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中国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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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最近二十多年来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以信贷资产可预见的现金流作基础,通过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是信贷资产证券化这种融资方式的核心。在证券融资方式中,信贷资产证券化开辟了一种既区别于股票融资,又区别于债权融资的新的融资方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也是金融机构分散信用风险的一种方式。对于拥有信贷资产的金融机构来说,信用风险的防范和处置从来就是一个很大的课题。信用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也是难以彻底消除的,因此,金融机构需要通过各种方式,把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以证券方式出售信贷资产,在让渡资产收益的同时也把信用风险从原来的资产所有者手里转让到众多投资者手里,虽然并没有消除信用风险,但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对信贷资产进行了审计,对资产支持证券作了信用评级,使风险得到了充分的揭示,能够更有效地防范;同时,把信用风险从一家金融机构分散到众多投资人那里,从全社会看,提高了风险的抵御能力,降低了风险的危害程度。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主体。资产证券化首先是从信贷资产证券化开始的。当年,美国开始的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是为了解决长期贷款和短期存款,即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对称这一矛盾而创造出来的。同时,如前所述,信贷资产证券化还是分散信用风险的一种手段。因此,到目前为止,美国资产证券化产品中,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产品仍居首位。随着这种融资方式的进一步发展,用于证券化的资产范围在逐步扩大,从一般性的信贷资产到信用卡信贷,再从信贷资产到非信贷的资产,包括应收账款、收费权等也列入其内,近些年,甚至连知识产权都成为证券化的资产。证券化的资产之所以能够不断扩大,不仅因为许多资产具有可预见的现金流,还因为用这种方式融资,能够满足投融资各方对于信用安全、投资收益、融资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20世纪90年代,资产证券化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发展。加拿大、墨西哥等美洲国家,日本、韩国、马来西亚、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亚洲国家和地区,英国、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都先后开展了这项业务。当然,这些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尽相同,法律制度不尽相同,证券市场发育程度不尽相同,因此,在开展这项业务时,具体做法也不尽相同。这些国家和地区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丰富了资产证券化的理论,拓宽了人们投融资的视野,促进了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发展。

我国实际工作部门研究资产证券化的时间比较晚。1996年,我国房地产金融业务还处于它的初始阶段,房地产金融体系还未真正建立,为了推动房地产金融体系尽快建立,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一起合作,举办了一期房地产金融培训班。香港金融界的朋友介绍住房金融市场时,首次谈到了住房金融二级市场的问题,谈到了住房抵押贷款的证券化。当时,虽然国内尚未就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展开广泛的讨论,但是住房贷款证券化这个概念,还是引起了人们的思索。特别是此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迅速开展,对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研究提出了现实的需求。到了1999年,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做得最早、业务量也最大的中国建设银行开始研究证券化。中国建设银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了开展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申请,中国人民银行随即上报给国务院。2000年,国家开发银行也提出了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要求。虽然因为当时条件尚不成熟,没有立即获得批准,但此事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关注。2004年初,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的强烈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联合上报了在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请示。经多方论证,国务院同意两行进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2005年3月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由3个金融监管部门和其他6个部委组成的资产证券化部际协调小组宣告成立,同时宣布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始。经过近9个月的艰苦努力,与信贷资产证券化直接相关的一系列制度基本建立,两家试点银行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2005年12月15日,随着开元2005年第一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和建元2005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成功发行,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对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经验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和银河证券公司的参与下,对不良资产证券化进行了探索,并成功发行了信元、东元两单重整资产支持证券。2007年开始,新一轮规模更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开始启动。到2008年5月底,共有8家金融机构发行了343亿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同时,由一些证券公司组织的企业资产证券化活动也在展开。虽然这些资产证券化产品还不是十分规范,严格地说只能算是准资产证券化产品,但毕竟是在对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探索。

资产证券化在我国已经实实在在地开展起来。实践中,也闯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之路。对于资产证券化在中国的实践,特别是在这一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应该进行认真的总结,这既有利于指导下一步资产证券化的工作,也可丰富资产证券化的理论。本书的编写正是基于这一目的。当然,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还在继续,我们现在的总结由于其时间上的局限性,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但随着实践的发展,通过跟踪研究,我们对中国资产证券化的问题一定会有更加深刻而全面的理解。

由于本书是对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因此,作者并不想对我国资产证券化过程作简单的描述。本书不但要记叙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采取的重要举措,更要阐述这些事件的背景、所采取措施的原因和作用。全书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前期准备和试点过程。这部分主要说明我国为什么会提出资产证券化,进行了哪些前期研究,试点阶段的主要做法及经验。第二部分介绍我国为开展资产证券化而进行的制度建设。这部分是全书的重点之一。因为制度建设是资产证券化过程中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它要对资产证券化的各个环节、各参与机构的活动进行规范,为证券化的开展提供法律和制度保证。对于从未开展过这项业务的我国金融机构来说,这种制度建设尤其重要。第三部分介绍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的几个主要方面,即不同类型资产证券化的开展过程及具体经验。这也是本书的重点,因为它真实地展现了我国资产证券化各个不同的侧面。第四部分是对我国资产证券化未来前景所作的预测。作者试图通过上述各部分内容的介绍,把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进行一番总结,给人以某种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