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7.9 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退(免)税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又称国际承包,它是指我国对外承包公司承揽的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或私人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物资采购和其他承包业务。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办理退税时除提供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外,还应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1)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对外承包工程合同;
(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资料。
相关政策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等资料。
执行日期:1994年1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