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思维:逻辑使你决策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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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个火枪手的决斗

现在我们看另外一个计算关系到生存的博弈。

笔者2001年下半年在美国纽约大学政治学系做访问学者时,参与了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勃拉姆斯(S.Brams)教授开设的研究生课程的学习,该课程的名称为“政治科学中的形式化模拟方法”(Formal Modeling in Political Science)。该课程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习如何用模型化的方法分析政治行为。在该课程的第一堂课,勃拉姆斯教授就叫3个学生做了一个游戏。

勃拉姆斯教授对这3个学生说,游戏规则是这样的:假定你们是3个决斗的枪手,每人一把枪,枪里只有一发子弹,并假定你们的命中率为百分之百,而你们每人的目标是,尽量使最少人活着并且你也活着,即:最优结果:其他两个枪手被打死,而自己活着;次优结果是:有一个枪手活着,自己也活着;第三优的结果是:三人同归于尽;最差结果是:自己被打死而其他枪手一个或者两个活着。当仲裁人说开始时,问:枪手开枪还是不开枪?

当勃拉姆斯教授说开始时,3个学生毫不犹豫地以手代枪瞄向对面的两个学生中的一个。

勃拉姆斯教授说,“理性的”枪手是随机选取另2个枪手中的一个开火,而不是不开枪。因为,自己是否活下来并不取决于自己是否开枪,但自己如果不开枪的话,其他人活下来的概率增加,因此,开枪是“最优的”策略。

勃拉姆斯教授又开始了第二个游戏,他对三个同学中的一个说:“现在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先开枪,可瞄向你想射击的目标,当然你有另一个选择:对空放枪。你将如何选择?”那个学生想了想,将手指向空中,说:“我选择向空中放枪。”

勃拉姆斯教授向在座的学生解释说:“这是理性的选择。因为,如果他选择一个人作为靶子,并开枪杀死了对方(因为命中率是百分之百),那么剩下的人将毫不犹豫地把他作为靶子。结果是,他将死掉,另外两个人中的一个人将活着。”勃拉姆斯教授说:“如果他放了空枪,其他两个枪手因他自动解除了武装,不再构成威胁,而将枪瞄向对方。结果是后两个枪手发生自相残杀。因此,一个理性的枪手在规则允许的条件下,将向空中放枪。”

勃拉姆斯教授说:当第一个人朝天放枪后,后两个枪手会预见到这个自相残杀的结果,从而建立一个约定,一起朝解除武装的人开枪,但这个约定是无效的,因为:一旦对方决定向解除武装的人开枪,自己朝对方开枪是“最优”策略。当每个人均这样想时,约定便无效了。

如果火枪手的命中率不为100%,情况将如何?我们假定A的枪法命中率为100%, B的命中率为80%, C的命中率为40%。让他们进行决斗,他们是如何计算的?如果每个枪手均努力先发制人,将对自己最有威胁的人置于死地的话,那么每个枪手均努力先开枪,并将枪口对准对自己最有威胁的人。此时,A会将枪口对准B,因为他的威胁最大,而B、C会将枪口对准A。这样,A活下来的机会为1-p(B+C)=1-[p(B)+p(C)-p(B)p(C)]=0.12; B活下来的机会为0; C活下来的机会为1。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结果,枪法最准的人,他应当是最强者,但他活下来的机会比较小,这里只有12%。但活下来机会最小的是次强者,或者说没有机会,因为他对最强者的威胁最大。能够活下来,或者说,活下来的几率最大的是最弱者,任何人均不把他看作有威胁的。

无论是在人与人的关系的争斗之中,还是在国与国之间的对抗之中,我们发现,这个模型有较强的说明力。最易受攻击的是强者的敌人,如冷战时期的苏联,冷战后的伊拉克;其次危险的是最强者,因为其他人均将矛头对准它,美国受本·拉登的攻击就是一例;这两者之外的则相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