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非诉律师如何认知和管理执业过程中的主要情绪
第一节 非诉律师实践中主要的情绪问题
一、非诉律师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一名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进入律师事务所从事非诉律师的工作,通常刚开始都是热情满满、动力十足,但是要不了一年半载,长一些的三年五载之后,可能就是失望满满、动力不足了。所以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大型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的流失率是相当高的,其中流失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情绪问题无法得到有效调节。要认识、了解非诉律师的情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非诉律师的工作性质和特点。
(一)需要体力的脑力劳动者
首先,非诉律师是个知识密集型的职业,是脑力劳动者。在学校学习到的知识只是一些概念性的理论知识,这些理论知识是高度抽象过的,而且和法律密切相关,但是现实工作并不只是“法律知识”工作,还需要大量的法律周边知识,包括行业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政治经济方面的知识等等。比如,做农药企业的上市业务,你需要了解农药行业的法律法规、企业业务模式、行业整体状况、一些惯常的运作特点等等;做涉外业务,你需要了解国家对于外资的管理制度、外汇的管理体制以及一些实践中的政策惯例等等。而且很多时候,很多客户在做创新的事情,比如现在火热的互联网金融业,行业本身就是新的行业,没有太多的知识经验积累,对于这样的行业知识的学习就更加困难。正是由于这些知识是法学院学生在学校不曾接触过的,进入律所工作必然会非常不适应,最直观的感受可能就是好像在学校什么也没有学一样。
其次,非诉律师又是一个需要体力的脑力劳动者。律师行业是一个出售时间的行业,属于大的咨询行业的范畴,这种时间包含着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律师要想多赚钱,就要多花时间在工作方面,非诉律师尤其如此。非诉律师的繁忙还有一个方面,就是要配合客户的时间表。由于一项非诉业务,比如收购、上市,还涉及业务和财务方面的内容,法律是其中的一部分,几方面要协调起来才能完成整体工作,所以非诉律师涉及的项目通常都是有时间要求的。当这一切综合起来,就是多个时间表的累加,对于一个客户而言,他可能只有一个时间表,但是对于律师而言,他每天可能有不同的时间表,今天这个项目要交割了,明天那个项目要启动了。越忙的律师越是如此,白天可能在接不同客户的电话,参加不同的会议,晚上别人都休息了,律师可能还在根据客户的意见修改文件,以供第二天使用。这样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是非诉律师的常态,所以非诉律师是需要体力的脑力劳动者。笔者单位曾经有一个小姑娘,经常在单位加班,导致父母晚上往家里打电话总找不到人,一度怀疑自己女儿到底找了个什么工作。
再次,非诉律师所做的事情,是实践性的工作,这就决定了很多工作会不断地出现反复或者夭折。比如,在收购的谈判中,随着双方商业条款谈判的变换,收购合同可能数易其稿,甚至数十易其稿,客户一个商业决定可能会导致合同前后需要修改很多。如果项目最后能够成功,还能获得些许安慰,但是最后谈失败的情况也经常发生,那么对于律师而言,这种反复的修改,特别是反复地修改最后还没有成果,都会让人产生强烈的失落感。
(二)难题的处理者
客户之所以需要请律师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需要依赖于律师的知识和经验帮他处理业务中的法律难题,而律师行业的竞争,也在于律师处理难题的能力和效率。和自然科学试验不同,社会科学的活动是不可逆的,倒退也是成本相当巨大的。对于高端的律师事务所而言,碰到的问题的复杂性和困难程度也相对更高。另外,对于一个律师而言,即使是同类企业的同类业务,也不会是完全一样的,企业必然有各自的特殊性,所以解决方案也不是一样的。
加上前面所说的律师的工作繁忙,导致律师需要在极为有限的时间内处理众多复杂的难题,这些难题对于客户的影响又是十分巨大的,所以非诉律师承担的压力也可想而知。
(三)集众多角色于一身的CEO
律师行业是个相对独立的行业,即便是大型公司制的律所,内部也是区分相对固定的团体。在律所作为合伙人相当于一个企业的CEO,而且这个CEO需要负责的事情远远超过一家企业的事务,他需要负责产品的研发即法律问题的研究解决,产品的生产即形成提供给客户的解决方案,产品的销售即需要找到购买法律服务的客户以及售后服务,即协助客户实施方案,等等。对于一名成长中的律师而言,也是要不断地锻炼自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四)非主流的服务业者
中国现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制于经济、政治发展阶段和法治发展水平,加上社会对于律师行业以及法律重要性的认知不够,所以目前律师这个行业没有官员的政治地位、没有商人的雄厚资本,还没有达到在一个法治良好的社会应该达到的状态。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提供者,在目前社会环境下仍被认为是非主流群体,所以工作中难免遇到各种问题。
二、非诉律师的情绪问题
上述现象,就是需要我们去观察和认知的对象,结合第一章提到的五步法,那么通常一个人遇到这些情况会有怎样的情绪问题呢?
(一)迷茫、无助或者自大、浮躁和轻慢
作为一名正常的有责任感的进入律所工作的法学院学生,面对自己没有学习过的知识、堆积如山的从未见过的文件、无法解决的难题、听不懂的会议、看不懂的法规,一开始都会有一段茫然无助的时期,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但是对于自我感觉良好的学生,虽然碰到同样的问题,但是未必能意识到这些问题的难度,凭借似懂非懂、一知半解的理解,就认为可以完全胜任工作,通常表现出来的是自大、浮躁和轻慢的行为。比如,爱表现发言、轻易下结论、不征求资深律师意见自作主张等等。根据笔者的观察,这样的学生如果无法改掉自己的毛病,在律所基本是干不长的,这其中不乏从海外读书归来的法学博士。
(二)担心、惊恐
从实习律师开始干起的时候,担心自己不能胜任工作,对于自己工作结果的不信任,都是较为常见的表现。比如,面对从未学习过的国家外汇管理体制,刚参加工作的学生基本都是读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法规读不懂,怎么可能完成高级律师交办的工作呢?再比如,安排实习律师查法规,他会发现自己在学校学的都是《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层面的内容,到了实践中,是要大量地去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甚至地方性法规的内容,而且并不是所有的领域、行业的规定都是那么成体系,容易找到的。特别是在查法规的过程中经常发现实践和自己想象的很多内容是不一样的,这个时候就会担心自己查到的法规是否齐全,不知道是否还会有其他规定说这个事情是不能做的,而自己又给出了可以做的结论。那么像律师这样一个专业、严谨的职业,犯了这样的错误,是不可原谅的,他自然对于自己的工作结果就有了担心和惊恐的情绪。
(三)紧张、焦虑
对于初入行的律师,除了会感到知识严重匮乏之外,还会发现自己法律功底的薄弱。因为在学校的学习限于概念和理论的学习,这些概念不能和社会生活有效地结合起来,即使出现了概念和理论的问题,初入行者也经常发现不了,即使发现了问题,也经常因为对法规的不熟悉而无法用其来解决问题。所以初级律师在做尽职调查的时候,或者在写合同或者文件的时候,往往发现不了明显的法律问题;在回答客户问题的时候,经常被客户问得张口结舌,结果就是不可避免地经常被批评,自我感觉丧失了内外部的信任。加上工作时间的要求限制,以及客户的苛责甚至刁难,诸多因素结合起来,常常会让初级律师的信心受到较大打击,产生深深的紧张和焦虑。实践中,有的小姑娘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泪湿衣襟的情况也是不少见的。
(四)忧愁、抱怨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初级律师每天都是被无数问题包裹着的,如果没有来自外部的指导、帮助,初级律师想凭借自己的能力解决这些问题是相当困难的。所以当初级律师碰到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又无法得到外部帮助的时候,面对工作,内心就会有各种的忧愁。在这个时候,是特别容易产生抱怨的情绪的,比如律所没有给予应有的培训、工作太忙太累、压力太大,感觉收入又不是特别高、和付出不匹配等等,感到实际情况和早期自己预想的律师的风光差距太大,会有很强的失落感。
(五)反感、厌恶、逃避
当人总是被问题、不良情绪困扰而无法解决的时候,体验到的都是不好的感受。人在面对不好的感受的时候,就会产生排斥情绪,像紧张、焦虑、抱怨这些都是排斥情绪的不同表现,而排斥情绪更为严重的表现,就是对工作的反感和厌恶,想逃避这种生活。人的心理活动是非常微妙的,如果你观察自己在这种情况下的心理活动,当你在抱怨、给自己找理由的时候,当你碰到难题想推诿拖延或者绕道而行的时候,“心”都会来配合你,它会发现其他“理想”的生活状态。比如,它会发现公务员的生活很轻松啊;公司法务的钱也不少,也没这么累呀;那些四处旅游的人的生活多么丰富多彩;等等。之后,离开、改行、跳槽等情况就会发生了。
当然,由于自身的问题没有解决,当换了一份工作的时候,很快会发现新的工作存在的新的问题,毕竟世间没有事物是完美的,工作岗位也一样。所以在新的工作岗位,过不了多久,这些问题又会暴露出来,有的人开始反思这种局面并寻找答案和出路,而有的人只有不断地变更工作以逃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