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与配送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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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1 仓储项目合同书的撰写

情景及任务描述

2010年11月20日,速达运物流有限公司与海霞服装公司协商一致,双方约定:由速达运物流有限公司为海霞服装公司储存保管80万套羽绒服,保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0日,仓库租金是每平方米11元/月,每月月末通过银行转账结清。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如无异议,1周后正式签订合同。总经理委托业务部的小李代理签订该合同,作为小李该如何起草和签订一份有效的仓储合同?

知识准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81条将仓储合同规定为:“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是我国合同法分则的有名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是不同的概念,适用的《合同法》分则不同。

一、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和联系

(1)联系:两者基本性质都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合同的一种。

(2)区别:

①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另有约定;仓储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因此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因此是诺成合同,这一区别经常用于解决相关的法律的问题;

③仓储合同对保管人的资格无特别的要求,而仓储合同必须是经过仓储营业登记专营或兼营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④仓储合同标的物必须是动产,而对保管合同没有作规定。

二、签订仓储合同的基本原则

公平交易的基础是建立在遵守合理签订合同的基本原则之上的,这些原则是双方权利得到保障的基础。

1.平等的原则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双方法律地位平等,这是任何合同行为都需要遵循的原则。订立仓储合同的双方应按照平等的法律地位进行平等协商,订立公平的合同。任何一方采取恃强凌弱,或者行政命令的方式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的合同。平等的原则还包括订立合同机会平等的原则,不能采取歧视性选择的方式订立合同。

2.自愿与协商一致的原则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完全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利用各自的知识和能力,通过广泛的协商,双方在整体上接受合同的约定,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任何采取胁迫、欺诈的手段订立的合同都会是无效的合同。合同未经协商一致,将来在合同履行中会发生严重的争议,会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3.信息对称的原则

交易双方对货物仓储及其服务一般要实现信息对称,不得隐瞒有损仓储业务进行的相关知识、信息、技术、货物真实性、合法性、危险性、防护保管要点和自身服务条件的不足缺陷与经营限制。

4.等价有偿的原则

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享受相应的合同利益。保管人的利益体现在收取仓储费和劳务费之上,保管人在仓储过程中服务水平的高低,决定了所能获得报酬的多少以及投入多少。这也是公平交易的核心内涵。

5.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不得进行违反任何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不能发生侵害所有权、超越经营权、侵犯国家主权、危害环境等违法行为,也不能违反社会公德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仅经营的过程要合法,对于仓储的货物也要控制在合法范围之内,对于违禁毒品、未报批的危险有害物品、淫秽反动物品、侵犯知识产权物品、违禁枪支刀具等不得进行私下仓储和交易,更不能出具仓单进行转让和交割。

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要求当事人在合同行为中不进行有损社会治安秩序、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妨碍其他经营人和人民的生产生活、影响社会道德行为等不良行为。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内容上说属于道德规范,但在合同法的规定中形成了法律规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已成为了违法的行为。违反公共利益的仓储活动必将受到社会和政府的谴责和管制。

三、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

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没有严格的条款规定。当事人根据需要商定合同事项,且由双方协议采用合同的形式。仓储合同的条款主要有:

(1)存货人、保管人的名称、地址。合同当事人是履行合同的主体,需要承担合同责任,需要采用完整的企业注册名称和登记地址,或者主办单位地址。主体为个人的须明示个人的姓名和户籍地或常驻地。这是今后司法管辖权确定的一个重要依据。有时必要时可在合同中增加通知人,但通知人不是合同当事人,仅仅履行通知当事人的义务。

(2)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适用标准、包装、件数和标记标志。仓储物必须是动产,因此需要明确地将仓储物特定化。仓储物的品种指所存仓储物的名称,即全称、标准名称或类别的标准名称。在订立仓储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仓储物的全名或品类,必须清晰、明确,如果有代号的,应标明代号的全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物品不能保管。仓储物的数量指所存仓储物的多少,采用公用的计量方法确定并达到最高的精度,用最小的独立封装单元确定件数;仓储物的质量指所存仓储物的优劣、好坏。在确定仓储物质量时,要采取标准化,如果是国际仓储业务则应尽量使用国际标准。目前,我国实行的标准有国家标准、专业(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和协商标准。有国家标准的应使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有专业(部颁)标准的适用专业(部颁)标准。没有国家标准、专业(部颁)标准而有企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前三种都没有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标准。在确定质量时,要写明质量标准的全名。在适用协商标准时,当事人对质量的要求要清楚、明确、详细、具体地写入合同中;仓储物的包装指对仓储物表面上的包装,包装的目的是保护仓储物不受损害。仓储物的包装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应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当事人在保证储存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协商议定。标记、标志应该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

(3)交接时间和地点、验收方法。交接时间确定了仓储物入库时间,保管人须在此时准备好货位并进行交接。交接地点表明了运送货物入库、卸车的责任承担人所在地。合同中还需要明确交接理货方法、验收的内容、标准、时间和方式。如约定了验收标准的,保管人仅对约定验收事项负责。

(4)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商品损耗标准可以采用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也可以另由双方合理约定。仓储物在经过长期存放和多次装卸、搬运、消毒打扫、冷冻等作业后,由于不同原因或造成耗损减量,对于这类减量保管人很难承担责任。在合同中订立合理耗损条款,双方约定的不追究对方责任的数量减少标准,包括重量或者件数的减量。也就是采用协议免责的方法处理。

(5)储存条件及场所。仓储物在仓库储存期间,由于仓储物的自然性质不同,对仓库的外界条件和温度、湿度等都有特定的要求。比如肉类食品要求在冷藏条件下储存;纸张、木材、水泥要求在干燥条件下储存;精密仪器要求在恒温、防潮、防尘条件下储存。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根据仓储物的性质、选择不同的储存条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管人如因仓库条件所限,达不到存货人的要求,则不能勉强接受。对某些较特殊的仓储物,如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仓储物,在储存时,需要有专门的仓库、设备以及专门的技术要求,这些都应在合同中一一注明。必要时,存货人应向保管人提供仓储物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以防发生仓储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如挥发性易燃液体在入库、出库时,保管人如不了解该液体的特性,采用一般仓储物的装卸方法,可能造成大量挥发外溢,酿成火灾。特殊仓储物需特殊储存条件、储存要求的,应事先交代清楚。

(6)储存期间。双方约定的仓储物的储存时间,可以采用期限表示,如储存3个月,自货物入库起算;或者以日期的方式表示,如3月30日至6月30日;或者不约定具体的存放期间,但约定到期方式的确定方法。储存期间是保管人计收仓储费的基础,也是承担责任的期间,也是保管人安排库容运作和使用计划安排的依据,存货人不能遵守储存期间条款,保管人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7)仓储费。确定仓储费的费率、仓储费的计算方法、支付方法和时间的条款。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支付时间的,采用交付仓储物时支付。

(8)仓储物的保险约定。仓储过程有一定风险,仓储物必须进行保险。若存货人已对仓储物进行了保险,必须告知保管人所投保的保险内容。未保险的可以委托保管人进行投保,但需由存货人承担保险费。

(9)违约责任。违约金是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但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包括违约金数额标准或者计算方法、支付条件等。一般合同中都要注明违约事项及其处理方式。合同约定存货人未交付货物、未在约定时间交付仓储物的违约责任;保管人不能接受仓储物、或者不能在约定的时间接受仓储物的违约责任。存货人未在约定时间提取仓储物的超期费用;仓储物在仓储期间造成保管人或者其他损害的赔偿;违约金的标准;采取补救措施等出现违约时的处理方法。

(10)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因为客观原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双方利益的需要,原合同的继续履行可能对双方都不利,可以采用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方法防止不利局面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可以确定发生不利于履行合同时的具体条件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处理方法。

(11)争议处理。有关合同争议的诉讼或者仲裁的约定。包括仲裁地点、仲裁机构、或者合同中选择的诉讼地点。

(12)合同签署。合同签署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协商一致的表示。作为诺成合同,也就意味着合同开始生效。签署合同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名,注明签署时间,法人或者组织还需要盖合同专用章。个人签订合同时只需签署个人完整姓名。

四、仓储合同范例及实例

仓储合同(范例)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备注:

或者采用如下表格: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

从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2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

保管费率为_______元/天,不足12小时按变天计算,总保管费为_______元。费用在货物交存保管的_______天内交付给保管人,保管到期前_______天交付。结算方法: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没有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3.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_______

账户:_______

存货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账号: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某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交货仓库储存合同(实例)

甲方(交易商):______________

乙方:某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交货仓库):______________

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各方同意遵守执行《某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某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有关文件、通知的规定。

第二条 货物入库

1.甲方货物入库时须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按乙方要求填写和提交货物入库申请审批表;

2.乙方审批同意后向丙方开具入库通知单,甲方应及时与丙方联系办理货物入库事宜;

3.丙方依次按照货物先到先入、先申请者先入、先卖货者先入的原则为甲方及其他交易商办理货物验收入库手续。丙方办理完货物入库手续后,向甲方开具乙方统一印制的存货凭证。丙方开具存货凭证时,对所有项目必须填列完整,并加盖在乙方处预留的印鉴;

4.丙方向甲方开具的存货凭证,甲方须提交乙方注册。

第三条 储存数量及品级

储存数量及品级为丙方向甲方开具的存货凭证中标明的数量及品级。

第四条 入库验收

1.数量验收:以件数及重量为准;

2.品级验收: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品质证明书等所列示的等级与实物外包装进行核对(丙方不负责检验货物的质量);

3.包装验收:按照《××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电子交易合同(范本)》中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验收;

4.入库验收的结果应在丙方出具的存货凭证中注明。

第五条 保管要求

1.丙方应按国家相应物资仓储规定(标准)对甲方存货实施保管,以维护货物储存期间的质量安全;

2.同一仓储区间储存的商品性能互不抵触,养护措施和消防方法一致;

3.严禁将商品性能互相污染、损坏的货物与甲方的货物存放在同一仓储区间。

第六条 货物出库

1.凡本合同规定格式存货凭证所标明的货物,必须凭乙方签发的提货单提货。乙方签发的提货单,必须加盖乙方在丙方处预留的印鉴,丙方对印鉴严格核对无误后方可发货;

2.提货人应出具公司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并在丙方出库登记簿上登记、签字。

第七条 计费项目、标准

1.仓租等费用由甲方按乙方最新公布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费用支付时间为自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若甲方拖欠丙方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丙方须与乙方商讨后,丙方方可处置与甲方拖欠费用相应等值货物,甲方自动放弃对该货物的追索权。

第八条 责任划分

1.甲方责任

(1)甲方入库货物,在保管期限内应向保险公司投保,如甲方未投保而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货物出现异状时,甲方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不及时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丙方凭本合同规定的手续发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方式进行阻挠,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责任

(1)丙方按合同应收费用而甲方逾期未付,乙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甲方追索;

(2)若甲方并未通过某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卖出该批货物,而乙方擅自挪用,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赔偿。

3.丙方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丙方承担和赔偿;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赔偿;

(3)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由丙方向乙方赔偿。

第九条 保管期限甲方货物的保管期限,自甲方货物入库之日起,至乙方对该批货物开出提货单之日止。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补充。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三方约定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相关的存货凭证和仓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甲方(交易商):_______

乙方:某大宗原料中心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交货仓库):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任务实施

一、实施步骤

1.将学生以12人为一组进行分组。

2.各组再分为两组,分别扮演速达运物流公司和海霞服装公司。

3.双方展开讨论,分析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双方模拟洽谈过程,草拟合同条款。

5.各组完成仓储合同的书写与签订任务。

6.各组选一代表来总结合同拟定与签订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小组其余同学补充或接受其他组同学提问。

二、成绩评定

仓储项目合同书的撰写成绩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