年兑付机构,把国债兑付变为经常性的工作。全年共兑付各种国债本息款项6260万元。当年在清理、兑付1982—1984年的单位国库券中,市人行采取商业银行全部将存根联移交人行兑付的办法,共兑付6.6万元。
1997年,人民银行向全市40余个金融机构及时拨付兑付基金,同时明确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兑付时必须坚持验券划款,保证券款相符的原则。当年共兑付国债本息2019.3万元。11月,在财政部门的监督下,销毁当年已兑付的国家债券实物券。
1998年,仍有持1982—1988年应兑未兑单位国库券的单位390个,本金226万元,金额最大的20万元,最小的仅有10元。对于这些应兑未兑的国债,人民银行将所有应兑未兑单位按兑付行、种类、年度、金额进行分类,通过《太行日报》向社会公告,并要求各有关兑付金融机构主动与未兑付单位联系。当年,市区共清理兑付历年单位国债本金210余万元,占应兑未兑总额的93%;全市共清理兑付398万元,占应兑未兑总额448万元的88.8%。当年全市共兑付国库券4086万元,利息2010万元。2000年,增加建设银行晋城市分行营业部和工商银行晋城市分行广场办事处为国债常年兑付机构。当年在对历年国债的清理核对时,纠正一些与当年发行、兑付数字不符合的事实,追回有关行多兑付国库券款4400元,核实移交收款单实物309份,金额842745元,还追回因机构分设等原因造成收款单存根联下落不明的款项56902元。全年,共办理兑付业务26笔,涉及单位20余个,本金126640元。
2003年,兑付无记名国债6万余元,兑付1982-1988年国债金额18万多元。2005年,全年共兑付国债实物券本金58448元,支付利息24622.23元。
2006年,兑付历年应兑未兑的国债(单位)1笔,金额1000元,支付利息580元;全境国债常年兑付网点共兑付国债个人国库券2917张,本金51953元,利息21215.38元。2007年,共兑付(单位)收款单国债7笔,金额9000元,支付利息5196元,本息合计14796元;兑付个人国库券4583张,本金57971元,利息25883.49元,本息合计83854.49元。
2009年,兑付无记名实物国债631张,本金8807元,利息4126.23元。
2010—2014年,共兑付无记名实物国债1268张,本金17270元,利息7384.9元。
3..股票
建市初,境内一些企业开始在内部以入股形式向职工集资,解决生产资金紧缺问题。这种入股方式没有股票作为股权证明。随后成立的许多股份公司同样也是虽有入股资金,但没有发行股票。
1992年,晋城市群众的金融投资意识日益增强。为适应需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晋城证券业务部成立,主管委托存贷款、国债、企业债券发行及自营买卖业务。1993年3月3日,成立中国银行山西省信托投资公司晋城证券业务部。该部注册资金300万元,办理证券代理发行、买卖、代收、代付红息、代保管等证券业务。1993年10月,建行晋城证券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晋城的独家异地交易席位,开办股票异地交易业务,自此,境内才发行和代理发行各种股票(主要是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1994年,农行晋城市支行、工行晋城市支行相继成立证券部。截至1994年底,累计发行和代理发行各种证券14584万元。
1995年起,证券业务部不再发行和代理发行各种证券,而是逐步转向主要办理证券交易业务,当年交易5.2亿元。
1996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撤销及转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所属信托投资公司下设证券营业部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中行证券部、农行证券部、工行证券部先后撤并。建行晋城市支行与大同证券公司签订收购晋城证券业务部协议,建行晋城证券部安全平稳转让给大同证券公司。是年,全市证券交易6.2亿元。到1996年底,全市共发展股民3084户,股民投资总额9760万元,交易总量35.3亿元。1997年,全市新增股民1800多户,新增入市资金达5000多万元,新增股股票交易量10亿元。
1998年,晋城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山西兰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全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为晋城市企业股份制融资改制和证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开辟了新途径。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晋城唯一的证券经营机构——大同证券晋城营业部,本着“诚信立业、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求实创新”的经营宗旨,认真学习《证券法》,不断加强自身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服务种类和便民措施,吸引众多客户。该营业部每日公布国内知名资讯公司提供的多种股评,国内外报刊杂志信息,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料及最新动态,还安排业务资深人士现场解盘。依据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岗位责任制度、业务操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在业务管理中,明确职责和业务分工范围,做到事有其人,人有所责,分工明确,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建立健全柜台操作程序,规范业务行为。截至1999年底,全年新增股民客户2214户,股民总客户数达到6728户;新增股民存款5586万元;全年证券交易量为10亿元,其中股票交易量为9.4亿元,比1998年增加30%。
2000年,股市行情自年初开始发动,节节攀高,上证指数量最高达到2125点,交投活跃,投资者信心倍增。证监会改革步伐加快,筹备二级市场,推出开放式基金,探讨股指期货,以及逐步解决转配股问题、放开券商融资,为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扫清了障碍。大同证券晋城营业部除继续每日公布国内知名资讯公司提供的多种股评,国内外报刊杂志信息上市公司的各种资料及最新动态外,还从网上下载各类信息,多方位、多渠道地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服务。该部分别与建设银行晋城市分行、交通银行晋城市支行开通银证转帐业务,并于年底开通网上交易方式,使投资者实现“足不出户做大户”的梦想。新增电话委托数字线路90条,保证电话委托通畅,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的投资交易。开展定量分析工作,加强大、中户的管理,切实解决投资者的实际困难,提高营业部的服务质量。为了提高群众对证券的认识和了解,该营业部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员工上街宣传,散发证券知识材料,现场解答群众疑问,使市民的证券投资逐步走向理性化。通过“走出去”“讲出来”“请出来”三步走,客户资金存量大幅提升,交易量大幅提高,在晋城市创出了大同证券的品牌,被大同证券公司评为“营销市场拓展集体奖”。另一方面,晋城营业部结合自身的特点,积极开展业务创新、服务创新活动,围绕“强化定量分析、精化各项管理、深化服务内涵”的“三化”原则开展工作,在定量分析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服务客户,并在营业部试行以客户服务人员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该营业部全年新增股民客户4709户,股民总客户数达11437户,比1999年末增长69.99%;新增股民存款16896万元;全年债券交易量为28.50亿元,其中股票交易量为26.30亿元,比1999年增长179.79%。
2001年以后,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收入增加、境内证券市场日益火爆。山西证券公司、国泰君安相继在晋城设立营业部,办理深沪上市公司证券交易。
三、强化监管服务,提供金融支撑
建市以来,境内金融监管机构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不断完善全方位金融监管体系,强化了对金融秩序、金融机构、金融业务的管理监督,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各项金融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执行。同时,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控区域金融运行,改革结算制度和外汇管理与服务,促进了市场资金融通,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一)加强货币管理,规范流通秩序
建市以来,市县两级人民银行深入开展货币市场需求调查,在确保市场现金供应充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现金和金银管理,积极做好残损人民币回收和“反假币”工作,规范了现金流通秩序,为晋城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1..现金管理
1985年,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和其它专业银行,积极推行收购农副产品定额转账支票结算,推广票汇和其它简便、灵活的结算方式,控制现金投放。
1990年,采取为开户单位核发《支取现金许可证》的办法,解决多头套取现金问题。1992年,建立现金旬报制度,发出《关于进一步控制货币投放,组织货币回笼的通知》。1993年,下发《关于从严管理信贷、现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现金计划非经批准不得突破,并要提前向人民银行递交用现计划。1994年12月,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制定《晋城市金融机构现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人民银行依据一定标准,核定辖区内在人民银行开立基本结算户、发生现金收支往来的金融机构的库存限额。各金融机构也要结合实际适时核定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库存限额。同时,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要求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现金收支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而且企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网点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企事业单位支取现金时必须持《开户许可证》向指定开户行申请提现,原《支取现金许可证》暂不使用。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到人民银行提取现金、企事业单位提取现金必须经过审批,工资性现金支出要按劳动人事部门下发的《工资基金管理手册》核定的总额发放,并建立工资性支出台账登记制度(管理卡制度)和实行权限审批登记制度。对转账储蓄中确属个人劳务性支出、2000元以下的,各储蓄网点可给予提现,金额较大的一般应存满一个月后,方可支取,但一次支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转存金额的80%,并建立登记制度。
1995年,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出台《晋城市大额提现审批登记制度》,强化现金计划管理,要求各家银行按月报送现金计划,对迟报、不报的坚决不予提现,超计划投放的行处要提前申请,讲明情况,否则不予调整计划。注重市场票币券别调剂,全年共投放1元以下票币429.34万元,其中,面值1元的硬币5.1万元,面值1角的硬币29.19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小面额票币供应紧张、商业找零困难的状况。1997年,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根据市场货币需求量和票券结构比例,编制全年和旺季发行基金调拨计划。全市工资、储蓄及农副产品收购、重点建设项目用现得到保证,辖内无一县(市、区)出现脱供问题。1999年6月,出台《账户支取现金审批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储蓄转账和账户用现业务。
2000年,下发《关于加强小面额货币投放和推广使用硬币工作的通知》,调整货币市场券别结构,维护货币市场秩序。当年,净投入市场货币43921万元,其中投放市场2元以下小面额货币1963.8万元。2001年,继续加大小面额票币和硬币的投放力度,全年硬币共投放256.1万元,较上年增长86%。2002年,全年货币共投放24亿元,回笼36亿元,净回笼12亿元。其中:硬币投放511万元,较上年增加210万元。2004年,市、县两级发行库累计组织投放货币38.4亿元,较上年增长79%;回笼货币71亿元,较上年增长57%;净回笼货币32.7亿元,较上年增长330%。出入库业务量(仅指商业银行缴款业务量)全年累计90.3亿元,较上年增加31.6亿元,增长53.8%,货币市场呈现大幅回笼势态,为晋城历史所罕见。针对1元以下小面额票币需求约2000万元缺口的突出矛盾,增强发行库贮储调节能力。全年10元以下小面额货币累计投放量19518万元。其中1元以下小面额货币累计投放量2294万元,商业银行业务库之间相互调剂量100余万元。全年全市10元以下小面额货币投放量较上年增加1327万元。
2005年,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对开户银行进行库存限额核定,同时实行月度用现计划管理。2006年,建立辖区现金流向流量监测机制。在全市范围内设立9个监测小组、37个监测点和67个监测对象,详细掌握所监测对象每日现金业务变化,按月对现金运行变化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形成本监测点现金运行情况监测报告。
2007年,组织召开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管理工作座谈会”,就当前人民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与研究,评选了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管理十佳服务明星”,开展了“人民币管理与服务百日竞赛”活动。在全市金融机构普遍设立了“残损币兑换处”,并聘请了96名人民币管理“社会监督员”,共在城市社区、乡镇百人以上村庄建立了反假币宣传工作站1155个,聘用义务宣传员1369人。加大了人民币管理与服务监督工作力度。2008年,实行“小面额货币首兑责任制”,促使商业银行自觉做好人民币收付业务,不断优化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提出“一个平台、四条主线”农村反假网络建设思路,在高平市组织召开了“晋城市农村反假货币网络建设推进会议”,在阳城县建立了农村“3+1”人民币防假反假机制,在沁水县开展了“爱护人民币,反假人民币”进校园和“我与人民币”有奖征文活动,实现了反假货币工作由“单一式渠道”向“多元化渠道”的转变。
2009年,针对晋城市现金投放大幅上升,及时组织各金融机构开展了《金融危机下晋城市现金投回变化分析》的课题调研,进一步摸清了由于产业结构变化进而引起现金投回形势变化,加强了月度用现计划管理。同时,制定印发了《“358”标准化农村反假货币工程方案》,创办了《反假货币专刊》,投入资金32.2万元,建成32个乡镇级反假货币标准工作站、723个行政村级反假货币标准工作站、68个保险营业点反假货币标准工作站。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全员打击和防范假币犯罪的良好氛围。2010年,为优化流通中人民币券别结构,有效提高货币市场整洁度,构建了“晋城市货币市场净化管理体系”。通过横向调剂体系实现了小票回笼单位和需求单位间的互动,提高了市场小票流通速度。全年共组织35家重点开户单位调剂1.8亿元,既方便了一部分开户单位用“零钞”,又有效解决了一部分开户单位“零钞”缴存难的问题。7月1日,全市反假货币信息新系统上线运行。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成功破获了晋城市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假币案件,依法收缴20元券假币4165张,8.33万元,有力地震慑了假币犯罪。
2011年,组织开展了《当前现金运行情况及走势分析》的货币市场调研活动,对近几年来全市的现金运行进行了全面客观的分析。在全市选择13家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30家企事业单位,作为人民币流通状况监测点,通过对“点”上的监测、对比和分析,使“面”上的工作做到了有的放矢。在全市开展爱护人民币和反假货币“下乡赶集常态化、报刊短信宣传常态化、校园宣传常态化、阵地宣传常态化和节假日宣传常态化”工程,共组织反假货币知识培训18余场,金融机构一线临柜人员和专(兼)职反假人员570余人,开户单位财会人员、超市收银员985人,社区、农村工作站义务宣传员、保险公司营销员1100余人。参加考试人员570人,考试合格率为100%,进一步提高了现金业务人员的反假技能。
2014年,把小面额现金供应管理纳入《金融机构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工作评估办法》,通过执法监督、调查问卷、座谈会进行综合评价,开展了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面额人民币“三项制度”落实年活动。组织全市1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市公交公司签订了小面额现金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解决了公交公司小面额货币消化难的问题,维护了辖区货币市场流通秩序。开展反假货币巡展宣讲进校园—乡村行活动。从5月30日开始,先后在“阳城县东冶镇小学、高平市河西镇小学、陵川县古郊乡小学、沁水县柿庄镇小学、泽州县孟匠中学、城区星河学校六家建立了“反假货币校园宣传辅导站”。积极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冠字号码查询分类贴标工作,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一体机贴标368台,其中:黄标324台,蓝标44台;取款机333台,其中黄标324台,蓝标9台;A类点钞机430台。
现金投放
1985年,现金投放10109.6万元,为1984年的1.33倍,是境内第一个现金投放突破亿元的年份。1986年和1987年,加强现金和信贷管理,现金投放减少。1988年,由于物价大幅度上涨,现金投放14324万元,是1987年的1.67倍。其中,工资性支出增长23.7%,农副产品采购支出增长40.06%,工矿产品收购支出增长149.08%,行政企业管理费支出增长55.13%,乡镇企事业投放增长49.42%。
20世纪90年代初,全市经济步入快车道,现金投放量急增。1992年投放70448万元,是1991年的1.59倍。1993年,投放突破10亿元,达到106147.2万元,比上年增长50.67%。此后两年,国家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现金投放有所减少。
1997年,全市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增大,现金投放达10.3亿元,比上年多投放6.29亿元。
从1998年开始,随着市场交易旺盛,储蓄存款回现能力增强,以及税务部门加大征税力度,全市现金投放趋于稳定。2001年以后,金融部门大力推行代收代付业务和信用卡业务,全市现金表现为净回笼。2009年至2010年,现金又呈现投放趋势。
现金回笼
20世纪90年代初,现金回笼渠道不畅。1998年,全市储蓄回笼现金率仅为22.81%。此后,人民银行加强对现金投回的监督管理,储蓄和商品回现能力增强。1999年,全市储蓄净回笼现金7.93亿元,商品销售回笼现金22.62亿元,分别比1997年增长298.49%和32.82%。2000年,全市储蓄回现率高达94.14%,储蓄净回笼现金达9.32亿元。
2001年,全市共回笼现金3.08亿元。这是自1985年建市以来,全市现金投放首次呈现为净回笼。此后几年,现金回笼持续增高。2004年,回笼现金达32.97亿元,较2003年多回笼22.83亿元,是晋城历史上现金回笼最多的年份。
2006年,全市金融机构现金总量增加,全年现金净回笼28.99亿元。受批发、零售业的拉动,全市消费品市场呈现快速增长势头,商品销售、服务业和城乡个体经营现金回笼速度加快,分别累计回笼现金120.6亿元、60.5亿元和10.12亿元,同比分别多回笼12.01亿元、11.01亿元和12亿元。2007年至2008年现金回笼呈下降趋势。
附:晋城市1985—2010年现金投放回笼情况统计表
晋城市1985—2010年现金投放回笼情况统计表
(注:现金投放回笼方面,2011年起不再对现金投回情况进行单独统计,故此表下限至2010年底。)
2..金银管理
建市初,对金银实行统一管理、统购统配政策。境内所有厂矿、单位和个人生产和回收的金银,必须全部交售人民银行,不得自行销售、交换和留用。凡需用金银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使用金银的计划,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批、供应。
1987年,经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批准,晋城市侨汇商店开始销售金银首饰,金银饰品实行专营。之后,陆续有批零商场、蓝天商场、白云商场、牡丹金店、银艺珠宝金行、百货大楼、高平金店、天鹅商场、银都购物中心、晓光商场、九天购物中心、阳城仁航金店等国营集体单位设立的金银饰品销售网点。
1993年7月,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制定《加强黄金饰品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黄金饰品必须按照规定的渠道进货,执行统一的市场售价,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1995年12月22日,市人行对全市金银制品零售单位外采购货、接受货源和购货发票保管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至1996年底,全市合法经营金饰品零售业务的有13家,其中市内11家、县(市)2家,销售量最大的单位是银都购物中心、批零商场、蓝天商厦、天鹅商场,占全市销售量的68.2%。全市共向民间销售黄金饰品583386.2克。
1997年,市人行先后两次公布7家外地单位准许来晋城开展批发金银饰品业务,并重申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接受省外无证货源,凡进货渠道不在规定范围之内者,一律予以严处。当年全市金银饰品零售单位累计购进足金饰品169834克,销售168563克,库存370919克。
1998年1月1日,全市对收购非合同金银所发生的损益实行收购单位自负盈亏的管理办法。规定自7月1日起,各县人行上解的金银,由市人行集中组织送解冶炼厂。这是金银管理体制上的一次重要改革。9月1日起,晋城市辖内人民银行各支行停止门市收购业务,并将库存金银上缴二级分库,全市金银收购业务由人民银行晋城分行集中办理。
2000年1月1日,根据人民银行总行《关于白银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行不再办理白银收购、配售业务,不再行使对白银市场管理的职责。
2001年11月1日,黄金制品零售管理审批制进行改革,取消黄金制品零售业务许可证管理制度,实行核准制。全市有准许经营黄金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15家,其中:市区有兼营店6家、专营店3家;县(市、区)有专营店6家。从1999年初到2001年,晋城14家黄金制品零售企业(萃丰珠宝有限公司长期停业)足金饰品购进量183.3千克,销售量183.2千克。月均销量500克以上的有市百货纺织品公司银都购物中心、批零商场、市丰华实业有限公司商业大厦、高平市金银首饰经销店等4家企业,其销售总量占到全市总销售量的74%,成为晋城黄金制品零售市场的骨干网点。晋城黄金制品零售企业进货渠道主要有6条,均为国家批准的定点批发企业,其中:省外批发企业有深圳爱塔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湖北金兰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豫盛珠宝首饰有限公司、洛阳银辉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省内批发企业有山西华茂珠宝股份公司、山西宏艺首饰总厂、太原银河金银珠宝行。在进货形式上,主要是柜面接受,也有极个别企业偶尔临时外采。
2002年7月,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金银收购网点将金银实物全部上缴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金银占款余额结清为零。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后,人民银行只收购成色低于99.95%(不含)的黄金,但最低成色不得低于98%,同时,不再办理黄金配售业务。到2002年底,全市共有市百货纺织品有限公司银都购物中心、市百货纺织有限公司批零商场、市凤展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市丰华实业有限公司商业大厦、市云鹏实业有限公司大华商场、市白云批零商场、市牡丹金店、市银华珠宝金行、高平市金银首饰经销店、高平市红日珠宝金行、阳城县仁航金店、陵川县银鑫珠宝金行、沁水县宏泰珠宝金行、沁水县红日珠宝金行等14家黄金饰品零售企业。这些黄金制品零售企业(除蓝天商场外)足金饰品购进24千克,销售30千克。其中全年月均销售量400克、旺季月均销售量800克以上的有市百货纺织品公司银都购物中心、凤展购物商场、高平金店3家企业,其销售总量占到全市总销售量的55.6%。
2003年3月,取消黄金制品零售业务核准制,黄金制品完全由经营企业自主决定。
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停止未达标黄金收购业务。1月20日前,各分支行将自有金银实物如数上售总行,金银占款余额结清为零。自此,黄金、白银作为普通商品完全由市场调配,人民银行不再行使管理黄金、白银贵金属的职权。
(二)加强市场、外汇监管,维护正常的金融运行秩序
建市以来,境内金融机构针对晋城融资渠道不畅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求,加快金融市场建设,加强金融市场管理,促进了市场资金融通。198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晋城分局成立后,进一步改进外汇管理与服务,进行了汇率并轨,简化了用汇手续,查处外汇收支违法行为,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1..市场监管
晋城市的金融市场成立于1988年1月,是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直接出资组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当时的名称叫融资中心,主要经营金融机构之间的短期资金拆借、票据贴现、有价证券代理发行、转让、金融咨询、信用担保、见证等业务。1989年全国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时,被停业清理。1992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牵头,市级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自愿参加,重新组建晋城金融市场。金融市场实行会员制管理,是相对独立的法人单位。会员按规定交纳会员基金,当年共吸收会员基金800万元。金融市场按照金融政策、法规,充分利用“资金的时间差、地区差、行际差”,开拓融资渠道,全方位筹集资金,有效地解决会员单位资金紧张的矛盾。到1994年末,已和全国10个省、市100余家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往来关系,累计融资10亿元,其中,向长治、吕梁、太原、大同、忻州等地的金融机构累计拆出资金近3亿元,向沿海地区的海南、广东、山东以及长江沿线省、市金融机构拆借资金2亿多元。与此同时,还积极创造条件为会员单位服务,先后为晋城市各城市信用社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解决会员单位临时资金周转急需,形成一种有钱找市场、缺钱也找市场的局面。1993年6月,根据规定,晋城市金融市场停止资金拆借业务。从此,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转向清收向外拆借的资金和加强对乱集资、乱发行彩票行为的管理方面。到1994年底,通过借助法律手段等措施,基本上收回拆出资金。
1995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彩票市场管理的通知》精神,市人行对彩票市场进行一系列的清理整顿。晋城市政府1992年7月发行的3000万元交通建设债券,1995年7月到期。该债券能否如期兑付,直接影响着政府和银行的信誉。从4月开始,市人行主动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协助落实资金来源,并对兑付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到7月21日,该债券本息如期兑付。10月,市民政部门发行400万元社会福利彩票,人民银行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制定发行方案,使这次彩票发行工作顺利完成。11月,根据郊区巴公信用社反映,巴公镇农民李忠义持盖有山西省法官培训中心建北培训部公章的有偿债权凭证,在晋城市非法办理存贷款业务。市人行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对李进行传讯,查清城区东关村居民王春花,通过山西省法官培训中心建北培训部会计孟才,利用该部公章和凭证,非法在晋城市郊区4个乡镇的7个村,聘用7名业务代办员,办理金融业务的事实。至10月底,已非法吸收存款683705元,发放贷款598500元,贷款利息收入109580.05元,存款利息支出30396.89元,支付代办员工资12307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及时制止王春花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的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清理所有债权债务,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通过《太行日报》发布公告,澄清事实,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1996年,社会上违规乱发彩票的事件屡禁不止,严重干扰金融秩序。3月8日,河北某贸易公司违反《中国体育彩票管理办法》规定,未经批准在阳城县寻找代理发行单位,拟以超过彩票面值3元的价格跨地区溢价发行中国体育彩票;3月13日,市残联非法开展“环球”彩票募捐活动;3月18日,市农机公司违反规定,以5000万元彩票进行广告促销。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对这三起事件及时进行制止和严肃处理,并以此为例在晋城电视台连续3天开展金融法规宣传活动。之后,一乡下农民投书揭发晋普山煤矿劳动服务公司棉百门市部利用赶庙会之际,溢价发行彩票行为,人民银行摸清情况后,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5月11日,中央电视台一套晚间新闻节目和二套经济半小时节目,都对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处理违规发行彩票的事件进行了报道和评论。
同年,为遏制变相浮动利率、储蓄“搬家”、“水分”储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市人行制定《金融机构利率管理自律公约》《储蓄管理公约》等,并在全辖区开展“最佳储蓄所”竞赛活动。4月,及时制止市建行“利滚利”储蓄广告行为,并以此为契机对40家金融机构的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997年,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的区域和范围上时有纠纷。为此,市人行两次主持召开保险工作协调会,处理竞争中存在的问题,明确划定三家保险公司各自经营的区域和范围,并提出整顿保险市场秩序的具体意见,保证了晋城保险市场有序竞争。5月上旬,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市航空机票代办点代办保险业务进行专项检查,经查,全市有航空机票代办点6个,均持有有关部门批准代办文件,主要代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11月,又重点对全市18家保险机构的合法性、业务合规性、经营安全性以及机动车辆险等5个险种进行检查。针对保险机构业务经营中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
1997年5月中旬,市人行接到群众举报,称市物资局开办期货、股票交易业务。人民银行立即派人到物资局了解情况。经实地调查证实,市物资大厦二楼设有期货交易大厅,并挂置“山西省三立期货有限公司”牌匾,内设期货、股票、证券咨询部。事实查清后,明确指出代理金融期货业务必须经人民银行批准,并颁发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及时制止了“三立期货公司”非法开办金融业务的行为。同年8月至10月,对市区三个煤炭运销公司(市煤炭运销公司、城区煤炭运销公司、泽州县煤炭运销公司)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专用账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定期存款账户以及无证开户情况进行现场稽核检查,共检查金融机构63个。清理出三个煤运公司在金融机构开立各类银行账户88个,其中基本存款户26户、专用存款户27户、一般存款户7户、临时存款户2户、定期存款户14户、无证开户4户,对乱开户问题,依法进行处罚、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对新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规范。
1998年,市人行制定《整顿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市乱集资、乱批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的“三乱”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当年仅设有一家基金会——晋城市晋驹教育基金会,该基金会成立于1996年4月,1997年经过清理整顿后,于1998年由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批准重新登记。基金会共有职工6人,下设办公室、财务处两个部门。截至1998年底,晋城市晋驹教育基金会共有基金3019万元,基金来源是晋城矿务局、晋城金驹集团及煤电化股份公司资助。基金资助对象是与该会宗旨相符的教育事业,资金运用多数购买国库券,少数存入银行。1998年,共获得利息收入4243400.57元,其中:国库券利息4191600元,银行存款利息51800.57元。截至1998年底共有资金(本息合计)3723.83万元,依据《基金会管理办法》,该基金会按照保全本金的原则,每年动用利息收入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财务支出。1998年,该会共计支出935107.11元。4月30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市区黄华街口有人销售彩票。经查,销售单位为河南省某市一企业。此单位打着“有奖销售”的旗号,准备销售200万元的即开式“希望”卡。市人行依据国家彩票发行和销售的有关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制止了一起非法销售彩票事件。另外,还检查并制止了山西金晶药业“钙邦”公司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晋城城区支公司联合推出的回报消费者赠送活动等不合规行为。
1999年,市人行联合市计委,对全市企业债券发行及兑付情况进行调查落实。9月,按照《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的申请程序,批准市体委发行数量为300万张、面值600万元的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于10月5日结束,彩票实际销售量为95万元。
2000年,人民银行不再行使对证券、保险业的监管。同时,根据1999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移交彩票监管工作的通知》,人民银行不再行使对彩票的监管职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随即向晋城市财政局移交全部监管档案。自此,人民银行只存在对银行业机构的监管。
2..外汇监管
1988年11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晋城分局(简称市外管局)成立,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分局的派出机构,于1989年正式开办外汇调剂业务。1999年1月1日,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晋城市支局,2001年5月1日更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晋城市中心支局。市外管局与市人行一直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历任局长由人行行长担任,人行的外汇管理科具体负责市外管局的日常业务。业务主要包括:进口付汇核销、出口收汇核销、非贸易项下售付汇审批、外资外债管理、外汇监管、外汇查处等。
1991年境内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晋城精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到1993年底,在外管局备案的“三资”企业只有13家,与工商局注册登记的数量相差17家。为了加强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严格外汇收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多设在乡镇的特点,市外管局组成调查组,上门年检,就其资金到位、合资合同、生产经营、外汇收支等情况逐户建立档案,对“三资”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分类、编号,制定外汇收支预算表、报告表等,实行“外方投资企业登记证”制度,把“三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纳入管理范围。
1994年,取消外汇额度留成和上缴,到6月末全市剩余外汇额度128万元全部消化,出口收汇核销和进口付汇核销率达100%,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当年结汇52万美元,售汇28万美元,占全省结售汇总额的0.11%。截至1994年底,全市批准设立的经办外汇业务的指定银行共有6家,外汇存款196.9万美元,外汇贷款50.6万美元。外管局共组织办理外汇额度调剂983万美元。全市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7家,总投资额2942万美元。外贸企业出口创汇产品68种,年创汇额达2000万美元,初具外向型经济规模。
1995年,外汇监管的重点,主要是对执行外汇管理法规情况、结售汇及挂牌汇率的监管。是年,全市“三资”企业共28家,至年底,全市结汇收入520万美元,售汇支出31万美元,结汇大于售汇489万美元。全市外汇贷款余额达366万美元,外汇存款余额318万美元。外贸企业实现外汇利润6.5万美元,较1994年增加2.5万美元。
1996年,全面推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截至1996年底,市外管局共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49笔,其中:涉外收入申报(对公)15笔、金额562975万美元,涉外收入申报(对私)32笔、金额282084万美元,进口付汇核销即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单(对公)2笔、金额6936万美元。全年共结汇67万美元,售汇62万美元。全市外汇贷款余额276万美元,较年初下降13.2%。
1997年1月,实行国务院修改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企业进口商品和服务,只要得到进口许可和提交相应的有效凭证,即可到银行购汇对外支付。10月,人民银行又允许中资企业设立外汇账户。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后,不能再用行政手段来管理国际收支中占最大份额的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当年全市出口总额465万美元,出口收汇额494美元。到年底,全市外汇存款216万美元,外汇贷款319万美元,累计结汇313万美元,售汇13万美元。实施直接投资申报和汇兑申报,全年对公单位申报14笔、金额300万美元,对私申报110笔、金额26万美元。汇兑业务申报中,人民币兑外汇14万美元,外汇兑人民币9万美元,间接申报率为96%。1996年全市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27户,1997年新批6户,直接投资申报28户,直接投资申报率为85%。
1998年,全市对公申报18笔,金额54万美元;对私申报59笔,金额11万美元;对外付款3笔,金额1万美元。汇兑业务申报中,人民币兑外汇20.3万美元,外汇兑人民币3万美元。结汇65万美元,售汇30万美元。年底全市外汇存款257万美元,其中:对公存款8万美元,居民外币储蓄249万美元。外汇贷款313万美元。出台《晋城市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办法》和《晋城市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统计报表考核办法》,并从4月1日开始实施。两个办法明确考核单位、考核范围、评分标准及处罚措施。全年全市出口总额509万美元,出口收汇核销212万美元。到1997年底,全市累计批准成立外商投资企业50户,除历年注销、中止的外,1997年底在省工商局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实有34户。
1999年6月,市外管局针对中行晋城市分行在国际收支统计中存在的漏报、错报问题,作出通报批评及罚款处理。全年,辖区内涉外收入对公申报114笔,金额462万美元;涉外收入对私申报115笔,金额31万美元;对外付款申报24笔,金额10万美元。汇兑业务申报中,人民币兑外汇22万美元,外汇兑人民币1万美元。涉外收入申报率达到98%,对外付款申报率达到100%。到年底,全市外汇存款余额376万美元,外汇贷款余额306万美元。全年结汇439万美元。查处晋城市进出口公司假出口、假结汇骗取国家税款50万元人民币(未遂)、虚报32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和沁水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真出口、假结汇1782290美元等二起影响较大的案件。对沁水县对外经济贸易公司提供伪造出口收汇核销凭证及逃汇行为依法给予1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建议有关部门对有关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晋城市进出口公司逃汇案由司法部门处理。
2000年,全市外汇存款余额838万美元,较年初增加449万美元;外汇指定银行累计结汇730万美元,同比增长66%;累计售汇292万美元,是1999年的6.49倍。全市共办理国家收支申报369笔,金额951万美元,同比增长81%。其中:对外付款39笔,金额111万美元,同比增长247%;涉外收入330笔,金额840万美元,同比增长70%。涉外收入中:对公199笔,金额779万美元,同比增长69%;对私131笔,金额61万美元,同比增长91%。收付汇核销增长迅速。全年全市出口收汇核销906万美元,同比增长20.32%,托收出口收汇392万美元,同比增长116.44%;自寄单据出口收汇357万美元,同比增长100.61%;其他方式收汇48万美元,同比增长394.61%。出口收汇结汇902万美元,占收汇总额的99.51%。
2001年,全面推行“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取消企业收汇前到外汇局交单的环节,允许企业按月集中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使用期限,放宽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发放数量,帮助企业解决在出口收汇核销方面困扰的问题。当年,全市共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627份,同比增长60.37%;交单510份,同比增长34.56%;核销484份,同比增长24.74%;核销额936万美元,同比增长3.29%。本地企业本地付汇金额218.89万美元,本地企业异地付汇9.7万美元,异地企业本地付汇43.84万美元,企业报审到货额255.93万美元,企业报审付汇额255.96万美元。全市涉外收入1374万美元,申报1374万美元;对外付款291万美元,申报291万美元。
2002年,推进外汇账户制度改革,放宽辖区内中资企业外汇账户开立条件,放宽辖区内出口企业远期收汇的备案期限,全市进出口贸易持续快速增长。到年底,全市贸易进出口总额达2002万美元,同比增长54.2%。各银行代客结汇、代客售汇、代客跨境收入、代客跨境支出均突破千万美元,分别达到1328万美元、2178万美元、2085万美元和2625万美元。
2003年,全市外汇收支总额4123万美元。其中:收入2049万美元,支出2074万美元。结售汇总额3745万美元,同比增长7%。其中:结汇2094万美元,同比增长58%;售汇1651万美元,同比下降24%。进出口核销额继续保持高增长。全年全市出口收汇核销金额2236万美元,同比增长97%,核销率为100%;进口付汇核销金额854万美元,同比增长24%,核销率为111%。自营外汇贷款大幅增长。全年累计发生银行自营外汇贷款762万美元,是上年同期的3.4倍。在监管方面,改变出口收汇核销方式,由逐笔录入、逐笔审核、一一对应的方式改为批次核销,总量监管。改变出口保付代理项下收汇核销管理方式,为企业融通资金、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供有力支持。截至2003年底,全市累计为出口企业办理国际保理业务32笔,出单金额1229万美元,贴现金额931万美元,缓解了企业资金不足问题。全市共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1198份,同比增长72%;收汇额2236万美元,同比增长97%。全市进口付汇核销额854万美元,同比增长24%。完成对全市外汇指定银行收汇结汇业务的专项检查、外汇不良资产处置情况检查、对3家证券机构是否经营外汇业务的调查等七项检查。当年,辖区内共发生大额外汇资金交易678笔,金额1128万美元,无大额可疑现象发生。
2004年,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进出口核销手续。到年底,出口收汇核销额3069万美元,同比增长37.25%,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1098份。进口付汇核销额694万美元。全市对公、对私涉外收入申报807笔,金额折合4558万美元,贸易进口付汇申报37笔,金额折合907万美元,非贸易(含资本)对外付款申报61笔,金额折合263万美元,对私对外付汇折合42万美元。积极支持企业有效利用外资。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山西亚美能源有限公司和盛固有限公司向股东举借外债,填补晋城直接外债的空白;为晋城德邻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并购的核准。当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1996万美元,全市新增外汇贷款558万美元。加强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和结售汇市场准入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对辖区内4家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合规性全面检查。对个人外汇区别居民和非居民不同外汇收支分类实施监管,完成已开办结售汇业务的4家外汇指定银行和已开办外币兑换的6家经营外汇业务金融机构的审批备案。
2005年,试行进出口企业核销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6家企业实行“进口付汇名录管理”。当年,企业办理货到付款项下自动核销79笔,金额435万美元。制定辖区《进口付汇差额核销授权审批管理制度》,简化并放宽企业金额小、低比例的进口付汇差额核销手续。改进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及时调整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超限额结汇,进一步扩大按实际外汇收入100%的标准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的企业范围,当年,全市累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8个,账户限额253万美元,余额54万美元,其中,新核准9个。建立外汇局与银行间网络平台,将企业外汇收支的完整信息纳入外汇账户管理系统,确保账户统计监测数据准确。当年,全市申请办理进出口备案的企业同比增加,进出口业务双双大幅增长。累计出口交单额4304万美元,同比增长32%;出口收汇核销4339万美元,同比增长41%;累计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1390份,核销1341笔。本地进口付汇5186万美元,是上年同期的7.5倍。累计备案的进出口企业增至59家,有进出口实绩企业30家。重点对省外汇分局移交的可疑资金进行核查,全年累计核查4次,涉及4家外汇指定银行。
2006年,市外管局出台《关于落实全省改进外汇管理,优化服务,支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指导意见的实施细则》,简化贸易进口付汇审核凭证,改进进口单位付汇名录管理,放宽“异地付汇”进口付汇备案管理。全市外汇收支12719万美元。其中:收入7899万美元,支出4820万美元。结售汇总额9476万美元,同比增长6%。其中:结汇5577万美元,同比增长18%,售汇3899万美元,同比下降8%。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总额11172万美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办理居民个人购汇1580笔,金额435万美元,分别是上年同期的18倍和7倍。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17家,年度新登记备案企业创历史新高;办理验资询证11笔,金额2350万美元。建立晋城市“关注名单外汇资金交易跟踪监测制度”。全年共监测各项外汇数据155笔,涉及金额11141万美元;查处一起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案,收缴罚款10.5万元。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的合规性监管,对4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外汇业务合规性现场检查。检查期间,共查出外汇指定银行各类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5起,涉及金额52万美元,全部限期整改。加强对企业进出口逾期未核销的清理,全年共清理逾期未核销6笔,涉及企业6家,金额302万美元。
2007年底,全市进出口收付汇总额18640万美元,同比增长72%,其中:出口11387万美元,同比增长70%;进口7253万美元,同比增长74%。全市外汇收支总额21578万美元,同比增长73%。其中海外收入13046万美元,同比增长66%,支出8532万美元,同比增长86%,顺差4514万美元。辖区共有10家外汇指定银行获准办理结售汇业务资格,3家外汇指定银行获准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组织对合规性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内控制度建设和政策执行方面两大类8小类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和通报。全年共立案9起,其中:通报批评6起,处罚3起,累计罚款金额8万元。加强对涉汇主体外汇资金流入的检查。重点开展了对辖区出口企业2006年度预收货款未核销和外商投资资本金流入超过500万美元以上资金流入与结汇的检查。
2008年,全市银行代客结汇、代客售汇、代客跨境收入、代客跨境支出均突破亿美元大关。代客结汇14042万美元,代客售汇11131万美元,代客结售汇总额占全省结售汇总额的1.76%。代客跨境收入17494万美元,代客跨境支出13576万美元,代客跨境收支总额占全省代客跨境收支总额的1.94%。跨境外汇收支总额达到30835万美元,同比增长43%。其中:收入17465万美元,同比增长34%;支出13370万美元,同比增长57%,顺差4095万美元。全年共查出各类违规问题三类,笔数4笔,金额559万美元。纠正各种错误信息4笔,涉及金额462万美元。市人行与商务局共同建立外商直接投资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签订《晋城市外商投资工作协调备忘录》,编写《晋城市企业境外投资指南》。
2009年,制定出台《支持地方涉外经济发展指导意见》,简化出口收结汇联网检查和预付贷款注销手续,对企业确已出口但因数据传输时滞造成可收汇额不足问题,允许其先结汇后核查。简化企业申请贸易信贷临时额度、注销、退汇等环节的审批程序,调高企业来料加工收汇比例,取消企业注销申请和外汇局确认注销申请环节。放宽对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取消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放宽跨境融资限制。至年底,全市贸易出口核销额13142万美元,同比下降12.58%;进口到货核销20156万美元,同比增长76%。新增进出口企业7家。累计发放出口收汇核销单5534份,同比增长33%。对银行和企业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间利润汇出及资本变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外汇指定银行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间外汇业务合规性全面检查,查出各类违规问题5大类、16小类。累计监测个人结售汇业务5310笔,金额2808万美元,未发现异常情况。共清理进出口逾期未核销企业21家,逾期未核销109笔,金额518万美元。全年共立案7起,处罚6起,罚款金额7万元。
2011年,开展企业进出口逾期未核销清理工作,共清理出口逾期未核销61笔,金额219万美元;清理进口逾期未核销46笔,金额1.49万美元;全市贸易出口收汇核销69021万美元,同比增长114%。鼓励外资企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端口报送外汇年检数据。应参检企业29家,报送企业25家,通过年检企业25家,企业参检率为86%,通过率为100%。对辖区相关银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情况进行检查,了解资本金结汇政策在银行、企业的执行效果。开展进口单位贸易进口及付汇情况核查,对进口项下出现异常情况的进口单位开展现场调查,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纠改解决。开展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现场核查,确保申报数据的完整性。考核辖区内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对出现问题的银行进行约见谈话。组织开展以“宣传打击‘热钱’成果,普及外汇政策法规”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共出动人员26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制作宣传版画19块,滚动显示电子宣传标语60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280余条,300余人参与网络知识竞答。
2012年,对列入主体监管的28家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加大出口逾期未核销数据的清理,简化外汇市场准入管理,推进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发展,辖区内开办电子银行个人结售汇业务的银行达到5家。定期开展大额交易、特定项目的专项核查,提高辖区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数据和结售汇统计数据质量。全市外资企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端口报送外汇年检应参检企业27家,实参检企业27家,企业参检率和通过率均为100%,会计事务所代申报率为100%。对8家企业、11家金融机构,开展资本金大额结汇、外债结汇、服务贸易外汇收支等专项检查,查出各类违规问题64笔,金额4596.8万美元,立案5起,罚款39万元。
2013年,全市银行代客跨境收入85268万美元,代客跨境支出132915万美元。代客结汇71984万美元,代客售汇52145万美元。
2014年,全市跨境收入88675万美元,跨境支出104496万美元;银行结汇63899万美元,售汇63771万美元;外债余额3005万美元,当年新增325万美元。辖区内备案经营即期结售汇业务网点45家,经营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机构7家,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机构1家;共确认贸易外汇收支名录企业73家,新增18家,注销10家;共有外商投资企业25家,新增2家。开展了对富士康系企业及相关银行2013年以来的远期结汇情况的专项检查,完成了对建设银行晋城分行2个网点外汇业务合规性的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分局下发的异常交易线索,组织对中国银行晋城分行4个网点进行了现场核查;依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对20余家企业开展了非现场或现场核查,将3家列为B类企业,立案2起,罚款2万元。选择6家业务量大、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实施了主体监管,实现了对全市跨境收支主流形势的综合研判和重点监管;编写了《晋城市金融机构外汇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点手册》,完善了商业银行外汇业务风险防范体系;出台了《关于支持晋城涉外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全面落实外汇管理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积极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建立汇税业务协作配合机制,与市国税局签署了《外汇业务协作配合机制备忘录》,增强了外汇监管工作合力。
(三)改善融资支付服务,建立畅通便捷的运行渠道
建市初始,晋城只有银行信贷和结算业务,融资渠道单一,结算系统繁缛。为适应经济活动需要,境内金融机构不断改进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了融资规模。至2014年,非信贷融资已成为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与此同时,加大科技投入和电子网络建设,全市金融机构全部开通第二代综合业务系统,实现了网络全覆盖,极大地提高了资金运转效率和服务水平。
1..融资服务
1992年,各商业银行尝试融资方式改革,开展票据融资(贴现)业务。1997年,全市开始单独统计票据融资(贴现),当年通过票据承兑贴现融资4.8亿元,票据融资余额达到17.31亿元。1998年至2002年,加强对票据融资管理,业务逐年萎缩,由1998年的1.28亿元降至2002年的4423万元。2003年,票据融资增速加快,绝对额较上年增加3.64亿元,达到4.08亿元,其中,市农行贴现增加1.81亿元,市中行增加9047万元,市交行增加2267万元,这三家银行合计增加2.94万元,占全市票据融资余额的71.57%。2004年,市农行将18.99亿元买入返售资产转为票据融资,全年票据融资增加23.59亿元,较上年多增20.55亿元,余额达到27.75亿元,是历年票据融资最多的年份。票据融资占全年贷款增加额的46.26%。
2005年,市农行买入返售资产的票据融资到期,导致前4个月票据融资全部为减少,共减少10.79亿元。5月,增加票据融资6.31亿元。6月,接受太原光大银行等外地银行的承兑汇票,办理转贴现39.35亿元,形成前半年全市贷款猛增。到6月底,全市人民币贷款余额已达262.56亿元,前半年实际增加55.2亿元(报表为增加47.74亿元),几乎相当于2004年全年贷款的增加量。其中,票据融资就增加34.36亿元,占全部贷款增加额的62.24%,余额达到61.51亿元(其中农业银行票据融资余额59.19亿元,占96.23 %)。7月开始,票据融资逐月递减,到年底,农业银行票据融资减少56.69亿元,致使全市票据融资减少55.04亿元,较上年下降20.68亿元,余额降至6.45亿元(其中农业银行票据融资余额2.5亿元,占全市的38.75%)。
2006年,票据融资余额为10.78亿元,较上年增长66.7%,当年增加4.31亿元。农业银行的票据融资业务当年减少1.78亿元,余额仅有7837万元。市商业银行于11、12月集中增加票据融资34372万元,其全年票据融资增加46309万元,占全市票据融资增加额的107.42%。
2011年,市人行出台《关于扩大直接融资,全力支持晋城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企业改进融资方式,扩大直接融资占比。9月30日,晋城融资网开通,在银行与企业间搭建资金与项目对接桥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晋城银行围绕小微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特点,量身定做8个信贷产品,发放小微企业贷款7.1亿元,余额达33.4亿元。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票据业务,为企业短期资金需求提供信贷支持。年内全市各金融机构共签发银行承兑汇票61.62亿元,同比增长39.09亿元;累计办理贴现209.73亿元,同比增长55.38亿元;票据贴现余额为15.41亿元。鼓励大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当年6月,由广发银行承销的沁和煤业集团10亿元短期融资债券完成第一期5亿元的发行;10月,由市农行为晋煤集团发行的第一期33亿元中期票据获人总行批准发行。
2012年,全市各金融机构共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44.6亿元,同比增长83亿元;累计办理贴现273亿元,同比增长63.22亿元。交通银行与交银信托公司合作,通过信托理财方式为晋煤集团融资6.82亿元;建设银行引入华泰保险公司为晋煤集团设立项目债券权投资26亿元。全年全市各金融机构为企业开办非信贷融资达162.9亿元,较各项贷款新增额多27.4亿元。
2013年,全市社会融资规模为266.39亿元,比上年减少46.28亿元。其中,本外币各项贷款增加87.82亿元,同比少增53.67亿元;委托贷款增加107.89亿元,同比多增50.23亿元;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45.15亿元,同比多增32.66亿元;企业债券融资19亿元,同比少增76亿元;保险公司理赔5.44亿元,同比多增0.25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增加10839万元,同比多增2470万元。融资呈现如下特点: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实体经济提供的融资占比下降。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33.34%,与上年相比下降11.91个百分点。二是实体经济通过贷款以外渠道获得的融资显著增加,占比大幅提高。全市实体经济通过委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债券融资获得的融资规模合计达172.04亿元,同比多增6.9亿元,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为64.58%,与上年相比上升了11.77个百分点。
2014年,全市非信贷融资余额为698.36亿元,同比增长14.8%,高于各项贷款增速8.17个百分点。全年各金融机构累计提供非信贷融资金额达614.68亿元,比2013年多46.41亿元。全年全市非信贷融资增加150.89亿元,同比少增174亿元。与贷款相比,非信贷增加额是全年贷款增加额的2.6倍,非信贷融资已成为企业融资的主渠道。融资呈现如下特点:一是债券融资、委托贷款融资和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最多。2014年,全市债券融资余额为127.7亿元,较年初净增58.7亿元,占全市非信贷融资增量的38.9%;委托贷款融资余额为217.7亿元,较年初净增54亿元,占全市非信贷融资增量的35.8%;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106.95亿元,较年初净增26.56亿元,占全市非信贷融资增量的17.6%。二是全国性大型银行是提供非信贷融资的主力,全国性大型银行非信贷增量合计66.49亿元,占全市非信贷增量的比重为44.06%,分别高于全国性中小型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27.14个和5.04个百分点。三是非信贷融资主要满足了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需求,重点支持了晋煤集团、兰花集团、沁和能源、阳泰集团、福盛钢铁、蓝焰煤层气、煤运公司和天泽煤化工8家大型企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获得非信贷融资合计203.14亿元。
2..支付服务
1986年7月,晋城市票据交换所在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成立,随后各县支行也陆续开设票据交换所,保证各专业银行及时、准确地进行资金清算。票据交换所具体办理同城票据清算业务,坚持“定点、定时、定人”的制度,每天两场,当日清算占用资金,以减少票据在途时间,加快资金周转。同城、异地之间的联行清算,实行由各家商业银行自成体系的内部联行汇划系统和人民银行提供同城异行、异地异行间的联行清算体系。
1989年,《银行结算办法》开始生效。新的银行结算制度,废止国内信用证、付款委托书、托收无承付、保付支票和省内限额结算等5种方式,改为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汇兑、委托收款6种结算方式。8月1日起废止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停办结算贷款;使用商业汇票的,可以办理贴现。7月,为疏通信用社的结算渠道,晋城市农村信用社开办市辖联行往来业务,参加联行的信用社达到120个。当年,为防止金融机构间乱拉客户开展不正当竞争,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制定和推行开户通知书制度,规定银行信用社为客户开立银行账户,必须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通知书。
1991年12月1日,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晋城市支行所辖7个县级支行全部实现会计柜台电算化联网。
1992年7月,工商银行晋城市支行对市辖联行核算、对账进行集中监督管理改革,建成微机自动查账系统,企业财会人员可在银行结算柜台外自行核查账务,解决以往企业对账难、难对账的问题。10月1日,该行与晋城矿务局凤凰山矿联合开发的全省首台自动柜员机代发工资系统正式开通。
1994年9月,工商银行晋城市支行对不合理的结算方式进行改革,实施同城通存通兑,使企业结算资金在途时间由过去的两至三天缩短到一天之内。11月,该行开通电话银行业务。同月,人民银行晋城分行的电子联行系统并入人民银行总行清算中心的EIS网络。到1994年底,全市参加票据交换的银行金融机构达到46个。
1995年1月9日,市人行电子联行正式开通运行。当年,电子联行共发生往账3284笔,金额102961万元,接收来账727笔,金额99760万元,均做到当天入账。同时对商业银行50万元以上大额汇票及10万元以上跨系统和系统内的大额汇划款项,严格审查,及时划转,保证汇路畅通。12月20日,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建成,并顺利联网运行,大大提高了资金的周转速度。当年,全市同城提交票据732844笔,金额1129362万元,资金抵用率达到91.3%。工行晋城市支行实现汇兑业务24小时入账,并开通网上会计代收代付业务,网内汇兑实现实时入账。该行还推出联网储蓄所的牡丹卡业务联机处理程序和牡丹提款卡的电子货币新形式,推动全辖区牡丹卡和代发工资等业务的发展。农业银行晋城市支行在全市7个县级支行全部开通电话银行系统,之后又在全市开通电子联行系统。市中行增加信用卡电话银行服务,开发行长办公辅助系统,并在3个县支行与市行之间实现办公自动化通信、头寸、储蓄报表的传递和汇兑。是年,市人行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对全市银行账户印制红、蓝、黄三种开户许可证,分别作为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证明,代替开户通知书,账户管理实现制度化、日常化。
1996年1月1日,《票据法》开始实施。《票据法》规范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同年7月1日,继晋城市服务电子联行的卫星小站1995年正式运行以后,人民银行高平市支行卫星小站也并网运行成功。
1997年,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推行电子联行到县。到年底,全市电子联行共发生往、来账业务16647笔,比上年增加4674笔,总金额为90亿元,比上年增加19亿元。其中,往账业务发生12990笔,比上年增加3692笔;金额44.3亿元,比上年增加11.6亿元。来账业务发生3657笔,比上年增加982笔;金额46.6亿元,比上年增加8亿元。在同城票据清算方面,阳城县同城票据计算机联网清算系统于1997年11月10日建成并运行,在全省县级支行中率先实现同城票据交换计算机联网清算。该县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单位共14家,有近一半在经济较发达的乡镇。1996年晋城市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单位共有23家,1997年增加到36家,共提出票据47.87万笔,金额69.25亿元。
199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正式施行,同时1988年12月19日印发的《银行结算办法》废止。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在市区推行银行本票结算业务试点。为搞好试点,先后组织两期本票结算业务培训班,共培训市区各金融机构会计主管、业务经办人员等260余人次。结合晋城市实际,制定《晋城市银行本票办法》《银行本票会计核算手续》,并于12月1日正式在市区推广使用银行本票。
1998年8月,人民银行晋城分行组织召开晋城市银行系统不定额银行本票推行情况会议,对推行银行本票业务提出具体要求。到年底,市区共计推行本票614笔,金额5707.2万元,为银行本票在全省推广积累经验。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跨系统汇划款项和系统内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额汇划款项必须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划转,进一步增加电子联行入网业务量。到年底,全市电子联行共发生往账业务18082笔,金额821901万元,来账业务9308笔,金额813733万元。同年,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建设晋城市金融城市网。10月21日人民银行晋城分行完成晋城市金融城市网前期的计算机局域网布线工程,为金融城市网的后续建设奠定基础。
1999年,各金融机构统一正式使用电子联行《行名行号管理系统》。当年电子联行共办理往、来账业务26651笔,金额120多亿元,其中:往账业务18788笔,金额63亿多元;来账业务7863笔,金额67亿多元。6月晋城市金融城市网正式启用。当年,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选择中国银行晋城分行营业部、工商银行北石店办事处等5个金融机构作为第二批本票业务试点单位,使全市的银行本票业务发展较快。到年底,共签发银行本票754笔,金额9143万元。其中当年签发银行本票为596笔,金额1398万元。
2000年,完成对工、农、中、建、交5家商业银行的交换网点和3家已有专线的农村信用社的网络改造,变电话同步拨号传输为专线传输。全市37个同城交换网点中有21家更换为专线传输,网络传输达到100%。电子联行业务范围扩大,工行城建办、牡丹卡办,农行凤建支行、金穗办事处4家新增的同城清算金融机构纳入直接参加电子联行业务范围,全市统一电子联行日常业务的操作标准。到年底,共办理电子联行业务34830笔,金额134.2亿元。其中,来账9533笔,金额64.8亿元;往账25297笔,金额69.4亿元。有6家金融机构取得银行本票业务签发行资格。至此,全市具备银行本票业务签发行资格的金融机构由1997年的4家增加到10家。全年共签发银行本票543笔,金额7412万元。
2002年,人民银行系统推行“会计核算管理四集中系统”(会计核算集中,事后监督集中,账务查询集中,会计档案集中),晋城市中心支行被确定为全省“四集中”的试点行。9月1日撤销所辖高平、阳城、陵川、沁水四县的全国联行行号和电子联行行号,取消手工联行和电子联行业务,实现会计核算的网络化,减少会计核算单位,简化县与县、县与市之间联行核算环节,为商业银行之间的结算畅通渠道,跨行业务可实现资金当天到账,辖区内跨网点汇划资金到账时间较原来缩短2~4小时。
2003年,市人行制定《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管理办法》,规范全市同城票据清算管理,保证银行间资金往来及时、准确、安全清算。该《办法》从200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04年,规定对各县(市)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超过10万元(包括10万)、市区金融机构营业网点超过50万元(包括50万元)的大额资金汇划业务,必须经网点会计主管签字后将凭证传至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会计核算中心,核算中心据此与网络传输信息核对后方可办理资金汇划业务。全年票据交换共提出票据19.29万笔,交换金额265亿元,分别较2000年末增长31.2%和95.6%。全市共办理电子联行业务77859笔,金额229亿元,较2000年分别增长192.14%和90.83%。
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在全国推广现代化支付系统。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HVPS)和小额支付批量系统(BEPS)两个应用系统。4月11日,晋城市实现大额支付系统正式上线,运行10年的电子联行业务停止。人民银行不再转发商业银行的异地跨行资金的汇划,而仅仅作为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账户间的同城清算及其系统内资金调拨、现金存取的服务者和管理者。同时,商业银行建成自成系统的联行资金支付系统,异地间跨行资金贷记业务实现实时到账。全市支付系统基本形成以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的格局,实现全国范围内逐笔发送、实时清算的高效资金支付。对电子联行撤站后的设备、密押卡、重要凭证、各种应用程序及数据资料进行妥善处理。2003年至2005年,全市共发生电子联行业务16.73万笔,金额881.33亿元。其中,发生往账业务11.11万笔,金额437.83亿元;发生来账业务5.62万笔,金额443.50亿元。
2006年,小额支付系统于5月29日在晋城市正式运行。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同城、异地的借记支付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2万元)的贷记支付业务,实行7×24小时不间断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为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管理者。小额支付系统因与同城票据清算业务相冲突,故同城票据清算业务逐渐萎缩。
2007年至2008年,完成全国支票影像系统、中央银行会计凭证影像事后监督系统、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二期)、支付信息管理系统、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小额支付系统通存通兑业务等6套系统的推广运行。
2009年,全市农村信用社首批70家网点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至12月底,全市农村信用社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共接收来往账业务93133笔,金额2885757万元。开展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组织全市7家发卡机构联合开展“刷银联卡、送体验奖”活动。
2011年,在全市开展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宣传月活动。以转账电话为基础,以惠农卡为载体,以银行网点网络系统为支撑,继续实施小额支付结算转账电话村村通工程,实现“机到村”、“卡到户”、“钱到账”目标。至年底,农业银行在1998个行政村安装转账电话3248部,“机到村”率达100%;为44万农户发放惠农卡44万张,“卡到户”率100%;授信农户1490户,授信金额6926.3万元,为675户农户发放小额贷款3189.5万元。
2012年,全市金融机构共办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业务21笔,金额2290万元。安装转账电话4433部,发放惠农卡442462万张,福农卡564650万张。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达到3851个。山西兰花大酒店有限公司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晋城市唯一一家、山西省第二家合法的多用途预发卡发卡机构。
2013年10月8日,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试运行。第二代支付系统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境内外币支付系统等6个业务应用系统,与第一代支付系统相比,其支付功能、清算效率更加强大,更加畅通。
2014年,全市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等九家金融机构,完成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综合前置子系统上线工作。7月25日,晋城银行作为全省第二代支付系统第四批参与者,顺利完成了二代支付系统上线工作,切换后系统运行稳定,各项业务处理正常。在阳城县推广了“农村金融便民超市”新模式,在保证原有助农取款服务点的消费、转账、查询、资金汇划、代理缴费等基本支付结算功能有效使用的基础上,增加了支付结算服务、小额信贷服务、金融知识宣传、人民币流通管理、征信信息收集和金融业务推广等新功能,使广大农村地区的群众在“金融超市”中各取所需,从中享受到较为全面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