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方式
——兼论有效发挥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双重调节作用赵晓华
摘要:从理论上分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双重调节机制,以及我国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双重调节作用,选择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技术创新强国为分析对象,通过对这4个国家的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方式进行经验借鉴,最后得出我国资源配置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一些基本结论。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政府;市场;双重调节作用
一、政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双重调节作用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主要有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方式。
(一)市场调节
资源的市场调节是指主要通过市场的中介,借助于市场机制对资源的分配和组合起调节作用。它是以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基础,对资源的配置和再配置是通过市场价格信号的变动实现的。价格信号反映了供求关系,是供求机制作用的结果,通过价格机制的运动而启动了竞争机制,竞争关系的展开就形成了资源再配置的过程,并反过来调节了供求关系。生产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纷纷把资源从那些价低微利的部门抽出而向那些价高利厚的部门转移。于是,资源便随着价格波动而变化。资源再配置的结果就是资源流向生产率较高的企业和产业部门,同时提高了企业的规模经济水平,减少了经济的非均衡,增强了经济增长的能力和有效性。
然而,市场配置资源方式的发展虽然提高了社会生产的供给水平,却容易导致外部性、公共品供给、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加强了对市场运行过程的干预,目的之一就是要弥补“市场失灵”和市场缺陷。随着这些国家宏观经济调控体系的建立和相应机制的形成,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也就不再存在纯粹的市场经济和完全由市场配置资源的情况。
(二)政府调节
资源的政府配置是指政府通过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等的制定和实施,影响市场机制对资源分配、组合以及资源配置格局变化的调节作用。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双重调节
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国资源配置普遍采用的是双重调节的方式。即对有限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经济资源在内的配置,市场、企业能调节配置的,由市场、企业去自主进行,这是资源的初级配置或基础性配置,也可称为经济运行中的第一重调节;而当市场、企业配置不能达到整体优化时,或者是市场失灵、缺陷,便需实行政府的宏观调控或二级配置,亦可称为经济运行中的第二重调节。当今西方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实际上是在“双重调节”思想影响下配置资源的。
20世纪50年代,我国经济学家孙冶方和顾准提出了价值规律的“双重调节论”。袁恩祯、顾光青探讨了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双重调节机制,认为计划与市场是社会主义双重调节机制中的一对矛盾统一体。董兆武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运行的双重调节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并明确指出:“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要“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我们认为,这是双重调节思想在中央方针政策中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应有的导向性或主导型作用,形成强市场和强政府的格局。
二、我国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政府调节作用
技术创新在经济增长中起着关键作用。目前,我国技术创新能力不强,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还存在较大差距。例如,《2015全球创新指数》中显示,2007年以来,中国的创新指数排名基本在30~40位波动。2015年,中国的创新能力在参与评价的全球141个经济体中基本位于第29位,尚未进入创新强国的行列。
技术创新能力差距的实质是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竞争已演变成国家创新能力的竞争。我国面临要以较弱的技术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展开竞争的严酷形势。同时,面临后发国家的经济追赶,发达国家也会不断地通过研究与开发活动创造出新的技术,以保证其经济上的领先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任由市场自发调节而不加干预,那么市场机制的正反馈效应必然使我国与发达国家间技术创新能力的差距越拉越大。快速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竞争的加剧,需要我国技术创新领域的政府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以矫正“市场失灵”,弥补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技术创新资源配置能力是一种重要的技术创新能力,因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政府有效发挥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以迅速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三、发达国家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政府和市场的调节作用比较
专利是衡量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2015年,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均跻身每百万本国居民专利申请量世界前5名和有效专利拥有量世界前5名。因此,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如何发挥政府和市场的调节作用的经验,值得后来的技术追赶国学习和借鉴。
(一)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
美国自由市场经济模式以市场机制为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主要手段,强调企业和个人开展完全自由竞争,政府从法制建设和制定政策等方面保障市场竞争,对企业经济活动干预较少,但必须承认政府干预和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在创新体系中,各创新主体依据市场导向进行分工,角色定位明确,创新资源配置较为合理,整个创新体系充满活力。企业应该从事何种创新活动,应该投入多少资本和研发资源,完全由市场来决定,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推动技术进步,技术不断创新已成为企业赖以生存并谋求发展的最根本出路。美国政府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创造良好的创新法制环境,制定和实施科技政策,加强对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
(二)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特点是市场机制成为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政府的主要作用是通过立法为市场经济建立秩序,扮演公平竞争的仲裁者。同时,通过政策对经济进行积极有效的干预,谋求市场自由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均衡。德国的研发以企业为主体。例如,1989年德国有约63%的国家研发是由商业部门资助的,比美国、法国、英国或意大利的比例都高。企业研发动力主要来自市场竞争和获取更高利润。市场竞争要求从市场信息到研究开发再到成果转化的周期越来越短,因此对企业而言需要有相当大的科研开发投入。1999年,企业研发投入为334亿欧元,2012年增加到了512亿欧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从1.67%增长至1.94%。德国政府通过实施政府资助、补贴和发展政策性金融机构促进风险投资等方式,积极干预市场,进行适当调节,重点是维持市场竞争环境和社会公平,以保证市场竞争秩序和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三)日本的政府协调型主导市场经济模式
在日本,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以市场调节为基础,政府制订中长期经济发展计划,发挥经济规划的导向作用,根据不同时期的经济发展任务,制定产业政策,并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进行诱导与协调。“二战”后,随着日本迅速的追赶和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得很快,逐渐形成了企业为主的研发支出结构。1989年,日本政府资助在工业研发中的份额只有1.2%;也就是说,公司几乎全部由它们自己来支付所有的研发支出。企业集中了绝大多数的科技工作者,企业的研发经费之和占到了全日本科研经费的60%以上,这项经费已经远远超过了大学和其他所有科研机构的支出之和。日本政府积极参与、引导、制定和实施技术引进和自主研发战略。通过财税优惠政策,贷款优惠政策,引导产、学、官合作创新等方式,加强对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
(四)韩国的政府干预型主导市场经济模式
20世纪60年代初至80年代韩国经济追赶时期曾经大力实施这种模式。即用政府强有力的“看得见的手”,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进行广泛而持续干预,这种模式对韩国市场体系发育及纠正各种形式的市场失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4个国家中,韩国的市场化起步最晚,但韩国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却提高得最快。20世纪90年代,企业研发投资大幅度增长,政府研发投资与民间科技投资之比为20∶80,(1994年该比例甚至达到16∶84)。2012年,从研发支出构成的国际比较上来看,韩国企业研发支出占全国研发总支出的78.5%,高于日本、美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也高于中国。研发投入的各部门中企业是绝对的主体和中坚。韩国政府通过制定和执行技术法规,实施消化吸收和自主研发战略,财政补贴、优惠融资、税收激励、风险投资等方式,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进行全面的干预。
四、结论
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双重调节机制进行理论分析,同时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我国与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国的双重调节作用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得出如下研究结论。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显著特征是资源配置的双重调节方式
政府和市场是双重调节机制中的一对矛盾统一体。现实经济中资源配置均为“双重调节”的方式,既没有单一的市场调节,也不存在单一的政府调节。
(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有效发挥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双重调节作用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看作一个有机整体。发挥市场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发挥政府调节的导向性作用。既要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制“政府调节失灵”,又要用政府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现阶段,我国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还不高,与市场不能充分地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密切相关,由市场经济不成熟、市场机制作用不充分、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所致。相比之下,美国、德国、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均以市场机制为主要手段,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此,进一步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发挥和完善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技术创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关键之一。
(四)充分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导向性作用
我国与发达国家技术创新能力差距的实质是技术创新能力的不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不要政府调节。相比之下,无论是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模式,还是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或是日本、韩国的政府主导市场经济模式,均重视发挥政府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的积极引导作用。因此,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我国政府有效发挥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性作用,以迅速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资源配置中有效发挥政府调节作用的成功尝试和做法,包括制定和执行科技法规、为技术创新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制定和实施技术引进、消化吸收、自主创新战略;推出并实施科技计划和规划;制定和实施补贴、财税优惠政策、财政拨款、融资担保、风险投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推进产学研合作、政府兴办公共R&D部门等科技政策,加强对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值得我们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