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斌杰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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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诗经》的结集和流传

《诗经》中的作品,从创作年代说,包括了上下五六百年;从产生的地域说,有的出于王都,有的出于各诸侯国所领广大地区;从作者说,有贵族的创作,有流传在民间的口头歌谣。那么,这些作品是如何汇集在一起而编纂成书的呢?关于这个问题,诗三百篇本身和先秦古书中都没有明确的记载,至汉代的历史学家则提出关于周代时有“采诗”制度的说法。班固《汉书·食货志》记述说:“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这是说,每当春天来到的时候,集居的人群散到田间去劳作,这时就有叫做“行人”的采诗官,敲着木铎(以木为舌的铃)在路上巡游,把民间传唱的歌谣采集起来,然后献给朝廷的乐官太师(乐官之长),太师配好音律,演唱给天子听。另外,同书《艺文志》中还记述说,古代设置采诗官采集诗歌,目的是出于“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汉代记载“采诗”之说的还见于何休的《公羊传》注:“五谷毕入,民皆居宅,男女同巷,相从夜绩。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公羊注疏》卷一六)关于“采诗”和“采诗”的目的,与班固《汉书》记载大致相同,惟说“采诗”者是男女年老无子者,而不是“行人”,或者方式不止一种。这些虽然出于汉代人的记述,可能还是有一定根据的。因为在古代交通十分不便的情况下,如果不是由官府来主持采诗工作,靠任何私人的力量来完成这样一部时代绵长、地域广阔的诗集采集工作,恐怕是不可能的。

至于当时统治者采诗的目的,即为什么要化力气广收这些民间诗歌,据设想,除了要考察人民的动向,了解施政的得失,以利于他们的统治以外,大约还有搜集乐章的需要。我们知道,周王朝是很重视所谓“礼乐”的(“制礼作乐”,是为了巩固等级制度、宣扬王朝声威以及贵族们耳目享受的需要)。按照当时制度,举凡在一切祭祀、朝会、征伐、狩猎、宴庆等场合,都要举行一定的礼仪,在举行各类仪式、礼节的时候,就要配合演奏乐章。所以,当时朝廷,专门设有乐官“太师”等,乐官的职务就是专门负责编制和教演各种乐曲,供上述各个场合使用。可以想见,当时乐官们在编制乐章时,除了自己创制以外,一定还要利用或参考许多民间唱词和乐调,这样收集流传的一些民间乐歌作品,也会是他们经常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当然,这是指《诗经》中的那些流传于各地的民谣俗曲说的。至于《诗经》中的那些颂诗和贵族文人所作的政治讽谏诗,当是另有来源,即通过所谓“献诗”的渠道,而汇聚到当时朝廷中来的。

根据《国语·周语》记载,周王朝是有让公卿列士即贵族官员和文人献诗的制度。所谓“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盲艺人)献曲,史(史官)献书……”,我们从《诗经》中的一些作品看,“献诗”的事也是确定存在的。如《大雅·民劳》:“王(指周厉王)欲玉女,是用大谏。”《小雅·节南山》:“家父(周幽王时大夫)作诵,以究王讻。”《大雅·崧高》:“吉甫(即尹吉甫,周宣王时大臣)作诵,其诗孔硕”等,说明公卿列士献讽谏诗或歌颂诗的事是存在的。此外,还有些诗是下层贵族文人或小官吏所写,这一类诗多属个人抒愤之作,既不是奉命作的,也不是为了进献而写的,它们所以能汇集到太师手里,大约和歌谣差不多,是从民间收集来的。至于那些专门用于祭神祭祖的“颂”诗,当是巫(掌管祭祀的迷信职业者)、史等有关职官奉命制作的。

那么,当时通过几种渠道,汇聚起来的作品一定很多,而现在我们所见的这部只有三百零五篇的诗集,是经过谁的汰选、整理成书的呢?古代最流行的说法是孔子曾经“删诗”,是《诗经》的整理者和编订者。最早说起这件事情的是汉代司马迁,他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这就是说,《诗经》三百零五篇诗,是孔子由流传的三千多篇古诗中选编出来的,他把那些重复的,于礼义标准不合的都删汰掉了。这个说法影响很大,但并不可靠。从宋代开始,许多学者进行考证,都表示怀疑,提出反对意见。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他们考证出早在孔子以前,《诗三百篇》就已经定型了。如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载,吴公子季札游鲁观周乐,鲁国的乐工为他演唱《风》、《雅》、《颂》,而编排的次序和篇目与今本《诗经》差不多一样,而当时孔子还不满十岁。由此可以断定,今本《诗经》根本不可能是由孔子亲手删定的。其他还有种种理由,如孔子自己及其弟子门人都从没有说过孔子有“删诗”的事等。所以后来多数人已不相信孔子曾“删诗”的说法。

孔子“删诗”的说法虽不可靠,但《诗经》毕竟是经过一番删汰整理工作,才会有今天这个面貌。近代通行的说法是,《诗经》删汰和编订工作,仍出于周王朝的乐师、乐工们之手。因为从三百篇都是乐歌这点来看,诗与乐官们的关系太密切了。他们既是当时乐歌的搜集者、保存者,又是乐歌的演唱者,他们出于工作上的需要,对汇集来的诗篇加以去取、加工,这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在我们今天看来,《诗经》不过是一部可供阅读欣赏的古代文学作品。但在周代,诗的用途却很广,除了典礼、娱乐和讽谏等用诗以外,它还经常用在外交场合,用来“赋诗言志”,即作为表达情意、美化辞令的工具。所以《周礼·春官》中又有“大师教六诗”(按《周礼》书中所指即风、赋、比、兴、雅、颂。故“教六诗”,即可以理解为全面讲授《诗经》的意思。另外《毛诗序》又称“六诗”为“六义”,“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以乐语教国子”的说法,这是说,乐官太师在当时还有用诗歌(“乐语”即诗)教国子(贵族子弟)的任务。《诗三百篇》,也可能正是乐官太师为了教授国子而选订的课本。

春秋以后,周室衰微,诗乐分家,第一个以私人讲学身分出现的大学者孔子,更把《诗三百》作为政治伦理教育、美育以及博物学的教本。孔子曾经说过:“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又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这两段话是孔子劝他的学生和儿子学诗的。意思是说诗的功用很多,读诗可以培养联想力,可以提高观察力,可以锻炼合群性,可以学得讽刺方法。近则可以运用其中的道理来侍奉父母;远则还可以用来服侍君王;而且会多多认识鸟兽草木的名称。另外又说,如果不学诗,就不会说出优美动听的话来。正是由于孔子对《诗三百篇》这样的重视和推崇,所以使《诗经》这部书在后世得以留传并产生广泛影响。

先秦古籍,在秦始皇“焚书坑儒”和楚汉相争的战火之后,散失很多。但《诗经》由于是口头讽诵的诗,因此得以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汉代传习《诗经》的有鲁、齐、韩、毛四家,即后世所谓的“四家诗”。《鲁诗》是因鲁人申培而得名的。《齐诗》出于齐人辕固生。《韩诗》出于燕人韩婴。《毛诗》是由其传授者毛公而得名的。前三家在西汉时代即已立于“学官”(由朝廷立为正式学习的科目),《毛诗》出现得较晚,东汉时方立于学官。但《毛诗》一派却后来居上,影响颇大。《毛诗》盛行,鲁、齐、韩三家诗便逐渐衰落,他们所传授的本子也亡佚了。“三家诗”亡佚的情况,大致是这样:“鲁诗”亡于西晋,“齐诗”亡于三国魏,“韩诗”亡于宋。“韩诗”据《汉书·儒林传》有“《内外传》数万言”,今仅存《韩诗外传》一书。后世辑三家诗佚文并加以考订、注解的有清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王先谦《三家诗义疏》等。现在我们读到的《诗经》,就是《毛诗》,即汉代毛公讲解和留传下来的本子。这样,所谓《毛诗》对我们研究《诗经》的关系是最大的,因此,需要附带讲一下关于《毛诗》和《毛诗序》的问题。

前边已经说过,《毛诗》因毛公而得名,但毛公又有大毛公、小毛公之分。据三国时吴人陆玑在《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一书中说,所谓大毛公,是指战国时代荀子的学生鲁国人毛亨,而小毛公则指赵国人毛苌。毛亨曾作《诗诂训传》,后传授给毛苌,东汉时立于学官(参见郑玄《诗谱》)。

那么,我们经常讲到的“毛诗序”是怎么回事呢?《毛诗序》也就是《毛诗》的“序言”。前人把冠于全书的序言称“大序”,把每篇类似题解性质的短文称“小序”。关于《诗序》的作者,历史上也说法不一。例如汉代郑玄认为《大序》是子夏所作,《小序》是子夏、毛公合作。南朝刘宋时代范晔则认为是东汉光武帝时代卫宏所作。这一直是经学史上一个有争论的问题。

《毛诗序》否认和贬低民歌,他们论诗总是把每一篇诗和历史上的人物或事情比附起来,因此往往是牵强附会,并无可靠根据地发挥一通。特别是在解诗时,抱着浓厚的儒家成见,对许多优秀作品都进行歪曲解释,以便符合儒家的封建说教。因此,我们今天来学习和研究《诗经》,是不能依它的解释为据的。但《诗序》在讲诗时,提出了一些文学理论上的问题,如比兴、美刺等,对后世文学思想的发展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