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杂技艺术概念
我们知道,概念定义是对事物的内涵和外延的科学概括,也是探求事物本质的最为简便有效的方法。那么,就让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国际国内所广泛使用(过)的杂技艺术的概念。
在我国,“杂技”一词,最早见于《汉书·武帝纪》(班固撰,颜师古注): “三年春,作角抵戏[一],三百里内皆(来)观。”[一]应劭曰:“角者,角技也。抵者,相抵触也。”文颖曰:“名此乐为角抵者,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射御,故名角抵,盖杂技乐也。巴俞戏、鱼龙曼延之属也。”师古曰:“抵者,当也。非谓抵触。文说是也。”(文颖字叔良,南阳人,后汉末荆州从事,魏建安中为甘陵府丞。)
《南齐书》载:“角抵象形、杂技,历代相承有也。”
众所周知,百戏是古代乐舞杂技表演的总称。秦汉时已有,汉代又有了“角抵”戏。汉以后的“角抵戏”、“百戏”等称谓的艺术形式中,也同样包含着大量的杂技。百戏包括了各种杂技幻术(如扛鼎、寻橦等)。
汉代百戏不仅在民间广为流传,也在宫廷被经常搬演。汉武帝时(公元前140—前87年)“百戏”极为盛行,《汉书·武帝本纪》有载。元封三年(公元前108年)春,汉武帝曾邀集国外宾客,设酒池肉林,在平乐观“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来观。”汉宣帝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解忧公主嫁乌孙王时,皇帝亲临平乐观,匈奴使者及其他域外君长都在场观看了“大角抵”(百戏)的演出。
东汉张衡《西京赋》中对“百戏”有具体描写。汉墓陶俑中有杂技俑;汉壁画中有杂技图像。南北朝后,“百戏”这种兼有杂技乐舞等的表演形式亦称“散乐”。隋代百戏复盛,《隋书·音乐志》: “大业二年……总追四方散乐,大集东都。”唐和北宋百戏均甚流行,据南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北宋时汴梁(今河南开封)每逢元宵等节日“歌舞百戏,鳞鳞相切,乐声嘈杂十余里”。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记录了汉以来百戏节目及其发展经过。
元以后,对杂技魔术多称之为“把戏”。民国时期杂技团体多称“技术团”、“武术团”或“武戏团”。抗日战争时期的延安使用了“杂技团”的称谓。直到1950年周恩来总理为“中华杂技团”命名,杂技这个词开始被更为广泛的使用。
英文中把中国所称谓的“杂技”一般叫做“acrobatics[ˌækrəˈbætiks]”,与体育中的“技巧”是同一个词,比较接近中国“杂技”的含义,着重强调人体技巧。英文中则多使用“circus[ˈsəːkəs]”来指代与中国杂技相近似的艺术概念,它被直译为“圆圈”,即指观众围起圆圈观看人体技艺、马术、驯兽等高空和地面技巧演出的观演形式,被称作“马戏”。英文中的“魔术”则一般采用magic[ˈmædʒik]一词,专指魔术、魔力和戏法等。
现代马戏艺术,1770年起源于英国。欧洲的“马戏”是从马术和驯化动物开始的。中国的驯兽开始很早,流传广泛的关于黄帝战蚩尤的古老传说中就对此有了描述。传说黄帝轩辕氏驯使熊、罴、貔、貅、、虎等六种猛兽为其助战,说明驯化动物早在远古时期的战争中已经有所体现。但是,在中国杂技艺术始终是以人体技巧为主流,驯兽只在其中占据了次要的地位。可见,中西杂技文化中,中国的杂技——“acrobatics”和西方的马戏——“circus”确实有所不同,所以,在国际文化广泛、深入的交流的今天,双方仍沿用各自的称谓。
中国的“杂技”一词,可以单纯的理解为地面和空中的人体特技节目,也可以作为人体特技、驯兽、滑稽和魔术等节目的通称。比如,1981年11月第一届全国杂技艺术家代表会议召开,中国杂技艺术家协会成立,同时创办的国家级杂技专业杂志《杂技与魔术》就全面代表了有关杂技、马戏、魔术、滑稽等的所有内容。我们所指的广义的“杂技”完全可以用来作为西方通用的“马戏”的同义语。
如前所述,传统杂技理论对于杂技的界说,大多遵从于约定俗成的称谓,同时可见,由于中西杂技理论都是以丰富多样的表演艺术的技艺形式作为出发点,所以,无论是从广义上还是从狭义上讲,在认识层面上完全可以获得共识。
因此,结合杂技的历史发展及其艺术实践,在这里我们尝试着为杂技作出概念定义:
杂技(广义)是一种以技巧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表演艺术。一般采用人体技巧、魔术、驯兽、滑稽等基本样式,集中表现人体特殊技能、人驾驭物、人与动物和谐的艺术特性和审美关系,在技术技巧方面具有高难、惊险、精巧、奇特、魔幻等基本特点。杂技是人类最早产生的艺术形式之一。杂技的产生和发展与人类体质的进化、人体文化的发展、人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把握、人的审美意识的产生、审美情趣的提高有着紧密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