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
2014年,中国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主要特征的行政体制改革,在2013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力。截止到2014年12月,国务院共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728项,远远超出了李克强总理2013年3月在全国“两会”后的总理记者招待会上做出的“要在未来5年内把国务院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的庄严承诺。
如果把这一改革进程的时间表罗列出来,就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央的改革决心之大:
2013年3月17日
李克强答“两会”中外记者提问时表态:市场能办的,都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政府管住、管好它应该管的事。
2013年3月26日
李克强在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简政放权是反腐倡廉的良药。
2013年4月24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
2013年5月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
2013年5月13日
李克强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表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是释放改革红利、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一招。
2013年6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
2013年7月22日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2013年8月22日
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3年9月11日
李克强在大连2013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上表态: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
2013年9月2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2013年10月25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2013年11月1日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3年12月28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海洋环境保护法等7部法律的决定。这7部法律的“一揽子”修改,为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铺平”了法律道路。
进入2014年以来,中央政府的改革力度不减,继续发力:
2014年1月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2014年2月15日
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
2014年2月20日
国务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2014年3月5日
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并将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
2014年3月11日
李克强提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4年3月13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大会闭幕后,李克强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表态,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的利器。
2014年3月13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在回答有关“中国政府如何将简政放权落到实处”的问题时说,开了弓哪还有回头箭?我们只能是一抓到底、一往无前。
2014年3月19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并将简政放权、财税金融、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放宽市场准入五项改革作为今年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014年4月10日至11日
李克强出席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后,在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省长蒋定之陪同下,深入海南基层考察调研,他说放权要真正放给市场,发展是第一要务。
2014年4月23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的新措施。
2014年5月20日
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更大限度放权松绑。
2014年6月4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
2014年6月6日
李克强就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会作出批示。批示指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任重道远。今年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继续奋力攻坚,聚焦投资创业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含金量高、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多释放改革红利。
2014年6月19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
2014年8月19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新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并表示简政放权要痛下决心,要啃“硬骨头”。
2014年9月2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的相关意见。强调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改革完善預算管理,建立与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2014年10月8日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会议确定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进一步完善监管。目录经此次修订后,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将比2013年减少40%。
2014年10月23日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2014年10月31日
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5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经测算,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将进一步减少40%,连同2013年减少的60%,共将减少约76%。
2014年12月12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的审批事项,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取消景观设计师等6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为了进一步督促地方改革和评估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成效,2014年国务院还采取了两项重大举措:一是国务院派出8个由正部级干部担纲的督查组,检查各地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的情况;二是创造性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新一届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进行评估,力求真实地了解地方实施的状况。担任第三方评估的机构包括中国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院以及全国工商联等。其中,国家行政学院就是专门承担本轮简政放权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评估任务的。
国务院取消和精简下放到地方的事项,以及中央政府围绕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大多数都要通过地方来落地,企业、社会公众是否得到实惠,最终要由他们来评判,所以,地方的跟进、贯彻实施就显得十分重要。因此,从2014年起,地方政府的改革和政府治理创新事实上已经成为改革最终能否成功的关键。如果没有地方政府勇于改革,大胆探索,并在实践中有创新,老百姓也好,企业、社会组织也好,是找不到感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防止改革进程中的“中梗阻”,落地是最重要的。本次问卷调查就是按照上述思路展开的,目的是想比较真实地了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地方的落实情况,以及地方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情况。