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下)
一 和谐与斗争
上一章从人与自然、家庭、民族三个方面分析了中西文化基本差异的表现形式。分析表明,在这些问题上,中华民族和西方各民族的要求、态度、认识和行动各有特点。把这些特点联系起来思考,不难发现,其中又有一以贯之的地方,即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西方近代文化则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分别和对抗。如果说,一个民族的共同文化即这个民族不同阶级的人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民族关系、家庭关系等问题处理方式的总和,那么,这些处理方式中一以贯之的东西就是该民族的共同思想或共同心理。这里所谓心理其实应该叫做“心习”,也就是心态习惯。共同心习一方面是共同的要求、理想、愿望,另一方面是共同的认识、观念。共同的要求就是它的价值观念,共同的认识主要表现为共同的思维方式。这一切,可以总称为文化模式。文化模式是一个包括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审美趣味的综合体。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中西民族文化的基本差异是文化模式的差异,这个基本差异就是:中国传统文化重和谐与统一,西方近代文化重分别与对抗。
与注重和谐统一的文化特点相应,中国传统哲学的首要特点就是主张把差异和矛盾当做统一体的固有内容来把握,同时又主张把统一与和谐当做差异和矛盾的本来根据来把握。
这种思维方式的本体论根据,就是认为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中,同一性更为根本,而对立与差异是包含在统一与和谐之中的。两(对立)乃一(统一)的固有内容,一乃两之本来根据。中国古代对辩证法研究极精的北宋哲学家张载说:“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纟因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道”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最高范畴。张载认为,所谓道就是太和,太和即气(物质)的总体。这所谓太和,即至高无上的和谐,这和谐不是排斥差异和矛盾的,相反,浮沉、升降、动静等对立和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作用(“相感”),乃太和所固有的,而这对立面及其相互作用又是事物外在对抗与冲突(纟因缊、相荡、胜负、屈伸)的根源。张载又说:“气本之虚则湛一无形,感而生则聚而有象。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阴阳未分且无形质可见的太虚之气是气的“本体”,即本然状态,由此气内部所固有的阴阳相互作用而产生出来的万物均有形象可见,有形象就有对立,有对立就有相互排斥,有相互排斥就有相互斗争,而这种斗争又必然最终和解,也就是复归于阴阳未分的太虚。
根据这种把同一性看得更为根本的本体论,中国传统哲学发展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辩证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在不同的哲学家中有不同的名目。老子谓之“观复”,庄子谓之“以明”,《易大传》谓之“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如此等等。所谓“观复”,是一种从动必复归于静的过程看动静,以静为根本并统一于静的方法,其要领是“致虚极,守静笃”,也就是从动静的统一中把握动静的对立。所谓“以明”即“反复相明”(郭象注语),以对立者反复相明,通过对立的相对性及对立面的相互转化、相互渗透,以见对立者的齐一。其要领是找出“彼是(此)莫得其偶”的“道枢”“以应无穷”,即以不分彼此的统一的道去把握对立。所谓“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即一种以对立面的转化和统一的原理来把握对立面的方法。昼夜既是最明显的对立现象,也是最明显的对立面相互转化的现象。到北宋张载揭出“两一”范畴,他说:“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凡观物要察其一中之两,及两体之一。于一观其两,于两观其一。这种方法把差异和矛盾当做统一体的固有内容来把握,同时把统一与和谐当做差异与矛盾的本来根据来把握。
中国传统哲学的上述思维方法,与其企求和谐、统一的价值取向及审美情趣是一致的。
西方古代哲学比较注重分别和对抗。西方辩证法的奠基人赫拉克利特认为统一是由斗争产生出来的。他特别强调对立和斗争的意义,他说:“战争是万物之父,也是万物之王。它使一些人成为神,使一些人成为人,使一些人成为奴隶,使一些人成为自由人。”又说:“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赫拉克利特也赞美和谐,并且认为和谐是由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在西方哲学中,赫拉克利特注重对抗和斗争的传统一直保留了下来。在古希腊,辩证法是一种论战术,其目的是使有局限性的主张自己取消自己,自己驳斥自己。在康德那里,辩证法就是一系列的二律背反,或者用黑格尔的话说,就是指示出矛盾是属于思维规定之本性的。这种传统,直到黑格尔才起了变化。在黑格尔看来,“辩证法乃在于从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即使在黑格尔那里,西方辩证法重视分别与斗争的传统也表现得很鲜明。他在解释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这一命题时说:“内部的、本身的自己运动、一般的冲动……不外是由于在同一关系中有某物自身和它的空无,即某物自身的否定的一面。抽象的自我同一,还不是生命力,但是肯定的东西由于在自身中就具有否定性,所以它可以超出自身,并引起自己的更化。”这一解释显然更侧重于强调矛盾的斗争性在推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在绝对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在西方近代文化中占统治地位。它是通过培根和洛克从自然科学移植到哲学中来的。它和西方古代辩证思维本质上是对立的,但在注重分别和对抗这一点上又有相通的地方。这种思维方式的基础是抽象的同一性观点,即认为每一个事物和它自身同一,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它自身又是别的。这种观点,和中国的“和而不同”传统大相径庭。在中国哲学家看来,统一物内部总是包含着差异、对立和变化。西方思想家从抽象同一性的观点出发,陷入一系列不相容的对立中,并在这些不相容的对立中思维。用这种思维方式把握世界的结果,就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世界观。要而言之,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一个致命的弊病是把本来包含在统一物内部的差异和矛盾,变成外在的不相容的对立和不可克服的矛盾。
应当指出,中西辩证思维的上述差异,可以说是各有所见亦各有所蔽,应综合二者之长。因为双方在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两个方面,各自较充分地阐发了一个方面,而于另一方面则有所忽略。至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在历史上也曾起过有益的作用。中国古代儒家哲学和道学哲学都不重视细密的分析,应该承认,这是一个明显的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