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失灵理论与我国政府角色的选择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的充分条件。市场机制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也未必能解决得好,甚至在某种情况下,政府会把事情弄得更糟。为此,在我国政府角色的选择过程中,我们必须提高认识,以避免因政府扮演了错误的角色而导致政府失灵的发生。具体地讲,在当前政府角色选择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必须高度重视政府角色在市场经济中的有限性问题
既然在对社会经济的干预过程中并不总是能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市场解决不好的问题,政府也不一定能解决好,那么在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对政府干预的范围、内容、方式以及干预的力度给予恰当界定。即要保证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努力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在那些市场机制能够发挥作用的领域,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而对于那些政府不能做好而其他非市场机制可以做好的领域,政府也应当给予其他非市场机制以充分的空间。
(二)必须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及时进行政府体制改革
众所周知,政治过程与经济过程密切相联,经济是政治的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体现。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变革的要求,我们必须适时地进行政府体制改革。尤其是在政府职能转变方面,要大胆地用宏观的、间接的调控手段来替代微观的、直接的政府干预。在当前的转轨时期,我们要特别防止用“老眼光”去看待“新问题”,用原来的计划经济的手段来管理现代的市场经济。
(三)必须在政府机构中引入竞争机制,用市场的力量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关键是在各级政府机构内部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真正实现择优上岗,并在一定程度上把决策者的决策权限与个人承担决策后果的政治、经济责任联系起来。例如,可以将某些原来由一个政府部门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让多个公共部门来提供,也可以将某些公共物品或服务的生产与供应委托给私人企业,以此来形成竞争。另外,确立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激励机制,对于克服或防止政府失灵,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有着积极意义。
(四)必须加强政府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秩序的确立和运行必须靠法律和制度来保证,政府的决策和管理活动也必须靠法律来规范。因此,在转轨时期,我们必须强化政府管理的法制化建设,重视政府角色转换过程中的制度和规则的选择和创新。同时,要加强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坚持依法行政,将政府机构规模、成员编制数量以及经费开支等改革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保障我国政府改革能够有效地向前推进。
(五)必须从根本上消除寻租和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不难理解,行政权力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和管制是造成寻租的根源。因此,在抑制寻租和反腐败方面,必须从体制或制度创新方面入手,消除腐败和寻租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为此,在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实现经济体制变革,推进政府体制改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建立和完善制约行政权力的行政法规和办事制度。换句话说,在转轨时期政府角色的转换过程中,我们还必须建立起一个灵活、高效、廉洁的政府管理体制,以此来杜绝或减少寻租和腐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