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建市30年实录(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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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商贸服务

一、国内贸易

(一)批发零售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企业法人单位4005个,从业人员58733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84.52%和19.21%。其中,内资企业占99.93%,外商投资企业占0.07%。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2.85%,股份有限公司占0.55%,有限责任公司占9.96%,私营企业占81%。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23.88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96.56%。

2013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共有335个,从业人员37441人。购进总额399.7亿元,销售总额467.4亿元,年末库存总额269.4亿元;资产总计273.8亿元(流动资产225.9亿元,固定资产25.5亿元),负债合计216.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7.6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77.5亿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9亿元,主营业务实现利润30.7亿元。

1..批发业

1985年,全市有专门批发机构57个,从业人员966人。各种所有制的经营单位均可到境外凭营业执照选购,并可批量销售放开价格的商品,市场日趋活跃,库存也随之增加。1997年底,全市有各类批发网点237个,从业人员3170人,分别较1985年增长315.8%和228.3%。2005年,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有56家,从业人员达12935人,批发业销售总额809225万元,占全部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52.6%。2008年底,全市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共36个,从业人员10527人,批发业销售总额2329309万元,占全部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80.7%。其中,城区批发业商品销售额为691736万元,占其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58.9%;泽州县为396969万元,占88.5%;高平市为528251万元,占97.9%;阳城县为473394万元,占98.9%;陵川县为49168万元,占92.6%;沁水县为189791万元,占99.4%。

201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企业1759个,从业人员23569人,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11.79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523.53%。其中,限额以上批发企业94个,从业人员8961人,购进总额320.1亿元,销售总额350.7亿元,年末库存总额16.6亿元;资产总计217.4亿元,负债合计173.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43.7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42.7亿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56亿元,实现利润21.7亿元。

2..零售业

1985年,全市商业零售网点11852个,其中国营355个,集体2470个,个体9027个。社会商品零售额为46477万元,其中商业零售额34604万元,饮食业零售额1410万元;市区及县城零售额为3040万元,农村零售额达16076万元。1992年,全市商业零售网点达到13411个,其中国营541个,集体2241个,个体10629个。社会商品零售额129625万元,较1985年增长1.8倍。1996年,全市商业零售网点达到23567个,社会商品零售额达230146万元。其中,国有商业机构网点999个,从业14431人,商品零售额为86095万元;集体商业2126个,从业13583人,商品零售额57113万元;个体私营商业20666户,商品零售额49236万元,从业31369人。供销合作社有1206个分销店,1902个网点,从业13583人,商品销售总额46131万元。

晋城市“欢乐消费惠万家”消费月活动

2002年,全市加快流通方式改革,出台《晋城市加快流通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大对流通业的投资力度,一批连锁店、购物广场、超市建成开业。

2004年9—11月,由市经贸委牵头对晋城市市区、北石店矿区、泽州县南村镇商业网点进行普查。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03年底,普查范围内各类商业、宾馆餐饮业、生活服务业、修理业网点共有5155个,从业人员3.4万人,总占地面积8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总营业面积72万平方米。按经营形式分,批发零售业网点2878个,生活服务业网点1036个,宾馆餐饮业网点853个,修理业网点388个;按企业经济类型分,国有经济网点95个,集体经济网点182个,民营经济和个体网点4859个;按零售业态分,共有各类零售网点2842个,其中购物中心1个,百货店9个,大型超市1个,超市39个,专卖店267个,专业点1676个,食杂店432个,便利店395个,家居建材店22个。

2005年,针对广大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滞后的情况,商务部提出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晋城市在泽州县、阳城县试点,到年底,建成乡、村两级农家店252个。这一年,全市仅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即达109个,从业人员8962人,商品销售额727914万元,占全部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47.3%;企业数、从业人员、商品销售额为建市以来之最。2006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被省、市政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新成立的晋城市商务局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把试点范围扩大到高平市。当年,在泽州、高平、阳城又建成乡村两级农家店271个,建成有一定规模的配送中心4个。一手抓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一手抓城市社区商业,通过优化老社区商业结构,提升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促进社区商业网点的调整和服务水平的提高,城区西巷社区和下辇社区被授予省级商业示范社区称号。

2006年12月,晋城市政府出台全市第一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了主城区商业网点建设。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限额以上商业零售企业285个,从业人员8889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555460万元,占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19.3%。其中,城区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为482592万元,占其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41.1%;泽州县为51564万元,占11.5%;高平市为11016万元,占2.1%;阳城县为5271万元,占1.1%;陵川县为3945万元,占7.4%;沁水县为1072万元,占0.6%。

2013年,全市共有零售企业法人单位数2246个,从业人员35164人,资产总计112.09亿元,比2008年增长157.26%。其中,限额以上零售法人企业171个,从业人员17953人,购进总额79.6亿元,销售总额116.7亿元,年末库存总额310.3亿元;资产总计56.5亿元,负债合计42.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3.8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04.8亿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522万元,主营业务实现利润8.98亿元。

(二)住宿餐饮业

2013年,全市共有住宿餐饮企业法人单位239个,从业人员12634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5.8%和24.2%。其中,内资企业占99.58%,外商投资企业占0.4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3.77%,股份有限公司占0.42%,有限责任公司占11.3%,私营企业占74.9%。住宿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29.95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26.21%。

1..住宿业

1985年建市后,国营、集体、个体宾馆、饭店一起上,到1992年底,仅市区先后有高都大酒店、实习饭店、东方大厦、泽州饭店、太行饭店、阳光大酒店等一大批服务网点纷纷建成开业,固定资产达到54651万元,营业利润2415万元。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各级政府对服务业重视程度日益提高,从市区到县城及重点乡镇,服务业呈快速发展的态势。1995年,市区共有全民、集体旅店680家,从业人员3011人,总床位近万张;高平市共有旅店417家,从业人员2223人,床位6800余张;阳城县共有旅店384家,从业人员2099人,床位6000余张;陵川县共有旅店280家,从业人员1012人;沁水县共有旅店298家,从业人员1300人。1996年,全市共有旅店2059个,其中国营34个,集体128个,个体1890个。从业人员9645名,其中国营1969名,个体5876名。营业额2450万元,利润210万元。全市共有二级服务师8名,三级服务师29名。2000年之后,随着旅游业蓬勃兴起,服务网点迅速增加,规模扩大,大型宾馆进行了涉外宾馆星级申报。截至2008年底,全市限额以上住宿法人企业8家,从业人员3803人。共有涉外星级宾馆27家,其中五星级3家,四星级5家,三星级9家,二星级10家。住宿营业额达9883万元。

2012年,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达到27个,从业人员5238人,为历史最高年。2013年,全市住宿业法人单位96个,从业人员4862人,其中旅游饭店23个,从业人员2933人,一般旅馆63个,从业人员1747人;其他住宿业10个,从业人员182人。住宿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08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1.69%。

2013年,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法人企业减至15个,从业人员减至2243人,其中星级住宿业营业额16490万元,为2007年以来最低。

重点宾馆简介

金辇大酒店 五星级旅游涉外饭店,占地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位于市区泽州南路中段,交通便利,位置优越。内设总统套房4套,高档豪华套房12套,标准客房164套, 398个床位。一流装饰,堂皇幽雅,雍容舒适。有可容纳380人的大型多功能会议厅1处,30~50人的小会议室3处;可容纳360人的多功能餐厅1处,80人的风味餐厅1处,10~20人的豪华餐厅23处。

金辇大酒店

晋城大酒店

晋城大酒店 位于市区凤台西街与泽州路交会处,与市政府和市中心花园毗邻,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总建筑面积30000余平方米,楼高19层,总投资1.3亿元。

富景国际饭店 位于市区繁华商业街——新市街和太行路交汇处,共有总统套房、豪华套房及中高档标准客房100余间,写字楼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各种大、中型会议室和多功能厅5个。

太平洋大厦 位于市区凤台西街59号。酒店拥有140套。标准间、商务标准间、商务单人间、商务套间及总统套房等各种客房。配套完善,设备先进。

颐宾楼大酒店 由市政府、市煤炭运销分公司、晋城宾馆共同投资兴建,是晋城大酒店荣誉管理的旅游涉外股份制酒店。总占地面积1273平方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拥有高、中档客房,大、中、小型会议室,各种豪华包间和宴会厅以及设施一流的室内游泳池和康乐中心。2005年元月试营业。

高都大酒店 由润华实业总公司投资兴建,集餐饮、住宿、娱乐、购物为一体,三星级旅游涉外饭店。酒店总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共有套间12间,标准间36间。

阳光大酒店 坐落于市区泽州南路,酒店拥有客房108套,设有18个大小宴会厅,可提供300人的商务会议会场。

晋城宾馆 晋城市委、市政府所属的三星级旅游涉外宾馆,地处前进西街58号,宾馆设计新颖,建筑华丽,以山、水、花、草、桥、廊为题材,集中国古典园林和现代化园林为一身。宾馆占地28321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4000平方米。拥有高、中、低档客房182套,总床位400张,大、中、小会议室10个,拥有豪华高档的宴会厅和一流的洗浴中心,独特粤、晋风味餐厅和20个大中小包间可同时供500人就餐。

晓光大厦 三星级旅游涉外饭店,位于泽州路与凤台街交汇处,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800平方米。主楼为宾馆,高13层。内设高级套间15个,标准间110个;设大中小餐厅20处,可供500人同时就餐;设有大中小会议室7处,可接待300人的会议。

煤海宾馆 由晋城市城区煤炭运销公司投资兴建,集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三星级酒店。位于泽州路与新市街交汇处,1994年11月19日开业,到2006年扩展为3个分部和高平分部。

高平市宾馆 前身为高平县人民政府招待所,始建于1956年,原在市北街东端,1974年迁长平街41号。占地12324平方米,建筑面积93826平方米,固定资产2000万元,1994年改名为高平宾馆。有职工150人,设床位506个,年接待10万人次,营业额达21万元。1978年,时任中共中央主席的胡耀邦曾在此下榻。固定资产达1300万元,年营业额450万元。

阳城县宾馆 位于阳城县城东街。原为阳城县第一招待所,1989年,经过重新扩建,建筑面积达9476平方米,固定资产1900万元,有高、中档客房130套,床位280个,另有大小餐厅各一个,营业面积共9200平方米,年营业额450万元。

陵川宾馆 位于陵川县城中心,始建于1984年,总投资320万元,建筑面积5700平方米,占地面积4300平方米,有中、高档客房74套,150张床位,年接待客人2.7万人次,为省级接待服务业“文明单位”。

沁水宾馆 位于沁水县城西街,占地面积7260平方米。起初是县政府的一个小型招待站,1987年扩建,计有高、中等客房268张床位,年接待宾客6万人次;有大、中餐厅3个,可同时接待500余人就餐;年营业额203万元。

2..餐饮业

1985年,全市餐饮业零售额1410万元。之后,随着生产发展和消费水平提高,国营、集体、个体餐饮企业竞相发展,1996年底,全市共有饮食服务业管理机构5个,网点4941个,从业人员9953人,营业额12810万元;有等级厨(技)师487名,其中一级烹调师7名,二级烹调师116名,二级面点师13名,三级烹调师320名,三级面点师31名。1997年至1999年,餐饮企业稳步发展,到2000年后,其经营规模逐渐扩大,经营方式也有明显变化。煤海、金和、千里莺等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大中型酒店实现规模化经营,香辣蟹火锅、大胖涮锅城、重庆小天鹅等连锁名店在市区开业。国际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德克士落户晋城。2005年肯德基快餐店进驻市区。同年全市餐饮业销售额达到72073万元。2006年,市区丽华天缘、阳光大酒店荣膺山西省首批国家五星酒家等级。至2008年,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法人企业数9个,从业人员1322人,餐费收入7096万元(不包括星级住宿业餐费收入)。各种饭店、酒楼、风味小吃店遍布大街小巷,高中低档丰俭由己,川、鲁、粤菜应有尽有。

2013年,全市餐饮业法人单位143个,从业人员7772人,其中正餐服务企业119个,从业人员6755人;快餐服务企业11个,从业人员677人;其他餐饮业企业13个,从业人员340人。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87亿元,比2008年增长404.55%。

2013年,全市限额以上餐饮业资产总计85086万元,负债合计6997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10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7564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146万元,主营业务实现利润13526万元。

(三)专卖专营

卷烟1985年,全市各县均成立烟草公司,卷烟批发实行垄断经营,零售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凡经营卷烟的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集体、个体商业经营,都必须经批准许可。到1996年底,全市卷烟批发网点发展到68户,其中,烟草系统61个,委托国营、供销代批发网点7个;卷烟零售网点4402个,其中国营、集体商业1228个,个体商业3174个。2004年12月,取消6个县(市、区)烟草公司法人资格,统一以市公司为经营主体,建立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现代流通体系。全市持证网点达6022户,卷烟零售户电话订货率达100%。

2009年,进一步加大打假破网工作力度,成功破获“1·4”“5·14”等4起百万元以上涉烟案件,其中“1·4”非法销售假冒卷烟网络案金额达5131万元,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获“全国卷烟打假先进集体”称号。

2010年,累计完成卷烟销量89116箱,同比增长2.31%;单条均价(含税)达到60.88元,同比增加5.89元;实现税利26685.6万元,同比增长15.24%。累计销售收入109921.37万元,占总销售收入比重的81.05%,同比提高4.68百分点。辖区销量前15位品牌与全国排名吻合11个;销售收入前15位品牌与全国排名吻合11个。在网银支付方面,与13家企业实现网银支付卷烟货款运作模式,批零网上订货客户数达到3893户,比例由年初的21.97%上升到50.88%;电子结算客户数达到6947户,比例由年初的63.1%上升到90.79%,电子结算成功率达到98.73%。是年,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在晋城市召开全省卷烟打假网络工作技能培训会,推广晋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侦破“1·4”案件经验。破获“4·18”“8·26”两起网络案件。全年共查获各类违法卷烟案件520起,查获违法卷烟1101件,案值360余万元,其中假冒卷烟913件,标值238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4起,刑事拘留16人,逮捕11人,判刑23人,取保候审2人,直诉1人,网上追逃3人。在烟草管理方面,烟草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走在全省烟草行业前列,迎来全省烟草行业预算管理现场会在晋城的召开,“编制细、控制严、调整实、分析准、考核公”五个方面的工作经验和特点得到肯定。ISO9000质量体系建设工作通过省内行业审核组的复审。阳城、泽州、沁水优秀县级局创建工作通过省局验收,省级优秀达标比例达到50%。晋城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被授予省级“文明和谐单位”称号。

2011年,累计销售卷烟89639箱,单条均价76.21元,同比提高15.33元。实现卷烟销售收入(含税)170775万元,同比增长25.91%。实现税利36692万元,同比增加10007万元,增长37.5%。在网络销售方面,网上订货率达到89.2%,同比提高44.01个百分点,网上订货成功率达到94.89%。电子结算率为98.12%,同比提高7.33个百分点,电子结算成功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查获各类违法卷烟案件734起,同比增长41.15%,查获违法卷烟1208万支,同比增长9.71%,案值583万元,其中假冒卷烟1102万支,标值490万元,罚没款11.13万元。

2012年,累计销售卷烟89654箱,同比增长0.02%。实现单条均价88.96元,同比提高12.75元。实现卷烟销售收入199387万元,同比增长16.75%。实现税利43062万元,同比增长17.36%。实现税金24624万元,同比增长17.95%。进一步加强打假工作,全年共查获各类违法卷烟案件840起,查获违法卷烟486件,案值183万元。移送工商案件78起,罚没款9.2万元。移送公安案件8起,刑事拘留13人,网上追逃2人,逮捕12人,判刑11人。全年全市建成现代卷烟零售终端店317个,占全部卷烟零售终端的4.1%。电子结算率达到98.81%,电子结算成功率达到95.55%,电子结算金额占总销售收入的94.74%;网上订货率达到95.47%,网订成功率达到95%以上,网上订货量占总销量的95%以上。

2013年,全年共建设现代卷烟零售终端803个,累计销售卷烟88132箱。实现单条均价96.62元,同比提高7.66元。实现税利45157万元,同比增长4.86%。实现利润26227万元,同比增长6.27%。上缴税金25545万元,同比增长3.74%。查获各类违法卷烟案件854起,查获违法卷烟613件。移送公安刑事案件7起,刑事拘留10人,逮捕10人,判刑16人。

2014年,累计销售卷烟82655箱,实现单条均价99.53元,同比提高7.31元。实现税利43468万元,其中实现利润25666万元,实现税金(不含企业所得税)17802万元。全年上缴财政总额39221万元,其中上缴国有资本收益4280万元,上缴专项税后利润3010万元,上缴税费31931万元,为国家财政增收、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年共发生各类违法卷烟案件842起,查获违法卷烟579万支,标值244万元。移送工商案件124起,收缴罚款15.75万元;县县有移送公安刑事案件,共计拘留4人、逮捕3人、判刑10人;完成一起涉案金额462万元的国标网络案,捣毁假烟黑窝点9处,抓获涉案人员8人,为净化卷烟市场、保障经营秩序做出了积极努力。晋城市烟草专卖局位于晋城市凤台东街988号。至2014年底,共有干部职工392人,内设11个科(室、中心),辖城区、泽州、高平、阳城、陵川、沁水6个县级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部)。

农作物种子1983年开始实行专营,只准各县种子公司专营部门经营。

录音制品1987年10月开始实行经销批准证制度,1992年后放开。

酒类 初期实行专卖,主要控制批发。1987年11月开始对零售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1992年放开。

化肥、农药、农膜1988年9月开始实行专营,由供销社系统的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及所属门店领取经营许可证后经营。

冷轧薄钢板、冷轧硅钢片、镀锡薄钢板、镀锌薄钢板1988年开始实行专营许可证制度,1992年后放开。

彩色电视机1989年3月开始实行专营许可证制度,1990年6月后放开。

小汽车1989年1月起实行专营,经营单位为晋城市机电公司。1998年后放开。

食盐批发1992年1月起实行专营许可证制度。凡经营食盐批发的单位,必须经盐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给专营许可证。

盐政2009年,共销售各种盐20053吨,其中食用盐销售11534吨,品种盐销售7051吨。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8起、查处违法盐产品1.68吨、没收违法盐产品1.68吨,罚没款7980元。

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00人次,检查超市饭店3847个,检查乡镇、村庄960个次,查处涉盐违法案件248起,查处违法盐产品18.38吨、没收违法盐产品11.63吨,罚没款4.715万元,破获打掉5个贩销私盐窝点。至2010年12月,全市共创建“食盐安全示范村”22个,发放食盐102.48吨,价值34万余元,惠及人口达4.6万余人。其中泽州县创建食盐安全示范村14个,配送食盐70.996吨,惠及人口15210人;高平市创建示范村4个,免费发放食盐50件营养礼品盐,惠及人口2046人;阳城县创建示范村2个,配送食盐11.014吨,惠及人口2329人;陵川县创建示范村1个,配送食盐1吨低钠盐,惠及人口630人;沁水县创建示范村1个,配送食盐17.5吨,惠及人口26000人;城区创建示范村2个,配送食盐1.725吨,惠及人口1506人。

2011年,共组织开展食盐安全日常检查8次,专项检查4次,出动执法人员1468人(次),检查乡镇198个(次)、村庄480个(次),食盐零售点853家,饭店350家,学校食堂60个(次),食品加工单位38家,奶牛养殖生态园1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0余份。查获私盐5.26吨,没收私盐0.89吨,假标、假袋各2000个,查处涉盐案件3起,收缴罚金3900元,没收盐产品变价款445元。继续在全市开展“食盐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共创建食盐安全示范村26个,食盐安全协议单位(学校)4所,发放食盐80.775吨,全部为营养系列盐,价值216647元。惠及人口29400余人,人均3.03公斤。

从2012年5月15日开始,开展为期2个月的“三查二打一配送”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盐业市场6次,出动执法人员131人(次),执法车辆35辆(次),检查超市、店铺238家,餐饮服务125家,农贸市场10个,查获涉盐违法案件5起,没收盐产品877公斤,收缴罚款3200元。查处贩销长治精盐案2起,查获贩运精盐车辆1台。

2013年,共创建食盐安全示范村28个,发放食盐79吨,全部为营养系列盐,价值35.07万元。惠及人口31270余人,人均2.5千克。其中:泽州县创建食盐安全示范村10个,配送食盐9.2吨,惠及人口9844人;阳城县创建示范村7个,配送食盐19.93吨,惠及人口6832人;陵川县创建示范村6个,配送食盐13.84吨,惠及人口3962人;沁水县创建示范村5个,配送食盐36.07吨,惠及人口10632人。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食盐市场检查15次,出动执法人员1070人(次),出动车辆253车(次)。检查超市、门店1400家,食盐零售点170个,大小饭店、小吃摊点960家,学校食堂65个(次),检查食品加工、熟肉制品单位45家。查获私盐2.15吨,没收私盐1.83吨,查处涉盐案件31起,收缴罚金13200元。

2014年,共创建食盐安全示范村40个,共发放食盐44.38吨,价值21.27万元。惠及人口达12300余人,人均3.6公斤。其中泽州县创建食盐安全示范村5个,配送食盐16.92吨,惠及人口4700人;陵川县创建示范村5个,配送食盐12.96吨,惠及人口3600人;高平市创建示范村30个,配送食盐14.5吨,惠及人口4000人。其中,高平所创建的示范村是“低钠盐与脑卒中关系”的科学研究项目,该项目于2014年7月开始启动,由高平市卫生局承办,北京乔治医学研究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旨在评估减盐干预在全国农村防控脑卒中发病的效果,在未来5年中观察使用低钠盐对脑卒中发病死亡的影响。盐务分局与各县(市)盐政站共同组织开展食盐市场检查行动2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600人(次),出动车辆500车次,是历年来出动人数、车次,数量最多的一年。检查超市、商店、食盐零售点1812个,大小酒店、食堂、小摊点1132家,检查食品加工、熟肉制品单位20家,集贸市场30个,查获私盐41吨,查处涉盐案件3起,收缴罚款3500元。

(四)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198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46477万元,1992年突破10亿元,达到110366万元。1995年达到238745万元,2002年突破50亿元大关,达到500446万元。2008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突破100亿元,达到1501369万元。2014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32.8亿元,比建市初的1985年增长70.6倍。其中,晋城市城区完成155.9亿元,泽州县完成30.3亿元,高平市完成46.3亿元,阳城县完成33.4亿元,沁水县完成17.2亿元,陵川县完成14.1亿元。全市历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情况详见下表:

1985—2014年晋城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表

二、对外经济贸易

(一)进出口贸易

1985年晋城市成立时,外贸进出口业务实行代理制,即由外贸企业收购生产或加工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由省级专业公司代为办理出口业务。为增强全市出口业务后劲,晋城市大力扶持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建设,建成煤炭、丝绸两大省级出口基地和阳城缫丝厂、阳城糠醛厂、晋城市玻璃厂等3个省级出口基地企业,并开发研制出工业硅、黄血盐钠、糠醇、乙炔黑、绢丝及真丝服装等一系列新的出口产品。1988年,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外贸系统普遍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当年全市商品出口收购总值达到6048万元,比1985年增长73.5%,调省货源2973万元,比1985年增长96.9%;出口创汇(含煤炭出口创汇额)2747万美元,比1985年增长1.5倍。其中:出口丝类242吨,丝绸服装4万余件,煤炭35万吨,分别占全省出口总量的80%、90%和8%。1990年以后,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替代,外贸企业受到较大冲击,原有企业模式已远不能适应需要。同时,国家对外贸易战略也从强调出口创汇转移至效益、质量、数量并举,效益第一,计划经济时代所遗留下的经济包袱由下放企业自身消化,一些靠外贸扶持起来的企业纷纷脱离原先经营渠道,货源日趋紧张。1992年全市对外贸易出口总额35万美元。1993年完成收购出口额仅为5万美元。自负盈亏政策出台后,外贸系统大面积亏损,企业效益严重滑坡。1997年底,全市外贸企业累计亏损额为3000余万元。

1993年,晋城市进出口公司获得进出口经营权,为境内首家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企业发展到3家,出口创汇额逐年上升。1994年全市出口创汇额(含煤炭、丝绸业)完成1100万美元,1995年达到1339万美元,其中,市进出口公司完成735万美元,煤炭出口765万美元,丝绸业完成213万美元。产品出口到日本、美国、韩国、俄罗斯、欧洲、澳大利亚、东南亚各国以及香港、台湾等26个国家和地区。全市初步形成以煤炭、丝绸、玛钢管件、玻璃器皿、化工产品、农副产品等6大类产品为主的出口商品生产供货企业体系。1996年,30家生产企业共提供出口商品总值计1.1亿元,实现产值4.3亿元,利税3332万元,利润1734万元。创汇比1994年增长55.7%,比1995年增长27.9%,涌现出一批管理严、效益高、发展潜力大的出口商品生产企业,如高平化工总厂、市玻璃厂、市玛钢厂、市农修厂、阳城泽汇化工厂、沁水端氏双宫丝厂、陵川化工总厂等。1998年,市政府出台《晋城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基金的实施意见》,扶持全市范围内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和有一定创汇能力的企业,用于出口商品基地的基本建设。

2000年后,晋城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据海关统计,2000年,全市进出口总值为1019万美元,首次超千万美元,并开始进口业务,进口额为117万美元,改变了全市一直以来只有出口没有进口的局面。2003年,市政府进一步完善鼓励出口的政策,建立外贸发展基金,用于鼓励出口。2004年,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登记,全市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快速增加,进出口队伍进一步壮大,外贸进出口总额出现“一年一个千万美元”跨越。2005年,全市进出口总值突破亿美元大关,达到10281万美元,同比增长125.9%,出口、进口和进出口总额增幅均列全省第一。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司开始经营加工贸易业务,为全市首家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是本市加工贸易业务的龙头企业。2006年,全市加工贸易业务总额同比增长220.09%,其中,进口410万美元,增长86.3%,出口678万美元,增长426.27%,加工贸易占到全年进出口总值的14.7%。2010年至2014年,全市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达到77家,连续几年进口总额超过出口总额。出口商品涉及煤炭、丝绸、铸件、化工产品、丝麻服装、汽车配件、冰箱配件等26个类别2000多个品种,产品出口到美国、韩国、日本、欧洲、香港、台湾等68个国家和地区。进口产品主要是铁矿砂、机电产品、集成电路、机械设备、电子技术产品、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产品等。山西绿洲纺织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高平化工有限公司、高平泫氏铸管有限公司、高平泫氏铸业有限公司、阳城县华王通用离心铸管厂等发展成为全市新兴的出口大户。

2014年,全市出口煤炭43万美元,同比下降38%;出口钢材4031万美元,增长24.3%;出口机电产品23784万美元,增长8.6%;出口高新技术产品15903万美元,增长3.6%;出口电器及电子产品18953万美元,增长11.1%;出口计算机及通信技术产品14612万美元,增长11.8%。全年进口铁矿砂41966万美元,下降11.8%;进口机电产品35565万美元,增长120.7%;进口集成电路13211万美元,增长113.8%;进口机械设备9373万美元,增长243.6%;进口电子技术产品16355万美元,增长108.2%;进口计算机集成制造技术产品7034万美元,增长6.3倍。

1998—2014年晋城市进出口贸易总额统计表

(二)经济交流合作

晋城市地处内陆,对外经济合作起步较晚。建市初,通过邀请一些外国专家到境内讲学、指导,以及组织观摩团到境外参观学习,寻求对外经济合作途径。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主要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2005年,山西大泽源贸易有限公司在阿联酋成立大泽源(迪拜)铸造制品研发公司,实现了晋城市“走出去”在境外投资设厂零的突破。2006年7月,晋城市森鹅有限公司经商务部批准,取得在境外投资合作的经营权和在境外投资设厂权利,成为全市第二家在境外办企业的公司。到2014年底,晋城市与世界各地有各种经济合作关系的国家和地区达到66家。其中与澳大利亚进出口总额27173万美元,位居第一,其后依次为巴西(15799万美元)、日本(15287万美元)、中国香港(15024万美元)、中国台湾(13792万美元)、美国(5330万美元)、韩国(2292万美元)、意大利(1359万美元)、德国(554万美元)、印度(265万美元)。

(三)引进利用外资

晋城市引进利用外资从1992年开始,当年8月,成立晋城市第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山西晋辉半金属制动件有限公司,随后又成立4家外商投资企业(总数达到5家),合同利用外资189万美元。1993年,晋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招商引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逐步完备和健全,外资企业竞相入境。到1995年,全市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8家,合同利用外资592万美元。1996年,全市新批准设立外资企业2家,合同利用外资34.5万美元。已开业投产的17户外商投资企业的外销售金额为11690万元人民币,上缴税金252万元,直接出口创汇25万多美元。出现了一些规模大、项目好、效率高、潜力深的企业。如:山西厦普赛尔饮料有限公司,1996年产值突破亿元大关,实现利税505万元;山西新联友滤材有限公司,人均利税和人均创汇额达到全省、全国“双优外商投资企业”标准;山西晋丹能源开发研究有限公司,是当时全市最大的利用外资项目,协议额100万美元,所进行的煤层气开发研究,为全国示范项目。1997年,晋城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外商外地投资的优惠政策》,当年新批准设立外资企业7家,合同利用外资额达到90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296万美元。1998年后,招商引资步伐加快,相继出台《关于晋城市1999—2000年开放活市的实施意见》《晋城市扶持外资企业配套发展基金实施意见》《晋城市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基金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的意见》。到2000年底,全市新批外商企业13家,合同利用外资额3706.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2264万美元。投资国家和地区分别来自美国、韩国、日本、英国及香港和台湾地区,投资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在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方面,市邮电部门先后利用比利时、西班牙、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政府贷款折合人民币9000万元,更新邮电通讯硬件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另外利用挪威、韩国、澳大利亚等国政府贷款约7500万美元,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晋焦高速公路建设、引进先进医疗设备等。2002年,总投资129亿元的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北留电厂项目一期工程竣工。2005年投资5亿美元的富士康(晋城)科技工业园投入建设。

2006年后,一方面大力创优发展软环境,出台《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实施办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同时编印《晋城招商引资项目册》和《晋城投资指南》等一系列文件资料;另一方面,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先后组团参加上海洽谈会、香港洽谈会、中国博览会等大型山西专场招商会议。到2008年底,共有73个项目签约,投资总额70多亿美元。市、县政府实施项目责任制、跟踪督查制、通报制等办法,签约项目逐步开工建设,当年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8家,合同利用外资额1288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额30498万美元。投资国别较先前增加了南非和拉美等国家,投资行业也扩展到服务业等其他行业。

2009—2011年,晋城市共有13个项目对外借款24581万美元,其中,2009年7个项目对外借款10894万美元,2010年5个项目对外借款7944万美元,2011年1个项目向外借款5743万美元。2014年,全市新设立外商直接投资企业3家,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28425万美元。

晋城市历年利用外资情况统计表

三、粮油经营

(一)粮油收购

1..收购方式

建市30年来,根据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晋城市粮食收购主要采取了粮食征购、合同定购、国家定购、保护价收购、议价收购(市场收购)等方式。

粮食征购是指农业税以粮计征,也就是根据“粮田征粮、棉田征棉”的原则,实行农业税以粮食实物征收。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2001年。之后,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试点改革的推进,一些地方相继改为农业税以现金计征。

粮食定购是指完成征购任务后,按国家计划定价收购农民的余粮。粮食定购是由粮食统购而来的。1985年之前国家对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的余粮实行统购。1985年后根据中央规定,粮食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但由于之后几年时间合同定购执行得不理想,于是,政府就一再强调合同定购,既是经济合同,又是国家任务,是农民应尽的义务,必须保证完成。1990年11月,国家又将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

1993年2月,国务院发布《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的通知》,此后,粮食收购采取征购、定购、保护价收购、议价收购并存的形式。1998年,对农民余粮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政策。

2004年,粮食购销市场化后,粮食收购主体实现多元化,农民出售余粮全部由收购主体按市场价自行组织收购。同时,为加强粮食流通管理,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取得粮食收购资格,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至此,粮食收购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2005年,国家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即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设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价执行预案;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随行就市收购。

晋城市自2004年至2014年底,农民出售余粮全部由收购主体自行组织收购。

1985年至2004年,农村粮食收购主要由国有粮食企业承担。1994年之前,严禁私商和其他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1995年4月,国务院发出《关于深化粮食棉花化肥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粮食收购任务主要由国有粮食企业承担,农村贸工农一体化组织、饲养业等用粮系统经当地政府批准可以在本地农村收购粮食,但只限于自用,不得转手出售。销区粮食批发企业出省采购粮食,只能到县以上批发市场购买,不准直接到产区农村抬价抢购。199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规定》,对农村粮食收购工作又作了明确规定:农村粮食收购主要由国有粮食企业承担,严禁私商和其他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国有农业企业、农垦企业可以收购本企业直属单位所生产的粮食。粮食加工企业和饲料、饲养、医药等用粮单位可以委托产地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原料用粮,但只限自用,不得倒卖。其他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单位须到县以上粮食交易市场购买。这一政策一直延续至2004年。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法办理登记的经营者,即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此后,全市粮食经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农村粮食经纪人等各类主体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2005年,全市累计办理收购资格证105户,其中法人86户、经济组织14户、个体工商户4户。

截至2014年,全市累计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360户,其中国有99户、民营78户、个体179户、其他4户;累计注销108户,其中国有36户、民营28户、个体40户、其他4户。

2..收购品种

粮食收购品种是指粮食实行计划收购时确定的粮食征定购品种。建市30年来,晋城市粮食征购品种一直随着粮食定购品种的调整而调整。1985年,晋城市粮食征定购品种主要包括小麦、玉米、高粱、小米(含谷子)、豆类等。1988年,豆类退出征定购品种。1998年,根据国家和省粮改政策,晋城市粮食征定购品种只保留小麦和玉米两大主要品种,将高粱、小米(含谷子)退出征定购品种,原安排的定购粮的高粱、小米(含谷子)数量改由玉米补齐。从2001年秋粮上市起,随着山西省玉米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玉米退出征定购范围。

1985年至1992年,晋城市对食用油脂、油料定购品种主要包括棉籽、棉油、花生、芝麻等品种。1993年,食用油脂、油料退出国家定购范围,实行按市场价收购。

从2004年粮食购销市场放开后至2014年底,晋城市按市场价组织收购的粮油品种主要包括小麦、玉米、小米(含谷子)、高粱、各种豆类及其他秋杂粮品种等。

3..收购价格

1985年,国家将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合同定购价按“倒三七”比例计价(即三成按统购价、七成按超购价)收购。合同定购以外的粮食实行自由购销,如果市场粮价低于统购价,粮食部门按原统购价敞开收购。食用油脂、油料的收购价格,即棉籽、棉油按“正四六”比例计价(即六成按统购价,四成按超购价);花生、芝麻按“倒四六”比例计价(即四成按统购价,六成按超购价)。粮食食用油脂、油料均不准在品种之间调整计价比例。

1986年6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对小麦、卫生油合同定购价格作出适当调整。小麦由“倒三七”调整为“倒二八”。卫生油,包括毛棉油、毛棉籽,由“正四六”调整为“倒四六”。

1992年,省物价局、省粮食局《关于提高粮食定购价格的通知》规定:从4月1日起提高粮食定购价格。

1994年6月10日,粮食定购价格又作调整。粮食定购价格实行全省统一价格,小麦五等制相对应执行三等制价,原国标一、二等执行一等价,三等执行二等价;四等、五等执行三等价。

1996年,省政府决定从6月1日起再次大幅度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小麦恢复五等制,玉米、高粱、小米(含谷子)仍执行三等制。

1998年,粮食收购实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的政策,当市场价低于保护价时,按省政府制定的保护价收购,当市场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

2001年起,农业税以粮计征逐步改为以现金征收。

2004年,粮食购销市场和价格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实行按市场价组织收购。必要时,国家在粮食产区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即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设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价执行预案;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时,随行就市收购。

2004年、2006年,国家在主产区分别对稻谷、小麦两个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2014年,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2013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每斤1.39元、1.12元,6年累计分别提高0.67元、0.41元,提高幅度分别为92%、57%。2005—2006年、2009年和2012年,国家启动了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07年、2012年启动了粳稻预案,2006—2009年、2012年、2013年启动了小麦预案。

从2004年至2014年底,晋城市粮食收购价格一直就是随行就市,粮食均按市场价进行收购。

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

(二)粮油销售

1..销售方式

1985—1988年,晋城市粮油销售仍实行统销政策,主要包括农村粮油销售和市镇粮油销售。农村粮油销售主要指供应农村各种缺粮人口的口粮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各项奖售粮。市镇粮油销售主要指市镇居民口粮供应,工业、食品、饲料业用粮(即行业用粮)等。1988年4月,晋城市实行粮食购销调及财务包干政策,对按统销价供应粮食的范围进行了调整缩减。1992年12月起,全市粮食销售价格全面放开。粮食销售价格放开之后,国家除对军粮供应、退耕还林补助粮食供应、农村救灾供应以及部分以工代赈用粮实行政策性供应外,其余全部由用粮单位、用粮企业按市场价自行购买。

放心粮油店一角

城镇粮油销售1985年,晋城市市镇居民口粮供应一直沿用“旅大经验”和“个人基本口粮(28斤)和工种粮分开”的办法进行管理和供应。其办法是:基本口粮到个人,工种粮到车间,供应指标到单位。供应标准为:特重体力25公斤/月;重体力20.5公斤/月;轻体力17.2公斤/月;职工及脑力劳动者14.2公斤/月;大中专生16.9公斤/月;一般居民及十周岁以上儿童14公斤/月;8-10周岁儿童13.5公斤/月;6-8周岁儿童12.5公斤/月;5-6周岁儿童10.5公斤/月;3-5周岁儿童9公斤/月;2-3周岁儿童6.5公斤/月;1-2周岁儿童5.5公斤/月;1周岁以下儿童4.5公斤/月。市镇定量供应人口的面粉供应比例统一按山西省规定的60%供应;煤矿井下作业职工,面粉供应比例为65%,南方籍职工每月在粗粮中调供4公斤大米,在面粉供应比例内可以自由选购大米。1988年4月,粮食实行购销调包干后,工种粮退出统销范围,实行议价供应。非农业人口定量供应只保证每月14公斤的基本口粮和14公斤以下标准的基本口粮,大中专、中学生的基本口粮按平价供应。1992年12月,粮食统销价放开后,市镇居民口粮供应改为议价供应。2001年5月1日起,国家取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城镇居民户口在全国范围内迁移,以及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不再办理《市转证》。之后至2014年底,城镇粮油销售全部市场化。

农村缺粮口粮销售1985年,对农村缺粮人口采取不同的供应办法:凡是以搞工副业为主,有经济收入的,供应议价粮;当年因灾缺粮,有偿还能力的,供给借销粮,下年归还;常年缺粮,经济收入低,无偿还能力的,经县级粮食局审查、县人民政府批准,可按统购价供应口粮;对因国家建设占地缺粮的农民,一律按“倒三七”比例计划供应,对个别因征地农民生活造成困难的,可申请有关部门解决。1986年,根据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和放宽经济政策后,出现农民离土离乡大量涌入城镇务工、经商、参加服务业的实际情况,晋城市对进入城镇务工、经商、参加服务业的农民口粮,从1986年10年1日起,由过去的按比例价加价10%供应,改为自理口粮或者供应议价粮。之后,农村缺粮人口口粮供应采取借销办法,借销和归还按比例价结算,或比例价加价结算,直至1992年12月粮食统销价放开。1992年12月后至2014年底,农村缺粮口粮销售全部市场化。

菜农口粮销售1985年,晋城市对菜农口粮供应标准按原粮215公斤供应,供应菜农粮价按统销价结算。1989年根据省规定,供应量仍以215公斤供应,价格按“倒三七”比例价供应。之后,对菜农口粮供应随着粮食收购价格的调整多次进行调整,但基本按购销同价供给,直至1992年12月粮食统销放开后,菜农口粮供应也随之取消。1992年12月后至2014年底,菜农口粮销售也全部市场化。

奖售粮销售1986年,晋城市对猪饲料用粮实行按平价供应办法。具体办法是:凡经过当地选留的公母猪,要落实饲养单位和户,建立饲料专供证,每年每头按平价供给饲料粮150公斤,同时要规定繁殖仔猪任务,实行以平价饲料粮换购生猪政策。群众每交售一头生猪,供应平价饲料粮30公斤。为扭转生猪生产下降局面,1987年,晋城市按省规定提高生猪奖售标准,由交售一头生猪奖售饲料粮30公斤增加为50公斤。1988年,农村选留公母猪饲料用粮按省下达指标,按比例价供应粮食。1989年为使农村选留公母猪饲料粮使用得更好,省政府规定:完善选留公母猪饲料粮供应办法,实行供应粮与繁殖仔猪挂钩。选留优种公母猪,由当地农牧、食品部门落实饲养单位,建立优种母猪登记卡,发放饲料粮供应证,粮食部门凭证供应,晋城市按这一办法供应猪饲料粮,直至1992年12月粮食统销政策取消,粮食统销价放开。1992年12月粮食统销放开后,奖售粮供应也随之取消。

至2014年底,所有用粮都由市场调节。

工商行业用粮 工商行业用粮,主要包括:工业手工业用粮,食品行业用粮,酿造、制酒用粮等。是指以粮食为主要原料或辅助原料的工业生产单位所需的粮食。不论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手工业等工商行业所需粮食作原料或辅助原料者,由各生产部门依据批准的生产计划及消耗粮食的定额标准,按年分季分月编造需粮计划,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签署,由当地粮食局或指定单位审批发证供应。这项用粮随着工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用粮逐年增多。如晋城市1985年人均食品业用粮达57.5公斤,较上年增长18.5%,1987年人均食品行业用粮达66.5公斤。1988年4月,粮食实行购销调包干后,以上各项用粮改为议价供应和市场调节。1992年12月粮食统销放开后至2014年底,工商行业用粮全部市场化。

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 从2002年起,省林业厅给晋城市安排下达退耕还林任务,并相应安排退耕还林补助粮供应任务。粮食供应标准为:每亩退耕还林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00公斤;供应粮食品种比例为:小麦70%,玉米30%。供应的粮食必须经过专门检验,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后进行供应,要求小麦达三级以上,玉米达中等以上。

2002年和2003年,全市退耕还林任务分别为7.3万亩和8.7万亩。2002年度供应粮食720万公斤,2003年度供应粮食1600万公斤。2004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改为发放现金。发放现金的标准为按原补助粮标准每公斤粮食折现金1.40元补助。2004年至2014年底,全市退耕还林没有再补助粮食。

军粮供应1985年至1999年,晋城市军粮供应任务分别由驻市部队及武警、消防等部队所在地的县(市、区)粮食局指定的粮站(店)承担。1999年11月晋城市军粮供应站成立,晋城市范围内所有驻军、武警、消防等部队的军粮供应任务全部由市军粮供应站承担。军粮供应品种:1985—1998年供应品种为小麦粉、大米、食油、大豆和马料。1999年改供特一粉和特等粳米,同时在五一、八一、国庆、元旦和春节等节日调剂色拉油、小米、大豆、饺子粉等品种以满足部队的不同需要。至2014年底,供应品种没有发生变化。

1999年以前,军粮供应粮由省粮食局指定供应品种,由各地(市)和县(市、区)军粮供应部门自行采购。2000—2004年,大米由省粮食局统一采购;面粉由市粮食局安排保护价小麦进行加工供应。2004年6月至2014年底,采取“统购分销”的办法进行管理,大米、面粉均由省粮食局统一采购,统一调拨至各军供站进行供应。节日调剂品种由于品种多、数量小,由各军供站根据情况自行采购。

2..销售价格

1985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调整农村粮油购销政策和价格方案》,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调整农村粮油购销价格。

农村粮食销售价格:(1)国家供应农村缺粮人口的口粮、各种补助粮、种籽粮、饲料粮、救灾粮以及农村的其他用粮销售价格都调整到“倒三七”比例收购价,实行购销同价。按国家政策规定吃市镇定量供应粮的人员,仍按统销价供应。(2)蔬菜价格放开后,供应菜农的口粮一律按“倒三七”比例收购价供应。(3)国家收购生猪及其他农副产品的奖售粮食,由粮食部门按“倒三七”比例供应。(4)农民用粮食兑换粮票,按统销价收购,但要严格控制粮票发放量。兑换粮票的粮食,只限于定购的五个品种。(5)农民持全国通用粮票和地方粮票买粮,仍按统销价供应,数量大的,需经县粮食局批准供应。(6)农村粮食销售价格调整后,国家供应农村粮食仍要坚持核定指标凭证供应。

2012山西粮食交易洽谈会

城市粮食销售价格:(1)国家供应市镇人口的口粮,仍按统销价不变。食品、饮食、糕点、副食、酿造行业用粮和饲料粮,目前按统销价供应的部分,仍按省人民政府(19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并由省按季下达计划,不足部分,按议价供应。(2)工业用粮除饮料酒用粮已改为议价外,从本粮食年度起,进一步将其他工业产品用粮一律改为议价供应。(3)对于非合同定购的高粱,少数地方确需按原统销价供应市镇人口口粮和副食用粮,允许由当地在省确定的合同定购的粗粮品种数量之内调整,以保证当地供应。

食油销售价格规定:国家定量供应市镇人口的食油仍按统销价不变,工商行业计划内的用油按现行销价供应。供应农村食油的销售价格,调整到比例收购价,实行购销同价。

1991年,粮油统销价格调整,城镇居民口粮、口油继续实行凭证、凭票供应。口油、军供用油以外的饮食业用油、菜农口油,从5月1日起,一律改为按议价供应。1992年6月1日起,放开城镇居民定量供应食油价格,除军供食油按平价供应外,其余各项用油全部实行议价供应。

1992年12月1日起,粮油统销价格全部放开,粮食供应由原来的平价一律改为议价,全国通用粮票和山西省粮票一律停止流通。

1992年12月后至2014年底,粮油价格全部由市场调节。

(三)粮油储运

1..仓储

1985年,境内的储备粮主要就是代中央储备的“甲字粮”(即用于备荒的储备粮)和“506”粮(即用于备战的储备粮)。之后,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推进,为稳定粮食市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国务院从1990年起建立了国家专项储备粮。1993年,省、市两级先后建立省级储备粮和市级储备粮。1998年,随着中央粮食储备体系的建立健全,国家将“甲字”和“506”粮全部解除,并入中央储备粮。此后,粮食储备主要由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包括省级储备粮、市级储备粮和县级储备粮)组成。自1993年晋城市建立市储备粮以来,按照上级要求,分别在1997年、2004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进一步充实了市级储备粮油,并于2004年、2008年、2012年建立了县级储备粮油(县政府调控粮油),全市地方储备初具规模。为加强储备粮管理,市政府于2004年出台《晋城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晋城市粮食局、财政局、农发行又联合印发《晋城市市级成品粮油储备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对《晋城市市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印发《晋城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至此,全市地方储备体系初步建立,为应对突发事件,保证粮食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

1985年,全市粮食仓库总容量为16.8万吨,到1996年容量达到25.8万吨,10年间,全市新增仓容9万吨。由于1997—1999年粮食连续三年获得丰收,粮食库存严重暴满,仓容严重不足,出现农民“卖粮难”、粮食部门“储粮难”的状况,为此,粮食部门采取民代国储、租赁社会库、露天打垛和购置活动钢网仓等临时性储粮措施,“卖粮难”、“储粮难”问题才得以缓解。2000年,根据国家粮库扩建工程有关政策,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粮库扩建工程于2001年1月经国家计委和国家粮食局批准立项,2001年6月开工,于2002年6月竣工,总投资923万元,扩建仓容2.1万吨。从2002年到2006年各县通过贴息贷款,简易建仓费和自筹资金共扩(改)建仓容3.4万吨。

2004年,全省粮食系统开展创建“示范站库”活动和现代化粮库建设。2004—2006年,全市共创建“示范站库”20个。在现代化粮库建设中,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泽州县粮食储备库、泽州县高都粮站分别于2008年、2009年、2010年成为全省粮食系统现代化粮库达标单位。

2006年,全市有效仓容量达到31.4万吨,总仓容为32.2万吨。

2007年,国家启动农村粮食产后减损安全保障试点工程,全面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2010年,晋城市编制十二五《农户科学储粮专项规划》,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五县(市)实施。2011年,全省共安排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仓2万套,全部由晋城市组织实施。2万个农户科学储粮仓共投资79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58万元,市政府补助资金333万元,各县(市)政府共补助资金93万元,农户出资107万元。2012—2014年,全市共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仓3.42万套,总投资1326.0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32.23万元,省财政补助资金562.12万元,市财政补助资金160.69万元,县政府和农户出资171万元。至2014年底,全市共建成农户科学储粮仓5.42万套。

2007至2014年间,共投资708.4万元(其中:政府投资654.4万元、企业自筹54万元),新建仓容1.1万吨,新建油罐50吨。由于一些仓库年久失修,无法使用,到2014年底,全市总仓容量为30.7万吨,油罐容量为530吨。

建市初期,晋城市粮食库存主要由平价商品粮、议价商品粮、储备粮库存、民代国储粮和代农储粮(代居民储粮)等构成。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推进,全市粮食库存构成不断发生变化,2014年粮食库存主要由商品粮、储备粮、代农储粮等构成。1986年,全市粮食库存12.1万吨;1996年粮食库存增加到24.8万吨;到1999年全市粮食库存达到34.4万吨,为建市以来粮食库存最高年份。2004年,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库存为16.8万吨。2005年到2014年,全市粮食库存基本保持在13万吨左右。

2..调运

调拨1985年至1992年,粮食由中央统一调拨,地方只负责保管。1985—1987年,晋城市按照省对粮食实行购销调包干办法,对粮食调拨实行包干。1988—1990年,全市粮食调拨包干按照《山西省1988年至1990年粮食购销调及财务包干方案》执行。主要内容:要求收购包干的粮食数量与销售包干数量差额为粮食调拔包干数。购大于销的部分为调出包干数;销大于购的缺额为调入包干数。年度、季度的数量、品种调拔计划按省、市统一安排,完不成调出计划的,由调出地方购买议价粮补足,差价粮由调出地财政负担。调入地的调入包干数,除按计划安排调入现粮外,不足的按上级安排“议转平”解决。“议转平”的加价款和差价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归各地。各地开支的财政供应粮和包干外安排的其他粮食开支,相应增加调入指标,减少调出指标。以1988年3月末粮票库存为基数,包干期间领取全国通用粮票和省粮票抵顶调入指标,上交全国粮票和省粮票抵顶调出指标,结算现粮调拔时要相应扣除这部分指标。1992—2014年,随着粮食销售价格全面放开和粮油计划供应取消,粮油调拨全部市场化。

粮食进出口1985年,根据国家和省安排进口粮计划,晋城市先后接收了大批进口粮,其中,接收进口粮最多时间是1987年至1990年间,最多时的1988年和1989年,年接收进口粮近亿斤。接收进口粮食主要通过青岛、连云港等港口接转,粮食大都来自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阿根廷等国家,粮食品种以小麦为主。出口粮食也是按国家和省计划安排组织进行。出口粮食主要品种为玉米。出口方式,少量的由外贸部门直接收购出口,大批量的由粮食部门提供货源,外贸部门对外出口,粮食部门与外贸部门对每批出口粮都要签订协议。晋城市出口粮任务较大时期在1988年至1990年间。

2002年,按省下达的出口计划,全市组织出口玉米(保护价收购结余库存)14898吨,其中:1999年库存8315吨,2000年库存6583吨。

2003年,按省下达的出口计划,全市组织出口玉米(保护价收购结余库存)41032.58吨,其中:1996年库存19043.39吨,1997年库存21989.19吨。

2004年至2014年,晋城市没有再组织过粮食进出口。

粮油运输1985年,全市粮食系统有基层国有粮食企业148个,基层粮站(厂、店、库)都能通汽车。铁路沿线粮站主要有晋城市郊区(现泽州县)的孟匠、北板桥和高平的南陈铺、城关、西阳等粮站,全市粮食铁路运输主要通过孟匠粮食转运站、南陈铺粮食转运站、高平城关粮食转运站三个粮食转运站转运。1987年,市粮食局在晋城市城区司徒建成晋北粮油转运站,并铺设1412米铁路专用复线。同年,高平粮食转运站也建成投入运营,并铺设铁路专用线630米。20世纪90年代初,晋城市粮食局晋北粮油转运站与城区粮食局南大库合并组建晋城市粮油储运公司,并挂山西晋城国家粮食储备库牌子,高平粮食转运站挂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牌子。1999年,山西晋城国家粮食储备库上划省粮食局直管,同年,山西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由高平市粮食局管辖划归晋城市粮食局管辖。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成为市属粮食储备库。之后至2014年底,全市铁路运转粮油主要通过晋城国家粮食储备库和高平国家粮食储备库这两个转运站转运。

建市初期,全市粮食公路运输主要由粮食系统各县(区)汽车队承担,六个县(区)都有汽车队,车辆最多时30多辆。县(区)粮食汽车队平均拥有货车5辆,最多的晋城市郊区粮食局汽车队拥有汽车9辆。承运量最高时年运量达30多万吨。随着粮食供应放开,由于系统内运量减少,粮食系统的汽车队经营逐步不景气,至1996年,全市粮食部门县(区)汽车队只剩4个,车辆只有15辆。在此期间,粮食公路运输主要由粮食部门汽车队和社会车辆共同承运。之后,随着社会车辆的增加,大部分粮食公路运输由社会车辆承运,分散了粮食部门自有车辆的粮食运量,加之粮食部门自有车辆老化,无力更新,至20世纪90年代末粮食部门的车队基本停业停运。

2000年后至2014年底,全市粮食公路运输全部由社会车辆承担。

四、其他贸易

(一)药品经营

1985年,全市药品主要由市、县医药药材公司及下属的药品采购供应站经营,各级医院和乡村卫生所按计划到上属医药药材部门采购药品。20世纪90年代,各种所有制形式进入药品经营领域,全市药店迅速发展,主要的连锁店有杏泽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下属11个直营店,46家加盟药店。其他药品零售店主要有春天大药房、惠康大药房、昂生大药房等。2002年,全市药品采购实行公开招标。

2013年,全市医药批发业购进总额22568万元,销售总额25003万元,年末库存总额2011万元,资产总计17209万元,负债20313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负310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671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8万元,实现利润2218万元;药品零售购进总额7808万元,销售总额8973万元,年末库存总额965万元,资产总计4671万元,负债合计4040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3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403万元,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2万元,实现利润1493万元。

(二)石油天然气营运

1985年,成立晋城市石油公司,下辖高平、阳城、陵川、沁水4个分公司。晋城市石油公司直接负责市区和晋城市郊区(今泽州县)的成品油零售业务。1999年,成立成品油市场清理整顿领导组,针对土炼油、劣质油、缺斤短两、偷税漏税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2002年,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加油站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全市关闭76座无“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书”的加油站,同时,对加油站无证无照经营和无序发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形成以中石化晋城石油公司为龙头企业的连锁经营体系。2003年,中石油山西销售公司进驻晋城,经营成品油业务,形成批发企业竞争机制。同年,出台第一部《晋城市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2003—2006)。2013年,全市石油批发购进1287万元,销售837万元,年末库存780万元,资产总计484万元,负债454万元,所有者权益实现3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16万元,实现利润50万元。石油零售购进总额137614万元,销售430654万元,年末库存4785万元,资产总计53979万元,负债16060万元,所有者权益完成3791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1183万元,税金及附加完成285万元,实现利润20367万元。到2014年底,晋城市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3家,即中石化晋城石油公司、中石化高平石油公司、中石油山西销售公司晋城分公司。全市加油站经过清理整顿和资源整合后为286座,其中中石化126座,中石油31座,中石化劳动服务公司31座,社会98座,年销售成品油32万吨。

晋城市天然气生产和销售主要是煤层气开采和运销,具体产销情况见本篇第五章清洁能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