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际贸易政策的演变
一、发达国家的贸易政策演变
(一)欧洲的重商主义
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起源于15世纪的重商主义。15—18世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时期,为了促进资本的原始积累,西欧各国普遍认同国家干预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商主义的基本主张,实行强制性的贸易保护政策。重商主义有早期和晚期之分,虽然都主张通过控制贸易来增加金银货币,但具体措施有所区别。早期的重商主义主张绝对禁止金银货币的输出,由国家垄断全部货币贸易。外国出口商必须将其出口所得的全部款项用于购买本国的货物。晚期重商主义采取的措施不是管制金银的进出口,而是管制货物的进出口,通过奖出限入保证贸易出超,以达到增加金银流入的目的。
“奖出”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减低或免除本国商品的出口关税,或对本国商品的出口实行退税、给予津贴等鼓励措施,阻止原料或半成品的出口,奖励制成品出口,采取包括保护关税、发放贷款、提供各种优惠条件等措施扶植本国幼稚工业的发展。“限入”政策主要是课征保护关税,对国外除原料以外的商品进口征收重税,禁止进口奢侈品。
重商主义政策最早出现于意大利,后来西班牙、葡萄牙和荷兰开始实行,最后英国、法国、德国和俄国也先后实行。在实行重商主义政策的过程中,各国的侧重点不同,各有其特点。在法国,重商主义主要表现在工场手工业;在西班牙和葡萄牙是殖民地贸易;荷兰是航海和中间贸易;在英国则除了上述各项外还把农业也包括进去。各行其是的重商主义政策由于没有共同的贸易准则,其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奖出限入阻碍了国际贸易。但其政策措施加速了资本的原始积累,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
(二)垄断竞争时期的贸易保护
19世纪70年代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开始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在此过程中,市场竞争日益尖锐,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转向侵略性的贸易保护政策,又称为超贸易保护政策。源起是1873年出现的严重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以及此后的长期萧条,使得垄断竞争造成的市场饱和的矛盾日益突出,世界市场的竞争加剧,垄断资产阶级纷纷要求采取保护主义措施,大多数西欧国家先后走上了贸易保护主义的道路。
德国采用了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的主张,实行严厉的贸易保护政策。在关税方面,除了比利时、荷兰和美国外,西方工业国家都修改了关税税则,大幅度提高了关税。德国首当其冲,于1897年首先提高了进口关税,其后在1885年、1897年和1902年又连续三次提高关税。至1902年,德国的进口关税平均税率中农产品达36%,工业品达25%,征税商品由1887年的394项增至1902年的946项。以后,法国、俄国、意大利也先后提高关税,就连奉行自由贸易政策的英国在保护主义浪潮冲击下,也逐步扩大了关税的征收范围。
由于1929—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资本主义国家的市场问题进一步尖锐化,又一次掀起了贸易保护主义的浪潮,许多国家大幅度提高关税。1933年美国实施“霍利-斯穆特关税”首先将平均关税税率提高到59%以上,由此引发出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间的一场关税战。甚至一直没有完全放弃自由贸易原则的英国在1931年严重的经济危机的打击下,也不得不最终放弃自由贸易政策,转而实行全面的侵略性的贸易保护政策,先后通过了《非常进口法》、《紧急关税法》和《1932年进口税法》等三项立法,不仅增加了增税商品的种类,而且规定了很高的税率。至此,所有的国家都已完全实行贸易保护政策。除了提高关税外,许多国家还广泛采用外汇管制、数量限制、禁止关税、倾销政策等手段阻止外国商品进入,保护国内市场。
这一时期,发达国家先后实行的贸易保护政策与以前的贸易保护政策有本质的差别:保护的不是国内的幼稚工业而是国内高度发展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不是消极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进行进攻性的扩张;保护的措施不仅是关税,还包括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奖出限入措施。
(三)新贸易保护主义
发达国家往往在经济竞争力上升的情况下强调自由贸易,竞争力下降则强调保护。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两次石油危机使发达国家陷入严重的经济衰退,高度的经济增长为滞胀所代替,经济危机频繁出现,失业率不断上升,国内市场规模相对萎缩,国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市场矛盾日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战后开始的贸易自由化趋于停顿,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特别是随着西欧和日本经济的迅速赶超,美国的霸权地位受到了威胁,多方面的竞争优势开始削弱甚至消失,国际收支状况严重恶化。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率先采取了贸易保护政策,从而掀起了以美国为首的全球性的贸易保护浪潮。区别于以关税壁垒为主要特征的传统的贸易保护主义,这次贸易保护广泛采取和强化了种种非关税壁垒措施作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手段,强调所谓“公平贸易”,故称之为新贸易保护主义。新贸易保护主义有以下特点:
1.贸易工具以非关税壁垒为主导
传统贸易保护强调“限入”,即通过限制商品进口保护国内工业,贸易手段主要是关税,新的贸易保护更侧重进口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动出口限制、报关手续干扰、技术和卫生标准等非关税壁垒。一方面,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开放,经过GATT和WTO一轮一轮谈判不断地降低关税,乌拉圭回合后,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进一步降到4%,但另一方面非关税壁垒不断加强,到乌拉圭回合后,非关税壁垒已达2700多种,并且借助WTO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条款,以公平贸易为借口,加紧对发展中国家进口的限制。繁多而苛刻的技术和卫生标准也是对付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常用武器。
2.区域化壁垒加强
传统的贸易保护都是以国家为壁垒,从50年代欧共体的出现到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发达国家越来越重视利用集团和区域的力量,区域性壁垒成为贸易保护的重要形式。集团和区域内部相互取消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享受内部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同时对外推行贸易限制政策,借助集团力量对付外来竞争,以获取贸易保护的局部利益。
3.实行系统化的管理贸易
尽管推行各种各样的非关税壁垒,名义上发达国家并没有放弃自由贸易的招牌。以自由“公平贸易”和“公正的自由贸易”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的具体做法就是通过颁布各种法律条例实行“管理贸易”。管理贸易是一种介于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之间的协调性保护政策,即通过各种贸易立法强调单边管理,将非关税壁垒措施法律化、制度化,使国家对外贸易的管理合法化,为贸易保护披上合法的法律外衣。美国涉及管理外贸的法律达1000多种,是实行管理贸易的代表。如《1974年贸易法案》中的“301条款”授权总统对给美国出口实施不公平待遇的国家进行报复,1988年的“综合贸易法”更以反对一切不公平贸易为由,强化美国单方面采取报复行为的能力,尤其是“超级301条款”和“特别301条款”,分别要求政府对没有进行公平贸易和没有对美国知识产权进行有效保护的国家进行谈判或报复。
二、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的演变
二战以前,发展中国家基本上都是发达国家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或附属国,在对外贸易方面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基本上没有自己的贸易政策。二战结束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摆脱了殖民体系,实现了政治独立,开始其工业化进程。就当时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关系而言,一方面发展中国家生产力水平低下、工业化程度低、经济落后;另一方面发达国家经过一段时间的战后恢复积极推行自由贸易。显而易见,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必然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这一背景决定了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的一些共同特征:政策的核心必然是贸易保护,否则民族工业就无从发展;贸易政策必须和工业化战略相结合,成为推动或加速工业化的重要手段;强调贸易政策的相互协调和联合行动,唯此才能改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维护本国的民族工业发展。当然,随着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程度的加深和经济的发展,贸易政策优惠在逐步调整。从整体上看,迄今为止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经历了两个重要阶段。
(一)与工业化战略相结合的贸易政策
从二战结束到20世纪60年代末,工业化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首要目标,贸易政策基本上都是围绕工业化战略制定的,所以也称为贸易战略。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1987》将发展中国家采取的贸易战略分为四种类型:强外向型经济(strongly-outward-orien-ted economy, SO),本国币值既不高估又不低估,激励措施对出口和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的生产一视同仁;中度外向型经济(moderately-outward-oriented economy, MO),对满足本国市场需求的生产提供的刺激略超过对出口的刺激,有效保护率较低,本币略有高估以抑制出口;中度内向型经济(moderately-inward-oriented economy, MI),通过进口控制实行较高程度的保护,鼓励满足本国需求的生产,抑制出口;强内向型经济(strongly-inward-oriented economy, SI),以非常严格的措施广泛激励进口替代、抑制出口。具体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如下表。
一般来说,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战略主要有进口替代战略和出口导向战略两种类型。
1.进口替代战略
进口替代战略(import-substitution strategy)又称向内看战略(in-ward-looking strategy)试图通过保护处于比较劣势的国内产业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具体而言,指一国广泛运用贸易壁垒保护国内产业免受进口竞争,用本国的商品生产替代进口。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它们与工业化国家的企业处于不同的竞争水平,如果放开国内市场,就只能从工业化国家进口工业制成品,不利于自己的长期发展和形成自己的工业体系。取而代之的是保护国内新兴产业,如果规模经济在进口替代行业中极为重要并能适用幼稚产业理论的话,就能够培育出与发达国家相竞争的产业,增加制造业的出口,从而摆脱一味出口初级产品的不利地位。
进口替代战略下最基本的贸易政策手段是高关税,但对生产必需的资本品和中间投入品的进口则采取低税或免税政策,以降低进口替代品的生产成本。高关税的同时往往还伴随进口数量限制,尤其对非必需消费品实施严格的进口限制。此外,实行进口替代战略的国家通常还实行严格的外汇控制和配给,甚至实行复汇率,以高估汇率进口投入品,以低估汇率进口受保护的产品。二战后,阿根廷、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埃及、印度、韩国和墨西哥等发展中的大国都采取了进口替代战略,并取得了较大成效。成效之一是通过抵御外来产品的竞争保护了本国民族工业的建立和发展,改变了原来单一畸形的经济结构。其次,有助于改善落后的技术结构以及产业结构向高级阶段发展,为日后的对外开放打下基础。
进口替代战略在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受到保护,国内工业没有来自国外的竞争压力,往往缺乏提高效率的动力。很多发展中国家国内市场狭小,生产不易形成规模经济,也就难以获得与发达国家相抗衡的竞争力。国内资源有限加上进口市场封闭,很难从发达国家进口先进的技术设备,最多建立起初级制成品的国内生产体系,大力发展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也就无从谈起了。
2.出口导向战略
由于进口替代战略无法使经济得到持续发展,从60年代起,拉美、南欧和东亚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而实施出口导向战略。出口导向战略(export-oriented strategy)又称向外看战略(outward-loo-king strategy),是通过制成品出口推动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强调打破价格扭曲、促进资源配置,参与国际贸易。按照比较优势安排、鼓励生产。其优点在于能够避免国内市场相对狭小的缺陷,有可能发挥规模经济优势,而且由于进口限制低,国内企业面临来自国外的竞争压力,不得不努力提高效率。
出口导向战略下的贸易政策以鼓励出口政策为主,出口补贴是最常适用的政策手段,例如,中国台湾地区从60年代开始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和出口补贴制度,并简化进出口结汇手续、建立保税仓库和保税工厂、在生产技术和市场研究等方面为出口商提供援助等。此外,不少国家实行有利于出口的汇率,如60年代韩国放弃本币高估的汇率政策,实行经常性的货币贬值,为的就是刺激出口。还有的国家将贸易保护措施和一定程度的贸易自由化相结合,积极引进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推动面向出口的工业的发展。
出口导向战略的实施也具有阶段性特点。初级的出口替代是促进服装、鞋帽、纺织品、家电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代替传统产品出口。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到一定阶段后才步入高级出口替代阶段,即以资本密集型产品的出口替代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
20世纪70年代出口导向战略在不少国家和地区取得成功,加速了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工业化进程,促进了它们的经济增长。最为典型的就是被称为亚洲“四小龙”的韩国、新加坡、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当然,出口导向型战略也存在缺陷。首先,出口替代工业主要面向国际市场,形成了对国外市场、技术和资金的严重依赖;其次,出口替代部门迅速发展的同时,面向国内市场的中小型工业和农业部门发展相对缓慢,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最后,和发达国家经过自由竞争发展起来的工业相比,依靠政府扶持发展起来的出口工业具有先天不足,存在不少结构性问题,有可能在经济条件恶化时出现问题甚至爆发危机。
专栏1-1
中国的贸易战略
我国改革开放以前一直实行进口替代战略,国家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国内资源和储蓄,并向重工业倾斜;由国家统制对外贸易,对商品和资本的流动实行计划管理,以国内生产代替进口。属于强内向性贸易战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放弃了强内向型的进口替代战略,转而实行进口替代和出口替代相结合的混合贸易战略。一方面积极推行逐步开放的政策,实现贸易自由化,并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势通过出口补贴等措施鼓励出口。具体表现为:国家管制逐步放松,如贸易经营权不断下放、外汇管制逐渐自由化等;通过减免税等优惠措施大力吸引外资,并积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以改造传统企业和建立新兴产业;不断降低关税水平,尤其是1992年之后,进口关税平均水平降至17%,并取消了很多商品的进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限制;通过外汇留成制度、出口补贴、出口退税、人民币贬值等一系列手段鼓励出口。另一方面,对国内产业尤其是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依然实行贸易保护和进口替代。
(二)70年代以后贸易政策的调整
20世纪70年代以来,和发达国家奉行新贸易保护主义相反,发展中国家呈现出贸易自由化趋势。尤其是8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了以开放市场、自由化为特征的贸易改革。一方面是由于新兴工业国家和地区先行贸易政策调整的成功使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认识到外向型贸易政策的优点,另一方面为了在WTO倡导的自由贸易体制框架下获得更多的贸易利益,发展中国家必须向对方开放自己的市场。
贸易政策的调整是多方面的,第一,大大放宽了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限制等非关税壁垒。如1978年马来西亚受进口配额管制的商品项目有21个,到1982年就降到了12个。第二,在不断降低关税的基础上调整关税结构,如阿根廷的平均进口税率从1987年的42%降到1991年的15%,委内瑞拉在降低关税税率的同时还按照进口商品的加工层次区分征税级别,从原材料进口、中间产品进口、资本品进口到消费品进口,税率越来越高。第三,大多数国家调低了汇率,并实行单一汇率。第四,增加鼓励出口的政策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