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商主义的贸易思想
国际贸易理论最早可追溯到14世纪末的重商主义时代。从14到18世纪正是资本主义经济的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大规模的海外掠夺和国际贸易是西欧国家进行资本原始积累的重要手段,当时货币财富成为主要的积累对象,尤其是黄金。重商主义的贸易观点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重商主义把货币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式,一国拥有的货币数量越多意味着财富越多。国内商品交换过程中的货币支付不会带来一国财富总量的增加,只是财富在不同集团之间的分配。而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则会带来一国财富的增减,一国出口大于进口带来黄金的净流入,意味财富的净增加;如果进口大于出口,则会带来黄金的净流出,造成财富总量的下降。所以重商主义认为一国应该通过贸易顺差实现财富的增长。为此,早期重商主义主张采取行政手段,鼓励商品出口,控制商品进口,以减少货币流出,甚至完全禁止商品进口,以杜绝财富的减少。
晚期重商主义的观点稍有不同,更为重视长期和总体的贸易顺差。也就是说,在一定时期内的外贸逆差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是允许的,只要长期能保证贸易顺差,国家的财富总量就会增加。而且,也不要求对每一个贸易伙伴都保持顺差,只要一国总出口大于总进口,就能保证净财富增加。由于重商主义认为货币流出即财富减少、货币流入即财富增加,而国际贸易必有一方货币流出、一方货币流入,显然,国际贸易被视为“零和博弈”。一方获益的同时另一方受损,双方的净收益为零。
大卫·休谟根据价格—货币流转机制第一次对重商主义的贸易观点提出质疑,认为一国通过贸易顺差不断积累货币会影响其国际竞争地位。因为在金本位制下通过贸易顺差积累黄金将不断增加一国的货币供给,从而抬高国内的价格和工资水平,增加出口商品的成本,降低贸易顺差国的竞争力。同样,贸易逆差国黄金的流失会导致其货币供给减少,价格和工资水平下降,从而提高其竞争力。也就是说,贸易顺差(逆差)本身会自动影响内部经济的运行,从而改变一国的国际收支不平衡状况。货币在国家间的流动就起到了经济自动调节机制的作用(表2-1),使得一国不可能无限期地连续保持贸易顺差或逆差。
表2-1 货币—价格流转机制
价格—货币流转机制成立基于以下假定:
第一,实行金本位制。在金本位制下,黄金可以自由买卖,货币和黄金可以自由兑换,货币供给与一国拥有的黄金数量直接相关。所以金银货币的净增加会增加一国的货币供给,金银货币的净流出会减少一国的货币供给。
第二,货币供给与价格水平之间具有某种形式的联系。如货币数量理论在假定经济达到充分就业时,货币与价格水平之间满足公式MsV=PY。假定货币流通速度取决于传统因素或制度安排,在一段时期内相对固定;实际产出取决于一国拥有的生产要素数量和技术水平,被固定在充分就业水平上。则货币供给的任何变化都会导致价格水平的同比例变化。
第三,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完全竞争的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才能保证价格和工资水平的自由浮动,从而在价格变化和工资变化之间建立起必要的联系。
第四,贸易商品的需求富有价格弹性。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价格水平上涨会导致贸易收支恶化,价格水平下降会导致贸易收支改善。如果需求缺乏价格弹性,一国价格水平上升会因为贸易数量不变导致贸易收支改善,从而会增加顺差国的贸易顺差,价格—货币流转机制不再成立。
若假定条件都能得到满足,并且经济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调整,价格—货币流转机制将会发挥作用,自动调节机制会使一国的贸易收支失衡自动恢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