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从入门到精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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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退(免)税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又称国际承包,它是指我国对外承包公司承揽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私人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物资采购和其他承包业务。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办理退税时除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外,还应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1)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对外承包工程合同;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资料。

相关政策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等资料。

执行日期:1994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