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十五讲(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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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神仙功能的专门化

神仙体系是庞大的。这不仅因为道教相信通过一定的修炼程序,人可以转化为神仙,还由于上古原始宗教的影响,道教沿袭了泛神观念。在道门中人心目中,大到日月星辰、山河湖泊,小到古树、丘谷都有神明镇守。这种多神信仰反映了中国民间社会的多种精神需求。经过长时间的积累,道教的多神信仰几乎与社会民俗联为一体。应该看到的是,并非所有的道教神明都能以特异的圣迹给人们留下深刻影响;道教神仙的职能也不是千篇一律的,而是有一定分工的。从某种角度看,道教的许多神明甚至具有行业职能或专门化职能。当然,随着信奉者精神需求的增长,这些具有行业职能的神明也会衍生出新的职能来。其演变的过程是复杂的,我们只有将此类情形置于具体的历史时代来分析才能弄清其思想意义。

(一)道教神仙功能的专门化

检索道教经书可知,神仙功能专门化的现象在道教早期已经体现出来。这从“五星七曜星君”就可以得到证明。所谓“五星”指的是岁星(木星)、荧惑星(火星)、太白星(金星)、辰星(水星)、镇星(土星),这五星加上日、月,合为“七曜”。道教认为七曜都有神明掌管,这些神明就叫做“星君”。关于日月五星的崇拜,由来很古。西汉以前就有专门祭祀日月五星的祠庙。道教产生之后不仅继承了传统的星宿信仰,而且以虔诚的态度展示星君的各自功能。《太上洞真五星秘授经》载,东方木德真君(星君)的功能是“发生万物”,并且可以变悲惨的事为舒服的事;西方金德真君的功能是“聚敛万物”,与金德真君相遇,往往有灾怪刑狱的咎害;南方火德真君的功能是“长养万物,烛幽洞微”,与火德真君相遇,多有灾厄疾病之忧;北方水德真君的功能是“通利万物,含真妊灵”,与水德真君相遇,多有灾滞劾掠之苦;中央土德星君的功能是“主四时广育万类,成功不衍”,与土德星君相遇,多有忧塞刑律之厄。从道书的描绘看,五星真君的功能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就正面而言,它们的功能显然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基本上是依据五行的特性推想而出的。

天上星宿之神有不同的功能,地上与人间诸神也不例外。出于生活的不同需要,道教形成了主管不同行业的神,例如城隍神、土地神、雷神、门神、灶神、财神、瘟神、蚕神、厕神、药王等等。就出身而言,每一部门之神或行业神都有其不寻常的经历,它们的功能往往透过特殊经历显示出来。例如雷神,民间俗称雷公。根据王充《论衡·雷虚篇》的记载,上古雷神像一个大力士,左手引连鼓,右手推椎,当它叩击大鼓的时候,发出隆隆的响声。后来,雷神进一步拟人化或人格化。收入道教经书总集《道藏》之中的《搜神记》卷一称:陈朝太建(569—582)初年,雷州之民陈氏,在打猎过程中偶然得到一个大卵,就携带回家。忽然有一天,晴天霹雳,大卵被辟开,一个小儿子从卵中跳出来,手中拿着文书,写着“雷州”二字。陈氏很惊奇,将之取名“文玉”,并且把他养大。乡民们称陈文玉是雷种。后来文玉当了雷州刺史,据说死后有灵,乡民们立庙祭祀,每当阴雨天的时候就有电光吼声从庙中传出。详见《道藏》第36册,第258页。不言而喻,这个人格化的雷神就是专门管打雷的,与龙王相配合,大雨就哗啦啦下来了。有趣的是,道教雷神为了履行打雷的职责有时也会遇险,如杜光庭《神仙感遇传》卷一载:在一次雷雨中,雷公被树枝夹住,不能脱身,直到叶迁韶遇上了才把雷公救出来,雷公“愧谢之”。为了感谢相救之恩,雷公送给叶迁韶墨篆一卷,并说:“(依)此行之,可以致雷雨,祛疾苦,立功救人也。我兄弟五人,要雷声,唤雷大、雷二,必即相应。然雷五性刚躁,无危急之事,不可唤之。”同上书,第882页。据说从此之后,叶迁韶行符请雨,很少没有效果的。比较一下《搜神记》与《神仙感遇传》,可以发现,故事的主角雷神并不是一个,人们在不同的社会背景下完全可以创造出不同的雷神形象;但有一点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在道门中人心目中雷神一定可以行使打雷的功能,尽管它们有时也会碰到挫折,但基本功能却没有丧失。

(二)道教神仙功能与社会行业分工的关系

雷神只是道教诸神功能行业化的一个小例子,如果我们仔细琢磨一下蚕神、药王、厕神等特异故事就可以发现,此等神明在人们心目中确实担当着解决现实生活问题的不同责任。道教神仙功能的行业化,固然有许多原因,但最重要的应该是社会分工和生活领域层次化的形成。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的活动并没有明确分工,所以神明的功能也比较模糊;随着社会分工的发生,神仙也获得了行业的职能。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那些被尊奉为神仙的人往往都是某一行业的行家里手、专门家,如药王孙思邈本身就是著名的医生。可见人们对于神明的崇拜是与神明本身在世时的特殊工作本领相联系的。

当然,有的神明在世时并不一定是某一行业的专家,但往往有一段与行业联系密切的事迹,蚕神可以说就是这方面的典型。干宝《搜神记》卷十四记载,太古的时候,有大人远征,家中只剩下一个女孩和一匹公马,女孩亲自喂养这匹马。她因为思念远征的父亲,就对马说:“如果你能够把我的父亲迎接回来,我就嫁给你。”那公马一听说,随即挣断缰绳,飞奔而去,最后真的把女孩的父亲接了回来。由于这畜生懂人性,家人就更加细心地护养,谁知道这匹马却不肯进食,每当女孩出入,就喜怒交加,父亲觉得奇怪,向女儿询问情况,女孩就将原先的经历如实告诉了父亲。父亲听说之后就用弓箭把马射杀了,并且剥了皮,把马皮搁在庭院里。女孩的父亲又外出了。她与邻居的另一位女子在马皮旁边玩耍,作为主人的这位女孩以脚点着马皮说:“你是畜生,为什么还想娶人女为媳妇呢?招来杀身之祸,多不值得啊!”这女孩的话还没有说完,马皮就快速腾起,卷着女孩飞上了天。邻居的女孩赶快告诉了被卷走女孩的父亲。过了几天,才发现马皮与女孩飞挂在一颗大树的枝条间,已经化为蚕,吐丝织在树上,其蚕茧特别厚大,不同于一般的蚕。邻居的妇女们把这蚕取下来养,它所吐的丝比一般蚕所吐的丝要多好几倍。于是,那棵树就被取名为桑树。在古音中,“桑”与“丧”同,表示对女孩与马的哀悼和纪念。因为女孩是与公马之皮一起化成蚕的,所以民间称呼蚕神为马头娘。在以往的寺观中,所塑造的蚕神是披马皮的女人形象,这在四川巴蜀地区尤其流行。根据《太平广记》卷四七九所引《原化传拾遗》的记载可知,隋唐之际,蚕神已经仙道化了。文中描述,女化为蚕后,垂流云而驾马,有侍卫数十人,自天而下,对她的父母说:太上老君因为我恪守孝道,心不忘义,“授以九宫仙嫔之任,长生于天矣,无复忆念也”。蚕女说罢,乃“冲虚而去”。晚唐道士杜光庭所作《墉城集仙录》卷六有《蚕女》篇,基本上因袭了《原化传拾遗》,个别地方作了缘由的说明:“今其(指蚕女)冢在(蜀)什邡、绵竹、德阳三县界,每岁祈蚕者,四方云集,皆获灵应。蜀之风俗,诸观画塑玉女之像,披以马皮,谓之马头娘,以祈蚕桑焉。”《道藏》第18册,第196页。种种迹象表明,马头娘最初是作为民间的蚕神受到崇拜的,隋唐之间进入了道教仙谱。从原始的资料之中我们虽然看不出马头娘在养蚕方面有什么特长,但故事发生地却是桑蚕盛行之处。就表面来看,披马皮的女子本来与桑蚕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由于她生活在养蚕区,那马皮被风刮起时恰好挂在桑树上,人们就把硕大的桑蚕吐好丝的理想结果与之相连。这在客观上反映了人们提高桑蚕产量的希望。因此,历史上对蚕神马头娘的崇拜实际上是以养蚕吐丝的专门功能为前提的。在深层次上,马头娘崇拜依然体现了神仙功能的行业化。“蚕神”故事只是众多行业神仙故事中的一个小小例证。它的流行从一个侧面表现了道教神仙信仰不仅与民间信仰密切相关,而且反映了传统行业的一些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