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论“普遍和谐”
在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后,我们回头看看20世纪的历史,可以发现过去的这个世纪是人类社会飞速发展的世纪、取得辉煌成就的世纪,但同时又是一充满矛盾冲突的悲惨世纪。在这百年间,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死亡几千万人,大量破坏了人类多少世纪辛勤建造的文化遗产。而我们的国家,在百年中又经历了种种苦难,同时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今日的中国社会正在从传统走向现代,这是历史发展的要求,但在这个过程中也许不可避免地发生种种问题,例如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信仰危机”、“道德真空”、“贪污腐化”、“环境污染”等等,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是不得不引起注意的时候了。从全世界看,现今虽然走出了冷战时代,可是人类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问题,我们可以看到,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虽然给人类社会带来巨大的进步,但是作为自然界一部分的人,在他们征服自然的过程中,不仅掌握了大量破坏自然的工具,而且也掌握了毁灭人类自身的武器。当今,对自然界的过量开发,资源的浪费,臭氧层变薄,海洋的毒化,环境的污染,人口的暴涨,生态平衡的破坏,不仅造成了“自然和谐”的破坏,而且严重地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已严重威胁到人类自身生存的条件。由于片面地追求物质利益,对自然资源的争夺、占有和权力欲望的膨胀,造成了国与国、民族与民族、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对立和战争。过分注重金钱和物质享受,造成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社会的冷漠、心灵的孤寂,使人们失落感日甚。在人类社会中,现在儿童有儿童的问题,青年有青年的问题,老年有老年的问题;人与人之间心灵上的隔膜,在日常生活中的互不了解甚至仇视,使人们丧失了对“人与人的和谐”的追求,这样发展下去终将导致人类社会的瓦解。在现代社会,由于人们无止境地追求感官之享受,致使身心失调,人格分裂;由于心理不平衡引起精神失常、酗酒、杀人、自杀等等,造成了自我身心的扭曲,已成为一种社会病,而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宁,其原因正在于人们忽视了“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在我们走进21世纪之际,人类社会要走出人自身造成的困境,就必须解决当前所面临的“和平与发展”问题。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调整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而大之即是要调整好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地域与地域之间的关系;必须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护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以使人类社会共同发展。因此,我认为,如果人们能更加重视儒家的“太和”观念,对它作出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诠释,并使其落实于操作层面,应该说对今日和将来人类社会的发展是非常重要的。“太和”见于《周易·乾卦·彖辞》:“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意思是说,天道的大化流行,万物各得其正,保持完满的和谐,万物就能顺利发展。王夫之在《张子正蒙注》中说:“太和,和之至也。……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在宇宙未分化出具体事物之前,宇宙本来就是和谐的,没有什么不和谐;在宇宙分化出天地万物(包括人)之后,如果不使和谐丧失,这才叫做“太和”。可见“太和”包含着“普遍和谐”的意义。我认为,“普遍和谐”观念至少应包含四个层面才可以被称为“普遍和谐”,而在儒家思想中“太和”观念恰恰包含着: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即社会生活的和谐)以及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等四个方面,这样大体上构成了“普遍和谐”的观念。
首先,儒家把“自然”(“天”或“天地”)看成一个和谐的整体。我们知道,孔子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的运行是自然而然的,万物的生长也是自然而然的,这说明孔子对“自然”的和谐的认识。被儒家奉为经典的《周易》认为,阴阳变化体现了宇宙运行的规律,“自然”的运行是在“元”(自然界万物的起始)、“亨”(万物的生长)、“利”(万物的成熟)、“贞”(万物的完成)中进行。《周易》把这种“自然”最完美的“和谐”叫做“太和”。以后儒家关于“自然和谐”的观念大体都是发挥这个思想,例如《中庸》认为,“和”(即和谐)是天下根本的道理。张载《正蒙·太和》开头说:“太和所谓道。”“太和”就是万物之通理,故王夫之认为宇宙本来就是“合同而不相悖,浑沦无间”。这些都说明,儒家对“自然和谐”的重视。
其次,如果说儒家重视“自然的和谐”,那么可以说儒家更为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儒家不仅仅认为“自然”为一“和谐”之整体,而此和谐整体之宇宙又是永远在生息变化之中,也就是说它是一刚健的大流行,因此人应该体现“自然”(“天”)的这一特点而自强不息,所以《周易》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个思想的基础正是儒家的“天人合一”的思想。所谓“天”是指“天道”,即宇宙的规律;“人”是指“人道”,即人和人类社会的道理。孔子有一段话可以说是他追求“天人合一”境界的过程,他说:“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矩。”这就是说,五十岁前是孔子认识“天命”的准备阶段,由五十岁起他对“天命”有了认识,六十岁可以根据宇宙的规律来辨明是非、善恶、美丑等等;七十岁就可以做到什么都自然而然地符合宇宙规律的要求,也就是说达到了完全的“天人合一”的境界。要实现“天人合一”得靠人自身的努力。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人的努力可以使“天道”发扬光大,如果人不努力,那么“天道”并不能使人高尚完善。孟子更进一步发展了孔子的“天人合一”思想,他认为只要人充分发挥其本心的作用,就可以对其由“天”得到的善性有深切的体会,从而也就可以了解“天”了,而能达到“与天地合其德”的境界。后来的儒家虽然对“天人合一”的思想有所发展,但大体都是沿着孔孟的思想发展下来的。例如朱熹说,“人道”不能离开“天道”, “天道”也不能不由人来体现,这是因为“人道”开始产生时是由“天道”决定的,但有了人及人类社会之后,“天道”就要在“人道”中表现了,圣人的贡献就是要使人类社会完完全全地体现“天道”的要求,以实现“天人合一”。儒家这种主张“天人合一”、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的基础是,不把人和自然看成对立的,而把人看成是自然和谐整体的一部分,而且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第三,由于儒家认为,自然是和谐的,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样就必然引发出“人与人的和谐”的观念。这是因为,人和人之间以及人类社会也是应体现“天道”的要求的。所以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社会规范的作用,以和谐为最重要。孔子又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又说:“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这里的“道”就是“天道”(当然也包含体现“天道”的“人道”),人是应该把“天道”的要求推行于社会;如果人不能把“天道”推行于社会,不如乘木船到海上去。为什么人有可能把“天道”推行于社会呢?因为儒家的主流思想认为人性本“善”,而人之善性来源于“天”之“至善”,如果人能充分发挥其善性,而使之实践于社会,那么就能把社会变成一理想的和谐社会。因此,儒家特别强调人的道德实践对于理想的和谐社会的意义。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大学》首章中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朱熹注说:“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止于至善之地而不迁。”明明德、新民的目的是在止于至善。所以《大学》中认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等一切都以修身为本,“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这就是说,儒家认为每个人把道德修养好了,天下就可以太平了,所以孔子说:“为仁由己,其由人乎?”做到道德完美全靠自己,哪里能靠别人呢?对于这个建立在道德修养基础上的和谐社会,儒家称之为“大同”社会。在《礼记·礼运》中对这个“大同”社会有一描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个和谐的“大同”社会的理想,当然包含着许多空想的成分,而且把和谐社会的理想完全建立在道德修养提高的基础上,也是片面的,甚至是很难做到的;但是,从儒家追求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来说,不能说是没有意义的。
第四,儒家和谐社会的理想既然是建立在个人的道德修养提高的基础上,因此儒家特别重视个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儒家认为,生死和富贵不是人力可以追求到的,也不应是人追求的目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但是人的道德和学问则是要靠人的努力来取得,“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伊川语)。如果一个人能做到“民胞物与”,他就可以达到一种身心内外和谐的境界。孔子曾赞美他的弟子颜回说:“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又说:“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这就是说,颜回对富贵和生死无能为力,但他却是一个有学问、有道德的人,而且能在贫困中保持身心内外的和谐。孟子认为要达到“天人合一”就应该“存其心,养其性,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一个人如果能保存他的本心,修养他的善性,以实现天道之要求,短命和长寿都应无所谓,但一定要修养自己和天道保持一致,这就是安身立命了。晋朝的潘尼作了一篇《安身论》,其中有两段阐发了儒家“安身立命”的思想,他说:“盖崇德莫大乎安身,安身莫尚乎存正,存正莫重乎无私,无私莫深乎寡欲,是以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笃其志而后行”; “故寝蓬室,隐陋巷,披短褐,茹藜藿,环堵而居,易衣而出,苟存乎道,非不安也”。“安身立命”主要是要使自己的身心和谐,内外和谐,使自己言行符合天道的要求,至于衣、食、住、行等并不能对自己的身心产生什么重要影响,这种对待生活的态度也就是宋儒追求的“孔颜乐处”。周敦颐尝问程氏兄弟:“寻孔颜乐处,所乐何事?”宋儒对此多有所论,归结起来就是寻得一个“安身立命”处。朱熹在其《答张敬夫书》中与张敬夫讨论“中和义”时说:“而今而后,乃知浩浩大化之中自家自有个安宅,正是自家安身立命,主宰知觉处。”可见儒家所强调的正是由道德学养的提升,以求身心内外之和谐。
由以上四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由“自然的和谐”、“人和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所构成的“普遍和谐”观念是儒家的重要思想。本文虽然是从“自然的和谐”开始论述,但儒家关于“和谐”的观念是把“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作为起点的。儒家是由通过道德修养达到自身的和谐而推广到“人与人的和谐”,人类社会和谐了,才能很好地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处理好了,才能不破坏“自然的和谐”。正如《中庸》第二十二章中所说:“唯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故而儒家关于“和谐”的路向是:由自身之“安身立命”,而至“推己及人”,再至“民胞物与”,而达到“保合太和”而与天地参。儒家这一关于“和谐”观念的路向,当然也并非十分完善,盖因过分强调了道德修养的意义,容易偏向泛道德主义。但“普遍和谐”作为一种观念来说,无疑对现代社会是有其正面的价值的。如果我们扬弃其中可能导致的缺点方面,并给以现代意义的解释和发挥,并通过各种可行之途径,使之落实于操作层面,我认为它将会对今日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一有积极意义的经验,以匡正今日社会的种种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